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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是处在一个动态的过程,无论从资产数量,还是从价值总量来看,总是在不断地增减变化。一般而言,货币资金管理较为系统与规范,收支严格,且由财务人员专业管理,实行不相容职务分离,发生差错概率较小。而固定资产管理由于类繁量大,管理环节多,管理人员的自身素质以及更换频繁等原因,管理上容易遇到一些问题:
(一)跟踪管理尚有欠缺
在实际工作中,集团各关联单位生产用固定资产如车辆调拨等,固定资产所有权与使用权存在脱节现象。而一些非生产用专用设备,如电脑、打印机等,由于其移动方便,随着时间、人员、部室的变化,资产交接不及时,某设备在哪里是否在用不容易查清,容易形成账实不符,也无法通过盘点查清盘盈盘亏的原因,难以明确相应的责任人。
(二)资产处置有待明确
一是为了适应管理工作的需要,一批硬件设施更新后,退下来的旧资产一直闲置无从处理;二是有的单位对超过使用年限、处于报废状态的资产未能做到及时上报处置,堆放仓库导致丢失、损毁。三是使用部门(或单位)擅自处置固定资产而不通知实物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不履行相应的报批程序,造成账实不符。
(三)制度建设亟待完善
日常资产管理环节还存在诸多制度空白,比如外单位捐赠的资产如电脑等,企业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未达到固定资产入账标准,而直接费用化的资产,平时该如何管理;公务车分类属于生产用还是非生产用;闲置资产如何处理,固定资产报废如何规范按流程操作
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措施
为保护固定资产的完整无缺,提高固定资产的完好程度和利用效果,在集团资产管理部的带领下,集团本部和各二级单位使用部门、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应积极沟通,紧密配合,各单位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作为抓手,强化固定资产管理:
(一)增强固定资产管理意识
固定资产由多个部门分头管理,目前缺乏的是管理的系统整体性和协调的全面权威性。为此,一是要大力宣传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是维护国家利益的需要,同时也是加强自身发展的需要。要使大家明白对企业财产的管理人人都是主人、人人都有责任,增强保护国有资产的主动意识,自觉维护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二是要强调“统一领导”,既有分类归口,又要有集中统一的管理模式,使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三是各管理部门应配备有工作责任心,工作能力强,懂业务的专职人员。因固定资产管理是一项较强的技术性工作,同时应在使用单位内部设立兼职的设备管理员或称作二级设备管理员,强化资产跟踪管理意识。
(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是加强资产管理,制止或减少资产流失的有力保证。要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和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规范资产管理流程,明晰资产管理责任。企业应当根据各资产的特点,从资产购置、使用、转移、报废、报损等各个环节,分析、归纳、设计合理的业务流程,并针对资产的业务流程,找出管理的薄弱环节,健全管理制度,使资产管理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要按规定建立《固定资产卡片》,按物登卡、凭卡记账;使用部门领用固定资产必须签认后才能移出;不经批准,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固定资产。借用固定资产须经报批手续。人员调动前应完成所用资产交还手续。固定资产的报废要按照规定的流程办理。对一些专用固定资产如电脑、打印机等,由于其移动方便,管理上容易滋生漏洞,针对其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应制定特别的管理措施,将资产管理责任到人,加大使用和变动的监管力度。
(三)采用先进的管理手段
公交企业点多、线长、面广,固定资产具有数量大、种类多、价值高、使用周期长、使用地点分散等特点,管理难度大,盘点工作繁重,需占用大量的人力物力。为了加快对固定资产管理的规范和提升,迫切需要一套符合公交企业管理要求的系统,比如选用以实物管理为基础,采用国际成熟的条形码技术为特点的优秀管理软件。通过固定资产条码管理系统来实现固定资产的具体使用情况的集中控制,将实物及时登记入账,经常对软件进行升级,使固定资产的管理取得快速便捷的效果,为各级各类管理人员及时提供准确的信息,辅助管理决策工作,保证相关决策的正确性。
(四)建立完备的资产清查制度
固定资产在公交企业总资产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为了全面掌握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和管理现状,企业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的审计监督,把它作为内部审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单位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核对账、卡、物,保证账账、账卡、账物相符,发挥审计监督在固定资产管理中的作用。资产清查要抓落实,动真格,真正做到物物有人管,环环紧相连,依法办事,照章理财。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固定资产监督管理责任制,将资产监督、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个人,明确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核算部门和使用部门以及个人的责任。
(五)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
