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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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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范文第1篇

关键词:固定资产;分类;持有;转回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4-0-01

当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时,应当划分为持有待售固定资产:一是企业已经就处置该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二是企业已经与售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三是该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由于固定资产的使用性质已经发生改变,因此对其的管理不能等同于一般固定资产,包括会计处理。下面从固定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固定资产、持有待售固定资产不再符合确认条件发生转回两个方面探讨其会计处理。

一、持有待售固定资产

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对其预计净残值进行调整。目的是使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能够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得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应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进行计量。

例1:甲公司有旧办公楼一栋,由于新办公楼投入使用,旧办公楼已闲置,董事会作出决议,准备将其转让。2010年3月1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不可撤销合同,合同约定:2010年12月31日甲公司将该办公楼转让给乙公司,转让价为110万元。旧办公楼于2001年9月20日投入使用,入账价值2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20年,预计净残值为20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2010年12月31日,甲公司和乙公司办理了转让手续,收到转让款110万元存入银行。

由于董事会已作出决议准备转让该旧办公楼,并与乙公司签订了不可撤销合同,转让时间不超过1年,根据持有待售固定资产认定条件,旧办公楼应划归持有待售固定资产。甲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1.2010年3月10日,将旧办公楼转为持有待售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累计计提折旧=(200-20)÷20×(3÷12+8+3÷12)=76.5万元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200-76.5=123.5

重新估计预计净残值,即转让价格110万元

计提减值准备=123.5-110=13.5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 13.5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3.5

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持有期间不再计提折旧,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进行计量。

2.2010年12月31日,转让旧办公楼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110

累计折旧 76.5

固定资产减值 13.5

贷:固定资产——持有待售固定资产 200

借:银行存款 11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10

如果转让价格为150万元,则预计净残值为150万元,高于账面价值,因此固定资产转为持有待售固定资产时维持原账面价值123.5万元不变,处置时的差额应计入营业外收入。

借:固定资产清理 123.5

累计折旧 76.5

贷:固定资产——持有待售固定资产 200

借:银行存款 15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23.5

营业外收入 26.5

二、持有待售固定资产转回

若某项固定资产先被划归为持有待售固定资产,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则企业应当停止将其归为持有待售固定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停止划归为持有待售固定资产时,资产应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计量:①该资产被划归为持有待售资产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归为持有待售资产的情况下原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额;②决定不再出售之日的可回收金额。

例2:假定例1中,2010年9月2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协商,决定解除双方签订的合同,甲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暂时停止对外出售旧办公楼。假定该办公楼尚可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0,仍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2010年9月20日该项资产可回收金额为100万元。2011年1月1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租赁协议,协议规定:租期5年,每年租金10万元,与每年年末支付,起租日为2011年1月1日。2011年1月1日,该办公楼公允价值为105万元。假定甲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由于甲公司与乙公司解除合同,董事会通过决议暂时停止对外出售旧办公楼,则旧办公楼不再符合持有待售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因此应当停止将其划归为持有待售固定资产,转为固定资产管理。甲公司会计处理为:

1.2010年9月20日,旧办公楼停止划归为持有待售固定资产:

持有待售期间计提折旧额=(200-20)÷20×(6÷12)=4.5万元

不考虑划归为持有待售时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调整后金额=123.5-4.5=119万元

该项资产可回收金额为100万元,小于不考虑划归为持有待售时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调整后余额119万元,因此转回后的固定资产应按100万元计量。持有待售时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是110万元,应补提资产减值准备10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 10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0

如果该项资产可收回金额为115万元,由于不考虑划归为持有待售时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调整后金额119万元,则转回后的固定资产应按115万元计量,而停止划归为持有待售时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是110万元,对差额5万元的处理,存在以下两种情况:一是按照应转回减值准备5万元处理,这与前面的规定相吻合;二是差额5万元不转回,这与《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十七条“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的规定相吻合。

