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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对象
全县20个乡镇所辖行政村(西屏镇、古市镇的20个城市中村除外)全部纳入考核范围,其中192个为重点保洁村。另外,西屏镇的瓦厂村、西五村双坑口自然村,四都乡的元新社区,古市镇筏铺新村,新兴乡林场也纳入考核范围。
二、考核办法
1、对乡镇的考核,由创建省级生态县督查推动组组织实施。
(1)县对乡镇的考核,共组织二次考核检查,时间安排在-月份。考核检查以192个重点保洁村为考核检点,兼顾其他行政村。每次考核检查随机抽查3-5个行政村,考核实行明查暗访相结合,采取实地检查、现场打分的方式进行。二次考核检查分别占考核总分的40%、60%。其中,第二次考核增加乡镇生态创建有关工作的考核内容,这部分内容占考核总分的10%。
(2)乡镇的考核分由两个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县对乡镇的考核分,占考核分权重的80%。另一部分是乡镇本级对所属行政村的考核平均分,占考核分权重的20%。两者相加后,若发生乡界垃圾和保洁责任纠纷未及时调解的、乡镇垃圾焚烧炉运转不正常的、炉灰及废弃物未及时实行无害化处理的,每项在乡镇考核得分中扣1分,从而得出乡镇的考核总得分。
2、对行政村的考核,由各乡镇为主组织实施,县创建省级生态县督查推动组结合明查暗访情况,以及群众监督情况酌情扣分。
(1)各乡镇参照本考核细则所附的《县乡村环境综合保洁考核评价表》,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本乡镇的行政村环境综合保洁考核细则,并通过考核,得出乡镇本级对所属行政村的考核分,并占该行政村最终考核分权重的80%。乡镇本级的所属行政村的考核分达到考核等级优秀以上的,均要由创建省级生态县督查推动组进行复核,并以复核分为准,占该行政村最终考核分权重的80%。
(2)创建省级生态县督查推动组对最终考核分权重的20%(即百分制20分)予以打分,打分办法为扣分制,扣完为止。具体办法为:
①11-12月份,电视台每曝光1次,对所在村每次扣3分,对该村所在乡的其它村连带扣1分。今年12月1日起,实行农村环境重大脏乱差群众提供新闻线索制度,经查实的,所在村每次扣3分,对该村所在乡的其它村还连带扣1分。以上两项,如有重复,不重复扣分。
②11-12月份,督查推动组暗访打分达不到合格等次的,对所在村每次扣3分,对该村所在乡的其它村连带扣1分。
(3)以上两项相加,得出每个行政村的最终考核分。
三、考核评级标准
1、乡镇:85分(含85分)以上为优秀,80-85分(含80分)为良好,70-80分(含7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2、行政村: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85-90分(含85分)为良好;75-85(含75分)为合格;75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考核奖励办法
1、乡镇奖励办法:同时符合乡镇政府所在地行政村保洁考核为优秀、重点保洁村考核为良好以上、80%考核村为合格以上的,可对乡镇保洁工作进行奖励。奖励以所辖考核合格以上行政村人口为基数,获得乡镇年度考核合格、良好、优秀等级的分别奖励保洁工作经费为人均1元、2元、3元。
2、行政村奖励办法:年度考核评级为合格的,奖励保洁经费人均3元,良好的奖励保洁经费人均5元,优秀的奖励保洁经费人均7元。
《考核细则》分组织领导、药品监督网络建设、药品供应网络建设、“规范化药房”建设、工作效果、相关职能部门工作六个部分,总分100分。其中乡镇政府占17分,县药监局占63分,县卫生局占4分,县工商局占4分,县物价局占3分,县财政局占3分,县广电局占3分,县监察局占3分。年终对每个单位考核评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具体要求如下:
1、各责任单位的得分率达80%以上为优秀;
2、各责任单位的得分率达60%以上为合格;
3、各责任单位的得分率低于60%为不合格。
二OO六年度会同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项
目
标准分
序号
工作内容及要求
责任单位
考核办法
得分
备注
一、
组
织
领
导
10分
5
1.1
乡(镇)政府把“两网”建设工作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辖区“两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会议专题部署“两网”建设工作,并明确责任目标、考核指标。
乡镇政府
查文件。未制定实施方案不得分;实施方案内容不全扣1分。未明确责任目标、考核指标不得分。
5
1.2
成立以乡(镇)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两网”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明确职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乡镇政府