固定资产的管理不仅要核算固定资产的价值,还要管理固定资产的实物形态,监督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要切实做到固定资产增加有“上账”,处置有“下账”,变动有“调账”,清理有“对账”,“做账”有合规合法的凭据。为此,要加强资产使用部门、管理部门及核算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只有这样,资产管理才能及时、高效。
(六)加强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集团资产管理部和各二级单位应不定期通过召开会议、经验交流等形式组织资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从思想政治角度、业务应用领域等方面全面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规范管理工作。日常管理工作中要做到“三个及时”,即:一是做到及时入账,对新增的固定资产及时履行入账手续;二是做到及时核对、盘点,防止管理不善造成人为损失。三是做到及时上报,对该核销、报损的资产要及时上报处理,做到账实相符。
三、结语
一、现货电子交易技术对提升批发市场企业竞争力的作用
1.对批发市场在农产品流通产业链中核心作用的促进
在供应链环境下,批发市场在整个农产品流通产业链中占据关键地位,当现货电子交易技术导入到批发市场后,信息技术主要作用于供应链的信息流、物流、资金流。通过强化市场信息流的集成度和资金流的可见度,有利于提高批发市场的运作效率,降低产业链上资金流的运作成本。现货电子交易技术不仅为批发市场和批发商户提供信息增值服务,还为农产品流通产业链的经济运行提供关键数据支撑。
2.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企业竞争力评价体系的完善
加强对批发市场企业竞争力评价体系的科学建设,可从“货源/产地”、“物流/仓储”、“交易/销售”、“加工/配送”、“辐射/服务”五个方案层进行科学评价,现货电子交易技术将同步促进“战略管理能力”、“物流管理能力”、“市场营销能力”、“组织设计能力”四个准则层的提升,最终形成的企业竞争力合力,又如何形成促进企业文化的建设而沉淀下来,应结合企业信息化建设和使用的能力来综合考量。
3.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企业竞争力分析模型的构成
农产品不同于普通民用商品,其本身特有的生鲜类特性,具有价格时效性短暂,包装规格不统一等特点,使得现货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整个销售过程要求快速,便捷。使用适应现货农产品的电子交易系统,有利于批发市场的流通效率,即时反映批发市场的供求、交易和价格情况,把批发市场组建成为规模化、现代化的集散中心、信息中心。从商户的资金安全性、交易便捷出发,整体提升商流效率,提升批发市场的竞争力。信息技术的导入,将连锁推动批发市场效率层、效应层、优势层,进而影响能力层。从信息流、物流、资金流整体提升批发市场经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故而,信息技术的导入应充分考虑到以上五个层面的效应,综合评定后设计实施。
二、现货电子交易技术在企业竞争力建设中的重要性
1.现货电子交易技术对企业竞争力提升的齿轮驱动作用
现货电子交易信息技术的导入还应体现在企业管理模式的沉淀上,有利于规范市场员工的业务操作,增强企业内的执行力,通过标准的业务流模型规范企业决策的执行落实,从而驱动市场业务管理的推行。
2.电子支付技术在现货电子交易技术中的重要应用
基于零手续费银行划账接口的电子支付技术成为现货电子交易技术中的关键作用,是电子交易资金结算的前提,有效驱动批发商户的资金安全意识并充分缓解市场结算中心对现金进出管理的成本,将资金安全的风险转移到银行。
3.促进批发市场从“租金制”向“佣金制”模式转变
批发市场的企业竞争力,最直观的反应还是体现在经济效益的提升。电子交易技术的导入有利于批发市场从“租金制”向“佣金制”模式转变,将促进批发市场获得更大的收益,掌握商户的交易贡献值,同时也有利于市场商户多交易多缴费的公平性。
三、波特五力模型分析
采用现货电子交易技术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将更有利于企业竞争力的提升。下面,我们通过波特五力模型进行分析。
1.买方的讨价还价能力
现货电子交易技术有利于获得实时市场交易行情,交易信息容易公开透明,买方很容易了解市场行情,从而增强了买方的议价能力。而市场提供的标准化交易模式和服务模式,也将更加有利于买方的议价能力,从而可大大提升买方的客户忠诚度和市场需求量。
2.供应商的讨价还价能力
现货电子交易有利于供应商将供方的涨价部分转嫁给购买方,并加快商品销售速度,提升市场的交易能力。而市场提供的标准化交易模式和服务模式,也将有利于大批发供应商户的培育,快速规范的完成交易,使得供应商可以降低对销售环节的负担,专心处理商品货源的采购能力,进而增进供应商的依赖力度。
3.新进入者的威胁
规模经济。对于新进入者往往处于两难的地位,投入小时,采用低成本竞争策略,市场兴市周期就会过长;投入大时,则增加经营风险。但总体而言,进入壁垒较低。
品牌认知度。培育品牌认知度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人力和资金,对于新进入者较难达到。
客户转移成本。新进入者会以各种优惠措施争夺竞争对手的批发商户,对于已经习惯于现货电子交易的大批发商户转移到新市场的转移成本显然会比较高,无论是交易量、交易速度、交易信息透明度都不及原有市场,故不会轻易决策转移。
4.农产品批发市场之间的竞争
资本整合激烈。在行业内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重组、并购等扩张活动加强,如果批发市场未能不断的提高自身实力,则很可能在新一轮的资本整合中淘汰出局。
资源争夺激烈。由于所交易的商品为日常必需品,人口稳定的地区市场总需求相对稳定,故对于市场竞争度会扩散到对产地货源的争夺和商品标准化的先入为主策略,大批量的批发市场将加大对生产能力有限的商品和相对集中的农产品的产地争夺,未来竞争前景激烈。
竞争力建设激烈。各批发市场都希望通过有效的信息技术手段提升市场的服务能力,对现货电子交易技术的推广也显期待和谨慎。
5.替代品的威胁
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功能之一就是在农村流通领域撮合成交或直接组织农产品交易。特别是生产基地发展起来以后,农产品标准化程度提高,合作社与生产基地合作,通过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有能力在农产品交易中直接跨越农产品批发市场而直接与超市或其他零售终端联系进行农产品销售。尽管目前农超对接还并不完善,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对于农产品批发市场构成了一定的竞争威胁。
