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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读书笔记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法律的读书笔记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法律的读书笔记

法律的读书笔记范文第1篇

法院文化建设是一项改善法官精气神,提升法官自身修养与法学理论功底的软工程。法院文化建设关涉法官素质的提升,关系着人民法院长远未来的发展。但法院文化建设毕竟是一项改造法官精神面貌和主观世界的精神性活动,不容易取得立杆见影之效,需要持久发酵。笔者以为法法院文化建设离不开有效的经费、物资投入,离不开规范的制度与程序保障,离不开科学的发展规划。但是笔者以为光有制度保障与经费投入还远远不够,因为从法院来说,文化建设是一项群体性、组织性活动。但文化建设必须要有具体落实到个体法官,需要人来操作和执行。因此从法院文化的具体落实来看,法院文化建设需要每个法官个体的努力与坚守。而单个法官的素质提升与精神面貌的改善依靠制度的规范与经费的投入是很难到达预期的效果。因此,笔者以为法院文化建设离不开法官的读书活动,法院文化建设呼唤法官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

多读书,坚持开卷有益。从法官外部时间总量分配来看,法官多读书意味着法官必须将其他休闲、娱乐时间挤出来读书。因为法官的读书活动与这些活动在时间分配上是一个此消彼长的冲突关系。从法官内部的时间安排来说,法官多读书意味着法官必须在读书结构上进行合理配置。法官要多读书,博览群书,而不可局限于法律之书。司法裁判是一项复杂的法律适用过程,牵涉到事实的审查、证据的认定。在职务犯罪、计算机犯罪中,因为犯罪手段复杂、案件扑朔迷离,法官可能需要掌握一定的财务审计知识和计算机知识而不可只限于对法律的钻研。而在城市规划案件、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案件中,法官若缺乏基本的城建知识与规划常识,就连卷宗都很难看懂。在对犯罪人员心理的揣摩与证言的辨别上,法官如不掌握必要的心理学与证据知识,则很难对证据的审核作出准确的判断。因此在法院文化建设中,法官要坚持开卷有益,多读书。

读好书。法官多读书,博览群书才能开拓视野,增长见识。但仅限于此,则是限于表面化,因为法官自身的时间与精力总是有限的,而浩瀚的书海却无法穷尽。光古今中外那些法律名著研读完就可能要穷尽法官一生的时光。因此法官不仅仅要多读书,但不可浅尝辄止,蜻蜓点水。要对各种书进行必要的分门别类与适当甄别,以选择合乎自身的需求。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知识与信息的传播速度更是呈几何级的速度爆发式增长。电子书的出现打破了传统纸质书一统天下的局面。但海量信息与书本对法官读书却不一定是好事。因为法官需要解决的问题不是无书可读的困难,而是陷入难以抉择的尴尬。如此,笔者以为法官必须坚持读好书的原则,根据自身的状况和需求则良书而读。、一是要读经典书,而不可读快餐书。经典书是几千年时间长河中留下的珍宝,在千年的岁月里,这些书还能被今人称之为经典固然有的价值和意义。这些书传承的千年文明,承载的是人类思想的精华。因此,必须选择经典之书阅读,而不可蜻蜓点水,什么书都泛泛而读。其次,法官读书选择还当根据法官工作特点与自身需求来判选。一方面法官是职业司法官,那么法官就当读经典的法律书,包括法学理论之书、司法裁判方法之书、审判实务技能之书。除此之外,法官作为人民公仆还出于公务员序列中,因而党读修身养性、洁身自好之书,以养浩然正气,淡泊名利。法官具备良好的知识素养是法官驾驭审判工作的基础,但法官的良心与道德则是保障案件质量与法官素质的根本所在。缺失了良心与道德,法官拥有再好的审判技能与渊博的法律知识亦只会危害司法,而不可能匡扶社会正义。

