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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经营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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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经营和管理

商业银行经营和管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分业经营;综合经营;商业银行

引言

进入90年代,国际金融业日益呈现创新化、多元化、国际化、功能化的趋势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纳入到全球一体化的经济体系中来。中国商业银行既要加快改革、完善和提高银行的抗风险能力和运作效率,不断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金融需求,还要积极准备应对世界经济一体化和金融自由化浪潮。因此,深刻理解国际商业银行经营发展变化的内在机制,掌握其未来演变的方向,及时推进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改革,提高对外的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商业银行综合经营的内涵

所谓商业银行综合,是相对分业而言的,实质上是指商业银行内部的分工与协作关系。商业银行的综合既涉及经营层面又涉及管理层面。就经营层面而言,即人们所说的商业银行分业经营与商业银行综合经营问题,这是商业银行业经营模式的内核;就监管层而言,既分业监管与统一监管的问题,它涉及商业银行监管体制的选择。狭义的理解,商业银行综合经营即银行机构与证券机构可以进入对方领域进行交叉经营;广义的理解,既银行、保险、证券、信托机构等商业银行机构都可以进入上述任一业务领域甚至非商业银行领域,进行业务多元化经营。

其实,在商业银行创新日新月异的今天,商业银行也可以通过资产证券化进军证券领域,而证券机构则可以通过创建共同基金的形式蚕食银行的存款。即使在银行内部,也可以开展一些非证券类的投资银行业务,如项目融资、结构融资、财务顾问、企业兼并顾问和商业银行创新产品等。各种商业银行机构也可以开展“商业银行综合经营前的热身运动”——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通过银行转帐业务,开展网上交易业务,利用银行卡、银行存折直接买卖股票,券商委托银行网点代办开户业务,银行承担资金结算和基金托管业务以及在投资银行业务上的合作。

二、我国商业银行实行综合经营的动力

银行实行综合经营或分业经营并没有一个固定、统一的标准。对于经营的选择,应该视具体国情和经济发展状况而定。自从九十年代初国有商业银行开始实行分业经营以来,至今已有近十年的时间,国有商业银行所处的环境及其自身的情况己经发生了许多变化,虽然目前银行实行综合经营要求的条件还不能完全达到,但是,从国际商业银行发展大潮看,银行综合经营己是大势所趋,况且我国政府在银行综合经营上的管制有所松动。现阶段,国有商业银行出于提高其竞争力的考虑,有着实行综合经营的强烈冲动。

(一)应对加入WTO后的竞争

加入WTO之后,中国银行业的开放进一步扩大,商业银行业对外开放的新格局正在出现重大的变化:

1、在地域方面,中国加入WTO后将取消对外资银行经营外汇业务的地域限制;对于外资银行的人民币业务,中国加入WTO五年后中国将取消对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限制。

2、在业务对象方面,中国加入WTO后将取消对外资银行经营外汇业务的客户限制;中国加入WTO后将逐渐允许外资银行向中国企业提供人民币业务服务,五年后允许外资银行向所有中国客户提供人民币业务服务。

3、在业务范围方面,外资银行涉及的银行服务范围包括:接受公众存款和其他应付基金承对;所有类型的贷款,如消费信贷、抵押信贷、商业交易的和融资;商业银行租赁;所有支付和汇划服务,如信用卡、收费卡和借记卡、旅行支票和银行汇票;担保和承兑;其他商业银行服务提供者从事商业银行信息、商业银行数据处理及有关软件的提供和交换。以及对上述所有活动进行的咨询、中介和其他附属服务,如信用调查与分析、投资和有价证券的研究与咨询、为公司收购与重组及制定战略提供建议等全方位商业银行服务。

4、在机构设置方面,中国加入WTO五年后,取消所有现存的对所有权、经营以及外资商业银行机构企业设立形式,包括对分支机构和许可证发放的非审慎措施,即允许更多的外资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进入中国。外资银行将逐步进入中国,最终于2006年可以在任何地点,经营任何商业银行业务。

综合经营的外资商业银行机构进入我国市场,能够全面运用各种商业银行工具为客户服务。与我国商业银行相比,显然他们具有更强的服务功能和竞争力。与西方主要国家全能银行业务范围相比,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局限在相当狭小的范围之内。业务范围存在的局限性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盈利能力的提高,这种状况必然影响我国商业银行竞争力的提高。竞争力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商业银行的生死存亡。

