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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现状
由于我国各地经济、文化和公办高等教育发展的不平衡和有关政策的差异,形成了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非均衡现象。目前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现状主要体现如下四大典型模式:其一,“西安模式”,万人民办大学颇具规模。2002年,西安拥有西安翻译学院、西安外事学院、西安欧亚学院、西安西京学院、西安思源学院五所在校生超过1万人甚至2万人的民办高校,占全国十大万人民办大学的50%。其二,“江西模式”,为经济大省培养和输送技术人才。江西毗邻经济大省广东省,广东省对电子制造与维修、服装设计和加工等方面技术人才的巨大需求,为江西省民办高校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其三,“浙江模式”,改制院校和独立学院、民办院校高起点办学。浙江省是我国经济和文化教育水平比较发达的地区,它依托公办高等教育的雄厚基础和实力,采取改制院校和创办独立学院的办法,高起点创办民办高校,并不断发展壮大。其四,“广东模式”,多元办学体制。在广东,民办高校办学体制包括股份制、独立学院制、校产合作制、集团连锁办学制等多种形式,体现了广东民办高校多渠道筹集办学经费的办学思路。
二、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制约因素
目前,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许多高校认识到,提高质量、办出特色,是民办高等教育满足人民群众教育需求的必由之路,是民办高校的生存和发展之本。但由于民办高等教育的多种特性,在面对崭新的教育形式时必然出现种种制约因素,影响并制约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前景。
1.政府支持政策的缺失上的制约因素
首先,政府资助的缺失严重影响民办高校硬件设施的建设和更新。由于教育资源的配置不公平造成了公办学校与民办高校竞争环境的不公平。目前中国在教育资源与经费的分配上基本上是采用国家调配和行政的手段。然而,国家教育经费拨款与招生等一系列政策,均向国家公办学校倾斜。而民办高校的资金不仅要自己筹集,学校的校舍要自己建,任课老师要自己聘。因此民办高校办学经费的紧张造成其硬件设施不完善,实训设备匮乏,教学质量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其次,不利于我国民办高校教师队伍的建设和稳定的另一要素是现阶段政府社会保障体系缺失。我国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在编制、工龄、职称评定、医疗、保险和公积金等方面都受到一定程度的不公平待遇。第三,在国家现行高等教育招生制度的制约下,民办高校从招生环节起就面临着巨大的竞争压力。为了完成本校招生计划所下达的任务,几乎所有的民办院校都在向外省招生、甚至面向全国招收学生。民办院校的生源就自然而然地呈现出参差不齐的特征。
2.民办高等学校自身的制约因素
首先,民办高校产权归属的矛盾。在我国民办高校产权的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产权界定不周全、产权模糊和产权配置不当等造成的权利与责任的不对称等产权关系问题非常突出。这些问题和现象的存在严重限制和束缚了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只有彻底解决好这些问题,才能保障我国民办教育的进一步健康发展。
其次,办学宗旨不明确,盲目追随公办教育的办学模式,不注意学生对于技能的学习,过度追求文凭,鼓励学生参加“专升本”考试,进入大学进一步学习理论知识,从而导致民办高校的教学目标变成以应试为主,背离了民办教育的办学初衷。并且有些民办高校仍采取同公办高校一样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模式,造成课程设置与人才培养方案目标不一致,直接导致了人才培养质量的下降。
3.社会舆论因素对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制约
由于政府的政策支持和重学术轻职业的传统观念的影响,社会对民办高校有天然的排斥心理。另一方面,民办高校近年来毫无底线的降分等也进一步加深了公众对民办高校的误解,使得家长和学生认为民办高校是差生的聚集地,上民办高校就是浪费时间等,这种抵触心理反过来将会制约其发展壮大。另外,社会就业在毕业生接受方面的歧视也会影响民办高校的发展。这就造成社会舆论对我国民办高校有所偏见,严重影响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持续发展。
三、发展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对策建议
1.不断加强学校自身建设
民办高等教育的办学教育理念应是符合当今潮流,适应社会发展理念,突破公立教育的办学路线和教育模式,建设有自己特色的民办学校,发挥民办高等教育办学的灵活性,开发出自己的品牌,创办出自己的特色。民办高校应当把自己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于为地方民生服务、生产、建设、管理。培养“有道德、懂技术、会管理”的综合应用型人才。
2.积极拓宽民办高校的融资渠道
