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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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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范文第1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策略

Abstract: The vigorous development of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emerged like bamboo shoots after a spring rain,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is countless. However,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safety production management, lead to frequent accidents in construction, it has brought great losses to the country and the people. Combining with the characteristics of construction safety, analysis of the causes of the accidents, and puts forward the safety production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strategy, in order to avoid, reduce production safety accidents in construction, ensure the construction harmonious, stable development.

Key words: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safety management; strategy

中图分类号: [X947]

0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建筑施工安全越来越重视,促使我国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和对安全生产的认识都上升了一个层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逐渐降低。但是,由于我国经济、文化、政治等发展水平有限,导致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首先,对于政府监管部门来说,监管的交叉现象比较严重,而且只重视突击检查,忽略了日常监管的重要性;其次,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对于施工安全管理的投入远远不够,缺乏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及培训,安全基础薄弱;最后,从安全技术来说,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相对落后,安全防护装备过于陈旧,质量低劣等,根本不能适应现今建筑事业的发展步伐。因此,必须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特点及其事故频发的原因,制定合理、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策略,才能够保证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促进建筑也更稳定、更快的发展。

1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特点及其事故频发的原因

1.1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特点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特点主要体现在:首先,随着建筑业的不断发展,建筑结构、规模及使用功能等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导致建筑施工安全问题发生重大变化;其次,建筑施工过程的复杂性,使其受到众多因素的影响,造成建筑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复杂而多变;再就是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技术含量较低,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等,造成建筑施工作业难以实现标准化,给施工现场带来了众多危险、有害因素,增加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难度。

1.2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频发的原因

导致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频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总结起来主要是:①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及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②政府监督管理部门监管不严;③施工过程中,建筑法律、法规等不能落实;④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明确;⑤建筑工程项目在安全方面的资金投入严重不足;⑥建筑施工企业对于施工及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够等。正是由于上述原因,造成建筑施工过程中,非标准化施工现象严重,造成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层出不穷,必须加强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才能有效保证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

2抓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策略

高效率、高质量的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是确保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安全的关键,是解决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频发的重要手段。因此,只有不断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保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质量,才能有效解决建筑施工企业施工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安全问题。为了抓好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主要可以采用以下几个方面的策略。

2.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不仅是安技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更是落实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证。因此,必须不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切实保证安全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同时,建筑施工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明确的安全管理考核指标以及奖惩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检查力度,切实保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能够落实到人,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顺利实现。

2.2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安技人员的素质及监管地位

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直接取决于安技人员的素质。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必须重视对安技人员的培训和教育,选配责任心较强,管理及实践经验丰富的安技人员担任重要岗位,同时建筑施工企业要重视为安技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最大限度发挥其重要的作用,切实保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开展。另外,建筑施工企业一定要保证安技人员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监管地位,对于安技人员的工作业绩要予以肯定,在经济上给予奖励,激发安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安技人员能够解决施工过程中所遇到的实际安全问题,保证建筑施工企业安技人员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2.3重视专项整治、强化安全检查力度

专项整治就是要根据建筑施工的特点,结合建筑施工极易发生安全事故部位,加强检查力度,进行重点治理。首先,要对建筑施工过程中经常使用的脚手架进行整治,保证脚手架的材质及搭设方式能够满足国家标准的要求;其次,要加强对建筑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的垂直运输设备进行整治,杜绝垂直运输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违章指挥及违章操作的现象出现,并要加强检查,保证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能够满足规范及施工的要求;同时要加强对施工过程中高处作业防护的整治,保证安全网的搭设能够切实起到保护的作用。除此之外,还应该加强对建筑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电、基坑支护及钢件等的整治,保证建筑施工现场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切实保证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和质量的不断提高。

2.4加大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投入

为了保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质量,企业必须加大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投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投入;二是安全防护措施的资金投入。首先,对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投入,建筑施工企业要重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录用及培训,为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保证;其次,要加强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防护措施的资金投入,为建筑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比如,安全帽、安全带等,同时要重视对施工设备的检查及维修,保证安全管理工作能够落实到实处,确保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开展。

2.5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建筑施工企业特别要注意对员工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建筑施工企业可以经常组织员工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规及政策,教育员工深刻领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同时要做好对企业新员工的培训工作,并进行专门的安全知识考核,保证合格后才可上岗。另外,建筑施工企业还可以通过开展各种安全知识活动,如安全知识竞赛等,重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切实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除以上几方面之外,为了避免或者减少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给企业、个人及国家带来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还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编制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建筑项目施工的特点及应急救援预案的需求,组织对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工作,对于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修改,确保发生事故时,应急装备及应急救援能够有条不紊的进行,避免或者减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带来的损失。