从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竞争力来看,不仅在国际商业银行市场上根本无力与西方实行综合经营的银行进行竞争,甚至在国内商业银行市场上也难以应付由于外资银行进入而造成的竞争压力和冲击。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有必要根据国际经济商业银行形势的发展变化进行调整,认真研究和探讨采取综合经营模式。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银行业的保护期即将结束,在我国商业银行市场面临进一步开放压力的情况下,做出这样的调整也是为了提高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使之能够在国内商业银行市场上与外资银行展开竞争。

(二)应对国内其他商业银行机构的竞争

现在,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目前在国内商业银行市场上依然占据了大部分份额,但其增长速度却远低于证券、保险业等其他商业银行机构。商业银行的传统利润来源无非是存贷款利差。随着各个非银行商业银行机构不断的商业银行创新和融资证券化趋势,优化传统的利润来源将受到巨大的挑战。

首先,从负债业务方面看,我国商业银行市场的发展必然带来商业银行产品多样化,投资方式多元化,符合不同投资人特点的、个性化的商业银行服务业将逐渐开发出来,居民的储蓄会纷纷发生分流投向公债、股票和投资基金等更有利的方向,这样,投资基金、保险公司、货币基金、股票市场和养老基金都将是银行负债业务强有力的竞争对手。由于投资公司、保险公司股票公司等机构创造出的各种各样存款性质的商业银行投资工具,更能满足客户多样化的投资需求,因而,这时银行稳定的资金来源基础发生动摇,银行传统的汇总储蓄、活期存款的垄断地位受到挑战。随着这些机构的迅猛发展,银行资金来源急剧减少,利差基数减少,银行利差收入会急剧下降,盈利形势恶化,到那时,商业银行就不得不寻找新的出路,以求生存和发展,商业银行各业的交叉领域的广大业务空间必会成为其业务发展的重要方面。

其次,从资产业务方面看,由于多元化和资产证券化的需要,银行原有的资产业务,也会受到竞争的压力,如原有的住房消费贷款业务也会渐渐为建筑协会等机构渗透。同时,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迅速,以股票市场为例,证券市场上无论是上市公司总数规模,还是资金规模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证券市场等资本市场的发展会给其他非银行商业银行机构和大公司直接在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上筹资提供方便,通过股票市场的直接融资总体呈递增趋势,这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我国银行的间接商业银行转向直接商业银行这样的一种趋势。虽然,银行在融资方面无论在现在还是将来一段时期内依然占据主要地位,但随着资本市场间接商业银行的发展,这将削弱了银行原来所占有的垄断地位和在融资成本上的比较优势。激烈的竞争已使国际商业银行市场中发生“脱媒”现象,随着银行传统的商业银行媒介作用降低,银行传统业务市场份额缩小,银行盈利也会受到影响。面对融资的证券化,商业银行原有的在商业银行市场的定位发生挑战时,分业压力、综合呼声会随之增加。

再次,从表外业务看,表外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从事的按通行的会计准则,不列入资产负债表内,不影响其资产负债总额,但能影响银行当期损益,改变银行资产报酬率的活动,包括了担保、商业银行衍生工具、贷款承诺、投资银行业务及信托、咨询、结算等。世界范围内,近年来,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下,银行一改过去将资产负债管理作为银行关注重点的传统。国外的银行积极通过表外业务寻找利润空间,国外银行的表外业务十分发达一般占到业务收入的30—40%,而我国仅为10%左右,我国银行业的利润来源大部分来自存贷差利自、收入,大约占到90%。随着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银行出于竞争的压力,为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同时为与国际接轨,我国现在也在渐渐实行通用的巴塞尔协议的做法。提出了对商业银行自有资本比率的要求,表外业务对自有资金的要求较低,有的非或有资产与非或有负债业务对自有资金的要求为零,银行出于逃避对有资本比率的管理要求扩大表外业务成为必然的选择。表外业务包括了商业银行工具的交易以及收费和出售贷款等取得收入的业务,它的商业银行工具有许多是银行与证券结合的产物,如投资银行的部分业务,因而随着不断创新,表外业务的发展将会模糊银行业务和证券业务的界限,使得分业与综合的篱笆也被逐步拆除。

我国商业银行不断发展,将形成各非银行商业银行机构的突起,使国有商业银行面临更多的竞争对手,对银行传统业务形成巨大压力,使其不得不大力发展表外业务,进行商业银行创新,扩大业务范围,这就不断形成对原有分业经营模式的突破。

(三)国有商业银行自身发展的要求

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是商业银行资金运用的基本要求。在一定的安全性、流动性要求下,商业银行的盈利性不可忽视,真正的商业银行本质内涵是追求盈利最大化的“理性经济人”,在趋利避害原则下,实现盈利最大化是其从事经营基本动机,依据前文提到的综合经营具有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和吸引客户的优势,随着分业经营下,商业银行传统业务利润空间逐渐缩小,盈利最大化的实