关于这两种处理方法,笔者倾向与选择后者,其可防止企业通过持有待售固定资产的转换操纵利润,与其他情况下计提减值准备不允许转回的情况相统一。因此笔者认为,转回后的固定资产除比较以上两项金额外,还应考虑停止将其划归为持有待售固定资产时账面价值,应按以下三者中较低者计量:①该资产被划归为持有待售资产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归为持有待售资产的情况下原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额;②决定不再出售之日的可收回金额;③停止划归为持有待售固定资产时账面价值。

如果可收回金额为125万元,不考虑划归为持有待售时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调整后金额为120万元,停止划归为持有待售时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110万元,则应按110万元确定固定资产的价值。

2.2011年1月1日,办公楼出租:

停止划归为持有待售资产至出租时固定资产计提折旧=100÷10÷12×3=2.5万元

计提折旧总额=76.5+2.5=79

计提减值准备总额=13.5+10=23.5万元

将办公楼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分录为: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105

累计折旧 79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3.5

贷:固定资产 2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7.5

另外,企业应当在报表附注中披露持有待售固定资产的名称、账面价值、公允价值、预计处置费用和预计处置时间等。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审计准则,对企业资产分类和后续计量进行严格审查,详细披露金融资产对企业利润的贡献,对企业利用资产分类操纵利润给予高度关注。

参考文献:

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范文第2篇

一、购入工程物资的核算

增值税转型后,企业购入工程物资的账务处理要区分是用来建造不动产还是用于建造生产用设备而分别处理。如果是用来建造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则购入工程物资时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要计入工程物资的成本,如果是用来建造生产用的设备则购入工程物资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抵扣,单独列示,而不计入工程物资的成本。

[例1]甲公司为建造生产线于2009年2月5日购入工程物资一批,买价10000元,增值税税率17%,款项已经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借:工程物资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

贷:银行存款 11700

如果上例中所购工程物资是用来建造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则会计分录为:

借:工程物资11700

贷:银行存款11700

二、改扩建固定资产领用原材料和库存商品的核算

企业改扩建生产用设备时领用了生产用的原材料,在作账务处理时,购入原材料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需要转出,而领用库存商品时也不需要作增值税销项的账务处理,因为库存商品只有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才是视同销售行为。而改扩建房屋建筑物过程中领用了生产用的原材料,购入原材料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是要转出的,而领用库存商品是视同销售行为,要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

[例2]甲公司2009年2月8日对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改造过程中领用生产用原材料一批,价值10000元,该原材料购入时发生增值税进项税额1 700元。领用库存商品一批,成本为20000元,计税价格为30000元。

借:在建工程 30000

贷:原材料 10000

库存商品 20000

如果上例是对车间、厂房等不动产进行改扩建,则账务处理如下:

借:在建工程 11700

贷:原材料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700

借:在建工程25100

贷:库存商品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

三、固定资产处置损益的核算

增值税转型前,以出售方式处置固定资产是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增值税转型后,以出售方式进行固定资产的处置是需要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这样势必影响企业应交增值税税额。

[例3]企业由于转产将不需用的设备出售,该设备原始价值50000元,已提折旧20000元。设备清理过程中用银行存款支付清理费用1000元,设备出售价款5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款项已经收到,存入银行。

(1)注销固定资产原价及累计折旧

借:固定资产清理 30000

累计折旧 20000

贷:固定资产 50000

(2)支付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1000

贷:银行存款 1000

(3)收到出售全部款项

借:银行存款 585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00

(4)结转清理损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19000

贷:营业外收入19000

如果上例中处置的是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则前两笔分录同上,其他账务处理为:

(5)借:银行存款5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50000

借:固定资产清理2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2500

(6)借:固定资产清理16500

贷:营业外收入16500

四、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的确认与计量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如果涉及生产用的设备,则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要考虑增值税的影响,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损益也要受增值税的影响。

