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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是来自智力活动所取得的一种财产属性权利,它涉及工业、科学、文学、艺术等领域。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是高校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具有的学科、人才、信息、学术环境等优势,使其拥有丰富的信息资源和智力资源,成为我国知识成果的重要发源地和辐射地。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以及教育和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高校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逐步提高,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取得了一些进展。但高校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阻碍了我国科技创新与知识经济的发展。因此,对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关注与重视已成当务之急。
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目标和内容
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中高校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既有别于具有营利目的的商事主体,也有别于具有集权性质的行政机关。
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内容。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一般由管理原则、管理制度、管理方法及管理目标四个要素组成。按照国家教育部于1999年实施的《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高校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著作权及其邻接权;校标和各种服务标志等。据此,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主要体现为专利管理、商标管理、著作权管理、商业秘密管理等方面。
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目标。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目标是高校根据自身特点及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拥有的知识产权资源的创造、利用、实施进行计划、组织、控制、决策所期望达到的目标,一般可分为近期目标、中期目标和远期目标。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总体目标是:从国家和学校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遵循知识产权管理规律,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组织模式及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师生员工的创造热情,确立和强化知识产权的权属意识和价值文化观念,最终形成以知识产权研发、保护和运营为中心环节的健全、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及合理的运行机制。
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存在的问题
高校知识产权的管理简单来说就是“一保一防”,“一保”就是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一防”就是防止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要想做好这两方面的工作,我们还要正视目前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知识产权管理意识薄弱。近年来,我国高校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普遍提高,科技人员的知识产权意识显著增强。但许多高校还没有把知识产权纳入学校的整体发展战略当中,重视有形资产管理,轻视或忽视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缺乏在高校管理工作中全面确立和贯彻知识产权战略的意识,对知识产权制度的内涵及价值认识不深。普遍存在着“重成果轻专利”的现象,无论是教师职称评定、晋级奖励,还是绩效考核都是以数、科研项目数、科研经费数、鉴定与获奖成果数等作为重要指标的。这也就导致了我国高校教师忽视申请主力保护,市场观念和竞争意识缺失,注重学术水平评估,轻视经济效益发挥。
知识产权流失现象严重。由于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不规范,科技成果产权不明晰,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投资、合作研发等产学研科技合作活动日益频繁,高校科研人员的流动增多等原因,高校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的流失时有发生。主要表现为:大多数科研人员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知识产权经济价值观念及保密意识,在未申请专利前就以、成果鉴定、学术研讨等形式公之于众以完成其课题研究。在与企事业单位的科技合作时的专利技术转让价格偏低,在以专利等无形资产入股或对校办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时,作价偏低甚至不作价。此外,高校教职工在办理离退休、停薪留职、辞职及调离手续时,擅自将其在原单位从事科技工作的技术资料、实验材料、实验设备、产品、计算机软件(源程序)等带离单位,私自使用、许可、转让学校的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现象也较为普遍。