生鲜食品超市。随着超市等现代零售业态的兴起,传统批发市场在农产品流通市场的作用正在发生变化,在超市生鲜农产品新的采购体系中,超市可以不再完全依赖传统的批发市场,而是建立自己的配送中心、生产基地,签订订单农户或寻求自己的专业批发商。超市等现代零售业生鲜产品供应链的变化对提高食品质量安全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同时超市采购体系中内部标准的设立和合同的使用也给许多传统供应商带来了挑战,超市的发展部分替代了传统零售终端渠道。超市作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替代品之一具有一定的威胁。
电子商务网站。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和互联网技术的普及, 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市场正在成为我们国家流通领域当中非常重要的一个亮点。在浙江、山东、上海都有很大发展,最近几年山东等地出现了大蒜、绿豆等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而蔬菜、水果等鲜活农产品易腐,标准化程度低,发展电子商务交易难度较大。尽管目前网上农产品电子交易涉及农产品品种尚有限,交易制度也不甚规范,但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的地区辐射范围不断扩大,由一个局部的市场向全国扩散,作为传统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替代者之一具有较强的威胁性。
目前,农产品连锁配送企业等潜在替代者仍旧嫁接在批发市场之上,不能脱离批发市场独立经营。因此,在未来很长一段时期内,农产品连锁配送企业、产销一体化企业、大型超市以及电子商务将和批发市场继续保持既竞争又合作的微妙关系,批发市场采用现货电子交易可以使这种关系保持更长的时间。
四、解决现货电子交易技术推广问题的关键途径
决定批发商户去留的因素很多,信息技术的导入仅仅是一个方面,经历和研究了众多的失败案例之后,才真正的意识到了,看似一个简单的技术推广,实际上它对使用者来说将会引发一场市场革命运动,甚至是供应链角色的更替。使用电子交易技术,固然是一个趋势,但切不可轻视而为之。结合成功的案例推广分析,面对这样一场革命,不仅要有领导层的战略思路,正确的技术选择,更要有一套缜密的推广方法。
以上海江桥批发市场为例:
上海江桥批发市场每年批发成交180万吨蔬菜,成为上海市一级蔬菜批发市场,在现货电子交易技术的推广方面做了诸多努力,通过多年的实践与摸索,总结了一条有效的推广经验。
第一阶段:竞争策略观念的突破
经过市场的竞争策略分析决策,推行了第一代结算平台系统和专用型电子转账交易一体机(收取佣金),为此配备了近百人的一体机操作员团队。效果:依据商品种类划分了电子交易专区,形成了商家客户的市场细分群体;但投入了大量操作员人力成本,佣金收费的经济效益提升有限,并产生了数据传递慢、大量小票面现金管理、商户抽逃手续费等诸多问题。
第二阶段:技术设备选型的专业
通过组织专家团队的分析评估,推行了第二代综合结算平台系统,将佣金收费与进场收费配套服务,针对不同区域增加配备了公用型小地磅交易机和公用型自助式食品安全追溯机等措施,并在上线前进行了周期一个月的宣传教育。效果:提升了市场收益经济效益,降低了专用型电子转账交易一体机的使用率和操作员人力投入,降低了市场小票面现金压力,抽逃手续费现象得到控制,满足了政府食品追溯要求,同时集散区域划分带动了短驳车管理经济效益,市场服务功能获得大幅度提升;但客户结算资金尚未完全实现快速周转,配套服务有待提升。
第三阶段:配套服务功能的提升
继续推进配套服务能级的提升,推行银行转账接口、针对大批发商户推行专用型电子转账交易一体机、建立商户贡献度积分机制等措施。效果:通过零手续费银行转账解决大量小票面现金管理问题,将大范围解决现金流通压力和市场负担,提升实时交易数据采集分析能力;“佣金收费”与“会员积分模式”相结合来推动商户使用的主动性需求,解决商户抽逃手续费问题。通过配套服务功能的提升来完善企业竞争力的提升。
五、总结
上海江桥批发市场充分运用了市场经济学理论,运用差异性竞争策略,提升了市场兴市能力;运用市场细分理论,构建和培育了大客户群体;“投资导向”与“客户导向”相结合,加强了客户粘度提升。对批发市场及流通领域具有丰富的借鉴价值。
1.市场细分理论促进大客户培育机制的形成
上海江桥批发市场的广帮菜商户成为了市场的大批发商户群体,市场为此类VIP客户提供了装卸工服务、磅架租赁服务、主卡结算服务等一系列大客户培育机制,以及相应信息技术支持。建立懒惰型大客户培育机制,使得货主只要随车派一名小工来监管销售即可,自己可以通过电子交易技术来监管货款的资金安全,而货主的精力集中到了对产地货源的谈判和管理上。有的大批发商户每日可以远程派遣四五辆货车前来销售,现货电子交易技术有效提升了物流和资金流的管理效率。
2.对信息技术上线推广机制的形成
上海江桥批发市场对信息技术的推广方法已形成了一套流程,从前期的目标设定、技术方式的价值选型、方案的风险评估,以及对上线期间的一系列管理配套措施,包括对提前商户的公示宣传、应急处理措施等,最后进行对实施效果的反馈,已建立了一个独特的专家团队,提高了信息化发展战略制定的科学性和推广实施的有效性。
[关键词] 重大资产置换所得税差异
近年来,上市公司通过重大资产置换,调整产业结构与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或大幅度减少关联方占用,或避免退市风险。本文试就重大资产置换业务所得税会计与税收差异进行简要分析。
一、关于重大资产置换的概念和置换资产的类型
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规定,上市公司重大置换资产的行为是指上市公司置换资产达到下列标准的情形:置换入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资产扣除所承担的负债)或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总资产、净资产或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达50%以上。
在实务中,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涉及的资产类型主要有:全部资产(净资产)、分支机构的全部资产(净资产)、某一项或几项业务相关的全部资产(净资产)、单项资产或多项资产(多项资产之间没有内在的联系或不能构成完整的生产经营过程)等。
二、关于重大资产置换的所得税处理
对于上市公司发生的各种重大资产置换业务,原则上须按出售旧资产、购买新资产进行处理,即税法要求视同销售,计税基础为公允价值。但涉及企业改组中的整体资产置换业务时,税法又制定了特殊的规则,即将企业改组区分为需要对改组中涉及的资产交易所得征税的“应税改组”和对改组中涉及的资产交易所得暂时不征税的“免税改组”。
