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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速公路;丘陵地区;绿化工程;养护管理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突飞猛进,我国高速公路事业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截至去年,我国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已高达5万公里,居于世界第二位,在高速公路施工质量上也取得了重大的突破,许多施工技术、施工方法和施工材料发生了创新。受到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影响,我国许多道路施工技术发生了革新,各种绿化技术的应用为我国高速公路事业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是在北方丘陵地区的高速公路建设中,因为气候条件恶劣、病虫害等因素的影响,绿化问题十分严重,甚至影响了绿化景观。俗话说:三分种,七分养,因此这里我们有必要对这一地区的绿化工程养护和设计进行分析。
1、高速公路绿化设计
在高速公路设计工作中,我们不仅要体现出因地制宜、因路制宜、经济适用和景观协调的公路景观设计原则,而且要从全局出发、总体布局,从科学的角度做好绿化设计工作,为高速公路绿化事业的发展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1.1 气候因素
在高速公路绿化设计中,我们要对公路经过地区的气候、降水量、湿度和日照等情况给予分析,这些因素作为影响植物生长的关键环节,同时还应当注意气象灾害的发生规律,根据这些调查结果有针对的选择树苗种类和种苗的大小,从而达到高质、科学种植的目的。
1.2 调查高速公路地区的植物生长情况
做好高速公路所在地区的乡土植物生长情况调查是保证植物种类选择的关键,是提高植物成活率的重要途径。在调查工作中,主要是针对乡土植物的生长特征、生活习惯和功能作分析,在设计的时候应当优先选择乡土植物,这主要是因为乡土植物资源多、适应性强和造价低,不但能减少高速公路建设投入,而且能提高树木成活率,提高绿化效果。
1.3 设置合理防眩带
防眩带是一种设置在高速公路中央的树木丛,其主要的目的是为了防止高速公路车辆行驶中出现眩目的感觉。一般来说,在目前的高速公路建设中为了使其能够得到预计效果,通常都采用了大规格的苗木,但是在其他地方的设计中应当尽可能的少选用大规则苗木,以免影响到美化效果。在设计工作中,不同植物的生长习性不同,因此在设计中不能盲目的参照其他高随公路绿化设计方案进行,如此则容易引起不必要的成本浪费,甚至造成绿化效果不佳的现象。同时,在设计工作中不宜采用过大的苗木,这是因为大苗木本身的移植难度大、造价高,风险大,而且成活率低的特点。
2、北方丘陵地区高速公路绿化实施
因为高速公路绿化施工在各个地区基本上相同,在这里进行绿化需要从工程造价和管理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确保整个绿化工作能够达到预计工作标准。在目前绿化施工中,通常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
2.1 施工季节选择
高速公路绿化工程的施工季节选择是否正确,对苗木的生长、保养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一般在工作中我们都需要非常重视这环节的选择。在目前的高速公路工程中,由于施工速度快、工期短的影响,所以在施工中应当结合整个工程施工模式进行,选择出合理、科学的绿化施工季节。
2.2 土壤管理
在高速公路土壤管理工作中,表土一般都为营养丰富的土壤层,这是自然界自我形成或者农田耕作的土壤层,但是由于高速公路在施工中,土层的利用并不是表面土壤,因此在施工阶段必须要对表面土壤加以保护,充分利用表面土壤,从而为绿化工作的开展提供指导基础。
3、北方丘陵地区高速公路绿化工程养护
随着通车时间的增长和交通流量的不断增加北方丘陵地区高速公路的绿化或因气候条件恶劣及后期管养手段不适等原因不同程度出现苗木干瘦、虫害严重甚至死苗现象影响了整个道路景观。俗话说“三分栽七分养”文章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及养护经验提出几条建议供大家参考。
3.1 保持水分最关键
北方丘陵地区大都属于大陆性季风气候一年四季分明春季干旱少雨风沙大夏季炎热秋季凉爽冬季寒冷。降水季节变化显著年份分布不均。雨季多集中在79月份秋冬季风多干燥雨雪较少。因此争取各种措施保持水分是关键。
3.1.1 科学浇水
要根据天气情况和土壤墒情及时进行人工浇水一般在每年2月底3月初春融期间浇一次返青水在11~12月初封冻前要浇一次封冻水。期间要根据雨量情况及时浇水特别是春秋季风干气燥更要保证每隔20d左右浇一遍水。浇水时一定要浇足浇透以利于苗木的生长和发育天气特别干燥时不但要根部浇水而且要直接喷洒苗木防止苗木因水分大量散失而干枯。
3.1.2 采取措施保证水分及时对树穴进行松土和除草不但能防止杂草争水夺肥而且可以切断土壤的毛细微管作用从而减少水分的蒸发增加土壤的通气性。
3.1.3 采取措施保证水分及时对树穴进行松土和除草, 不但能防止草争水夺肥, 而且可以切断土壤的毛细微管作用, 从而减少水分的蒸发, 增加土壤的通气性。
3.2 适当施肥不可少
树木在生长发育中, 需从土壤中汲取大量养分, 而北方丘陵区土壤大多较贫瘠, 不能满足生长需要。因此根据树木生长的不同阶段, 适时、适量、有针对性的追肥, 有利于树木茁壮成长。
3.3 科学修剪很重要
树木长大郁闭后, 为促其生长和定型, 需对其进行修剪抚育。修剪时应将树木的枯枝、病枝、畸形枝、过密枝及时剪除, 同时为保证行车安全, 对侵入公路建筑界限, 遮盖交通标志, 影响视距的枝条更要及时剪除。俗话说 /冬剪强, 夏剪弱0, 修剪一般应在秋季落叶后或春季发芽前进行。树枝修剪应循序渐进, 不可急于求成, 对于新植的幼树, 三年之间可不修剪或尽量少修剪, 而处在衰老期的树木, 应在冬季强剪, 促其大量生长新枝, 以更新复壮。
4、结语
科学做好高速公路绿化苗木的养护管理, 不仅能够美化路容, 维护路基边坡稳定, 保护环境, 还能减轻驾乘人员疲劳, 减少行车事故, 保证行车安全, 降低养护费用, 为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 卢振启,梁军伟,刘梅巧. 高速公路绿化工程施工管理[J]. 河北林果研究. 2000(S1)
