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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采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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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采购管理办法

高校采购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关键词】高校后勤;物资采购;建议

随着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国家在教育方面的投入也逐渐增大,学校规模不断扩大,对物资设备的需求也日益增大。如何使高校物资采购,尤其是高校后勤的物资采购工作更加合理、科学、高效。后勤是学校各项事业的服务部门和保障部门,为教学、科研的发展提供质量高、价格低、厂家服务好的物资设备,一直是后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后勤各项事业的顺利开展,因此做好物资采购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1 后勤物资采购工作的特点及主要采购方式

后勤物资采购工作涉及面广,采购数量大,种类繁多,采购金额大,关系到后勤服务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目前,高校后勤物资采购根据采购资金额度的大小和实际情况主要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竞标、商务关系续存等五种方式。

2 后勤物资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不完善,有章不循

后勤物资采购工作责任重大,必须制定严格详细的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要求物资采购工作严格按照采购办法进行采购。部分学校后勤物资采购,没有相关的制度建设,导致采购混乱,质量得不到保障,不利于工作的正常进行。另外,物资采购过程有章不循,物资采购程序流于形式,有些部门私底下确定好供货单位,然后象征性的进行招投标。

2.2 物资采购人力不足专业人员缺乏

物资采购小组人力不足,专业技能人员缺乏。后勤的物资采购频次多、数量大、种类繁杂,人员不足导致采购小组不能参与每项采购,不能对采购工作做到全面把握;另外,市场物资在型号、价格、质量方面存在较大差异,非专业人员无法确认专用物资的质量优劣。由于人力不足,物资采购任务繁多,导致市场调研不足,不能充分掌握市场价格。

2.3 物资验收制度及物资采购数据管理不完善

物资到位后,没有相关验收制度,或者验收不认真,造成劣质物资用到工作中。另外,部门物资采购数据库不完善。采购物资的厂家信息不明确,或者丢失,对采购物资的数量、价格、性能、售后等方面不进行合理管理,物资采购数据混乱,不规范、不科学。

3 高校后勤物资采购的若干建议

3.1 建章立制,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首先后勤领导部门要高度重视物资采购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充分认识其在后勤各项工作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根据后勤物资采购工作的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同时要加强领导,成立专门的物资采购小组。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采购小组。采购小组的作用在于对物资采购进行审批、考察、调研、采购、监督、验收等各个环节,明确责任,实行“签字责任制”,坚决杜绝不作为及乱作为的行为出现,确保物资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

3.2 严格物资采购程序,加强财务报账及领导签字制度

1)制定相关的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各单位须严格遵守,将需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预算价格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报分管领导审阅。分管领导提出采购意见,报采购小组组长审批同意,由采购小组安排市场调研。考察组主要由采购小组及采购单位组成(必要时可邀请学校相关单位参加),经市场调研后通过谈判确定供货商家。

2)针对个别部门自行采购情况突出,物资采购程序流于形式问题。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是加强财务报账及领导签字制度,加强物资采购信息资料管理,尤其是考察报告(会议纪要等)的效力,若无物资采购小组签字的考察报告、会议纪要等材料,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不予在发票上签字,财务不予报账。

3.3 针对人力不足及专业技术人才缺乏问题

1)一是建立后勤物资采购人才库,人才库由各部门抽调1-2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采购时除固定人员外,可视物资特点选择人才库成员,必要时可请学校相关单位专家参与;二是界定物资采购小组参与的采购项目,对日常消耗性物资的采购可由采购小组授权采购部门自行采购(三人以上参与),同时,凡单价在500元以内,或总价在3000元以内的采购项目,也可以授权采购部门自行采购,采购完成后均应向采购小组备案;三是加强物资采购人员技术知识的教授和指导。全面提升物资采购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等职业道德,使物资采购人员具备关于采购物资的基本知识、讨价还价的谈判能力、良好的沟通能力、吃苦耐劳诚实守信的敬业精神、对市场的判断决策能力以及崇高的商业素质[1]。

2)针对市场调研不足问题。这类问题在日常耗材方面表现突出,日常耗材的采购可以阶段性确定供货厂家,期间做好市场调研,选择更合适的产品和厂家,及时调整供货厂家。

3.4 加强采购物资的验收及出入库管理管理制度,完善数据库建设

1)一是要建立健全物资采购验收制度。物资到位后由该项物资采购参与人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物资使用部门登记入库;二是完善出、入库登记和使用制度。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物资采购数据库,确保物资出入记录详细;三是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实行“谁职责,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四是物资定期或不定期要进行盘点,由仓储、物资采购、财务、审计纪检等人员组成盘点小组,运用物资出入库各种计量衡器和计算方法,点清数量,查明质量,按规定填制材料盘存单,做到账与物、账与账相一致。对盘盈盘亏的物资,要注明原因和有关人员的责任[2]。