税法规定的企业整体资产置换是指,一家企业以其经营活动的全部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与另一家企业的经营活动的全部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进行整体交换,资产置换双方企业都不解散。从其定义中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改组业务涉及的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1065号)的答复中,我们可以看出,全部资产(净资产)、分支机构的全部资产(净资产)、某一项或几项业务相关的全部资产(净资产)之间的重大资产置换可以划为税法规定的整体资产置换。
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对企业整体资产置换的所得税处理规定如下:
(1)企业整体资产置换原则上应在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全部资产和按公允价值购买另一方全部资产的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2)如果整体资产置换交易中,作为资产置换交易补价(双方全部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的货币性资产占换入总资产公允价值不高于25%的,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资产置换双方企业均不确认资产转让的所得或损失。对暂不征税的企业整体资产置换交易,交易双方换入资产的成本应以换出资产原账面净值为基础确定。具体方法是按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占换入全部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换出资产的原账面净值总额进行分配,据以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企业整体资产置换交易中支付补价的一方,应以换出资产原账面净值与支付的补价之和为基础,确定换入资产的成本。企业整体资产置换交易中收到补价的一方,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净值扣除补价,作为换入资产成本确定的基础。
为了与会计协调,减少税法与会计差异,国家税务总局又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中补充规定,暂不确认资产转让所得的企业整体资产置换业务中,取得补价或非股权支付额的企业,应将所转让或处置资产中包含的与补价或非股权支付额相对应的增值,确认为当期应纳税所得。
三、在现行会计准则下重大资产置换资产计价及与税法差异
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易》(2001年修订本)对非货币易作出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易时,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在非货币易中,如果同时换入多项资产,应按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与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进行分配,以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在准则指南中指出非货币易的判断标准:如果支付的货币性资产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或,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支付的货币性资产之和的比例)不高于25%(小于等于25%),则视为非货币易;如果这一比例高于25%,则视为货币易。
另外,财政部《关于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组中会计处理问题的复函》(财会便[2003]12号)指出,企业重组过程中所发生的资产置换差额均不应确认为收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家技术援助小组信息公告第7号也认为,一家企业的分公司与另外一家非关联方企业的分公司分别以各自的净资产进行整体置换时,将各分公司看成一个整体直接采用非货币易准则,而不是区分成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并根据货币性资产占整个交易的25%来判断是采用非货币易还是货币易。
因此,现行会计准则下,重大资产置换中的一般非货币性资产置换和企业重组过程中的资产置换,均采取以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为基础确定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对照现行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可以看出,一般非货币性资产置换下,包括置换单项资产或多项资产,将产生资产交易收益差异和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
对于企业重组过程中的资产置换,包括全部资产(净资产)、分支机构的全部资产(净资产)、某一项或几项业务相关的全部资产(净资产)这几类重大资产置换,即税法上所指整体资产置换,在“免税改组”中,由于税法规定与会计处理基本一致,将不产生资产交易收益差异和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而“应税改组”中,与一般非货币性资产置换相同,将产生资产交易收益差异和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
