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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现代建筑;电气设计;安全
建筑行业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也获得了长足的发展,电气设计是建筑设计和施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建筑现代化和使用的舒适性、安全性的重要工作。电气线路和配电设备的复杂化发展,使得电气设计的问题频出,在当前形势下,对建筑电气设计的安全原则进行分析和研究,具有重要的实践指导意义。
一、建筑电气设计概述
随着现代技术和现代电子技术的不断发展,建筑电气设计所涉及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设备越来越多,智能化建筑等现代建筑理念对建筑的电气设计提出了更多新的要求。在建筑工程设计中,很多电气设计师认为电气设计的内容大多为数量小、管径小、线路铺设简单和对防雷设计要求低的设计,以致于对电气设计与现代建筑结构和功能之间的结合重视不足,为建筑电气系统留下安全隐患。在新的发展形势下,对建筑电气的要点和安全设计原则进行分析,具有重要的实践指导意义。
二、建筑电气设计的安全性原则
1、电力供应
电力系统是现代建筑的基础设施,是人们现代生活的必要保障。在现代建筑中,电气设计的安全性,应该首先保证电力供应的安全性。现代建筑一般采用双电源的设置来保证电力供应的安全性,双电源的设置,需要保证两个电源来自不同的发电厂或者电网配电站,以保证在其中一条供电线路出现故障时,可以采用另一根线路作为备用。此外,现代建筑电气设计一般设计有应急的供电设备和装置,一般为柴油发电机组,当出现紧急停电或者大规模的停电故障时,可以使用自备的应急供电装置维持建筑物的基本用电需求,如保证电梯、应急照明装备等的电力供应,保证建筑物的使用安全。建筑物电力供应的设计,应该在综合当地电网的实际情况和建筑物用电需求来进行,做好安全保护措施。
2、接地设置
现代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得建筑内部使用的家用电器等设备越来越多,由此所引发的安全事故,也成为建筑电气设计安全需要注意的环节。对家用电气进行接电设计,是减少电气安全隐患的重要措施,具体的措施是将家用电气通过重复接地与公用的接地设备进行连接,保证人们日常的生活安全。需要指出的是,接地体的电阻要进行实际的实验,满足建筑电气设备接地需求。
3、供电线路设计
供电线路是建筑电气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际的工作中,需要根据建筑的结构和居民的平均用电需求,设计供电线路的铺设路线和选择合适的线路截面积。供电线路的选择,应该严格按照建筑电气设计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防止直观臆断和随意的设计更改导致建筑电气系统的安全隐患。此外,建筑供电线路的设计,还要对未来的用电需求增长进行准确的估计,预留出供电流量或者便于维护升级的空间。
4、建筑消防安全设计
现代建筑高度重视消防安全设计,主要的消防设计包含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警报系统、消防中心控制室和自动洒水系统和消防疏散指示系统等。当发生火灾等严重的建筑安全事故时,保证消防系统的供电,是保证建筑消防安全的重要保障。首先,对于消防系统的线路,需要进行金属管铺设或者暗铺的方式进行,保证在高温环境下的正常电力和信号的传递;要特别加强对警报系统、消防控制室、应急照明系统和消防水泵的供电安全保证,保证消防系统消防作用的正常发挥。
三、建筑电气设计的常见安全事故原因分析
1、线路故障
电路导线超过荷载极限就会导致其电力传输能力下降,从而产生的热量越来越多,加速了电路的老化甚至直接引燃导线的绝缘体和附件的易燃物。此外,一线电气线路在设计时没有考虑到周围的环境对线路的影响,例如在较多灰尘、温度高和空气潮湿的环境中,留下安全的隐患。
2、电气设备故障
有些较为老旧的建筑使用的配电系统可靠性差,保护的程度较低,还有的甚至不符合相关的质量要求,自身就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无法确保电力设备的安全运行。一旦出现常见的电气问题,这些设备不能及时的做出动作,致使本应该被预防和解决的问题没有解决,导致的更严重的火灾的发生。
3、短路和过载问题
短路和荷载是导致建筑电气火灾事故的最常见原因,原因复杂多样,主要包含有绝缘导线相互缠绕、钩挂,相互摩擦导致绝缘层损坏,导致短路;当电气设备长时间使用而老化,绝缘层受到高温和潮湿等因素的影响失去绝缘能力,极可能引起短路事故;设备的安装不合理致使电气设备的绝缘层受到损坏导致的短路;导线的选择不当,横截面积小,荷载较低,实际的负载超过了导线的荷载范围;在设计时选择的断路器不合适,断路器额定电流比线路最大负载和配电保护整定值大很多,导致过载现象发生时。
四、实现现代建筑电气设计安全原则的具体措施
1、绝缘保护
对建筑电气设计应该按照《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原材料和设备的绝缘检查,对主要设备和材料进行重点检查。如对内部导线的绝缘要求厚度在0.6mm以上,灯具的绝缘电阻不小于2MΩ,插座和电源开关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5MΩ。对电线和电缆产品的型号和品牌进行检查,对绝缘层是否完整进行检查。
2、电气线路的铺设设计
配线管的选择右硬塑料管和钢管两种,要求内径大于导线直径1.5倍;埋入混凝土的塑料管要采用重型管,连接和接头部分应做好粘结。室内线路的铺设方式,主要采用硬塑料管或者钢管进行绝缘导线的布线;对于不可避免的接头要用钳子捏紧后用绝缘胶布进行处理;明配线路应该保证直线铺设,垂直方向的导线距地面2m以上,水平方向的导线应距离地面2.5m以上,否则不能进行明线铺设;导线之间存在交叉时,应该对每根导线都做好绝缘处理,保证固定牢固;导线穿过墙壁或者楼板时,要使用套管进行保护。
3、短路和过载保护
电气线路出现段落现象时,线路中的电流将是正常状态的十几倍,对线路和设备造成烧毁的危害。过载现状发生时,会产生与短路同样的电流增加现象,导致系统故障。短路和过载的保护一般为熔断器和设计,在配电系统的关键环节设计熔断器或者新型的断路器,保证在出现较大的故障电流时及时有效的断开线路,保证电气系统安全。
4、接地保护
将设备通过接地体与大地进行连接,称之为接地。接地设计可以有效的将电气设备故障时所产生的电流导向大地,以接地短路电流的形式消除设备上的高压电荷,减少安全事故。实验表明,在距离接地体20M的地方,电位已接近于零,这一点既是电气设计中的“地”。接地电阻受到土壤含量、水分和地下水的变化等影响会产生变化,因此建筑电气接地设计需要对接地位置进行测试,保证接地电阻的有效性。
五、总 结