(1)以换出资产公允价值计量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例4]2009年9月,A公司以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的一台设备交换B打印机公司生产的一批打印机,换入的打印机作为固定资产管理。A、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设备的账面原价为160万元,在交换日的累计折旧为55万元,公允价值为90万元。打印机的账面价值为120万元,在交换日不含增值税的市场价格为90万元,计税价格等于市场价格。B公司换入A公司的设备是生产打印机过程中需要使用的设备。假设A公司此前没有为该设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整个交易过程中,除支付运杂费15000元外,没有发生其他相关税费。假设B公司此前也没有为库存打印机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在整个交易过程中没有发生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

A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清理 1050000

累计折旧 550000

贷:固定资产 1600000

借:固定资产清理 15000

贷:银行存款 15000

借:固定资产――打印机 9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53000

营业外支出 165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06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53000

B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根据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企业以库存商品换入其他资产,视同销售行为发生,应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缴纳增值税。

借:固定资产 9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53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53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200000

贷:库存商品 1200000

从上题中可以看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由于考虑了换出生产用设备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与换入打印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影响了换入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打印机的入账价值,可见,增值税的转型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产生影响,影响当期利润。

(2)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计量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例5]丙公司拥有一台专有设备,该设备账面原价460万元,已计提折旧340万元。丁公司拥有一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90万元,两项资产均未计提减值准备。丙公司决定以其专有设备交换丁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该专有设备是生产某种产品必须的设备。由于专有设备系当时专门制造、性质特殊,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丁公司拥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其公允价值也不能可靠计量。经双方商定,丁支付了20万元补价。假定交易中没有涉及相关税费。

分析:该项资产交换涉及收付货币性资产,即补价20万元。对丙公司而言,占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比例为16.7%

丙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清理1200000

累计折旧3400000

贷:固定资产――专有设备4600000

长期股权投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120-收到的补加20=10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 1000000

银行存款 20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200000

固定资产入账价值=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90+支付的补加20=110(万元)

丁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专有设备 11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900000

银行存款 200000

[例6]20×9年5月,甲公司因经营战略发生较大转变,产品结构发生重大调整,原生产产品的专有设备、生产该产品的专利技术等已不符合生产新产品的需要,经与乙公司协商,将其专用设备连同专利技术与乙公司正在建造过程中的一幢建筑物、对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交换。甲公司换出专有设备的账面原价为1200万元,已计提折旧750万元;专利技术的账面原价为450万元,已摊销金额为270万元。乙公司在建工程截止到交换日的成本为525万元,对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为150万元。由于甲公司持有的专有设备和专利技术市场上已不多见,因此,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乙公司的在建工程因完工程度难以合理确定,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由于丙公司不是上市公司,乙公司对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也不能可靠计量。假定甲、乙公司均未对上述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根据税法有关规定

换出设备增值税销项税额=(1200-750)×17%=76.5(万元)

换出专利技术的营业税=(450-270)×5%=9(万元)

(2)计算换入资产、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总额:

换入资产账面价值总额=525+150=675(万元)

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总额=(1200-750)+(450-270)=630(万元)

(3)确定换入资产总成本:

换入资产总成本=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总额=630(万元)

(4)计算各项换入资产账面价值占换入资产账面总价值的比例:

在建工程占换入资产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525÷675=77.8%

长期股权投资占换入资产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 =150÷675 =

22.2%

(5)确定各项换入资产成本:

在建工程成本=630×77.8%=490.14(万元)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630×22.2%=139.86(万元)

(6)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4500000

累计折旧7500000

贷:固定资产――专有设备12000000

借:在建工程4901400

长期股权投资1398600

累计摊销2700000

营业外支出765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4500000

无形资产――专利技术4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765000

借:营业外支出9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90000

乙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

换入设备增值税进项税额=(1200-750)×17%=76.5(万元)

换出在建建筑物的营业税=525×5%=26.25(万元)

(2)计算换入资产、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总额:

换入资产账面价值总额=(1200-750)+(450-270)=630(万元)

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总额=525+150=675(万元)

(3)确定换入资产总成本:

换入资产总成本=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总额=675(万元)

(4)计算各项换入资产账面价值占换入资产账面总价值的比例:

专有设备占换入资产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450÷630=71.4%

专利技术占换入资产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180÷630=28.6%

(5)确定各项换入资产成本:

专有设备成本=675×71.4%=481.95(万元)

专利技术成本=675×28.6%=193.05(万元)

(6)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专有设备4819500

无形资产――专利技术1930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765000

贷:在建工程5250000

长期股权投资1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262500

营业外收入 502500

从上例中可以看出,以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计量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如果不考虑增值税,交换过程不确认损益,如例5,而当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考虑增值税时,即增值税转型后,以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计量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时也需要确认交换损益,如例6,而在确认换入资产入账价值的计算过程中并没有考虑增值税的影响,这就需要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换入资产入账价值计算公式重新进行理解,换入资产成本=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利用该公式计算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时是不需要考虑固定资产涉及的增值税进销项税额的,增值税进销项税额最后通过营业外收支进行平衡。

五、接受固定资产投资的核算

[例7]甲公司接受乙公司作为生产设备的固定资产投资,合同中约定该设备的价值为20000元,该价值是参考该设备的市场价格及相关因素后确定的。增值税率为17%,乙公司投资后占甲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10%,甲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50000元,乙公司向甲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

贷:实收资本15000

资本公积8400

从上例中可以看出,增值税转型后,接受投资方要确认增值税进项税额,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影响当期的所有者权益。

参考文献:

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范文第3篇

售后租回交易会计核算主要包括以下两个类型:

(一)售后租回交易形成融资租赁 如果售后租回交易被认定为融资租赁,那么,这种交易实质上转移了买主(即出租人)所保留的与该项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是出租人提供资金给承租人并以该项资产作为担保,因此,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无论是售价高于资产账面价值还是低于资产账面价值)在会计上均未实现,其实质是,售价高于资产账面价值实际上在出售时高估了资产的价值,而售价低于资产账面价值实际上在出售时低估了资产的价值,卖主(即承租人)应将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无论是售价高于资产账面价值还是售价低于资产账面价值)予以递延,并按该项租赁资产的折旧进度进行分摊,作为折旧费用的调整。按折旧进度进行分摊是指在对该项租赁资产计提折旧时,按与该项资产计提折旧所采用的折旧率相同的比例对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进行分摊。

(二)售后租回交易形成经营租赁 如果售后租回交易被认定为经营租赁,那么,与形成融资租赁的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相一致,卖主(即承租人)应将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无论是售价高于资产账面价值还是售价低于资产账面价值)予以递延,并在租赁期内按照租金支付比例进行分摊,作为租金费用的调整。按租金支付比例进行分摊是指在确认当期该项租赁资产的租金费用时,按与确认当期该项资产租金费用所采用的支付比例相同的比例对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进行分摊。但是,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租回交易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二、售后租回交易认定为经营租赁会计核算原则

为了正确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新会计准则实施中出现的新问题,保证财务报告提供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实现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持续趋同,财政部自2008年8月以来在原的三个专家工作组意见和一个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等基础上又先后颁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解释2号规定,企业的售后租回交易认定为经营租赁的,应当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一)按公允价值达成的情况 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租回交易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二)未按公允价值达成的情况 售后租回交易如果不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售价低于公允价值的差额,应计入当期损益;但若该损失将由低于市价的未来租赁付款额补偿时,有关损失应予以递延(递延收益),并按与确认租金费用相一致的方法在租赁期内进行分摊;如果售价大于公允价值,其大于公允价值的部分应计入递延收益,并在租赁期内分摊。

解释2号将出售价格区分为等于、低于或高于公允价值三种情况来分别处理,这样更加科学、合理,并且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要求。