2)针对部门物资采购数据库不完善问题。主要包括:(1)建立供应商(企业)信息库,该库包括企业资质与信誉、经营范围、产品信息、售后服务体系等。(2)加强资料搜集与积累。采购完成后,采购部门要及时建立招评标、中标企业及采购合同等详细数据库,方便采购项目的使用人联系供应商。(3)建立采购信息平台。通过此平台及时采购需求信息,以便更多的供应商了解高校采购信息,为高校和企业之间建立良好的交流平台。

3.5 做好物资采购计划,严格采购程序,加强监督机制

各部门应该按照工作的实际需要以及工作计划,提出切实可行的采购计划,尤其是大宗物资的采购,避免采购的盲目性、临时性、随意性,以便有效的控制采购成本;对于计划外的大宗物资采购,须严格按照采购程序进行,严禁越级上报,对于急需采购的物资可直接找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批示,但必须到物资采购小组备案,物资采购小组全程监督,发现问题限期改正。

4 结语

总之,高校后勤物资采购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关系到后勤整体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从领导到采购人员一定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相关采购办法,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采购的物资质优价廉,为高校建设事业贡献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高校采购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关键词:采购招标 廉政制度 廉政条款

高校采购大多实行政府采购,招标工作多由中介机构完成,这个过程中存在着“制度机制风险、权力运行风险、思想道德风险”三类廉政风险。制度风险在某种程度上起着决定性和关键性的作用;权力运行风险包括权力配置不合理、自由裁量权过大、权力过于集中三个方面;思想道德风险包括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它们都取决于制度的顶层设计。

有关专家指出,政府采购制度设计亟待进一步完善,理顺政府管理体制,提高监管力。政府采购主要是采购人和市场的问题,不能期待仅仅通过技术革新和交易方式的改变解决问题,还是要靠法律制度和道德来解决。

1 高校廉政制度的内涵

1.1 高校廉政制度的概念分析

所谓高校廉政制度,是指为了预防、制止和惩处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和教师利用其掌握与教育相关的权限和资源所发生的各类腐败行为,保障高等教育公平、公正,保证高等教育资源得到合理应用,由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以及高校制定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或条款。

高校廉政制度主要包括两类:一是专门规定廉政建设内容的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廉政文件”),二是嵌入在各职能部门管理办法之中的规范性条款(以下简称“廉政条款”),廉政条款一般由职能部门制定学校统一签发。

1.2 廉政条款:廉政文件的有益补充

如上所述,高校廉政制度包括“廉政文件”和“廉政条款”两个方面。廉政文件是指高校纪检监察部门根据上级文件、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的反腐倡廉规范性文件;廉政条款是指具体业务工作,根据流程中权力运行的廉政风险,设置科学合理的分权机制,对集中的权力事项进行必要的确权、分权、限权等,通过廉政条款对权力运行中的廉政风险进行有效防控。廉政文件和廉政条款在高校廉政制度建设过程中相得益彰、互为补充。

2 高校采购招标领域相关廉政立法探析

2.1 我国高校采购招标领域制度建设现状

我国高校采购招标领域制度建设主要来源于国家立法、国务院行政法规以及各部委的行政规章。这些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层面:

2.1.1 国家立法

《政府采购法》内容包括政府采购内容、采购方式、采购程序、采购合同以及相关的风险防控制约和追究机制;《招标投标法》对政府采购的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过程中的程序作出明确规定。

2.1.2 国务院行政法规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各个环节中投标人、评标专家、机构、中标人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规范了招投标工作的具体操作过程。

2.1.3 部委规章

教育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教育部直属高校和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办理的政府采购,适用本办法。”

2.1.4 地方政府规章

以北京为例,对于招标采购的管理,人事局、财政局、发改委等根据各自职能分别出台相关规定,对专家评审、采购、资格预审、招标监督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为了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活动,确保政府财政资金有效使用,切实防范政府采购运行中的廉政风险,政府层面分别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资金使用到位。

不难看出,采购招标领域国家法律法规比较健全,但直接言明廉政因素的“廉政条款”严重匮乏;高校采购招标领域廉政立法有待加强。

2.2 我国高校采购招标领域廉政制度缺位与原因

有研究认为,现有高校采购招标“一校一模式、一校多规章”的现象严重,存在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过程中,决策结构、管理模式、组织运行、监督体系的多样化和自主性。

