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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失地农民;养老;原因;对策
中图分类号:C91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11-0000-01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的脚步的不断加快以及在全国大范围内的全面推进,越来越多的耕地被征收,失去了土地的农民就失去了生存的基本渠道,养老的基本保障,越来越多的失地农民面临着“种地无田、上班无岗、社保无份、创业无钱”的困境。而这些问题的存在也造成了一些社会矛盾,阻碍了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对此,本文首先对失地农民的养老现状进行分析,找出其存在的问题;再者针对现存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并对如何解决失地农民的养老问题提出一些合理的建议,最后阐述完善健全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对农民自身、社会和谐稳定等各方面的重要性。
一、失地农民养老问题现状分析及存在问题
土地是农民的主要生活来源及生存养老的主要保障,失去土地的农民既没有办法再从土地上获得生存养老的保障,也无法享受到城镇居民的社会福利及社会保障,这些问题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失地农民获得的征地补偿低,经济损失严重
国家给予被征收土地的农民一定的经济补偿,但仅仅是根据这块地的年产值进行评估测算,并不包括该土地的其他增值价值等方面,导致直接损害了被征地农民的经济利益。而且给予的补偿较低,只能够维持失地农民当下的基本生活,但很难让他们维持和以前一样的生活水平,并且对于失地农民的就业等没有妥善安排,造成失地农民养老问题严重。
2.养老保险政策不完善,失地农民参保率低
失地农民由于知识能力有限,理财能力不足,而且各种观念相对落后,所以意识不到参保的重要性。而且生活来源被阻断,失地农民的经济能力不够也是未能参保的重要原因。而现存养老保险政策既没有对失地农民参保知识的普及教育,也没有针对失地农民这一特殊群体的参保优惠政策,导致他们的养老问题日益突出,引发社会关注。
3.对于失地农民的社保工作落实不到位
有些地区对于征地工作采用先征收土地再给予补助的方法,而在土地征收结束后,农民的补助无法及时得到,善后社保工作处理不到位,对于失地农民的一些基本要求也无法满足,因此对他们的生活造成影响,导致很多失地农民没有资金自己解决养老的问题。
二、失地农民养老问题解决对策
1.对现行的征地补偿制度进行合理改革,提高农民的失地补贴
现存的补偿制度有很大的局限性,农民的切身经济利益被损害,他们既丧失了赖以生存的土地,也无法得到等额补偿,所以才会出现各种养老问题,对此,国家应调整政策,把开发土地的巨额利益从开发商手里分出一部分补偿给农民,使其生活得到保障,享受到城市化带来的好处。
2.加强对失地农民的教育培训,增强其再就业能力
失地农民的主要问题就是没有稳定的生活保障,如果对他们进行教育,提高自身的再就业能力,再加之国家补助,那养老自然不成问题。定期对失地农民提供教育机会,提高他们自身素质,政府也应积极提供就业机会以及一定的自主创业鼓励政策,实现失地农民的再就业。
3.完善养老保险政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因为很多失地农民对于参保没有意识,也没有能力进行理财,因此国家对于失地农民应强制进行普遍性参保,普及教育参保的重要性,并且根据失地农民的经济能力进行降低养老保险的费用交纳,确保失地农民能够享受到养老保险带来的福利。除了养老保险政策,还应多制定相应的福利政策,使失地农民有一定的生活保障,对于养老问题没有后顾之忧。
4.国家对于征地需要应严格规定,不是为了公共利益的征地不能动用征地权
征地权是具有强制性的,用于为了公共利益的土地征收,而现在在我国很多地方存在征地权滥用的现象,政府应对此采取措施,对征地的目的和范围作出严格限定,对进行营利性的商业征地进行严格管制,对现有的耕地进行一定的保护,同时也保护农民的切实经济利益不受损。
三、失地农民养老问题解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农民自身生活的稳定,给其提供长期的生活保障
失地农民的养老问题是其面临的最大问题,因此该问题的有力解决能够使得农民在失去土地的情况下拥有稳定的生活来源及经济保障,使得广大失地农民不用担心老年的养老问题,也会缓和由此引发的一系列社会矛盾。
2.有利于城市 化的更好推进,让全民共享城市化带来的美好成果
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必将进入城市化的转型,而随着城市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其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已然涵盖很多农村地区。为失地农民提供稳定的生活保障,解决其养老问题,是让众多农民融入城市享受城市化带来美好成果的关键,所以,失地农民养老问题的解决也可以更好的推进我国城市化的步伐。
3.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发展
失地农民引发的社会矛盾以及社会纠纷已经引起政府和国家的重视,为了缓和这种社会矛盾,解决失地农民面临的问题,国家采取了一定的具体措施,比如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及健全,保障失地农民的生活,解决他们的养老问题,因此有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以及发展。
四、结语
失地农民养老问题的解决任重而道远,非一朝一夕就能彻底解决的。但国家和政府已经根据现存问题采取相应措施,从根本上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使农民也能享受到城市化带来的成果。如果对失地农民这一群体不理不问,那么他们将会引发各种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而这些问题必然会阻碍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以及发展。所以,我们应积极应对,制定相关政策战略,逐步解决失地农民的养老问题,从而更好的推动我国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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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潘诚,张鸿雁.对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再思考[J].城市管理,2005(1).