现是建立在其经营领域和业务空间不断拓展基础上的。在当今,商业银行证券化、电子化、信息化和一体化的发展格局下,把银行业务发展的空间定位于传统的存贷款业务,会抑制商业银行功能的发挥,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这样具有一定规模和一定竞争实力的银行,分业经营会成为其发展的障碍。同时,经营手段的电子化、网络化、信息化,使银行综合经营的成本优势日益显现出来,先进的科学技术为商业银行抛弃“分业制”,实行“综合制”提供了技术支持。因而随着商业银行内部机制的不断完善,外部监管的加强,国有商业银行自身的发展必然需要综合经营体制的建立。

三、我国商业银行实施综合经营的可能性和必然性

具有业务多元化,商业银行化特征的综合经营战略顺应了世界商业银行经济发展的潮流,以其灵活、多样的全方位服务满足了现代社会的需求,极大地推动了一国经济的发展。我国专业银行转化为商业银行之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成为各银行发展的宗旨追求利润、自负盈亏必将使各商业银行的经营者的经营观念和体系发生改变,经营的综合性战略已成为一种商业银行的必由之路。另外,随着电子技术的不断进步,商业银行人才素质的不断提高国际间商业银行竞争的日趋激烈,组合式商业银行工具的大量涌现,综合经营战略作为一种商业银行领域的新生事物必将受到更多的国家和地区的青睐,成为世界商业银行业发展的主流。目前我国正积极复关,与世界经济接轨,复关后,市场领域的垄断地位就要被打破,竞争将日益国际化。我国的商业银行要想在竞争中站稳脚,与强大的外国商业银行机构抗衡,实施灵活、高效独具特色的综合经营战略将成为最佳选择。

(一)在资产业务方面

随着证券市场特别是政府债券市场的迅速发展以及证券流动性的提高,商业银行可以及时调整资产结构,减少库存现金、存放央行、存放同业等一级准备,逐步增加持有部分变现能力强且收益率较高的政府短期债券作为二线准备,以优化资产结构、增强盈利能力。由于在机构网络分布、传统客户群、资金实力、专业人才、信誉、信息方面具有绝对的实力和优势,商业银行在发行、兑付、承销、买卖政府债券方面将获得巨大的发展空间。特别是现在我国又将政府债券的作用从单纯弥补财政赤字发展为刺激经济增长,政府债券的发行量将保持较大规模,商业银行更是应当抓住机遇,在政府证券市场中保持并扩大市场份额,获取丰厚的利润回报。

(二)在负债业务方面

直接融资的发展,给客户资产组合更多的选择。客户不满足于把自己的商业银行资产存放在银行里,而更加看重投资类产品。商业银行为拓展其负债业务,增加资金来源,必须要提供更多的包括证券、投资、保险、基金、信用卡、外汇等在内的有效商业银行产品,才能进一步锁定客户,使其在一站式商业银行服务中得到满意。商业银行应加强与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的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实现优势互补。

(三)在中间业务方面

我国现行商业银行法不允许商业银行从事股票业务,但并没有限制商业银行从事与资本市场有关的中间业务。特别是在当前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领域发展空间有限情况下,商业银行可利用其在信息、专业水平、人力资源上的优势,积极推进商业银行创新,注意发展与资本市场有关的中间业务:(1)资产评估业务,如为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和证券市场中的收购兼并提供资产评估服务。(2)客户理财业务,如涉及个人理财和公司理财的咨询服务。(3)资金结算与清算业务,如为券商资金往来提供结算、股票发行市场中申购款的收缴与结算等。(4)信息咨询业务,如为企业提供国家产业政策、进出口政策、投融资政策、财政货币政策等重要信息。(5)基金资产管理业务,如基金托管业务、投资业务等。《商业银行法》允许商业银行发行商业银行债券,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等投资银行业务。如在实践中出现:上海城市合作银行推出了企业购并转项贷款;中国工商银行托管开元。

(四)在国际业务方面

由于国际业务往往较少受到国内商业银行法规的约束,商业银行可以在国际业务中广泛参与资本市场的运作,如投资外国债券、在国外发行商业银行债券、参加国际证券包销和银团货款等。商业银行还可在境外购买、控股或新设一家专门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公司,直接从事包括证券市场一级、二级市场在内的全部业务,如:中国工商银行收购香港西敏证券公司。对于国际网络比较完善的商业银行,则可尝试全球保管业务,即跨国证券管理服务业务。

