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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减值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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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减值原因

固定资产减值原因范文第1篇

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累计折旧的涵义

1、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涵义

《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六条规定:“企业应当在期末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这里的账面价值是指固定资产原值扣减已提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的净额;这里的可收回金额是指固定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从固定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第四十二条规定;“在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净值的减项反映。”

从上述规定中可以看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反映的是固定资产净值的减值情况,它是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与账面价值不同)与企业期末合理预计的固定资产可收回净值(可收回金额或减值后的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该科目的运用使得期末固定资产按照可收回净值计入资产总额,这样能更好地反映固定资产(这项资源)预期能给企业带来的真实经济利益,防止固定资产价值的虚增。这也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的要求。

2、累计折旧的涵义

我们知道,累计折旧是用来反映固定资产价值转移情况的科目。由于导致固定资产价值转移的原因包括有报损耗和无形损耗,所以在预计折旧年限、净残值和选择折旧方法时既要考虑有形损耗,也要考虑无形损耗。其中,有形损耗主要是物质磨损、时间侵蚀以及外部事故、破坏等原因造成的结果;无形损耗则是由于技术进步造成固定资产相对使用效能下降,从经济角度考虑提前予以报废。期末累计折旧科目反映的是企业估计的固定资产已转移价值的金额。将累计折旧作为固定资产原值的备抵项,可以反映出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累计折旧的关系

1、两者的联系

①两者都核算固定资产价值的降低。无论是固定资产净值的减损,还是固定资产价值的转移,都意昧着固定资产价值降低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累计拆旧作为固定资产的减项,共同反映这一价值的降低,使得最终的固定资产净值等于可收回金额。

②两者计提的原因有相同之处。从两者的涵义可以看出,技术进步和遭受破坏使得固定资产价值降低是两者计提准备或多计提折旧的共同原因。

③两者之间相互关联。从前面的讨论中可知,由固定资产原值扣减企业估计的累计折旧可以得到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再通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可以将账面净值调整为可收回净值。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累计折旧的补充科目,它将累计拆旧中估计有偏差的地方进行矫正,使得减值后的固定资产净值能体现可收回金额。另一方面,在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固定资产的折旧要以减值后的固定资产净值(不再是固定资产原值)为基础进行调整,也就是说,未来累计折旧的计提要考虑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影响。

2、两者的区别

除了两者的涵义不同外,它们的主要区别是:

①两者所针对的对象不同。累计折旧作为备抵项目是针对固定资产原值而言的,固定资产原值扣减累计折旧反映的是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则是针对固定资产净值而言的,因为当固定资产原值发生减值时,如果企业已事先考虑到而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可收回净值不一定会低于账面净值,那么此时就不会计提减值准备。所以,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虽然是通过期末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得出的,但是它不是固定资产原值的减项,而是固定资产净值的减项。两者在这一点上的区别也可从报表列示的情况看出。

②两者处理问题的及时性不同。《企业会计制度》指出,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等,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当按照原确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的程序,经批准后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可见,折旧政策的变更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它不能及时地调整可收回净值与账面净值的差额。相反,当折旧估计发生偏差,固定资产价值发生减损时,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可以在期末及时地予以调整,以确保期末固定资产价值信息的真实性。虽然这种价值减损也可以在未来采用变更折旧估计或政策而多提折旧的方法体现,但从确保当期的信息质量来看,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比累计折旧更加及时、灵活。这也反映出《企业会计制度》在确保信息真实性的同时,也兼顾了相关性。

③两者发生的频率和规律性不同。折旧是固定资产取得成本的一种系统分配过程,它与当期的收益相配比,一般折旧是按月计提,所以折旧计提是经常发生的,计提的金额是有规律的。而固定资产减值则不同,减值损失是一项非经营性支出,固定资产减值产生的原因(市价持续下跌、技术陈旧、损坏等)也不是经常发生的,今年发生了固定资产减值并不意味着明年还会发生;即使明年仍发生了,计提金额也是无法事先确定的。所以,累计拆旧计提的借方科目一般是经常发生的“制造费用”、“产品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对应科目是“营业外支出”。

④两者所站的时点不同。如上所述,折旧的计提是一个系统的过程。在取得固定资产后,企业就要预计折旧年限、净残值和选择合理的折旧方法,这是在购置时点的一种估计,所以累计折旧金额是主观性较强的估计值。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每期期末根据账面净值与预计的可收回净值之差来确定金额,所以它是站在购置后某期期末的一种估计,它相对比较客观。

