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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审计与财务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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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审计与财务审计

财政审计与财务审计范文第1篇

关键词: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审计与财务报表 审计

纵观国外内部控制审计的实施效果,实施双重的审计制度,在给企业带来巨大收益的同时,也会大幅度增加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成本。如何实现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的有机整合,进一步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成本,是确保内部控制审计顺利实施的关键。

一、整合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的现实性意义

(一)有利于提升企业的审计效率,确保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虽然是审计的两种不同方式,但二者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性质相同的业务,都是为了合理保证和鉴证责任方的认定。财务报表审计是由注册会计师参照相关审计准则的规定,对企业的财务报表信息的合法性和公允性经过特定的审计程序和方式所提出的审计建议,从而进一步提高财务报表的可靠性。在进行财务报表审计时,需要企业的管理层认真认定报表中所反映的各项交易事项、会计处理及账户余额等事项,主要是注册会计师对管理层的认定和声明进行审计的过程,虽然高于管理层认定但却无法有效鉴证财务报表信息的绝对可靠性。内部控制审计是企业委托注册会计师对企业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鉴证并发表审计意见的一种审计活动,内控审计更多的是依靠企业管理人员应该充分熟悉企业的相关运行和管理内容,能够将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可靠性和完整性详细阐明清楚,科学认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程度,再经由注册会计师针对相关的内控认定和说明部分的内容进行相应的审计。将两者有机结合,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审计效率,确保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二)两者相互补充,有利于降低审计风险

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在内容上具有十分密切的关联性,这种内在的关联性实现了两者间的相互支持和有效补充,财务报表审计结果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为审计人员认识到内部控制中可能会存在的一些漏洞环节,而内部控制审计的结果可以帮助审计人员及时优化和改变审计计划和程序。将二者进行有机整合,一方面可以大幅度降低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量,控制运行成本;另一方面,可以大大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面临的风险。此外,在审计过程中所收集的证据和进行的测试对两种审计活动都适用,是一种经济可行的兼顾审计方与被审计方共同利益的合理模式。

(三)节约审计资源,提高审计质量的必经之路

在财务报表审计中,注册会计师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解,并进行相应的风险评估,确定进一步应该执行的审计程序,并在必要情况下实施控制测试来完善实质性测试程序的实施效果,从而能够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财务报表审计中的一个必要阶段就是了解和评价内部控制,两者在审计程序上存在着相关性,相互融合,因此能够共同利用和分享工作成果。

内部控制审计中根据财务报表审计中风险评估对企业环境的证据及通过重大程序发现的具体错报等收集到的有关信息,可以有针对性地选择实施控制测试,这样可以通过财务报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错报,明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重大缺陷,可以及时为内部控制审计更改审计计划和审计程序提供线索。

二、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实现整合的有效途径分析

(一)多途径的充分了解被审计企业及企业内部的环境

要想有机整合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就必须按照风险导向审计方法的原则,通过多种途径对被审计企业及其内外部的相关环境进行了解,明确出被审计企业所面临的风险,这是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进行有机整合的必要前提。此外还应注意,内部控制审计在了解被审计企业的内部环境时比财务报表审计要求更高。当前我国企业所使用的《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从内部环境类、控制活动类及控制手段类将指引分为三大类,为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提供了可靠的参照标准,注册会计师可以通过这种指引分类详细地了解企业的内部控制情况,内部控制审计的成果可以被财务报表审计中充分利用,以了解企业的内部控制情况。在实施审计整合时,如果是由统一业务组来执行,在审计过程中只需要执行一次即可;如果是由不同业务组执行审计业务时,可以通过加强沟通的方式来了解对方的情况。因此,充分地了解被审计企业及相关的内外部环境情况,是有效整合得以进行的基础。

