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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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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高校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关键词:高校 经济责任审计 准备

浙江省审计厅于2012年1月印发了《浙江省高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操作规程)。以文件的形式规范了高校党政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以下简称经济责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涉及高校管理的方方面面,笔者认为与高校财务管理直接相关的是:第十条第三款审查资源配置市场化情况,审查评价学校资产管理、基建项目管理、下属单位管理、执行政府采购过程中资源配置市场化原则执行情况等;第十条第四款:审查学校操作行为规范化情况,检查的是学校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规范性、内审监督制度的建立和有效性,重点关注了科研经费、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审查评价资金管理政策、收费政策、助学政策等执行情况。

为了充分反映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获得审计人员对高校工作的认可和肯定,高校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积极应对。

一、 夯实会计基础工作

经济责任审计体现到财务管理上,就是对财务基础工作的检阅和审视。现阶段,几乎所有高校都采用财务软件来进行会计核算,会计人员对财务软件产生了高度的依赖。会计信息处理后,缺乏专人对相关数据的跟踪管理和善后,忽视了财务基础工作的建设。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会字19号)对事业单位财务基础规范化建设作了详细的说明和规定,但许多高校都没有真正的去做,或者有许多方面没有认真的执行。比如,不同的会计人员对同一会计业务有不同的理解和处理结果,报销业务松紧尺度不一致;同一类型收入业务开具不同的收入票据,会计摘要表述的意思和会计业务反映的内容不一致,同一类型经济业务在不同的会计科目中核算,同一会计科目核算了多种不同内涵的经济业务,经济业务超出会计科目核算的范围,记帐凭证错误更正方法不统一,频繁调整账户,影响帐户发生额的统计,所附原始凭证不能完整反映记账凭证的内容;会计报表之间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不相容岗位没有分离等情况。

良好的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信息真实、完整的重要保障,会计基础工作的好坏直接能影响一个学校的财务管理水平。以往会计处理比较多的是按部就班沿袭旧法进行,前人怎么做,后人依样画葫芦,既脱离了实际,墨守成规,又不能与时俱进,从业务的实质内容出发进行正确的会计处理。因此,要抓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必须打破延袭过去的做法。高校财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根据工作规范来夯实会计基础工作。财务管理是建立在扎实的会计基础之上的,没有扎实的会计基础工作,就谈不上科学的财务管理,更经不起经济责任审计。

二、了解经济责任审计中财务管理方面的重点审计内容

了解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的问题和审计内容,有利于高校日常财务管理的规范,也有利于在应对经济责任审计时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根据《操作规程》,在高校财务管理方面,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一)制度建设

经济责任审计十分重视审查各种制度建设情况和制度体系的形成。因此高校要致力于建立科学、完整、系统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体系,除了国家的相关法规以外,高校要有:《单位部门预、决算编制和管理办法》、《财务核算管理制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资产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收费及票据管理办法》、《学生勤工俭学及助学金管理办法》、《基本建设管理办法》、《招投标管理办法》《内部控制制度》、《经济合同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涵盖财务核算和管理的规章制度。有了严密、科学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高校财务管理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寻,工作开展规范有效。

(二)资产管理

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的是:财务资产帐和实物资产帐是否相符;完工基建项目(房产)是否已入账或估价入账;出借、出租资产是如何管理的;科研经费及其他资金购置的资产有没有纳入学校资产进行管理;报废、报损资产有没有按规定报批;有没有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可能,有没有定期进行资产清查。

(三)基建项目管理

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的是:基建项目立项、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资金是否已经到位;是否变相存在转移、侵占、挪用基建资金的问题;有元人为拆标行为;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是否在规定范围内;高校内审有没有全程跟踪监督;是否及时进行工程竣工决算;以前年度基建管理是否发生过违规问题。

(四)下属单位管理

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的是,高校和下属单位是否有经济合同规范两者的关系;股权资产是否清晰;是否对下属单位的财务作指导和监督,有没有存在对下属单位放任不作为的现象。是否存在长期亏损的下属单位。

(五)政府采购

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的是,看学校有没有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操作审批流程,需要纳入政府采购的设备、维修工程、服务、物业管理等是否已纳入政府采购范围,零星采购有没有补报、调整政府采购预算。

(六)预、决算管理

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的是:1、预算编制环节:预算编制对象范围的完整性,内容的真实性和科学性,预算调整的合规性。2、收入预算执行环节:各项收入的入账及时性、完整性、合法合规性。3、支出预算执行环节:支出的及时性、真实性、效益性。4、决算编制环节:决算编制报表的完整性、报表和账册的一致性、内容的真实性。高校的预算编制一般是通过“二上二下”的预算模式,并通过同级财政部门审核通过的。完整性、真实性一般都没有问题,要注意的是预算调整的合规性,许多高校会因预算调整审批比较麻烦而不去审批。随意调整预算。收入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合规性,最要注意的是收入是否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收入有没有全部入账、有没有挂往来款。支出执行要注意的是否有无预算、超预算支出,是否有调剂使用项目经费的行为。项目经费是否专款专用,有没有虚列支出等。决算报表的编制一定要源自单位的账册,和账册反映的信息一致,内容一定要真实。

(七)科研经费管理

科研经费管理各高校普遍存在较多的问题,也是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审查项目,审计重点关注:以科研合同、协议为依据审计项目经费到账情况;学校配套情况、支出及结余情况。在支出情况审计中重点关注:无预算或超预算列支招待费、劳务费、咨询费;以科研协作的形式转移科研资金;编造虚假名单套取科研劳务费;跨年度或列支和科研项目无关的费用,设备采购没有通过政府采购等。

(八)专项经费管理

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的是:有否存在挤占、挪用、或虚列支出、转移资金的行为。专项资金结余的管理是否到位,以及专项资金绩效情况如何。

(九)收费及资金管理

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的是:收费项目是否按规定经审批部门审批,审批的收费标准和实际执行标准是否一致,涉及学生的培训收费等有否在物价部门备案,学生代管费是否及时结算、清退。联合办学的收入分配是否合理,票据使用是否规范,收入上缴是否足额及时。资金管理方面主要关注的是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内控制度是否健全。

(十)助学政策管理

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的是:是否有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机制和管理机构。困难学生信息库是否完整,助困资金是否足额计提,助困岗位是否按规定设足,助困资金是否被挤占、挪用、虚列支出。上级主管部门是否对此高度重视。