2.2.1 廉政制度缺位表现为采购招投标活动不规范行为

采购招标业务流程中的重点环节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目前,高校采购招标业务的基本流程是:受理采购申请编制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进行资格预审开标、评标、中标签订采购合同。各高校负责招标采购的主管部门基本上是将采购招标工作交由1~2人负责,主管部门的负责人以专家身份直接参与评标,不相容职务未能有效分离,容易导致标书制作、资格预审、参与评标等重点环节由同一人经手,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

采购招标中的标书制作存在技术陷阱。高校招标采购标书中的技术参数和货物品牌往往由使用人提供,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具有倾向性,技术参数具有唯一性等,虽有监察人员评标现场监督,但由于技术壁垒,监察人员往往很难辨别出招标文件技术上的陷阱。

评标委员会原则上由校方专家按比例组成。评标委员会是通过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相对比较公正。招投标文件明文规定评标专家中可以有校方专家代表。校方专家出席评标现场,客观上有利于帮助学校遴选出合适的中标供应商;但由于校方专家对学校情况知情,评标过程中其个人观点一定程度上影响评标结果,参与评标也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

设备使用人以释疑为由出席招标现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时会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让设备使用人发表带有倾向性的观点,认为哪一个投标人更符合招标要求,到场的设备使用人往往会明确表态,这种情况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是设备使用人考虑到设备使用需要,确实认为某供应商提供的设备更符合要求;另一种可能是招投标程序之外双方已经达成某种默契,直接导致风险发生。

借壳围标现象严重。受财政部门对专款执行的硬性规定等客观条件限制,有些不适宜公开招标的项目或者不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的项目,不得不一律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导致一部分借壳围标现象发生,致使部分高校采购招标流于形式;同时也有一些投标单位通过内部操纵,以借壳围标途径保证中标几率等。

2.2.2 高校采购招标“廉政条款”缺位的原因

招标主体多元化。调研发现,当下多数高校没有成立统一的招投标管理部门,许多高校的招标采购分别由基建部门、资产管理部门以及后勤部门等分块采购,招标主体多元,招标制度各家自成体系。“多头采购、分散管理”问题突出。

招标制度有缝隙。由于高校统一的招投标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特别是没有将廉政风险防控因素嵌入业务管理制度的规范条款,导致采购招标制度存在缝隙和漏洞,招标采购各个环节中存在一定廉政风险。

既得利益者自保。健全完善的制度设计既有利于受众群体的公平、公正,使公共资金用在实处。高校采购招标的廉政条款缺位很大程度来自既得利益者的利益自保,规范详尽的“廉政条款”难免会给既得利益者造成“限权”和“断财”。

3 高校采购招标领域廉政制度建设的对策与思考

廉政制度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单靠某一个或某几个方面的制度约束难奏效,需要通盘考虑,从整体进行布局和设计,要在制度建设方面打一套“组合拳”。高校廉政制度的位阶表现为以下几个层次:第一位阶,校党委或校纪检监察部门出台的专门性廉政文件第二位阶,学校各职能部门或二级学院出台的专门性廉政文件第三位阶,学校职能部门各类具体业务管理制度的廉政条款。

3.1 完善高校采购招标“廉政文件”的法理思考

高校采购招标廉政文件的制定必须符合高校管理体制实际,服务于学校教学、科研等主要工作;同时又要保证学校用于采购的财政资金合理运用,避免不必要的浪费,防止腐败。从法理角度看, 高校采购招标“廉政文件”的顶层设计需要考虑廉政制度框架,做到制度明目齐全。笔者认为:

第一,作为廉政制度第一位阶的规范性廉政文件由学校党委或者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制定出台,其适用范围是全校各工作单位、各职能部门以及全体教职员工,这类规范性廉政文件包括《××大学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办法》《××大学信息公开办法》《××大学道德诚信守则》,理所当然地适用于高校采购招标领域的各个环节。

第二,作为廉政制度第二位阶的规范性廉政文件出台与制定,首先要考虑的问题是统一学校招标管理体制问题,建议高校应成立统一的招标管理组织机构,由该部门起草制定《××大学招标管理办法》,按照校内行政程序,由学校统一签发,再由招标管理部门统一实施,通过制度明确招标主体的职责和权限、招标采购范围、招标采购方式、招标采购程序等内容,特别是要明晰采购招标的管理者、操作者、使用者之间的权限范围,建立三者之间的权力分离机制,同时学校监察部门要立足监察和纪律监督的角度,制定专门的《××大学招投标监督办法》,明确规定高校采购招标需要监督的具体环节,监督部门的职责权限、监督方式、监督内容以及监督之后的问责机制等。