关键词:广东农民工对策
中图分类号:C8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6-5954(2011)12-66-03
广东作为经济大省和外省农民工聚集的地区,农民工问题备受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社会的高度关注。正确认识和重视解决农民工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幸福广东的一个重大课题。为全面了解广东农民工的数量、分布、结构文化素质、劳动就业、工资收入等情况,本文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以及相关的专项调查资料,对广东省农民工基本情况进行分析研究。
一、农民工总体规模
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测算,2010年广东省农民工总量为2635.89万人,分别占全国农民工总量和广东省常住人口的10.9%和25.3%。与2000年末相比,广东省农民工增加961.83万人,增长57.5%,十年间,广东农民工增幅比广东省常住人口增幅高了约36.8个百分点。在广东农民工总量中,外省农民工为1710.03万人,省内农民工为925.86万人,分别比2000年末增加584.88 万人和376.95 万人,增长了52.0 %和68.7%,省内农民工的增速比省外农民工高16.7个百分点。从农民工结构上看,省内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比重由2000年的32.8%上升到2010年的35.1%,上升2.3个百分点;外省农民工所占的比重则由67.2%下降为64.9%。这是广东大力推进“双转移”战略所取得的成果。
十年间,广东常住人口增加1788.31万人,其中外省人口增加643.39万人,且90.9%是来自农村的农民工。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开始,广东流动人口及其中农民工总量均居全国首位。
二、农民工结构
(一)性别、年龄结构
分性别看,2010年广东农民工中男性比重略高于女性。农民工中男性占57.3%,女性占42.7%,其中:外省农民工中男性占57.0%,女性占43.0%;省内农民工中男性占58.0%,女性占42.0%。农民工性别比与广东目前产业结构密切相关,广东是制造业大省,近年来,产业结构有所重型化,对男性劳动力需求量增加,农民工中男性比重略高于女性的现状,与广东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
从年龄看,农民工以青壮年为主,新生代农民工占49.5%。在农民工中,16~20岁占8.1%,20~30岁占41.4%,30~40岁占28.1%,40~50岁占17.4%,50岁以上的农民工占5.0%。显然,大量外省农民工在广东就业,拉高了广东劳动力年龄段人口比重,从而使广东目前还处于“人口红利”期,同时也缓延了人口老龄化的进程。
(二)文化素质构成
在农民工中,未上过学占0.4%,小学文化程度占11.0%,初中文化程度占67.8%,高中文化程度占17.5%,大专文化程度占2.6%,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占0.7%,可见,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只占20.8%,这一比重与2000年同比,十年间仅提高0.4个百分点。
从分年龄组看,低年龄组农民工中高学历比例要明显高于高年龄组,30岁以下各年龄组接受过高中及以上教育的比例为27.1%,其中:21~25岁年龄组接受过高中及以上教育的比例达到30.4%。
外省农民工的文化程度略高于省内农民工,主要表现为:外省农民工中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比重较低,初中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比重均较高,接受大专和本科教育的比重也较高。
(三)来源地构成
2010年,流入广东的农民工数量居前10名的省份为湖南、广西、四川、湖北、河南、江西、贵州、重庆、陕西、安徽,这10个省份流入广东的农民工多达1583.94万人,占广东外省农民工总量的92.6%。其中处于前三位的是湖南、广西、四川三个省,流入农民工数量分别为369.00万人、301.88万人和214.42万人,合计占广东外省农民工的51.8%,三省流入农民工均在200万人以上。流入农民工规模在100~200万人的是湖北、河南和江西。
省内外出农民工主要来自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2010年,粤东四市、粤西三市、粤北五市外出从业的农民工分别为115.88万人、256.09万人和354.66万人,占省内外出农民工的比重为81.5 %。粤北地区外出农民工占广东省外出农民工的比重最高,高达39.8%.