三、按经济责任审计标准进行自律、自查、自纠

高校在配合经济责任审计时,除了要做好会计基础工作、了解重点审计内容以外,还要做到自律、自查和自纠。自律,就是要管好自己,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做不该做的事,不能从学校自身利益出发,放弃或违背了政策制度的约束。没有自律,即便会计基础工作做得很好,也会在错误的方向上越走越远。自查:学校要加强内部审计机构建设,并利用内部审计机构开展自查工作,可以根据《操作规程》的具体要求,结合审计重点关注的问题,检查学校财务管理完成的程度、质量。并对学校的财务管理水平给予评价和建议。指出不足,监督改进。如自查力量不足,可以请社会力量(审计事务所)对高校的财务管理按国家审计的标准进行模拟审计,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无有效的解决和更正的方法,可和国家审计部门联系咨询,获得指导、帮助使之符加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一定要进行纠正,只有认真纠正,不再重犯,自查才有意义,才能更和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保持一致。

四、加强和经济责任审计组的沟通,获得理解和肯定

高校所做的配合经济责任审计的全部准备工作,只有得到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的认可,才是有效的。高校领导在任职期间经济活动和财务管理信息是经济责任审计组关注的重点。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因为出发点不同(高校财务人员是处理经济业务,审计组成员是对高校财务人员所处理的经济业务进行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评价),对事实的认定也会有差异。高校财务人员一定不要藏着掖着,和审计组成员捉迷藏,打太极拳。要把处理这个会计业务的依据、背景、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和来龙去脉一一同审计组成员详细解说、积极沟通,获得审计人员的理解,沟通才是处理分歧的最有效方法。

五、利用经济责任审计契机提高高校财务管理水平

经济责任审计,是依法审计,是严谨负责的审计,是为提高高校财务管理水平,指出不足的审计,提出的审计建议和结论,都有法规制度作依据。高校要充分把握经济责任审计这一契机,一方面用审计的锋芒为高校挑破存在的问题,去除病灶,积极进行整改;另一方面也可以用审计的外部监督解决高校财务人员平时积累的难点和疑问,提高财务管理和服务水平。

参考文献:

[1]浙江省审计厅《浙江省高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高校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创新是科研的本质,人力资本投入是保证科研的基石。我国严格限制具有财政性收入的高等学校科研人员的劳务收入,这与我国对人力资本认识不足紧密相关。人力资本补偿不足是高等学校科研腐败频发的诱因之一,科研人员无法从科研项目合理取酬导致高等学校科研人员流失。科研实践证明必须认可人力资本投入,激励与监督并重,同时落实配套措施,使科研人员充分发挥才智,促进我国高等学校科研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关键词

人力资本;高等科研;激励;监督

我国高等学校主要有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三项职能。科学研究对于高等学校教师职称评定、高等学校学术排名、高等学校获得国家政策支持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科学研究在高等学校重视程度日益提高。伴随着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快速发展,科学研究管理中的一些弊端凸显,外在表现为科研腐败。《法制晚报》记者梳理了2014年12起科研腐败案件,涉及15名直接责任人,最高涉案金额达二千多万,这些直接责任人都是在相关学科卓有建树的带头人。高等学校科研腐败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象牙塔”的纯洁性受到社会的质疑,个别科研腐败案例极大的损害了高等学校的整体形象。高等学校科研快速发展是必然的趋势,在发展过程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促进更为稳固、健康地发展。笔者认为,我国高校科研管理制度设计中人力资本补偿不足掣肘我国高等学校科研发展。

一、人力资本投入是科研发展的基石

(一)人力资本是经济增长的引擎人力资本是指存在于人体之中的具有经济价值的知识、技能和体力等质量因素之和。完整的人力资本理论是由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和贝克尔于20世纪60年代首次提出,其核心观点有两个:一是在经济增长过程中,人力资本作用要大于物质资本作用;二是人力资本的核心是提高人口质量,教育投资是人力投资的主要部分。在后工业时代和知识经济时代,人力资本比物质资本具有更大的增值空间,作为“活资本”的人力资本,具有创造性、创新性,能有效配置各种资源、调整企业发展战略,对GDP的贡献率更高。罗默(1990)将人力资本概念引入经济增长模型中。罗默认为一个企业甚至一个国家经济增长率的高低取决于研究与开发部门的投入,提高经济增长率就必须加大提高研究与开发部门资源投入以提高知识及利率,尤其是加强该部门人力资本的投入与培养。最后罗默认为只有人力资本才能促进经济增长。卢卡斯(1988)认为技术进步是教育部门进行人力资本投资以及在生产过程中人力资本溢出的结果,人力资本是经济增长的核心因素。在物质资本相对比较匮乏的年代,技术进步缓慢,物质资本制约着经济发展;近些年,技术发展迅猛,产品的技术含量日益提高,人力资本决定技术进步,人力资本在经济中的重要性逐步显现,最终卢卡斯得出人力资本的增长就是经济增长这一结论。

(二)人力资本存量影响经济发展人力资本存量影响着经济发展。人力资本存量是指经资本投资形成的,凝结于劳动者身上的知识、技能和健康等。在一个较为完善的劳动力市场中,人力资本存量可以用人力价格或人力成本来间接衡量,人力资本投资决定人力资本存量的大小,人力资本投资的效益表现为投入产出之比,人力资本投资不直接表现为实物价值的增加,而只是表现为人的健康、知识和技能存量的增加,当人力资本存量投入运行时,才能间接地产生实际效果。在传统经济中经济增长高度依赖物质资本,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对人力资本的认识不断深入,人力资本对经济的促进作用从理论上得到充分解释,实证上得到验证。1990年,美国年人均社会总财富大约为42.1万美元,其中59%(金额为24.8万美元)为人力资本的形式。其他几个西方发达国家如加拿大、德国、日本的人均人力资本分别为15.5万美元、31.5万美元、45.8万美元。我国在1978-1995年,劳动力数量增长对于经济增长的贡献略低于劳动力质量提高的贡献。但是到20世纪末,这种情况发生重大转变,人力资本继续保持较高增长率,而劳动力数量增长率显著下降,由1978-1995年的2.4%急剧下降到1.0%。我国目前劳动力供给增长率还将继续下降。相比之下,人力资本增长率虽有所下降,但是依旧保持较高的增长率,并且成为劳动力贡献于经济增长的主要方式。研究证明(王绍光、胡鞍钢2000;李春波2001;刘宗超吕永龙1999),具有外部的人力资本禀赋对经济增长率的影响,人力资本存量高的地区,在随后的增长中越是具有较高的速度。