3.2 高校采购招标领域“廉政条款”立法建议

在高校采购招投标领域,作为廉政制度第三位阶的廉政条款,应由学校统一成立的招标管理机构统一制定出台,具体廉政条款的拟定应考虑以下相关因素。

第一,根据当前高校对招标采购管理的现状,第二位阶的廉政文件《××大学招标管理办法》下辖制度应包括《××基建工程采购招标实施细则》《××物资采购招标实施细则》《××仪器设备采购招标实施细则》,这些文件应由高校各职能部门负责制订,细化各管理口径的采购招标行为,完善各个环节的廉政条款。

第二,必须直接将高校采购招标中廉政风险的防控因素直接嵌入具体业务管理条款当中,例如:招投标重点流程中的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等;也可以制定专门性的制度,例如:制定招投标专家管理制度,招标评标专门办法等,对于经常委托招标机构的,还应该制定招标机构委托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第三,细化并完善制度的具体条款,特别是要将廉政风险防控的分权、限权、放权、减权等方面的廉政因素写进具体条款,从业务管理制度设计本身健全内控机制,综合考虑权力运行的效率。

参考文献

[1] 王宏军.科学推进北京高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J].北京教育,2012(2):4-6.

[2] 周燕.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进高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J].北京教育,2011(10):18-20.

高校采购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摘 要:目前,高等院校的教学仪器设备、基建工程和各类物资采购正逐步纳入政府采购的范围,但由于政府采购在我国实施的时间不长,经验不够丰富,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从政府采购的国内外现状入手,分析了高校实施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的措施。

关键词:政府采购 问题 对策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和为公众提供社会公共成品或公共服务的需要,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使用财政性资金从国内、国际市场上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用等方式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政府采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有序竞争的原则,其主要目的是变“暗箱操作”为阳光下的交易,增加透明度,最大限度地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在我国,政府采购是财政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中心环节,高校作为政府采购的一个组成部分,实行政府采购很有必要。

1.我国政府采购的现状

我国政府采购试点工作始于1996年。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的政府采购工作起步较晚。近年来,政府采购工作在我国已经全面展开,取得了明显效果。政府采购范围迅速扩大,基本上覆盖了县(市)一级,中央单位的政府采购实现了与地方同步增长的目标。据统计,我国实行公开竞争采购方式的采购规模1998年约为31亿元,1999年扩大到约130亿元,2000年达到328亿元,2001年扩大到653亿元,2002年则达到1009.6亿元,突破了1000亿元的目标。2002年全国政府采购预算1135.4亿元,实际采购金额1009.6亿元,节约资金125.8亿元,资金节约率为11.1%.[1]政府采购制度框架初步形成。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相继出台了《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规。各省、市、自治区也陆续制定了一些政府采购的规章制度,如湖南省就制定了11个招标投标法规方面的政策性文件,为开展政府采购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颁布实,使政府采购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政府采购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日益增强,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认同,在强化财政支出管理、有效防治腐败、发挥政策性功能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

2.高校实施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

由于高校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从理论上讲, 高校的所有采购计划必须全部纳入政府采购的预算范围。从实际情况看,目前,高等院校的教学仪器设备、基建工程和各类物资采购正逐步纳入政府采购的范围,但由于政府采购制度在我国实施的时间不长,经验不够丰富,加上相关法规制度出台时间不长,还有一个摸索的过程,因此,高校政府采购工作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政府采购周期长,不能及时满足学校对所需商品和服务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招标工作一般要经过以下程序:招标方式的送审与报批、招标文件送审、招标文件报批、在国家指定的媒体上招标公告和发售招标文件、投标、开标及评标、评标报告送审及备案、在国家指定的媒体上评标结果公示、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与业主签订合同。政府采购要按规定程序进行运作,采购周期一般长达3个月。随着高校的扩招,对教学仪器设备和工程物资的需求与日俱增,对基建项目的完工时间要求快,出现政府采购周期长与高校对所需商品和服务时间要求紧的矛盾,由此导致有的高校对政府采购积极性不高。对政府方面而言,为了全面、准确掌握各高校所需物资设备采购数量的信息后再进行采购,政府采购活动的时间不得不往后推,造成学校急需的物品不能及时采购和供应。