三、售后租回交易形成经营租赁的会计核算分析

售后租回交易形成经营租赁会计核算案例分析如下:

(一)案例1假设20×6年1月1日,东方公司将公允价值为29000000元的全新办公用房一套,按照30000000元的价格售给欣荣公司,并立即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从欣荣公司租回该办公用房,租期为4年。办公用房原账面价值为29000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25年。租赁合同规定,在租期的每年年末支付租金600000元。租赁期满后预付租金不退回。欣荣公司收回办公用房使用权(假设东方公司和欣荣公司均在年末确认租金费用和经营租赁收入并且不存在租金逾期支付的情况)。

东方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第一步,判断租赁类型。根据资料分析,该项租赁属于经营租赁;第二步,计算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未实现售后缸回损益=售价-资产的公允价值=30000000-29000000=

1000000(元);

第三步,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分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参见表1)。

第四步,会计分录。

(1)20×6年1月1日,向欣荣公司出售办公用房。

借:银行存款 3000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29000000

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经营租赁)

1000000

(2)20×6年1月1日,结转出售固定资产的成本。

借:固定资产清理 29000000

贷:固定资产――办公用房 29000000

(3)20×6年12月31日,支付租金。

借:管理费用――租赁费 600000

贷:银行存款 600000

(4)20×6年12月31日,分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

借: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经营租赁) 250000

贷:管理费用――租赁费 250000

其他会计分录略。

(二)案例2 承例1,假定有确凿证据表明该办公,房产目前公允价值为30 000 000元,则东方公司应当将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记入当期损益。东方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3000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30000000

借:固定资产清理 1000000

贷:营业外收入 1000000

(三)案例3 沿用[例1],假定该办公房产目前公允价值为31000000元。账面价值为30000000元,售价为29000000元,如果在市场上租用同等的办公房产需每年年末支付租金850000元,则东方公司应当将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予以递延。东方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第一步,判断租赁类型。根据资料分析,该项租赁属于经营租赁;第二步,计算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售价一资产的账面价值=2000000-30000000=-1000000(元);

第三步,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分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参见表2)。

第四步,会计分录。

(1)20×6年1月1日,向欣荣公司出售办公用房。

借:银行存款 2900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29000000

(2)20×6年1月1日,结转出售固定资产的成本。

借:固定资产清理 30000000

贷:固定资产――办公用房 30000000

(3)20×6年1月1日,确认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

借: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经营租赁)100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1000000

(4)20×6年12月31日,支付租金。

借:管理费用――租赁费 600000

贷:银行存款 600000

(5)20×6年12月31日,分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

借:管理费用――租赁费 250000

贷: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经营租赁)250000

其他会计分录略。

[例4]沿用[例1],假定该办公房产目前公允价值为31000000元,如果在市场上租用同等的办公房产需每年年末支付租金850000元,则东方公司应当将有关损益立即予以确认。东方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第一步,判断租赁类型。根据资料分析,该项租赁属于经营租赁;第二步,计算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售价一资产的账面价值=30000000-29000000=1000000(元);

第三步,会计分录。

(1)20×6年1月1日,向欣荣公司出售办公用房。

借:银行存款3000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30000000

(2)20×6年1月1日,结转出售固定资产的成本。

借:固定资产清理30000000

贷:固定资产――办公用房29000000

营业外收入1000000

(3)20×6年12月31日,支付租金。

借:管理费用――租赁费600000

贷:银行存款600000

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范文第4篇

关键词: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公允价值 账面价值

一、换入资产成本计量的差异

(一)不涉及补价的情形

公允价值计量下,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是不含增值税的,但资产交换价值应考虑增值税。企业换出资产的交换价值为“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换出资产增值税销项税额”,得到的是“换入资产的成本和换入资产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资产交换价值对等的原则,换入资产成本的计算公式应为“换入资产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换出资产增值税销项税额-换入资产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如果在这个过程中,还有应计入换入资产成本的相关税费,换入资产成本也应予以考虑,换入资产成本的计算公式应为“换入资产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换出资产增值税销项税额-换入资产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计入换入资产成本的相关税费”。