电气系统是现代建筑提高使用的舒适度和安全性的重要保证,随着现代建筑结构的复杂化发展和电气设备类型的增多,对建筑电气的安全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过提高电气系统设计的电源设计、供电线路设计、消防安全设计和短路保护、接地保护的设计水平,可以有效的提高现代建筑的电气安全水平,为建筑事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田宏,毕红革. 研究电气火灾原因提高安全性[J]. 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11,(01)
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持续好转。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指标实现了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百亿元产值死亡率的“三个”逐年下降。一是事故起数总量持续逐年下降。详见图1。2012年,全国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为487起,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减少102起,同比2011年下降17.32%。二是全国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逐年下降。详见图2。2012年,全国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死亡624人,死亡人数减少114人,同比2011年下降15.45%。三是百亿元产值死亡率逐年下降。2012年全国房屋市政工程百亿元产值死亡率为0.461,同比2011年下降26.2%。但是,由于我国正处在大规模的经济建设时期,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建筑业规模逐年增加,生产安全事故处于易发多发的高峰期。由于建筑施工生产的流动性、施工过程和环境的多变性以及繁重体力劳动多、人员流动性大、安全控制量大面广等特点,存在着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坍塌、机械伤害、触电等众多危险因素,建筑业每年因施工伤亡事故而死亡的人数仅次于交通和煤炭行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仍然较大,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不容乐观。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以2010-2011年全国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施工事故情况为例)1.事故总量仍然较大。2011年,全国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死亡738人,比2010年同期事故死亡人数减少34人,同比下降4.40%。降幅较小。且较大及以上事故仍然时有发生。2.“五大伤害”事故的高处坠落、坍塌事故死亡人数占事故死亡总人数比重仍然比较大。3.塔吊、洞口和临边、模板等部位事故比重仍然比较大。分析数据显示,2011年与2010年相比,在洞口和临边、脚手架、塔吊、基坑、模板等作业发生事故总起数有所下降,但占发生事故总数比重上升;尤其是塔吊事故起数和占事故总数比重,分别上升21起和4.17%,须引起高度重视和加大隐患治理的力度。
二、事故主要原因分析
根据几年来从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实践,对影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主要原因进行分析和梳理。
1.不规范的市场环境,制约了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建筑施工存在的安全问题,从根本上讲是建筑市场秩序混乱的产物。当前,建筑市场还不够规范,一些建设项目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规避招标、肢解发包、以邀代招、虚假招标、有的以重点工程时间紧为借口指定施工单位、泄露标底信息等问题。一些施工企业诚信缺失,为达到中标目的不择手段,有的借用或挂靠资质,人员、业绩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有的围标、陪标和串标,事后进行利益分配;有的签订“阴阳合同”,低报价中标、非法分包、随意挂靠、高资质投标、低资质进场、无资质施工的现象十分普遍,出现“一级资质中标、二级资质分包、三级资质承包、无级资质全包”的现象。结果导致施工中降低安全设施和安全投入,安全措施得不到落实,安全隐患屡见不鲜,导致事故频发。
2.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不完善,机构不健全,安全责任不落实多年来,我国安全生产管理是“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体制,其中“企业负责”意味着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和管理,主要与工程的施工单位有关,安全风险也就由施工单位承担。建设单位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风险以“安全措施费”的较小代价,合法地转移至施工单位,使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获利和风险关系明显失衡。再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和成本最小化,是每个企业的自觉行为和目标。现行的安全生产管理中又缺乏激励机制,对违法、违章行为缺乏处罚力度。对安全生产没有发生事故的施工企业,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缺乏有效的奖励政策和激励措施,导致施工企业抓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下降或受挫。对有法不依、有章不循和不按技术规范、规程进行施工而发生事故的施工企业,又缺乏有力度的处罚。致使施工企业长期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生产管理仍然处于“经验型”和“事后型”的管理方法,安全管理工作松松紧紧,抓抓停停,甚至存在“一来检查,马上就抓,检查一走,立即放手”的自欺行为;安全管理体系不完善,机构不健全安全责任不落实、防范和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较低;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分布、分类不清,尚未建立起重大事故预防控制体系,重大事故隐患尚未得到有效治理;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安全事故。。
