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工程验收管理办法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根据业主的要求,经双方协商,确定东沟联合型煤矿矿井建设管理咨询服务选择如下资源。
1)项目管理服务:选择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各1人,分阶段实施,其中项目经理第一阶段进场,总工程师第二阶段进场。
2)采掘专业服务:选择矿建工程师、采矿工程师各1人,分阶段实施,其中采矿工程师第一阶段进场,矿建工程师第二阶段进场。
3)机电专业服务:选择机电工程师3人,一般技术管理人员1人,分阶段实施,其中机电工程师第一阶段进场1人,其他人员第二阶段进场。
4)一通三防及安全专业服务:选择通风工程师1人,第二阶段进场。
5)地质专业服务:选择地质工程师1人,一般技术管理人员1人,第二阶段进场。
2 资源的服务期限及组成
由于矿井仅剩余部分二期工程和三期工程,经咨询服务公司论证,确定第一阶段服务期限为巧个月,第二阶段服务期限为12个月。
确定东沟煤矿MMC-U资源的组成为:(项目经理,15,1);(采矿工程师,15,1);(机电工程师,15,1);(总工程师,12,1);(通风安全工程师,12,1);(机电工程师,12,2);(地质工程师,12,2);(矿建工程师,12,1);(一般管理人员,12,2)o
结合合同要点主要包括人员组成、权利责任、合同价款和付款方式四项内容,最终可以确定东沟煤矿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服务产品成本价格分别为93.75万元和164.00万元,按照“成本+利润”的报价方式,确定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合同价格分别为100万元和200万元。
3 建设项目管理成果
东沟煤矿采用联合型矿井建设管理组合咨询服务模式,矿井建设项目明显好转,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紧抓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修订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了操作规程,建立了全员考核办法、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完善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调度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等,连续两年圆满完成集团制定的“零死亡”目标。
2)积极实施工程优化管理,对工作面运输顺槽布置方式、井下综合管网、强排酮室布置、采煤工作面生产设备、矿井整个煤炭运输系统进行了全面优化调整,实现了煤矿降本增效和安全顺利。
关键词:糯扎渡;水电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经验
一 引言
华能糯扎渡水电工程是我国已建、在建的第四大水电站,工程设计技术指标高、地质条件复杂,大坝、溢洪道、地下厂房等多项技术指标均名列国内外前茅,掺砾黏土直心墙堆石坝坝高在同坝型中属亚洲第一、世界第三;地下厂房是目前国内规模较大的地下厂房之一;开敞式溢洪道规模亚洲第一,泄洪功率和流速居世界第一。该工程自1986年开始勘测规划,2006年1月导流洞开工,2008年11月大江截流,2012年9月首台机组投产,计划2014年工程全部结束,建设总工期9.5年。糯扎渡水电工程建设目标为:“建流域一流工程,争创国家优质工程金奖,争创世界级精品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工程能否最终达到预期建设目标,而工程档案管理的难点在于资料的过程控制,资料形成的准确性、规范性、齐全性将决定项目资料归档的质量。
糯扎渡水电工程的档案管理总体按工程档案和文书档案两大类进行管理,工程档案主要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设计、监理、施工、科研等方面的建设档案,是跟随施工进度由各参建单位形成和整编的;文书档案主要指单位与单位之间的往来文件、通知、便函等,由各单位各部门内部公文处理文书进行收集整编,移交档案部门。本文主要阐述工程档案在资料过程管控环节的一些实践经验。
二 糯扎渡水电工程档案过程管理难点
参建单位众多:主体工程共分为七个标段,五个施工单位,两个监理单位,一个设计单位;辅助工程有数个施工单位和三个监理单位。参建单位数量多给工程的档案管理带来了较大的难度。
项目划分多:主体工程共有心墙堆石坝工程、溢洪道工程、引水发电系统、地下厂房工程、尾水系统工程、升压变电工程、左右岸泄洪洞、五个导流洞工程等主体工程以及砂石加工系统、交通、管理、环保等辅企工程。对工程档案管理的系统性和程序化操作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存在跨标段施工项目:部分分部工程因现场工程进度的统筹安排,由多家施工单位共同完成,有的同时存在两家监理单位监理的情况。
复合型档案管理队伍参差不齐:部分单位的档案管理人员专业素质较弱,档案管理业务知识有所欠缺,与工程建设要求尚存在差距。
综上,糯扎渡水电工程档案资料过程管理具有参建单位众多、项目划分多、跨标段施工项目、档案管理队伍参差不齐等方面,面临水电工程档案管理普遍存在的典型难点。
三 糯扎渡水电工程档案过程管理措施
(一)档案管理体系的建立
糯扎渡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建管局”)作为华能澜沧江公司在糯扎渡水电工程的现场管理单位,自工程建设伊始,成立了现场档案管理办公室,归口于建管局综合办公室,并随着工程的进展,成立了竣工验收办公室,归口于建管局安全质量环保部。