(二)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测试

内部控制审计的核心程序是控制测试。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明确提出要求,财务报表审计在特定的情况下必须进行相应的内部控制测试,尤其是在对重大错报风险急性评估认定时,或是当单一采用实质性程序无法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时。对企业在相关期间或时间内的运行有效性进行测试控制,实质上是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实施审计。因此,内部控制测试环节是实施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的关键环节。在整合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测试时,首先要能够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的意见提供有效的支持;其次要通过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控制风险的评估结果进行有力的支持。在测试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时,注册会计师应当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如对适当人员进行询问、认真观察经营活动及对相关文件进行检查等。因此,在整合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还需要有补充控制测试的范围,以获得足够的证据支持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

(三)有针对性地选择实质性分析程序和细节测试

实质性分析程序和细节测试是财务报表审计中实质性程序所包含的两大内容。二者对于整合两种审计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所谓的实质性分析程序主要是通过对数据间的关系进行研究,从而对认定的准确性进行科学的评价,主要适用于特定时间内存在可预期关系的大量交易。细节测试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及列报认定中所采用的一种主要的测试,能够直接识别出财务报表是否存在重大的错报,采取实质性分析程序的前提条件是要具备真实可靠的数据,而这些数据的真实可靠性又取决于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程度。因此,当内部控制审计的结果只关系到财务报表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缺陷时,财务报表审计就不必采用实质性分析程序,而应相应的采取细节测试。当内部控制审计结果证明财务报表层次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完全失效时,则不必再进行细节测试,可以直接采用实质性分析程序。实现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有机整合,必须采用合适的实质性程序,才能实现二者的有效整合。

三、结论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是相互区别但又紧密联系的两项业务,社会经济的发展为两者的结合既提出了必要性,也提供了一定的现实性基础和依据。两项工作的不同点在于一个是监督审计工作的过程,一个是对审计结果进行鉴证。企业各相关管理者和决策者只有熟知二者的内在逻辑关系,才能将其进行有机整合,真正实现审计的终极目标,才能达到相互利用证据、相互印证结果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大幅度提高了审计效率。整合审计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注册会计师审计财务报表的策略,因此,应加强会计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强化内部控制的审计策略的实际作用和历史地位,并要求企业应加强对相关审计专业人才的培养,从而真正发挥出内部审计在企业发展战略中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谢晓燕,张龙平,李晓红.我国上市公司整合审计研究[J].会计研究,2009,(9):88-94

[2]王美英,郑小荣.对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的思考[J].财务与会计,2010.

[3]李锦.论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的整合[J].商业会计,2010,(2):43-44.

[4]刘玉延,王宏.提升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的重要制度安排――关于实施企业内部控制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有关问题[J].会计研究,2010,(7):3-10.

[5]裘宗舜,周洁.美国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发展与启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的比较[J].财会月刊,2013,(2):35-36.

[6]刘玉延.全面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解读[J].会计研究,2010,(5):3-16.

[7]潘秀丽.对内部控制若干问题的研究[J].会计研究,2001(6).

财政审计与财务审计范文第2篇

关键词:内部控制 财务报表 审计整合

2008年7月,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规定,执行本规范的上市公司,应当对本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披露年度自我评价报告,并可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2010年4月,财政部等五部委再次联合的《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总则第五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可以单独进行内部控制审计,也可将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进行。这为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整合进行提供了依据。

一、风险评估程序:财务报表审计以内部控制审计为依据

(一)财务报表审计风险评估程序

风险评估程序是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的第一个共同程序。财务报表审计中的风险评估程序,注册会计师需要了解和评价的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范围是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方面;了解和评价的广度应以是否足以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风险为衡量标准,如果达到了这一标准,注册会计师即可开始设计和实施下一步的审计程序;了解和评价的深度也基本限于内部控制的设计是否健全及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但其中不包括对内部控制是否得到一贯执行的确定;了解和评价的目的是判断是否可以相应减少实质性测试程序的工作量,以及用来支持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

(二)内部控制审计风险评估程序

内部控制审计中的风险评估程序,注册会计师的目的是为了对内部控制本身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其范围涉及到企业整体的内部控制,内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个方面,并且还需确定内部控制是否得到一贯执行。