二是政府采购的规模小、范围窄,无法满足学科建设的需要。2002年我国政府采购支出为1009.6亿元,只占到当年国家财政支出的4.6%和GDP的0.99%左右,[2]规模显然偏小。从财政部规定的政府采购目录上可以看出,政府采购共分三大类:货物类、工程类和服务类,每一大类下只有十至十一个小类,自然无法把学校所需的品种全部包括进去。从项目构成看,政府采购项目主要为各种货物类采购,其次为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货物采购集中在计算机、小汽车、复印机等大宗通用商品上,国产品牌占绝对优势,占采购总量的90%以上。事实上,许多政府机构在组织高校所需物品采购时,把重点放在使用量大面广、技术指标单一的教学仪器设备采购方面,而对大宗办公用品、大批量图书资料、基建工程所需物资、科技含量较高的计算机校园网以及高校后勤生活保障物资等方面的采购关注较少。高校高科技科学仪器设备技术指标复杂,有些性能指标精度要求高,渠道相对单一,而政府部门采购人员由于对某些专业技术指标缺乏了解,加上采购前没有与使用单位进行沟通,导致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忽视用户的实际要求,单纯依据上报的技术指标购买,导致采购到的仪器设备性能指标与学科建设实际需要的指标存在较大的差距。

三是政府采购的价格与学校的期望值存在一定的差距。政府采购因为是批量采购,采购成本低,价格相对而言要便宜,我校期望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达到采购成本最低的目标。实际上,由于没有选择好供应商,有时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某些商品,政府采购的价格比比学校自己采购的价格要高一些。致使政府采购的价格与我校的期望值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选择好供应商非常重要。因为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价格是最具有说服力的,学校对政府采购的价格满意,即从政府采购中真正得到了实惠,才能保证政府采购工作不断向纵深方向发展。

3.改进高校政府采购工作的对策

第一,完善法规制度。政府采购中的腐败问题严重影响了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了不良的影响,要解决政府采购过程中的腐败问题,只有通过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双管齐下的方式,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相继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近40个。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制定法规时没充分考虑是否与国际惯例接轨、相关问题制度不配套、对同一问题上下口径不一致等问题。所以,学校应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总结政府采购工作中的经验,制定相应的制度和实施办法,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同时,加大政府采购中腐败的惩处力度,只有这样,政府采购工作才能做到有法可依,腐败问题才能得到较好的解决。

第二,采取灵活多样的采购方式。实施政府采购,应调动政府和学校两方面的积极性。学校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应同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对大中型基建工程、大批量教学仪器设备以及大宗物资采购,要编制采购明细表,注明时间、生产厂家、商品品牌、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标准以及经费来源等内容。这样便于财政部门将学校政府采购商品所需财政预算直接划拨到政府采购机构,由采购机构直接与产品供应商结算,从而加强预算约束。同时,学校要与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多沟通,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采用不同的采购方式。对采购数量大、时间要求不高,且通用性强,技术指标简单的教学仪器设备,如办公用品、计算机、空调等,由政府采购完成,以便充分发挥政府批量采购的优势,节约资金;对教学、科研急需,且价值较高的教学仪器设备,可采取招标采购的方式由政府主管部门和学校共同完成,以便节省时间;对数量较小,来源单一的教学仪器设备可由学校自主采购,以缩短供应链,减少采购费用。这样才能解决好政府采购周期长与学校对所需商品和服务使用时间要求紧的矛盾,以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及科研工作能顺利进行。

第三,建立健全教学仪器设备管理机构,落实责任制。对高校而言,教学仪器设备是保证完成教学、科研的物质前提,其采购的好坏,关系到教学和科研能否正常运转。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规定,教学仪器设备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管用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高校教学仪器设备管理机构,落实责任制。学校要在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使用、维护直至报废的全过程中,加强计划管理、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使仪器设备在整个寿命周期中充分发挥效益。教学仪器设备的采购可实行以招投标为主要形式的政府采购运作机制。此外,要好做教学仪器设备采购的前期论证工作,强化物资设备管理工作责任制,把好评标关。

第四,加强监督检查。要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首先必须由专门机构负责,即学校的物资设备管理处,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制订学校政府采购实施方案及操作程序,然后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行事,避免人为干预。根据《政府采购运行规程暂行规定》,政府采购程序为: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汇编政府采购计划,确定并执行采购方式,订立及履行采购合同,验收,结算。如采用招标方式,应通过网络等媒介招标公告、出售标书文件、初审投标商投标资格、召开公开开标大会、组织专家评委进行商务评估、价格评估、技术评估和综合评估,评标委员会将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能够满意地履行合同义务的、价格评估最低且综合评估最高的投标商。