查文件、资料。未成立领导小组不得分;分管领导未担任领导扣1分,办公室职责不明确扣1分;成员单位职责不明确扣0.5分;未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扣0.5分。
项
目
标准分
序号
工作内容及要求
责任单位
考核办法
得分
备注
二、
药
品
监
督
网
络
建
设
20分
2
2.1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从乡(镇)卫生院聘任协管员1—2名。
县药监局
查文件。无协管员不得分。
3
2.2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从每一个行政聘任药品信息员一名,覆盖率达100%。
县药监局
查文件、现场。每一个百分点扣0.1分。
4
2.3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药品协管员、信息员工作职责、明确任务与要求。
县药监局
查资料。未明确职责扣1分,任务与要求不明确扣3分。
5
2.4
乡(镇)政府协助县药监部门组织辖区内药品协管员、信息员参加一年一次的培训工作。
乡镇政府
查培训资料、相关记录。每少培训1人扣0.5分,扣完为止。
2
2.5
乡(镇)协管员按照工作职责开展工作,并建立工作记录。
县药监局
查资料、相关记录。无工作记录不得分。
4
2.6
食品药品监管局每年对协管员、信息员进行至少一次考核,奖优汰劣。
县药监局
查资料、相关记录。未进行考核不得分。
项
目
标准分
序号
工作内容及要求
责任单位
考核办法
得分
备注
三、
药
品
供
应
网
络
建
设
20分
3
3.1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购进渠道规范,购进记录完整
县药监局
查现场、资料。有一个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购进渠道不规范或未建立购进记录的不得分;记录不规范的酌情扣分。
3
3.2
引导药品经营企业建立健全药品供应网络,主动开展药品配送业务,并建立配送企业相关档案。
县药监局
查现场、资料。未建立供应网络的不得分;每少1个企业相关档案的扣1分,扣完为止。
4
3.3
乡(镇)所在地涉药单位全部在合法渠道购进药品,并100%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
县药监局
查现场、资料。发现有1家单位从非法渠道购药此分全扣。配送协议每少1家扣0.5分,扣完为止。
3
3.4
村级涉药单位全部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并建立药品购进记录。
县药监局
查现场、资料。发现有1家单位从非法渠道购药此分全扣。购进记录不完整酌情扣分。
3
3.5
村级药品供应网点覆盖率达到98%
县药监局
查现场、资料。每发现1个空白村扣0.5分,扣完为止。
2
3.6
农村药店全部通过GSP认证,并符合GSP要求。
县药监局
查现场、资料。未达到GSP认证要求的每1个药店扣0.5分。
2
3.7
要求配送企业依据“新农合”本用药目录,配送及时,配送品种达到90%以上。
县药监局
查资料。配送不及时一次扣0.5分,配送品种达不到90%的扣1分。
项
目
标准分
序号
工作内容及要求
责任单位
考核办法
得分
备注
四、
医
疗
机
构
规
范
化
药
房
建
设
20分
2
4.1
乡(镇)政府发文,要求辖区卫生院、60%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年底前达到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标准。
乡镇政府
查文件。无文件不得分。
18
4.2
乡(镇)卫生院“规范药房”和和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规范药柜“评定标准包括按照《湖南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试行)》(英文缩写GUP),必须确定人员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具有药士以上资格的药学技术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对药品采购、验收、养护、调剂人员进行培训;组织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制定相应的药品使用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并建立供货企业档案;遵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诊疗范围采购药品(个体诊所选用的临床药品品种总数,不得超过120种 );不得有违反GUP第十三条行为;购进药品必须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并取得合法票据;具有与医疗规模相适应的药房药库并有相应的设施设备;药房、药库的管理及药品保管必须符合GUP的要求;发现假劣药品立即封存、停止使用,并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自觉接受食品药品监管 局的监督指导,支持配合其工作,并如实提供有关材料等。
县药监局
查文件、资料。卫生院未达标扣5分,村卫生室个体诊所每少10%扣2分,扣完为止。