(四)地域分布
2010年,珠三角九市共有外省农民工1621.24万人,占全部外省农民工的94.8%,与2000年“五普”比,外省农民工增加了552.35万人,增长51.7%,所占的比重变化不大,仅下降0.2个百分点。此外,在珠三角就业的还有省内农民工803.53万人,占省内农民工的90.1%。据此计算,珠三角九市共聚集农民工2424.77万人,占广东省农民工的92%。
据国家统计局2009、2010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2009年在珠三角务工的农民工比重比2008年下降7.6个百分点;2010年这一比重又比2009年下降0.5个百分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资料,粤东西北地区新增吸纳本省农村劳动力的比重由2008年末的66.8%上升至2010年末的76.9%;珠三角地区相应由33.2%下降至23.1%。
从农民工地域分布情况看,近年来,广东农民工在珠三角所占比重下降,在粤东西北所占比重上升,表明了广东推进的产业和劳动力转移以及产业升级的效应开始显现。
(五)行业分布
分行业看,在粤农民工就业以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建筑业为主,其中制造业所占比重最大,达65.8%,其次是批发和零售业,占12.2%,住宿和餐饮业占5.3%,建筑业占4.6%。与2000年相比,从事制造业的农民工比重下降3个百分点,建筑业下降0.4个百分点,但属于第三产业的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比重均有所上升。
从广东省劳动就业人口看,2010年普查时点广东省在业人口6102.48万人,其中在二、三产业的4806.26万就业人口中,农民工就占了54.8%。显然,农民工已成为广东产业大军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三、农民工收入情况
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农民工监测调查显示,广东农民工工资收入稳步增长。2010年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月均工资为1440元,同比提高10.9%。其中:月均工资在800元以下的占0.8%,同比下降4.3个百分点;800~1200元的占32.2%,同比下降14.4个百分点;1200~1600元的占39.2%,同比提高7.1个百分点;1600~2400元的占21.2%,同比提高9.1个百分点;2400元以上的占6.6%,同比提高2.5个百分点。
四、存在问题
广东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建立了农民工工作长效机制,尤其是2008年以来,作出了“双转移”重大战略决策,大力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并出台了一系列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措施,使广东省农民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农民工的就业、收入和生活状况有了很大改善。但当前,广东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的重要时期,农民工工作各种矛盾集中凸显,主要表现在:
(一)农民工受教育程度、产业分布与加快转型升级的要求不适应
从受教育程度看,2010年广东农民工中,接受小学、初中、高中普通教育的占96.3%,而接受过大专、本科、研究生教育的仅占3.3%。这一情况说明广东绝大多数农民工只是接受基础文化知识教育的普通劳动力,仅能满足工业化初级阶段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需求,这与广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立现代产业体系需要大量专业技术人才的形势很不协调。
从农民工的产业分布上看,2010年,广东从事第一(指跨乡镇到农业企业务工的农民工)、第二、第三产业的农民工数量分别为62.83万人、1864.29万人和708.77 万人,占农民工总量的比重分别为2.4 %、70.7%、26.9%。从事第二产业的农民工数量远远多于第三产业。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不稳定
受城市公共服务资源有限、农村劳动力技能素质不高、企业薪酬待遇较低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部分农民工的城市归属感不强,就业不稳定,局部地区出现农村劳动力输出多、回流也多的现象。据人社部门反映,个别劳动密集型企业农民工年流失率高达40%,制约了全社会非农就业比重的提高。
(三)农民工劳动强度较大
根据普查结果显示,2010年广东农民工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为50个小时,多于《劳动法》规定的44小时;以五天工作制计算,平均每天工作10个小时,农民工的劳动强度偏大。平均工作时间最长的是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的农民工,每周工作时间为50.9小时。