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我市历届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我市农村公路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至*年底,我市农村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13357.009公里(其中,县道1990.420公里、乡道7876.537公里、村道3438.355公里、专道51.697公里),约占全市公路通车总里程的89.5%。但是,当前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滞后的问题较为突出:“重建轻养”问题突出;管理机构设置不统一,管理养护主体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超员”严重;养护资金缺少稳定渠道、养护投入严重不足。
为顺利推进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4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府办〔*〕9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阶段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坚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并重的原则,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强化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管理养护职能,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稳定养护资金渠道,强化资金使用与管理,积极推进公路养护市场化进程,促进我市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力支撑。
(二)目标和阶段任务。
目标:根据省人民政府和省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立起符合我市农村实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保障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和正常使用,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正常化和规范化,真正做到“有路必养”。
阶段任务:在*年底前完成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前的宣传和农村公路养护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07年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全面铺开,到2007年底实现“内部招标、合同管理、镇村监督”的统一管养模式。同时根据省交通厅的要求,力争到2009年实现农村公路养护正常化和规范化。
二、明确职责,建立健全以县为主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县为主、镇村配合”的原则,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职责,纳入正常行政管理和公共管理服务的范畴,正确处理好建设和养护的关系,真正把建养并重的方针落到实处,确保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顺利推进。
(一)明确职责。
1、市级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2、市级交通主管部门是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的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1)根据省交通厅的授权,负责制定全市农村公路建设规划;
(2)汇总上报和下达农村公路养护计划;
(3)编制、上报全市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预、决算;
(4)监督检查农村公路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使用和农村公路的养护质量;
(5)集中全市摩托车养路费并按省核定的比例综合平衡、统筹安排和下拨;
(6)指导、监督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县级地方公路管理机构的农村公路养护工作。
3、县级人民政府为本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交通工作的县领导为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人。
4、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履行如下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编制、上报农村公路养护建议性计划;
(2)筹集和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管;
(3)监督所属公路管理机构和管理养护工作,检查养护质量;
(4)组织协调镇人民政府做好农村公路及其设施的保护工作。
5、市、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所属的地方公路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日常管理和养护工作,履行如下职责:
(1)具体承担农村公路的日常管理和养护工作;
(2)负责县道公路的路产路权保护、路政管理和县道公路的建设、管理和养护等;
(3)负责按“五定”措施(即:定人员、定里程、定任务、定考核标准、定奖罚方法),对乡道公路进行日常养护,日常养护质量必须符合相关养护规范要求。
(4)负责乡道的路面保洁、路肩培护、边沟疏通、边坡培护、道路绿化、防护工程完善及修复、路面大修及中修、水毁抢修及修复、交通安全标志、标线的设立及管理维护等。因养护不到位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县级地方公路管理机构负责;