3总结

综上所述,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是保证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保证建筑施工质量和工程项目效益的前提,更直接影响着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必须认识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大安全投入,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水平,切实保证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参考文献

[1] 郭彦斌.建筑施工企业要抓好安全生产管理[J].山西建筑,2012,38(21):32-33.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范文第2篇

为认真贯彻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全面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贯彻落实《通知》和《意见》精神。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就是发展、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效能的理念,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科学管理,全面加强和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依靠科技进步和信息化管理手段,创新建筑安全监管方式,夯实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切实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监管,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和网格化管理制度,强化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实现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领导责任。在重要时段、敏感时期和极端气候条件下,施工企业要实行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企业负责人每个月至少要带队一次到所属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并记录归档。实行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关键岗位上岗打卡制度,在重要工程、重点时段、关键环节或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确保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到位,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态。对未能执行带班和打卡制度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和给予个人不良行为记录。凡因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员等不在现场发生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失职、渎职责任。

三、强化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培训。企业每年至少对本企业所有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强化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凡发现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无证上岗的上述人员,将作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处理。加强无证农民工的岗位技能培训,逐步推行农民工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的“平安卡”制度,提高农民工岗位技能水平。

四、深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建筑施工领域要深入开展创建“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活动,2011年底前,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合格率”要达到95%;特级、一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要达到80%以上,二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要达到65%以上;三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要达到55%以上。到2015年底,特级、一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要达到100%,二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要达到85%;三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要达到70%。对取得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以及省、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称号的建筑施工企业,将在招投标中予以适当加分,积极引导建设单位优先选用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先进企业。对未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的企业要列入“黑名单”进行重点监控,在下一年度仍不达标的要给予行政处罚。

五、确保安全生产费用足额投入和规范使用。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均要将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建立和完善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并与施工许可证的发放挂钩。积极探索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发挥保险制度对建筑安全生产的促进和保障作用,降低企业事故风险。

六、规范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行为。建筑施工企业要严格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企业实际需要适当增加人数;不断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建立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积极推行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装备,逐步淘汰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

七、制定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要以文件形式或在承包合同中赋予施工现场班组长(施工队长)在遇到险情时,有第一时间下达停工、撤人命令的直接指挥权,因撤离不及时导致较大人员伤亡事故的,依法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建筑施工企业要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体系,与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保持有效衔接。项目部要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对一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分类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及时组织演练,发生事故时,结合事故的实际情况和应急救援预案,在第一时间开展自救,防止事故的扩大。

八、规范建设、勘察、设计和工程监理等单位行为。建设单位要依法履行工程项目安全责任,不得压缩合理工期、降低合理造价,保证安全投入,及时足额支付安全生产费用,依法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共同承担建筑施工安全责任。勘察单位提供的勘察文件要准确真实,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勘察作业时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设计单位要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施工安全重点部位、环节;采取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或特殊结构的建筑工程,要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要严格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职责,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及时下达监理通知单,认真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一律下达暂停施工令,督促施工单位全面整改,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九、建立和强化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深入排查治理建筑安全生产隐患,建立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明确隐患治理责任。各级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对建筑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停工整改,并通过媒体进行公开挂牌督办,监督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认真整改,隐患消除并经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复工。各级政府应加强督促检查,对应该挂牌没有挂牌督办的或不执行主管部门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隐患整改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十、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体系。以防范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高大模板、脚手架、深基坑、施工升降机等重大危险源为重点,建立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信息公告和应急预案制度。全面强制推行“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平台”,作为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与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挂钩。2011年年底前,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总承包类施工企业建成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平台;2015年年底前,全市基本实现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数字化、信息化监控体系。结合信息监控系统建设,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普遍使用认可的的程序软件进行规范化编制。