知识产权管理经费不足。按照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4年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规定,高校要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形成人员、场所、经费三落实和管理人员专业化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每年要拿出一定数额的补助经费,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作为专利等知识产权申请和维持的费用,特别是应用于鼓励一些重要发明成果在境外申请专利,以及对境外重要专利的保护。但目前我国只有部分高校设立了知识产权专项管理经费,有些高校虽设立了专项经费,但其经费使用不能维持专利等知识产权申请实施的良性循环,一些科技成果因为缺少知识产权管理专项基金的补助而没能去申请专利以求得有效的法律保护,也影响了专利技术的开发、转让及产业化工作,削弱了高校作为国家科技创新重要基地的地位。
知识产权管理人才缺乏。高校科技成果的类型多样,知识产权管理领域广,涉及面宽,专业性及法律性较强。因此,高质量的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的专业人员就成为我们高等院校所不可或缺的人才,但我国高校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不多,专职从事知识产权管理的人数较少,而且大多没接受过正规的知识产权教育和培训,知识产权管理、经营、保护人才缺乏,尤其是缺乏一批熟悉知识产权、评估、交易、检索、咨询和保护等实务工作的人才,以及精通技术、熟悉外语、懂得法律、善于管理的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使得高校知识产权管理跟不上知识经济时代高校科技创新发展的需要。
高校知识产权的管理机制
管理的基本原则。鼓励创新原则。激励创新正是知识产权制度设立的目的,也应该是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基本原则。它包括了物质鼓励、精神鼓励和制度鼓励,这些鼓励的作用就在于,他们可以激励科研人员的创造积极性。加强保护原则。科研成果的产出,对科研本身来说,也许是重点,但对于知识产权的管理来说仅仅是一个起点。科研成果如果因为没有有效的保护而导致不能量产,那么科研人员和高校的科研热情将受到严重影响。当前,我国高校成为知识产权的严重流失地,就其原因而言,知识产权保护的缺失是其重要原因。促进应用的原则。应用性科研的价值能否实现,就在于其成果能否应用于产业,转化为社会生产力。因此,应用性科研项目应在申报阶段时预先调研该项目的市场前景、潜在的经济效应等因素,在项目研发阶段应根据市场及产业需求适时调整研究内容,在项目研发完成后要及时进行成果的产业化应用及市场转化。
管理的运行决策机制。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机构主要的职能为:制定学校知识产权发展的政策和规定;指导、检查、监督学校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的工作执行情况;培训知识产权管理骨干,宣传、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及有关政策法规;组织、确定并办理学校专利、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的申请、注册、登记、维持和放弃等事务;组织学校校名、校标和重要服务标记的商标注册与维护;组织和推进知识产权的转让、许可与实施;处理有关学校知识产权争议,接受师生员工有关专利等知识产权法律事务咨询;审查有关学校知识产权合同;进行知识产权的考核、评估,落实知识产权的奖励和报酬政策等。或在科研处内设置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科室,与其他处内机构共同管理。未设立知识产权办公室,由相关科室附带管理,侧重对专利成果和对该成果的转化管理。
高校知识产权的管理策略
据统计,当前影响人们社会生活的重要科技成果有七成来自于高等院校。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知识产权成为现代化国家立国基石,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要性凸显。如何学习借鉴国外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成功经验,制定确实可行的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对策,已成为高校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整体综合竞争能力的必然选择。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意识。把知识产权纳入高校的整体发展战略当中,在学校管理工作中全面确立和落实知识产权发展战略,不断培养和强化全体教职员工的知识产权文化观念,与此同时尊重和保护他人知识产权的观念也应加强,为高校知识产权工作的开展建立内在的动力机制。
1 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存在的问题
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高校中知识产权主要体现在专利与著作权。2010年我国高校专利授权数为35098项,2011年为49436项,2012年为68971项,可见我国高校知识产权的数量在不断增加,但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还是存在着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不够完善,知识产权流失严重,成果转化效率低等问题。
1.1 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缺少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规章制度