⑤两者有部分核算内容相互独立。除了技术进步和遭受破坏使得固定资产价值降低外,累计折旧科目更关注固定资产由于正常使用而发生的价值转移(物质损耗),这部分内容是累计折旧所独有的,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还核算长期闲置固定资产的减值,这是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所独有的内容。

三、对实务的指导

由于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累计折旧都是固定资产的减项,都核算固定资产价值的降低,而且核算的原因有重叠,所以在实务中容易混淆两者的核算范围。再加上《企业会计制度》尚未对诸如“提取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的折旧如何计提”等问题予以明确规定,还会给实务的操作带来不便。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累计折旧在实务中的核算给以较为清晰的界定:

1、对固定资产正常使用造成的价值转移,应用累计折旧科目反映;对长期闲置固定资产的价值减损,应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反映。

2、对于其他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或遭受破坏等原因造成固定资产预计可收回净值低于账面价值时,企业应先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及时地反映这部分减值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以确保期末资产信息的真实性。

3、提取减值准备后的折旧计提应以减值后的固定资产净值为基础进行调整。

4、在确认了减值损失之后,企业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变更折旧估计或政策而多提折旧的方法来确认这一项固定资产价值降低,相应地期末再根据账面价值低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冲回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即用累计折旧科目取代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固定资产减值原因范文第2篇

在获取资产后,其账面价值应等同于投资者预期可收回价值,伴随经营活动的开展,社会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将对今后现金流量产生极大的影响。致使资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价值之间差异增大,由理论角度分析,如资产为预期未来经济利益,此时,企业账面成本在其以上?r,此资产将出现减值问题。也就是说,资产减值是指资产为企业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的现值将在账面价值金额以下。作为企业一种未来经济资源,造成资产减值的主要原因为资产未来获利能力的降低。

按照会计信息相关性、可靠性需求,如资产出现减值问题,财务会计能够将其资产减值准确反映出来。财务会计必须确认、计量、记录及披露资产减值具体情况,这就是我们所说的资产减值会计。资产减值会计中的成本计量将由价值计量替代,把资产账面金额超过实际价值部分确认为减值损失或费用。其目的是利用客观存在资产价值减少的反映,将企业生产的现时价值情况全面、公正的反映出来,并将潜在风险揭示出来,把有关信息提供给会计人员,确保其决策的正确性,资产负债表特定资产为其核算对象,其实质是按照减值后的现行价值重新计量减值资产。

二、案例分析

自我国会计规范允许企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以后,资产减值会计研究也逐步深入。为更好地分析企业固定资产减值的会计问题,本文以某企业为例,其2011年度报告中以会计报表附注的形式说明其计提了419982860.40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通过追溯调整法将该固定资产减值想以前会计年度计入,具体如表1所示。

在此公司财务报告内根据资产使用情况、新旧程度及现状进行固定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评估固定资产价值。但因多种因素,如固定资产市场价格降低、技术水平下降等,与账面价值相比,部分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出一些,而实际应用中,并没有进一步说明该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等问题。为此,可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进行2010年以前年度固定资产减值的分析、计算,则2010年末该企业固定资产减值有关财务比率如下:

由以上数据得出,该企业计提了固定资产金额15%的减值准备,71.39为其对2010年利润的影响比率。除此之外,2.60%为该资产规模缩小率,由此可见,其对2010年财务状况等将造成极大的影响。企业2010年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增多了46956.75元,3654818.76元为减少值,其中3607862.01元为净减少值。结转报废、固定资产清理时的转出金额为2010年固定资产减值减少内容,本期并没有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进行恢复。2012年企业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持续降低,2013年相同,通过表2可以计算2011年―2013年固定资产减值有关比率。

分析、对比表2和企业追溯调整后的2010年及其以后年度固定资产减值有关数据,可得出,利用追溯调整法在2011年底企业把其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向2010年及其以前会计年度全部转入,这对当期财务报告影响不大。由2011年开始,每年企业都会转回部分固定资产减值,这有利于2011年及其以后年度会计利润。综上所述,企业在全面执行固定资产减值会计规范时,可进行2阶段划分:(1)初次执行阶段,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且通过追溯调整法向以前会计期间转移影响,这样就可以降低对当年业绩的影响;(2)后续阶段,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可选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每年少量回转的方式进行资产恢复及利润调节,具体如下式所示。