五、
工
作
效
果
10分
5
5.1
药品质量有保障。现场检查无假劣药品。
县药监局
现场检查,每发现1家假劣药品扣2.5分。
5
5.2
群众的满意度高。
县药监局
随机抽查20名乡、村群众,对“两网”建设满意度低于90%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项
目
标准分
序号
工作内容及要求
责任单位
考核办法
得分
备注
六、
相
关
职
能
部
门
工
作
20分
4
6.1
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的管理,取缔无证行医。
县卫生局
检查发现一家无证行医店扣2分
4
6.2
工商行政部门要加强农村医疗、药品广告的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广告。
县工商局
发现一例违法违规广告扣1分
3
6.3
物价部门要加强对农村药品价格的监督,
农村用药基本达到与县城同质同价。
县物价局
发现一种超过规定价格的药品,扣0.5分
3
6.4
财政部门要保障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必要的经费。
县财政局
查财政拨款书,±10%±1分
3
6.5
广电部门要对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进行宣传、报道不少于5次。
县广电局
少1次扣1分
3
6.6
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农村药品购销中不正之风的监督检查,查处违规违纪案件。
【关键词】桃源县;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是以安全生产为核心,以责任为基础,以考核为动力,以确保安全生产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这项工作落实得如何,我们对湖南省桃源县进行了一些调研。
一、近几年桃源县关于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所做的工作
桃源县安监局于2003年7月成立,2004年县人民政府根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制定了该县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对安全生产实行定量控制和目标考核,并由县安监局制定了考核细则。这一考核办法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为实现安全生产的工作目标提供了制度保障。
(一)实行绝对指标和相对指标的双重考核。对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其它事故死亡人数及较大以上事故起数等绝对指标,及时分解到各行业、各乡镇,列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对超指标和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实行严格考核,同时将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事故死亡率作为政府经济发展统计指标体系的内容,列入年度统计公报,有效提升了安全生产的社会关注度。
(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县政府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乡镇、各单位的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考核分值逐年提高。对乡镇的分值由2004年的3分提高到目前的5.5分,县直单位由倒扣分到设2分考核。考核形式采取日常考核、集中考核和专项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逐年调整,突出当年工作重点和实际。
(三)坚持对事故控制的预警制度。从2005年开始建立了生产安全事故“月通报”、“季警示”制度,对事故超进度指标的单位及时预警,重点督查,及时扭转被动局面。
(四)严格兑现了奖罚。对每年度考评获得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由县政府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对控制指标超标单位,严格扣分;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乡镇、单位实行“一票否决”。2006年该县木塘垸乡因发生一起一次死亡3人的较大事故,综合治理工作被“一票否决”。2007年观音寺镇因发生一死亡12人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被“一票否决”。县安监局因承担安全生产的考核工作在2009年的目标管理考核中被扣0.3分。大部分乡镇也实行了安全生产与包干责任奖金挂钩的考核制度,凡包保的村组发生责任事故的,扣发一定额度的责任制奖金。