受内外条件的制约,当前民办高校的筹资渠道单一,资金缺乏已成为制约民办高校生存和发展的主要因素。拓宽资金渠道,实现多元化、全方面的经营模式,才是民办高校能否持续发展的关键。民办高校的资金筹措渠道应该朝多元化、更全方位化发展。政府、银行、民办高校资方、受教育的学生是民办高校资金供给方面重要组成部分,在现阶段学费空间上涨有限的背景下,前三者应发挥更大,更积极的作用。
3.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
目前民办高校的教师队伍绝大多数是公办学校的兼职教师,还存在着教师队伍年龄老化等问题。自身建立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已成为民办高校发展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4.转变社会对民办高校的观念
解决社会对民办高校的认识误区,主要是转变社会对民办高校教育观念认识的片面性和局限性。对此民办高校要通过结合实际情况,突出学校自身特色,树立学校品牌形象,扩大学校品牌效应的影响,建立良好的信誉口碑。同时,还需要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社会舆论进行正确的引导,新闻舆论界大力宣传民办教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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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全球化;民办本科院校;对外交流与合作
在经济全球一体化和信息化时代,高等教育已自觉不自觉地融入到了全球化的行列。2010年是博洛尼亚进程实施的第11年,经过11年的发展,欧洲高等教育区区域合作形式进行的高等教育改革措施深入推行。而2010年8月白俄罗斯的加入,更是将高等教育区进一步扩大化。高等教育的全球化已势不可挡。高等教育的全球化,最根本的就是要开展全方位、高层次的对外交流与合作。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使得我国高等教育迅猛发展。2002年加入WTO以后,中国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高等教育也成为亟待改变的一部分。我国民办高等院校从1978年起步,经历了缓慢、快速发展等几个阶段,在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实践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全球化的背景下,我国有关民办本科院校,作为民办院校中的佼佼者与核心力量,都把学校的改革与发展置身于全球化背景之中,并不同程度地开展了对外交流与合作。
1.我国民办本科院校对外交流与合作是提高其人才培养质量的有效途径。当今和未来的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1]民办本科院校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其实质就是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水平。在经济全球化、知识信息化的时代,培养能够理解多元文化、善于吸纳人类一切优秀文明成果、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和国际竞争力的素质全面的人才是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民办本科院校面临的重要任务。所以,我国民办本科院校只有大力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树立全球意识的教育理念,拓展人才对外交流与合作的途径和渠道,提升其自身的国际化水平,方可培养具有全面素质的人才。
2.我国民办本科院校对外交流与合作是提高其自身实力和办学水平的必然选择。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层次与规模是衡量一所大学国际竞争力和社会贡献力强弱的重要标志。众所周知,一所大学国际竞争力的强弱,最根本的是取决于大学所培养的人才的质量和数量。在全球化背景下,大力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关系到大学自身的不断自我完善、自我发展和国际竞争力的增强,因此,除了国内研究型大学之外,有关民办本科院校都不同程度地把对外交流与合作作为提升自身实力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手段和途径。
3.我国民办本科院校对外交流与合作是整体推进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的重要举措。高等教育在社会的中心地位已逐渐确立,各个国家对大学抱有的期望在逐渐增大。历史和现实表明,高校是一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生存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球化背景下,高等教育国际化是实现高等教育强国的必然选择和要求,而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是实现高等教育国际化最为直接和最为有效的形式。从高等教育的子系统来看,我国民办本科院校占据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我国民办本科院校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关系到我国高等教育整体国际化水平的提高与国际竞争力水平的提升。