(三)人力资本补偿的必要性投资的目的是为了给投资主体未来带来可预期的收益,人力资本投资也不例外。人力资本投入周期长、不确定性高、金额大。周期非常漫长———一个人从幼小接受教育到完成博士研究生教育(现在科研项目负责人一般都要求具有博士学位)需要22年时间;投入巨大———需要投入大量的物质、精力;不确定性非常高———不是所有人都能学完作为独立科研负责人应该具备的学识,无功而返者不在少数;“折旧率”高———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更新换代非常快,因此人力资本“折旧率”非常高。综合上述各种因素,作为理性经济人,必然要求合理的投资回报。同时由于人力资本对经济的贡献率要高于物质资本对经济的贡献率,因此,人力资本投资回报率应该比一般的物质资本投资回报率要高,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尊重知识、尊重人力。理论上来说,教师承担科研项目,是与项目委托方形成了委托———关系,是将自己的人力资本使用权让渡给了人力资本需求方,人力资本需求方应根据市场定价支付相应的价格给人力资本持有方,从而使教师的人力资本投资在科研项目中得到适度补偿。

(四)人力资本补偿的合理性人力资本补偿的合理性会影响教师承担科研项目的积极性。根据亚当斯的公平理论,人们关心绝对报酬和相对报酬在与历史所得和他人对比中,只有当其比例相当时,才认为是公平的。同时,根据弗詹姆理论,个人的积极性从其所追求目标的价值与其实现的可能性来考虑,期望和效价决定行为动机。当目标的价值越大,预计实现的概率越高,动机就越强烈,工作则越积极。如果期望和效价中有一项为零,则激励作用失效。弗詹姆的人的期望模式:个人努力个人成绩(绩效)组织奖励个人需要的满足。教师能否全身心的投入科研项目,与人力资本能否充分补偿高度相关。根据亚当斯的公平理论,作为劳动者,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会受到其他行业劳动收入状况的影响,如果其付出与取酬在全社会处于一个合理的状况,就会弱化教师流向其他行业的倾向。同时,根据弗詹姆的期望理论,教师开展科研活动的动力来源于个人成绩(科研成绩、学术声望等)和组织奖励(科研取酬、科研奖金等),因此,如果教师的人力资本投资在科研项目中不能得到合理补偿将会影响教师承担科研项目的积极性,从而影响科研绩效的高低。

二、我国高等学校科研项目人力资本补偿现状

(一)人力资本无法在既往的科研项目中充分补充我国高等学校科研①经费支出分为直接性费用和间接性费用。财政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15-05-06)中明确规定: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及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绩效支出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5%。劳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在校研究生、博士后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费用,以及临时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费用。绩效支出是指依托单位为了提高科研工作的绩效安排的相关支出。

(二)人力资本无法充分补偿的弊端在2002年6月颁布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2〕65号)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2〕64号)中指出,严格限制人员费用支出,劳务费仅仅局限于非财政性收入的课题参与人员,反而对贡献最大的项目负责人作了不合理的限制,课题负责人从理论上来说从课题中分文不取。这种规定严重违反人力资本理论,人力资本投资在科研项目中无从补偿。高等学校科研工作者对此项规定非常不满。在以科研为导向的大环境下,教师出于职称评定以及考核的需要,必须承担一定的科研项目,但是教师在科研项目合同谈判中不能充分的表达自己的意志甚至没有话语权,处于绝对劣势一方,科研合同中人力资本不能完全按照市场规律进行合理定价,市场不能在与人力资本有关的资源配置中发挥充分作用。教师的人力资本投资无法得到充分的补偿,就会产生消极情绪,用脚投票,转到其他报酬更为丰厚的行业,高校的人才流失已经显现。同时,在校的学生耳濡目染老师的付出与所得,也会有理性选择,高校对应届毕业生的吸引力也在不断下降。统计数字说明我国高等学校人才流动情况。2012年,高等学校的R&D人员全时当量为31.4万人年,比上年增长5%,占全国总量的9.7%,比上年下降0.7个百分点。自2000年以来,高等学校的R&D人员和R&D人员占全国总量的比重表现出截然相反的发展趋势。R&D人员全时当量在2000-2012年间逐年增长,而其占全国总量的比重,除2004年外,2001-2012年间则逐年下降②。人才的流失对高等学校的科研发展是极为不利的。以前的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中没有绩效支出,其隐含的前提是高等学校所有具有财政性收入的科研人员,已经通过财政性拨款对其所从事的科学研究给予了足额补偿。我国高等学校现行的财政拨款模式为“生均定额拨款+专项补助”。首先生均定额拨款就存在瑕疵,生均定额拨款是以在校学生为基数,根据生均培养成本进行核定。在现行的高等学校财务模式下,是无法精确核算生均培养成本的,即使能够提供精准数据,财政拨款也不会以各个学校上报的数据为依据,在实际操作中基本上是以学校的类别进行划分,同一类别的学校拨款标准是一样的,而各个学校承担的科研项目多寡不在财政拨款考量范围之内;其次,专项补助主要包括“985工程”、“211工程”等专项补助,此类拨款是专款专用,以项目为依托,用于学科建设、人才引进、师资培养,不同的“985”、“211”学校承担的科研项目多寡同样不在考量范围之内。由于各级财务没有单独的科研经费拨款用于激励老师从事科研项目研究,高校只能在各自有限的财力范围之内适度调整,鼓励教师承担更多的科研项目,但是这些措施很难足额补偿教师的人力资本投资。实践中我国高等学校科研支出出现两个极端:一种是课题负责人用各种发票套取资金,如天南地北的差旅票、不合理且金额庞大的办公用品支出、重复的设备购置等等。另一种是课题负责人自己垫款做研究,由于无法提供与智力支出相关的票据,使急需的科研项目资金在学校账户上“睡大觉”。无论是哪种情况,都极大地挫伤了老师的科研积极性。许多老师抱怨资金无法用在合适的地方,项目争取到了却给自己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无尽烦恼。我国高等学校科研高度重视物化投入,轻视人力资本投入,这与整个社会对人力资本认识不足密切相关。在物质资本不断丰富的后现代社会,人力资本的巨大贡献在各行各业突显。科研的本质是创新,是知识的耦合,是课题负责人多年沉淀知识的爆发、是潜心思考、勇于钻研的成果,智力付出是无法和物质资本一样以票据为支持进行货币计量。在既往的科研管理制度下,课题负责人的智力付出不能从经济角度予以认可,不能补偿人力资本投入,智力劳动不能得到充分尊重,使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不能在现实中得到体现。政策制定者逐步认识到旧的科研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因此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15-05-06)中增加了绩效支出,绩效支出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5%,并且绩效支出没有规定人员类别,对有财政性收入的课题负责人的人力资本支出有了适度的补偿。这项规定实际上是对课题参与人的劳务付出予以充分肯定,在科研项目中既考虑了物质资本对科研项目的贡献,也适度补偿了具有财政性收入课题参与人员的人力资本投入,同时在实践中具有实际可操作性。此项规定会极大地鼓励科研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科研工作者可以公明正大地从科研项目取酬,同时也会大幅度减少凑票套取科研资金情况的发生。