(四)工资收入偏低导致农民工幸福感下降
广东省政府高度关注民生,多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但一些企业主往往把最低工资标准作为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的实际标准。农民工工资水平与物价和生活消费水平的提高不成比例,与社会平均工资的差距不断扩大。2010年,广东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人均从业总收入为15108元,比同期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0358元)低25250元,比城镇私营单位平均工资(22633元)低7525元。
五、对策建议
切实解决农民工问题意义重大,广东应紧密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大力推进农民工工作。对此建议:
(一)促进农民工就业与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相结合,夯实农民工幸福生活的基础
农民工问题的核心是就业问题。当前,广东正在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必须树立就业优先的原则,把稳定和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使促进农民工就业的过程成为调整和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支撑产业转型升级的过程。一是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二要注重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三要继续推进“双转移”战略,增加农村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的数量,形成经济发展增加就业、就业增加促进经济更快发展的良性循环。四要注重加强公共就业服务。
(二)提升农民工素质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相结合,增强农民工创造幸福的能力
农民工实现就业、获取幸福必须提高就业能力,而素质和技能培训是增强就业能力的重要一环。一要优化就业培训的投入机制。二要建立农民工培训与产业转型升级的衔接机制,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要注重职业观、价值观的教育。四是完善就业培训的激励机制。
(三)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与构建和谐社会相结合,强化农民工长久幸福的保障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中之重,和谐劳动关系是幸福广东、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一是维护农民工薪酬权益。二是维护农民工社保权益。三是维护农民工职业卫生和生产安全权益。
(四)创新农民工管理体制与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相结合,营造农民工共享幸福的环境
加强农民工管理体制建设,保障农民工平等享受各种公共服务待遇,为农民工创造一个幸福生活的环境,是提高幸福感的关键。一是在完善基础建设上下工夫。二要建立各方面互联、共享的农民工信息调查系统。三要深入推进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加快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积极探索有利于促进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定居下来的户口登记制度。四要切实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加强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服务。五要多渠道、多形式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要将有稳定职业和收入的农民工逐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参考文献
[1]陈柳钦,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困境与应对之策,《广东经济》2011年3月。
论文摘要:文章简要评析了在美国金融危机影响下,我国农民工就业形势所受到的影响。肯定了目前政府所取得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并从农民工技能水平、职业中介机构服务水平等诸多就业影响因素角度,提出了农民工就业难题解决的创新性建议。
受美国金融危机影响,在我国沿海地区的出口导向型企业,部分出现了农民工的就业难题,按农业部统计,约有2000万人失去工作岗位,提前返乡。
目前,中央和地方政府已采取了减轻企业负担、加大返乡农民工培训力度、强化就业中介服务等系列措施稳定就业局势。
