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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新高法执(1992)12号“关于人民法院在依法执行过程中变卖被执行人房产等财物应否交纳税收费用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人民法院依法执行过程中变卖被执行人房产,在办理房产转移手续时,被执行人是房产的出卖者,并非是房产的承受人即买者。根据政务院《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凡土地房屋之买卖、典当、赠与或交换,均应凭土地房屋所有证,并由当事人双方订立契约,由承受人依照本条例完纳契税”之规定,人民法院在依法执行过程中变卖、拍卖被执行人房屋时,不应由卖房人交纳契税。至于人民法院在依法执行过程中变卖被执行人房产以外的其他财产时应否交付税收费用,则应区分不同情况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来办理。
此复
根据镇委镇政府及县财政局的要求,结合本部门2011年实际工作,财税办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目标意识积极组织财政收入 二、规范财务管理严格压缩支出 三、严格执行惠农政策不断增强服务意识 2、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资金120万元,分别在牌坊、西蒋、荷缘、城东、莲花等社区新建农桥5座;在荷缘社区新建蔬菜大棚50亩,并且顺利通过市县有关部门的验收。
四、围绕工作重点积极做好党委政府的各项中心工作 2、严格遵守党委政府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后服务,财产物资的登记管理,大宗物品的申报、采购、招投标等相关工作。
3、配合镇审计办按季度对镇属各部门、各社区以及重点项目的帐务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4、做好分工社区的各项工作。
2012年财税办将紧紧围绕党委提出的“工业化、城市化”工作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围绕县委县政府下达我镇的财政收入目标任务,挖掘财税潜力,虽然受到金融危机,税率下调、增值税抵扣范围扩大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加大税收征管力度,以任务加压力,以压力保征收,在困境中求奋进,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目标任务。
1、强化税收征管,除国地税正常用纳入管理的纳税户以外,力争零散税征收突破800万元,具体要抓住“四个重点”,一是抓房产税、运输税、餐饮税任务目标的突破;二是抓区域行业税征收的突破;重点是歌厅、网吧及洗浴业的税收;三是抓工业集中区税收征缴的突破,对不能足额纳税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理,腾出发展空间,培植后续财源;四是抓房产税征收的突破,对背街小巷,学校周边的零散出租房屋户进行清理征收。
2、挖掘潜力,加大征管力度。在排足税源的基础上,拓展征管空间,做到心中有底。加强与国、地税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加大处罚的力度,严格依法治税,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确保做到应收尽收。
3、强化责任,细化目标,加大引税护税力度,围绕全年目标下达任务,认真进行考核通报,使每个同志都有主人翁意识,真正发挥镇委镇干引税护税的作用。
4、巩固顺缘物流和顺德物流公司,利用网络平台优势,多方联系运输业务,和苏州无锡等地的物流运输公司联系运输合作业务,做大做强物流公司。
二、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加大增收节支力度,认真贯彻“厉行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统筹合理调度资金,严格控制招待费、差旅费、水电费、电话费、汽车费用的支出,进一步规范公有资金采购、公有资产转让出让和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确保镇、村两级组织正常运转的支出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
三、积极做好家电下乡补贴农户的资料审核、登记、上报、以及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新农保”工作。
四、做好通过一折通发放的各项惠农资金的基础数据采集、核实、造册、上报等各项基础工作,严格把关,规范操作,确保基础数据准确、真实,把党的惠民政策及时落到实处。
