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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考核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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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考核实施细则

员工考核实施细则范文第1篇

根据市平安巡防总队《*市平安巡防队伍工作规范》(杭巡防[20*]3号)和区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平安巡防队伍建设的通知》(江综治办[20*]12号)的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平安*”建设,努力健全和完善一支专业化、规范化的群防群治队伍,最大限度地发挥专职平安巡防队伍在维护一方平安中的作用,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立健全“六统一”的平安巡防队伍

针对我镇原有群防群治队伍之间“四统一”管理进度不平衡、实施效果不一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全镇平安巡防队伍建设,各中队要切实加强各项规章制度建设,最大限度地发挥生力军作用,由原队伍“四统一”管理调整为“统一装备编制、统一制度纪律、统一考核奖惩、统一学习培训、统一值勤调遣、统一督察管理”的六统一管理。实施“六统一”管理后,平安巡防大队要完善《*镇平安巡防大队队伍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强化队伍管理,各中队要切实加强各项规章制度建设,按照区综治办[20*]12号文件的要求,平安巡防大队成立直属督察中队,负责对各巡防中队的检查考核,并作为全镇机动巡逻力量。

二、进一步理顺平安巡防队伍的管理机制

(一)协警中队、流动人口协管中队(市区财政保障)、直属巡逻中队、督察中队、交通协管中队,由镇平安巡防大队直接领导,同时纳入平安巡防大队“六统一”管理,具体业务委托*派出所指导。各村(社区)平安巡防中队纳入*镇平安巡防大队实行规范化管理后,实行镇平安巡防大队和村(社区)双重领导;各中队现行的工作范围、工作职责、性质及行政关系不变。

(二)*镇平安巡防大队为全镇群防队伍的管理责任部门,负责组织、管理、指挥、监督以及收集、掌握全镇各巡防中队的工作情况,下达有关工作任务,并落实协调、检查、考核、培训、督查、人员聘用及调动等工作,其行政上受镇综治委领导,业务上受派出所指导。

(三)各巡防中队实行统一的考核工资标准,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各村(社区)按照辖区目前实有人口数千分之二的标准配备专职的巡防队员(包括村属流动人口协管员),以每人每月1000元的考核工资标准,统一上缴镇财政,由镇平安巡防大队组织进行统一考核,各村(社区)协助考核。

(四)巡防队员工资分基本工资和考核工资(考核包括镇财政补助200元),大队根据每个队员一月来的学习培训、工作执勤、执行规章制度等实际执行情况、依照《*镇平安巡防大队队伍管理考核实施细则》,经综合考评后于每月10日打入工资卡。

(五)各村(社区)平安巡防中队进行再次整合,根据各村(社区)实际需要进行定编,缺编人员由各村(社区)负责补足,对各中队干部实行大队聘用制,聘用期为一年。

三、进一步严格平安巡防队伍的进出关

(一)平安巡防中队整合后,考核由镇平安巡防大队根据各队员的实际工作情况、学习培训情况、执行规章制度情况,依据《*镇平安巡防大队队伍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平安巡防中队雇用人员续聘、年终评选先进、发放奖金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总人数的10%。当年启用未满6个月者参加考核但不定等次。

(二)平安巡防直属中队、督察中队、交通协管中队新队员的招聘,由镇人事部门会同劳动保障管理站和巡防大队负责招录工作,对象为本镇户籍高中毕业生、复退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和符合条件的农村富余劳动力,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录用按照*镇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执行。各村(社区)平安巡防中队新队员的招聘,由镇平安巡防大队会同各村(社区)采取公开报名,经过笔试、面试、政审合格后,择优录取,并报镇综治委备案。

(三)*镇平安巡防大队实行“六统一”管理后,直属中队、督察中队、交通协管中队队员与镇物业公司签定劳动合同,村(社区)各中队与本单位签定用工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后,按职岗分工开展工作。合同到期需要继续聘用的,应当及时办理续聘手续;若平安巡防大队不再续聘,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巡防队员,不办理续聘手续者视为放弃。