从劳动经济学观点看,这些措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好的,但应该看到,由于牵涉到的农民工群体人数众多,地域广大,又由于户籍政策的灵活性欠缺,中央和地方财权事权不一等问题,在实际运转中一些措施可能存在执行的偏差。
本文意图在这些措施基础上,提出进一步解决农民工就业问题的政策设想。
一、农民工就业现状
目前我国农村外出就业的农民工已超过1.3亿人。自2008年第三季度以来,受各种因素综合影响,部分城市、特别是沿海地区的一些企业经营出现困难,对农民工就业造成影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年底进行的“就业情况快速调查”监测分析称,考虑到部分返乡农民工暂时失去工作,加上农村部分新成长劳动力,节后需要新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在2000万人以上。
但根据走访调研,目前相当多的企业仍然有招工计划,不同的是岗位数量、招聘需求有所变化,主要表现在:
1.相当多的企业由于生产计划缩减,空港数量有所减少,招聘时间略有延后。但一些企业由于技术改造和创新所需,追加了一些新岗位的招聘需求。
2.企业对新录员工的文化和技能水平要求提升。按照人保部的调研结果看,企业对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中级工以上技能的比重,在历年持续提高的基础上,又分别上升了2个百分点和2.6个百分点。
综合上述情况可知,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内,城市企业对农民工的用工数量整体有所下降,招工时间推后,技能要求提高。
因此,农民工就业供求矛盾在一段时期内将比较突出,引导有序流动就业和就地就近安排就业的任务繁重。
二、农民工就业的影响因素
要解决农民工的就业问题,不能不系统梳理农民工的就业影响因素。影响农民工就业的相关因素大致如下:
(一)行业及企业外贸关联度及应对危机的能力
一般来说,一个行业或企业与出口外贸关联度越大,受到的冲击就越大。又因为这些企业多属于来料加工型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位于整个产业链的末端,故而在这些企业中工作大量农民工群体,首当其冲地受到危机冲击。而在这些企业中,中小型企业受冲击程度最大。
但即便在这些企业中,对就业的吸纳能力也有区别。一些企业在危机中及时调整对策,推出了产业升级战略,努力往产业链的上端靠拢,这就为其下一步解决就业问题,提供了广阔的前景。
另有一些企业以退为进,暂时捂紧荷包,缩减薪酬等开支,和员工一起过苦日子。等到外商有新的订单调整,立即“反扑”,重新开工,这也是解决农民工就业问题的希望所在。
(二)区域经济对就业的吸纳能力
整体看,越是区域经济活力比较强,发展潜力比较大的地方,对就业的吸纳能力就越强。众所周知,在此次危机中,由于对外开放程度高,沿海比内地受冲击程度严重,在订单减少、推迟或接不到订单的情况,企业开工不足或部分企业倒闭,带来了企业减员或岗位消失问题,使得在这些地区从业的农民工不得不提前返乡。
而农民工返回的家乡多是重庆、成都、河南等内地城市。根据笔者观察,在成都重庆这两个城乡统筹综合改革试验区,由于经济体制改革活力释放,这些地区对于返乡农民工的安置和扶持力度更好,也有可能有更多的就业岗位给予返乡农民工就近安置。下一步,需要对这些地方解决就业问题,进行更进一步的政策扶持。
(三)农民工自身文化技能水平
根据前述有关部门对劳动力需求状况的分析看,目前对高中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工的农民工需求比重在增加。这与目前正在推进的产业结构升级,对人才技能要求提升有关,也与劳动力市场更激烈的竞争有直接关联。
(四)政府及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就业服务水平
由于长期以来,政府及社会中介人才机构中介服务,诸如就业培训、职业介绍、供需见面会等,多聚焦于本地本市居民,或者有大学以上学历者,所以,大量高中以下学历的外籍农民工群体,其就业指导问题一直被忽略。
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政府在户籍制度上给予更灵活的处理,并出台对社会中介机构或人事企业,解决农民工就业问题的激励措施。
三、现有就业对策分析
基于上述就业影响因素分析,可以看到,当前推出的一系列就业解决对策,在取得很大成绩的同时,存在以下几方面局限:
(一)产业升级通盘考虑不足
由上述分析可知,就业的影响因素与宏观产业经济环境、区域经济活力密切相关,也与企业规模有所关联。
但当前国家四万亿经济刺激计划的投资,还主要集中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民生投资比重较少;在十大产业振兴规划中,除物流业规划中,这些投资多集中在国有企业,对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考虑较少。相应地,支持他们进行科研创新和产业升级的资金自然就少。
由此,一些原本就困难的中小企业在外需缩减,产能减少,内部用工成本依然不减的压力下,很难尽快走出困境。
尽管目前包括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已经及时安排了200亿技改专项资金,拟通过中央财政贴息方式,并带动地方政府资金投入,一年撬动4000多亿的技术改造项目。但整体效果还有待观察,力度有待加强。