(三)两种审计在风险评估程序的整合要点

内部控制审计的风险评估程序了解和评价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广度和深度均超过了财务报表审计,在审计实务中,可以将两者在此程序需要完成的工作整合进行,即风险评估程序中财务报表审计应充分利用内部控制审计所获得的更为广泛的信息,并从中取得进行下一步审计程序的充分依据,这样可以大大降低工作量,避免重复劳动,进而提高了审计效率,降低了审计成本。

二、控制测试程序:内部控制审计为财务报表审计提供结论

(一)控制测试程序并非财务报表审计的必需程序

财务报表审计中,注册会计师通过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了解和评价来决定是否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测试。如果被审计单位设计的内部控制本身是无效的,或者设计是合理的,但没有得到执行,注册会计师则不必实施控制测试,而是直接实施实质性测试;如果被审计单位所设计的内部控制能够防止或发现并纠正重大错报,即认为内部控制是有效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控制测试。这样,就进入了两种审计的第二个共同程序,即控制测试程序。

(二)两种审计控制测试程序的区别

在控制测试程序中,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有三点区别:第一,内部控制审计要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而财务报表审计仅仅对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进行测试。与风险评估程序相同,内部控制审计进行控制测试的广度和深度仍大于财务报表审计所进行的内部控制测试。第二,在内部控制审计中,注册会计师需要获取能够证明内部控制有效的高度相关的证据,对控制测试可靠性的要求较高,样本量较大且选择弹性较小;财务报表审计对控制测试可靠性的要求相对较低,测试的样本量相对较小且存在一定弹性。第三,两者对内部控制缺陷的评价要求也不同。财务报表审计中,注册会计师仅需将内部控制测试识别出的缺陷区分为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和一般内部控制缺陷;而在内部控制审计中,注册会计师需要对识别出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严格评定,将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进一步区分为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重大缺陷会影响到审计意见类型。

(三)两种审计在控制测试程序的整合要点

注册会计师为了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需要获取比财务报表审计更多、更广泛、可靠性也更高的审计证据。因此,内部控制审计的控制测试可以直接为财务报表审计提供审计证据甚至提供结论,财务报表审计对内部控制审计在控制测试环节所取得的审计证据及得出的审计结论的充分利用,将使审计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财务报表审计实质性测试与内部控制审计控制测试:相互利用、相互支持

(一)财务报表审计实质性测试程序对内部控制审计控制测试程序的影响

经过控制测试,财务报表审计进入实质性测试程序。在这一程序中,注册会计师可能会发现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存在错报甚至重大错报,这将会影响内部控制审计中控制测试的时间、性质和范围。这是因为如果现有的内部控制不能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这些错报甚至重大错报,就意味着在错报相应的控制点上可能存在内部控制缺陷,这将为注册会计师进一步审查内部控制缺陷提供重要线索。

(二)内部控制审计控制测试程序对财务报表审计实质性测试程序的影响

在内部控制审计的控制测试程序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能为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对哪些交易和认定重点实施审计指明了方向,因为如果发现内部控制存在某项重大缺陷,则财务报表在相应的账户就可能存在重大错报,就会影响财务报表审计中实质性测试的时间、性质和范围,审计人员应当根据实际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对实质性测试的审计程序进行调整。

(三)财务报表审计实质性测试与内部控制审计控制测试的整合要点

对于两种审计的整合来说,财务报表审计的实质性测试与内部控制审计的控制测试是相互利用、相互支持的,将两种审计在这两个程序所取得的审计证据及得出的审计结论相互利用、相互支持能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风险,最大限度地保证审计质量。

四、审计计划的综合制定

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整合进行的审计计划制定是以对审计程序的整合要点分析为基础的,因此在分析了两种审计的审计程序整合要点之后,具体阐述如何根据整合要点综合制定审计计划。