二、桃源县当前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存在的问题
(一)绝对指标考核严于相对指标考核。目前,对绝对指标超标和发生较大以上的事故的考核,标准和处罚都十分明确。作为县、乡两级只要发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就面临“一票否决”。而相对指标的考核目前既没有标准,又没有罚则,只是一个统计数据。对绝对指标考核的严格,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负面效果,个别单位出于保指标不突破,避免扣分和“一票否决”,铤而走险瞒报和少报事故死亡人数,从而造成事实失真。
(二)效果考核严于过程考核。安全生产的考核以安全生产效果论成败,我们常会听到这样的一些怨言:“不出问题。谁都无责”,“一出问题,再严的安全措施也有漏洞和责任”,“安全生产一半靠天保佑,一半靠运气”。对于安监力量薄弱,监管手段不足的乡镇,更容易产生侥幸心理。越是高危企业集中的地方发生生产事故的频率越高,一味重效果轻过程,导致扎实工作的人失去信心,而马虎工作的人侥幸心理更强,特别不利于监管任务重、难度大的政府部门提高安全工作的主动性。
(三)考核以罚代管,激励少。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除“一票否决”外,还取消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评先评奖资格,当年不能提拔和重用,触犯相关法律法规的,还要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这对强化安监工作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对安全生产工作出色的单位和个人激励机制不健全。一是奖励规格低。同样实行“一票否决”的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的奖励由党委、政府在一年一度的经济工作会议上共同进行表彰。而安全生产仅作为政府工作来奖励。二是奖励投入无保障。对于安全生产奖励资金没有作为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往往是与其它资金捆在一起。三是无政治待遇留人。对于多年从事安监工作且成绩突出的干部,也不像计育干部一样,有一定的政治待遇享受,缺乏用事业、感情留人的激励措施。
(四)考核无层次类别区分。无论监管任务重还是监管任务轻,都使用一个标准、一个尺度考核,有失考核的公平与公正。监管任务重、压力大的地方和单位,监管的漏洞肯定会比监管任务轻、压力小的单位多,在安全效果上保指标、控事故的难度也大得多。不分层次、类别的考核结果,往往是监管任务重、控事故难度大的单位得分低;而监管任务轻、控事故难度小的单位反而得分高,考核工作难以服众,考核对象也抱怨多。改变考核方式和方法,使之更加合理和公正客观,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对完善桃源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几点思考
(一)平衡绝对指标和相对指标的考核。将绝对指标用逐年上长或下降幅度来衡量考核,并制定上升或下降幅度的考核标准,采用与去年的对比数、3年对比数、5年对比数来考核一个地方、一个单位、一个企业安全指标的控制情况。比采用单一的绝对指标考核更合理,更增加了可比性,同时也可以较为客观、公正反映安全事故指标控制情况。
今天我们召开一个短会,主要是部署一年一度的镇级经济工作综合考核工作。镇级经济工作综合考核,是对一年来全市镇级经济发展水平和质量的一次全面检验。抓好这
项工作,对于客观把握全市经济发展全局,对于进一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对于激发全体镇级干部进一步宏扬“三创”精神,大力发展镇级经济,加快我市“两个率先”步伐,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刚才,有关部门负责人就考核工作进行了培训,请大家在考核过程中严格把握。下面,我就这次考核工作强调三点意见。
一、考核认识要统一
镇级经济是统筹城乡经济的结合点,是县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镇级经济发展,是实现经济总量扩张、促进财政收入增长、农民增收,加快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客观需要,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缩小城乡差距的迫切要求,也是力争“两个率先”的基础工程。因此,我们应当充分认识镇级经济发展是衡量、考核全市各级干部特别是镇级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镇级经济不发展,镇级干部的工作实绩就无从谈起,也就难以担负起“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重任。我们进行多年的镇级经济工作综合考核,就是客观、公平地反映了各镇级经济工作,总体来说起到了良好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为此,我们要进一步认清这次考核工作的意义,明确这次考核面临的新特点。