四、新会计准则下重大资产置换资产计价及与税法差异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包括《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该等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基础。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1)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2)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未同时满足准则规定的上述条件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的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应用指南中指出,业务是指企业内部某些生产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该组合一般具有投入、加工处理过程和产出能力,能够独立计算其成本费用或所产生的收入,但不构成独立法人资格的部分。例如,企业的分公司、独立的生产车间、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部等。一个企业对另一企业某分公司、分部或具有独立生产能力的生产车间的并购均属于业务合并。涉及业务的合并比照企业合并准则规定处理,即:应当区分同一控制下的业务合并与非同一控制下的业务合并进行处理。
因此在新会计准则下,重大资产置换中的一般非货币性资产置换和企业重组资产置换,将根据置换业务的不同情况分采取不同的计量基础来确定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对照新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可以看出,一般非货币性资产置换下,包括置换单项资产或多项资产,因换入资产在会计上采用不同的计量基础,资产交易收益差异和资产的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将出现下列两种情形:
(1)当换入资产在会计上采用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基础时,一般不产生资产交易收益差异和资产的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
(2)当换入资产在会计上采用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作为计量基础时,将产生资产交易收益差异和资产的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
企业重组过程中的资产置换,包括全部资产(净资产)、分支机构的全部资产(净资产)、某一项或几项业务相关的全部资产(净资产)这几类重大资产置换,即税法上所指整体资产置换,因换入资产在会计上采用不同的计量基础,同时税法中有“免税改组”及“应税改组”两种情况存在,资产交易收益差异和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将出现下列四种情形: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重组过程中的资产置换,会计上采用资产负债在换出方的账面价值作为入账价值,在符合“免税改组”时,以换入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一般不产生资产交易收益差异,但会产生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重组过程中的资产置换,会计上采用资产负债在换出方的账面价值作为入账价值,在税法上属“应税改组”时,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计税基础,将产生资产交易收益差异和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重组过程中的资产置换,会计上采用相应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入账价值的基础,但在符合“免税改组”时,以换入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将产生资产交易收益差异和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
(4)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重组过程中的资产置换,会计上采用相应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入账价值的基础,在税法上属“应税改组”时,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计税基础,一般不会产生资产交易收益差异和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
五、政策建议
现行会计准则下,对于企业重组过程中的资产置换,在“免税改组”中,由于税法规定与会计处理基本一致,不产生资产交易收益差异和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而在新会计准则下,同一控制下的企业重组过程中的资产置换,在符合“免税改组”时,虽然不产生资产交易收益差异,但由于会计与税法采用的账面价值的标准不同(会计上采用在换出方的原账面价值,而税法上采用换入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将会产生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
相比较而言,新会计准则中关于同一控制下的整体资产置换采用资产负债在换出方的账面价值作为入账价值,比现行会计准则采用换入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更为科学,因为:(1)采用换入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换入资产入账价值基础时,由于资产置换一般以置换双方的资产评估结果作为参考价值进行交换并确定补价的金额,资产评估结论直接影响补价的金额,并对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产生影响。(2)采用换入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换入资产入账价值基础时,需要先确定换入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存货、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总入账价值,然后按其公允价值的比例进行分摊,计算过程繁琐,且其结果不直观(既不是公允价值也不是原账面价值),令人费解。
关键词:上市公司 关联交易 第一大股东 公司绩效