(一)两种审计方式审计计划制定的重点

为达到充分整合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的目的,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应尽量由同一组审计人员实施,两种审计的审计计划也应共同制定。结合以上对审计程序的分析,对被审计单位的风险评估程序和控制测试程序主要由内部控制审计完成,在内部控制审计计划中应详细制定这两项审计程序的计划,在财务报表审计计划中可以对这两项审计程序的计划简化表述,但应重点对实质性测试程序的计划详细编制。

(二)审计计划的持续修订是审计质量的重要保证

随着审计工作的推进,注册会计师要根据审计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对总体和具体的审计计划做出调整和修正。具体来讲,如果审计人员在内部控制审计计划实施过程中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要缺陷,审计人员应及时修正财务报表审计的实质性测试计划。同样,如果在财务报表实质性测试中发现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也应该考虑该重大错报对内部控制审计计划的影响,考虑是否增加内部控制审计的具体程序,扩大审计范围,以保证审计发现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中的重大缺陷。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审计计划的调整和修正应贯穿于整个审计业务的始终,以保证审计计划能够对两种审计的整合进行起到重要的规划和指导作用,有效地提高审计质量,最大限度地降低审计风险。

参考文献: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8:1—5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 财会〔2010〕11号

③谢晓燕,张龙平,李晓红.我国上市公司整合审计研究[J].会计研究,2009(9):88—94

④王美英,郑小荣.对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的思考[J].财务与会计,2010(7):66—67

财政审计与财务审计范文第3篇

一、财务预警对风险导向内部审计的需求分析

财务预警产生的基础性理论是风险管理理论,而这同时也是现代风险导向内部审计理念设立的基础。风险管理理论完成了对风险的识别、评估、分析和控制,可以此为出发点分析财务预警与内部审计的关系。

(一)理论基础:风险管理理论美国反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Treadway)下属的COSO组织对风险管理作出了如下定义,“企业风险管理是一个由企业的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员工共同参与的,应用于企业战略制定和企业内部各个层次和部门的,用于识别可能对企业造成潜在影响的事项并在其风险偏好范围内管理风险的,为企业目标实现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这实质上是全面风险管理的定义,该定义直接关注企业目标的实现,并且为衡量企业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了基础。另外,在COSO的风险管理框架中把全面风险管理分为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项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以及监控等相互联系的要素。

全面风险管理是在传统风险管理理论和方法已经无法适应现代经营风险管理需求的情况下应运而生的,其核心理念是将企业的风险管理融入到企业战略、组织结构、经营流程等各个环节,目的是确定可能影响企业的潜在事项进行管理,为实现企业的目标提供合理保证。在风险管理过程中,管理层可获取有助于有效评估总体资本需求和提高资本配置的重要风险信息。帮助管理层实现业绩和盈利目标,并防止资源流失。

(二)财务预警:确保风险得到有效管理的机制安排评价企业风险大小就可以评估其潜在的危机,有效的风险管理能减轻或抑制财务危机的出现。为了防范和规避这种危机,企业有必要建立和完善财务预警机制,对潜在的风险进行预测、分析、衡量,并详细剖析根源,寻找治理对策,而财务预警正是以企业信息化为基础,对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潜在财务危机风险进行监测、诊断、控制与报警的一种技术。所以从此种意义上来说财务预警是确保风险得到有效管理而设置的一种控制机制。

企业是所有利益相关者所订立的一系列契约的结合,这些利益主体包括投资者、债权人、顾客、供应商等。现代企业更加注重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如果企业发生财务危机尤其是破产,会给利益相关者带来巨大的损失,而及时的财务预警会让利益相关者立即采取行动以避免损失,财务预警维护了这些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因此,财务预警通过有效的风险管理和风险信息的及时传递,同时也成为了保护和平衡利益相关者之间利益的控制机制。

