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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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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评估范文第1篇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审批、核准、备案权限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属省、国家备案、核准、审批的投资项目按省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实行备案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备案申请材料中应包含项目的节能设计规范、能源消耗种类和数量分析,建筑、设备、工艺合理用能、能耗指标,建设和生产采取的节能措施、节能效果、能源单耗水平等材料。

第四条市发展和改革局、经贸局(以下统称“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责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和非工业、交通、商业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

市经贸局负责工业、交通、商业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

市建设、质监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做好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

第五条本细则所称节能评估是指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委托有资质的节能评估单位(以下简称“咨询机构”),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能源耗费情况以及采取的节能管理措施情况进行专业论证和评价,并提出评估意见的行为。

第六条本细则所称节能审查是指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在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核准申请报告时,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的合理用能情况和节能管理措施进行审查的行政行为。

第七条节能评估和审查要遵循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原则,结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工作,依据国家、省和市的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进行。

第八条咨询机构应当客观、公正地开展节能评估。咨询机构应实施节能评估回避制度,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分析篇(章)的单位和人员不得承担同一项目节能评估工作。

第九条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节能咨询机构库,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节能评估。

节能咨询机构库应当分级分专业建立。入库的咨询机构应当具备专业工程咨询资质,入库机构名单每年更新并予以公布。

具体实施办法,由市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市经贸局另行制定。

第十条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在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核准项目申请报告时,应根据节能评估意见对项目节能分析篇(章)进行审查,并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第十一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中应统一设置专门的节能分析篇(章),分析项目能源消耗情况并提出节能措施。对未按规定编制节能分析篇(章)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申请报告,不予受理审查申请。

第十二条节能分析篇(章)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所遵循的合理用能标准;

(二)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所遵循的节能设计规范;

(三)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种类和数量分析,建筑、设备、工艺合理用能分析;

(四)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能耗指标分析;

(五)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状况分析;

(六)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采取的节能措施;

(七)项目节能效果分析;

(八)工业项目还应对生产的用能产品的能源单耗水平作出说明。

第十三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申请报告中节能分析篇(章)的编制单位,必须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单位的资质等级相一致,原则上由同一研究机构编制或同资质等级的专业节能研究机构编制。

第十四条节能评估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评估必须具备的内容。

对政府投资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应当在节能审查前,委托咨询机构进行节能评估。

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不需评估的企业投资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原则上可不进行节能评估,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对节能分析篇(章)可以直接进行节能审查。但生产过程中年综合耗能折合2000吨标准煤以上(含本数)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单体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含本数)的公共建筑项目应进行节能专项评估,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可以在节能审查前,按照规定委托咨询机构提出节能评估意见。

第十五条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应当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专业对口以及节能评估机构专业资质不低于节能分析篇(章)编制机构专业资质的要求,在节能咨询机构库中,按照规定程序确定委托评估的咨询机构。

前款规定的程序,由市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市经贸局另行制定。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所需节能评估费用,可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工作咨询费中列支。

第十七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主要包括下列事项:

(一)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本市节能产业政策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用能总量以及用能种类和结构是否合理;

(三)项目是否符合国家、行业和本市节能设计标准和规范,单位建筑面积、设备、工艺和产品的能耗是否达到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标准,以及有关能耗指标是否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者国际先进水平;

(四)项目设计是否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节能新技术,耗能结构(建筑维护结构等)、主要用能工程(动力、空调通风、电气照明等)节能设计是否合理;

(五)法律、法规以及市政府规定需要评估和审查的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我市合理用能标准以及节能设计规范,结合能耗总量控制和节能评估意见,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批复中,明确提出节能审查意见。

按照本细则有关规定,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的节能分析篇(章)应当进行节能评估而未评估的,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不得予以批准或者核准建设。对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或未进行节能审查的项目,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不得批准或者核准建设;实行备案制的项目,应严格执行强制性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

第十九条用能工艺、设备及能源品种等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能源消耗总量超过节能审查意见核定能源消耗总量10%(含本数)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所属单位应当向原负责审查的政府投资主管部门重新报送有关文件和材料,进行节能审查。

第二十条节能审查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工作相结合,在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同时进行审查,不延长办理时间。

第二十一条建设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的有关规定,将节能分析篇(章)的节能审查意见作为建筑节能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有关初步设计不符合节能审查意见的,不予批准;施工图设计文件不符合节能审查意见的,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项目建设不符合节能审查意见的,不予竣工验收备案,并依法责令限期改正。