3.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据有关资料介绍,2012年建筑业从业人员达4180.8万人,比2011年增加328.3万人。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建筑施工是这些务工人员的主要选择。一线作业人员85%以上都是农民工,由于他们的文化素质相对较低,流动性大,多少人员未受过安全培训教育,缺少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操作技能、自我防护意识和安全生产法制观念等都比较差。近年来,从发生的事故来看,他们既是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又是事故的受害人。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未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走过场,对设备的性能及安全装置不了解或不熟悉,违规违章操作时有发生;工程监理人员在监理工作过程中,重质量轻安全思想比较严重,部分监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缺乏,安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或规范不了解或不熟悉。
4.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制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现状不相适应目前,我国有效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制还未形成,与国际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安全监督方式和管理手段同日益增大的建设规模和建筑施工队伍的扩大及队伍素质不高的现状无法适应;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不配套、不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不健全,监管力量不足,监管方式、方法、手段落后,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难以有深度地开展建筑安全监督工作。
5.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不配套、不完善近几年来,国家相继颁布实施了《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初步形成了框架,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推进了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但存在着诸多缺陷,需要亟待完善。
三、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思路和对策
1.认真贯彻国务院“一个通知,两个条例,一个意见”。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的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自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速度、质量、效益与安全的有机统一,切实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以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以规范生产为保障,以科技进步为支撑,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提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综合能力。
2.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是解决建筑安全问题的治本之策。建筑市场不规范,秩序混乱,严重影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必须实施综合治理,切实加以解决。一是规范建设业主的市场准入制度,防止不具备经营条件的投资者作为建设业主进入市场。二是加强对市场竞争行为的监管,规范招投标行为,并明确在工程招投标中,将安全生产费用专项列出,不纳入商务竞标,并要求业主对该费用的使用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同时,改变低价中标的方式,支持合理标价中标,防止一味追求压缩投资,为企业设备更新和安全投入提供一定的空间。三是着力培育建筑二级市场特别是劳务市场等,依托地方政府开办农民工培训学校,加强劳务培训,提高农民工的安全素质和基本技能,有组织和成建制地提供劳务用工服务。四是要提高建筑市场企业准入门槛,杜绝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资质能力差,管理混乱的企业和劳务队伍进入建筑市场从事建筑施工活动。五是依法严厉处罚违法违规分包、转包、挂靠等企业和个人行为。为建筑施工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3.进一步加强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是要根据本企业的施工生产特点进行持续改进,进行修订或重新制定,使之在能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简单易行,便于落实,执行到位才能确保安全生产。二是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适用性强的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通过宣传教育培训使作业人员熟悉、遵守和执行操作规程,避免违规操作而发生事故。三是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关键在于人,人的安全素质的高低,安全意识的强弱,直接决定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成败。安全教育培训的目的就是通过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安全知识、安全技能提高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责任感、自我保护能力,实现安全生产。