十一、加强建筑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进一步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规划、国土、建设综合执法管理部门等各方主体责任,严格土地、规划、施工等行政许可管理。严厉查处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城乡规划、土地、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即擅自开工,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等建筑施工违法违规行为。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开发区、工业园区、城乡结合部、村镇工程建设监管,对于未办理土地、规划、建设基本程序的施工项目,依法给予停工等相应处罚,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一)在规划区范围内。依法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规划许可内容和要求实施的违法建设,由市城乡规划局配合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各区政府依法查处。各类未经规划批准的建筑物、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等违法建设、按照责任辖区范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依法查处规划范围内主次干道两侧及主城区公共场所的违法建设;相山区政府、杜集区政府、烈山区政府负责依法查处辖区内、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范围外的违法建设。

(二)未经批准或骗取批准擅自占地进行建设的、不按批准土地用途使用土地的、非法买卖或以其他形式转让土地的,由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依法查处。

(三)违反房地产管理法规或城市房地产管理程序的,由市房管部门负责依法查处。

(四)未依法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市城乡建委配合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各区政府依法查处。

在区、县政府区域内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发生生产安安全事故的,根据分工,追究相关单位的管理责任。

十二、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按规定设立建筑安全监管机构,确保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的落实。各级城乡建设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严格实行“一岗双责”,每个季度、分管负责人每个月至少到施工现场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打击建筑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不力和建筑安全生产监管不力的有关部门,将通报批评;对辖区内群众举报、日常检查、上级督办发现的非法、违法建筑工程项目,未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查处导致事故发生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三、严格落实建筑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坚决执行建筑安全生产事故“一票否决制”,严格落实建筑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各级政府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目标和事故控制指标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及激励约束机制,对考核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十四、严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要把建筑施工企业或承建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作为办理施工许可证的一项重要审核指标进行指标进行审查,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建筑企业技术装备和安全管理水平,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擅自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业、停工整改,拒不执行整改的,依法清出本地建筑市场。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范文第3篇

安全监管

对策建议

一、建筑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建筑施工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相继采取了一系列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取得了一定成效,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2005年建筑业伤亡事故的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了11.4%和6.5%。但当前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与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安全发展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一)政府行业安全管理不到位,监管责任不落实。目前负责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仅对建筑业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实施监督管理,而对其它各类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实施依法监管工作,尚未做到位;有关交通、铁道、水利、电力等行业主管部门在本职责范围内,对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管职责界定不清,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主体责任还未完全落实;安全监管部门的综合监管职责不明确,缺乏有效手段,其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难度大;有些建设工程(如化工、冶金及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等)的政府行业安全管理职责不明,行政监管主体缺失,建筑施工安全处于失控状态,存在管理盲区。

(二)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基础管理薄弱。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涉及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诸多责任主体,从历次安全检查特别是重特大建筑事故暴露出的问题看,有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流于形式,责任制未落到实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不到位,执行安全法规和标准规范意识差,“三违”

死亡16人的特大跨塌事故,施工企业没有大桥拱架施工安装组织方案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北京市西单西西工程“9.5”死亡8人的施工坍塌事故,存在严重设计计算缺陷等。这些都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值得很好汲取。

(三)法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执法监督乏力。目前与建筑安全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相适应的安全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如1997年颁布的现行《建筑法》,关于建筑领域调整的范围和对象,特别是有关建设管理和责任主体各方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许可、职责定位、行政处罚等方面的规定不明确或缺失,有的内容与有关法律法规不一致;有的建筑安全技术标准及规范已明显落后,特别是由于缺乏强制性、可操作性保障建筑施工安全投入的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造成企业在招投标中,不规范竞争,为保证低价中标,压减应有的安全投入,埋下大量事故隐患。执法监督不力,对逾期未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整改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未制定明确、有效的处罚规定和办法,从严执法不到位,动态监管不及时;此外,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发生事故的企业和责任人处罚力度不够等。

(四)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滞后,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不高。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大量农民工涌向市场进入“门槛”低的建筑业。目前,建筑业从业人员达4000万人,80%为农民工,占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三分之一。不少农民工未经培训教育就上岗作业,有的虽然进行了培训,但不务实、不严格,也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往往流于形式,难以满足施工安全的需要,这也是造成建筑事故多发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对策措施和建议

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和方方面面的工作。从其特点看,点多面广,劳动密集,流动作业,层次较多,事故易发,属高危行业;从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看,涉及建设、施工、监理,以及勘察、设计、设备供应等多个环节;从政府监管主体看,涉及建设、铁道、交通、水利、电监和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综合各方面的情况,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方式应积极推进“四个转变”:一是由对单一部门管理转向对全行业统一监管;二是由治标为主转向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三是由施工现场的应急管理转向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四是工作重心由事后管理转向隐患治理和事故预防。为此,提出以下对策措施和建议:

(一)依法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加强建筑行业安全管理。政府是安全生产监管主体。政府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权、责统一的原则,依法全面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各类建设工程实施监督管理,对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铁道、交通、水利、电监等专业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应负责有关专业监管,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管,指导、协调和监督各有关部门加强相应的全管理工作。同时要进一步研究和明确、细化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的职责定位,形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统一监管,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调运转的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格局和工作机制。

(二)强化安全基础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保障安全投入,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特别是要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班组、岗位、项目经理和施工人员。政府有关部门要强化对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职尽职情况的监督和考核,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同时,要加强施工现场的生产管理、技术管理和劳动组织管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作业,大力推进建筑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打牢安全管理基础,确保施工企业本质安全。工程建设、监理、设计、勘察等单位要依法认真履行有关安全职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定责任,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各方相关安全责任。

(三)研究和实施建筑安全生产的治本质之策。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是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的基本途径。一是要加强建筑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安全标准、规范的修订、制定工作。当前应加快《建筑法》的修订工作,增加有关安全生产内容,特别是要明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行政管理主体地位,明确其对建筑安全生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责;在从业资格和施工许可前置条件中应补充有关安全生产许可的规定;修订、完善“两个责任主体”安全职责、责任和行为等方面的内容;研究制定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处罚办法等。二是研究制定建筑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制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及建筑事故死亡、伤害的经济赔付标准和实施办法,发挥经济政策对建筑安全生产的引导和保障作用。

(四)认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建设工程的特点,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提出的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总体目标和各项要求,细化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严格督查,相互配合,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对隐患严重或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责令停业整顿。对整改不合格的,应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直至取消相关资质。通过专项整治,坚决遏止重特大坍塌、高处坠落事故以及隧道坍塌、透水、瓦斯爆炸、桥梁坍塌、塔吊坍塌、深基坑坍塌、高大棚架坍塌、拆除工程坍塌事故多发的势头,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确保实现建筑业事故死亡人数较2005年总体下降3%的目标。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范文第4篇

【关键词】建筑工地班组;安全生产;存在问题;整改对策

Abstract: In order to change the housing construction site safety production difficult situation, in a comprehensive analysis of housing construction site safety production widespread safety awareness is weak, the habitual peccancy, security risks rectification, the rectification of a low rate of lag, similar safety repeated occurrence probability higher after many problems, put forward from the aspects of safety production system construction, education and the site team culture construction solutions, to promote safety production management of building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jumped the last new step.

Key words: construction team; safety production; problem; countermeasure

中图分类号:F530.6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引言

房屋建筑工地班组是建筑施工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最基层的组织,是安全生产最基本的单元。本文针对从分析房屋建筑工地班组在安全生产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查找问题的根源,有的放矢地提出解决对策,以便达到加强房屋建筑工地班组字全生产管理的目的,促进房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2、房屋建筑工地班组安全生产现状。

房屋建筑工地班组安全生产普遍存在安全生产意识薄弱,习惯性违章,安全隐患一次整改率低、整改滞后,同类安全隐患重复发生概率高等诸多问题,因此房屋建筑工地班组安全生产现状形势严竣。

2、1班组安全生产意识薄弱。房屋建筑工地班组人员多由包工头召集本乡或外地的农民工组成的,既没有像样的就业培训,又没有规章制度,队伍素质差,连最起码的安全术语“三宝”、“四口”都不了解。

2、2班组习惯性违章现象突出。就是固守旧有的不良作业传统和工作习惯,违反安全工作规程的行为。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按其性质分类,主要包含三方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而在房屋建筑施工中,类似现象极为普遍。

2、3班组安全隐患一次整改率低、整改滞后现象普遍。房屋建筑施工班组对工地现场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往往滞后,一次整改率偏低,甚至对个别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延至该项作业结束方能完成隐患的闭环管理。

2、4同类安全隐患重复性发生的概率高。就是房屋建筑工地班组安全生产往往存同类安全隐患重复性发生的概率高,工地现场安全隐患往往存在经常性、反复性。

3、房屋建筑工地班组安全生产现状的整改对策。

目前,房屋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为了扭转房屋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形势,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必须有针对性地抓好房屋建筑工地班组安全生产建设,促进房屋建筑工地班组安全生产再上一个台阶。