三、企业固定资产减值的措施

(一)建立、健全信息市场和价格市场

根据会计准则、制度等规定,企业资产减值可通过内外部信息来源进行准确估算。也就是说在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时,必须健全、发展信息价格市场与资产评估体系。在确定及公开企业资产公允价值、市价时信息价格市场能够起到公正、合理的作用,通过现代信息技术能够将相关资产价格、信息资料定期公布出来,企业也能够获取相关资产价格的所有信息资料,为计提企业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提供依据,进而提升固定资产减值会计可操作性,及固定资产减值信息的准确性。

(二)完善准则 加强监管

第一,发展及完善固定资产减值会计有关准则。在不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今天,我国会计制度变革较大,并进一步改进了资产减值相关内容。自新会计制度实行后,扩大了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增加了多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如委托贷款、固定资产等。

第二,加强披露的监管。国家财务部门必须重视披露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监管力度,对信息披露质量进一步提高。按照现行会计制度,要求披露内容体现于固定资产减值明细表内,如各项资产的期初余额、本期减值增加额等。特殊披露包含资产组合的基本情况、计算销售净价的基础等。此外,需同一时间编制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资产负债等,可使报表使用者对企业资产总额、减值情况等进行实时了解,且对计算、分析财务指标影响较小。与此同时,将“资产减值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添加到利润表内营业利润里,进而将固定资产减值影响当期利润的实际情况充分反映出来。为此,必须强化披露监管力度,对信息披露格式、内容进一步完善。

(三)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在确认、计量固定资产减值会计时,对会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其不仅要具备会计专业知识,还应具备准确的判断能力、丰富的从业经验等。目前,大多数企业会计人员并没有从“算账型”完全转变为“管理型”,致使少数会计人员在面对固定资产减值相关问题时,无法及时、准确地进行处理。在企业固定资产减值会计制度实行过程中,必须重视提高会计人员综合素质,特别是会计职业判断能力方面。作为会计人员综合素质的反映途径,会计职业判断能力要求从业者必须准确了解、掌握会计理论、方法等相关内容,且熟悉企业客观经济环境、经营目标。除此之外,还需对会计人员的继续再教育制度加以完善,针对业务培训等方面加大指导力度,全面提升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

固定资产减值原因范文第3篇

论文提要摘要:本文阐述固定资产减值的内涵及背景,对固定资产减值的会计核算新问题进行分析,得出结论摘要:企业合理规避固定资产减值的会计核算新问题是完善我国固定资产减值会计的关键。

固定资产是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是企业重要的生产力要素之一,是企业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是企业产生效益的源泉,固定资产的结构、状况、管理水平等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竞争力,关系到企业的发展。由于企业经营环境的变化和科学技术的进步,或者企业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往往导致固定资产创造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大大下降,使得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即发生固定资产减值。假如对于已经发生的固定资产减值不加以确认,必将导致固定资产价值的虚夸,粉饰企业经营业绩,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一、固定资产减值的内涵

固定资产减值是指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是指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其中,处置费用包括和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二、减值的迹象和测试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判定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主要从外部信息来源和内部信息来源两个方面来判定摘要:

(一)外部信息来源

1、资产市价在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等。

(二)内部信息来源

1、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2、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3、企业内部报告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假如有确凿证据表明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三、固定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

固定资产发生减值后,企业应当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固定资产减值预备。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该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应在未来期间进行调整,减值后的总折旧额为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和预计净残值的差,企业将该折旧额在固定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内按选用的折旧方法继续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通常属于永久性减值,在以后的会计期间,该减值预备就不得转回。

四、固定资产减值后涉及的纳税调整

按照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前答应扣除的项目,必须遵循真实发生的据实扣除原则。企业按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当期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预备,这只表明该固定资产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已经下降,该部分减值损失按会计准则规定计入当期损益。但是,税法规定认为,该项固定资产并未实际发生损失,会计上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预备并不足以作为认定为实际损失的依据,只有在按照税法标准认定该固定资产实际发生损失时,其损失金额才能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会计上确认了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后,企业在进行所得税处理时,通常会涉及纳税调整。