巡防队员违反《*镇平安巡防大队队伍管理考核实施细则》,予以黄牌警告,经批评教育不予改正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考核实施细则》予以辞退。

巡防队员到达50周岁后不得再予续聘,应按规定办理终止相关手续。巡防队员的工会关系、党团组织关系归所属村(社区)管理。

(四)各平安巡防队员的录用、解聘或辞退情况报镇综治工作中心备案。

四、进一步严肃平安巡防队伍的工作纪律

各巡防中队要切实加强各项规章制度建设,严肃工作纪律。对于违反工作纪律的队员要进行严肃查处。对队员违反纪律引起的投诉、,经查实有事实依据的,扣除队员的考核分,并予以黄牌警告,对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不主动查处、上报的,而被外单位或上级部门查处的扣除所在村(社区)的综治考核分。

员工考核实施细则范文第2篇

一、考核原则。

公务员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公务员考核与单位目标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考核标准按《*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三、平时考核。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任务以及出勤情况,可以采取被考核人按月度和季度对完成工作目标任务记实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考核单位专项检查、考勤等方式进行,由主管负责人审核评价。本文中考核单位一般指市局各处室、分局,也适用于分局所属科室、工商所。

平时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一岗一要求。各考核单位对公务员定岗定责。围绕市局考核制度的深化和完善,逐步形成切合公务员岗位实际的考核指标体系。认真抓好公务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和领导交办事项的每月工作记实。有条件的分局、工商所应使用工商所综合管理系统软件,试行网上考评。

*.一月一讲评。月底前,各考核单位要结合市局“网上局务会”的要求,在综合本单位公务员工作月记的基础上,召开月度例会,由考核单位主管负责人进行讲评。

*、一季一考核。季度末,各考核单位在月度讲评的基础上,进行季度考核,主管负责人作出季度考核评价。季度考核评价分“好、较好、一般、差”四种。其中“好”的评价最多控制在本单位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以内。

平时考核结果的使用,根据上级和市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各考核单位对本单位公务员的岗位要求、月度讲评、季度考核情况应做好书面登记,重点登记相应的出勤、过错与失误、创新与贡献奖励等情况,以及季度考核评价,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年度考核根据不同职务层次,分类进行。

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个人自评。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一)。衡量平时考核结果,提出自评等次意见。

*.考核单位内部交流、互评、推优。考核单位召开内部会议,组织全体干部交流、互评、推优。在此基础上,主管负责人结合平时考核结果,并征求监察室等部门的意见,提出本单位副职及以下干部优秀等次候选者名单,以及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的建议名单。优秀等次候选者名单应在平时考核成绩突出、季度考核获“好”的评价较多的人员中产生。存在《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确定标准》中的情况,即使情节较轻,一般也不得列入优秀等次候选者名单。优秀等次候选者人数控制在本单位总人数的*%以内。考核单位人数较少,按*%比例计算不足*名的,可以报*名。

*.述职述廉和工作展示。分不同职务层次进行:

处室、分局主管负责人在市局机关大会述职述廉;

处室、分局副职在市局政务网述职述廉,展示业绩;

处室、分局副职以下干部优秀等次候选者在市局政务网展示个人工作业绩。

*.民主测评。召开有市局机关全体干部、分局副科(所)长以上干部参加的市局机关大会,组织开展对市局处室、分局正副职、机关全体公务员和分局副科(所)长以上干部的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与述职述廉等相关工作同时进行。

分局及越城分局下属工商所召开本单位全体干部会议,组织开展相应的民主测评。

《年度考核测评表》。

民主测评结果参照*组[*]*号通知的有关方法进行量化计分,具体如下:得分=[“好”票数*+“较好”票数*+“一般”票数*.*+“差”票数*(-*.*)]*÷总有效票数。