(三)风险导向内部审计:财务预警中不可或缺的提高预警效果的监控机制

在当今竞争激烈、信息技术高度发达、金融创新不断涌现的环境下,企业面临着越来越多样化的经营风险。风险管理日益成为组织治理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新的审计范式――风险导向内部审计应运而生,对内部审计实务产生持续性影响。这种新范式的特征是:内部审计关注整个企业的风险;内部审计的回应是协同的、实时的、持续性的监控,并成为战略规划的参与者;内部审计在组织中还要发挥整合风险管理和公司治理的作用。可见风险导向型内部审计是融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审查于一体的综合性审计,这种综合性审计更强调关注公司治理框架中风险发现与风险管理,关注管理者及其经营管理行为可能出现的风险,关注组织在整个治理过程中的决策风险和治理风险。

财务危机产生于企业筹资、投资、运营及分配等各个环节,对财务危机的预警即是着眼于对企业各个财务环节可能风险的监控、分析、诊断和控制,一套完整的财务预警机制如果仅仅通过财务指标或非财务指标模型来预测,而缺乏合理的内部审计的有效管理和监控,将难以有效地发挥作用。因而在财务预警机制中需要运用内部审计机制,对预警系统及其环境进行监控评价并发现其中的缺陷,以保证财务预警系统的顺利进行。

在财务预警系统中融入内部审计机制,提高预警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通过对财务预警过程进行审计,为治理层、管理层提供财务预警系统合理性、高效性的客观鉴证。第二,根据企业内外环境的要求和变化,帮助管理层不断加强和改进整个财务预警系统。第三,帮助管理层完善财务预警系统的风险识别、衡量、管理和报警程序。

二、财务预警与风险导向内部审计的整合

由前文的分析可知:风险管理理论是连接财务危机预警与风险导向内部审计之间的桥梁。除了各自内部的发展变化外,在风险的作用下,两者正在逐渐走向整合,组成一个系统。根据系统整体性的原理,要使整体系统发挥“1+1>2”的放大功能,必须使系统内各要素之间是协同关系,而财务预警与风险导向内部审计具有协同效应。

(一)协同的前提:两者具有统一的目标风险导向内部审计更注重与企业目标直接相连,在创造价值的企业目标作用下,内部审计的目标转向了改善组织的经营并增加企业的价值。而财务预警的目标是关注企业整个经营管理活动中可能导致财务危机的风险,在及时发出警报的同时对这种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将风险控制在企业的风险偏好范围内,这不仅可以降低发生财务危机所导致的成本,还可以降低融资成本和公司的税负,从而提高企业的价值。可见风险导向内部审计与财务预警目标相同,两者具备协同的基本条件,共同协作配合,以减少不确定的环境,特别是风险对整合系统的影响,实现整合系统的目标――增加企业价值。

(二)协同的内在动力:两者是有机关联、相互促进的根据系统论的观点,要使系统发挥出“整体大于部分”的功能,每个要素之间应该是相互关联,相互促进的。对于内部审计对财务预警的

促进而言,风险导向内部审计以企业目标为基本标准来衡量预警系统的设计是否合理,运行是否有效,是否遗漏了对企业目标实现有影响的风险,是否及时向利益相关者发出警示,并且能否提出应对措施将所监测到的风险控制在可容忍范围内,从而使预警效果可以得到强化。财务预警系统则又为内部审计探索到企业高风险领域,使内部审计所选择领域更加具有针对性,而且预警系统通过对风险的管理减少了内部审计的工作量。所以两者相互促进,推动协同效应的不断增强。

(三)协同的外部效应:风险在严峻外部形势下,企业面临越来越多的不确定性,随时都可能会遭遇生存和发展危机,而风险是造成危机的导火索,所以如果企业要健康持续地发展下去,就必须不断监控和对付风险。风险的力量作用于财务危机预警和内部审计,使两者在各自的轨迹上发展变化,以寻求与环境的契合。于是两者关注的焦点都转向了对风险的管理:第一,风险理念推动着管理层建立风险预警和防范机制,以此来确保企业的稳定。而财务预警就是以风险管理为核心,通过在事前对潜在有损企业目标实现的风险进行及时的监测、分析和控制。并及时向管理当局发出警示信号,以提示企业财务状况所面临的问题,所以从理论上讲,财务预警系统是最全面的风险预警体系;第二,在风险的作用下,内部审计的理念转向了风险导向,通过了解企业经营环境和过程去识别风险,然后评价企业风险管理程序,对风险管理的恰当性作出保证。因此,在这两个子要素发展的过程中,风险成为共同要面对的环境,两者在应对风险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但又相互依赖,共同组成应对风险的机制。因此,风险成为促进两者协同的重要力量。