(5)负责拟订公路养护建议计划并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编制、上报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预算;
(6)接受上级业务部门、所在地镇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对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工作的监督;
6、镇人民政府要积极投入力量,共同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并履行如下职责:
(1)配合市、县级交通主管部门所属的地方公路管理机构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在镇人民政府编制内固定1名公路专干,负责辖区内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协调和配合等相关工作;
(2)配合地方公路管理机构解决路群关系,无偿提供农村公路养护的取料和堆放场地;
(3)负责乡道和村道公路的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
(4)负责乡道和村道的改建、危桥加固及改建、道路事故隐患路段的整治及安全保障工程的建设等。因建设不到位、改建不及时等导致的安全事故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负责;
(5)有权利和义务及时向市、县(市、区)地方公路管理机构书面提出对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意见和建议;
(6)镇人民政府要积极发动外出乡贤筹集养护资金,组织沿线群众投工投劳共同做好农村公路的养护工作;
(7)镇人民政府有关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保护以及养护资金筹措、安全责任等方面的具体职责,由县级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确定。
(二)理顺农村公路管养的责任主体。
1、现由地方公路管理机构管养的省道(共294.3公里)移交同级公路局负责管养;公路局管养的县、乡道(共533.572公里)移交同级地方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管养。移交时,双方只移交线路和原管养该线路的道班房及附属设施。道班工人不随同移交,由原道班的主管部门自行调剂解决。建设债务等由原投资主体承担,不作移交。
2、现由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和管养的乡道只将养护的职责移交县级地方公路管理机构。乡道的路面保洁、路肩培护、边沟疏通、边坡培护、道路绿化、防护工程完善及修复、路面大修及中修、水毁抢修及修复、交通安全标志和标线的设立及管理维护、路政管理等由县级地方公路管理机构负责。乡道和村道的改建、危桥加固及改建、道路事故隐患路段的整治及安全保障工程的建设等职责不作移交。乡道和村道的路产路权仍属原投资建设的当地镇政府或村委会。
3、自然村村道的养护仍由村委会负责。
4、乡道是指经省交通主管部门或省公路管理机构批准、核定、登记在册的通行政村主干道。村道是指未经上级部门验收、批准、核定的通往自然村村落的线路。
(三)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1、统一在市、县(市、区)设立地方公路管理站(市设总站)(简称“地道站”)。负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管理人员需要重新定岗定员,具体定员定岗标准按国家和省的相关标准严格执行。
2、统一在各镇设立县地道站的派出机构,统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中心”,负责该镇所辖范围内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根据养护里程定员每个镇2—3人。各镇派出机构人员原则上为县级地道站现有在编人员,具体工作内容由县地道站界定。
3、地道站(总站)的人员(含镇派出机构人员)身份、经费来源等,依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资金使用与管理
(一)农村公路的养护资金主要由省补助资金、全市摩托车养路费和市、县(市、区)财政一般预算资金三部分组成。县级人民政府要按省的要求统筹本级财政预算,按农村公路每年每公里500元安排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
(二)全年拖拉机养路费、摩托车养路费的征收计划由市交通主管部门根据省交通主管部门下达的征收计划制订,并编列年度收支计划报财政部门审定,省下达的省补助资金与各县(市、区)征收计划完成情况挂钩。拖拉机养路费、摩托车养路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各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征收后统一缴交财政部门,再由市财政部门按年度计划和有关规定返拨市交通部门统筹安排,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养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借口平调、挪用、坐支、截留和划拨养路费。
(三)省补助的公路养路费由省交通主管部门拨付至市交通主管部门后,市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农村公路养护计划拨付至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市财政资金、拖拉机养路费、摩托车养路费由市财政部门拨付至市交通主管部门,由市交通主管部门拨付至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县(市、区)财政资金由县(市、区)财政部门拨付至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