第二十二条建立节能评估和审查信息共享机制,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应及时将节能评估和审查相关情况通报给节能减排主管部门和建设部门。

第二十三条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落实节能措施和节能方案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实施节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执行已批复的节能措施和节能方案的建设和生产行为,或未按节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建设的项目,要责令停工或停止生产并限期整改,同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节能措施和节能方案作为项目验收的必备内容,没有按照节能措施和节能方案建设的项目不能通过竣工验收,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十五条节能咨询机构及其人员在节能评估工作中不负责任或弄虚作假,导致节能评估结果严重失实的,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限定3年内不得参与节能评估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刑事责任。

固定资产评估范文第2篇

在现实生活中,的确有不少投资决策成功的项目,但也存在一些严重失误的投资决策,其造成的损失让人触目惊心。主要表现在:一些建设项目管理上存在较大的漏洞,“三边”工作较多,在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面超过资金筹资能力,盲目上项目,造成半拉子工程使上千万、甚至上亿元的投资无法发挥经济效益,一些项目投资可研深度不够,项目一建成就开始亏损,造成较大的投资损失。

为提高固定资产投资效益,节约工程建设资金,减少建设过程中的损失和浪费,作为项目的投资方必须加强对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和项目投运后的效益评估与分析,正确评价项目的盈利能力和经营风险水平。下面我就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效益评估与分析谈谈个人的一些体会:

一、 进行投资审计效益评估与分析的必要性。 二、投资审计效益评估与分析的原则。

不同类型和不同规模的投资项目,其风险程度、外部环境和不确定因素也不同,应当采取相应的效益评估与分析方法。真实反映项目的投资效益是项目投资效益分析与评估的出发点和最终目的,在项目评估时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投入与产出的观念。评价时不能只考虑项目的直接投资,还要考虑相关投资,大型项目还需考虑主体项目的配套是否同步建设,以发挥综合效益,产出必须大于投入,获取最大的投资效益是项目投资的最终目的,

2、建立资金的时间价值观念。资金是有时间价值的,不同时段其资金的时间价值是不同的,可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及行业平均收益率来计算项目的投资净现值和投资收益率,以正确反映项目的盈利能力,评估其投资风险。

3、建立项目机会成本及边际收益的观念。机会成本就是投资本项目放弃其他项目投资的损失,边际收益就是考虑项目建设所需材料和设备及生产稀缺的主要原材料和主要产品由于供求关系的变化引起的价格波动对投资成本和经营效益的影响,这对于选择投资项目决策时十分重要。

4、建立合理的判断标准。在进行投资审计效益分析与评估投入与产出时,应以国内现行市场价格为基础,同时还应考虑供求关系、销售运输方式、建贷利率、营销方式等因素对投资收益的影响程度。

5、要考虑投资风险。任何投资决策都有风险,一般来说项目投资风险越大,投资收益率越高,我们要通过趋势分析进行概率测算,估算项目投资实际存在的风险水平。

三、投资审计效益评估与分析。

运用专门的投资效益评估与分析方法,对项目投资经济指标、批准根据的合理合规、概算执行情况、建设进度及综合生产能力、投资收益率及投资控制效果等进行全面的分析与评价,分析其产生差异的原因,提出相关的审计意见和建议,以促使全面提高项目决策水平和管理水平。

(一)、项目投资经济指标审计。

通过计算项目净现值、现值指数、内含报酬率、投资利润率、投资利税率及投资偿还期等经济指标,审查投资效果是否可研报告中预测的经济指标值,来判断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可研报告编制的正确性。

1、复核净现值。根据已完项目投产后现金流入量和实际投资额,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或同行业收益率计算该项目实际净现值,如果净现值为正数,该投资项目的现金流入量现值大于现金流出量现值,表明该项目投资实际报酬率大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或同行业收益率。

2、复核现值指数。根据已完项目投产后现金流入量与实际投资额,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或同行业收益率计算其现值指数,如果现值指数大于1,该投资项目的现金流入量现值大于现金流出量现值,表明该项目投资实际报酬率大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或同行业收益率。

3、审核内含报酬率。内含报酬率是指使投资项目的净现值为零的贴现率。根据已完项目投产后现金流入量现值与实际投资额现值,计算其实际报酬率,判断实际报酬率是否大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和同行业投资收益率。