4.创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制,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一是实现“五个转变”。即:从以行政手段为主向以法制手段为主转变,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政治手段,用法制法规的强制力、经济政策的引导力和宣传教育的影响力规范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行为;从被动整改事故隐患向主动抓管理、抓基础转变,消除不安全状态;从阶段性的安全专项整治及运动式的安全监督检查向经常性、规范化、制度化的安全监管转变,克服安全检查追求形式、走过场的弊端,真抓实干,讲实效;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防范转变,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事前防范,从根本上保障安全生产;从以控制伤亡事故为主向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转变,推动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二是进一步完善建筑安全监管体制,建立责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管体制。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建立为安全监管工作服务的安全技术与咨询、培训教育、检测检验等安全监管支撑体系,提高建筑安全监管保障能力。三是改革和完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方法。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必须根据安全形势的发展变化,更新观念,改革和完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方法,使工作职能和工作方式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达到监督管理的目的,提高安全监督工作效能,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5.大力推进建筑安全生产科技进步,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有可靠保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是达到建筑行业本质安全水平的巨大动力,也是提高建筑业生产力水平的基本途径。只有不断依靠科技进步,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问题。一是鼓励和倡导企业积极、主动增加安全投入,完善安全生产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二是坚决限制和淘汰落后工艺、设备、技术。大力推广应用一批先进适用的技术、产品和有实用价值的安全生产科研成果,支持企业进行安全技术改造和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及自主开展安全科技研发工作,使防护设施逐步达到标准化、工具化和定型化。通过安全技术的进步,实现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定型化、工具化和标准化,以减少和消除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和危害。三是在施工现场大力推行、应用视频监控系统,对施工生产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控、管理,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控能力,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关键词】建筑安全;经济学;保障
根据统计数据,在我国建筑行业中,由于各种事故,每年夺去近两千条人命。施工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造成的社会影响,是人们有目共睹的,而且其产生的伤亡和损失是无法逆转的。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非常迫切地从不同角度来研究建筑安全的原因。
一、建筑安全事故
总结各种事故的教训,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安全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是对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主观上不重视。而这种不重视又可以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
建筑工程的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的重视不足,缺乏安全责任意识,安全管理水平差,一味追求质量、进度和效益,忽视了安全工作,对安全生产抱有侥幸心理;项目部与专职安全人员技术素质差,责任心不强,没有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加上当前建筑业新技术新工艺发展迅猛,安全管理措施跟不是新技术的发展要求;部分项目部甚至没有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由施工员兼职当安全员;技术人员只管质量不管安全,选择施工方案时不考虑安全因素,在实际操作中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另外,普遍存在的挂靠现象使安全管理陷入困境,往往使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处于真空状态,安全事故的发生也就变成必然。
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