国证券市场大股东掠夺中小股东利益的主要手段是各种关联交易,由于一股独大的现象非常普遍,外部中小股东缺乏动机、也没有能力去监督上市公司的运作。而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法律严重不足、金融监管能力较弱,这些都使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可以通过各种关联交易来为自身谋取控制权私人收益,例如长期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让上市公司为非上市的关联公司提供担保、低价购买或高价出售上市公司的产品及资产等,严重削弱了公司绩效,侵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一、第一大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统计分析
(一)第一大股东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总体情况
由于数据较多、工作量大,本文仅选取深圳证券交易所2010-2012年上市的公司进行研究,作如下剔除:(1)剔除金融保险行业。金融保险行业具有特殊的资产负债结构与经营现金流特征。(2)剔除同时发行B股等其他种类股票的公司,尽量减少股权结构的复杂性。(3)剔除2010年后上市的公司。2010年后上市的公司,其关联交易金额与其他公司在时间上不具有一致性。(4)剔除被ST、PT的公司。当上市公司面临退市危机以及需要获得配股获增发新股的资格时,关联方倾向于通过关联交易向其输入利益,人为提高上市公司业绩。(5)剔除三年间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动的公司。(6)剔除三年间未与第一大股东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司。(7)剔除资料不全及数据异常的公司。最终选取了202家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
从表1可以看出2011年第一大股东的关联交易总额较2010年有所下降,但交易次数有所增加;2012年交易总额较2011年有所增加,且幅度较大,而交易次数有所下降。由此可见,第一大股东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总额情况与关联交易总体情况稍有不同,交易次数的情况基本相同。
(二)第一大股东关联交易分类统计状况
表2为样本公司2010-2012年第一大股东不同种类关联交易总额情况汇总表,可以看出,接受担保、关联采购、关联销售、资金融通、资产交易是第一大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主要形式。上市公司接受第一大股东提供的担保位于关联交易榜首,说明第一大股东作为上市公司的主要控股者,并不是所有与上市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都是在向自己输送利益,也会考虑上市公司的发展需要,向其输送资金,提供担保,从而使自己的价值得到体现,并且从中获取更高的利益。在这其中,关联采购、关联销售和资金融通的金额较高,说明第一大股东与其他关联方相似,也经常利用这些关联交易实现自己的目的。资产交易金额也较高,说明第一大股东也比较偏爱利用该种方式进行关联交易,使第一大股东利用资产交易进行利益转移成为可能。
二、第一大股东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绩效的回归分析
(一)第一大股东关联交易总额与公司绩效的回归分析
1.研究假说。Claessens等认为,在任何一个存在大股东与中小股东利益冲突的地方都可能存在大股东对中小股东利益的掠夺。La Porta和Johnson的案例研究也表明,关联交易是大股东转移公司利益、侵占中小股东的常用手段。Tobin Q值是否可以用来衡量公司绩效,并且是否与大股东利益转移程度密切联系,Marianne Bertrand、Paras Mehta等都给予了肯定回答。可见,使用Tobin Q衡量公司绩效时,当关联交易对其有负面影响时,说明大股东存在利益转移的问题。为此,提出假设:第一大股东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总额与公司业绩呈负相关关系。
2.变量定义。本文在对第一大股东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总额和公司绩效的回归分析时,引入一个因变量,一个自变量和三个控制变量,分别为:
因变量:Performance代表上市公司绩效,为Tobin Q三年值的算术平均值,其中Tobin Q=公司市场价格/公司重置成本=(年末流通市值+非流通股份+长期负债+短期负债)/年末总资产。
自变量:RPT代表关联交易总额,等于关联交易总额/总资产。
控制变量:Leverage代表资本结构,为三年资产负债率的平均值;Size代表公司规模,为上市公司总资产的自然对数;Growth代表上市公司的增长状况,为三年营业利润增长率的平均值。
3.样本选取。本文所用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数据、关联交易数据、公司治理数据均来自色诺芬(CCER)数据库。本文使用上述筛选后得到的深圳证券交易所2010-2012年202家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分析第一大股东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绩效、转移公司利益的行为。
4.多因素回归分析。本文建立回归分析模型:
Performance=a+b1RPT+b2Leverage+b3Size+b4Growth+ε
从表3可以对回归方程的显著性做出分析,F值为6.504(Sig.=0.000),回归方程在1%的水平上显著;其次,从表4中可以看出调整R2为0.099,即所得的回归模型对上市公司绩效Tobin Q值的解释能力为9.9%,具有比较好的解释能力,但还有很多其他影响公司绩效的因素有待探寻。此外,我们在回归结果中还对各个变量的方差膨胀因子(VIF)进行了计算,公司规模所对应的膨胀因子最大,其值为1.340,我们通常认为当VIF值超过10时,变量间才有可能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证明回归模型的变量中并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问题。