二、我国民办本科院校对外交流与合作的现状及所存在的问题
1.重视程度不够。从国际一流民办院校来看,比如美国的哈佛大学、普林斯顿、耶鲁大学、麻省理工学院、斯坦福大学,日本的庆应义塾大学、早稻田大学等,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大学自身,都十分注重对外交流与合作。它们不仅具有国际化的办学理念和目标,国际化的师资力量和全球化的课程设置,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它们都不同程度地设置了专门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机构和组织,并有专门的人员负责。然而,笔者通过对我国48所民办本科院校调查发现,近38%的院校未设立国际交流中心或者外事处等对外合作与交流的行政机构,即使在设立了这些机构的院校中,也有相当一部分没有专门的管理人员。
2.对外合作与交流的范围不够广、层次不够高。对外合作与交流,应该是世界文化的多民族交融和在保持自己特色的同时吸纳其他民族的闪光点,在凝练自身的同时把本民族的优秀文化推向世界。然而,从对外交流与合作的范围来看,调查显示,除了宁波诺丁汉以及香港浸会大学等国际联合办学的学校之外,我国大部分民办本科院校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对象,大都集中在亚洲地区,而与美洲、欧洲、大洋洲等高等教育发展已经趋近成熟的地区和国家的交流与合作非常有限。与此同时,尽管我国大部分民办本科院校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对外交流与合作,但交流的空间和交流次数有限。比如有的学校虽然是和有关院校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但是一年也仅仅只有一两次的交流访问更无互派交流生的项目。从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层次来看,我国民办本科院校与发达国家以及一流大学的交流与合作比较欠缺,合作的水平比较低下,仅仅停留在短期的少量的交流层次,有些合作单位甚至没有合法的地位,距离真正意义上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还存在很大的距离。这种对外交流与合作的范围不够广、层次不够高的现状,最终影响到了双方合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
3.没有建立长期、有效的合作机制。建立长期、有效的合作机制是确保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根本保障。而我国民办本科院校普遍存在协议合作高校不多,没有长期的合作伙伴等诸如此类的问题。有些民办本科院校甚至没有协议合作高校,具有长期合作协议的院校更是寥寥无几。调查发现,在我国48所民办本科院校中,唯有北京城市学院等为数不多的几所民办本科院校属于对外交流合作发展比较好的学校,其协议合作院校有28所,在弘扬自身文化,提升自己理念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即使这样,与同地区――北京少则有100多个,多则达好几百个有关合作单位的其他公办高校相比,这个数字仍旧显得微不足道。而在双方学位合作、师资交换、开展学生交流、师资职业发展以及互派留学生等方面建立长期的可持续的伙伴关系则更是任重而道远。
三、我国民办本科院校对外交流与合作所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国家有关政策和制度不够到位。2005年《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在法律上有同等地位。但实际上,由于历史等原因,民办院校和公办院校还是存在各个方面的不平等。诸如经费等制度方面,并没有给民办院校更多的支持。民办院校有限的经费大部分要投资到日常教育设施建立和维护日常教学中。没有足够多的经费来源,成为我国民办本科院校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的一大瓶颈。另一方面,国家有关部门对我国民办本科院校的对外合作与交流缺乏必要的法律法规及其有效的管理,致使有些缺乏合法地位的外国院校,借着“国际化”的名义,参与到我国民办本科院校的交流中,这样不仅没有给民办院校带来发展,而且对有限的经费造成一定的浪费和损失。
2.我国民办本科院校自身缺乏足够的认识和重视。“与时俱进”、“放眼全球”是时代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和行为处事方式。任何一个个体或集体,特别是作为国家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高校,更应该将这一理念贯彻实施到各个领域,只有如此,方可更好地实现我国高等教育的国际化,推进科教兴国战略的进程。然而,目前我国民办本科院校普遍存在着“家族制”等以盈利为目的商业机构。一些校长和董事长因为年龄偏大,还停留在上世纪的思想,没有跟上时代的步伐。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我国民办本科院校有关董事会或校长,缺少“走出去”的意识,没有认识到对外交流与合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这已成为制约我国民办本科院校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最为基本的原因。