有些企业根本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安全生产责任感;有些企业为了应付检查,虽然有安全生产责任制,但各项规章制度跟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有较大差距;也有些企业虽然制定了较全面、符合实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但没有认真执行,起不到实质性作用。通过对部分施工企业的检查,发现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基本都是大同小异,没有跟上新施工技术的发展步伐,有些甚至是几年前十几年前的条款。而仅仅是这些内容,往往还不能认真的执行。因此,从公司领导层到项目部再到施工班组没有一个严格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成为一个摆设。
(3)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
目前,建筑行业中大多数施工人员都是农民工。农民工的流动性非常大,往往一个工程做完就要到另一个工程去,他们的基本没有安全意识,造成项目部安全培训教育的难度较大。重点是,多数施工企业不能真正落实对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往往只是流于形式,工人学不到什么安全防护知识。通常情况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都很紧,这样,施工企业更不愿投入时间在安全培训教育上,很多工人未经培训就上岗,使得民工缺乏安全知识、基本的安全技能和自我保护意识,这是引发安全事故重要原因之一。
(4)安全投入太少
安全资金投入不足是造成安全事故的另一个重要原因。不可否认,如今的建筑市场恶性竞争到处可见,还有许多不规范的地方。有些施工单位为了中标,想尽一切办法来压低价格,而这被压缩的部分很大程度上就是安全资金。安全生产的投入是不容易立刻看到产出效果的,所以很多施工企业刻意削减安全投入经费,使安全保障设施得不到添置和更新。
二、经济学对策论对建筑安全理论的分析
对于建筑工程的安全问题,应用经济学的角度如何进行分析?对策论是经济学的概念,它将经济学的发展又推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对策论为现代经济学的发展融入了新的活跃元素, 也是进入主流经济学的捷径和必由之路。著名经济学家克雷普斯曾说过: 没有掌握对策论的经济学家不能称之为真正的经济学家,就不能真正的进入当代经济学殿堂的大门。建筑施工企业最关心的效益、利润等问题就是经济学的范畴,要考虑建筑工程的经济学,就需要统筹研究建筑工程中的各个方面,当然安全生产的问题是建筑工程经济学要研究的重要问题之一。从经济学本身发展的角度来看, 因对策论对经济行为从效用最大化拓展到效用均衡化, 经济对策论在描绘人的行为方面所提供的方法的精准性,远远超过了人们的预期。这恰好掌握了经济系统研究最关键问题的本质,该学科运用于研究经济问题的合理性及优越性也就顺理成章。
从调查研究发现,发生安全事故后大部分的事故损失并非由企业承担,而是雇员及其家庭,以及社会共同承担。这种偶然事故损失的转移,使事故的成本不完全进入企业的利润核算体系之中。这样也就导致企业决策者对建筑安全保障投资的决策, 仅仅依据利润最大化原则来进行,如果政府不加干预和影响,则建筑企业建筑安全投入的积极性是有限的。
经济理论证明: 外部偶然事故损失的存在使得个体投资决策这可能做出与社会利益最大化相违背的行为决策,因为大部分损失还是由社会来承担。通常建筑企业是控制事故风险方面的主导者,可以采取措施使建筑企业采取自律的行为来控制和管理安全事故的发生,如采取安全准入制及安全一票制考核机制,通过缩小内部损失和总损失的差距,使得损失风险更多的掌握在雇主自己手中。
三、建筑企业作为安全管理的主体应采取的对策
(1)从思想根源上提高领导者对建筑安全生产的认识。领导者对安全工作有高度的认识,对搞好安全生产至关重要。一是强化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管安全生产领导的安全培训,使之深入了解和认识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落实到行动中。二是切实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安全生产与企业资质、安全资格、工程招投标及企业业绩和领导者的政绩挂钩。加大处罚力度,迫使企业领导把安全工作真正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树立起“安全第一”的观念,做到行动上时时处处重视安全生产。
(2)从管理制度上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的PDCA 循环。PDCA循环是全面质量管理的一种工作方式,它是指一项工作的开展要经历计划(Plan)―实施(Do)―检查(Check)―处理(Action)四个阶段。把PDCA 循环运用到建筑企业安全管理中,即计划是根据建筑安全需要,结合本企业、本建设项目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方针、安全目标和安全计划;实施是按照安全计划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执行等各项工作;检查是按照建筑安全计划的要求检查验收安全工作的进展情况;处理是根据安全计划的实施、检查的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处理遇到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建议,保证安全计划的实现。把质量管理中的PDCA循环工作方式运用于建筑企业的安全管理中,可以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安全工作质量水平,使企业的安全工作水平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从而达到节约成本、提高生产率、增强企业竞争力的目的。
(3)安全生产管理费专款专用。工程总造价中,施工方获取的利润水平应与其所承担的安全风险大致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应提高安全生产费用定额。应组织专家、技术人员,根据国家、行业安全技术规范、规程,通过对各地、各类有代表性的工程,进行安全生产费用的核算,确定安全生产费用在建设工程总造价中的合理比例。应将“安全生产管理费”单独列在工程量表中,并要求承包商在报价时列出用于安全生产管理费用的细目。在施工过程中,应由监理工程师检查这笔费用的使用情况,再批准支付,以保证承包商安全生产管理的专款专用。
五、结论