好读书。多读书是提升法官品性与改善知识结构的基础与源泉,而读好书则是改变法官精神面貌,提升其素质与修养的渠道与路径,好读书则是法官读书效益能否可持续发展,法院文化建设能否取得长远成效的根本所在。只有好读书,法官才可能坚持不懈地博览群书,多读书;只有好读书,法官才可能读懂晦涩难懂的经典书,以便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吸取古今文明之精华。书是文明输送与传承的纽带,书是记录人类技术积累与思想沉淀的宝库,因此法官必须养成好读书的习惯坚持持久不懈地抓读书活动,促进自身素质与能力的提升。具体而言,好读书意味着法官读书要讲究方法,不仅要精读经典,还要学会泛读群书,还要养成做读书笔记、勤发问思考的良好习惯。因为读书不仅仅局限于方法的讲究,还有读书习惯的养成。法官应当将读书作为一种无法祛除的习惯持续培育,要通过读书来修身养性提升自己的品味。则法官精气神之提升指日可待。迈过读书的峡谷,法院文化建设的未来与前景便是一马平川、一望无垠。(编辑:果宝)

法律的读书笔记范文第2篇

注重了人文性和实践性,贴近生活,感性的材料生动灵活,趣味性浓厚。现将在实际教学实践中的几点不成熟的思考,写下来与

同仁探讨,商榷。

一、实际教学中存在的几个商榷的地方

1.课堂的思想性、方向性有弱化的趋向。新课改体现出学生的主体性,一切以学生为中心组织教学,贴近学生生活,充分体现了人文关怀。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给学生一个自由的发展空间。虽然强调了个人、集体、国家的利益关系,理想与现实的关系,但更注重了以我为中心的个人发展,更侧重了生活实际,使学生易于追求眼前目标和个人价值的最大化。导致了部分学生自由散漫,无组织无纪律,目标不明确,无所事事,无所追求,不思进取。

2.加强法制教育,模糊了法律的严肃性、惩罚性。新课改贴近生活,实际操作能力强。如学会自我保护,躲避伤害,见义智为、巧为;保护个人隐私,不轻信他人;在途中遇到他人的帮助,不要轻信,干脆就拒绝;更不要去帮助别人,否则上当受骗,贻害无穷。对于老师的体罚,变相体罚、家庭暴力,都要学会依法保护自己;同学间的谩骂,甚至是过分的玩笑,都是对人权的侵犯。初中三年下来,同学们对这些知识点记忆犹新,其他的知识早抛云霄外去了。“你侵犯了我的名誉权”,“你侵犯了我的隐私权”等等作为同学们的口头禅一笑置之。学生间侵权了,违法了,未见到哪个同学受到法律制裁。在孩子们的意识中哪还有法律严肃性、惩罚性可言。不良行为、违纪、不道德、违法等概念模糊不清,值得商榷。

3.道德观念在降低,学生们常用“人人为我”而忽略了“我为人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事到临头,屁滚尿流。既无关心他人,关心集体的内在修养,又存惧怕困难,不敢承担责任的畏惧心理。缺乏正义感,生活、思想、思维狭隘,服务意识差,合作意识不强,后续潜力开发不足。在精英教育中,好多中考、高考状元不久便甄没于茫茫人海中了。

二、新课改条件下,进一步加强思想品德课的重要性

1.社会问题值得关注,随着世界政治的多元化,经济的一体化,各民族、种族间文化的相互渗透,各种思想观点、意识的碰撞,致使一些人的个人观点、价值取向在扭曲变形:罢工潮、恐怖事件、对社会的极端仇视、仇富心态,“3.14”事件,“7.5”事件都反映了我们在加强民族团结,社会融合方面的问题。成都公交纵火案则反映了个人心理的变异。从个体的价值取向到局部整体的眼前利益,都反映了目前加强思想品德教育的长期性,艰巨性。

2.学校主流阵地的巩固,目前学校出现自杀,斗殴而亡的事件有增多的趋势,而违纪、违法的事情屡见不鲜。究其原因就是个人理想难以实现,个人的尊严受到了挑战。抑郁、愤懑、无处发泄,难以自拔。虽然社会上、学校里都有心理咨询室,难扼此风,因为根源问题她解决不了。有些校长的中心工作不是在教育教学方面,而是整天担心学生们的生命安全。以前是教学设备差,校舍危险,担心楼倒屋塌,现在是政府改善了学校的硬环境,安全硬件上去了。而目前仍担心,但此担心不可预测,提心吊胆,惶惶不可总日。却恰恰遗漏了学校的教育功能、思想工作,学生的思想品德工作。要给学生一个健康的心理,就必须有一个健康向上的学校环境。学校是教育的阵地,教育就意味着方向性、规范性使之向好性。思想品德课更该如此。