三、政策建议

(一)将市场机制引入科研项目中,合理定价人力资本科研项目是委托方与受委托方签订的一项合同,是狭义的契约关系。在契约关系中,双方地位应该是平等的,是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的、关于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或诺言③。契约根源于一种选择性,即人对其行为的自由选择④。但是在科研项目签订合同时,由于“僧多粥少”的现状,双方实际上是处于不平等的地位。项目申请人没有充分的话语权,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只能遵守既定的预算管理办法。科研项目应按照市场规律,充分考虑所有投入要素,尊重人力资本投入,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按照市场定价机制合理补偿人力资本投入。

(二)建立绩效考评机制,人力资本补偿实现“痕迹管理”现行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加大了绩效支出,但是如何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奖励机制是执行好新办法的关键。各个高等学校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绩效考评机制,真正发挥绩效考评的激励效用。同时为了使绩效奖励落到实处,应该通过银行卡发放所有人员费用,减少直至杜绝现金支出,实现“痕迹管理”。

(三)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人力资本补偿情况接受内外监管纵向科研项目资金来源是国家财政性资金,所有纳税人法理上具有知情权。长期以来,科研项目负责人存在将课题项目私有化的理念,不愿意对外公布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更是讳莫如深。新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加大了人力资本补偿,课题负责人在人力资本补偿政策的掌握上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因此应制定信息公开办法,信息公开同时引入外部审计。内外政策合理可以监管人力资本补偿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权钱交易等等,使人力资本补偿政策真正发挥实效。

(四)落实问责追究机制应建立问责追究机制,对于在后续审计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责任落实到人。许多科研项目形成纸质报告后束之高阁,即使在实践中产生不良的导向,一般都是作为前车之鉴,既往不咎。这样是姑息了不负责任行为,浪费了纳税人税金,遮蔽了灰色交易,损害了科研项目的学术声望。应该对于已发现的问题,根据法律程序进行追责,依法惩治。这样既肯定了真正的科学研究,也使假借科学研究谋取个人私立的不法行为无处遁形。

参考文献:

[1]舒尔茨.论人力资本投资[M].吴珠华等译.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0.

[2]让-雅克.拉丰等.激励理论———委托—模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3]财政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目资金管理办法[Z].2015.

[4]薛进军.“新增长理论“述评[J].经济研究,1993.

高校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从承办不起眼的小型展销会开始,到如今高规格展会竞相登台,十六大以来,福州会展业正逐渐步入高速发展的快车道,成为推动福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又一引擎。据不完全统计,2002年福州共举办多层次展会54场。2012年,这一数字激增至200多场,创下新高,直接拉动了20多个服务行业的市场消费。按照福州会展业的远景规划,到2015年,福州力争成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具有明显影响力的会展中心。为此,本刊特约专访了福州市商贸服务业局副局长杨辉,听他介绍福州市会展业发展的繁荣景象是如何取得的。

软硬件环境不断优化,会展业发展稳步提速

软件环境不断优化,硬件环境的逐步完善,展会事业运行机制的提升,具体展会数量及规模上升。

福州的会展业起步于1998年,以建筑面积为38万平米的福州国际会展中心的建成为标志。开始时,福州会展只停留在寿山石文化博览会等区域性的展销会,数量和规模都十分有限,全国性的高规格展会一年也只有两三场。近年来,福州一度出现月月有大型展会举办的喜人局面,并培育出一大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本土品牌展会,形成了会展策划、会展组织、展览工程、广告宣传等专业分工。

近几年,福州市会展业的发展情况大致体现在三方面:一是,会展业的软件环境不断优化。福州会展业的繁荣发展,离不开相关政策的引导和规范,福州市于2011年出台了《福州市展会管理办法》并正式施行,随即还出台了《福州市展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福州市展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两个《办法》的制定及出台,使会展业的市场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以此规范市场秩序,完善了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对办展企业信誉、参展产品质量监督,推进了福州市会展业的健康发展。此外,福州于2002年就成立了会展行业协会。并不断为会展企业提供信息交流平台和咨询服务,先后承办与协办了一系列有影响的会展。二是,硬件环境逐步改善。随着总建筑面积约38万平米,4000个国际标准展位的海峡国际会展中心建成,大大改善了福州单个展馆面积受限制的局面。更多的配套设施逐步完善,将为福州会展业上规模、上层次的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三是,展会数量及规模上升。近五年来,全市共成功举办了各类展会700余场,其中全国性展会50多场,累计接待海内外嘉宾、参展客户和观众约1000万人次,展会内外贸易成交金额达1000多亿元。

2009年,国务院在《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的文件中提出,要积极发展面向台湾及海外的会展业。福州市先行先试,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努力打造“海峡牌”展会。目前,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中国・福建项目成果交易会、海峡两岸老字号暨福建名牌产品博览会、中国(福州)国际农产品贸易对接会、中国消费品全球采购会等一大批会展活动,吸引了众多台湾商家参会参展,为经贸交流活动搭建了良好平台。杨副局长表示,这些需要发挥会展业自身的具体优势,突显海峡两岸的特色品牌。既要面向海峡优势,又要跳出这一层面,探索并吸纳中国海峡两岸在会展行业的共鸣与差异。