当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为基础确定换入资产成本,不确认损益。换入资产的代价是“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得到的是“换入资产的成本和换入资产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资产交换价值对等的原则,换入资产成本的计算公式应为“换入资产的成本=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换出资产增值税销项税额-换入资产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如果在这个过程中,还有应计入换入资产成本的相关税费,换入资产成本也应予以考虑,换入资产成本的计算公式应为“换入资产的成本=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换出资产增值税销项税额-换入资产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计入换入资产成本的相关税费”。

(二)涉及补价的情形

1.涉及单项资产的情形。公允价值计量下,收到补价方换入资产成本的计算公式应为“换入资产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换出资产增值税销项税额-换入资产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计入换入资产成本的相关税费-补价”。付出补价方换入资产成本的计算公式应为“换入资产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换出资产增值税销项税额-换入资产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补价+应计入换入资产成本的相关税费”。

账面价值计量下,收到补价方换入资产成本的计算公式应为“换入资产的成本=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换出资产增值税销项税额-换入资产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补价+应计入换入资产成本的相关税费”。付出补价方换入资产成本的计算公式应为“换入资产的成本=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换出资产增值税销项税额-换入资产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补价+应计入换入资产成本的相关税费”。

2.涉及多项资产的情形。当换出或换入资产为多项资产时,应把多项资产视为一个整体,进行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交换价值的比较,进而确定补价。确定单项换入资产成本时,应先把换入或换出的多项资产视为一个整体、打包成单项资产,按单项资产换入成本的计算方法确定换入资产的总成本。再分别按各个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或账面价值占换入资产总的公允价值或账面价值的份额分割换入资产总成本,计算确定各个换入资产的成本。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过程中确认损益的差异

(一)公允价值计量下

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换出资产为存货的,应当视同销售,按其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同时结转相应的成本。由此,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2)换出资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3)换出资产为长期股权投资、金融资产的,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账户。

(二)账面价值计量下

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换出资产承担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及其他相关税费扣除换入资产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是作为取得换入资产的代价全部计入换入资产成本的,不确认当期损益。

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例析

(一)公允价值计量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 20×9年8月,为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经协商,甲公司决定以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的厂房、设备及库存商品换入乙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的办公楼、小轿车、客运汽车。甲公司厂房的账面原价为3 000万元,在交换日的累计折旧为600万元,公允价值为2 000万元;设备的账面原价为1 200万元,在交换日的累计折旧为960万元,公允价值为200万元;库存商品的账面价值为600万元,交换日的市场价格为700万元,市场价格等于计税价格。乙公司办公楼的账面原值为4 000万元,在交换日的累计折旧为2 000万元,公允价值为2 200万元;小轿车的账面原价为600万元,累计折旧为380万元,公允价值为319万元;客运汽车的账面原价为600万元,累计折旧为360万元,公允价值为300万元。乙公司另外向甲公司支付补价128.77万元。

假定甲、乙公司都没有为换出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营业税税率为5%,甲公司换入乙公司的办公楼、小轿车、客运汽车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乙公司换入甲公司的厂房、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换入的库存商品作为原材料核算。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

对甲公司而言,换出三项资产,总的换出资产的交换价值为3 053万元(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2 900万元、承担的销项税额153万元),对乙公司而言,换出三项资产,总的换出资产的交换价值为2 924.23万元(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2 819万元、承担的销项税额为105.23万元),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双方交换价值对等的原则,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支付补价128.77万元(3 053-2 924.23),补价就是128.77万元,说明双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对等的、公平的。补价剔除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影响后应为81万元。补价具体计算过程见表1。

甲公司会计处理过程如下:

(1)判断是否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对甲公司而言,补价/换出资产、换入资产公允价值较大的金额=81÷2 900=2.79%