3.家庭和社会的民主教育,大部分学生在家庭里只知索取,不图回报,吃、穿、住、用、行、学,样样包办,孩子仅仅拥有装知识的大脑,依赖性不断增强。对父母的严加管教,老师的严厉批评,常常会产生极大的逆反心理,不置可否。就如同美国的两党竞选,一党选举完毕,另一党马上放下歧见,拱手祝贺。而伊朗、巴基斯坦等国的选举则不然。一党选举完毕,另一党马上横加指责,选举不公,有舞弊行为,吵吵闹闹,不可终日。为何?美国在幕后使然。这就是美国所推销的民主,这就是愤青们所乐道的民主,这就是青少年能饱眼福的民主。谈民主就要给学生们更多的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在承担责任中学会辨别是非的能力,学会更好的对待他人、集体、社会。而绝不能单单强调个人中心、个人奋斗,要使之融入到民主社会中去,就要靠思想性、方向性的引导。

三、应对的几点建议

在初中阶段,思想品德课应该加强,不应弱化。这表现在“中考”指挥棒的导向性方面。同时,结合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法制教育才能发挥最大效能。

1.要继续强化理想道德教育和传统文化教育引导学生,使之树立明确的、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那种认为孩子还小的观点是极其错误的,此时的孩子可塑性最强。教育他要有集体观念,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要有怀,有包容性。且在贴近学生实际的生活中,潜移默化,系统性地加以引导。要有吃亏是福的宽阔胸坏,多做利他利社会的事,不断加强自身的内在修养,言行一致,朴实有进取心。

2.民主法治教育要给辨别能力较低的孩子们一个清晰的概念、规范,绝不能含糊不清,让学生有一个明确的是非观念,敢作敢为,敢于承担社会责任,强调创新精神和团队意识,树立做人的正气,敢于维护法律的尊严,敢于斗争去换取人间的正气,方能减少违法犯罪低龄化的比率,使青少年不至于以身试法。目前有个怪现象是,学校把轻微违法的学生送到派处所,派出所不了了之;派出所把在社会上抓到的轻微违法的学生送到学校,学校不了了之。而这个轻微违法的个体,却很难收敛。违纪要受到惩罚性教育;违法要受到制裁。使之在教育和制裁中学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

3.要凸显思想品德课的教育功能

首先要站在国家社会的高度来看待,要有前瞻性,长期性;要从领导机制上加以重视;课堂要形式多样,丰富多彩,使学生耳目濡染,长期熏陶。育人的功能还可能是社会教育,基础教育,自我教育,革命传统教育。传统的都是精华,民族的是世界的。都能达到新课改所要求的效果。

记得上世纪八十年代,我班有一个同学在读书笔记的扉页上写下了“为人只说三分话,不可全抛一片心”的警言,我们全班同学对他进行了很长一段时间的教育,待人要坦诚、豁达、敞开心扉,不可保守,要积极进取,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做一个青春、阳光的人。最后,大家都很灿烂,都在进步。但是现在好多学生的自私、闭塞、不愿与外人打交道的心理常在,这很大程度上与我们的教育有关。

法律的读书笔记范文第3篇

摘 要: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可见,在法治环境的浪潮下,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推动公民具有法治意识已成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老年人群体由过去的弱势群体变为今天的庞大群体,他们对于法律同样有着需求。本文将从上海老年人权益保障相关法治规定为视角,分析针对老年人权益保障已有的宣传教育途径,以及在现今的老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开展过程中亟需解决的几个问题,并提出了法治宣传工作过程中的几点看法。