对分局副科(所)长以上干部的民主测评,按市局机关大会和分局及工商所干部大会民主测评结果进行复合计分,其中市局机关大会民主测评计分占*%。

民主测评结果由考核委员会分别反馈给考核单位主管负责人。主管负责人逐一向本单位干部反馈。

对民主测评得分最后的处室、分局正副职和副职以下(不含副职,下同)干部,对照《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确定标准》,查有实据的,由考核委员会责成所在考核单位提出意见,将其考核等次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对连续两年民主测评得分最后的,要谈话提醒或调整岗位。

*.主管负责人提出考核等次意见。考核单位主管负责人依据考核委员会反馈的本单位优秀等次候选人的民主测评结果,提出考核等次的意见,其中优秀等次人数不超过本单位总人数的*%。

*.考核委员会审定考核等次。考核单位主管负责人中的优秀等次人员,原则上在先进单位中产生。但考核单位主管负责人的民主测评得分居后三位的除外。

考核单位副职的优秀等次人员在民主测评得分较高的副职人员中产生,由考核委员会按不多于考核单位副职总人数的*%审定。同一考核单位的副职中,一般最多确定*名为优秀等次。

考核单位副职以下干部的优秀等次人数,控制在副职以下干部总人数的*%左右。在市局*年度公务员考核优秀等次分配的限额(其中包含副职优秀等次人员,包含两个处室共享优秀等次名额)以内,按民主测评计分从高分到低分择定优秀等次名单。同一考核单位副职及以下干部中优秀等次人员一般不低于考核单位人数的*%。

考核委员会同时审定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名单。

*.公示优秀等次名单。对公示期间有反映的,要及时核实。对确实不符合条件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等次。

对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要将考核事实书面通知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

年度考核结果的使用,按照*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处理。

五、考核委员会。

市局设立考核委员会,由局领导,机关党委、办公室、人教处、监察室、法规处负责人和公务员代表组成。公务员代表由各考核单位提名,经民主推选产生,以得票高的当选。*年当选名单如下:*、*、*、*、*、*。

考核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局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二)组织、指导、监督本局年度考核工作;

(三)审核考核单位主管负责人写出的考核评语及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

(四)审核公务员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六、市局监察室全程参与和监督公务员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及时反馈与公务员考核有关的有效投诉等信息,对优秀等次候选人的推荐提出意见。

员工考核实施细则范文第3篇

一、4月具体工作

(一)完善绩效考核管理

1.根据公司与我厂签订的《2019年度绩效目标及负责人经营业绩责任书》,分解了年度绩效目标任务。分别编制并于我厂**个基层单位和**个机关科室签订了2019年度绩效目标责任书 。

2.根据公司《2019年度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和我厂2019年度绩效目标任务,对《2018年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办法》进行全面评估,结合2018年度考核实践,重新编制完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修订考核细则、考核标准,修订并印发了《**2019年度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使考核指标体系更加完善,考核流程、考核标准更加合理。

3.对我厂2018年度经营业绩,向公司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进行书面汇报,较好的配合了公司对我厂的年度考评工作。

4.全面完成了对我厂各单位、各科室2019年度1-3月份的绩效考核兑现。

5.按照节点完成了公司及我厂与绩效考核有关的其他工作。

(二)持续推进“321”合理化建议

1.核准并造发了“321”管理合理化建议初评合格建议和补充征集初评合格建议奖励兑现249450元,报批终评合格建议奖励兑现**元。

2.按时间节点完成了公司“321”管理合理化建议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

按照公司深化改革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对全厂近三年重点工作进行认真剖析,提前部署,超前规划,编制采气一厂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措施,确保各项任务都有条不紊的执行落实。

(四)全面强化基础管理

1.推进对标管理。按照集团公司来我厂开展对标管理调研工作的指示和要求,编制《**企业管理及人力资源运行情况汇报》,对我厂企业管理和人力资源运行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梳理,为下一阶段对标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依据。