现今我国许多高校未设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而是成立了科技处(室)或科研办来负责本校的知识产权管理。科技处(室)或科研办的组成人员大都没有法律专业知识背景,可能对高校的知识产权保护这一领域并不熟悉。管理部门在知识产权的管理过程中,往往侧重于科研成果的统计、科研津贴的核查、科研奖励的发放等方面,对专业性极强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往往因缺乏专业知识而有意无意地选择回避。组织机构的不健全又导致了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规章制度的不完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的缺失造成高校广大科研人员更加注重成果的创新,普遍忽视了相关知识产权的申请及权利的市场推广,结果导致高校大量的科研成果未能及时转化为社会生产力,也没有产生相应的经济效益。
1.2 知识产权流失严重
高校知识权流失主要表现在:一是由于我国许多高校并未建立科技成果的规范化管理制度,导致高校科研人员的职务发明私有化,即职务专利被科研人员个人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或未经高校许可实施了有偿转让;二是由于的数量和层次是职称评定、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而是否申请专利和申请专利的数量却与考核并无直接关系,所以科研人员对申请专利的积极性不高。因此大部分科研人员选择将科研成果公诸于众,使其丧失了作为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新颖性而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与此同时,又使得大量的科技成果免费被世界各国使用,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三是依法由高校享有的知识产权被无偿占有或使用,如高校教职工在办理离退休、停薪留职、辞职及调离手续时,擅自将其在原单位从事科技工作的技术资料、实验材料、实验设备、产品等带离单位或私自使用、许可、转让学校的专利技术、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四是由于高校对专利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对不少可以申请专利的技术成果不予申请,也不支持科研人员申请,这些成果只作为科技鉴定成果;五是由于论文的发表、掌握技术秘密的科研人员参加学术会议和交流会议、科研人员为了校外兼职收入等原因会导致技术秘密公开化。
1.3 成果转化效率低
将知识产权进行转化运用,是知识产权申请的最终目的。但目前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偏低,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一是部分专利成果应用性不强。一些高校科技成果的研发和转化无视市场导向,忽视国内外最新技术水平的发展动向,造成研发转化与市场的严重脱节,与企业的实际需求存在较大差距;二是成果转化资金尚不足。科研成果转化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政府政策扶持却不够,资金投入也不足,导致科研成果转化缺乏助推力;三是由于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不完善、不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积极性不高,使科技成果大多被“闲置”。四是评价体系不完善。许多高校重视科技成果,并以此作为科研人员晋升职称、业绩考核和激励奖酬的内容,科技成果的转化对科研人员的切身利益影响并不大,大多数科研人员都是只是埋头于科研工作,并未意识到科技成果转化能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从而就忽视了科技成果的转化。
2 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思路与措施
2.1 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高校首先应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稳定且专业的知识产权工作人员队伍,负责处理知识产权相关事务,以形成完整的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体系,保障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与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其次要完善相关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围绕科研的立项、科技攻关、科研成果的产生、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申报、市场前景的评估、知识产权的市场营销等过程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对每个环节的规定应尽可能细化,避免因相关规定过于原则而缺乏实际可操作性。为激发校内科研人员的科研积极性,学校不仅要明确相关知识产权取得后给科研人员的奖励,还要将相关知识产权市场化后所产生的巨大收益以较大的比例分配给科研人员。如果相关高校条件较好,应将相关知识产权的申报、评估、年费和维护的费用纳入学校的财政预算,避免科研人员因经济拮据而被迫放弃相关权益。此外,高校应将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知识的宣传与培训纳入相关规章制度,其目的是为了使广大科研人员增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意识。