五、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实现财政支出管理精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强化服务意识,实行服务承诺制,使财政管理科学化。
关键词:中型企业;财税计算;内部控制;解决措施
引言
企业财税是企业中发展资金链的核心,财税计算与企业形势走向有关,决定着企业的一切。中小企业由于体制方面的不足、管理不健全、内部责任归属混乱,牵制条例实施度很弱,造成中小企业之中的财税不能合理计算的基础因素,对中小企业的体制进行分析,发现财税计算或者财务监管在中小企业之中的问题是非常多的,因此完善的内部控制是十分有必要的。
一、水泥厂财税政策执行时未解决的矛盾
对于大部分的中小企业来说,目前我国实行的各种财税政策是给予直接或间接的财务扶持,在数量的投入方面比较重视,却忽略了另一个比较具有重要作用的财税政策,即培养企业竞争力的效果。
1、在企业财务核算中,税收政策规定与企业利润最大化存在矛盾
税收政策和会计制度都规定,企业的应税项目与免税项目必须分开核算收支和盈亏,能够准确反映各项目的税金实现与缴纳情况。由于企业追求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特别是私营企业更是如此,许多企业在取得退税资格后,为了多退税,将生产销售的应税产品按免税产品核算,达到多退税款的目的。
2、在资格认定中,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方面存在矛盾
国税和地税各部门之间虽然分工明确,但由于缺乏相互协调与相互监督制约,往往各行其事。税务部门在对其的财务核算和废渣掺入比例进行综合评定时不符合政策要求,或者税务部门从总体上评定企业符合要求,而技术监督部门检测的废渣掺入比例达不到标准,或有些企业被检测的产品达到标准,没有被抽样检测的产品又不符合标准,部门之间缺乏协调机制,信息缺乏沟通。
3、在具体操作中,少数地方存在照顾关系违反规定的问题
企业的目的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特别是水泥生产企业多数都是私营或实行个人承租经营,追求利润的趋动促使企业不是在增加资金和技术投入,加强核算,防止造成新的污染,从根本上做到符合政策规定后取得优惠资格认定,而是通过各种途径找关系争取能享受这项优惠政策,拿到资格证书,就完全从企业自身利益出发,不按规定健全财务核算,偷税漏税,或者资金、技术投入不足,造成新的环境污染。
二、中小型企业财税计算或者财务监管的不足
1、内部控制没有得到足够的的重视
当前我国的企业中,管理人员对内部控制没有足够的认识,并且观念陈旧,导致企业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的作用仅仅局限于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与可靠性以及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性,对于生产运营的效率与效果则涉及甚少,造成无法从整体全局出发。由于企业缺少相关经验,以及对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的理解偏差,内部控制的效果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挥。
2、内部控制人员专业素质不高
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的职业培训比较少,导致员工的职业道德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不能严格遵守内部控制制度。企业对于内部控制不能充分驾驭内部控制制度,难以发挥内部控制的作用。
3、缺乏健全的内部控制监督机制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国的很多企业忽略了内审的监督作用,造成内审职能没有发挥出应有的效果。企业内控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所以要想确保内控制度切实执行且有一个良好的效果,就必须进行内部监督。
4、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内控相关法律不健全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涉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法规,内控制度在不断的完善与改进,但是由于我国的内控制度的理论研究起步比较晚,内控制度与国际水平相比仍旧不够完善。
三、中小型企业财税计算内部控制的措施探究
1、树立对财税的正确内控观、认知观。任何一个中小型企业若想取得经营发展,都需要各种方针以及条例作为后方支撑,并且企业只有对财税计算进行良好、稳固、科学控制,方可使企业中的方针以及条例等政策得到执行,进而才可使财务得以维持一个良好的形势或者状况,保证使企业朝着更好的方向前进。加强全体员工道德修养和内部控制制度教育。企业应定期对职工进行内控知识的教育。开展学习制度。开展学习制度,促进中小企业上下员工的齐发展,规避“家族化”现象,客观对待员工,展开集体型的学习,提升对财税内控的认知力度。
2、建立健全内控体系