2.完善制度建设。审核审议《**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等8项制度,待厂党政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全厂;汇总、编制《**2019年规章制度建设计划》和制度“废改立”台账,待制度建设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提交厂党政会议审议。

3.加强流程建设。积极对接各科室,梳理核心业务,完善本科室流程编制。现已帮助党委工作室完善6项流程,待审核通过后加入《**工作流程手册》。

二、存在问题

1.基础管理仍然薄弱。我厂职能扩充,业务量激增,又有人员不足、技术薄弱等诸多限制,流程建设、标准化建设等尚且处于起步阶段,起草人员素质、能力有待提升,各类文件、制度宣贯力度不足,执行不到位。

2.档案管理缺失。我厂办公用场所紧张,无档案室,招标合同资料存放地点分散,管理难度大,有泄漏、遗失等风险。

三、5月工作计划

(一)绩效考核方面

加大对《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宣贯学习力度,提高全员对绩效考核意义的认识,反复组织职能科室考评员培训,提高考评能力,增强考核的合理性。推进员工差异化薪酬分配,薪酬分配向生产一线、艰苦环境、技术含量高、操作难度大的关键核心岗位倾斜,充分发挥薪酬分配的激励约束作用,保障各岗位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基础管理方面

员工考核实施细则范文第4篇

薪酬规章制度 2019/8/14 17:28:53 点击: 41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评定及其预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与员工合理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利益的机制,促进公司实现发展目标。

第二条:原则

公司坚持以下原则制定薪酬制度。

一、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

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三、员工工资增长与公司经营发展和效益提高相适应的原则

四、优化劳动配置的原则

五、公司员工的薪酬水平高于当地同行业平均水平。

第三条:职责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集团员工薪酬管理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拟订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预算;

(二)、督促并指导子公司实施集团公司下发的薪酬管理制度;

(三)、检查评估子公司执行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情况;

(四)、事后审核子公司的《工资发放表》(附件一)和《工资发放汇总表》(附件二);

(五)、检查或审核《员工异动审批表》(附件三)和《员工转正定级审批表》(附件四);

(六)、核算并发放集团公司员工工资;

(七)、受理员工薪酬投诉。

二、子公司办以室是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拟订本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和薪酬预算;

(二)、督促并指导本公司各部门实施薪酬管理制度;

(三)、核算并发放员工工资;

(四)、填制、审核上报《员工异动审批单》和《转正、调动、晋升、降级汇总月报表》(见附件五);

(五)、办理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布置的薪酬管理工作。

第二章薪酬结构

第四条:薪酬构成

公司员工的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福利三个方面,分类与构成如下图:

第五条:工资

本公司员工工资按考核周期和计发方法不同分为年薪制工资和月薪制工资两大种类,按构成内容和计发依据不同又分为基准工资、提成工资、加班工资和津贴等若干部分。

第六条:基准工资释义与分类

一、本制度所称基准工资是指公司为每个职位设置的若干个职等中分设的每个薪级,在某一考核周期内不包括提成工资、加班工资和津贴的工资计发基数标准。

二、基准工资按考核周期和计发方法的不同分为年薪制工资中的基准年薪和月薪制工资中的基准月薪两类,按构成内容和计发依据不同又分为相对固定应发的基础工资(基础年薪或基础月薪)和依个人绩效考核情况上下浮动的绩效工资(绩效年薪、基础绩效工资)两部分。

第七条:基准提成工资释义与构成:

一、本制度所称基准提成工资是指按子公司制订的已报集团公司事业发展部,人力资源部备案有效的《工资提成计算办法》为部分员工计提的一项工资计发基数;