(五)在银行IT业务方面

1999年底,全世界已有2700家银行提供网上银行的服务,不仅如此,使用者对在网上商业银行的认知度是很高的,62%的人认为网上提供的信息超过与客户面对面的交流,网上银行具有全球性、全能性、全速性和全民性的特点。我国商业银行可以通过银行卡、网上银行的服务,为客户提供全方面的商业银行服务。如:全国统一的银行卡网络中心将建立、银行卡发行突破2亿张、证券保险通过网上银行和银行卡委托交易等。

结束语

自1933年美国等西方国家实行商业银行分业经营模式而德国等一部分欧洲国家坚持实行综合经营模式以来,综合经营与分业经营一直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尤其在目前,随着技术的进步、信息处理和传输手段的改进,金融自由化、经济和金融全球一体化的趋势不断加强,越来越多的国家纷纷放弃原先的商业银行分业经营模式。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程度不断加深,我国商业银行必然也会融入到世界银行体系当中,综合经营将是我国最终的选择。

参考文献

1、杨玉熹:《混业经营是我国银行业发展的趋势》,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版。

2、叶辅靖:《全能银行比较研究——兼论混业与分业经营》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版。

3、许少奇:《论入世后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之必然趋势与模式选择》,《经济法》,2003年第8期。

4、黄禹忠、吴献金:《混业经营监管机构设置研究》,《金融理论与实践》,2002年第3期。

5、陈衡:《“入世”后中国保险业混业经营》,《财经理论与实践》,2002年第4期。

6、杨玉熹:《混业经营是我国银行业发展的趋势》,《银行法律论丛》,中国银行法律事务部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

商业银行经营和管理范文第2篇

[关键词]考核体系 经济资本管理 EVA RAROC

随着经济资本管理的不断完善和现代商业银行制度的建立,我国商业银行以资产规模和净收入为核心的传统考核体系现露出越来越明显的制度上的缺陷。以利润、资产规模绝对量为主的考核体系,片面追求账面利润和资产规模,忽视了资本占用的机会成本,没有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对商业银行价值创造的影响,使得银行具体产品和业务条线的经营绩效很难有效量化,难以为经营决策层提供依据。

经济资本管理作为现代国际银行业的先进管理工具和风险管理文化,以经济增加值(EVA)与风险调整后资本收益率(RAROC)为业绩评估和考核激励的核心指标,将平衡利润和风险之间的矛盾,把银行风险与收益指标有机的结合起来,使得商业银行绩效考核体系变得更加科学与合理。

一、经济资本管理与商业银行考核体系之间的联系

银行绩效考核体系是从银行各个产品、各个条线的角度对银行整体经营业绩与发展效率进行全面、客观的考评,使银行各个部门与条线不断加强管理、提高效率。经济资本是银行用来承担非预期性的损失所需要的资本,是依据商业银行所承担的风险来核算的,是一种虚拟的,与银行非预期性风险损失的等额资本,非真正的银行资本,经济资本管理基于资本的两个特性而建立的。一、资本的成本性。因此必须强调对资本的回报,并充分考虑资本承担的风险,真正意义上的实现收益与风险和成本的统一,二、资本的稀缺性。故需把商业银行有限的资本必须配置到最能增加银行价值的环节。

因此,把经济资本管理有效的融入到商业银行绩效考核体系中去可以有效提升银行的综合收益,使银行实现价值最大化。

(1)经济资本管理的绩效考核评价模型

1.RAROC:风险调整后资本收益率考核模型。银行的竞争能力最终体现在资本盈利能力上。RAROC模型将风险考虑在内,把风险的未来可预期性损失量化成当期成本,与银行运营成本一起,对当期盈利进行调整,权量经风险调整后的资本收益率,同时为可能的非预期性损失提前做出资本准备,把银行产生的收益与所承担的风险有机结合起来。

RAROC计算公式为:

RAROC=经风险调整后税后净利润/经济资本=(净收入-经营成本-预期损失-税项)/经济资本。

其中:预期损失=违约率×违约损失率×违约风险暴露。

2.EVA:商业银行经济利润考核模型。RAROC并不能说明银行经营的规模,而衡量银行规模还需要经济增加值(EVA)的概念。

EVA的计算公式为:

EVA=经风险调整后税后净利润-经济资本×资本期望回报率= (经济资本回报率-资本期望回报率)×经济资本。

经济增加值是指银行在现有资产上取得的收益与资本成本之间的差额,经济增加值可以解释为银行资本要求有正常的利润,还需要超额利润。因此,EVA>0 是一个基本要求。

(2)RAROC和EVA作为银行绩效考核指标的意义

银行是经营风险的行业,以RAROC和EVA作为核心的绩效考核而引入了资本成本的概念,强调了资本占有的成本对银行效益的影响,克服了商业银行仅仅以利润的绝对额为指标,忽视了风险因素的缺陷,利于经营者清醒地权衡银行各项业务面临的经营的风险和回报,做出更符合银行真正利益的决策,有助于真实反映银行各项业务所创造的价值,从而在银行内部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从根本上改变其忽视风险、盲目追求规模的传统经营模式。