一是有利于引导镇级转变工作思路。每年年初,在设置考核指标中,市委、市政府都注重结合中央、上级党委、政府现阶段的政策精神,力求通过考核,引导领导干部转变工作思路,使其工作与时展要求同步。因此,经过多年的考核,不少镇都表示对实绩考核充满信心,认为只要能够吃透《考核办法》的精神,根据考核指标结合实际情况抓准着力点,发挥出自身的优势,就一定能够走出一条符合自身实际的发展路子。
二是有利于引导加强和改善干部队伍管理。由于在考核中将干部政绩以得分量化的形式体现出来,同时,始终注重一个“实”字,通过实实在在地考,来引导广大干部实实在在地干。所采取的帐实结合,以书证为准的考核方法,保证了考核工作的真实性。在这种以“实”为重点的考核思路引导下,对各镇的党政班子起到极大的鞭策作用。排名在前的要保持先进,排名落后的要缩小差距,争先创优,从而激发了镇级干部奋发向上的工作热情,形成了你追我赶、不甘落后抓发展的局面。而且,各镇以此为契机,结合本镇的实际制订了对镇干部的工作实绩考核办法,改变了过去一些干部作风散慢、办事效率低下的问题,提高了队伍的管理水平。对这种鼓励绩效的管理机制,大家普遍认为,对形成以素质论人才、重实绩用干部的舆论气氛,激发干部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和进取心有着积极的推动意义。
三是有利于引导建立考用结合的工作机制。考核工作的生命力,关键在于对考核结果的运用。我们反复强调,考核结果不是给干部贴上优劣的符号,也不仅仅是给党政予以奖惩,而是为了激励大家改进工作,提高绩效。通过考核,我们建立起了“凭实绩用干部,凭实绩评先进”的机制,激发了广大干部的内在活力和动力,调动了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增强了加快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特别是过去的一年,全市各级紧紧围绕“两个率先”和全市农村经济发展的预期目标,牢牢把握“五个大力、五个加快”的总体要求,不断深化改革,创新思维,扎实工作,农村经济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好势头。因此,今年镇级经济综合考核工作也面临着一些新的特点。一是农村经济继续保持高位、高效、高速运行,乡镇工业主要经济指标增幅都在35%左右,比去年高出5个百分点,一部分镇的发展速度超过了50%,特别是各镇的规模工业有了较快的提升,1-11月全市规模工业销售收入、工业增加值增幅分别达到了50.2%和52.5;二是农民收入继续快速增长,农民人均纯收入预计为6613元,增长15%。(统计局预计数);三是乡镇工业考核与去年相比,加大了对工业集中区、标准厂房建设、规模工业、集中区投资规模企业、以及新增亿元以上企业的考核力度,特别是开票销售、集中区企业投资规模、亿元以上销售实行分段计分后,调动了各镇发展规模以上企业的积极性;四是考核内容新增了对特色农业和农村“三清”工作的考核,以体现对特色农业、项目农业发展以及新农村建设的重视;五是加大了对民营经济发展的考核力度,下达了年度民营经济责任目标,出台了考核奖励办法,并实行了单项奖励;六是各镇党委、政府“争先创优”的考核意识进一步增强。为此,我们必须更加高度重视这次考核,并针对新的考核特点,按照考核要求和程序,认真细致地做好考核工作。
二、考核任务要明确
在考核过程中,大家要认真学
习、深刻领会市委、市政府出台的《20*年度镇经济工作综合考核办法》及《考核细则》,进一步明确考核内容、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
1、考核组织。*年度镇级经济工作综合考核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进行,由我任领导小组组长,奚市长、王市长任副组长,农工办洪主任、统计局储局长、乡镇企业局姜局长为考核负责人。农工办为考核牵头扎口部门。考核小组成员从市委农工办、市经贸局、统计局、财政局、农林局、水利局、发展计划局、建设局、科技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10个部门抽调40多名业务骨干组成。各职能部门也明确了一名领导作为考核工作负责人。各镇也要相应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同时必须对应市考核部门明确对口单位专人准备迎接考核。
2、考核方法。参加今天会议的有从10个责任单位抽调的40名业务人员,同时也邀请了各镇分管考核工作的领导一并参加,主要是进行考核前的集中培训,以便达到上下统一,口径一致。这次考核工作设三个考核小组,每个考核小组分别由考核负责人具体负责。各单位抽调人员分别归入到三个考核小组,并负责本部门涉及内容的考核。各责任单位按考核文件和细则要求设计考核计分表,并由市委农工办统一分发到考核小组。考核采用“小组集中,一镇一天,分工负责”的方法,除平均增速外,所有数字和得分一律以第一现场记录为依据,另外,凡市有关部门直接提供考核数据的,以部门提供数据为准,如新办企业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社会保险扩面等相关数据。所有基础资料均由各镇镇长签字,政府盖章,考核责任人、考核小组负责人签字,并一式三份,一份交镇,一份交考核责任单位,一份交市委农工办统一存档,以备查阅和核对。
3、考核时间。定于元月11日至15日,共5天时间。考核结束后,市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封闭式计分汇总。