二、基准提成工资分成应发基础提成工资和依个人绩效考核情况上下浮动的提成绩效工资两部分。

第八条:津贴

本制度中的津贴是指特殊岗位的津贴和路救服务补贴等。

第九条:奖金

公司设置的奖金主要包括年终绩效工资、超额利润提成奖和突出贡献奖三类。

第十条:福利

公司设置的福利包括法定福利和其他福利两部分。

第三章年薪制

第十一条:年薪制的释义

年薪制是以年度为考核周期,把经营管理者工资收入与经营业绩挂钩的一种工资分配方式。

第十二条:年薪制员工范围

本公司实行年薪制员工的范围为:集团公司领导、集团公司部门负责人、子公司领导、子公司部门负责人

第十三条:年薪制员工工资的构成

本公司年薪制员工工资构成的内容只包括基准年薪、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和津帖,[莲~山 课件 ]不参与提成工资分配。其中,基准年薪分为基础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

第十四条:基础年薪的释义

本制度所称基础年薪是按基准年薪的一定比例折算出的、按月平均支付的工资,是年薪的预支部分。

第十五条:绩效年薪的释义

本制度所称绩效年薪是基准年薪减去基础年薪后的剩余部分。绩效年薪的实际支付金额,要根据年薪制员工个人年度绩效得分来计算,具体计发办法,按集团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规定。

第十六条:基准年薪与基础年薪和绩效年薪的构成比例,依年薪制人员不同的经营管理责任,按领导职务层级设置不同的比例。现行构成比例如下表:

第十七条:基准年薪标准

基准年薪标准是集团公司制定的本集团年薪制员工所有职位的标准工资体系

第十八条:年薪制员工试用期和考察期的月薪

年薪制员工试用期是指公司为聘任在实行年薪制职位上任职的新员工设置的一至三个月的试用期。考察期是公司通过内部招聘、选聘,为职位晋升(含从基准年薪低档职位向高档职位调动)员工设置的一至三个月的考察期,还包括考察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而再设置的一至三个月的延长考察期。

新员工在试用期间的月薪为其所任职位基准年薪的十二分之一的百分之八十,不计发绩效年薪和超额利润提成奖。

职位晋升员工在考察期间和延长考察期间的薪酬维持晋升前职位标准不变。经考核合格的,从考察期满的次月起,按其新任职位的基础年薪的十二分之一计发基础月薪,计提绩效年薪和计发超额利润提成奖。

试用期、考察期的时间可依据聘用条件或任职需求作适当调整,必须在任职前约定。

第十九条:子公司总经理、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在试用期或考察期内的考核内容和合格标准:

一、考核内容。为被考核人所负责公司在试用或考察期间的公司绩效。公司绩效的考核指标为该公司的《经营责任书》所确定的,并分解在试用、考察期间应实现的目标。

二、合格标准。按集团公司《绩效管理制度》和《经营责任书》中约定的考核办法实施考核,获得75分(含)以上的为合格,7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二十条:公司副职领导、总助、部门负责人(含副职,以下同)在试用期或考察期内的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

按集团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和子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规定,对被考核人的新任职位实施考核,个人绩效考核得分90分(含)以上的为合格,9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四章月薪制

第二十一条:月薪制的释义

月薪制是以月度为考核周期,把员工的工资收入与个人月度绩效挂钩的一种工资分配方式。

本公司的月薪制又分为标准月薪制和提成月薪制两种。

第二十二条:标准月薪制人员范围

子公司实行标准月薪制人员的范围为:办公室(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人员)、财务部、客户服务部和配件部非年薪制员工,集团公司总部非年薪制员工。

第二十三条:提成月薪制人员范围

子公司实行提成月薪制人员的范围为:销售部和售后服务部非年薪制员工。

第二十四条:标准月薪制员工工资的构成

本公司标准月薪制员工的月工资包括基准工资、加班工资、津贴等,不参与提成工资分配。基准工资只是计发基数,构成内容有以下两个部分:

一、基础工资(相对固定的部分,为基准工资的80%,也称:基础月薪)