二、经济资本管理在绩效考核体系运用中存在的问题

(1)风险管理意识单薄,对经济资本管理理念未深入贯彻落实,使得银行各个层级和部门之间经营目标出现分歧,削弱了银行整体竞争的合力。国内多家银行虽然实行了经济资本管理,但是在银行内部对经济资本的计量和考核主要以财务管理部门为主,其他业务部门人员由于对经济资本管理理解深度不够,操作不规范,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资本在资源配置和财务预算方面功能的发挥。

(2)多重考核体系并行,使经济资本管理的对绩效考核体系的约束作用减弱。部分银行虽然建立了经济资本的绩效考核体系,但上级行对下级行下达考核任务的时候,仍然存在诸如存、贷款等综合经营计划指标的考核。使评价体系只评估年度具体任务计划执行的好坏,而缺乏对跟踪评估计划本身的长远机制,使短期年度考核计划与长期战略规划之间缺乏有效的结合。绩效考核体系的短期化倾向,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被考核机构和员工的短视行为。同时,在考核过程中,考核得分的高低受到资产规模大小的直接影响,因此被考核机构或者个人为了提升考核排名,而出现通过多放贷款来提高资产规模的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经济资本管理对风险资产规模的约束作用。

(3)绩效考核指标设置的不科学,无法使银行对经营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评价。因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技术运用还处于探索阶段,数据质量和数据储备还未达到考核指标体系设计的基本要求,在大多数情况下,还是根据历史经验对经济资本进行配置,计算方法比较粗糙,不够科学。在现有的考核系统下还不能完全实现对各项业务成本、收益等核心数据的精确归集。因此,一些银行在设计经济资本考核方式上还不够完善,以资本管理为基础的全员绩效考核机制还未完全形成。

三、完善经济资本管理下我国商业银行绩效考评体系的对策

(1)积极培育以经济资本管理为核心的企业文化。商业银行需对全行员工加强经济资本管理文化的培养和辅导,让员工明白经济资本管理体系的建立是需要全行员工共同参与的,长期实施的复杂工程。在银行内部培育经济资本管理的理念和意识,使每一位员工从心理上认同经济资本管理的理念,尤其是要得到银行高管人员的支持和推动,将经济资本管理的文化,传递给所有银行员工,让其真正了解经济资本管理的重要意义,消除他们可能存在的一些抵触情绪,让经济资本管理理念真正融入到员工的工作中去,最终使之成为银行管理文化的一部分,形成参与经济资本管理的氛围。

(2)加强银行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并完善经济资本的计量。商业银行要实现对风险的准确的、科学的、及时地计量,必须加快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建立全面统一的信息数据库与先进的管理信息系统。商业银行所承担的风险是依经济资本来计算的,在数量上等同于非预期性损失,其中包括市场风险非预期损失、信用风险非预期损失和操作风险非预期损失等几个方面的计量。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经济资本计量未建立内部评级法,还不完全具备设计适合每个银行风险特征的模型的能力,可在综合考虑各类产品的风险状况的基础上,建立起以单个产品为对象的经济资本分配系数体系,而进行经济资本的计量。

(3)逐步建立绩效考核的战略导向。商业银行为了做好对经济资本的有效管理,需建立以经济资本为核心的绩效考核战略体系,尤其是在以经济增加值(EVA)和经济资本回报率(RAROC)为核心的考核体系。商业银行的发展战略应转化为相应时期的各个层面的工作任务,并且依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在各时期的预算或经营计划应以战略规划为依据进行编制,并且细化到从总行到最基层的目标体系,使所有考核单元明确其在全行的责任和目标,依照战略推进目标而不是完成的财务业绩配置资本金和增量资源。

参考文献:

[1] 桑少敏. 经济资本管理下的我国商业银行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研究[J].金融发展研究,2009(4).