2.2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一方面要必须充分认识高校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性,将知识产权纳入高校的整体发展战略当中,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高等学校管理,特别是科研管理的全过程,提高知识产权工作的地位;第二,完善高校知识产权制度,强化高校知识产权意识。高校应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相应人员,建立知识产权开发和管理制度;第三,完善激励机制。强化知识产权的导向作用,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如把知识产权创造纳入到科研人员业绩考核中,与职称评定相结合、与岗位津贴相结合、与成果奖励申报相结合,以鼓励高校科研人员申请专利获取自主知识产权,从制度上转变重论文轻专利的思想;第四,推进技术秘密的保护。规范科研人员在学术交流活动中的行为,对涉及高校知识产权方面的内容要进行审查和保密。对承担课题尤其是国家重大科研项目人员发表的论文建立审查制度,主要审查可专利性和技术秘密的内容,切实防止知识产权流失。
关键词:新疆高校 知识产权 管理问题 探讨
在偏远落后的新疆地区,高校的数量相对较少,经济条件和社会环境决定了这一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滞后。因此,新疆高校更应该担当起培养知识产权创新、管理人才的重任。本文着重分析新疆高校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旨在提高新疆高校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能力。
一、新疆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是指高校对其所拥有的知识产权资源进行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以实现最佳经济效益和提高国际竞争力的过程。随着新疆工作座谈会的胜利召开,国家对新疆各项事业发展的投入不断增大,近几年,新疆地区经济迅速发展、体制逐步完善、法治不断健全,新疆高校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大进步,但仍存在诸多问题:
1.根本问题在于新疆高校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意识比较淡薄。由于新疆高校开展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时间较短,各级管理者没有接受过系统的知识产权教育和培训,缺乏对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内涵的真正了解。长期以来,新疆高校把数量、科研项目数量、鉴定与奖励成果数量等当作科研工作要求的主要方面,把这些项目作为教师晋级奖励、职称评定和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这种轻视知识产权的政策导向,使教师们对知识产权的概念模糊,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2.新疆高校严重缺乏知识产权专门人才。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方面是引进人才非常困难,另一方面是好不容易培养出来的人才又相继流失。这使新疆高校本来就不充分的人才储备更是雪上加霜,并逐渐形成了恶性循环。高校人才流失,带走了大量在校期间的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对新疆高校来说损失巨大。知识产权人才是知识产权制度得以建立、维护、发展的基础,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我国目前知识产权专门人才捉襟见肘,而新疆地区更是极度缺乏,这必将制约新疆地区的快速发展。据了解,新疆高校中大部分没有设立的知识产权专业,没有成立知识产权院、系,很多高校仅仅是在经济与管理相关学院、系中设立法律专业,开设知识产权法律课程,并没有培养专业的知识产权相关人才,这是造成新疆地区各个行业、各个领域中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匮乏的原因之一。
3.新疆高校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上疏漏颇多。目前,很多新疆高校没有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机构,没有划拨知识产权管理专项经费,没有制定系统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没有配备专业、专职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知识产权相关工作基本上都由科技处管理人员兼职。据有关部门统计显示,科技成果是目前大学教师普遍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它与科研人员的住房问题、福利待遇、职称晋升等多项利益紧密相关,而这些利益的获得与专利技术转化、知识产权保护关系不大。这样不仅严重影响科技工作者学习、利用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积极性,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另外,这种相互脱节、不协调、不系统、不专业、不正规的管理机制,造成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上的混乱和漏洞,形成了知识产权流失的“暗道”。
二、加强新疆地区高校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对策