目标规划明确,政策管理规范

根据我市会展业的远景规划,到2015年,我市力争成为东南沿海地区有明显影响力的会展中心。另外,去年底,我市相继了《福州市展会管理办法》、《福州市展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出台《福州市展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对展会的组织方或举办方提出了具体的奖励方案。

展馆越来越好、展会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等成为福州会展业发展的真实写照。“福州会展业在未来有着自己明确的目标,主要有几方面的规划:市场化(政府引导),专业化(借鉴北上广),品牌化(扶植自主展会),产业化(产业信息对称)。”杨副局长说,这将是未来福州会展业发展的大方向。随着福银、沈海高速公路和温福高速铁路的建成通车,我市与沿海城市、中部城市联系更加紧密。另外,我市打造培育的海交会、商交会等经贸盛会,在全国的知名度不断提高,这些因素也都为福州会展业的大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目前,会展业的发展还处在政府为主导的阶段,如何让会展业市场化?面对记者的这个问题,杨副局长认为,这是一个动态性的问题。首先,必须科学评估,搞清楚会展业的定位,走什么路子。以市场为主体的时间点应该在会展行业相对成熟的时期,我认为3-5年的时间较为合适。

此外,正值第十三届全国会展业职业经理人中级研修班在福州举办,对于会展行业人才管理培训这一方面,杨副局长认为,要注重会展人才的培养及引进。一些龙头企业应积极发挥带动和影响作用,如福建汇源国际商务会展有限公司就通过举办专业培训,跟高校的合作,进行教材改进,促进会展人才的培养。还有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紧扣福州市会展产业的发展脉搏,响应会展行业的发展要求,对接会展企业的人才需求。

加大资助力度,有效利用展会平台

会展业作为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集聚人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带动物流配送、餐饮、旅游文化等产业的繁荣发展,提升城市开放性和国际性水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福州傍海而生、依海而兴,沿海外向也塑造了福州开新、开放的城市底蕴,形成了福州“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城市精神。尤其近现代以来,面对西方工业革命和中国历史大转型的“三千年未有之变局”,福州始终挺立在时代的潮头浪尖。19世纪中叶,作为“五口通商”口岸,福州是亚太地区最为繁荣和最具国际化的城市之一。进入新世纪,尤其十六大以来,福州会展业大踏步向前迈进,来福州办展的机构越来越多,展会规格越办越高,办展规模越来越大。2011年,福州举办的各类展会达到222场,其中全国性展会9场,包括第六届海峡(福州)渔业博览会、中国(福州)动漫电子消费展、第66届中国国际医疗器械博览会、第13届中国国际医疗器械设计与制造技术展览会、中国(福州)家居建材博览会、2011全国测绘地理信息技术装备展览会等高规格展会。第66届医博会更是吸引了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400多家企业参展,展会面积达11万平米,设5795个展位,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5.7万名专业代表和观众前来观展,规模创福州之最。2011年底,福州市相继了《福州市展会管理办法》、《福州市展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出台《福州市展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对展会的组织方或举办方提出了具体的奖励方案。

围绕会展业,福州市积极设立资金,鼓励办展招展。杨副局长向记者介绍,在我市会展市场逐渐规范管理的基础上,政府给予专项资金扶持的政策,运用有效的调控手段,扶持培育会展业做大做强,从实际中体现政府对会展产业的支持和促进。把政府在会展业发展中的角色从直接参与的主体转变为支持者和引导者,强化政府对会展业的宏观管理。

高校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关键词:高校 科研经费 成本补偿

一、引言

随着科教兴国战略的不断推进,国家不断加大对教育和科研的投入力度,高校作为创新主体之一,获得财政科研经费的拨款也在逐年递增。据统计,2015年我国基础研究经费为670.6亿元,其中作为知识创新主体的高校基础研究经费为347.2亿元,比2012年增长26%。为了规范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国家归口主管部门相继制定或修订出台了各类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如科技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制定的《关于国家科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的规定》([2002]2号),财政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修订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但相关科研管理办法并没有将企业和高校及科研机构区别对待,忽视了高校非营利机构的特性,下达的项目科研经费多为定额资助而非成本补偿。同时相关规定也未将在职人员投入的人力资本补偿纳入劳务费开支范围。不仅造成高校的教育成本虚高,也使科研项目成本得不到真实体现。完善高校科研成本补偿机制,不仅有利于投资主体合理确定拨款金额,科研承担主体核算科研成果的真实成本,确保科研成果有偿转让给使用主体,也有助于促进高校教育和科研事业的和谐发展,充分调动高校教师的创造性,为经济增长提供更高的科技贡献率。

科研项目成本补偿是近年来的研究热点,引起了国内学者的广泛关注。林建华(2007)提议以科研事业费形式补偿研究型大学因承担科研项目而发生的间接成本,减轻高校财务负担,促进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徐孝民(2009)分析了对科研项目人力资本补偿的必要性,建议重新划定人员经费开支范围。李淑霞(2009)提出合理设置科研全成本项目,建立高校科研全成本核算制度。胡勇军(2014)通过中美研究型大学科研经费管理的比较研究,建议增加研究型大学科研间接成本的拨付比例、适当提高人员费比重。现有研究更多关注研究型大学,侧重于研究型大学间接成本补偿或人力资本补偿,对全成本补偿前提下全成本核算的文献相对匮乏。本文试从高校科研项目全成本补偿视角,以成本分析为切入点,结合高校实际及相关理论分析现有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中有待改进的地方,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二、高校科研成本的界定与构成分析

参照国家出台的相关文件,高校科研成本可定义为高校教师为完成特定的科研任务所投入耗费的各种资源的货币计量,包含与科研相关及辅助活动的一切支出。科研成本可分为两部分:一是直接成本,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具体包括设备费、人工费、材料费及差旅费等;二是间接成本,是指为实施科研项目而发生的无法直接列支的相关费用,具体包括校科研、财务、院系的科研管理费用及现有仪器设备和房屋的使用费等。由于高校承担横向课题时具有话语权可获得合理成本补偿,因此,本文主要研究由财政拨款的纵向课题经费。