(一)计提固定资产减值预备当期的纳税调整。首先,企业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在当期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上当期因计提固定资产减值预备而计入损益的金额,调整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以该应纳税所得额和适用的所得税率(假设不涉及其他纳税调整项目)计算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和应交所得税。其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预备后,当期末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将低于计税基础(假设会计和税收法规对该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均一致),由此产生可抵减暂时性差异,企业应确认由此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冲减所得税费用。

(二)计提固定资产减值预备以后各期的纳税调整

首先,计提固定资产减值预备的以后各期,会计上确认的每期折旧额低于税法折旧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在当期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减去会计因计提减值预备而少提的折旧额。

其次,根据当期期末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低于计税基础的差,计算出当期末可抵减暂时性差异,该差异和适用所得税税率之积为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应保留的余额,将本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应保留的余额和上期末已保留的余额进行比较,确定当期应转回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

最后,在固定资产使用的最后一年,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相等,可抵减暂时性差异为零,将该固定资产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全部转回。

五、固定资产减值对折旧的影响

固定资产计提减值预备后,企业应当重新复核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区别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

(一)假如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没有发生变更,企业仍应遵循原有的折旧方法,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考虑减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折旧额;如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发生了重大变更,企业应改变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并按照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处理。

(二)假如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没有发生变更,企业仍应遵循原有的预计使用寿命,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考虑减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假如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发生变化则企业应当相应改变固定资产的预计,并按照会计估计变更的要求处理。

(三)假如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没有发生变更,企业仍应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考虑减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假如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发生变更则企业应相应改变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并按会计估计变更的要求处理。企业已计提减值预备的固定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当按照固定资产恢复后的账面价值(不考虑减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因固定资产减值预备而调整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对此前已计提的累计折旧不作追溯调整。

六、完善固定资产减值预备的建议

(一)健全信息、价格市场机制,完善企业绩效考评。(1)健全信息、价格市场机制是实施固定资产减值会计的重要条件。应进一步健全和发展生产资料市场、旧货市场、房地产市场、技术市场和金融市场等,并统一提供公正、合理的各种资产信息和价格信息,使固定资产减值的确认和计量有较为客观的依据,同时也可增强其可操作性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2)要切断资产减值预备和企业考核评价指标之间的联系,从而弱化企业利用计提资产减值预备操纵盈余的动机,改进考核评价指标,应以营业利润为考核企业盈利能力和经营成果的主要指标。

(二)借鉴国际会计准则,提高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确定方式的操作性。我国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减值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较为原则化,而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则比较全面和具体。我们应该借鉴国际会计准则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完善固定资产减值会计规范,制定操作性较强的具体标准或者独立制定固定资产减值会计准则,以指导企业的会计实践。笔者认为,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确定应由企业根据自身所处的经济环境而定。具体而言摘要:(1)假如企业处于市场经济较发达地区,可鼓励企业建立财务预算或猜测制度,根据财务预算或猜测数据的反馈情况,看企业是否具备采用在用价值这一计量属性来确立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2)假如企业处于市场经济欠发达地区,本着成本效益原则,企业可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资产评估,将资产评估价作为确立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依据。(3)假如企业不实行减值会计,须在报表附注中披露不计提固定资产减值预备的原因。

(三)提高会计职业判定能力,转变对固定资产减值预备计提的熟悉。(1)就会计人员而言,无论企业选用哪种评价标准,都需要企业会计人员作出大量的职业判定。为此,必须加强企业会计人员在职培训,学习先进科学的会计理论和会计方法;同时,强化企业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2)就企业而言,主要是改善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促进企业会计职能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企业应利用自身财务人员及外部财务软件开发机构的力量,积极开发应用先进的财务管理软件,促进企业财务部门管理职能的强化,及时、准确地提供固定资产价值变动信息,从而适当地记录固定资产的价值变动。

(四)完善会计监督体系。既要加强对固定资产减值预备的审计,也要加强以独立审计为核心的外部监督,充分发挥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监督功能,才能确保固定资产减值会计的合理运用和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参考文献摘要:

[1黄东平.《固定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新疆财经》2008年第2期.