①换出的固定资产账面余额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26 400 000

累计折旧 15 600 000

贷:固定资产――厂房 30 000 000

――设备 12 000 000

②计算处置厂房应交的营业税:

借:固定资产清理 1 00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1 000 000

③ 资产交换:

借:固定资产――办公楼 22 000 000

――小汽车 3 190 000

――客运汽车 3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 052 300

银行存款 1 287 700

营业外支出 5 400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27 400 000

主营业务收入 7 00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530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6 000 000

贷:库存商品 6 000 000

注:这里换出的两项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是2 200万元,而计入固定资产清理借方的换出固定资产的代价为 2 740万元,两者的差额540万元为换出固定资产的处置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乙公司会计处理过程如下:(1)判断是否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对乙公司而言,补价/换出资产、换入资产公允价值较大的金额=81/2 900=2.79%

(二)账面价值计量的会计处理

例2:20×9年5月,甲公司因经营战略发生较大转变,产品结构发生较大调整,原生产其产品的专有设备、生产该产品的专利技术等已不符合生产新设备的需要,经与乙公司协商,将其专用设备连同专利技术与乙公司正在建造过程中的一幢建筑物、对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交换。甲公司换出专有设备的账面原价为2 400万元,已提折旧为1 500万元;专利技术账面原价为900万元,已摊销金额为540万元。乙公司在建工程截止到交换日的成本为1 050万元,对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为300万元。由于甲公司持有的专有设备和专利技术市场上已不多见,因此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乙公司的在建工程因完工程度难以合理确定,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由于丙公司不是上市公司,乙公司对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也不能可靠计量。假定甲公司、乙公司均未对上述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均按账面价值开具普通发票。甲公司、乙公司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见表2。

甲公司的会计处理过程如下:

(1)根据税法的规定。

换出设备应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2 400-1 500)×17%=153(万元)

换出专利要交的营业税税额=(900-540)×5%=18(万元)

(2)确定换入资产总成本。

换入资产总成本=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总额+应支付的相关税费=1 260+153+18=1 431(万元)

(3)按各项换入资产账面价值占换入资产账面总价值的比例分割换入资产总成本。在建工程成本1 113万元、长期股权投资成本318万元。会计分录略。

乙公司的会计处理过程如下:

(1)根据税法的规定。换出在建工程要交的营业税税额=1 050×5%=52.5(万元)。(2)确定换入资产总成本。换入资产总成本=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总额+应支付的相关税费-换入资产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1 350+52.5-153= 1 249.5(万元)。(3)按各项换入资产账面价值占换入资产账面总价值的比例分割换入资产总成本。设备成本892.5万元、专利成本357万元。会计分录略。

需要说明的是:(1)公允价值计量时,在考虑资产交换价值时,要将增值税销项税额考虑进去,当交换双方的交换价值对等时,可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当双方交换价值不对等时,交换价值低的一方,应向交换价值高的一方支付补价,补价为双方交换价值的差额。(2)当涉及运用补价判断是否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时,补价应剔除增值税影响。(3)公允价值计量下,因计算换入资产成本依据的是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资产交换过程中换出资产要承担的相关税费通过计入换出资产的处置代价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换入资产成本。(4)账面价值计量下,换出资产承担的税费作为取得换入资产的代价、要全部计入换入资产成本,不计入换出资产的处置代价。Z

参考文献:

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范文第5篇

固定资产弃置费用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国际公约等规定,企业承担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所确定的支出,如核电站核设施的弃置和恢复环境义务等。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是预计未来发生的弃置费用,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或有事项》的规定,将其折算为现值计人固定资产成本,同时确认为相应的预计负债。对于石油、天然气资产的弃置费用,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将符合或有事项准则中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计入“预计负债”科目,同时相应增加油(气)井及相关设施的账面价值;对不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在废弃时发生的拆卸、搬移、场地清理等支出,应当计人当期损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预计负债应当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企业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应当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对于固定资产弃置费用后续计量的具体核算方法并没有全面给出,导致现实会计业务的处理出现紊乱现象。主要有以下两种现象:一是部分企业初始购置存在弃置费用的固定资产时,由于初始对于弃置费用估计的方法不科学,以至于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偏离其实际价值,而有些企业并没有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二是部分企业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后,对于相关会计业务的处理方式存在明显不足。本文基于在对于弃置费用会计核算的不足,将重点阐述合理估计预计负债及调整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重要性,并对调整预计负债后的具体核算内容作相关探讨。

[例]甲公司购置一无需组装的固定资产,支付价款3000000元,支付运费50000元,预计该固定资产可以使用10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将会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一定污染,并给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一定影响,企业在该固定资产及相关设施拆除后,不仅要对造成的污染进行治理,恢复生态,而且要对当地居民进行必要补偿。依据专业财务咨询公司的评估测算,预计到期将发生的弃置费用总额为100000元(假定该数额估计得较为准确,以后年度不会发生变动),适用的贴现率为10%。

要求:计算该固定资产的初始入账价值,计算该固定资产每一年的利息费用,编制有关会计分录。

(1)根据估计的弃置费用计算出弃置费用的现值=100000×(P/F,10%,10)=100000×0,385 5=38550(元),将其作为资产成本的一部分,因此该固定资产的初始入账价值=3000000+50000+38550:3088550(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 3088550

贷:银行存款 3050000

预计负债――预计弃置费 38550

(2)按照预计负债的摊余成本和贴现率计算确定每一年的利息费用,计算结果如表1所示:

企业每年年末,根据表1第3列数据编制如下lA计分录(以第1年末计息数据为例):

借:财务费用 3855

贷:预计负债一预计弃置费3855

经过以上计息,10年共计息61450元,“预计负债”账户第10年末余额正好为100000元(38550+61450)。

上述计算业务处理过程的前提是企业对于预计负债的估计必须十分准确,而且在以后年度内该估计值不发生变动,可是在现实生活中环境是在不断变化的,因此会计准则中要求企业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都要重新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二、调增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假设该固定资产已经使用到第3年末,由于环境的不确定性,企业确定当该固定资产报废时预计需要另付出10000元,仍以10%的折现率来计算现值。

则按照新增预计负债的摊余成本和贴现率计算确定第3年末以后各年的利息费用,计算结果如表2所示:

固定资产预计费用估计变更后,新增的10000元预计负债折现到第3年末,其现值=10000×(P/F,10%,7)=100000×0.513158=5131.58(元)

第3年末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51310.05+5131.58=56441.63(元)

会计分录如下:

第3年末:

借:固定资产 5131.58

贷:预计负债――预计弃置费 5131.58

第4年末:

借:财务费用 5644.16

贷:预计负债――预计弃置费 5644.16

经过以上计息,以后7年共计息53558.37元,“预计负债”账户第10年末余额正好为110000元(56441.63+53558.37)。

三、调减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假设该固定资产已经使用到第3年末,由于环境的不确定性,企业确定当该固定资产报废时预计可以比原来少付出10000元,仍以10%的折现率来计算现值。

则按照新增预计负债的摊余成本和贴现率计算确定第3年末以后各年的利息费用,计算结果如表3所示:

固定资产预计费用估计变更后,调减的10000元预计负债折现到第3年末,其现值=10000×(P/F,10%,7)=100000×0.513158=5131.58(元)

第3年末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51310.05-5131.58=46178.47(元)

会计分录如下:

第3年末:

借:预计负债――预计弃置费 513131.58

贷:固定资产 5131.58

第4年末:

借:财务费用 4617.85

贷:预计负债――预计弃置费 4617.85

经过以上计息,以后7年共计息63821.53元,“预计负债”账户第10年末余额正好为110000元(46178.47+63821.53)。

四、合理估计预计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