依据各自的职责分工的差异,建管局竣工办负责编制《糯扎渡水电工程项目划分实施细则》、《糯扎渡水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以规范和指导工区各施工标段的工程资料分卷划分,验收程序和竣工验收资料。建管局档案室负责编制《糯扎渡水电工程项目文件材料编制、归档要求及档案整理办法》、《糯扎渡水电站工程档案分类表》、《糯扎渡水电工程文书档案归档办法》,统一规范了资料归档环节的各项内容。总体形成了三级资料审查模式,即以项目工程师负责资料初审,保证资料的准确性;竣工验收办公室负责资料复审,主抓过程资料收集和技术性审查;档案室负责资料终审,主抓工程资料归档保存和规范性审查。针对参建单位众多的管理难点,工区各单位也按照建管局的工程档案资料管理模式,各自成立了相应的档案室和竣工办,配置具有档案管理资质的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和具有丰富现场施工经验的兼职档案管理人员。
为了在过程中掌控体系制度运转的有效性,建管局组织参建各方对档案资料的过程整编情况开展月度集中普查、半年期专项检查、年终总结性抽查,并对存在问题及时组织答疑和整改。
(二)档案管理队伍的建设
管理队伍的建设是每个大型工程共同面临的难题,糯扎渡在档案管理队伍建设方面,针对资料的准确、齐全、规范性要求,开展了针对性培训,在队伍建设之初,加大过程资料检查密度,由项目工程师负责把好资料准确关,竣工办管理人员负责把好资料齐全关,档案管理人员参与过程检查,对在资料整编的规范性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要求。使得培训与过程资料存在的问题密切结合,抛开了以往教科书式的培训模式,在整改中提高整体队伍的资料管理水平。
同时,建管局多次邀请中电建协达标投产和省档案局专家到现场开展专项培训和咨询答疑,并要求各参建单位档案管理人员外出参加国家档案局档案管理培训,通过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培训模式,为规范糯扎渡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和提高管理队伍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项目划分结构的优化
为了确保项目划分与实际建筑物的一致性及归档资料的统一性,建管局竣工办制定了《华能澜沧江糯扎渡水电工程项目划分表》,要求各参建单位按分部工程及时对分项、单元工程进行划分及编码。
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划分注重建筑物结构的完整性和功能特性,突出阶段性及使用性,不考虑施工标段的划分。有些分部工程包含多部位、多类型项目,为便于统计评价和资料整编归档,引入分项工程,分项工程对应归并同部位、同类型单元工程进行统计评价,按分项(工序)归并逐个统计评价各项的质量水平(即分项工程不作为一工程项目级别,也不作质量等级评定)。单元工程依工程类别、施工方法等按层、块、段、台套等划分。此外,中间产品的单元工程划分,如:混凝土拌合物按同一座拌合楼同一品种混凝土每月为一单元工程;在混凝土工程的分部工程中,同一品种的混凝土拌合物作为一个单元工程,所有品种混凝土拌合物单元工程归并为一个分项,并作为其主要分项评定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混凝土预制构件按生产批和件(大型构件)划分;金属结构制作则按部件和节段(大型)划分。
(四)完善的验收程序
糯扎渡水电工程是由若干个不同规模、不同工期的合同项目工程组成。为了明确糯扎渡水电工程各层次项目验收工作的验收组织、验收程序,规范各种验收表格,统一验收文件编写深度、提供验收文件及备查文件目录和提出验收资料归档管理的具体要求,使合同项目工程验收规程更具可操作性,建管局竣工办负责编制了《糯扎渡水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验收内容包括有:单元工程验收、工程中间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工程阶段验收和合同项目工程完工验收。每个单元工程形成套表格式,并要求增加“验收资料清单”。
由于工程项目特点,对一些分部工程范围较大,工期较长,需要分阶段提前对部分项目进行专项验收。为了与《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中“阶段验收”概念有所区分,引入了分部工程中间验收一项内容,同时这也较好的解决了跨标段施工项目的验收问题。分部工程中间验收程序按照各监理单位监管部位(范围),由各监理单位分别组织分部工程中间验收,形成签证书。待满足分部工程验收条件时,由建管局组织,所涉及的相关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参加,依据中间验收结论,结合现场情况,进行整个分部工程的验收评价,形成验收鉴定书,而中间验收签证书作为其支撑材料之一。
(五)闭环的资料审查流程
工程资料整编完毕后,先由施工单位竣工办按资料清单自检资料整编齐全性,报送监理单位竣工办复检,监理针对报送材料的齐全性、规范性提出整改意见,并在资料审查流水单上注明修改内容及整改期限,返回上一层施工单位落实整改,待整改完毕并经监理复审后,报送建管局竣工办审查,竣工办审查完毕后方可移交档案室,由建管局档案室审查并归档。使得资料审查全过程有组织可问责、有层次可管理、有记录可查询、有总结可改进,从而保证在归档案的全程闭环管控。
(六)多重考核评比模式
为了起到树立榜样,以点带面的作用,建管局大力推行样板内业评比工作,由施工单位将季度整编完成的在归档案资料报送至监理单位,由两家监理单位按照建管局已发《糯扎渡水电工程样板评比管理办法》的标准,逐条核对,筛选出满足标准的单元、分部工程资料,报送建管局竣工办进行复审,评选出季度样板内业并予以奖励。通过样板创建及考核评比,促进了档案资料控制的规范化、标准化,发挥了样板的示范效应和辐射作用,推动了档案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形成各标段争创样板、各单位“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同时,糯扎渡建管局于2009年第四季度正式启动了达标投产工作,建管局及各参建单位均分别成立了达标投产办公室及安健环、土建、金结、机电、档案、综合各专业共八个考核组。其中,档案管理专业考核组由档案室牵头,制定了考核细则,按照达标投产考核评价系统,由档案专业考核组具体组织开展施工月度自检、监理季度复检和建管局半年期、年终阶段性的对标考核,结合考核评分项,逐条评价,及时发现与达标投产标准相悖的扣分项,并限期整改,将达标投产工作与档案管理实现日常化、过程化控制。