二、基础绩效工资(浮动部分,为基准工资的20%)

第二十五条:提成月薪制员工工资构成

本公司提成月薪制员工的月工资包括基准工资、基准提成工资、加班工资、津帖等。基准工资和基准提成工资只是计发基数。

基准工资的构成内容有以下两个部分:

一、基础工资,为基准工资的80%,也称基础月薪。

二、基础绩效工资,为基准工资的20%。

基准提成工资的构成内容有以下两个部分:

一、基础提成工资,为基准提成工资的80%。

二、提成绩效工资,为基准提成工资的20%。

第二十六条:月基准工资标准

月基准工资标准是集团公司制定的月薪制员工所有职位薪级的标准工资体系。

第二十七条:绩效工资基数释义

本制度所称绩效工资基数是提成月薪制人员的基础绩效工资与提成绩效工资之和。

第二十八条:应发绩效工资的计算:

本制度所称应发绩效工资数,是指按集团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和子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规定实施考核后,依据员工个人月度绩效分数所对应的绩效工资系数乘以标准月薪制人员的基础绩效工资数或提成月薪制人员的绩效工资基数所得的工资数。

第二十九条:月薪制员工在试用期的月薪

公司对通过招聘程序聘用在月薪制岗位上工作的新员工,可以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的月薪按其拟任职位职等薪级基准工资的80%计发,试用期间不计发绩效工资和超额利润提成奖。

第三十条:学徒工的薪酬

学徒工的薪酬按学徒协议规定支付。

第三十一条:实习生的薪酬

实习生在公司实习期间的薪酬按集团公司与学校签订的实习协议规定支付。

第五章 奖金

第三十二条:奖金的种类

公司设置年度绩效奖、超额利润提成奖、突出贡献奖和其他奖。

第三十三条:年度绩效奖

一、奖励范围:十二月份工资发放名册中的月薪制(包括标准月薪制和提成月薪制)员工。

二、奖金额度:以公司为单位,计提奖金总额,计提方法如下:

公司年度绩效奖标准总额为:公司奖励范围内员工十二月份的的基准月薪乘以奖励范围内员工在集团公司及子公司本年度工作的月数除以12乘以倍数1.5。依总裁办公会议提议,经董事长批准可以调整倍数。

公司年度绩效奖应发总额为:公司年度绩效奖标准总额乘以公司绩效(KPI)考核得分对应的年度绩效奖系数。

公司绩效分数与公司年度绩效奖系数对应表:

三、奖金分配

1、根据各部门的年度绩效情况,作第一次分配,把总额分配至各部门

2、各部门根据员工个人年度绩效情况,作第二次分配,把本部门奖金分配给员工。

3、具体分配方案由子公司按集团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规定制订,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执行。

第三十四条:超额利润提成奖

一、奖励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二、奖金额度:按集团公司与子公司签订的年度《经营责任书》约定的比例计提。

三、奖金分配

奖金的分配比例为:公司总经理(含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可控制在总额的25%以内,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负责人(年薪制人员)、主管的平均数应分别控制在主管(不含)以下员工平均数的15倍、10倍、6倍、3倍以内。公司在进行第一次分配时应视部门绩效的实现情况做适当的比例增减。具体分配方案由子公司按集团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规定制订,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执行。

第三十五条:突出贡献奖

一、奖励对象:在公司的某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员工、被评为国力标兵的员工等。

二、奖金额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拟订评奖方案,作出规定,也可由集团公司总裁、董事长作出决定。

第六章福利

第三十六条:法定福利

公司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第三十七条:公司为员工设置提供带薪假、防寒降温费、免费工作餐、三节(春节、端午、中秋节)礼品、交通和通讯补贴、健康体检、新婚贺礼、女员工节日慰问、重疾与亡故慰问等福利,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订。