1.要强化新疆地区高校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意识。针对西部地区高校知识产权管理观念模糊、意识淡薄的现状,我们应加大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力度。如利用学校的校报、学报、广播、电台、电视台、宣传栏、黑板报、校园网等,还可以通过举办讲座、学习班、选修课等形式,广泛宣传普及知识产权相关知识,并进行典型案例的分析教育,全面提高新疆高校师生员工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意识,强化知识产权竞争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要留住和培养人才。西部地区条件艰苦,经济收入水平较低,要想留住高校人才要从四方面着手:一是提高薪酬待遇。愿意到西部高校发展的老师多数来自农村普通家庭,经济条件较差,因此要用高薪待遇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二是解决住房问题。如今全国房价上涨势头迅猛,对于收入不高的西部高校教师来说住房是生活中的一大问题,因此西部高校要解决老师的住房问题,让老师没有后顾之忧。三是要拓宽引进人才的渠道。不仅仅局限于内地高校毕业生,我们可以从东部发达地区的一些法律机构、管理机构中引进知识产权人才,还可以从国外引进这方面的人才。四是要搭建平台。高校教师科研与教学并重,要给教师们提供能够充分发挥教师价值的科研平台,形成强有力的、完整的科研队伍,让教师有归属感、集体感。四是要健全管理体制。评定职称、职务晋升等制度透明、公开、公正、公平,让教师看到努力的方向,给每位年轻教师晋级的希望。
同时,我们也要加强人才培养。新疆高校要根据各个学校的情况,开办知识产权学院或知识产权系,有计划地、系统地、正规地培养知识产权方面的专门人才。
资源建设作为高校数字图书馆管理的核心,随着高校图书馆建设力度加大,很多高校图书馆馆藏数量与资源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完善。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及高校图书馆电子信息资源的发展,数字图书馆在方便信息利用和传播的同时,也让知识产权客体、主体与使用方式变得更加复杂、丰富,在信息传播与知识产权保护时,矛盾会变得更加尖锐,不懂得依靠知识产权制度维护合法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其中的著作权即版权与高校图书馆的电子信息资源管理利用工作有着更为直接的关系。目前,数字图书馆中知识产权问题的解决,已经成为出版界、图书馆与信息提供商共同关注的话题。因此我们有必要对高校图书馆电子信息资源管理利用工作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进行探讨,以期望能够找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二、高校数字化图书馆管理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数字图书馆就是一个信息资源平台,数字图书馆资源建设和用户服务涉及到对大量作品和其他资料的使用,这就涉及到一个作品使用行为的授权问题。一般而言,高校图书馆的知识产权问题是指:一是原始著作权,即数字图书馆在最初建设的过程中使用资料的著作权;二是自主知识产权,即把纸质资料按照数字图书馆的方式进行重新组织与加工后所形成具有著作权的新作品。
1.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中的版权保护问题
提供资料复制是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的重要形式和手段。目前常见的复制形式有两种:一是传统意义上的以纸质文献为主的复制,二是从互联网或图书馆拥有的数据中下载文献。按我国著作权法有关条文规定,因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需要,少量的资料复制供读者使用或引用,这属合理的使用范畴。如果是通过科研,参与企业项目建设,为企业提供了商业复制,这些行为就突破了教学和科学研究之用的限制,不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范围,将侵犯作者的著作权。在我国的著作法中明确规定:作品编辑必须由享有著作权的编辑人员,行使权力,并且不得影响原有作品的权力。在数据库建设中,除了对享有著作权和公有性质的作品,在传播时,必须经过版权人同意,并且根据规定支付报酬;在购买数据库时,必须事先取得出版商同意,然后再让读者使用。
另外,信息存储作为广泛应用的资源,在存储信息时,知识产权作为不可避免的问题,依照版权准则可以分成两种情况:一种是信息社会性,另一种是根据版权法,相关作品享有保护功能。根据该要求,在资源利用与浏览中都是可行的,在商业应用时,必须经版权人同意,并且支付一定的报酬。在网络资源共享中,对于文献加密等问题,则必须经过版权人授权,在许可解密后再使用,反之任何擅自解密的行为都属于侵权。
2.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中的专利权保护问题
高校在承担着教学任务的同时,往往还有科研任务,在这些科研研究中经常会出现一些专利技术。高校图书馆在开展信息服务过程中,进行技术咨询,解答师生提问,帮助师生解决难题时,通常以馆藏专利技术资料和专有技术资料等信息资源为依托,结合网络信息提供有针对性的信息资料。但是应当注意,这种设计专利的信息资料有两种,一种是由法律依据的,受专利法保护的信息资料,在提供的时候应掌握尺度,否则很容易产生专利侵权的问题。另一种则是已成为社会资源的技术信息资料,这种信息技术资料不具法律性,但往往也不具权威性,在向其他人员提供信息服务的时候,应当注意不能泄漏相关专利技术的信息,否则也会产生侵权问题。
三、增强高校数字化图书馆知识产权管理的措施
1.增强立法与人才队伍建设
由于我国图书馆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起步较晚,很多条文法律都不完善,在图书馆管理人员业务能力有限的环境下,知识产权很难满足社会要求。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根据国际规定以及条约,健全图书馆管理体系。在立法中,通过收集、传承法律地位,在强化数字信息地位的同时,为图书馆管理奠定法令基础。为了健全复合型队伍培养进程,在高校图书馆发展中,必须根据管理人才以及综合素质要求,从根本上强化计算机技术,根据经济需求和发展,建设出一支律师、专家、网络性的复合人才,同时这也是保护知识产权的保障与基础。
2.健全多元化的知识产权保护结构
从目前我国高校图书馆知识产权管理过程来看,还处于初级阶段,为了提高管理效益,必须尽快建立研究机构,并且由专业的新闻出版社、国家版权机构以及图书馆带头集中管理知识产权。而对于该机构产权人和信息用户之间的责任,也可以通过文献上载的形式,让作者知道,并且对报酬使用和作品市价进行估算,最后再由中介进行报酬支付。所以,它要求图书馆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熟悉中介处理程序,通过专业的网络知识、业务能力和法律知识,从根本上解决队伍纠纷与起诉。
3.增强新技术应用进程