财务部门、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财务部门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政府采购活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政府采购是否严格按批准的计划进行,有无超计划或无计划采购行为;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有关政府采购文件是否按规定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情况和采购资金拨付是否符合规定产。监察部门应当参与数额巨大或重大采购项目活动的监督。

随着高校规模的不断扩大,高校投资力度也将不断加大,在高校实行政府采购将越来越重要。通过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高校物资采购工作的效率,相信高校的政府采购能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

参考文献:

[1]鞠颂东,徐杰.采购管理[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15-21.

[2]姚国章,彭金智.电子化采购的优势与策略[J].江苏商论,2003,(9):8-11.

高校采购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关键词:政府采购;经济交易;采购成本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了开展日常和为公众提供社会公共成品或公共服务的需要,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使用财政性资金从国内、国际市场上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用等方式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政府采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有序竞争的原则,其主要目的是变“暗箱操作”为阳光下的交易,增加透明度,最大限度地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在我国,政府采购是财政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中心环节,高校作为政府采购的一个组成部分,实行政府采购很有必要。

一、我国政府采购的现状

我国政府采购试点工作始于1996年。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的政府采购工作起步较晚。近年来,政府采购工作在我国已经全面展开,取得了明显效果。政府采购范围迅速扩大,基本上覆盖了县(市)一级,中央单位的政府采购实现了与地方同步增长的目标。据统计,我国实行公开竞争采购方式的采购规模1998年约为31亿元,1999年扩大到约130亿元,2000年达到328亿元,2001年扩大到653亿元,2002年则达到1009.6亿元,突破了1000亿元的目标。2002年全国政府采购预算1135.4亿元,实际采购金额1009.6亿元,节约资金125.8亿元,资金节约率为11.1%.[1]政府采购制度框架初步形成。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相继出台了《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规。各省、市、自治区也陆续制定了一些政府采购的规章制度,如湖南省就制定了11个招标投标法规方面的政策性文件,为开展政府采购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颁布实,使政府采购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政府采购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日益增强,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认同,在强化财政支出管理、有效防治腐败、发挥政策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高校实施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

由于高校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从理论上讲,高校的所有采购计划必须全部纳入政府采购的预算范围。从实际情况看,目前,高等院校的教学仪器设备、基建工程和各类物资采购正逐步纳入政府采购的范围,但由于政府采购制度在我国实施的时间不长,经验不够丰富,加上相关法规制度出台时间不长,还有一个摸索的过程,因此,高校政府采购工作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政府采购周期长,不能及时满足学校对所需商品和服务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招标工作一般要经过以下程序:招标方式的送审与报批、招标文件送审、招标文件报批、在国家指定的媒体上招标公告和发售招标文件、投标、开标及评标、评标报告送审及备案、在国家指定的媒体上评标结果公示、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与业主签订合同。政府采购要按规定程序进行运作,采购周期一般长达3个月。随着高校的扩招,对教学仪器设备和工程物资的需求与日俱增,对基建项目的完工时间要求快,出现政府采购周期长与高校对所需商品和服务时间要求紧的矛盾,由此导致有的高校对政府采购积极性不高。对政府方面而言,为了全面、准确掌握各高校所需物资设备采购数量的信息后再进行采购,政府采购活动的时间不得不往后推,造成学校急需的物品不能及时采购和供应。

二是政府采购的规模小、范围窄,无法满足学科建设的需要。2002年我国政府采购支出为1009.6亿元,只占到当年国家财政支出的4.6%和GDP的0.99%左右,[2]规模显然偏小。从财政部规定的政府采购目录上可以看出,政府采购共分三大类:货物类、工程类和服务类,每一大类下只有十至十一个小类,自然无法把学校所需的品种全部包括进去。从项目构成看,政府采购项目主要为各种货物类采购,其次为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货物采购集中在计算机、小汽车、复印机等大宗通用商品上,国产品牌占绝对优势,占采购总量的90%以上。事实上,许多政府机构在组织高校所需物品采购时,把重点放在使用量大面广、技术指标单一的教学仪器设备采购方面,而对大宗办公用品、大批量图书资料、基建工程所需物资、科技含量较高的计算机校园网以及高校后勤生活保障物资等方面的采购关注较少。高校高科技科学仪器设备技术指标复杂,有些性能指标精度要求高,渠道相对单一,而政府部门采购人员由于对某些专业技术指标缺乏了解,加上采购前没有与使用单位进行沟通,导致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忽视用户的实际要求,单纯依据上报的技术指标购买,导致采购到的仪器设备性能指标与学科建设实际需要的指标存在较大的差距。