(二)培训的瞄准性差
由于文化技能水平对农民工“再就业”的影响因素明显,目前的多项中央和地方政策,都将加大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水平,把其放在突出位置。
但由于现行就业失业率统计口径,只统计城镇户籍人员,对于大量非本地户籍的外来农民工并未涵盖其中。尽管当前各地也紧急部署了对这些农民工的就业监测,但由于这些农民工多地往返流动的特点,统计难度很大,对部分人群的掌握并不全面,因而培训目标人群的确定就比较难。这也是当前众多劳动力输入大省普遍存在的难题。
而在中西部等劳动力输出大省,虽然比较容易统计出返乡农民工数量,但囿于财政经费不足等原因,就地对农民工的培训也不现实,并且在培训后,与企业需求对接方面,也会存在一定问题。
(三)发动社会力量不够
目前,有关部门密集推出了关爱农民工就业的多项行动,其中作为值得嘉许,但在广泛发动各种民间力量,包括企业、媒体等一起来解决农民工的就业难题上,还有待加强。
由于涉及的就业人群庞大,单靠政府下属的各地人才中介机构,提供所有的人才中介服务,并不现实,下一步需要在激励社会力量参与解决就业问题上下工夫,这当中就包括各种民间培训机构、各行业中小企业,及时提供信息的各种媒体。
但发动社会力量的同时,需要注意严格对社会职介机构的监管,严惩非法职介公司“黑中介”等非法行为。四、进一步就业政策探讨
(一)就业与产业升级、企业创新相结合
笔者建议集合各区域经济特色及企业需求,由当地宏观管理部门——如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牵头,联合工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知识产权局等,对各地现有产业及企业进行梳理,尽快明确政府鼓励发展的新兴行业领域,并对这些行业所需岗位信息细化梳理,及时推出对应的员工技能提高课程,从宏观上改善农民工技能素质结构。
在农民工就业问题解决上,救活企业特别重要。只有政府或社会资金及时给企业输血,企业复活了,才有新岗位可用,人才供需市场才会繁荣。
笔者建议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协调,给予企业解决农民工就业问题的专项补贴,补贴额度建议与其解决就业的人数、工资水平等直接挂钩,对于不裁员者给予奖励。
对于在困难时期进行技术创新和岗位改造的企业,给予一定额度的财政资金支持。
(二)创新培训费用机制
由国家有关部门主导,在劳动力输出大省与劳动力输入大省之间建立合作机制,及时共享农民工供需信息,并将岗前培训和企业需求结合起来,及时调整培训内容,以适应企业需要。
由于培训必然涉及经费,靠沿海地区几个劳动力输入大省,来解决众多非本地农民工的培训问题,显然不现实;同时,劳动力输出大省在培训方面也很乏力,这些省份多是财政困难大省,单靠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或单靠地方财政都不现实。因而,笔者建议将大量结余沉淀在劳动力输入大省的养老保险金等利用起来。
长期以来,由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地区分割,农民工在离开一个就业城市转出社会保险关系时,对于自己的养老保险部分只能推出个人缴费那部分,企业缴费部分作为养老统筹基金,则沉淀在当地政府社保部门。
笔者建议将将这部分养老统筹基金,按照一定比例统一转入劳动力输出省份的社保机构,由这些社保机构统一组织,对于大量返乡农民工进行集体就业培训。一旦劳动力输入大省经济回暖,企业重新招工,就及时将农民工输送过去,由此既避开了培训方面户籍的樊篱,又减轻了经济发达地区的人口资源负担,避免农民工盲目找工作的低效。
(三)健全人才中介服务平台
建议各地进一步健全劳动力中介服务机构信息披露机制,形成企业与当地就业服务机构信息的强制报送,将岗位需求信息统一梳理至各区县就业服务机构,并及时,供择业农民工参考。
对于资金缺乏的中小企业或私营个体企业,要统一由政府出资搭建临时性的招聘平台,供供需双方双向选择。
此外,还可以通过媒体爱心热线,为提供岗位信息的信息人,给予物质奖励。
(四)打破户籍樊篱
在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等政策上,应当把政策对象扩大到城乡所有需要就业对象,形成一体化的城乡就业政策,消除对农村劳动力的政策歧视。
笔者建议将农村劳动者纳入了小额担保贷款、就业援助、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等就业政策范围,改善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环境,建立了城乡平等就业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
参考文献
[1]蔡昉,王德文.化解金融危机对中国的就业冲击[R].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工作论文.
[2]申剑丽.200亿中央技改资金或将撬动4000亿项目[N].21世纪经济报道,2009-03-24(6).
【关键词】失地农民;再就业;障碍
失地农民有广义的内涵和外延,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是指因各种原因失去土地的农民,不管这种原因是自然灾害,亦或者是由于社会的制度变迁。而狭义上的失地农民是指农民的土地被政府和开发商占用,从而被迫或主动失去土地的农民。本文研究的是狭义概念的失地农民。