4、审核投资利润率和投资利税率。在不考虑现值的情况下计算投资利润率和投资利税率。投资利润率为税后净利润与实际投资额之比,投资利税率为税前利润加其他应上交税之和与实际投资额之比。

固定资产评估范文第3篇

工信局、商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矿产局、民营企业局、煤监局、交通局、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规划建设局、开发办、房产局、城管局、自来水公司、环保局、教育局、卫生局、文广局、旅游局、体育局、计生委、公安局、法院、司法局、森林公安局、农工部、水利局、农粮局、果茶局、林业局、能源办、扶贫办、牛办、水保局、人防办、民政局、人民银行、工商联、团县委、国土局等41个部门和23个乡镇。

二、考评组织

成立县固定资产投资考评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组长,县发改委、统计局、审计局和监察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于县发改委,负责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的日常管理和年终考评牵头工作,县统计局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上报反馈工作。

三、考评办法

1、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考评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年终目标管理考评体系。

2、实行百分制考评。全额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计100分,每差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3、实行进度管理。严格执行月报表制度,考评对象每月25日前将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报送县统计局(填报人员必须取得统计从业资格)。每迟报一次扣1分,每错报一次扣1分,每漏报一次扣5分(县统计局台帐为依据)。认真落实季调度制度,固定资产投资调度情况按占全年计划的百分比排位,排位后3名的县直单位和排位后3名的乡镇,年终考评总分中按3分、2分、1分相应扣分,每次调度排位扣分可累加。

4、实行分类、分段考评。按县直单位类和乡镇类分别考评,县直单位类再按年度任务1亿元以上(含1亿元,下同)和1亿元以下实行分段考评。

四、考评依据及程序

1、固定资产投资额以县统计局上报核定反馈数据为主要考评依据。

2、县固定资产投资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年终考评结果,经县固定资产投资考评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县委、县政府审定。

五、奖励办法

县人民政府对固定资产投资根据分类、分段考评结果,兑现奖惩。

1、县直单位类:对年度投资任务1亿元以上且完成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按考评得分从高到低评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一名;对年度投资任务1亿元以下且完成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按考评得分从高到低评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一名。

2、乡镇类:对完成目标任务的乡镇,按考评得分从高到低评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一名。

3、牵头单位:完成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的90%以上,分别给予县发改委和县统计局3万元组织工作奖励。

4、未列入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考评对象,但重点工程完成较好或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特别突出的单位同等享受以上奖励政策。

固定资产评估范文第4篇

资产评估是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对象在未来期间的预期收益,选择使用一定的折现率,将未来收益一一折成评估基准日的现值,用各期未来收益现值累加之和作为评估对象重估价值的一种方法。其适用条件要求是:评估对象使用时间较长且具有连续性,能在未来相当年内取得一定收益;评估对象的未来收益和评估对象的所有者所承担的风险能用货币来衡量。显然地,资产评估的收益法涉及预期收益额、未来收益期、折现率这三个基本参数。收益法的核心问题就是确定预期收益额、未来收益期、折现率。

预期收益额的确定

预期收益额受诸如企业背景、政策因素等在内的众多因素的影响,存在很大程度的不确定性。但这并不妨碍对预期收益的确定作出努力。

——预期收益额的确定,既要联系历史又高于历史。将历史与未来完全进行割裂、简单地以历史去推知未来都是有失偏颇。

客户公司过往的业绩固然不等于将来,但是至少表明了与将来的某种逻辑联系。企业预期未来收益额的确定,首先,离不开企业现有的生产条件、技术条件、市场条件。同时,未来经济情况的确定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现时法律、法规、信贷、税率等制度下。这是决定企业收益额大小的客观条件。要本着从企业的经营现状出发,分析过往的业绩,去推导未来。可以说,这种分析越是充分,越有利于恰当地推知预期收益额。

同时,未来的发展,又不是简单的历史照搬。应当明确,企业过往的发展未必是合理的,企业资产的效用可能还有潜力或者已经丧失殆尽。企业未来收益额的确定,必须是在考虑资产的最佳与合理使用的基础上,通过对未来市场的发展前景及各种因素对企业未来收益额的影响进行分析,模拟出企业在未来若干时期的经营状况和经营业绩来加以达到。