各组织机构的职责权限必须得到授权,并保证在授权范围内的职权不受外界干预,每类经济业务在运行中必须经过不同的部门并保证在有关部门间进行相互检查;建立授权批准制度应该对企业内部部门或职员处理经济业务的权限加以控制。单位内部某个职员在处理经济业务时,必须经过授权批准,否则就不能进行;实行预算控制企业编制的预算必须体现其经营管理目标,并明确责权;可安排专门的部门和人员来实施内控监督和评价,提出建议,督促各个内控环节不断改进控制,增强规范内控制度与有效执行制度的自觉性,使企业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内部控制的体系中去。
3、创建完整的财税相关体系,创建责任、牵制条例。要创建完整的财税相关体系,创建责任、牵制条例,对财税计算所实施的内部控制理念予以更新,进而使财税计算在中小企业之中得以完善发展。倘若企业之中的财税计算得以稳固、健全控制,那么会计工作者将会严于律己,进而减少亏损与违规行为,最终使企业之中的资金额减少损失量,促进资金量、利润度在中小企业之中的提升。
4、加强内部审计控制内部审计机构应直接对企业最高领导层负责,保持相对独立性。企业通过内部审计制度对各级管理层的财务活动和管理活动进行评价。并制定一套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的顺利实施,企业负责人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提高企业领导管理水平和管理思想,使他们认识到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是中型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正常发挥应有作用的关键。离开企业领导的高度重视,再好的控制体系也显得软弱无力而流于形式。企业领导必须自觉接受内控制度的制约,力求使内控制度在企业内部随时发挥作用。
结束语
要想促进中型企业关财税管理内控得以强化,必须树立正当的财税内控观、认知观,提升对财税实施内部控制的力度,创建完整的财税监控体系,创建责任、牵制条例,对财税计算所实施的内部控制理念予以更新,开展学习制度,促进中小企业上下员工的齐发展。
参考文献
[1]赵力..中小企业财税支持政策的国际比较及启示[J].视野,2013(02):57-59.
一、更好发挥财会监督的重要作用
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不同层次和类型的监督是一种分工和协同的关系,不能相互替代,也不能自行其是,是一个整体中的局部,各个局部构成了监督体系这个整体。将财会监督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完整性与系统性,提升监督的质效。
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由多层次、多类型的监督构建而成,包括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多方面,其中,财会监督处于基础性地位,为其他监督提供不可或缺的支撑。任何监督都是为防范风险而构设,财会监督也是如此。会计造假、财务舞弊、预算松软,都是财会监督不力的表现,这不仅会导致经济金融风险,还会引发严重的廉政风险。在充满各种不确定性的当今社会,财会监督是对冲公共风险,构建经济社会发展确定性的基石。改进和加强财会监督,是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提升国家风险管控能力的题中应有之义。
二、财会监督的本质是构建一种确定
财会监督是经济金融风险和财政风险监测、预警的基础性条件,也是防范包括廉政风险在内的公共风险的基础性环节。它包括财政监督和会计监督,是二者的一个简称。过去通常把二者分开来表述,甚至当成财政、会计两个专业领域不同类型的监督,现在合并起来,更有利于从整体来把握其内涵和本质,也有利于在实际工作中一体化推进财政监督与会计监督。
凡是涉及到资源配置的地方,便需要会计核算,无论是市场资源、社会资源,还是公共资源,都不例外。会计作为一种专业方法,其所呈现出来的信息有可能是确定性的,也可能基于各种利益动机而造假,这便离不开会计监督,以确保企业、非营利组织和政府部门单位的资源配置活动信息是真实、全面和准确的。会计主体同时是利益主体,作为经济社会活动的微观主体,既可以利用会计信息为自身管理和内控服务,同时也要为利益相关者和公众利益服务。会计监督正是为此提供制度保证。
对于公共资源的配置来说,不仅需要政府会计来反映,而且还需要政府财政来统筹。政府账本反映全部政府收支以及资产与负债,体现公共政策和政府活动方向和范围。公共资源配置事关大众利益,且与公共权力的行使直接关联,财政监督也就不可或缺。税收制度、预算制度,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约束公权的一种有效制度安排,对税制、预算执行的监督,同时也是对公权行使过程的监督。所以,财政监督从表象来看是针对“财”,实质上是针对“权”,以确保“权为民所用”。通过财政监督共同构建的这种确定性,便成为国家治理的基础,也是国家治理效能的保证。