关键词:老年人;法治宣传;权益保障;立法

一、上海市老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已初具规模

(一)上海市关于老年人权益保障立法已初步完善

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说明这样一个事实:“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法治宣传的对象应该是每一个公民,每个人都有获得法治宣传教育的机会。

上海作为人口老龄化最为突出的城市,其对老年人权益保障的相关法律规定已初步完善,在2015年6月18日上午,《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修改二稿提交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进行审议,此次提交审议的条例修订草案对适用范围、支持家庭养老、长期护理保障、老年照料护理需求评估制度、促进医养融合发展、医疗支持养老服务、既有居住建筑适老性改造、发挥老年专业人才作用等方面作了进一步的修改。1上海对于老年人权益保障已有专门立法,并将不断完善,为老年人提供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蓝本。

(二)上海市关于老年人权益保障已有的宣传教育途径

1.社区普法――法治知识的传播

一般情况下,在上海小区的宣传栏上都会看到有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尤其是与社区居民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该种形式为休闲时间较为充裕的老年人,他们对于这些信息的接收程度要比其他人相对要高一些。当然,社区的普法活动也会在居委会的牵头下进行组织,由居委会提供场地,法律专业人员提供专业知识的讲解。一般情况下,该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的观众往往是老年人。

2.媒体传法――法治环境的熏陶

我们生活在被媒体包围的环境之中,“眼”可以看电视,这里有相关政策、法律的信息;可以看报纸,报纸一般会涉及关于法律的报道;可以看新媒体,如微博、微信关于法律问题的推送等。“耳”可以听到广播之声,可以通过电视等渠道捕捉到想听到的信息;“身体”可以感受发生在身边的事情,用身边形形的例子积累对法治的认识。老年人在平时的生活中,通过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方式了解最新的法律动态,并遴选出对自己有益的信息。

3.大家说法――法治理念的交流

老年人茶余饭后会小范围的聚在一起,彼此之间会进行一些家长里短的闲聊,与其日常生活相关的法律案例也会通过这样小范围的讨论而得以传播;同时,他们也会交流与其权益保障的相关法律,大家可以共同学习,法治氛围在此小范围得以产生。

二、建立老年人群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亟需解决的几个问题

(一)如何化法治宣传教育为法律维权工具

在法治宣传教育席卷全国的时候,上海作为老龄人口最为庞大的城市之一,对老年人的法治宣传教育也在进行不同程度的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在且不论,老年人至少知道可以有法律作为维权的工具,但是知道法律与运用法律是两个层面的事情。即使他们对法律有需求,但碍于客观原因他们无法将接受的法治宣传教育转化为解决自身问题的工具,那么法治宣传教育将失去其存在的实用功能。

(二)如何平衡老年人对物质需求和法治宣传教育需求之间的关系

一般来说,老年人希望自己的老年生活能够安稳,他们首先希望的是满足基本生活需求,即为满足老年人的物质需求;在老年人物质需求基本得以满足的前提下,老年人才有可能进一步寻求精神需求,如参加各种文体活动,或者了解一些关于老年人权益保障的法律规定,为自己谋权或者为自己的老伙伴出谋划策。老年人物质保障的问题依旧是管理老年人群体的重难点问题,在该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时候,如何有效开展老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依旧是个难题,因为不是没需求,是还没“轮的上”这个需求。

(三)如何在法治宣传教育大潮下不忘老年人群体

法治宣传教育席卷我国是大势所趋,尽管老年人占有上海总人口较高的比例,但是经过相关调查发现,对老年人的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得并不明显。尽管可以在老年人服务机构和社区看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影子,但是与对其他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相比,老年人这个群体的确被我们所忽视。老年人是人口基数庞大的群体,同时,他们也是弱势群体,需要社会公众对其给予充分的关注,但很显然的是,老年人群体是在被关注,但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确亟待加强。

三、关于老年人群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几点想法

(一)对症下药――有针对性内容的法治宣传教育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系统、繁杂、专业、针对性强的工作,针对不同群体而展开的法治宣传教育是有所侧重的,如针对青少年主要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中关于寻衅滋事、故事伤害、抢劫、等内容的讲解。老年人则不同,对涉及自身权益事项,需要了解《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及地方法规;对与子女财产争议的需要了解《民法通则》、《物权法》、《婚姻法》和《继承法》等。因此,不能盲目的针对老年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而是有所侧重,满足其对法治的需要。