四 结语
通过以上一系列针对性措施,基本解决了在归、已归档案过程管理出现的难点问题,采用事前控制及早预防、事中控制及时纠正、事后控制总结经验,事前、事中、事后互相衔接、严格把关,使得糯扎渡工程档案资料在控、受控。中电建协达标投产专家组和澜沧江公司达标投产检查组分别多次对糯扎渡水电工程达标投产及资料管理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对糯扎渡工程在归档案资料管理水平模式给予了肯定。
鉴于糯扎渡工程本身固有的复杂性,新问题、新挑战会不断出现,档案的过程管理需要不断总结、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提高,以保证项目资料最终按期、按规范顺利归档,圆满实现工程建设目标。
参考资料
[1] 《提高档案管理科学化水平的路径选择》,《山东社会科学》,李国兰,2011
[2] 《从竣工资料归档谈竣工资料的过程管理控制》,《机电兵船档案》,张宝珍,2009
随着我县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房地产税收收入大幅增长,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越来越大。但是房地产税收涉及的税种多,征管的难度大,税源控管存在较多漏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82号)及有关法律、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房地产税收管理,发挥税收调控职能,促进黟县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管理
房地产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各乡镇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房地产税收的增长对黟县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性,积极支持并主动配合财税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做好房地产税收征管工作。财政、房管等部门要加强沟通配合,要以契税征管为抓手,全面掌控税源信息,严格执行“先税后证”的有关规定,把住房地产税收税源控管的关键环节,实现房地产诸税种间的有机衔接,堵塞征管漏洞,不断提高房地产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
二、坚持依法治税,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政策
财税等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房产税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依法治税严格税收管理权限的通知》(国发[19*]4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做到依法征税,应收尽收,不得擅自越权制定出台违反国家税收政策的各种减免优惠政策,不得擅自变通国家税收政策越权减免房地产税收,不得随意越权批准缓税、欠税。
三、建立房地产税收联席会议制度,确保房地产税收征管取得新成效
为提高房地产税收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县政府决定建立房地产税收征管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全县房地产税收征收管理情况、土地审批用地与拟审批情况、房地产交易办证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房地产税收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实现对房地产税收的有效监控。具体分工如下:
发改委:定期按季反馈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批准文号、建设单位、批复项目、投资预算、项目选址等信息。
建设局:定期按季反馈城市拆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号、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工程地址、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开工日期、合同竣工日期、工程验收证发放等信息。
国土局:定期按季反馈《国有土地使用证》发放情况及土地坐落位置、土地面积、建设工期、土地出让或转让金收取情况,同时在办理土地交易、产权变更时,负有检验是否完税(包括营业税、契税等)的职责,对未完税的土地不得办理有关产权变更手续,并及时通知税务、财政部门。
规划局:定期按季反馈房地产开发项目总体规划设计方案,包括开发项目名称、性质、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容积率、可售面积、公共配套设施面积等。
房管局:在办理产权变更时,应严格执行“先税后证”的办法,新房登记凭销售不动产发票,“二手房”过户凭地税开具的应税或免税审核表,并定期按季反馈房产登记或房产过户信息,着重审核过户时完税情况、过户时交易价格是否具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价格。
地税局:地税局是房产税的征收单位,定期反馈房产税的征收情况,主动加强与国税局及各协管单位的沟通与联系。
国税局:是新办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单位,及时整理汇总各新办房地产企业的涉税信息,加强对企业所得税的征管。
财政局:负责全县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管,定期按季反馈房地产交易契税征收信息。
关键词:南水北调工程;质量控制