三、考核纪律要严明
镇级经济考核工作政策性、综合性、技术性都很强,要求也很高,要按时高质量保证做好,必须要有严格的纪律,统一的要求。考核中必须做到“三个确保”。
一要确保考核政策不走样。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关于印发20*年度镇级经济工作综合考核办法的通知》(坛委发[20*第25号文件]是整个考核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是考核工作的总纲。市委农工办《关于印发20*年度镇级经济工作综合考核细则的通知》(坛委农字[20*]第36号文件)是汇集各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后对市委文件的具体化和细目化。在考核中,要严格按照两个文件规定实施考核,凡不在文件规定范围的任何部门都不应也不得追加考核内容,确保考核政策不走样。
二要确保考核数据不虚假。考核过程中要继续严格坚持三项原则。一是坚持公正、客观、公平的原则。考核组与被考核单位发生不同意见时,一律以文件规定为依据,文件上未作明确规定的,由涉及考核指标的责任部门分管考核的领导统一答复,并告知考核负责人。凡须由市有关部门提供的考核指标,如GDP、税收分镇完成数、新办企业数等指标,各责任单位(主要是统计局、地税局、国税局、财政局、经贸局、工商局等)及早做好工作准备,保证考核工作按期进行。二是坚持帐实结合的原则。在考核中既要在镇级认真核查帐册、报表、台帐,又要深入到企业、单位核查,有的需要到现场进行察看。凡涉及考核需要的资料,特别是企业会计报表,必须在考核前全部准备就绪。三是坚持实事求是、以书证为准的原则。相关考核指标的数据来源,必须来自20*年度统计年报。汇总年报要核查相关的基层数据。要坚持书证在先,特别是附加考核内容(如工业集中区建设、新建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引进内资等等),均要以有权部门的批文、执照以及认定书为准,凡不能提供书证的一律不得予以认可加分。各镇在考核前应主动准备好相应的书证材料。
三要确保考核工作不敷衍。凡各单位选派参加镇级经济工作综合考核的人员,大家不论来自哪个单位,都是代表市委、市政府到各镇(区)进行考核的,大家一定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本次考核工作,不能敷衍塞责、违反纪律。在考核中必须严格执行考核纪律,考核人员中途不准随意调换,既定的考核时间和考核单位不得随意变动,考核时一律在各镇机关食堂就餐,不准喝酒。各考核小组一律于指定考核日上午8时30分前到指定镇,所需车辆由市委农工办负责安排。所有考核人员在考核过程中对各镇的计分情况必须保密,未经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的考核结果,所有人员不得自行传播。考核纪律由各小组负责人具体监督执行。
同志们:做好镇级经济考核工作,责任重大,非常辛苦。而且年末岁初,乡镇、部门工作都非常繁忙,请大家科学安排好工作。同时大家一定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踏实工作,圆满完成好*年度
一、管理及考核目的
村级卫生组织是政府举办的最基层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农村的一般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按照一村一所进行设置,积极稳妥地推行乡村一体化管理模式,结合省政府民生工程村卫生室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要求,逐年加大村卫生室建设投入,整体提升村医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确保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切实缓解农村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村卫生室实行乡村分级管理制度,逐步探索出适合我县县情的管理运行机制。
二、管理及考核对象
(一)已经县卫生局注册,依法取得乡村医生资格证书,并在村级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乡村医生。
(二)在村级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管理及考核对象。
1、未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延缓考核,辖区内村医严格按照均等化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进行监管考核;
2、因各种原因终止执业两年或已被除名的;
3、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
4、连续两年未参加乡村医生在岗培训的;
5、正在立案审查或被劳教、判刑的。
三、管理机构