三是政府采购的价格与学校的期望值存在一定的差距。政府采购因为是批量采购,采购成本低,价格相对而言要便宜,我校期望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达到采购成本最低的目标。实际上,由于没有选择好供应商,有时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某些商品,政府采购的价格比比学校自己采购的价格要高一些。致使政府采购的价格与我校的期望值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选择好供应商非常重要。因为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价格是最具有说服力的,学校对政府采购的价格满意,即从政府采购中真正得到了实惠,才能保证政府采购工作不断向纵深方向发展。

三、改进高校政府采购工作的对策

第一,完善法规制度。政府采购中的腐败问题严重影响了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了不良的影响,要解决政府采购过程中的腐败问题,只有通过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双管齐下的方式,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相继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近40个。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制定法规时没充分考虑是否与国际惯例接轨、相关问题制度不配套、对同一问题上下口径不一致等问题。所以,学校应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总结政府采购工作中的经验,制定相应的制度和实施办法,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同时,加大政府采购中腐败的惩处力度,只有这样,政府采购工作才能做到有法可依,腐败问题才能得到较好的解决。

第二,采取灵活多样的采购方式。实施政府采购,应调动政府和学校两方面的积极性。学校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应同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对大中型基建工程、大批量教学仪器设备以及大宗物资采购,要编制采购明细表,注明时间、生产厂家、商品品牌、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标准以及经费来源等内容。这样便于财政部门将学校政府采购商品所需财政预算直接划拨到政府采购机构,由采购机构直接与产品供应商结算,从而加强预算约束。同时,学校要与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多沟通,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采用不同的采购方式。对采购数量大、时间要求不高,且通用性强,技术指标简单的教学仪器设备,如办公用品、计算机、空调等,由政府采购完成,以便充分发挥政府批量采购的优势,节约资金;对教学、科研急需,且价值较高的教学仪器设备,可采取招标采购的方式由政府主管部门和学校共同完成,以便节省时间;对数量较小,来源单一的教学仪器设备可由学校自主采购,以缩短供应链,减少采购费用。这样才能解决好政府采购周期长与学校对所需商品和服务使用时间要求紧的矛盾,以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及科研工作能顺利进行。

第三,建立健全教学仪器设备管理机构,落实责任制。对高校而言,教学仪器设备是保证完成教学、科研的物质前提,其采购的好坏,关系到教学和科研能否正常运转。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规定,教学仪器设备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管用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高校教学仪器设备管理机构,落实责任制。学校要在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使用、维护直至报废的全过程中,加强计划管理、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使仪器设备在整个寿命周期中充分发挥效益。教学仪器设备的采购可实行以招投标为主要形式的政府采购运作机制。此外,要好做教学仪器设备采购的前期论证工作,强化物资设备管理工作责任制,把好评标关。

第四,加强监督检查。要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首先必须由专门机构负责,即学校的物资设备管理处,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制订学校政府采购实施方案及操作程序,然后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行事,避免人为干预。根据《政府采购运行规程暂行规定》,政府采购程序为: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汇编政府采购计划,确定并执行采购方式,订立及履行采购合同,验收,结算。如采用招标方式,应通过网络等媒介招标公告、出售标书文件、初审投标商投标资格、召开公开开标大会、组织专家评委进行商务评估、价格评估、技术评估和综合评估,评标委员会将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能够满意地履行合同义务的、价格评估最低且综合评估最高的投标商。

财务部门、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财务部门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政府采购活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政府采购是否严格按批准的计划进行,有无超计划或无计划采购行为;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有关政府采购文件是否按规定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情况和采购资金拨付是否符合规定产。监察部门应当参与数额巨大或重大采购项目活动的监督。

随着高校规模的不断扩大,高校投资力度也将不断加大,在高校实行政府采购将越来越重要。通过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高校物资采购工作的效率,相信高校的政府采购能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

参考文献:

高校采购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关键词 高校后勤 服务质量 监督评价 体系

中图分类号:G46 文献标识码:A

服务质量是高校后勤工作的生命线,加强服务质量监督评价是提升高校后勤工作水平的重要环节。本文结合我校的工作实践,对构建高校后勤服务质量监督评价体系提出思考。

1 构建我校后勤服务质量监督评价体系的实践与成效

自2006年以来,我校围绕“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服务安全、降低服务成本、构建和谐后勤”的目标,针对构建后勤服务质量监督评价体系,在组织、制度、措施、方法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和探索。