从当前数字版权并不完善的情况下,为了强化高校数字化图书馆管理进程,必须根据时代要求,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和手段,对数字信息进行保护,具体有:加密、设置权限、数字签名、认证与水印技术等。在阅览作品时,为了保障相关信息浏览进程和安全,应该设置下载与打印权限。另外,除了硬件方式,还可以利用软件技术进行版权控制。
关键词: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
在知识经济时代,高校因其所具有的学科、人才、信息和学术环境等优势决定了它是产生新知识、新理论的沃土。作为我国知识产权最重要来源之一的高等院校,参与或独立创办知识密集型高科技企业,已经成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一条重要途径。而且,作为我国知识产权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几乎涵盖了知识产权的各个领域。科技成果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表现形式,已成为高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方面。高校或通过技术转让,或作为无形资产,或采取产学研合作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方式,总之,依托自身的科技优势,以知识产权的形式,在盘活存量资产,优化经济结构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科技成果转化及产学研的结合过程中,无一不涉及到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如果管理不到位,势必造成资产的流失,因此加强高校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管理、防止知识产权流失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目前,由于知识产权意识不强,对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管理还不规范,知识产权流失已成为当前高校普遍存在的问题。而流失的形式又是多种多样的,如人员流动、科技合作、非法使用等;流失的原因也十分复杂 ,主要有专利保护意识淡薄、经费缺乏、约束机制不明确、管理制度和机构不健全等原因。
一、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的不足
(一)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淡薄。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相继制定并完善了《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及《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建立了一套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2008年6月,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知识产权提升到了新的重视高度。但是由于过去长期实行的科研立项、鉴定、评价、奖励制度所造成的知识产权意识淡薄,很多高校的科研人员的考核、职称评定等都与发表的论文数量挂钩,科研成果主要以的形式公布于众,并不重视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的取得、成果的保护。而且,在高校中真正了解和掌握上述法规的教职员工并不多,致使高校的科技人员在科研和课题研究过程中,埋头自我研究者多,关心课题知识产权保护者少。当一项科研项目取得进展时,项目产生阶段性成果时,便匆忙将其研究方法和取得的成果以论文的形式公之于众,从而使发明创造丧失新颖性而失去获得法律保护的可能。可见,知识产权意识的淡薄,已经成为高校知识产权流失的最重要的原因之一。
(二)缺乏知识产权保护专用经费。申请专利需要缴纳一定的经费,尤其是发明专利,从申请到授权要缴纳申请费、实审费、授权登记费和维持费等各种费用,还要缴纳机构的费。如果到国外申请专利,动辄需用上(数)万元。目前,高校申请职务发明专利的费用一般都由课题组从其课题经费中支付。课题完成具有一定的时间性,因此,课题任务一旦完成,专利维持就显得很困难,而专利权的有效性是以专利权人缴纳规定数额的年费来维持的,对一些有前景的专利而言,由于课题组无法按时缴纳维持费而不得不放弃专利权,使其成为公有技术,造成学校知识产权的流失。尤其是一些技术含量高的发明专利,它的审查周期长,往往需要三年以上的时间才能授权,其效益的体现需要更长时间,如果仅由课题组决定专利权维持与否,就很难有效地保护高校的发明创造成果。近些年来,高校专利权提前终止的比例相当高,这与无知识产权专用经费有着密切的关系。还有部分高校存在图名不图利的思想,对科技成果只统计专利申请的数量,并不管专利权是否有效。
(三)侵占高校职务发明创造成果,缺乏具体的约束机制。虽然我国的《专利法》对职务发明创造成果和非职务发明创造成果的概念和所有权的归属作了明确的规定,但在实践过程中,无意或故意混淆这两种不同性质的发明创造的情况屡见不鲜。有些教师和科研人员觉得这项技术成果是自己研究出来的,觉得自己就有处置权,随意或故意将职务技术成果作为非职务技术成果转让导致产权不清、高校知识产权流失。我国专利法和《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将执行本单位任务、主要利用学校及其所属单位的物质条件作为界定职务成果(职务发明、职务技术成果)的依据。这种规定把利用本校及其所属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或其他技术成果一律列为职务发明创造之列,忽视了发明创造、技术成果的完成起主要作用的是发明人、设计人的创造性劳动;我国高校经过多年发展和国家资助,不但拥有大量国内外先进的科研设备和科研资料,而且聚集了大批的具有科研能力的人。由于没有在科研过程中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管理,大量的科研资料、科研数据掌握在科研人员的手中和头脑中,一旦科研人员跳槽,将造成知识产权的流失。可见,知识产权保护执行机制上的缺失,已经成为高校知识产权流失问题中的“短板”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