3.我国民办本科院校自身实力水平不高。从办学水平来看,由于历史等原因,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无论是发展规模还是层次,都存在较大差距,也没有自身的特色。导致国外有关院校不愿与我国民办院校合作的情结和现实,即使我们主动寻求合作,也是不对等甚至是错位的。从办学理念来看,由于我们对高等教育国际化理念的认识还不够,加上我国民办院校主要以盈利为目的,导致国际合作与交流难以付诸实践。从有关制度方面来看,目前我国对有关民办院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制度的不到位,对合作院校准入的不明确,也使得有关院校难以有效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2009年11月澳大利亚4所大学的倒闭,致使2000多名留学生失学的实例,为我们提供了前车之鉴。
四、进一步加强我国民办本科院校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对策和建议
1.国家政策方面。总体上,我们应采取鼓励支持与严格规范引导的政策措施。一方面,国家应出台相应的政策和有关规章制度,大力鼓励支持民办高校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另一方面,建立对国外高校与民办高校的准入制度。政府应加快相关立法,规范国外大学在中国的招生行为。对有意隐瞒学校事实、欺骗中国学生的国外大学,必须给予严惩。比如,在美国,其大学需要经由“批准”和“认证”两个环节,才能成为一所教学质量得到社会承认的大学。“批准”阶段一般由政府部门执行,而“认证”则是由美国教育部授权的行业性民间组织完成,“认证”的实质是在政府监督下的同行评议。而出现没有通过认证的大学开展有关教育活动的时候,更是有一系列的严惩措施和对学生的赔偿和保护措施。
2.领导意识方面。领导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决定着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层次与水平。因此,我国民办本科院校的校长或董事会应该充分认识到与国外的交流合作对于我们在人才培养国际化、办学目标定位、学术自由与创新能力培养、专业与实验室建设、学分制与专业选择、教师队伍与能力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大学管理体制的创新等方面有非常重要的可值得借鉴的意义。只有了解国际教育教学发展的趋势,紧跟国际与时代潮流,立足社会需求,不断更新观念,才能使得自身的办学水平不断提高,从而从根本上提高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层次与水平。
3.建立特色学科。以特色学科为龙头,带动提升学校整体水平。只有建立有特色,并且是逐渐形成的强特色学科,才能吸引到更多、更好、更强的国外学校来参与我们的合作与交流。2010年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批准第六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的805个建设点中,我国有关民办本科院校只有7个。所以,利用民办院校具有更大的自主办学的权利,争取建立更多的特色学科专业,逐步扩大与国外一流大学的留学生派遣工作,并以学分互认、师资交流、学位合作等形式实现双方优势互补和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建立持续性和长久性的合作协议,是确保我国民办本科院校有效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基本路径。
科教才能兴国,我国进入高等教育大众化后,在向高等教育普及化进步的过程中,民办院校充当着完成这一任务的重要角色。如何把我国的民办高等教育推向国际化,与全球接轨,“成为各自定位的一流院校”[2],是一个漫长而艰辛的过程,需要我们深思和各方面的力量。
参考文献:
【关键词】民办高校 资本市场 融资
一、引言
民办高校在现代教育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2010年7月1日我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正式颁布,也为民办教育提供了很好的发展机会。同时,民办高校在扩大规模方面存在着资金紧缺的问题。如何能健康的发展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民办高校融资方面的研究为数不多,尤其是资本市场融资方式更是在我国不常见。随着资本市场的完善,民办高校融资扩张到资本市场是发展趋势。
民办高校资本市场融资方面的专著几乎没有,只有在书中个别章节中提到资本市场融资方式的,比如张剑波的《民办高校可持续发展研究》(2007年4月)、孟卫东的《普通高校贷款建设问题研究》(2008年12月)、查显友的《中国高校融资结构优化研究》(2009年5月)在论文方面,截止到2013年12月,在中国期刊网上以“民办高校融资”作为题名进行模糊查询,可搜到2003年至2013年的文章有35篇,其中核心期刊有7篇,以“民办高校资本市场融资”为题名进行模糊查询,可搜到2003年至2013年的文章有7篇,关于民办高校资本市场融资还是在探索阶段,并且“我国关于高校和资本市场并没有真正的联姻”。目前的研究只是在浅层次方面,针对现有资料以及现实情况梳理民办高校资本市场融资的思路是至关重要的,下面是关于民办高校融资的若干观点进行整理和论述。