——预期收益额的确定,既有赖于但又不限于参照客户企业提供的资料。

客户企业较为熟悉自身乃至行业情况,有自己的发展目标和市场定位,如果能够站在客观的立场去做预测,是能够编制出具有较高信息含量的未来收益预测的;何况提供预测性财务信息本来就是客户企业的责任,在评估中介机构不可能完全介入企业的预测,只能进行抽样检查与判断分析的情况下,作为中介机构有可能也有必要将其作为确定未来预期收益额的依据。

但另一方面,也必须看到,企业提供的预测资料,毕竟源于作为永恒追求利益的“经济人”的企业管理当局。在企业管理当局出于某种利益动机(驱动)下,往往有意拔高或降低、甚至提供虚假盈利预测值而难以做到客观公正。同时,作为盈利预测本身也有自身的弱点,盈利预测的复杂性、预测方法的局限性、由于预测本身所固有的不确定性,包含盈利预测在内的各种预测信息的可靠性、相关性毕竟不同于现实,而且,这种盈利预测的时间越长,其准确性也越差;因而,即便希望是从客观角度出发,也因盈利预测本身的先天不足(弱点)难以有圆满解释;即便是历史财务信息资料本身,其本身是否已经全面反映企业资产的过往情况还难以完全避免受到责难。因此,在未来收益的确定问题上,中介机构要有正确的局外观。也就是既要参考企业客户提供的资料又要不限于企业提供的资料,还要依赖评估中介机构自身的专业优势,通过掌握多方面的资料去科学而合理地推导与估算未来收益。

——预期收益额的确定,既可以采用现金流又不排斥采用净收益。

对委估资产价值特别是企业价值的看法——一种获利能力而非资产本身的重置价值;一种整体获利能力而非单项资产获利能力的简单相加之和。这种观念日益得到接受。对于未来预期收益额确定的启迪意义就在于它既可以通过现金流又可以通过净收益的运用来达到。

未来委估资产(整体)获利能力的表述,首先可以采用现金流。理财学理论认为,资产的内在价值是其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果把资产的经营过程看成是一个不断投资与不断回收的过程,那么,委估资产的价值最终体现在回收的现金上。采用现金流来确定未来收益额,即运用企业在未来经营期内经营过程中的现金流入量与流出量的差额来确定企业委估资产收益。它包括企业在未来的一切收支净额,无论是营业收支、投资收支还是资产收支,只要形成现金净流量就应该看作是收益。

未来委估资产(整体)获利能力的表述,还可以采用包括净收益在内的口径。净收益指企业在未来经营期内所获得的归资产所有者拥有和支配的价值金额即收入减去成本、费用、税金后的税后利润。如果撇开未来意义的成份,比较接近于一个长期使用的用以考核企业绩效的考核指标——企业净利润,在企业的财务报表体系、企业有关的管理部门工作中得到广泛的运用。对于未来收益额的确定,无论是采用现金流量还是采用净收益的口径,都可以首先通过以委托方(含资产占有方,下同)提供的财务预测资料为基本依据,然后结合委托方所享受的政策优惠、所采用的市场营销策略、对将来的预期目标定位、考虑委托方的科研发展实力及外部市场竞争情况等综合确定。进一步地说,可以分别从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等方面进行由零到整或者由整到零的整合与分解后达成。

未来收益期限的确定

资产的价值体现在获取未来的能力上,直接与未来收益期的长短相联系。总体而言,应该涵盖委估资产的整个收(受)益期限。从整个受益年度出发,可以是有限期与无限期的统一。

有期限者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可以选用营业执照的期限、经营合同规定的期限、租赁期限、整个经济寿命周期等。例如可以采用营业执照的年限或经营合同指定的年限。

根据具体的情况判断为无期限者,主要适用于:在企业经营比较正常且没有对足以影响企业继续经营的某项资产的使用年限进行规定,或者这种限定是可以解除的,并可以通过延续方式永续使用的,则在测算其收益时,收益期的确定可采用无限期(永续法)。

在资产评估实践中,既要注意到未来收益期限越长对未来收益预测的差异影响越大的问题,也要反对借口未来收益期限对未来收益预测的差异影响而有意抹杀未来收益期限区别的客观存在,导致未来收益额确定产生明显偏差的问题。