(四)全市预留的农村公路大、中修及水毁抢修资金由市交通主管部门统一掌握和统筹使用。大、中修及水毁抢修资金在省下达的补助及省核定的摩托车养路费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资金中安排。使用前各级地方公路管理机构必须向市交通主管部门申报大、中修计划,计划经市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按计划支出。水毁抢险资金也应编制年度预算,报市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因特殊情况需超的开支应立即补报计划。
(五)积极鼓励包括受益企事业单位在内的社会捐赠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社会捐赠资金的使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必须严格按国家和省、市的相关办法进行管理。
(六)各级人民政府及财政、交通、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必须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各级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的监督,定期进行审计。
四、逐步实行管养分离,积极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坚持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运作,逐步实行管养分离,走市场化道路。
(一)在对公路管理机构科学定岗和核定管理人员的基础上,各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和地方公路管理机构要将直接从事养护工程的人员和相关资产进行重组,将道班逐步剥离出来,道班工人按企业用工制度进行管理,通过加大投入、增强力量实现道班功能的转换,把现有的道班、大道班、养护中心迅速培育成为“镇村区域内小型养护工程的养护专业队伍”,为全面推向市场作好铺垫。
(二)逐步取消养护包干费,全面实行养护工程费制度。养护工程费由公路管理机构按照养护定额和养护工程核定,依照养护合同拨付,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市、县(市、区)地方公路管理机构应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管理和监督,对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的开展和质量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达到规定的养护质量标准。
(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前,县(市、区)地方公路管理机构所属的养护中心暂担当抢险队伍的作用。市场化后,市、县(市、区)地方公路管理机构不设置直属的抢险队伍,进入农村公路养护市场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均有义务无条件承担市、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下达的公路灾害抢险任务,自觉服从统一调度和指挥;抢险任务完成后,市或有关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应相应支付合理的报酬。违者将被解除养护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被解除养护合同的企业、单位、个人在5年内不得参加我市公路建设和养护工作。
五、完善配套措施,确保改革平稳进行
(一)加强领导、稳步推进。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按照国务院关于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各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和地方公路管理机构要认真组织落实方案,做好职工思想,确保改革平稳顺利进行。
(二)完善配套措施,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市交通、财政、发展改革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研究制定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管理办法、完善资金管理、监督制度,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应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定期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完善资金申请、拨付、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确保资金使用效率和安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转变思想,适应改革后的新环境、新要求、开拓思路、创新方式,进一步加大乡道和村道建设配套资金的筹措力度,保证各项建设任务,特别是镇通行政村公路硬底化工程建设按要求完成。
近年来,我省农村公路的建设取得显著成就,但是在农村公路不断增长的同时,养护工作严重滞后的问题也日益突出,而养护资金短缺是造成养护工作滞后的关键因素。目前,国家对公路建设、养护投入主要倾斜于国道、省道,而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投入则得不到保障。目前,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来源主要是五小车辆养路费,而农村公路养护经费基本上没有。
二、原因分析
(一)农村税费改革对农村公路的养护产生了不利影响。国家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后,取消了对公路的“民办公助”、“民工建勤”政策,因此,对农村公路的养护产生了消极影响。同时,农村实行税费改革在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也减少了政府的财政收入,而财政支出未变,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方面的财政投入甚微。