二、民办高校资本市场融资的观点
(一)民办高校界定的若干观点
目前,“私立学校”、“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词语容易混淆,对私立、民办和公办的划分标准不一样,容易形成关系混乱。尤其是私利和民办的区别。袁征在文章《公立还是私立:民办学校不可回避的原则性问题》一文中,认为中国的学校分为“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从教育哲学和教育法学的角度进行研究,发现“民办学校”是一个内涵混杂的概念,它使人难以认识这些学校的权利和义务,因而使“民办教育”的发展陷入严重的困境。民办学校的概念界定是为了界定其责任。
潘懋元教授认为,“民办学校,实质上相当于私立学校,由设立者筹集学校资金,而不是依靠政府的拨款”。1993年《民办高等学校设置条例暂行规定》中“民办高等学校,系指除国家和国有企业事业组织以外的各种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自筹资金,按本规定设立的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教育机构”。而张剑波在《民办高校可持续发展研究》中认为这种观点已经与目前的民办教育发展的现实有了冲突,因为目前很多公办学校已经不单单依靠财政拨款,很多通过捐资、产学研合作方式解决资金的来源。以上的观点是以教育经费的来源进行划分的,认为由国家投资(包括国家财政资金和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资金)所办的学校,称为公办学校,其他学校则称为民办学校。
冯建军认为,必须先区分“立”与“办”,学校的“立”与“办”是两个不同层次的管理概念,根据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提出四种学校类型:国立学校、公立学校、民办学校和私立学校。由政府设立、政府管理的称为国立学校;由全民或集体企业事业组织经营的称为公立学校;所有权属于国家,而经营权属于社会和团体个人管理的称为民办学校;这三类属于公立学校系统。由私营企业、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设立并管理的称为私立学校。第三种是以产权为标准划分。认为公办学校的产权属于(或基本属于)政府,民办学校的产权可以归属于某一个个体或团体,也可以属于若干个个体或团体,并把民办学校区分为盈利性和非营利性学校。这些观点认为高校由“创办”、“承办”界定。
“民办教育机构的性质有三个界定条件,第一,民办教育举办者必须是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即非国有投资实体或个人;第二,举办民办教育的经费只能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民办学校的经费来源不是来自国家教育拨款,而是学校通过其他方式自筹;第三,民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是面向社会举办教育活动,而非行业内或机构内的培训机构”。张宏博认为“民办教育”、“民办学校”不是国际通用的概念,只是我国特定历史时期形成的概念,国际通用标准是“私立学校”。
综上所述,民办高校一般包括民办普通高校、民办高职院校、独立学院、国有民办高校、高等教育职业资格考试、中外合作办学几种类型。
(二)民办高校资本市场融资环境的研究综述
(1)国外的成果。Peacock,W.(2002)指出,发达国家充分利用了资本市场,发行教育股票、债券和投资基金,筹集了大量资金,大大地促进了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一是由于良好的制度和政策环境,完善的市场机制和高效率的资本市场,发达国家的高等教育已经进入成熟发展阶段,二是其产业性和营利性被人们接受,可以带来巨大的利润空间;三是发达国家对教育实行产业倾斜,实行税收政策,这些推动了高等教育的发展和壮大。Roger.L.Geiger(2004)认为国外社会关心教育事业,人们关注教育、关心下一代的成长,踊跃参与有关各种教育通体的探讨,创造了一种宽松的环境,使得富有创新的思想层出不穷,并且商机敏锐的企业家体会到这些创新想法,而且抓住市场需求,投资于各种教育事业,即取得了经济效益,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Chickering A.和Gamson Z.(2006)提出,资本市场为私立学校发展壮大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一是资本市场的筹资功能可以为高等教育的发展筹集大量资金,增加全社会的教育投入,扩大教育供给,缓解高等教育经费短缺的矛盾,优化投入产出产出结构。二是资本市场的融资规则可以促进教育经费使用效率的提高,促使现有教育资源的合理使用,有利于高等教育相关产业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Bown,M.(2008)认为,高效率的资本市场为国外私立高校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市场上融通资金的主要途径之一,具有效率高、透明度高、监管规范的特点,高等教育与资本市场对接,推动了高等教育众多方面及相关产业的发展。Levin Henry(2010)提出充分的自主办学权是国外私立高校强大的后盾。在西方发达国家,高等教育机构都享有充分的办学自,一般不受政府和社会团体的干涉,可以根据市场决定自己的办学方向,确定筹资战略,选择具体运作的模式,能够主动适应市场经济进军资本市场,通过发行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方式来弥补教育资金的缺口。