在计划经济时期,政府对失地农民采取了“农转工”的就业安置政策,也就是为失地农民提供工人编制的工作,农民失地并未成为社会问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对土地的需求越来越大,农民迫于村集体的压力或经济压力被迫转让土地,而大集体企业由于岗位饱和和效益低下,也不能吸纳更多的人就业。于是,国家采取了对失地农民进行征地补偿的制度,而由于征地补偿制度的不完善和不可持续性,部分失地农民尽管获得了较多的补偿费用,但由于他们失去了土地又没有找到新的工作,产生很大的社会问题。
一、失地农民就业难原因分析
(一)社会变迁的影响
由于现代化变迁的要求,政府和开发商大量征用土地,许多农民失去了提供基本生活来源和社会保障支柱的土地,在大量征用农地以拓展城市空间、建设城市社区的情况下,失地农民越来越多,他们的生产与生活空间受到强势的“城市”的侵入,如果没有好的土地征用政策和征地补偿政策配套,或政策实施一时难以到位,都会使失地农民陷入生存的窘境之中,成为“三无”弱势群体。务农是最稳定的职业,而城市化剥夺了农民的工作岗位,使部分农民成为失业一族。
(二)社会管理制度失衡
建国初期,我国对土地的征用政策采取无偿征用,但作为补偿,确立了对农民进行安置的制度。20世纪90年代,劳动就业形势日益严峻,国家取消了就业安置政策,转而对被征地农民进行补偿。在这样的管理制度下,失地农民获得了一定数额的补偿费,但却失去了能带来很大价值的土地和工作。
(三)失地农民的素质偏低
在以往的劳动环境下,农民不需要掌握专门的职业技能,他们依靠祖祖辈辈流传下来的务农知识就能很好地经营自己的“一亩三分田”。而失地农民进入城市就业之后,面对城市高知识、高技能的工作要求,往往不能很好地适应城市环境,也很难在城市中谋得一席之地。
二、失地农民城市就业面临的障碍
(一)技能缺陷
在前文中,我们已经提到过失地农民只具有在农村务农的技能,如犁地、播种、灌溉、施肥、收割和运粮等,但缺乏城市就业的相关技能,这是造成失地农民再就业困难的关键所在。这里所指的缺乏职业技能,并不是指失地农民没有技能,而只是技能缺陷。他们拥有技能,也拥有学习技能的能力,如他们掌握了各种从事农业的技能,但这仅仅限于农业,而不能很好地适应工业化的要求。
(二)文化障碍
失地农民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大多数通常只有初中、小学水平,还有一部分人属于文盲或半文盲。而当今的社会是知识竞争的时代,知识和人才在当今社会是最具竞争性的,高学历的人越来越多,社会对知识和文化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我们甚至经常见到大学毕业生与农民工竞争工作岗位,没有文化知识,在城市中是很难找到工作的。
(三)观念障碍
影响失地农民城市就业的另一大拦路虎是观念的落后。长期的务农生活使很多农民形成了严重的依赖心理。在过去,他们依赖土地生活;失去土地后,他们试图依赖村集体和政府生活,认为政府有责任帮助自己就业,缺乏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的意识。①另外还有部分失地农民存有这样的观点,我是土生土长的农村人,我就应该在农村这片土地上施展自己的才华,城市是属于城市人的,农村人进入到城市可能得不到在乡土社会中所受到的尊重。
三、失地农民再就业对策研究
(一)政府应建立和完善劳动就业政策
政府应该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就业市场。要逐步改革现有的城乡二元分割状态,建立统一的劳动用工制度,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自主择业的就业制度,以达到促进失地农民就业的目的。如优先录用因城市化建设而失业的农民,对吸纳失地农民的企业进行免税或少征税的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失地农民再就业。
(二)政府应完善职业培训体系
由政府主导的职业培训,多数情况下是流于形式,疲于应付指标,很难达到职业培训的目的,居民也很难从培训中获取有效的再就业信息和技术。新形势下,开展职业培训,应做好需求调查,不仅要调查失地农民的再就业意向和能力,也要围绕市场需求调查,建立社区、企业和失地农民三位一体的职业培训体系。根据企业需求,突出培训的指向性和实用性并以企业为培训基地,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三)建构失地农民的创业扶助机制
建构创业扶助机制,不仅要促使失地农民形成创业意识,而且要建立一种失地农民创业的能力增强机制。增强失地农民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不仅解决了创业者自身的就业问题,也能解决其他失地农民的就业,进而构建和谐共荣的乡村企业环境。因此,政府可进行创业辅导服务与支持,在创业方面给予失地农民一定的优惠政策;联合农村信用社建立小额贷款制度,缓解融资难问题,给失地农民创业创造最基本的条件。
作者简介:刘亚丹(1992,10-),女,河南省漯河市人,沈阳师范大学社会学学院在读研究生(研一),研究方向:社会工作。
参考文献:
[1]杜曦.《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非农就业问题初探》.四川师范大学.2012.
[2]邓晓丽.《我国农民工培训问题研究》.四川师范大学.2007.