1.1 组织建设

多年来,学校领导对后勤服务质量特别是伙食服务质量非常重视。学校专门成立了由主管副校长任组长的食堂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食堂建设和管理的指导、监督工作。后勤管理处专门成立由一名正科级干部任组长的后勤服务质量监督组。邀请学校工会代表、各学院办公室主任、学生代表作为后勤服务质量特邀监督员。饮食服务中心成立卫生监督小组。在北院校区还成立了由学生组成的饭堂服务质量监督小组。上述自上而下的组织机构,为加强我校后勤服务质量监督评价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1.2 制度建设

在总结服务质量监督工作的基础上,后勤管理处出台《后勤服务质量监督实施办法》,各部门根据部门工作特点和实际,建立内部监督检查制度。如饮食服务中心建立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制度,学生社区管理中心建立违章用电检查制度,绿化保洁中心建立校园环境卫生巡查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我校后勤服务监督评价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1.3 落实措施

后勤管理处多次召开服务质量监督工作会议,对各部门服务质量监督工作明确要求。通过听取学校部处、学院领导对后勤服务的意见和要求,召开特邀监督员会议,设立师生意见簿、信箱等各种渠道了解广大师生对后勤服务质量的要求,反馈并要求有关部门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明确后勤服务质量监督组工作职责。监督组代表后勤管理处行使监督检查权力,督促各部门提高后勤服务质量。公布监督电话和电子信箱,监督、检查各科室、各部门落实服务质量承诺,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建立投诉登记制度,及时向各科室、部门负责人反馈投诉、检查情况。

1.4 依据办法

明确服务质量监督评价的依据。我校后勤服务质量监督评价依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国家及部委颁布的法律法规,学校层面制定的《校园环境卫生及绿化管理规定(试行)》、《学生社区住宿管理规定》、《建设工程管理暂行规定》、《水电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后勤部门层面制定的《后勤服务质量监督实施办法》、《后勤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开展服务质量监督评价工作。

采取灵活机动的办法监督评价办法。监督组每月采取不提前通知、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到各校区检查,以便在常规工作中发现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检查食堂食品卫生、物资采购管理、学生社区安全管理、校园环境卫生、工程维修情况。监督组将每次检查登记表提交处领导,处领导根据登记情况对有关部门提出整改要求,各部门对照检查登记表载明的事项及时整改。

1.5 实践效果

由于我校后勤服务质量监督评价工作做到检查有记录、有批示、有反馈、有落实,而且对服务质量做得好的部门提出表扬意见,对服务质量做得差或不满意的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各部门非常重视服务质量工作,加强内部监督检查措施,服务意识、服务质量、服务能力有明显的改进。特别是在学校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工作中,各部门严格按照学校要求,按照服务工作规范,敢抓敢管,认真细致,着力增强服务意识和提高服务技能,后勤工作受到专家和学校“三风”督察组的好评。多年来,由于服务质量监督评价体系能够发挥有效作用,我校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师生满意度不断提高。

2 构建高校后勤服务质量监督评价体系的思考

高校后勤服务质量监督评价体系是指在高校这个特定的范畴内,针对高校后勤企业在一定时间、范围内提供的各类服务,以高校后勤管理部门为主的各类机构(包括政府执法部门)对其实施监督、控制的各类元素(含制度、方法、机构等)的总和。我们必须看到,服务质量监督评价工作作为高校后勤工作的监控环节,不可回避,还应加强和深化。本文从认识、原则、制度、机制等方面对构建高校后勤服务质量监督评价体系提出以下思考。

2.1 提高对构建高校后勤服务质量监督评价体系的认识

高校后勤服务的对象主要是大学生,而且与大学生的学习、生活息息相关、紧密联系。无论是社会化的高校后勤服务,还是高校自身提供的后勤服务,对其从体系的角度完善和加强质量监督评价,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服务,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高校后勤服务质量监督评价体系,作为一种先进的管理手段,是对高校后勤日常管理、服务、经营等方面工作的综合考核与科学评价,是高校后勤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是实现高校后勤工作“三服务两育人”宗旨的必然要求,是促进高校后勤服务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2.2 明确高校后勤服务质量监督评价原则

评价原则要根据高校自身的实际,特别是要充分考虑高校后勤工作的特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明确以下几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