(二)自我诊治――理解吸收于身有益的法治教育

上海市的老年人自身素质相对较高,他们对自己的晚年生活质量要求较高,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他们会通过多种途径主动了解,对其有用的法律知识,如他们可以通过报纸了解最新的立法动态,可以通过网络了解自己想要知晓的知识,可以通过与其他朋友的交流中获得自己想要的知识等,这都是老年人“自我诊治”的途径。在已有的调研中发现,老年人依然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在他们感兴趣的领域,他们愿意花时间去通过网络了解、通过阅读大量书籍并做读书笔记、通过看报纸等途径继续进行学习,将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发挥得淋漓尽致。老年人是国宝,值得我们每一个尊敬和爱护。

法律的读书笔记范文第4篇

《学前融合教育的比较与实证研究》这举例到:古拉尼惕克的研究表明:学前特教班幼儿的家长,对融合班里有较多的幼儿但教育工作者比较少的情况感到非常不放心;台湾地区大部分特殊幼儿家长愿意送孩子到融合幼儿园就读,而普通幼儿家长中赞成孩子在此类幼儿园接受教育的却不到一半;另外,对上海市崇明县随班丽幼读施个别化教育策略情况调查后研究者也得出了结论,认为普通幼儿家长对学前融合教育的认可度不高。

由上面这些例子我们可以看出,普通幼儿的家长对于学前融合教育的认可度不高。书中提到学前融合教育顺利实施,受多种因素的影响。父母参与及课程与教学为关键因素,教师和家长在推进同伴对学前特殊儿童的接纳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因此我认为:相比于融合教育本身发展程度如何、如何实行融合教育,我认为就目前的情况来说,如何向社会各界普及融合教育的概念与意义,提高融合教育在各界的认同感更为重要与急迫。所以本读书笔记决定对学前融合教育的概念与意义以及相关内容做总结梳理。

一、学前融合教育的概念

“学前融合教育”,指有特殊需要的0―6岁学前儿童能真正地和其他正常发展的同伴一起接受学前教育机构的保育和教育。

学前融合教育作为一种价值观,有力地支持了所有儿童的权利:不管这些儿童的能力多么不同,他们都有权利积极参与到学前教育的各项活动之中。

从表面上看学前融合教育是把学前特殊儿童作为主要对象,因而容易形成一种误解――只有他们才会获益,而普通的学前儿童只会受到干扰。不少学前教育工作者可能出于这种忧虑而迟迟不愿实施学前融合教育,因为一旦普通学前儿童的家长有意见而将自己的孩子转去其他幼儿园的话,对许多以在园人数为生存基础的托幼机构是个不小的损失。

心理学研究表明:学前融合教育对学前特殊儿童的智力发展行为矫正、缺陷补偿、正常人格的养成等均具有重要作用。而让学前特殊儿童与普通幼儿一起生活学习的学前融合教育模式,不仅对学前特殊儿童,而且对普通幼儿的身心发展都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学前融合教育对于普通幼儿心理发展的意义

1.学前融合教育可以促进普通幼儿的自我发展

自我发展,是贯穿人一生的重要发展内容。学前期是极为重要的发展关键期,普通学前儿童能在融合教育中,通过与有特殊教育需要同伴的交往而获取独特的自我发展的机会,其中主动学习和自我效能感的获得最为令人瞩目。

(1)普通幼儿自我效能感得到提升

所谓“自我效能感”,是一种感到自己是有能力实现目标的感知心理学。在幼年期,体验到的成功越多,或感到自己有能力为别人做些什么时,这种自我效能感就会发展得越好。研究发现,一个能够在学习或工作中取得卓越成绩的人往往都有着很高的自我效能感,这种感知大多源自幼年经验。