关键词:失地农民;再就业;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16-0090-02
一、汉川市失地农民就业状况分析
汉川市委研究室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相关数据,并对国家点项目建设及城镇化建设导致农民失地情况和社会保障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调查。本次调查的范围为汉宜铁路、沪汉蓉高速铁路、汉天城际铁路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城镇化建设中征地数量比较大的马口镇、新河镇、分水镇、沉湖镇四个乡镇和城区仙女山办事处。根据此次调查报告的显示,因国家重点项目建设以及城镇化建设而导致的失地农民共有8 678户,约32 000人,总共的失地面积7.21km2。
(一)汉川市失地农民的类型
汉川市失地农民主要分为三类:一是国家征用土地用于公共事业、基础设施、经济开发区建设及转让给企业进行房地产投资等。如福星开发区、马口纺织工业园,正大力东扩的川东经济开发区、新建的汉川至武汉段一级公路等项目的实施都需大量的征地。二是乡村占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生产与开发。三是退耕造林、退耕改果、退耕还湖等,如退耕造林保护汉江湿地与汈汊湖的退耕还湖政策使得部分农民失去土地。
(二)汉川市失地农民的就业现状分析
1.失地农民总体的就业现状不容乐观
目前汉川市对失地农民采取的是一次性支付补偿金和自谋职业的安置方法,但失地农民文化程度大都不高并且在年龄、体力、技术、教育等“个人素质”各方面几乎都处于劣势地位。据调查,失地农民中有初中文化水平的不足47%,受过职业技术培训的仅为2%。另一方面,近年来汉川市经济发展速度虽然很快,但经济建设的长期性与失地农民就业及时性之间的冲突,就业岗位的供给仍然不足,失地农民再就业的人数也就受到了限制。
2.失地农民无就业和潜在失业问题严重
汉川市失地农民再就业可分为政府安置就业、自我雇佣、受雇于人及自我创业四种类型。对失地农民来说,政府安置就业是他们最愿意接受的,但目前政府的安置能力正在弱化,安置人数有限。而自我雇佣、自我创业,这是多数失去土地后不愿受工厂束缚农民的就业之路,即依靠自身积蓄,自己经营,自负盈亏,但受到行业转换的影响,失地农民由农耕向第二、三产业转移以实现再就业难度也是很大的。最后在受雇于人这类型中,即失地农民通过自身努力获得工作。这些人自身科技含量低,就业层次低,不少人即使实现了就业,但由于种种原因,往往成为首批下岗的对象,从而再次陷入已失地又失业的困境。
3.失地农民自我定位不明确,盲目投资,从而仍处于贫困的状态
失地农民在就业观念方面依赖性强,总希望通过国家、村集体来解决就业问题,宁愿赋闲在家也不愿主动找工作;即使主动找工作也是很挑剔。另一方面,自我认识不够,职业规划意识薄弱的特点导致他们盲目“投资”。如汉川新河镇东郊,是武汉通往汉川城的必经之路,加之附近厂房林立,活动人数较多,部分失地农民在看到原有面包车主,麻木等赚钱较多后,纷纷购买相应的交通工具来谋取收入,结果造成肉多僧少车主疯狂抢客源,车主之间以及车主与顾客之间的摩擦增加的现象。在失地补助金的使用上,除用于就业投资的,多数农民是将它用于建造新房,购买家电等,甚至一些人既没打算也不投资,而将补助金用来吃喝玩乐,打牌消遣上从而出现返贫的现象。
二、汉川市失地农民就业难的原因分析
(一)失地农民自身素质偏低,在劳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
目前以市场为导向的劳动用工制度和以知识经济为基础的结构调整,对用工者的年龄、技能、知识、市场竞争能力的要求都很高。用相关经济学知识解释,即劳动力要找到工作,取决于他们的人力资本。即通过人力投资在劳动力身上形成并能带来持久性收入来源的生产能力。而失地农民由于自身的特征难以创造持久性的生产能力,也就难以找到工作。另外汉川失地农民除拥有广大失地农民普遍的共性之外,还具有其独特性:他们大都分布在城市的近郊,与偏远农村、山区的失地农民相比:他们受现代城市生活方式的影响大,在择业问题上往往以城市职工的标准为参照物,却不愿从事辛苦收入低的行业。但根据人力资本理论,这些失地农民要想获得跟城市居民相似的岗位,必须在知识构成、能力水平等人力资本构成要素上与城市居民相一致,但这些失地农民大都是小学,初中文化程度,自身人力资本很低,总之,就业的期望值与自身能力水平之间的差异,使他们难以很好地实现再就业。
(二)失地农民缺乏各种就业培训
失地农民因长期从事农业生产活动,其技能具有较高的专用性,要想顺利地实现由农业人员向非农产业转换,必须接受相应的培训。汉川市失地农民大都分布在近郊,尤其是三大开发区的失地农民尤为集中。以川东经济开发区为例,它是由北桥科技工业园、新河工业园和生态农业园三大区块组成。现已成为金属制品、食品医药、纺织服装、建筑建材、印刷包装为主体的技术密集型产业集聚地。而这些林立的企业常常会青睐具有一技之长的工人,下面看两则这些开发区内企业的招聘宣传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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