财政会计账本是经济社会的综合反映,财会监督是确保这种反映真实、全面、准确的要件。没有真实、完整和准确的财政会计账本,对经济社会的认识和决策就会丧失前提,财经纪律和法规也就会形同虚设,社会公平正义也就无从谈起。公款的浪费、官员的渎职、权力的腐败、市场操纵和金融欺诈等违规违纪甚至违法犯罪,总是离不开在财政账本和会计账本上做手脚。若有了严密有力的财会监督,许多不法行为就可以从源头上杜绝,为市场运行和经济社会发展构建起人们可预期的确定性。
三、财会监督是筑牢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基础
监督既是对主体行为合规性的反馈、督查和纠偏,同时也是完善制度的一种方式。从广义来看,监督本身也是制度建设的内容,尤其是对司法、审计、财会和统计等专业性监督而言,更是如此。财会监督具有行为和制度双重属性,既是一种监督行为,也是一种制度规定,涉及到行政主体权力与责任,以及民事主体权利和义务的界定和明确。财税体制、会计制度的完善,又是强化财会监督的条件,并为其他监督提供依据。如政府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政府收支分类标准、公务行为的支出标准、预算流程和绩效要求等等,这些规则是否被遵循,都属于财会监督的对象,这同时也是制度的内容,是政府审计、事务所审计的依据,是司法证据和统计数据可靠性的来源。这好比一台机器,一旦被生产出来,就内生出应有的操作规程,并需要监督这些规程被严格遵循。财政与会计一旦被社会“生产”出来,就衍生出监督的功能,并成为其他监督的前提和基础。财政会计的这种监督功能若被忽视或弱化,各种难以察觉的公共风险就会丛生。
一般而言,专业监督是其他监督的基础,具有计算机软件一样的功能特性,可以应用于其他监督之中。而财会监督则类似于底层软件,司法、审计和统计等专业监督无一不是以财会为基础的,司法证据、审计依据和统计数据离不开财会监督的保证。财会信息失真,其他监督也会偏离正确的方向,监督也会失效,其风险是不言而喻的。
财会监督聚焦监督体系基础环节,通过与其他监督良性互动,能够更好地发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优势。在党的统一领导和党内监督引领下,财会监督能够助力人大行使监督权,经济主体层面的财会监督则能够为统计监督奠定数据基础,单位财务层面的财会监督可以与审计监督实现衔接与互补,并为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提供核查依据。
四、以法治化为引领强化财会监督
一是围绕扩大地方投资力度,增强地方经济发展后劲,开展了对陕西省投资集团公司、农村信用社等4户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审计和审计调查。二是开展了对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的陕西有色金属集团公司等6户国有企业的审计。三是围绕促进地方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开展了对全省新增投资项目情况的审计调查,开展了对禹门口至阎良高速公路项目、陕西氯碱化工有限公司项目等5个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四是根据审计署安排,对国际金融危机对中小企业影响情况进行审计调查。五是围绕投资拉动内需,保障对民生工程的投入,开展对政府投资建设,保障性住房、县乡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天然林保护、污水处理、全省财政种粮农民四项补帖资金、全省失业保险基金和再就业资金、全省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计划生育专项资金、省公益性文化设施投入、旅游专项资金等10个项目的审计和审计调查。六是开展了对世界银行贷款陕西农业科技项目等14个利用外资项目的审计,七是对恢复重建项目进行审计。
以上项目有的已经结束,有的正在审计实施阶段。
一是少数生产企业经营困难。调查的252户中小企业中亏损87户,亏损面达34.52%,部分外贸依赖度大的企业亏损严重。二是部分企业出现下岗减员、拖欠职工工资现象。252户企业较2007年从业人员减少4096人;有46户企业拖欠职工工资9493万元。三是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发展受限。调查的252户企业中132户企业贷款余额94.87亿元,71户没有贷款,2008年较2007年仅增加贷款9.96亿元。四是部分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包括财政、税收、金融、就业等方面。五是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进展不平衡,资金落实不能完全到位。部分恢复重建项目未按批准的规划进行,项目报批程序不规范。重灾区恢复重建项目设计、施工力量不足,建筑材料涨价,影响恢复重建进度。恢复重建项目建设中存在资金下拨不及时,报销手续不完整、白条列支、项目施工合同不规范等问题。六是外资项目地方配套资金不能完全到位,少数项目进度、报账缓慢,个别项目挤占、挪用、滞留项目资金,部分项目工程管理、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