(2)国内的研究。邬大光(2005)认为,高等教育的市场化,正在促进民办高等教育的融资和投资体制发生重大的变化,并已成为世界高等教育发展的一种趋势,以市场为导向。张宝明(2007)认为,学费已经成为民办高校可靠的资金来源和经费保障。它为民办高校的生存发展,为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创造了重要的条件。社会捐赠是以助学为目的慈善行为,它是一种不需要偿还或不需要全部偿还的无利益回报或低回报的筹资渠道,社会捐助应该成为民办高校发展筹资的主要渠道。李进才(2010)认为,通过资产市场力量,开辟一条让社会资金涌入高等教育的渠道,是推动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的理想选择,社会资金与民间资金可以成为高校融资的一个重要的渠道。
(三)民办高校资本市场融资方式的研究综述
高等教育与资本市场的结合是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市场经济体制国家已经有很长的时间了,国外高等教育介入资本市场发源于一些一流大学对学校发展基金的投资管理。而高等教育实质性进入资本市场进行融资是一些营利性高等教育机构的做法。
(1)基金融资方式。博里克·博克(2004)在美国高等教育一书中提到:哈佛大学的基金1997年已突破100亿美元,2003年达到16亿美元,投资收入在学校总收入中达到31%,斯坦福大学的基金的投入2003年达到100亿美元,投资收入在学校总收入中达到20%以上。罗杰.L.盖格(2006)认为:私立高校资本市场自我创收的收入给予国外私立高校大量的血液。中国广东中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是落户重庆的首家以民办高校为投资对象的教育产业基金。
(2)债券融资方式。Lenin,Henry(2008)提出,发行高等教育债券,国外高等教育不仅利用发行股票和投资资金筹集了大量资金,还积极通过债券从资本市场上筹资。吴卿艳(2009)提出民办高等教育介入资本市场路径有股权融资、组建大学基金会、发行高等教育债券等。例如,耶鲁大学在1996年发行的“跨世纪债券”为一百年到期的债券。Emanuela Todeva(2008)提出,历经数十年的发展,美国高等教育债券已经颇具规模,1993年发行债券总计达到13.8亿美元;1995年发行债券的高等院校达到160所,且该年发行债券总额高达267亿美元;1998年,美国高等教育债券的规模为155亿美元,是前三年总量的2倍,2001年教育债券达到了187亿美元。
(3)股票融资方式。Angela Ronsom(2001)认为作为资本市场融资主体上市是国外私立高校资本市场普遍的一种融资手段,随着营利性高等教育机构的出现,高等教育介入资本市场的方式与目的都已经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方式上,从大学购买股票到大学发行股票,则从“非营利”(获利用于学校发展)到“营利”(获利用于股东分红)。Anger A.(2005)提出,APOLLO集团最初主要是成人培训机构,1978年成为美国第一所认证的营利性高等教育机构。经过20年的发展,到2003年,该集团公司共有74个校园,122个学习中心,遍及全美38个州和波多黎各、温哥华及哥伦比亚,在校生211265人,良好的经营情况激起了资本市场对高等教育投资的热情。朱俊(2006)提出,为了提高竞争优势,谋求可持续发展,民办高校应通过明晰产权、海外融资、发行海外股票和产学研一体化等方式,进行融资渠道的创新。权益融资中的内部融资占据主要地位。
(4)其他融资方式。一是大学高科技产业进入资本市场,北大方正、云大科技、清华大学企业集团、浙大海纳、同济科技、天大天财等。二是买壳上市,北大、北大青鸟、重庆海联学院等。三是高校联合上市,四是上市企业投资教育产业,五是教育海外上市和高校联合上市等方式,融资方式多元化。
除此之外,邬大光指出我国高等教育介入资本市场的类型有四种:一是大学高科技产业进入资本市场,如北大方正;二是以“借壳上市”的方式与其他产业“捆绑上市”,如英豪科教;三是以教育服务产品为主体介入资本市场,如科利华;四是已经在资本市场上的上市公司把高等教育当做教育产业,把举办高等学校作为一个新的投资方向。并且指出我国这四种高等教育与资本市场结合的类型,是在资本市场制度和法律的框架外进行的,在制度和法律上还存在着障碍。同样,厉以宁最早提出教育应用资本市场融资方式来发展,认为教育事业利用资本市场来发展可以有五种渠道:发行教育债券;校办企业上市;建立教育产业基金;建立一批教育发展公司;上市公司用它筹集的资金办企业的培训中心。
三、结语
民办高校发展至今,融资方式的讨论就从未间断过,并且也是发展民办高校的至关重要的内容,然而民办高校融资没有实质性的突破,综上所述,民办高校真正实现资本市场融资,发挥资本市场的作用,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国家还要建立法律上的支持,提高民办高校的竞争力;其次,优化资本市场的运行机制,透明化,规范化。最后,建立健全民办高校的融资机构,实现融资手段的多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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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卫·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M].邱伟立译,华夏出版社,2009.