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建筑安全, 其不再仅仅是死不死人、伤不伤人的问题, 而是转变为真正的以人为本、全面关注每个劳动者的职业建筑安全健康上来. 劳动者不但要求生命的保障, 还对舒适的工作场所和生活环境、职业病防治等方面提出了需求, 这是人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筑安全生产是一门科学, 有其特有规律性, 本文从经济学角度进行分析, 使其市场与现场的关系更加紧密, 从决策的角度研究建筑安全理论。
【参考文献】
【1】罗云. 建筑安全经济学[M] . 北京: 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
关键词:消防;高层建筑;特点;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TU208.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高层民用建筑的火灾危险性
高层民用建筑是指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不含单层主体建筑高度超过24m的体育馆、会堂、剧院等公共建筑)、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中各种功能的高层建筑不断涌现,建筑不但楼层越来越高,而且内部结构也越来越复杂。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等火灾事故表明,高层建筑着火往往容易造成多数人员伤亡、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甚至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这使得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其火灾特点主要是:
1.1 可燃物多,“烟囱效应”明显,火灾蔓延迅速
高层建筑室内装修含有大量的可燃物质,如家具、窗帘、地毯、吊顶装饰等,发生火灾时燃烧猛烈。高层建筑内部一般设有的竖向管井,如楼梯间、通风道、电梯井、排烟道等。当火灾发生时,室内空气温度的急剧升高,体积迅速膨胀,烟囱效应更加明显,每个竖向管井就成为火势迅速蔓延的途径。
1.2火灾隐患多,危险性大
首先,高层建筑由于其建筑结构复杂,设计与施工难度大,稍有疏忽,就可能留下先天性的火灾隐患。其次,高层建筑一般比较密闭,对外的通风通道少,发生火灾时,难以实施自然排烟。最后,高层建筑内使用单位多,室内装修材料防火性能不一、日常电器用电负荷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可燃物多、火灾荷载大,这些都是高层建筑的后天性致灾因素。
1.3 人员疏散困难
发生火灾时由于普通电梯在火灾时因不防烟火或停电等原因而无法使用,大多数高层建筑疏散的主要途径是封闭楼梯,而楼梯间一旦窜入烟气,就会严重影响疏散的速度。另一方面,高层建筑楼层多,垂直疏散距离远,人员撤至地面耗时长,加上浓烟烈火蔓延升腾,使人看不清逃离的方向而陷入困境。
1.4火灾扑救困难
在实际的救火抢险中,面对高层建筑火灾,扑灭初期火灾至关重要,等消防员全副武装从驻地赶到现场,登上高楼,体力消耗大,消防队员在高热、浓烟下操作,比一般火场难度大得多,再先进的消防车辆救援效率也是无法满足救生需要的,最主要的还要靠高层建筑内部的消防设施“自救”。
2高层建筑消防工作存在问题
2.1 消防设计不足,留下先天隐患
在高层建筑的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员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符合现行规范要求,使高层建筑在图纸上就已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2.2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
一些高层建筑中设置的火灾自报警系统、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缺乏有效的维修保养,丢失损坏现象严重,使高层建筑的消防设施设备不能够完好运行和及时报警、及时处理灾情。一些高层住宅小区,居民图出入方便,将常闭式防火门长期敞开,并且用砖头、木板等物品支在了防火门下,以防止防火门自行关闭,这些行为使防火门形同虚设。
2.3安全疏散通道不畅通
在一些高层建筑的楼梯间等安全疏散通道内,堆放物品的现象比较普遍,且堆放的杂物多为报纸、纸箱、旧家具等易燃可燃品,遇到烟头等火源极易发生火灾。这些杂物不仅助长火势,还是居民逃生的一大障碍。高层建筑中有些业主为了防盗,将楼层的常闭式防火门人为封堵,原本用来连通两个单元的消防通道被私自隔开,这也留下了较大的安全隐患。
3高层民用建筑火灾扑救的主要消防设施
3.1 消火栓系统
消火栓系统作为高层建筑中最基本的灭火设备,其使用需要有两个要素:一是消火栓设备,二是使用消火栓的操作人员,二者缺一不可。灭火时,赶到火场的消防员从墙上消火栓箱内取下水枪及水龙带喷水灭火,以此控制火势,最终扑灭火灾。
3.2 防火分区
防火分区的设置几乎和消火栓系统一样普遍。它是采用相应耐火性能的建筑构件或防火分隔物,将建筑物划分为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其他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该系统主要由防火墙、防火门、防火卷帘、挡烟垂壁等及相应的火灾探测装置构成。探测装置探测到火情后,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等自动关闭,把火势封闭在局部空间内,阻止其蔓延,以有利于消防扑救。
3.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人们为了早期发现通报火灾,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扑灭火灾,而设置在建筑物中或其它场所的一种自动消防设施。火灾探测器通过烟感、温感、红外线等探测到火情后,该系统便发出火灾报警、应急照明、广播、消防控制联动等指令,以便于人们采取安全疏散、灭火救灾等措施。
3.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当今世界上比较普遍使用的固定灭火系统。国内外应用实践证明,该系统具有安全可靠、经济实用、灭火成功率高等优点,是现代高大建筑不可缺少的消防设施。
4 高层建筑消防工作对策建议
4.1 严格把好设计关
为了避免高层建筑建设时带入火灾隐患,应严抓建筑的设计环节,建立工程图纸复审和责任倒查机制,确保工程设计完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公安消防部门要把好消防设计审核关、工程施工监督关、消防验收关,要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随机抽查消防工程是否按原设计施工,防止开发商和施工人员随意更改设计。