由直接成本的概念可知,直接成本因高校承担某项目而发生,因此直接成本构成一种增量成本。在职教师若不承担某一项目,就不用将其人力资本投入该项目,所以投入的人力资本是一种增量成本,应给予合理补偿。而间接成本通常由多个项目共享,即使没有承担科研项目,高校要维持日常教学仍需发生该部分支出,故间接成本不构成某一特定项目增量成本。于是,有人认为支付科研经费不必考虑间接成本。该观点显然违背客观事实,原因在于忽视了增量成本的协力作用。按照协力作用原理,将高校的所有科研项目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其增量成本总是大于单个科研项目的增量成本总和。比如多个科研项目共用某一检测中心,该检测中心的建设及维护费不构成任何使用它的特定项目的增量成本。但如果取消所有使用该检测中心的项目,那么高校就不用建设及维护该检测中心。可见,将所有项目看成一个整体,该检测中心的建设及维护费就构成了增量成本。高校承担科研项目而发生的间接成本也具有该特性。因此,要保证高校有足够的资金支持科研项目,拨付科研经费时必须考虑间接成本。

三、科研项目成本补偿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一)科研项目间接成本补偿的必要性。高校作为独立核算的非营利机构,主要承担着培养人才、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三项社会职能。在实现其社会职能的过程中,取得的各项收入与发生的各项支出应保持平衡。可见,高校的存在和发展都离不开在实现社会功能过程中的成本补偿机制。目前,高校现行的教学事业费拨款模式为生均定额加专项补助,这使得高校的教育成本补偿机制得以实现。高校的社会服务职能包括成果转化和向社会普及科学文化知识。高校社会服务收入通常是按市场价格机制来定价取得的,所以该部分收入弥补其成本的同时盈余部分可用来补偿高校教育和科学研究支出。高校通过竞争来承担国家各类科研课题,不仅要耗费人、财、物等直接成本,为维持科研项目正常有序展开也要发生相应管理费、基础设施维持费等间接成本。相关直接成本可直接在科研经费中列支获得补偿,但间接成本按现有规定列支比例过低而不能获得合理补偿。高校获得的科研经费收入不能弥补科研项目的支出,为抹平“科研赤字”,更多高校选择挤占高校教育事业经费,势必影响教学事业与科研事业的和谐可持续发展。为调动高校科学技术创新的内在动力与巨大潜力,建立合理的科研项目财务补偿机制势在必行。

(二)科研项目人力资本补偿的合理性。高校教师通过多年的努力与付出,才获得现在的知识与技能,拥有现在的岗位与职称,其人力资本投资不可小觑。根据舒尔茨的人力资本理论,人力资本(凝结在劳动者身上的知识、技能等总和)是通过后天资本投资形成的,人力资本产权是产权主体获取收入的基础。高校教师通过激烈的竞争取得科研项目,将自己的人力资本使用权让渡给项目投资方。而投资的目的是为了获得预期的收益。科研工作本身具有探索性兼创新性,需要高校教师付出大量的时间、精力与体力,而科研结果的不确定性也非常高。作为人力资本产权主体,高校教师必然要求科研项目投资方给予相应的报酬。此外,根据亚当斯的公平理论,员工关心绝对报酬和相对报酬,会将自己当前的收入付出情况与自己过去的情况及他人现在的情况作比较,只有收入付出比值相当时才认为是公平的。而弗鲁姆的期望理论认为:决定行为动机的因素是期望和效价;当目标的价值(收益)越大,实现的可能性越高时,行为动机就越强烈,工作的态度也就越积极。所以高校教师通过努力完成科研任务,投资主体给予合理报酬,才符合人的期望模式。因此,若要鼓励高校教师全身心投入科学研究,建立人力资本补偿机制不可或缺。

四、高校科研项目成本补偿的相关规定及导致的问题

(一)科研项目间接成本开支的相关规定及导致的现实问题。财教[2015]15号文明确规定:结合不同学科特点,间接费用一般按照不超过项目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并实行总额控制,采用累进比率,最高的核定比率不超过20%。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管理费的支出总额,重大项目每项不超过5 000元;其他项目不得超过项目资助额的3%。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则明确指出各高校不得从项目经费中提取管理费。

高校作为科研项目的依托单位,需要预先投入科研工作所需的公共设施、仪器设备,并配套相应的人力和物力保障科研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该部分支出虽然对现行的科研项目都是必需的,但按现行的规定并不属于科研项目的直接费用,不能在科研项目经费中直接列支。为弥补该部分支出,高校只能自筹资金来解决,而更多的高校选择用教育经费来支付,短期内会使原本就捉襟见肘的教育经费更加窘迫,加重了高校的财务负担,长期来看也会对高校教学质量产生负面影响。我国对科研项目采用课题制管理,政府资金是高校科研经费的主体,这些情况与美国相似。但在美国间接成本通常为项目经费的33%―41%,以美国密歇根大学为例,近几年的间接费用比例均在35%,而耶鲁大学则在39%。湛毅青(2007)指出,由于我国高校办社会的现状再加上庞大的管理机构,高校的间接成本率远高于美英等高校。然而,我国目前的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规定间接费用比率均不超过20%,导致高校承担的纵向科研课题越多,财务负担就越重的怪象。

(二)科研项目人力资本补偿的相关规定及导致的现实问题。财教[2015]15号文规定劳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在校研究生、博士后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费用,以及临时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费用。这使得具有工资收入的在职人员不在劳务费开支范围内。其他纵向项目管理办法也有类似规定。

可见,在职教师参与科研项目而投入的人力资本在国家现有的科研经费管理规定中不能获得应有报酬。虽然财教[2015]15号文规定了绩效支出,但绩效支出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5%,这种补偿十分有限。由于在职人员人力资本投入补偿机制的缺失,高校教师除了评职称外便不再有足够的动力去争取更多的科研项目,承担更重要的科研课题,反而会积极寻找各种收益可观的兼职活动,如担任培训机构教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等,造成优质科研人才的隐性流失。此外,高校教师作为科研项目人力资本的投入主体,无法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合理报酬,根据亚当斯的公平理论,他们认为自己遭受了不公待遇,从而千方百计地用天南海北的差旅票据、数量金额庞大的试剂及办公用品购置票据套取科研经费。更有少数道德缺失的科研人员借此谋取私利,走上了违法违纪的道路。舒尔茨在《论人力资本投资》中指出人力资本对经济的贡献率要高于物质资本的贡献率。因此,高校科研项目经费不能只重物质资本的补偿,应关注更具创造性的人力资本补偿,让高校在职教师光明正大地获取合理报酬,使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得到贯彻落实。