Abstract: The South-to-North Water Transfer project quality management to implement the "project, quality first" and "quality management, general principle of prevention first". In the project construction to ensure engineering quality is a key problem, ensure project quality need to be on the quality control of construction process and acceptance stage before construction.
Key words: south-to-north water transfer project; quality control
中图分类号: TV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一、施工前质量控制
(1)组织准备
建立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按施工组织设计计划和施工进度计划,及时组织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各工种施工人员、各类施工机械进场,并对职工进行入场教育。
(2)技术准备
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审阅投标文件、合同和设计图纸等资料。首先进行合同及设计图纸等资料的会审,提交自审记录,会同业主单位、设计、监理单位共同澄清所有问题,形成文件,纳入控制,以备核查。
在项目开工前编制测量控制方案,经项目总工审核报监理批准后实施,保存测量记录;在施工过程中对测量点妥善保护,严禁擅自移动。
分部工程开工前,工程部、质检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有关施工技术规范共同编写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质量要求等文件。
根据施工图纸、合同文件、进场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工程质量计划,制定具体目标、责任制、工序控制计划等。按施工需求备齐所用规范、规程、2004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施工部分)、记录表格、验收表格等。
(3)资金准备
按资金使用计划,将足够的资金打入本工程专项帐户,供施工前期准备之用。
(4)物资准备
按工程顺序和进度安排,合理安排购进合格的原材料,外购材料规格质量必须符合技术要求,重要材料订货前必须对供货厂家进行考察评价。根据评价情况进行选择。并根据工程进度安排,签订定期供货合同,保证施工现场能及时得到充足的合格材料。
(5)试验检验准备
明确进货检验标准、办法,配备在有效期内的试验设备和器具。
(6)施工现场准备
按施工总体规划完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使其具备生产能力。按工程施工需要做好施工测量控制网,并将成果报监理审批。
项目部对各项施工准备逐项进行检查,确认完成后,向监理人提交开工报告,接到由监理人批准的开工令后开工。
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1)严格执行“三检制”
项目部设总质检工程师和专职的质检员,负责本工程的质量监督和检查工作,各工序严格执行“三检制”,建立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单元(或工序)质量检查表,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验人员进行检查填写,及时报送监理人复核确认。
质量检查程序详见图3质量检查程序图。
图3质量检验程序
(2)过程控制有原则
按照“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管”的原则落实施工责任,做到“谁施工、谁负责”。在施工中开展“三工序”活动,即检查上道工序、保证本道工序、服务下道工序。工序的检验和试验符合过程检验和试验的规定,对查出的质量缺陷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及时处置。
(3)配料材料有试验
项目部配备满足试验要求的测试仪器和专职的试验员,加强对原材料和各施工环节中间产品的抽样检验,各种原材料都具有出厂合格证,材料进场后及时按规范抽样送检,不使用不合格的或未经检验的材料。
(4)检测设备、计量器具校正有复核
施工中各类检测设备、计量器具按试验规程及时率定、校核,计量。
(5)施工中半成品及设备采购有控制
物资科在采购工程设备和器材时,严格按合同文件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设计图纸的规定要求进行采购,半成品严格按有关规范进行检验。不使用检验不合格的产品。项目部对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进行标识。
(6)隐蔽工程有验收
加强隐蔽工程的控制,所有隐蔽工程的每一道工序,报监理单位验收,提供真实的施工记录,验收合格后,再进行下一道工序。
(7)操作有记录
整个施工过程作业人员、施工人员做好各项记录,作为工程质量认定的依据,定期上交质检部存档。
(8)设计变更手续完整
施工中如有设计变更,及时办理接收手续。所有设计变更及时向下传达,并登记记录。
(9)数据统计分析
施工过程中,注意收集数据做好统计分析工作,不断总结自己的施工经验,改进施工和管理办法,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10)行使质量否决权
如发现异常,隐蔽工程未经验收,质量问题未处理,擅自变更设计图纸,擅自代换或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未经资质审查的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未按操作规程操作等,质检人员均予以否决。
(11)工程质量缺陷备案与处理