虽然财务预警与风险导向内部审计属于不同的领域,前者属于企业管理领域,后者属于审计领域,但共同的理论基础将两者连接在了一起。以增加企业价值为共同目的,财务预警与风险导向内部审计在动态中发展,其链接点在于企业的风险。在财务预警中融入风险导向内部审计机制,提高了财务危机预警的效果,而财务预警又对风险导向内部审计具有反作用,从而两者具有协同效应,将两者整合为一个大系统,可以体现出整体功能的放大效应。所以最终的目标是在两者各自的发展变化中实现整合。

参考文献:

[1]张鸣、张艳、程涛:《企业财务预警研究前沿》,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年版。

[2]彭韶兵、刑精平:《公司财务危机论》,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

[4]朱荣恩、贺欣:《内部控制框架的新发展一一企业风险管理框架》,《审计研究》2003年第6期。

[5]王光远:《现代内部审计十大理念》,《审计研究》2007年第2期。

财政审计与财务审计范文第4篇

关键词:事业单位 审计 问题措施

一、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审计基本特征

(一)审计范围国际化

随着全球经济的一体化,越来越多的国际经济方面垄断组织及跨国公司的出现,导致行政事业单位的活动及经营空间,逐渐行成一种财务审计范围迈向国际化的格局;

(二)审计领域扩大化

随着行政事业单位在财务审计职能方面的不断扩展,使得财务审计的领域已经逐渐向管理经营、经济和绩效责任评价及审查等诸多方面延伸,继而也衍生出向经营审计、绩效审计、管理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一系列的崭新审计领域;

(三)审计主体多元化

上世纪40年代时,突起的内部审计就已经得到了很好的应用实施,使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审计主体开始逐渐增加一些全新的内部专业审计机构,再加上国家的资本和经济活动内容越来越向着公营企业的脚步方面发展和迈进,而相对应的一些国家政府的审计业务也就渐渐扩大化了,从而出现了多元化审计主体;

(四)审计行为规范化

上世纪30年代时,各国审计组织就已经制订了一些相应的审计准则体系;到了上世纪末,国际方面一些审计委员也颁布了属于国际性的非常明确的审计标准,一些国际组织也公布了像《悉尼总声明》和《利马宣言》等这样的文告,通过这些文告而对所有审计人员的行为进行一定的规范制约。

二、我国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的现状

(一)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不强

现阶段,大多数单位未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而是同财务部门在一起,相应的审计人员也基本上没有配备。因而在审计的过程中会受到相关部门或人员干扰和制约,使其难以充分的发挥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及客观性;

(二)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水平不高

对于内部审计工作人员来说,大多数都是来自会计专业方面的,缺乏内部审计知识,导致对有关的经营管理知识经验不足,在发现问题时不能对其根本原因进行探究,只是在做一些表面文章。

再者就是一些内部审计人员在工作的积极性上不够专注,对工作态度也不够端正,缺乏职业道德,导致将内部审计工作和其他财务工作相互混淆,列为相同性质工作来处理,而有的部分工作人员则是安于现状,不满意内审工作岗位,不能及时的更新现有的财务知识去充实审计知识,因而导致了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降低以及工作力度的削弱;

(三)各项工作没有得到改善

在法律法规方面,相应完善的相关法规制度还没有在内审工作方面有所实施,而相应的法律建设不具有高等的法律级次,没有明确规定对操作的内容进行监督。所以导致在内审工作中往常的自身习惯和经验以及主观性意识成为了当前内部审计工作的具体实践内容,从而增加了审计工作的风险系数;