关键词 民办高校 教学质量
民办高等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20多年来我国的民办高等教育出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在培养技术应用型人才,支撑和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我国高等教育快速迈入大众化阶段的过程中,民办高等教育的质量问题越来越多地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民办高校如何充分利用和发挥学校现有的资源优势,建立符合民办高校特点的教育质量标准和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已成为民办高校面临的新课题。
一、民办高等教育质量的内涵
(一)高等教育质量的内涵
高等教育质量是一个综合的概念。高等教育质量的内涵是适应性、多样性和发展性的统一。在高等教育从精英阶段向大众化阶段转变的过程中,随着高等教育职能的扩大,培养目标和教育模式的多样化,以及高等学校类型的分化,我们对高等教育质量的评价也应是多元化的,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高等学校应有不同的质量标准,而不能采用单一的、一成不变的质量评价标准。高等学校只要办出自己的特色,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高素质人才,就是高质量的教育。
(二)树立科学的民办高等教育质量现
民办高等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具有高等教育的一般本质属性和一般内涵。但民办高等教育的特殊性又赋予了民办高等教育质量一些特有的内涵。大众化背景下民办高等教育质量的特征是:以社会需求为主导、质量标准多样化。概而言之,民办高等教育的质量观可表述为如下三点:
1、全面的教育质量观。民办高校教学质量不是某个学生或某个教师个体成绩的展示,而是学生群体和教师群体素质的整体体现,因此,民办高校教学质量要转变衡量教学质量只看学生掌握知识的多少和考试分数的高低的观念,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观,坚持人文素质、科学素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综合发展观,坚持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协调发展观,在教学中不仅传授知识、培养能力,还要发展智力、提高素质,侧重学生学习能力的提升。使培养出的学生即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准,又具有较强的技术应用能力和工作组织能力;即具有较宽的知识面,又具有研究和分析工作中问题的专业理论基础;即善于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又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2、发展的教育质量观。发展的教育质量观有两重含义:一是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民办高等教育的质量,通过发展解决质量问题;二是高等教育质量观本身具有鲜明的社会和时代特征,它是不断发展的,不是僵死的教条。因此,我们既要承认民办高等教育在初创和一定发展的阶段,由于师资、设备、生源等方面的差距,民办高等教育总体的办学水平相对较低的客观存在,也应认为,这种客观存在也是高等教育大众化过程中所不可避免的一种教育现象,我们要相信随着民办高等教育办学条件的不断改善,民办高等教育的质量会逐步得到提高。
3、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质量观。高等教育的功能包括:促进科技进步,创新文化发展;为企事业单位提供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满足个人爱好,提高自身素质等。从这个角度说,民办高等学校只要培养出来的人才受到社会欢迎,就应该说是达到了质量标准。因此,就业率的高低可以直接反映出一所民办高校教育质量的优劣。
在专业建设方面,要做好人才需求市场调查,加快新专业的建设和老专业的改造工作;在课程建设方面,课程的改造整合、教学内容的改革,一定要紧跟岗位要求的变化;在第二课堂建设方面,第二课堂更应该体现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质量观。总之,对于学校而言,就业率低就意味着教育的失败和生源的缩减。因此,“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民办高等教育的责任。
二、民办高校教育质量的质量保证
教学质量是高等学校生存和发展的前提与基础,更是民办高校的生命线。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民办高等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对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至关重要。
我国民办高校由于办学时间短,客观地说,只有短短十多年的成长历程,教学质量评价设计的标准不能机械地、整齐划一的去与那些千年学府、百年老校去相比。民办高校在体制机制、资金渠道、生源、师资队伍结构等方面与那些千年学府、百年老校有所不同,因此,制订符合民办高校实际情况的评估标准体系十分必要。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质量评估,应学习和吸收国内外先进的评估理论和做法,制订出符合民办高校发展特点的评估标准体系。评估标准既要重视基本办学条件等“硬件”,更应加强对办学指导思想、理念、校风、教风、学风、师资队伍、生源质量、教学质量、社会声誉、办学特色、就业状况、制度建设、科学研究、学科专业课程建设等“软件”的督查。同时,评估标准要从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特殊性和阶段性出发,采取支持、鼓励、帮助、促进、提高的态度,博采众长,融合创新,建立符合当前民办高等教育实际的、切实可行的督导评估标准。它将对民办高校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起到指导、监督作用,有利于社会对民办高校的认可和其自身的健康发展。构建中国特色民办高等教育质量评估体系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实施分类分层评估