严格按照规定,组织有经验的专业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测)。协助监理人做好质量缺陷备案工作,并按照监理人的指示对工程质量缺陷进行修复。
(12)质量事故处理必须完善
若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事故,由项目经理召集有关人员共同分析事故原因,研究整改措施,并认真填写事故原因分析报告、纠正措施通知单和防范计划,提交监理人审批,组织施工人员按纠正措施通知单的内容进行具体实施,重新进行检查验收。
(13)质量文件有档案
凡与质量有关的技术文件、施工记录、验收资料、试验资料等均编目建档。
(14)工程质量有奖惩
工程质量必须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施工中凡出现质量问题的一律进行经济惩罚,质量优良的给予相应奖励。
三、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
按照国家行业和南水北调的相关规定,参加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分部工程评定、单位工程评定。参加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合同项目完成验收、部分工程验收,提交有关验收报告和备查资料;为被验收单位参与设计单元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单项(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等政府验收,按时提交有关报告和备查资料;落实历次验收的遗留问题,并及时提请验收;配合发包人开展专项验收和安全评估工作;负责对施工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并按要求及时移交。
工程验收程序严格按照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南水北调工程验收管理规定》(国调办建管[2006]13号)、《南水北调工程验收工作导则》(NSBD10-2007)、《南水北调工程安全评估工作导则》(NSBD9-2007)、《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渠道工程施工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试行)》(NSBD7-2007)、《渠道混凝土衬砌机械化施工单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NSBD-2010、《南水北调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试行)》(NSBD11-2008)等专项规定和标准,以及《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的相关要求进行。
笔者注意到这一事实:尽管存在诸多局限性,但1995年10月4日财政部印发的《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至今仍在实施中,这意味着《规程》应当是与《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配套的财务制度。实行基本建设财务和企业财务并轨的单位,不执行《规定》。但《企业财务通则》中并没有涉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具体规定;企业会计核算制度中有关“在建工程”科目核算的规定也比较宽泛,不够具体,难以满足严格规范建设成本核算与管理的要求。这就进一步涉及到明确《规则》与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之间关系的要求。笔者认为,由于《规则》第七条第(三)款明确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期末按有关要求将核算情况纳入单位账簿及相关报表”的要求,这就涉及到需要明确《规则》与财政部的《企业财务通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71号)之间的关系。可供讨论的有以下两种思路:
1.如果《规则》也采取按照财政部令的形式,则《规则》与《企业财务通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之间属于并驾齐驱的关系,在各自不同的专业领域内发挥着规范财务行为的作用。
2.将《规则》作为对《企业财务通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中用财政资金从事基本建设财务行为进行规范的专门规定。这意味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及行政事业单位需要在分别执行《企业财务通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过程中执行《规则》。这就类似于2001年~2005年期间《企业会计制度》与会计专业核算办法之间的关系。笔者认为,第二种思路也许更具有可操作性。考虑到企业为了有效规范包括基本建设财务在内的工程财务行为也具有遵照执行或参照执行《规程》的需求,以及行政事业单位的其他工程项目财务管理也有必要按照《规程》来规定其财务行为,在《规程》第六十七条中将“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使用非财政资金及非国有企业使用财政资金的基本建设财务行为,参照本规则执行”的表述调整为“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使用非财政资金的基本建设财务行为以及其他工程财务行为,其他企业的各种工程财务行为和行政事业单位的其他工程财务行为,参照本规则执行”也许是必要的。
二、对进一步明确有关建设成本项目管理的思考