审计工作缺乏独立性是内审工作无法顺利发展的根本原因,而内审独立性的高低直接受到领导机构的影响,独立性越强的内审则表示领导机构越高;

(四)内部审计内容单一,工作无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当前的内部审计工作,大部分工作内容还仅限于对财务收支的审查和记录,并且只是进行审计的事后监督,一但出现新问题时就很难对其提供出有效的解决方案,这明显不能满足现代的经济发展需求;

当前,大部分财务工作都已经在应用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和现代科技技术来处理,这样,虽然可以使其在工作中的差错越来越少,但是却同样给内审工作中提出了新的要求,就是目前单一的财务收支审计,已经无法适应正在不断发展的新形势要求,这就要求在内部审计工作中能够不断的拓宽自身的工作内容,以适应现代化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要求。

三、提高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现状的几点建议

(一)深化对事业单位内部财务审计的认识

定期研究、考核、部署,适时调整内部审计机构的人员组成,为内部财务审计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并且调动内审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摒除对立观念,加强沟通,树立和谐的服务观。在具体的内部财务审计工作中,要在彻底弄清事实的基础上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妥善找出解决办法。

(二)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内部财务审计的规章制度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当加强培训,熟练掌握内部审计的有关法律法规;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的控制制度及责任制度,不断的规范内审机构和内审工作人员的自身行为,克服工作中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切实维护内审工作的严肃性;还应将该规章制度同本单位的绩效考核制度充分的结合,以便充分发挥这两种制度的激励及鞭策作用。

(三)提高内部财务审计队伍的综合素质

要一切从实际出发,制定和完善事业单位内部财务审计人员的管理办法,解决好他们的激励、待遇等相关问题,充分调动他们工作的热情;部门和单位领导应重视审计工作和审计人才,要对审计人员进行不定期和定期的业务学习和岗位培训,以增强他们对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把那些业务素质和政治思想较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的同志调整到内部审计岗位上来,以此来提升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

总之,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相关的领导用对其产生足够的重视程度,并且要提高相关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重视人才培育,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

参考文献:

财政审计与财务审计范文第5篇

    最近我们发现,有些企业在编制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的过程中,先聘请未取得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进行审计、验资和盈利预测,然后请有资格的事务所复审并出具报告。而某些已取得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事务所在执行证券业务时,不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制度的规定,不尽勤勉尽责义务;一些有资格的事务所在接受证券业务委托后,不派具备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到实地查验,而是让其尚未取得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分支机构代为查验后进行复审,并以自己的名义出具各类专业报告;一些有资格的事务所擅自为其他事务所出具的专业报告进行复审确认,甚至出现“卖牌子”的现象。为保证上市公司申请文件的质量,严格执行注册会计师的专业准则;同时考虑到在主管部门实施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确认制度之前,某些企业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已聘请了一些事务所进行审计、验资和盈利预测工作,现做如下规定:

    1.1993年4月1日前,已聘请无资格的事务所和人员完成初步审计、验资、盈利预测的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或已聘请一家有资格的事务所从事审计与资产评估两项业务的公司,可以再请一家有资格的事务所进行补充工作后,由其出具有关专业报告。

    2.1993年4月1日后不得再发生上述行为。已取得资格的事务所对其他事务所在1993年4月1日后出具的各类专业报告进行的复审或确认一律无效。

    3.已取得资格的事务所在从事证券业务时,必须委派本所(不包括未取得资格的分所)业务骨干和辅助人员按照专业准则的要求到现场查验。出具的各专业报告必须由具备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主办注册会计师签字,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除特大型企业的审计、验资或盈利预测工作可由两家或两家以上有资格的事务所合作完成外,一般企业的证券业务应由一家有资格的事务所独立完成。

    5.有资格的事务所在从事证券业务时,可聘请其他事务所协助其完成部分工作,或替其他机构培训部分专业人员。但该事务所必须独立完成重要查验程序及全部项目中60%以上的工作量,并对出具的报告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