从表5可以看出,第一大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额与公司绩效呈负相关关系,但并不显著。这说明第一大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从总体上来说会降低公司绩效,第一大股东有可能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公司利益,但由于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因此影响并不显著,而且我们可以发现系数并不高,所以影响作用也不大。而不同关联交易到底是怎样具体影响企业绩效的则需要我们进一步探索。
关于模型中的控制变量,资产负债率与公司绩效成负相关关系,且通过1%的显著性检验,说明高负债会给公司带来沉重的还债压力,其财务杠杆的作用没有得到好的发挥;公司规模与企业绩效呈负相关这一结论提醒上市公司在进行扩张时不能盲目;营业收入增长率反映企业发展状况,与公司绩效呈正相关关系,说明公司发展状况良好时会给公司带来更大的绩效,但显著性不高。
(二)不同种类关联交易与上市公司绩效的回归分析
1.变量定义。通过对第一大股东主要关联交易类型的统计描述,该部分选取接受担保、关联采购、关联销售、资金融通、资产交易、共同投资等重要的第一大股东关联交易类型为研究对象,并将其分别与上市公司绩效进行回归,从而分析出这六类重要的关联交易类型对上市公司绩效的影响方式,找出有损于公司绩效的关联交易。各变量的定义如下:
因变量:Performance代表上市公司绩效。
自变量:RPAss代表接受担保,等于接受担保总额/总资产;RPSell代表关联销售,等于关联销售额/总资产;RPBuy代表关联采购,等于关联采购额/总资产;RPFund代表资金融通,等于资金融通总额/总资产;RPAT代表资产交易,等于资产交易总额/总资产;RPI代表共同投资,等于共同投资总额/总资产。
2.样本选取。为了保持分析对象的一致性,本文依旧使用所选取的202家样本公司。由表2数据分析可知,接受担保、关联采购、关联销售、资金融通、资产交易、共同投资这六类关联交易金额合计占总金额的98.34%,所占比例很大,所以本文选取样本公司发生的六类重要关联交易类型分别与公司绩效进行回归分析,获取两者间的关系。最终获得各类样本数如下:接受担保样本数129家,关联销售样本数91家,关联采购样本数74家,资金融通样本数39家,资产交易样本数91家,共同投资样本数11家。
表6回归分析结果表明:第一大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的关联销售与上市公司绩效Tobin Q呈负相关关系,在10%的水平下显著,可能的解释是关联销售虽然增加了公司的营业收入,但是由于第一大股东可能利用关联销售进行非公允交易,而使公司绩效降低,从而实现第一大股东利益的转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第一大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的关联采购与上市公司绩效Tobin Q呈正相关关系,在5%的水平下显著,可能的解释是并不是所有第一大股东的关联交易都是有损于公司利益的,关联交易同样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如减少同业竞争、降低交易成本等。第一大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的资产交易与上市公司绩效Tobin Q呈负相关关系,在10%的水平下显著,可能的解释是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利用资产交易高价套现,将其劣质资产高价出售给上市公司,或将无形资产溢价出售给上市公司,以获取高额价差。接受担保、资金融通、共同投资与上市公司的绩效Tobin Q呈负相关的关系,但均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表明这种相关关系并不显著。由此可见,在这六类主要的关联交易中,关联销售、关联采购和资产交易可能有损于公司绩效,并且显著。
三、结论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证券市场也已经初具规模,上市公司作为证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我国特殊的政治、经济等环境,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存在较多问题,在关联交易的监管方面也严重不足,使很多上市公司可能存在着大股东通过关联交易活动,尤其是关联销售和资产交易等手段来转移上市公司资源,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现象,严重干扰了上市公司的正常运营,导致公司质量不高,影响投资者的信心。这就要求我们在公司的股权结构、独立董事制度以及监事制度等方面完善公司治理机构,在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交易类型划分以及披露等方面完善关联交易的监管,结合各种保护制度来保证中小股东的利益。
参考文献:
1.La Porta R,Lopez-de-Silanes F,and Shleifer A.Corporate ownership around the World [J].Journal of Finance,1999,(57):1147-1170.
2.Claessens S,S.Diankov, and H.P.Lang.The Separation of ownership and Control in East Asian Corporations[J].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es,2000,(58):81-112.
3.Faccio,Mara,and Larry Lang.The Ultimate Ownership of Western European Companies[J].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2002,(65):365-396.
4.陈成,王永县,雷家骊.企业控制权的利益侵占问题研究[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5,(9):65-72.
5.李增泉,孙铮,王志伟.“掏空”与所有权安排——来自我国上市公司大股东资金占用的经验证据[J].会计研究,2004,(12):3-13.
6.刘建民,刘星.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与盈余管理实证研究[J].当代财经,2005,(9):112-115.
7.孟焰,张秀梅.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盈余管理与关联方利益转移关系研究[J].会计研究,2006,(04):37-94.