固定资产减值原因范文第4篇

固定资产减值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存在有形或无形损耗及其他原因,导致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当固定资产发生减值,并计提减值准备后,企业应当重新复核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区别情况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

(1)如果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大于其账面价值,则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以前期间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应当转回,但转回的金额不应超过原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当按照固定资产价值恢复后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3)因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而调整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对此前已计提的累计折旧不作调整。

转回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时,按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应计提的累计折旧与因计提减值准备而计提的累计折旧之间的差额,冲减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同时增加累计折旧;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与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计算的固定资产净值孰低者的差额,冲减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营业外支出。

[实例资料]

某公司为一生产型企业,(1)2002年12月31日,购置了一台需安装的设备,含税价为1500000元。预计该设备的使用寿命为8年,预计净残值为60000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2)2005年12月31日,该设备现时的销售净价为580000元,未来5年内持续使用以及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现金流量现值为620000元。(3)2007年12月31日,以前期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的各种因素发生变化,产生有利影响,目前市场上该设备的销售净价为600000元,持续使用以及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现金流量现值为630000元。

假设整个过程其他税费忽略,该设备在2005年12月31日之前没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该设备一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账务处理]

(1)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每年计提的折旧金额分别为180000[(1500000-60000)÷8]元,累计折旧金额为540000元。2003年12月31日、2004年12月31日、2005年12月31日折旧的账务处理均为:

借:制造费用180000

贷:累计折旧180000

(2)2005年12月31日,应计提的减值准备为340000[(960000-620000),此时账面净值为960000元,可收回金额620000元]元。账务处理为:

借:营业外支出———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40000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40000

(3)2006年、2007年,每年计提的折旧金额分别为112000[(620000-60000)÷5]元,2006年12月31日、2007年12月31日折旧的账务处理均为:

借:制造费用112000

贷:累计折旧112000

2007年12月31日,在没有转回已确认的固定资产减值损失情况下的固定资产净额为396000(620000-112000×2)元,可收回金额为630000元,应转回已确认的部分固定资产减值损失。此时,在不考虑计提减值因素情况下计算确定的固定资产净值为600000(1500000-180000×5)元,低于可收回金额630000元,因此,企业应按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应计提的累计折旧900000(180000×5)元与因计提减值准备而计提的累计折旧的差额136000(900000-540000-112000×2)元增加已计提的累计折旧,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396000元和可收回金额630000元与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计算确定的固定资产净值600000元的孰低者差额204000(600000-396000)元予以转回。账务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36000

贷:累计折旧136000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4000

贷:营业外支出——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4000

2008年12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2010年12月31日如果其他影响折旧因素未发生变化,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为180000[(600000-60000)÷3]元。账务处理为:

固定资产减值原因范文第5篇

关键词:固定资产 减值 准备

企业的固定资产可以长期参加生产经营而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但其价值将随着固定资产的使用而逐渐转移到生产的产品成本中,或构成了企业的费用。这部分在固定资产预期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的系统分摊称为固定资产的折旧。固定资产折旧计入生产成本的过程,即为随着固定资产价值的转移,以折旧的形式在产品销售收入中得到补偿,并转化为货币资金的过程。企业提取固定资产折旧是对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按期地、有系统地计入产品成本或相关费用,实现与收入的正确配比,固定资产的折旧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成本分配过程。固定资产减值是指,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金额。《企业会计制度》要求企业在期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发现固定资产发生诸如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或经济性贬值等有形或无形损耗时,应当计算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确定固定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提取相应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有关方法计算得出,各年的减值准备损失并不存在必然的系统关系。它更多的是从信息使用者角度出发,立足现在,面向未来,适时考虑无形损耗,夯实了期末资产的价值,同时也剔除了虚增的利润,降低了财务风险。计提减值准备是固定资产折旧的有益补充,它的实施也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财务政策更加稳健。

一、新旧准则中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差异

(一)旧制度中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所做的规定,仅仅是对一些原则性的内容进行的规定,企业运用资产减值政策时均根据自己的理解及需要实施。有些企业正式利用“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来‘熨平’业绩,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平滑利润,使得公司业绩能够保持稳定的增长。”资产减值准备的作用在实际操作中可见一斑。