当普通幼儿与学前特殊儿童在一起时,他们充当同伴的小老师或去帮助学前特殊儿童时,这些儿童的自我效能感就会被激发出来,并得到发展。

(2)普通幼儿学习主动性得到加强

学习主动性的培养有助于儿童发现事物、学习新事物,也有助于他们学习社会往的规则,对他们的社会交往与新技能的发展有重要的影响。

在实施学前融合教育的幼儿园中,学前特殊儿童一般学习能力差,习得速度较缓。因此,当他们在教室的时候,普通幼儿都希望以自己最好的表现,为这些特殊的同伴树立榜样,所以会 在学习的过程中表现出更高的主动性。尤其当特殊同伴能够回答问题,较好地参与学习时,普通幼儿更强烈地表现出学习和参与的积极性。

2.学前融合教育可以促进普通幼儿理解他人的能力

理解他人的能力,是属于社会智能的一部分,也是一个人得以在社会上获取成功的重要条件。在此所言的“理解他人的能力”主要是指移情能力、换位思考能力和心理理论。

(1)普通幼儿的移情能力得到增

所谓移情能力,是指在情感上能与他人引起共鸣的能力。在情感智商中,将移情能力列为第一要素,足见其重见其重要性。4―5岁的儿童已进入到自我中心的阶段,所以移情能力的培养是学前教育中的重要课题之一。

(2)普通幼儿的换位思考能力有所增强

学前儿童在认知上常有以自我为中心的特点。在与特殊同伴相处过程中,普通幼儿能站在他人的角度进行换位思考。这样的思考有助于增加他们对特殊幼儿的了解,接受同伴与自己的差异性,学会理解别人,约束自己,改变自己不合理的行为和想法,从而在社会交往中,与他人建立良好的关系。

(3)普通幼儿的心理理论得到提升

心理学家的研究发现4岁左右的幼儿初步具有推测他人的期待,愿望、好恶等内心活动的能力。这种能力的发展在人际交往中有着重要的影响,这是一个人社会化发展良好与否的重要标志。在学前融合教育中普通幼儿会给予班上的特殊同伴更多关注,探索特殊同伴的内心世界。同时也会触发他们得到更好的发展。

3.学前融合教育可以激发普通幼儿的亲社会行为

亲社会行为是指有益于他人和社会的行为,如助人、谦让、分享、合作等。在学前融合教育模式中,学前特殊儿童的心理年龄普遍较低,常出现一些困难,因此,普通幼儿有了更多帮助他人的机会,从而激发他们更多的亲社会行为。

(1)普通幼儿关怀同伴的行为有所增强

在学前融合教育中,学前特殊儿童个体差异性大,心理年龄普遍较低,因此常出现怪异的行为及认知方面的滞后表现。在与特殊幼儿互动的过程中,孩子们能够洞察特殊幼儿的情绪状态并表现出猜测其观点的能力,正确地应对其情绪表现,激发了自身的移情能力,增进了情感交流的技能。通过学前融合教育,普通幼儿能够学会容忍和帮助他人并且还学会了关怀他人。

(2)普通幼儿谦让和助人行为有所增加

与特殊幼儿一起学习生活使普通幼儿有了更多谦让和帮助他人的机会。套在与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同伴在D起接受保教,可以使普通幼儿获得更多的“助人”快乐,使他们觉得自己能够为他人解决困难,使他人感受到快乐,从而强化了“助人”行为的发生,也渐渐培养了他们的亲社会行为。而亲社会行为可以使个体被他人接受和肯定,为成功的社会往打下基础。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学前融合教育不仅对学前特殊儿童大有裨益,对普通幼儿的心理发展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普通幼儿帮助特殊同伴取得进步的同时,他们也从特殊同伴身上学到了许多东西。因此,学前融合教育可以使普通幼儿的健康成长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三、社会各界应该给予学前融合教育的帮助

1.政府机构的支持:加大对于融合教育的投资力度,为教师的培训提供更多支持,为幼儿园殊教育所需的设施提供支持,并向大众宣传融合教育的意义与重要性;

2.专家学者的支持:需要做更多的实证研究,及时与一线教师进行成果分析和交流,为融合教育的实施提供更加可靠的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