从生源质量、经费支持、师资队伍等方面来看,民办高校很难同公办高校相提并论,用同一的标准对处在两种不同类型、不同水平上的学校教学水平进行评估显然是不公平的,而且也不符合高等教育大众化差异性、质量多样性的特点。因此,我们应对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教学质量进行分类评估,坚持一致性与多样性相结合,针对民办高校办学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体现其特色和特殊性,这是当前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分别进行分类评估的意义所在。
民办高校由于其办学定位不同,不同层次类别的民办高校之间在教学目标、人才培养的类型取向上差异较大,办学特色也各有秋千,多样化的高校类型与层次也要求教学质量评估从学校的实际出发,制定切合实际的质量标准,实行分类分层评估,并依据相关的理论,从制度创新的角度来建构科学合理的民办高校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这样才能真正起到评价的促进作用。
(二)建立和完善民间中介评估机构,由“行政主导型”向“社会中介主导型”转变
建立和完善有关民办高等教育的社会评价机构,弱化政府行政主导的职能,是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和保障。当前,政府应尽快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中有关中介评估机构参与民办教育评估的法律规定,推动民间中介评估机构的建立,使评诂工作逐渐由目前的“行政主导型”过渡到“社会中介主导型”。这对我国高等教育评估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政府应加强对这类评价中介机构的法制法规建设,保证它的独立性和合法性,确保评价结果的公正性、合理性、科学性和权威性,实现国家的宏观调控与管理。当然,就中介机构本身而言,也要正确认识自身的地位,摆正自己的位置。作为一种中介“服务”机构,一个独立的法人,应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其行为应合乎市场规范,要在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及方针政策的指导下,根据教育目标和评估标准客观公正地实施评估活动。
当然,目前我国的社会中介评估组织的发展还处于起步和初创阶段,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也还没有建立起来,我们不可能等到这一切都建立起来之后才对民办高校进行评估,在当前的情况下,通过中外联合开展的项目进行质量评估的改革试点,积累成功经验加以推广是很有必要的;我们可以在借鉴国外有益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培育有权威性的中介机构,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民办高校质量评估中的作用,这应当是我国民办高校教育质量评估改革的必然趋势。
(三)建立和完善民办高校内部教学质量保证和监控体系
实践证明,建立健全、科学、完善、有效的教学质量保证和监控体系,对于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保证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质量有着重要的作用。
对民办高校来说,首先要从环境的变化和学校的实际出发来建构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在内部管理方面,民办高校要建立起分层管理的教学质量评估保障体系。所谓分层管理是指以教研室为基本教学质量监控单位,由校、院(系)、教研室三级组织共同承担教学质量责任,形成自下而上、层层把关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在这个保障体系中不同的管理层次有不同的工作内容和教学质量保障监控重点,不同的管理层次形成一个互保互联、各有侧重的教学质量保障监控组织共同体,通过互相分工协作来强化教学活动的规范化管理和“过程监控”。
民办高校要加强教学质量自我督导,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的内部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建立用人单位、教师、学生共同参与的学校内部质量保障与评价机制,形成社会和企业对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的评价制度、课堂教学评估制度、实践教学评估制度、领导和教师听课制度、同行评议制度、学生定期反馈制度及教学督导制度等,加强对人才培养过程的管理。这种全面的立体交叉的督导评估组织体系,能够对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都进行规范化管理,对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质量进行全程监控,尽可能地把影响课堂教学质量的各种不利因素降低到最低限度,并把构成优质教学的各种有利因素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以保证教学质量的提高。因此,这一制度的完善对于全面评价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帮助教师总结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建立民办高等学校教育质量评估网络信息平台,增强民办高等学校合格评估的透明度
当前我国高等教育合格评估的指标体系基本上都是用量化指标体现。高等院校在接受各种合格评估之前将大部分精力用于指标体系的准备上,甚至还有不惜突击作假的现象。要纠正这种偏差,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认证与评估应当做到以自评为基础,而自评报告并不以数量化的指标作为评判的全部标准,必须由评估组在现场审查阶段认真检查自评报告的方方面面是否落实在实践中,评估的所有工作都要指向于促使被认证与评估对象能建立一种质量的保障机制。
还有,目前我国虽然存在对民办高校的评估机构,但是评估信息并不为社会获知。为保证民办高等学校的质量,进一步增强民办高等学校合格评估的透明度,我们应建立全国民办高等学校教育质量评估网络信息平台,根据不同的标准对不同类型的民办高校进行评估,并将合格评估的标准、被评对象及其结果的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一方面使市场上的信息完备,学生根据自己的需求按照评估机构提供的信息进行选择,使得社会中的资源流向效率高、效益好的学校和地区。另一方面,评估机构可以通过对评估标准的制定间接地对民办高校进行管理,实现对民办高校的宏观调控。减少政府与民办高校以及民办高校与社会之间的沟通障碍,强化民办高校之间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以确保民办高等教育评估工作的高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