商业银行经营和管理范文第3篇

[关键词]:分业经营 混业经营 商业银行

0引言

目前我国实行比较严格的分业经营金融监管制度,但是实际上并没有完全彻底的限制金融业的混业经营现象。我国商业银行现有的经营模式面临着一些新的问题和挑战。商业银行变相从事证券业务、一定程度上涉及保险业务;证券机构通过吸引客户而与商业银行争夺资金来源的现象也并不罕见。因此,开展混业经营的研究,为将来实现混业经营做好准备十分必要。

1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分析

1.1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模式

分业经营模式也称专业化业务制度。其核心在于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之间的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各行之间有严格的业务界限。混业经营模式则是指银行不仅可以经营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如存款、贷款等,还可以经营投资银行业务,包括证券承销交易、保险等。

1.2分业经营模式与混业经营模式的利弊分析

分业经营模式的优点主要体现在它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金融行业的风险,有效保证证券市场的合理和公正,实现金融行业的专业分工。但同时,分业经营自身也有一定的缺陷:首先,商业银行实行分业经营不利于规模资源和经济的合理利用,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社会发展运行的整体效率。

混业经营模式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优点:首先,业务范围比较广泛,更有利于实现规模经营;其次,混业经营能够给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能够实现企业和银行的有机结合,提高综合竞争力。不过混业经营模式存在着相当大的管理难度,从事的业务种类过多,面临来自各方面的激烈竞争,为了设法巩固本机构在每一领域的地位,管理与风险控制将更加复杂,需要大量的资源。

2我国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的必要性分析

2.1实行混业经营有利于增强商业银行的竞争力

与欧美等西方国家相比,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相对狭窄,这种业务范围的局限性不仅制约了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而且不利于商业银行市场竞争力的提升。从我国当前商业银行的竞争力来看,我国的商业银行还无力与西方国家的全能银行进行竞争,也很难应对外资银行的进入给它带来的冲击和压力。所以我国的商业银行应该根据国际金融发展形式,认真研究和探讨银行发展趋势,向全能银行转变。首先是我国商业银行应该积极面对可能出现的金融交战,实行混业经营,发展成为业务和职能都很全面的银行,有效组织联合金融防线,才能和国外全能银行竞争。其次是我国的商业银行只有积极采取混业经营方式才能根据客户和市场需求,采取新的交易手段和交易方式,有效地分散交易风险。

2.2实行混业经营对商业银行经营安全性的影响

实行混业经营可以提高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进而保障我国的商业银行的金融安全。目前来讲,我国的商业银行资产结构单一,其中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比重较高,这种资产结构存在较大的风险,尤其是我国国有企业还没有完全摆脱困境,这就加大了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从另一个角度看,商业银行从事不同领域的业务,当某一类业务陷入低谷时,另一业务可能处于高峰,互相弥补,从而降低了单一业务带来的集中性风险。如果商业银行能够根据客观形势的变化,及时调整内部经营业务之间的比重,实现银行资产向更好业务领域的转移,从而有效分散经营风险,就能提高商业银行经营安全性。

2.3实行混业经营对商业银行经营效率的影响

按照传统观念,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的分业经营是专业化的,然而专业化的分工有利于提高企业运行效率,所以传统的观念认为分业经营有助于经营效率的提高。但是混业经营并不损害商业银行各种不同领域业务的专业化,即使开展混业经营,商业银行也会设立专门的业务机构或独立的公司,仍然从事着专业化的业务分工,仍然具有专业化分工有利于提高企业运行效率的优势。

3我国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模式的政策建议

3.1加快银行体系改革,加速银行的商业化进程

随着当前国际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金融领域的竞争日益激烈。因此,积极推进我国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是国有银行商业化的重中之重。首先,合理界定产权。在商业银行运行的过程中,要合理确定银行经营者和所有者的责任和权力,从而为银行的综合化经营提供重要的动力,保证银行混业经营的顺利开展;其次,要逐步减少直至停止对商业银行的政策扶持,要从银行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用政策性银行全部置换国有商业银行的财政职能,进而对商业银行按照经济功能、信贷质量、业务区域等相关职能进行重组。

3.2加强相关立法,形成健全的法律框架体系

市场经济的稳定运行需要法律的支持和保证,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需要完善的法律体系作为保障。首先,要建立健全金融法律建设。通过法律法规的完善,一方面能够弥补某些领域的法律空缺,另一方面也能够为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提供完善的法律依据。其次,要尽快出台《外资银行法》、《信托法》以及《期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形成一个完善的法律法律体系;再次,在立法原则上一方面要考虑当前金融分业经营和管理的需要,另一方面也要兼顾银行经营综合化的发展趋势,进而为金融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参考文献:

[1]杨荣.中国金融机构从分业走向混业经营的分析[R].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2009(06).

[2]陈雨露,马勇.现代金融体系下的中国金融业混业经营[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3]凌涛.金融控股公司经营模式比较研究[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4]严武.中国投资银行业的规范与发展[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0.