折现率的确定

折现率是影响评估价值的重大因素。其微小扰动,就可能会对整个评估结果无限放大。普利高津的混沌学在这里有其适用意义(得到了鲜明的体现)。紧抓折现率的适宜性意义重大。为了确定适宜的折现率,应该:遵循匹配原则,就是要根据委估资产的目的与估价的需要,采用与各种评估依据与数据价格类型相适宜的折现率来进行资产评估。具体来说,评估折现率参数的匹配原则,是指评估折现率参数与收益法之间、评估折现率参数与评估预期收益额之间、评估折现率参数与评估收益期之间、评估折现率参数与其他评估依据资料之间,都保持财务内涵的统一和计算统计口径的统一。在应用收益法时,由于未来预期收益口径、未来收益期等有不同的涵义,因此,要求折现率与未来预期收益额、未来收益期等的口径匹配十分重要。

考虑风险报酬原则。企业追求的不仅仅是无风险报酬,还要认识到追求风险报酬是推进企业发展的一大原动力。在进行企业资产价值评估时,必须承认和考虑风险报酬因素的存在。确定风险报酬率主要考虑委托方的经营风险、行业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等因素。在分析委托方的经营现状、发展态势等的基础上,结合高技术高风险高回报的基本特性,适当借鉴同行业特别是同类上市公司的投资报酬率等情况的基础上最后加以确定。

固定资产评估范文第5篇

关键词:企业固定资产;问题对策

我们知道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占用、出租、出借、租赁一定的固定资产是十分正常的,这些固定资产不但保持了原来的物质形态而且还可以长期发挥作用。它是通过价值逐步转移而增加到生产成本中去的。所以固定资产从另一方面反映了企业的运营轨迹。因此寻求高效的管理手段,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与实力,减少企业的不良资产是我们每个财务管理者应该思考的问题。

一、当前企业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对固定资产的认识不够,规则制定不完善

固定资产的价值是在生产过程中逐步被转移的,所以不像其他产品那样一目了然地显示着其价值的存在,这就导致许多生产管理者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意识十分淡薄。所以导致从岗位的设置到规章制度的建立都不很完善。许多企业主管领导总是很关注企业的生产、安全、销售等,而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则置之不理,无论是在岗位设置上,还是人员配置上,以及规章制度的建设上都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例如,有许多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岗位无专人,而是让人兼管;购入的固定资产不及时验收而直接使用;卡片建立与账务处理不在同一时间,导致账、卡、物不相符。另外年底不及时盘点,导致大量闲置设备无人问津,不良资产急剧上升,也是资产隐性损失的一种表现,这种现象在许多企业十分常见。应该引起企业的重视和社会的关注。

2.固定资产资的比重在逐步增加,使用率却在不断下降,导致不良资产急剧上升

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以及技术的更新,企业购入的固定资产的数量也在增加,尤其是近几年随着经济的火热,许多人已将企业购入固定资产的多少,视为企业能力与实力的象征。但是需不需要购置?购置后如何使用与管理?旧的设备如何处理?这些问题许多企业领导并没有去认真地思考,而是盲目地攀比、大量地购入高科技、高水平的固定资产。购入后由于技术问题,以及企业现有生产条件与新购入的设备不能配套使用,这将导致新设备的闲置。另外有一些旧设备,由于账实不符,早已进入“退休”状态,但是账面上却还在计提折旧,依然按照正常资产在使用,这就导致其使用效率低下,且不能准确核算企业成本。再有企业不重视设备的检修、维护和保养,导致设备“带病工作”。还有闲置的设备也能不及时地处理,导致资产在数量上臃肿,在价值上虚增。

3.使用过程管理混乱,部门之间缺乏协调

虽然固定资产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现实中很少有人能真正认识到这一点,就算是基层被纳入考核体系的使用部门也不将固定资产放在眼里。他们的理念是机器设备就是机器设备,人需要休息,设备需要运转,再加上缺乏技术人员的现场指导与业务技术的培训,以及许多工人的责任心不强,就导致设备因使用不当而“提前退休”。另外,最重要的问题是企业各部门之间缺乏沟通与协助,使设备的使用部门、管理部门以及检测部门之间不能协作一致,导致使用部门只管使用;维修部门不能及时地到现场进行保养与维护;技术部门不能定期到现场进行操作指导;财务部门不去现场进行实物对比,就根据所谓的原则进行账务处理等问题。这样没有沟通,没有协调的我行我素、各自为政的工作作风,必将导致账实不符。