4.2加强高层建筑自身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高层建筑要根据自身火灾危险性,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规,按规定配置相应的灭火器具,安装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淋、防排烟等固定消防设施。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要定期督促物业公司履行对高层住宅消防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职责,对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进行维修、保养和测试,使其处于良好状态,使火灾在初期就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
4.3公安消防机构加强监督和管理
高层建筑内设置公众聚集场所的单位,要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形成自查自改制度,从事这些场所的重点岗位、重点工种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技术操作训练和消防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持证上岗。公安消防机构要加强对高层建筑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督促相关责任人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单位,要利用行政手段对相关单位或责任人依法处罚,以此提高业主的消防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
4.4加强消防宣传工作,筑牢全民安全防线
消防机构、物业公司、高层建筑管理者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宣传工作,通过悬挂横幅,举行消防培训、演练,设置小区宣传板块等形式,大力营造全民参与的安全防火氛围,共同维护消防安全,全面提升高层建筑火灾防控能力。
5 结语
尽管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问题是一个全球性难题,但它仍然可以通过政府部门的严格监管、建筑结构设计、日常管理、消防宣传等手段来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这需要消防执法部门、建筑设计单位、业主、群众联合起来,共同承担起消防责任。
参考文献
[1]蒋永棍主编.高层建筑消防设计手册[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1995,(3).
[2]GB 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年出版) [S],北京: 中国计划出版社,2001.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职责分配
在建筑行业的发展过程中,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问题一直受到社会的高度关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的分配从根本上影响着工程的质量安全,由于在建筑工程中所涉及的责任单位较多,职责分配不明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各责任单位未能将职权管理落实,导致出现疏漏,造成安全隐患。如何正确分配施工管理的职责,是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的基础,如何避免出现安全隐患对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威胁是建筑行业迫切需要改革的环节。
1明确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的重要性
我国建筑行业正处于蓬勃发展的阶段,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问题越来越重视。建筑工程的施工管理是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根本,目前建筑工程的施工管理中频繁出现职责分配不明确、各责任单位管理不到位或干涉管理的问题,导致工程出现质量安全隐患,建筑工程出现安全事故的情况屡见不鲜。在建筑施工管理中,施工规章制度、管理程序以及监督工作是施工管理的主要工作,细分其中的管理工作,各责任单位、管理部门必须明确管理职责,对建筑施工的基础环节、关键环节切实做好管理工作,科学有效的处理管理中、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准确全面的掌控整个施工过程,为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奠定良好的基础。由此可见,明确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职责进行分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
2建筑施工责任单位安全管理职责存在的问题
2.1建设单位在目前,多数建设单位缺乏甚至没有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意识,在投资建筑工程项目时为了保证自身的利益,严格控制工程成本、工程质量和工程工期,至于安全管理问题大多数时候都是推给施工单位,在政府部门强制监管之下,会在检查时做做模样应付。其次,建设单位在聘请安全管理人员时选择不严格,导致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水准欠缺,安全理念和意识落后,对整个项目的安全管理职责分配不明确,日常监督工作存在疏忽,导致施工现场诸如施工地点不安全、机械设备损坏等隐患问题无法得到及时解决。