商业银行经营和管理范文第4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分业经营;混业经营

一、关于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分析

(一)分业经营模式

分业经营指的是证券业与银行业的分业,也可以称之为证券业与银行业的专业化,主要是银行的职能被限制在传统业务领域,不能涉足其他的业务范围。分业经营模式的优点主要体

现在它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金融行业的风险,有效保证证券市场的合理和公正,实现金融行业的专业分工。于此同时,分业经营也有自身的缺陷:首先,商业银行实行分业经营不利于规模资源和经济的合理利用,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社会发展运行的整体效率;其次,实行分业经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商业银行的相关业务活动,不利于银行总体实力的提升;再次,实行分业经营增加了证券投资者和发行人的成本。

(二)混业经营模式

混业经营模式指的是银行可以涉足法律允许之下的所有金融业务,除了一些传统的业务领域,还可以经营保险、信托、证券等一些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相关业务。混业经营模式有以下

几个方面的优点:首先,业务范围比较广泛,更有利于实现规模经营;其次,混业经营能够给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能够实现企业和银行的有机结合,提高综合竞争力;再次,混业经营模式能够实现存款利率市场与证券市场的有机结合,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商业银行自身发展的风险。

二、我国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的必要性分析

(一)实行混业经营是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客观要求

随着国际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证券业和银行业之间相互协调,共同发展,从根本来讲是金融一体化和自由化的产物。

我国的商业银行要想进一步适应金融国际化的要求,就必须从实际出发,实施调整业务范围,转变经营模式。尤其是在2001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商业银行分业经营模式面临着一系列新的问题。因为,世界贸易组织要求参与过必须开放本国的金融市场,允许参与国之间自由参与到对方的金融领域中,这样就给我国的商业银行造成了很大的冲击,同时也会影响到制度内外的统一性。可以肯定,我国的商业银行不会完全失去抵御能力,但是大客户尤其是那些有一定国际竞争优势的企业极有可能会流失 而那些企业正是国际化形势下的金融业盈利点所在。于此同时,为了能够更好地培养金融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进一步适应金融国际化的发展,采取运业经营的模式势在必行。

(二)实行混业经营是增强我国商业银行竞争力的需要

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相对狭窄,这种业务范围的局限性制约了我国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不利于我国商业银行提高市场竞争力。从我国当前的商业银行竞争力

来看,我国的商业银行无力与西方国家的全能银行进行竞争,也很难应对外资银行进入给它带来的冲击和压力。所以我国的商业银行应该根据国际金融发展形式,认真研究和探讨银行发

展趋势,向全能银行转变。面临国际发展形式以及外国金融企业竞争的压力,我国商业银行必须加速自身的改革,采取积极措施,主动应对这些竞争。

三、提高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对策

(一)加强相关立法,形成健全的法律框架体系

市场经济的稳定运行需要法律的支持和保证,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需要完善的法律体系作为保障。首先,要建立健全金融法律建设。通过法律法规的完善,一方面能够弥补某些领

域的法律空缺,另一方面也能够为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提供完善的法律依据。例如,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证券法》、《保险法》、《商业银行法》以及《公司法》,进一步鼓励和保护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为商业银行竞争力的提升奠定重要的制度基础;其次,要尽快出台《外资银行法》、《信托法》以及《期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形成一个完善的法律法律体系;再次,在立法原则上一方面要考虑当前金融分业经营和管理的需要,另一方面也要兼顾银行经营综合化的发展趋势,进而为金融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二)推进银行体系改革,加快银行的商业化进程

随着当前国际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金融领域的竞争日益激烈。因此,积极推进我国银行的混业经营是国有银行商业化的重中之重。首先,合理界定产权。在商业银行运行的过程

中,要合理确定银行经营者和所有者的责任和权力,从而为银行的综合化经营提供重要的动力,保证银行混业经营的顺利开展;其次,要逐步减少直至停止对商业银行的政策扶持,要从银行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用政策性银行全部置换国有商业银行的财政职能,进而对商业银行按照经济功能、信贷质量、业务区域等相关职能进行重组;再次,要进一步加快商业银行的上市情况,实现金融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张,并且要积极防范风险,做好应对金融市场危机的各种准备;第四,要摒弃行政权力对商业银行的干预,保证商业银行能够真正实现依法自主经营,提高混业经营的能力。最后,积极建立健全金融业必要的退出制度,除严厉惩处违法违规的商业银行外,对经营不善资不抵债的银行要勒令停业,从而优化商业银行的风险意识。

(三)借鉴国外经验,加强资本市场的建设

针对我国资本市场现存的问题,一定要采取积极措施优化资本市场。首先,根据资本市场供求关系适时扩大其规模和容量特别是股票和国债市场的扩容。其次,打击发展保险基金、养老基金等机构投资者,保证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再次,进一步优化资本市场的交易体系,从而形成地区、国家、场外交易的最新模式。