(二)新准则中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和相关信息披露,使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发挥作用,在2006年财政部制定和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资产减值》规定“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的会计期间不得转回”,新准则一经财政部公布,立刻在市场中引起强烈反响。这就意味着以前大幅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司有可能在2006年将减值准备冲回,否则2007年1月1日以后这些“隐藏利润”将永远“隐藏”。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资产减值》与原《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减值相比,首先明确了进行减值的测试前提,即准则规定:会计期末企业是否必须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首先取决与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果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准则规定分外部迹象和内部迹象),则既不必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也不必确定减值损失。其次,可收回金额具有可操作性,即资产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此表述便于实际操作。另外原《企业会计制度》中的固定资产一般是按照单项资产为基础计提的,但在实务中,许多固定资产难以单独产生现金流量,因此我国的资产减值准则引入“资产组”、“总部资产”的概念,“资产组”即要求不能独立生产现金流量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其归属的资产组为基础进行减值测试,确认损失;“总部资产”是企业集团和事业部的资产,难以脱离其他资产和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所以要计算总部资产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然后与相应的资产账面价值相比较,据以判断是否需要确认减值损失。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实际运用中需要不断完善

目前,我国大部分企业没有建立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没有建立健全内部控制,针对旧会计制度中发现的问题,在2006年初财政部制定和颁布了新《企业会计准则―资产减值》并准备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正式实施。在新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规定“: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从2007年开始计提后不能冲回,只能在处置相关资产后,再进行会计处理。这主要是为了防止企业利用减值准备的计提和冲回来调节利润,但同时也反映了会计准则制定本身就是一种博弈。然而该规定并未能完全封死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主通道,资产减值准备仍是一把“双刃剑”。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发现问题,不断完善,以求达到最佳。即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会计报表更加真实可靠。

三、完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建议和对策

(一)健全信息、价格市场机制,完善企业绩效考评

1、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企业自身并不能合理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需要根据自身所掌握的固定资产使用状况,对所能获得的固定资产交易市场信息进行分析后做出是“企业评价”还是“市场评价”的选择。对固定资产减值的“企业评价”多利用来自企业内部信息,信息获取成本较低。由于企业管理层与信息使用者存在信息不对称,即使来自企业内部的固定资产减值信息较可靠也不易得到投资者的普遍认同。相比之下,如果对固定资产减值采用“市场评价”,企业将更多搜集有关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信息资料,并对市场数据进行分析,其成本较“企业评价”要大。因此,我国必须加快经济改革的步伐,迅速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使生产资料的市场信息体系的信号功能得以正常发挥。这是以“市场评价”取代“企业评价”的前提条件。

2、要切断资产减值准备与企业考核评价指标之间的联系,从而弱化企业利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操纵盈余的动机,改进考核评价指标,以营业利润作为考核企业盈利能力和经营成果的主要指标。这样不仅可以防止企业利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调控利润,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企业效绩考评体系,把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考核结合走来,改变以往只重视结果(如利润),而不重视考察形成结果的程序和过程的做法。

(二)提高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确定方式的操作性

准则制定者应重新考虑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式。笔者认为,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确定应由企业根据自身所处经济环境而定。具体而言:1.如企业处于市场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可鼓励企业建立财务预测制度,待制度逐步完善后,财务预算或预测数据的反馈情况,看企业是否具备采用在用价值这一计量属性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2.如企业处于市场经济较欠发达的地区,本着成本效益原则,企业可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资产评估,将资产评估作为确立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依据。3.如果企业不实行减值会计,须在报表附注中披露不计提固定资产减值的原因。

(三)提高从业会计的职业判断能力

1、就会计人员而言,无论企业选用哪种评价标准,都需要企业会计人员做出大量的职业判断。为此,必须强化企业会计人员在职培训,学习到先进科学的会计理论与会计方法,因为企业固定资产涉及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在建工程等各种不同类型。会计师只有具备复合的知识结构,才会得出高水平的职业判断结果。同时强化企业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企业会计人员不仅要精通业务,胜任工作,更重要的是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对需要反映的经济业务的判断和表达,应当基于客观的立场,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注册会计师应当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评价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是否合理、披露是否充分。一旦缺乏客观数据或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注册会计师就应当考虑其对审计报告的影响,决定是否在审计报告中予以揭示,以引起会计报表使用者充分注意,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2、从企业而言,主要是改善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促进企业会计职能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要做好这项工作,需要企业相关各方的共同努力。企业要注意利用自身财务人员及外部财务软件开发机构的力量,积极开发应用先进的财务管理软件,促进企业财务部门管理职能的强化,更及时准确地提供固定资产价值变动信息,从而更适当地记录固定资产的价值变动。

完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相关准则的制定,是企业良性、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保护市场经济有序发展的需要;是保护各方面利益相关者的需要。现代企业会计应加深对固定资产折旧与减值准备的认识,使固定资产折旧与减值准备相得益彰,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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