第七章 薪资调整

员工考核实施细则范文第5篇

第一条制定考核管理办法的目的

为了确保酒店岗位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强化内部管理,通过对员工实施酒店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的全面考核,创造内部管理良性的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制定考核管理办法的原则

1、可操作性原则

本办法各项实施细则力求具体、明确、可行。考核主要通过量化的奖、扣分

形式进行。

2、考核管理模式

本稽查考核系统横向分三个口(1)本部门(2)归口职能管理部门(3)质

检部;纵向分三层级(1)部门主管级(2)部门总监(经理)级(3)店级,总经理、副总经理、行政总值及质检部(员)代表总经理行使督导检查职权,以“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实施层级管理。

3、与经济利益挂钩的原则

本考核办法将奖、罚分与当月工资直接挂钩,按奖、罚分数对当月工资执行

同百分比数的增、减。

4、与员工晋级、晋升,管理人员管理职责考核挂钩的原则

本办法明确规定了员工包括各级管理人员,考核累计结果将与行政奖励、处

罚相对应,与评优、晋级、晋升、降薪、降级、降职、辞退挂钩。

5、严格管理,一视同仁的原则

制定本办法,是为了在酒店日常经营与管理工作中,从“严”字上下功夫,

执法处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实行在规章制度和考核办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酒店行政管理制度

第三条制定考核办法的依据

1、员工奖励条例(第五章);

2、员工违规处罚条例(第六章);

3、各部门岗位工作职责;

4、各部门岗位操作规程;

5、管理人员《管理责任书》;

6、酒店其他管理规章制度。

第四条考核管理“三不放过”的实施原则

1、对发现的问题没有搞清楚不放过;

2、违纪人对错误没有认识不放过;

3、问题没有最后处理结果不放过。

第二章稽查考核方式

第五条横向考核方式

1、本部门考核

由部门内部管理人员组织实施,对员工及部门管理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实施

奖、罚。部门经理(总监)有权对属下员工及基层管理人员实施即时处罚,开出《扣罚单》,交质检部登记、统计后,由人力资源部执行罚金。部门主管、领班有权对属下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实施即时处罚,开出《扣罚单》,交由部门经理(总监)签名后,交质检部登记、统计,由人力资源部执行罚金。《扣罚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由人力资源部存员工个人档案;第二联由质检部存查、登记和统计;第三联由当事人所在部门收存。

2、归口职能部门考核

由职能归口管理部门根据相关的规章制度对员工及管理人员实施考核。如人

力资源部根据员工楼及员工餐厅有关管理规定对违规员工实施即时处罚;如保安部有权对违反酒店消防管理制度等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实施即时处罚;由职能归口

酒店行政管理制度

部门开具《扣罚单》,交由相关部门经理(总监)签认后,交质检部登记、统计,由人力资源部执行罚金。

3、质检部考核

由质检员根据酒店相关奖、罚依据,对酒店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应履行的

岗位职责,应执行的操作规程以及应当遵守的规章制度(如劳动纪律、行为规范、语言规范、仪容仪表规范、工作质量等)等情况进行稽查,对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实施奖、罚。质检员可直接开具《扣罚单》,交由相关部门经理(总监)签认后,交质检部登记、统计,由人力资源部执行罚金。

第六条

纵向考核

1、部门主管级

此级考核指部门领班、主管级对属下员工的考核。对象是员工本人。

2、部门经理(总监)级

此级考核处罚责任除当事人本人外,将同时界定当事人违纪违规责任归口之

各级管理人员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并做出相应扣罚。

3、店级

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行政总值及质检部(员)代表总经理行使督导检查职

权。此级考核处罚责任除当事人本人外,将同时界定当事人违纪违规责任归口之各级管理人员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管理责任追究至副总经理。凡店级检查,违纪违规行为均可加重1-5倍从严处罚。

发生下列情形,由质检部审查核实后,对部门管理责任人实施加倍处罚,

并通报批评:

(1)部门故意漏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