各乡镇成立由乡镇分管领导为组长,村委会主任、卫生院院长、农医所负责人为副组长,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为成员的监管领导小组,负责村卫生室的监管及考核。乡、村领导及各类代表履行对村卫生室村医的职业道德、医德医风、药品价格、收费标准等的监管职能;村委会主任为村卫生室行政管理负责人,乡镇卫生院履行对村医的业务知识培训指导,合理用药、诊疗规范的监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村级卫生组织及村医的考核方案,开展工作督查,及时管理及考核信息,按照考核结果下拨村医补助及公共卫生工作经费。建立健全管理运行机制,各乡镇要在1月20日前将监管领导小组名单报县卫生局办公室。
四、考核内容
村级卫生组织的村医年度考核包括业务考评和职业道德评定两个方面内容。
(一)业务考核
业务考核在乡镇监管领导小组组织下主要由乡镇卫生院完成,县卫生局组织抽查,核实考核结果及评分,下发考核情况通报,具体考核要求按《县乡村医生考核工作方案》(都卫字〔2009〕205号)执行,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公共卫生任务完成情况、一般医疗服务(常见病和多见病的一般诊治、转诊服务)开展情况及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工作内容等。
2、业务水平。从事公共卫生、传染病报告、计划免疫工作和一般医疗服务所具备的知识和技能情况。
3、学习培训情况。参加医学培训、在岗医学学历教育等情况。
4、服务规范情况。各项医疗规范、操作规程执行情况、新农合门诊服务情况。
(二)职业道德考核
职业道德考核由乡镇监管领导小组完成,主要包括执业道德、遵纪守法、医患关系、依法执业、医德医风等情况。
五、管理及考核方式和程序
(一)乡镇监管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对村卫生室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为每半年一次,考核步骤、方法和主要内容严格按照文件执行。
(二)考核责任划分。乡镇政府负责辖区内村卫生室村医的考核,并适时召开工作会,研究和部署考核事宜。乡镇卫生院院长负责考核日程安排,对照方案,突出重点,制定具体考核办法,严把村卫生室管理的业务考核关口,以及各种规范的落实情况。村委会主任负责召集当地群众代表,参与对村卫生室的考核,并对村医职业道德进行综合评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三)细化考核内容。对村卫生室的服务项目进行重点核查,服务态度、收费项目、新农合门诊诊疗费用核报以及各种医疗规范等为主要考核指标。
(四)对考核不合格的村医,严格按照《县乡村医生考核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核结果的应用
(一)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业务考评和职业道德评定两方面均为合格者,考评结果定为合格。任何一方面不合格者,考评结果定为不合格(其中:业务考评分值70分以上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职业道德评定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县卫生局应当将考核结果记入《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中的“考核记录”栏,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的发放依据。
(二)综合评定考核结果由乡镇监管领导小组报县卫生局。检查发现有药价过高、村医不出诊、服务项目不公示、医德医风差、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医,视为不合格村医,县卫生局应严格执行《县乡村医生考核工作方案》有关规定,注销其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三)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1、以不正当手段通过考核的;
2、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执业考核,或扰乱考核秩序的;
3、暂缓考核后仍不按时参加考核的;
4、在考核年度期间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5、未经县卫生局批准,擅自在注册地点以外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执业活动的;
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时不服从上级卫生部门调遣的;
7、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书,伪造、隐匿或擅自销毁医疗文书,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8、故意泄露患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造成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