1.建设项目利息支出的资本化处理无论从理论研究还是实务操作,建设项目的利息支出是计入建设成本,还是计入行政事业单位的支出,或企业的当期损益,都是一个需要明确规定的事项。《规则》第二十五条第(五)款明确了项目建设期间发生的各类借款利息、债券利息应当计入建设成本,但没有进一步明确借款利息停止资本化的时点判断。这是《规定》中就存在的亟待细化的问题,有必要通过《规则》予以明确。笔者建议,停止将借款利息计入建设成本的时点,应当是建设项目通过工程验收之日。作为实行一次验收的建设项目,例如房屋建筑物建设项目,该工程验收可界定为竣工验收;对于实行二次验收的建设项目,例如公路、港口、航道等工程建设项目,可将工程验收界定为初步验收或交工验收。通过验收次日起发生的借款利息,不应当在计入建设成本,而是计入行政事业单位的支出或企业的当期损益。这样进行财务处理,有助于与企事业单位的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协调一致。笔者注意到一些通过交工验收或者初步验收后的交通建设项目并没有完成全部工程建设工作,实际完成的投资额往往也达到了概算投资的80%~90%,这意味着通过交工验收或者初步验收的只是主体工程而不是全部工程;剩下的工程还需要在主体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初步验收后到办理竣工验收的期间陆续完工并进行交工验收或初步验收。对此笔者同意徐芳等人的看法,建议主体工程通过交工验收后,如果还存在较多的其他工程尚未完工,则需要根据其他工程占用的建设借款,将其借款利息继续资本化处理,直至这些工程通过交工验收为止。需要明确的是,这些工程与《规程》第四十五条中规范的尾工工程并非同一概念。尾工工程应当是通过竣工验收后的剩余工程,而不是在主体工程通过交工验收后需要陆续完工的其他工程。
2.关于建设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支出《规定》中明确了其他投资支出包括各种无形资产;但《规则》第二十七条中的其他投资支出中只涉及软件研发及不能计入设备投资的软件购置支出,没有涉及相关的无形资产。按此规定,一个重要的问题就需要明确,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利用财政资金并采取受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当如何计入建设成本?《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设置的“在建工程”科目中不核算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而是将土地使用权直接计入“无形资产”科目,导致“在建工程”科目存在无法核算全部建设成本的局限性。这一问题在《规则》中不容忽略。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成本核算不存在这一问题,因为出资受让土地使用权发生的支出,按照规定是计入待摊投资支出的。
3.进一步完善对建设单位管理费的规定《规则》第二十七条规定:项目建设管理费是指项目建设单位从项目筹建至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所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这与财中对建设单位管理费调整后的界定是一致的。在实务中,竣工财务决算不是一个时点行为,而是一个时期行为。竣工财务决算涉及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或审计竣工财务决算以及竣工财务决算的报批等行为过程。考虑到实际工作的需要,建议将项目建设管理费的界定调整为“项目建设单位从项目筹建之日开始至竣工财务决算获得批准之日所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竣工财务决算获得批复,意味着建设项目的资金支付工作已经全部结束。以后发生的相关开支,应当分别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以及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实行两次验收的工程项目,由于经批准的竣工财务决算是编制竣工验收文件的组成部分,这意味着通过竣工财务决算并非说明工程验收阶段(从开始交工验收到竣工验收全部完成)的全部工作都已经完成。在此阶段还有可能发生建设单位管理费。这部分管理费应当采取预计的方式计入竣工财务决算。
三、对进一步明确对工程价款结算管理的思考
《规则》中明确对工程价款结算的要求是非常必要的。但有一点需要明确,这就是财政部曾联合原建设部在2004年10月20日印发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其中具有对工程价款结算的专门规定。如果《规则》中的规定与的规定不一致,建设单位应当执行何规定?如果《规则》采取部门规章的形式,则按照下位法从属上位法的要求,应当执行《规则》的规定,如果《规则》也属于规范性文件,则按照一般法从属于特别法的原则,建设单位则应当执行的规定。最好的做法,就是保持两项规定之间的协调,或者对此作出专门说明。
《规则》第三十六条规定:工程价款结算,一般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这与《规定》的规定是一致的;但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发包人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保留5%左右的质量保证(保修)金。在管理实务中,某单位在建造合同中约定的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为4%,结果被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时认为违反了《规定》中“建设单位必须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规定,要求整改;但如果按照的规定,则属于合规行为。对此,《规则》中对此作出明确规定或对协调事项作出专门说明是必要的。理想的做法是,如果认为文的相关规定无需进一步修改,则《规程》中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管理的条款,只要求执行文的规定即可。