参考文献:

商业银行经营和管理范文第5篇

根据我国加入WTO承诺的条款和世贸组织的有关规则。入世后我国银行业将面临国外商业银行竞争的压力。各种压力首先会集中地体现为:一是对国内的大中型优质和跨国公司的竞争;二是对国内银行优秀人才的竞争。此外,还体现为体制、机制、经营管理的能力和手段等方面的竞争。竞争的结果会对我们的思想观念、经营管理带来重大,会使千千万万的银行员工的思想和工作受到震撼和冲击。甚至要接受十分残酷的市场竞争的洗礼。然而,也正是通过这样的过程才会是我国的银行业和银行职员的能力得到提高。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所以我们认为加入WTO从长远来看利大于弊。当然,再从另外的角度来,银行业也没有必要因为加入WTO而惊慌失措,其原因是由于外国银行进入市场在时间和空间上都还受到有限的约束,在五年时间里才分批进入中国市场和享受国民待遇。所以只要我们有充分的认识,有高效率的行动,做好有关方面的准备,我们就完全有可能很自如地应对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商业银行要能形成强大的竞争优势就必须具备强大的系统,否则真正的竞争优势是难以形成的。而国外银行进入中国后由于规则限制在一定时间内是不可能形成强大的系统网络的,而只能是局域网。所以它还不可能对我国的银行业构成根本的威胁。

商业银行应加快改革步伐,创新经营机制,增强市场竞争力

从银行业整体看应解决的问题和措施

1、健全和完善适应现代商业银行经营和管理的法规,使法律法规能适应国际惯例的要求,并使我国银行业的经营和竞争行为在符合法律、规定及国际惯例的条件下进行。应该看到加入WTO以后加速法律制度建设是十分重要的,这对严格规范商业银行的市场竞争行为,创造依法经营和依法竞争的环境,保障业的秩序和金融稳定是十分必要的。

2、对商业银行的体制进行改造。对此应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集团化、股份制的改革;二是对现有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从体制上和经营管理上加大民营化的程度,使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股份制商业银行,改造现有的股份结构和经营管理方式,从而增强生存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3、建立市场化的体制基础。当前应着重解决以下问题:一是改善市场竞争条件、推动市场竞争能够全面和完善。逐步解除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地位,特别是国家政策给予国有商业银行的庇护;二是建立利率市场化的机制,为商业银行提供完善的利率市场运作条件,同时促进加快国内资金市场上的现金流动速度。

4、创造条件加快银行业混业经营,使我国银行业的市场环境能够与国际接轨。

针对国有商业银行应解决的问题和措施

1、按照效率原则调整机构设置和人员结构。银行的另一目标是高效率,效率和利润往往是一致的。早在30年代科斯在《企业的性质》一文中就指出,企业是有边界的,不可任意扩张。他认为,若市场上的交易费用大于企业内部的组织管理费用时,就说明市场交易不合算,应采取企业内部的生产办法,即应扩大企业规模;反之,如果在企业内部生产的组织费用大于市场上的交易成本,说明企业规模太大,应该缩小企业的规模,退回到市场去,采取市场上交易的办法。以往,由于银行之间的粗放竞争都将扩大经营机构为重要的手段,于是整个行业的经营成本显然增大,而至今此问题并未彻底解决。工、农、中、建四大银行的机构遍布全国各地。然而,适应现代化方向的以机网络为支持基础的可以提供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且经营成本低廉的虚拟银行又还稀缺。所以,应当合理地撤消现有的经营成本高以致亏损的、总体布置不合理的机构和网点。并调整人员结构,压缩不适应银行经营管理要求的人员。同时加强计算机网络和虚拟银行的建设,改造经营机构的功能,充分集成经营服务品种,广泛开展中介业务,丰富经营。在银行的内部改革中应该积极地探索符合未来发展方向的管理办法。在银行内部应该运用非均衡发展的原理和方法对一些地区和机构优先配置资源(也可以将它视为改革试点),探索建立新的管理体制和机制,使一些试点性的机构的经营机制能够充分适应市场要求,经营方法和种类适应当前和未来需要。当加入WTO后能首先适应市场竞争要求,并在未来三至五年中为银行内部改革提供示范作用。这就要对这些机构合理充实既有丰富知识和技能的人员,并且还应该创造条件聘请外国商业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采参与管理和经营,使西方商业银行的管理文化和方法能交流到中国来,促进中外银行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方法能互相融合渗透,从而推动加快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与国际管理惯例靠拢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