【关键词】 抵销分录 内部交易 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财务报表是指反映母公司及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通过先加总纳入合并范围的个别财务报表数据,然后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抵销分录,剔除由于企业集团内部往来而在个别财务报表中重复计算的事项,最后汇总抵销后的母、子公司个别财务报表各项目的数据,从而编制完成合并财务报表。可见,抵销集团内部交易事项是编制企业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内容,下面将从三方面归纳总结如何抵销合并财务报表内部交易事项。
一、集团内部债权债务的抵销处理
母子公司或子公司相互之间的债权和债务项目,是指母子公司之间或子公司之间的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持有至到期投资与应付债券、预收账款与预付账款等项目。这些项目在关系双方的个别资产负债表中分别反映为资产和负债,但从集团整体来看,内部债权债务不会增加集团的资产和负债,它只是集团内部资金运动。因此,直接加总个别资产负债表存在重复计算的因素,需要编制内部债权债务抵销分录予以消除。分录为一般形式――借:债务类科目;贷:债权类科目。
这里举例来说明编制集团内部债权债务抵销分录的“三步曲”。
例1:P公司20×3年向S公司销售商品发生的应收销货款为50万元,20×4年和20×5年内部应收款的余额分别为70万元和30万元,假定P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比例为5%(分录如表1所示)。
二、内部商品购销的抵销处理
在企业集团内部母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内部购销交易的情况下,母公司和子公司各自以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会计核算。销售企业(如母公司)将集团内部销售当成收入确认,结转相应的销售成本,并计算当期内部销售利润;购买企业(如子公司)则以购货价款作为入账成本,若对外销售其内购商品,就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并结转相应的销售成本,并计入企业当期利润;从企业集团来看,这种购买和销售业务都只各自实现了一次,其集团整体销售成本是销货企业(母公司)对集团内购货企业(子公司)销售该商品的成本(若为自制,则是生产成本,若是对外购买,则为购买成本),集团整体销售收入也只是集团内部购货企业(子公司)对外销售该商品的销售所得。集团内部之间的商品购销实际上是企业内部物资调拨,不会增加商品的价值,也不会实现利润。因此,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抵销个别财务报表中重复反映的内部销售成本与收入,以下就内部购销商品业务初次编制抵销分录和连续编制抵销分录的情况作了总结。
1、上年内部购销商品全部实现对外销售
若上年内部购进商品全部实现对外销售,则本年不用抵销上年存货中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本年发生的内部购进的抵销处理与初次编制报表时的抵销处理一致。
例2:母公司内部销售给子公司一批商品,售价为50万元,成本为40万元,子公司以60万元全部对集团外出售,如图1所示(图示中数字单位均为万元)。
如图1所示,一方面,母公司先以40万元的价格对外购进商品,然后以50万的价格将商品卖给子公司,同时结转商品销售成本40万元(此三笔分录如表2中①列所示);另一方面,子公司要以50万元从母公司购进商品,并将其赊购商品以60万元的价格对集团外出售,同时结转相应的销售成本(此三笔分录如表2中②列所示);再次,集团整体方面的合并财务报表上仅反映为以40万元的价格对外购进商品,另以60万元对外销售商品并结转相应的销售成本40万元(以上三笔分录见表2中③列所示)。可以知道,在母公司分录①和子公司分录②相加的基础上得出集团分录③,需要编制抵销分录④,因此,抵销分录④应为:④=③-①-②(分录如表2所示)。
2、上年内部购销商品未完全实现对外销售形成期末存货
在上年内部购进商品未实现或未完全实现对外销售而部分形成期末存货的情况下,由于上年做的抵销分录只是体现在上年的工作底稿中,没有并入母公司与子公司的会计账簿,对个别财务报表并没有抵销,所以集团在连续编制合并报表时,要继续抵销以前年度集团内部已经抵销的业务分录,上年抵销分录中影响上年的年末未分配利润项目要结转到本年的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在考虑上年内部购销业务(全部售出、全部未售出或部分售出)的基础上,根据本年企业集团发生或没发生内部购销商品,这里以表格形式总结了如何编制上年与今年内部购销业务的抵销分录。
三、内部固定资产交易的抵销处理
内部固定资产交易是企业集团内部一方将自己生产的产品或者自身的固定资产,出售给集团内另一方作为固定资产使用的业务。一般将自己生产的产品作为内部固定资产进行内部交易的情况比较普遍,故下面以在这种情况下交易的例题,归纳了如何编制企业内部固定资产交易的抵销分录。
例3:P公司以30万元的价格将其生产的产品销售给S公司,其销售成本为27万元,因该内部固定资产交易实现的销售利润3万元。S公司购买该产品作为管理用固定资产使用,按30万元入账。假设S公司对该固定资产按3年的使用寿命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0。该固定资产交易时间为20×9年1月1日,本题为简化抵销处理,假定S公司该内部交易形成的固定资产按12个月计提折旧(分录如表4所示)。
本文通过例题和图表的形式总结了合并财务报表抵销分录的编制路径,与现行会计准则直接根据交易实质编制抵销分录的处理结果是一致的。另外,基于上述思路的分析,我们可以更清晰地对应抵销分录的借贷方关系,也可以更容易地找出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抵销分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参考文献】
[1]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会计[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