3、1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是搞好房屋建筑工地班组安全生产的重要前提。没有规矩不成方园, 班组的安全规章制度是企业规章制度的延伸,是房屋建筑工地班组安全生产的重要前提。 3、1、1.建立健全班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强施工管理人员责任感。班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房屋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之魂,是工地班组安全生产的基本保证。班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要明确规定工地班组成员在安全生产中的具体任务和责任,做到工地安全生产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标准、职责明确、功过分明,从而把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项工作协调起来,形成一个严密高效的工地班组安全生产责任系统,有针对性地从根本上解决工地班组安全隐患一次整改率低、整改滞后现象。 3、1、2.积极开展工地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业,从根本上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工地班组习惯性违章现象。通过积极探索创新工地班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以及认真学习工地班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从而形成一种优化作业程序,逐步达到安全、准确、高效、省力的作业效果。工地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业是预防事故、确保安全的基础,它能够有效地控制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尤其能够控制“三违”现象的产生,从数字统计看出,建筑施工企业中所发生的事故有90%发生在工地班组,工地班组中有80%的事故是由“三违”现象引起的。工地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业把建筑施工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要求优化为“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工作标准”,把施工人员的行为限制在动作标准之中,从根本上控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工地班组习惯性违章现象,从而杜绝侥幸心理、冒险蛮干等不良现象的存在。 3、2全面提高工地班组长的素质是搞好工地班组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 抓好工地班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就是要明确工地班组成员在管理组织体系中的职责,特别是要全面提高班组长的素质。

工地班组安全生产的好坏,直接影响建筑施工企业的工程质量,而工地班组安全生产的成效大小,取决于工地班组长对安全生产的认识程度及所具备的安全技术知识水平和实际的组织协调能力。为此建筑施工企业必须重视和加强对班组长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这就要求工地班组长必须要有高度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知识素养和安全责任感。不公要具备“超前意识、监督意识、事后总结意识”,而且要带头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通过自己的言传身教带动工地班组整体素质的提升。 3、3深入开展工地班组安全生产文化建设是搞好工地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效手段。

工地班组安全生产文化源自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理念的一种总结,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灵魂,因此任何建筑施工企业在原有的企业安全文化大背景下,深入开展工地班组安全生产文化建设是抓源头、促管理的有效手段。 3、3、1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理念,提高工地班组的综合素质。

房屋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实践表明,80%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是由于施工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造成的。因此,坚持以人为本,培养工地班组员工良好的安全生产意识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1) 要坚持先培训后务工,先教育后上岗的指导方针,努力提高工地班组员工的安全素质。(2)要加大工地班组安全生产培训,制定有针对的预防措施和技术方案 ,认真执行“三级”安全教育,进行安全生产交底,从原头上消除工地班组员工不安全生产行为。 3、3、2要做好工地学习型班组建设,从源头上改变工地班组安全生产现状。搞好房屋建筑工地学习型班组建设,一是要培养工地班组良好的学习氛围,形成一种尊重知识、学习知识的氛围。二是培育团队精神,提高团队凝聚力,依靠团队力量发现安全隐患,解除安全隐患。三是深化工地班组自主管理,从细节入手采取宏观控制与微观管理相结合,专业管理与员工自主管理相结合,促进房屋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成为工地班组一种自觉自主的员工行为,成为自觉保证工地班组安全生产的不竭动力。 4、结束语

影响房屋建筑工地班组安全生产的因素诸多,但是没有捷径可走,核心在于预防。因此要全面改变房屋建筑工地班组安全生产局面,必须做到制度建设、安全生产意识教育和工地班组文化建设的“三落实”,才能有效地提升房屋建筑工地班组安全生产水平。

【参考文献】

[1]李俊.建筑工程安全管理[J].企业导报.2009(12)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范文第5篇

一、树立安全理念是实现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首要前提。

多年来,“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警句我们都已耳熟能详。然而,在大多数人中,却普遍存在着“重生产,轻产安”“重井下,轻地面”的麻痹思想,认为只有高危行业、煤矿企业才需要“警钟长鸣”。许多不该发生却发生了的不安全事故正是在人们对安全管理“心存侥幸,丧失警惕”的情况下发生的。由此可见,安全理念对实现企业安全生产至关重要。建筑施工企业涉及建筑施工地基基础、岩土工程、道路工程、电焊切割等诸多方面,应该说属于地面企业中安全生产的“高危行业”。必须对安全生产时刻保持清醒认识,不断强化安全理念。坚决克服只有煤矿才是安全生产“高危行业”的糊涂观念,杜绝麻痹松懈的侥幸心理,牢固树立“安全是最大的政治,安全是最大的效益,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安全是企业永恒的主题”的安全理念,树立“千方百计打造平安工程”的坚定信念以及“安全为天,安全第一,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