2.2施工单位承包建筑工程的施工单位为了追求最大化的企业利润,缩减安全管理工作成本投入,部分项目经理安全意识缺乏,未能与专业的安全人员组织制定合理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甚至为了更进一步缩减成本,在配置安全防护用品、设备时并未严格遵循国家标准规定,无法保障相关工作人员的安全。其次在施工安全管理中,安全工作人员的权力受到限制,在部分安全隐患、违规问题的解决措施上与项目经理意见相悖,导致问题未能及时有效的解决,对工程质量、施工人员的安全都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2.3设计单位在建筑工程的设计上,大部分设计单位将重点放在建筑造型、美观、创意等方面,在结构安全设计上,多数情况下选择了传统保守的设计方案,未能结合施工现场的情况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设计报告中没有准确注明设计图纸的重点安全环节的解决办法,将如何安全正确施工的问题留给施工单位,为建筑施工埋下了一定的安全隐患[2]。
2.4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在工程的管理上,只注重工程投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等问题,忽视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监理工作几乎没有开展。其次由于施工单位安全意识缺乏,对安全监理工作人员并不重视,造成安全监理工作人员工作态度松懈,未能定期开展安全监理工作,使施工中的安全隐患问题没有及时被发现并解决;同时由于安全理念未能贯彻落实,普通员工以及施工工人在施工中发现安全隐患没有及时上报甚至不管,一定程度上导致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解决,施工安全、工程质量无法得到保障。
3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的合理分配
建筑工程中各方责任单位松懈的安全管理导致安全事故频繁发生,解决管理问题必须对症下药,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进行明确合理的分配,将各方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以提高施工安全、工程质量。
3.1建设单位的管理职责
建筑项目能够为建设单位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但在工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在较大程度上影响着经济效益,甚至还会受到法律的仲裁。建设单位在投资项目时,必须明确各个责任单位的管理职责,在建筑施工招标选择中严格选择具备安全意识和理念的施工企业,同时聘请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对建筑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并制定相应的施工安全规章制度,帮助施工企业解决在建筑勘察、施工等工作上遇到的安全隐患问题,为建筑施工安全提供有力的基础保障。
3.2施工单位的管理职责
施工企业作为受到安全事故最大冲击的单位,将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是解决问题的必要条件。在建筑施工中,施工单位前期必须做好准备工作,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提高安全管理意识,大力支持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与建设单位一并制定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大力宣传施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理念,同时配备专业安全管理人员,按照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进行严格的管理,保证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在资金成本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建立安全责任管理机构,加大人力财力的支持,将基础安全管理意识贯彻落实到每一位参与施工的人员中[3]。
3.3设计单位的管理职责
设计单位在进行设计的过程中,必须经过实地考察,了解地形特征,考虑设计在实际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结合历来的经验在建筑创新设计中保证结构设计的安全性,对重点部位、环节做出准确的标注说明并提出施工建议,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可以通过定期检查工程进度和情况,在重点部位施工时进行跟踪,一旦出现问题及时与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沟通,选择科学合理的方法解决问题。
3.4监理单位的管理职责
监理单位的有效管理是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的主要条件,监理单位在建筑施工中必须清楚明确自己的责任,将安全意识牢牢谨记,在监督建筑施工中发现质量安全问题必须第一时间制止,对较为复杂困难的问题及时汇报上级,保证问题能够尽快得到有效的解决,对特别严重的情况必须停工处理,在进行整体改进之后再继续工程。在监督工作中,在发生与上司意见不符、施工单位不管等许多人为因素的影响下,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采取强制性措施,或是通过汇报给上级,在多方意见相悖时,必须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共同探讨,采取合适的解决办法,不能因为人为因素的影响便松懈施工安全管理监督工作[4]。
4结语
科学有效的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是促进建筑行业良好发展的基本条件,是促进相关建筑企业、施工企业等在行业竞争中具备更为优势地位的必要条件。建筑项目的开展还需要各个责任单位的合作管理,以保证建筑施工安全、保证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从而保证建筑竣工之后能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社会的更好发展。
参考文献:
[1]耿东升.建筑施工管理职责分配的现状[J].科学之友,2013(6):77,79.
[2]冯利军.建筑安全事故成因分析及预警管理研究[D].天津:天津财经大学,2008.
[3]彭智.建筑施工管理职责分配的研究[J].江西建材,2014(9):291-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