4.相关管理人员的素质有待于提高

由于许多企业的领导多年来形成了“重钱轻物,重购轻管”的意识,他们对固定资产管理没有给予极大的重视,所以对固定资产管理的宣传力度也不是很到位。这样一来,下边具体的工作人员也就没有将自己的岗位与责任放在眼里,就如许多企业将固定资产卡片管理工作让设备科去完成,他们不能及时地增减卡片,以及系统地与财务部门核对卡片内容及信息。在财务部门里,固定资产没有专门的管理人员,一般都是兼管,有的是让没有财务上岗执业证的办公室人员去管理固定资产,有的是让工作经验不足的刚刚毕业人员去管理固定资产。这样的人员没有专业能力,业务理解不深,又缺乏责任心与职业道德,最终的工作效率与工作效果可想而知的。这不但影响了固定资产的管理,同时还阻碍了企业正常的运转。

二、提高企业固定资产管理水平应采取的对策

1.改变观念意识

首先要让企业的管理者重视固定资产,就像重视安全生产和客户一样重视固定资产,将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逐步地落实下去,实现全面负责、分级管理并落实到人头的固定资产管理体系。其次是大力宣传固定资产的重要性,从领导做起,从企业每个员工做起,提高全员参与的意识,将固定资产管理与企业文化意识相结合。最后还要将固定资产的管理与绩效考核相结合,进行跟踪管理,并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定期地将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情况在企业的重要会议上进行公布,真正做到这个会是沟通交流的大会,是对固定资产管理信息透明的大会,是考核严肃、奖惩分明的大会,是责任清晰、齐抓共管的大会。这样做的最终目的是加速固定资产的良性循环,最终达到优化企业资源的目的。

2.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管理模式

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管理体系其目的就是有利于资源的优化,设备的周转,所以从固定资产购置开始就要有合理的规划,不能拍脑门、无意识地随意采购;在购置过程中一定严把质量关,做到能用、价格适宜、质量过关;在入库过程中,一定要先验收入库,在做好卡片相关信息的建立后再使用;在使用之前要由厂家的技术人员进行指导并完成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一切达到要求后方可正式操作;在使用过程中,要对机器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对操作人员也要定期地进行知识的更新与操作水平的提升管理,同时通过对设备的定期检测与核对,使固定资产在企业的信息不断更新;对废旧设备要及时地登统,并及时更新与替换,这样就加速了固定资产的周转率与使用效果。另外在整个固定资产的管理过程中,部门之间需要合作与沟通,这样才有助于提高固定资产的管理。

3.发挥人的潜力,建立奖励机制

因为是人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所以要充分发挥人的能动性,要建立有效的奖励机制来激发员工爱岗敬业的积极性与能动性。精神奖励固然重要,但是在市场经济下,物质奖励更为有效,所以企业要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谁使用谁负责”的设备管理模式,并且从购置到清理每一过程的责任都要清晰,在整个过程中,谁认真负责谁就会受到极大的奖励,谁不认真负责谁就会受到极大的经济惩罚与赔偿。并且做到为检举揭发者保密以及做好这方面的信息畅通工作。这样有利于挖掘现有固定资产的效能与使用效率。对技术创新者更要给予奖励与鼓励,可以根据贡献的大小给予其加薪、提成、晋升等不同的奖励模式,总之让效率与奖励挂钩,这样有利于企业的管理与效率的提高。

4.建立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化平台

既然固定资产在企业资产中所占的比重大、数量多、管理难,那么建立数据化管理平台,同时加强人员的培训等综合因素,使固定资产管理在人力、物力、财力三大方面得到整合。首先要进行人员素质与职业道德的培训,这是提高固定资产管理的前提,如用物质奖励鼓励他们去学习业务,并同时用“能者上、庸者下、平者让”的手段去监督与追踪。其次建立全企业固定资产管理数据平台,让每个固定资产都有唯一的标码与数据信息,这样各个部门的固定资产信息有了统一模式,也便于企业的管理。所以企业要加强这方面的人力与物力的投入,以及后续技术的更新和人员的培训工作。另外更要做好软件的升级与安全防护工作。

三、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企业改革与现代化管理模式的需要,固定资产的管理也越来越复杂,所以企业也应该从全方位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要做好人员的培训、业务能力的提升、管理水平的提高等工作,通过齐抓共管、相互监督最终达到盘活了固定资产的存量、优化了固定资产的增量、加强了固定资产的使用与再用,促进了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刘元珍.浅谈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外资,20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