把思想认识到位、制度落实到位、安全责任到位、设施投入到位、监管处罚到位的安全管理理念贯穿到建筑施工作业的全过程,着力打造“项项工作有章程、行为举止有规范、人人都是管理者、个个都是责任者”的长效工作机制,在企业形成一个警钟长鸣保安全、同心协力促安全的强烈氛围,从而为安全建筑施工奠定思想基础。

二、强化安全管理是实现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

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颁发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根据企业实际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以及施工过程中采取的一系列组织技术措施等方面。

在制度建设方面,要依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各类建筑施工企业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建立一整套从工程招、投标、施工决策、合同订立、工程监理到作业程序、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并结合各有关部门适时开展的现场管理、质量管理、安全标准化管理活动,不断对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修订完善,使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在组织措施方面: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实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二是要禁止挂靠施工。从招投标开始,严格审查承建资格,不准超范围施工;三是要加强对现场用工的管理。工人的使用必须签订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施工合同,明确安全生产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四是要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企业要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给予足够的管理权力。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施工队、项目部按规定配齐配够安全专职人员,严格实行安全优先、一票否决制度;五是要建立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其安全责任。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杜绝无证上岗操作。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对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记录。

在技术措施方面:一是工程开标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按照防雨、防风、防洪、防触电等安全规定要求,认真做好现场规划。做好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经企业总工程师审批、监理公司批准;二是现场道路畅通、平整、坚实、硬化。生产、生活区要设足够的消防水源,安放消防器材,编制消防预案,并成立义务消防队。所有施工人员均要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各种房屋、库棚、料场等要符合公安消防部门的消防安全距离规定。室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加工场和料库内吸烟;三是电气、设备防护、各种机械设备要有防雨及安全保护装置。要有专职人员进行管理,使用维修和保养。检修电气时必须停电作业,电源箱上悬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安全警示牌,并派专人看管。必须带电作业时要经有关部门批准;四是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严禁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易滑鞋和裙子。高处作业戴安全带,从事架工人员要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才能上岗。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出入口要设防护栏;施工架子按规定在操作层中间每隔两层满铺跳板;拉结、顶撑、剪刀撑、扫地杆符合安全规定,设置踢脚板,挂设安全网;五是坚持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封闭施工,围墙、大门应庄重美观。施工机具摆放整齐,机身保持清洁,临时设施、砂、石、钢材等材料统一布置,堆放整齐。宿舍整齐有序、食堂卫生饭菜质量符合标准。

三、科学应用循环管理是实现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有效途径

循环管理是一种全新的管理模式,它不仅详尽细致地规范了企业具体工作实践中每个环节的管理行为,而且又为推进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将其有效地运用到建筑企业管理实践中,将大大强化企业全方位的、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建筑的安全管理水平。循环管理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即安全决策阶段。包括企业制订某段具体时间如半年、一个月的安全管理计划;分析建筑安装生产系统的安全现状;提出安全指标;编制安全措施计划。选定企业管理目标和依据,主要是企业该时期的安全工作方针,上级有关部门对安全工作的指示、要求以及企业当时的安全生产状况等,然后分析生产系统安全现状,根据安全工作目标编制安全措施实施计划。

第二个阶段,即计划实施阶段。依据细化后的安全措施计划,落实到企业中各部门和个人头上,层层负责、逐级落实,按照既定进度进行实施。在实施过程中,企业安全管理计划的总目标负责人集各分目标负责人,分析和汇总各部门的实施情况,以便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和下一阶段的实施进程进行分析、协调及修正,必要时还可组织有关部门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最后确定出下一阶段的实施计划,通过几次反复循环直到所制订的目标最终全部完成。

第三个阶段,即效果检查阶段。当安全目标达到或计划实施一段时间后,各部门、各单位均针对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其最终的、整体的效果如何,还需在生产过程中检验和确认。这种对初步实施效果进行检验或确认的过程称为成果巩固期(一般需数月之久)。巩固期过后,企业安全管理目标负责人及时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的、最终的检查和评估,并最终予以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