四、进一步完善竣工财务决算管理的思考
《规则》中对竣工财务决算的规范,除了增加了对尾工工程的规范以外,基本上与《规定》中的内容是一致的。这意味着,《规定》在实际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在《规则》中并未予以解决。不可否认,不同的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业务主管部门在不同时期的不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提出的概念具有不同的界定和相互交叉的矛盾。例如《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申请项目竣工验收应当提交的材料包括项目财务决算与审计报告;《邮电通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规定:竣工验收前应组织有关部门,根据通信建设工程决算编制办法的规定,编制单项工程竣工决算和建设项目总决算。工程在竣工验收后的三个月内将决算报上级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后的三个月内应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的转账手续。所以,从事不同领域的基本建设(例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筑物建设、冶金工业建设、邮电通信建设等)财务管理需要执行相应的管理规定;财政主管部门需要关注并解决好各行业之间的协调问题;政府业务主管部门需要关注并解决好行业内部各项规章制度之间的协调问题。
1.关于工程验收不同行业的建设项目验收,有不同的规定。《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和《航道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中均规定将工程验收划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和《邮电通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中将工程验收划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工程试运转期;试运转期一般为三个月到六个月。1990年9月11日原国家计委印发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中曾要求“根据建设项目(工程)的规模大小和复杂程度,整个建设项目(工程)的验收可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进行。规模较大、较复杂的建设项目(工程),应先进行初验,然后进行全部建设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规模较小、较简单的项目(工程),可以一次进行全部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但建设部出台的有关房屋建筑物建设项目的管理规定中没有涉及交工验收和初步验收的工作规范,这意味着这些规定中是将交工验收或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合并进行的;房屋建筑物项目不存在试运营期的划定,只有质量保证期,从固定资产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开始计算。2000年1月30日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也只规范了竣工验收事项。
2.关于工程验收与竣工财务决算的关系在不同时期和不同的行业部门,采取了竣工财务决算、竣工决算、工程决算等不同表述。如果不考虑之间的差异,建议在《规则》中将其视为同义语并按照“竣工财务决算”的表述统一规范。竣工财务决算应当在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的基础上进行。既然《规程》允许大型项目的竣工价款结算在办理竣工验收三个月内进行,这意味着再按照《规定》第三十七条中的要求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就不现实。一般来说,如果工程项目采取一次验收方式,即只组织竣工验收,则竣工财务决算需要在竣工验收后办理。例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规范的办理竣工验收的条件,不包括竣工财务决算文件。但是实行分次验收的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中往往要求将竣工财务决算文件作为申请办理竣工验收的条件之一。例如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交工验收后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并将经过审计的竣工财务决算作为竣工验收文件的组成部分。
3.规范竣工财务决算的有关建议可以认为,不同行业的业务特点影响着编制竣工财务决算以及竣工验收的不同要求。如果存在交工验收或者初步竣工验收环节的工作规范,由于交工验收或者初步竣工验收合格意味着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则应当在此基础上办理与施工企业之间的工程竣工结算并编制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并将编制竣工财务决算作为最终竣工验收的前提之一;如果不存在初步竣工验收或者交工验收的工作环节规范,则竣工验收是检验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的依据,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五、进一步完善对资产移交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