五、政策建议

(一)改革高校财政拨款制度,增加科研事业费拨款。我国高校现行的财政拨款模式为生均定额拨款加专项补助。其中,专项补助主要包括985工程、211工程等,此类经费管理严格,主要用来加强学科及师资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等。虽然部分专项补助被用在科研基础条件的改善上,但该项专款更应看作是教育经费,是对教育成本差异(985与非985,211与非211)的补偿,是对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教育投入。科研事业费是政府机构作为科研项目投资主体对科研项目依托单位高校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付出的间接成本的货币补偿。英国根据对大学科研水平的评估结果按不同标准支付科研事业费,美国则按照与大学谈判协商确定的比例支付科研事业费。不管是对大学进行评估还是与大学协商谈判都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可根据高校的类型和其承担的项目量来核定该高校的科研事业费。研究型大学拨付比例略高,可按项目经费的20%―40%拨付;教学型大学拨付比例略低,可按项目经费的10%―20%拨付。同时,对同一类型的大学,承担国家科研项目多的大学拨款比例要适当高于承担项目少的大学。

(二)重构劳务费支出范围,对科研劳务收入实行封顶限制。科学研究通过对现有知识的运用与加工来创造新的知识,具有明显的探索性。高校教师承担科研项目不仅要投入时间,也要消耗精力、体力,还要承受按时结题及无功而返的压力。因此对劳务费的支出范围不应仅局限于没有工资性收入的学生及临时聘用人员,更应将在职的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纳入其中。虽然高校教师通常是教学和科研工作双肩挑,两项工作的交融性增加了科研项目人力资本的补偿难度,但并不是无法解决,可借鉴国外的管理办法。在美国,大学全职教师通常领9个月工资,若其承担科研项目则要求从科研项目中领取的劳务费加上其工资不能超过其12个月的工资总额。我国高校教师通常放弃寒假与暑假休息时间潜心研究,因此可限定高校教师从科研项目中领取的劳务费不超过其3个月的工资总额。当然在执行时还应结合项目的属性,对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采取不同的约当系数。如国家级为1,省部级为0.5,市厅级为0.2。若教师仅承担国家级课题,补偿其三个月收入;若教师仅承担省部级课题,补偿其一个半月收入;若教师既有国家级又有省部级课题,补偿其三个月收入封顶。实行封顶限制,是为了避免教师热衷于申请项目,也可让教师集中精力关注自己现有的研究项目,毕竟高校教师的时间精力有限。

(三)建立科研项目全成本核算制度。科研项目全成本核算是对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进行归集和分配,来确定项目成本。全成本核算不仅包括科研项目实际发生的费用,也包括高校在管理和组织科研工作中所发生的管理费用。该核算以科研项目人力资本和间接成本可获得合理补偿为前提。其特点是将以前不计入成本核算的人力成本、间接成本(固定资产折旧、管理成本)都纳入核算范围。根据间接成本消耗主体不同,可将间接成本分为科研辅助成本、行政管理成本、后勤保障成本三类。对间接成本的分摊参照冯宝军(2012)提出的基于多属性成本分析的高校科研经费全成本计算模型,通过综合考虑项目类型、项目经费、学科性质和权值的协调控制,准确地完成间接成本分摊,确定每个科研项目应承担的间接成本。对人力资本补偿可由科研部门根据教师承担项目情况并结合人事部门提供的教师工资收入标准核定高校教师劳务费,以三个月收入封顶。财务部门根据科研处的劳务费收入表进行核算入账。此外,财务部门在设置科研成本项目时要遵循全面性和明晰性原则,确保科研费用可归集到相应的成本项目,而相应的成本项目也能体现科研费用的经济内容。S

参考文献:

[1]冯宝军,李延喜,李建明.基于多属性分析的高校科研经费全成本核算研究[J].会计研究,2012,(5).

[2]易艳红.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相关问题研究[J].商业会计,2011,(1).

[3]徐孝民.高校科研项目人力资本投入补偿的思考[J].中国软科学,2009,(12).

[4]刘荣.基于课题制下的高校科研经费全成本核算的可行性研究[J].会计师,2009,(8).

[5]李淑霞,迟慧.关于高校科研经费核算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经济师,2008,(6).

[6]林建华.建立合理科研事业费制度 推进大学科研管理体制改革[J].中国高等教育,2007,(3/4).

[7]邓敏,韩玉启.基于课题制对高等学校科研经费全成本核算的问题研究[J].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4).

[8]湛毅青.中国高校科研间接成本及其分摊方法研究[D].中南大学,2007.

高校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关键词: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对策研究

近年来,随着我国科技兴国战略的实施和高等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高校科研任务的多少、层次的高低以及获取科研经费的多少等已成为评价高校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在国家对高校科研经费投入不断增加情况下,如何用好、管好科研经费,保证科研工作有效开展,并使其产生良好的社会与经济效益,已成为高校当下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高校科研经费的分类

高校科研经费根据其经费来源的不同,可分为纵向经、横向、自筹科研经费。

纵向科研经费是指由国家基金委及有关部委、省厅等主管部门以基金、项目拨款等方式资助的科研经费,在资金管理和使用上应严格按照项目批准的预算和支出政策来执行,并实行全额预算管理制度,学校不得随意变更经费用途或挪用资金。

横向科研经费是指以高校名义与政府部门、法人、自然人、社会组织等签订的以技术开发、服务、咨询、培训及委托任务为标的、以签订技术合同等方式而获得的项目经费。此类经费实行合同管理制度,按合同约定的资金用途、支出范围及支出标准来执行。

自筹科研经费是指高校为了满足本单位科研项目有效实施,由高校自筹资金安排的用于所对应科研项目的配套资金。

二、当前我国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主要内容及现状

(一)经费管理的主要内容

1.项目收入管理

科研项目收入按来源分主要有纵向经费、横向经费、自筹经费及高校为促使纵、横向科研发展而给予其项目配套的学校配套经费。为保证科研项目的顺利开展,财务部门在收到项目经费时应及时确认收款,设立专账进行会计核算。

2.项目预算管理

预算管理是科研经费管理的重点,其准确程度直接影响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目标的完成程度。高校应根据国家相关的科研政策及法律法规建立符合高校自身特点的科研经费预算管理体系,为科研项目资金的收支、结余等情况确定合理的预算指标,从而提高科研经费的执行、使用

效率。

3.项目支出管理

财务部门根据科研项目预算,对科研经费进行预算下达;项目经费使用人按照项目预算书、任务书、合同书等文件约定的使用范围,对项目支出费用进行报销,专款专用。费用支出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合理使用项目

经费。

4.项目的财务分析

高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科研项目的收支状况进行财务分析、总结,定期编制科研经费使用的月、季、年度报表,客观真实的反映科研项目经费的收支结构,了解项目经费的预算执行情况和资金运作状况,为科研项目的执行提供准确、完整的决策依据。

5.项目经费的结题

高校财务部门在科研项目完成时应配合科研管理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及时做好项目结题工作,并协助监管部门做相关的审计工作。

(二)当下我国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1.科研项目经费执行与项目预算编制不能做到有效统一

在高校财务管理实行预算管理的社会大背景下,要求经费执行与预算编制必须达到有效统一。但在科研经费预算管理中,好多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具备必要的预算管理知识,再加上对相关经费管理制度不熟悉。造成了项目组在编制预算时,既没有严格按相关的规定进行编制,也不没有合理安排各项费用支出。其结果是导致项目实际支出与预算不符,同时项目负责人在经费使用上随意性较大,经费使用混乱,最终导致项目管理出了问题。

2.科研项目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中存在诸多漏洞

高校在科研管理中普通存在重申报,轻管理、监督以及审核弱化的状况。在项目申报阶段,学校往往会对项目申报成功者进行奖励,甚至根据不同项目提供配套资金;项目申报成功后,在经费管理上得就没有给予重视,导致了高校对科研经费管理极不规范。

就当前来说,我国高校普遍实行项目管理与经费管理两条线,科研管理部门看获取项目,他们想当然认为,财务部门的职责就是科研经费管理,科研部门往往会忽视了科研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及效益性。而由于专业能力的限制,财务人员往往对科研过程管理不太熟悉,他们会认为把关的是经费支出是否符合报账要求,而不重视对科研经费支出合理性的审核,最终是经费管理失去应有的规范。

3.项目经费日常使用管控难度大

高校作为科研项目管理的受托管理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主要承担组织项目申报、项目进度检查、结题验收等过程;财务部门主要负责经费划拨入账、日常报销及对经费使用是否符合支出范围进行管控;项目负责人主要对经费支出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管控。项目负责人既是裁判员,也是运动员,这就造成财务部门对项目支出的合理性、必要性缺乏有效的控制。如有的高校项目负责人将家中的物业管理费等作为项目支出,财务部门根据合理性不允许项目负责人报销,项目负责人往往会觉得财务人员管得太多,项目经费是我争取过来,我爱怎么花就怎么花,有的高校甚至出现了科研项目负责人经常投诉本来是按规定把关的财务人员。

4.项目结题与经费结算不同步,普遍存在结题不结账现象

高校普遍存在已结题但有剩余经费的科研项目,有些项目负责人长期使用早已结题科研经费,长期挂账的项目较为普遍。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信息不及时、不对称,财务部门其实对科研经费的预算执行情况缺乏应有的过程控制。

三、完善科研经费管理的对策

(一)广泛宣传与科研经费有关的制度

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既是保证项目顺利完成的条件,也是合理科学使用经费的制度框架,而项目负责人是科研经费的直接支配者和使用者,其对科研管理制度的掌控对改善科研经费管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只有科研人员充分了解经费管理制度,才能在申报课题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预算申报,且在经费使用时按照预算进行经费支出,从而保证项目经费管理的顺畅和有效。

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可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班等方式对科研管理制度进行宣传,对项目责人普及经费的预算、使用、决算等财务知识,使其在整个科研项目期内合理、合法使用项目经费,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从而从源头改善科研经费的管理。

(二)加强科研项目预算编制的管理,提高项目经费使用效益

随着高校预算管理的不断加强,科研项目预算在项目申报时就必须介入。财务部门可将管理服务前移,对项目申请人提供预算编制咨询与指导服务,指导他们编制预算。这样可从源头上改变项目负责人预算编制的随意性,并在一定程度上将科研项目预算申报、经费使用衔接起来,也解决了预算编制不合理等问题,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三)完善科研管理制度,确保合法合理使用经费

随着政府主管理部门对高校科研经费投入的不断增加,项目经费的来源又有多种途经,而项目经费的来源部门对经费管理又有不同的管理办法,这种要求的特殊性、差异性也对高校经费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近年来教育部、财政部就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下达了一系列规章和制度,如《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等系列文件为高校制订和规范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提供了依据。高校管理者必须熟悉掌握各类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要结合学校自身情况建立和完善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将经费管理纳入制度化,要做到以制度服务于科研工作。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项目管理与经费管理同步

建立与建全高校科研项目信息化管理制度,以高校科研管理系统和财务管理系统为依托,实现科研项目管理的信息化、网络化。以科研项目检查的时间为节点,对科经费开展检查,评估科研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为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绩效评价提供考核指标。

(五)加强项目经费使用过程监督

高校在对科研经费管理中要加强监督工作,要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要根据各类科研项目的任务和特点,有计划地开展科研全过程监督检查,对重、特大科研项目要实行全过程的跟踪审计。高校应逐步建立科研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在单位内部对课题组人员构成、设备购置、预算调整、外拨经费、间接费用使用情况等进行公开。高校通过日常监督和信息公开,从而达到加强对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管理的监督,进而保证科研经费合理合法使用。

(六)加强科研项目经费结题结账工作,做好项目经费绩效评价

通过科研信息化平台,及时做好结题结账工作,要避免结题不结账而资金长期挂账现象。高校应建立科研资金的绩效考核制度,学校要立足于我国高校管理体制,研究不同性质科研评价体系,借鉴国内外成功的绩效评价体系,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科研项目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评价内容、评价方法,从而形成具有高校特色的科研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同时高校要将学校的资源分配与项目绩效评价相联系,促进科研资源更有效的配置。

四、结束语

随着高校科研事业的快速发展,科研经费不断增多,如何管好、用好科研经费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高校财务工作者要不断的适应新形势,学习新制度、新知识,结合高校的特点,探索、优化、改进高校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为科研项目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

的后盾。

参考文献:

[1]付强.高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问题与对策[J].教育财会研究,2013(8).

[2]刘美,罗旭东,马榴强.高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J].中国科技信息,2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