(二)农村公路技术提高和设施完善对养护资金的需求增加。目前,国内各地都在大力开展农村公路建设,特别是一些地区将镇与镇之间、镇村之间的砂石路改造成沥青路和水泥路后,更加提高了养护成本,使原本养护资金短缺的现状雪上加霜。
(三)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没有稳定来源。一方面,由于农村公路的建设资金和养护资金相对短缺,有些地方为了大干公路建设,占用养护资金来弥补建设资金的短缺,而且挤占的比重相对较大。另一方面,部分地方财政对公路建设和养护投资基本不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主要靠国家和省级补助。
三、对策建议
(一)应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的投资。(1)确定各级政府提供的财政资金等资源的渠道、比例和数额,并合理分配使用。(2)地方各级政府应积极向交通部、省交通厅争取资金支持和政策支持。
(二)各地方政府应做好宣传工作,鼓励农民和沿线的机关单位参与到农村公路的建设和养护中来,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三)建立农村公路养护基金。(1)农村公路的养护资金从养路费中切块解决,其中20%以上用于农村公路的养护。(2)地方财政转移支付,省里再给予适当的资金配套,从而把养护资金固定下来。通过对境内高等级公路建安营业税实行市级统征,再由财政中列支,作为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的资金。
(四)制定和完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使用管理制度。按照规范来源、足额安排、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确保效益、接受监督的原则,制定和完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使用管理制度,使有限的养护资金发挥应有的作用。一是要解决好按规定安排落实养护资金;二是要杜绝建设资金对养护资金的占用,省县道路养护经费和乡道养护专项补助必须用于道路养护,不得私自占用、挪用,做到专款专用;三是要确保资金合理使用,防止浪费以及违规使用和腐败;四是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向同级人大报告或向社会公布。
(五)降低农村公路的养护成本。一要提高养护工人的素质水平。目前,从事农村公路养护的工人多为农民工,没有经过养路技术的培训,对公路的知识了解不多,不懂得技术规范和养护技术的要求,特别是对于那些养护技术含量高的公路,不经过培训和技术指导,不能进行正常的养护作业。二要根据本地区农村公路的技术等级、路面结构形式等特点,制定相应的养护技术标准,推广应用公路养护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降低养护成本,发挥养护资金效益。三要降低原材料的使用成本。
(六)改革和完善农村公路的养护机制
(1)实行管养分开,彻底消除“吃饭财政”的问题。对现行的养护体制进行改革,明确养护主体,主体与养护作业分离,实行管养分开,事企分开,逐步形成“政府监督、行业管理、主体负责、养护企业自检”四级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并精简机构,转变机制,提高效率,建立起与现行体制相适应的公路养护管理体制。
(2)建养并重、协调发展。目前,农村公路普遍存在只建不养、重建轻养的问题。要对养护工作重新定位,正确认识养护和农村公路发展的关系,从而解决养护资金不落实的问题。
(3)积极探索建立和健全专业养护和群众养护相结合、长年养护和季节性养护、流动性养护相结合的制度。积极推行和完善多种形式的养护承包责任制制度,将公路的养护项目落实到人并运用科学的检查制度和考核办法,将报酬与养护的数量和质量挂钩,避免常修常坏这一恶性循环,减少资金浪费,保证公路的质量。
国家为了发展农村经济,在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进行了大量投资,在很多省、市、县已经基本实现了村村通公路,建成了以高速公路为依托,国省干线公路为骨架,县乡公路为脉络,放射状发展,蛛网式连接的公路网。但是在公路养护管理这一方面还有很多不足之处需要改进。特别是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方面还有很多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大养护管理力度,必须坚持建养并重,有路必养,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从近年来的实践经验来看,把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推向市场,实行市场化养护,合同化管理不失为一种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这种模式顺应市场经济形势,把政府行为转变为市场行为,依靠市场化运作,可以用有限的财力、物力和人力投入,有效破解农村公路管养难题,切实延长农村公路使用寿命。
二、落实养护管理主体责任是前提
1995年以后国家调整了对乡村公路的投资政策,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以及地方性法规政策,比如《河北省县乡公路管理规定》、《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乡村公路建设、养护应该由沿线乡镇政府和行政村负责。但是由于乡村两级经济力量薄弱,主观上仍然依赖上级政府和交通部门对乡村公路进行管理,认识上的偏差导致乡村公路发展缓慢。乡村公路是为了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和带动本地经济的发展,既然已经花费了大量资金建设公路,那么公路修好之后更应该要保护好公路。为此,必须首先把落实责任主体放在重要位置,出台地方法规政策,明确乡镇政府是乡村公路建设、养护的责任主体。由乡镇街村共同筹集日常养护资金,列入乡镇财政预算,确保资金足额到位,保证专款专用,奠定组织和物质基础。同时,对公路养护做得好的村寨应该予以奖励,对无视公路养护责任的村寨要进行处罚,以此才能最根本保证公路得到养护。也只有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实处才能让当地政府对公路的养护引起足够重视,这样公路才能得到真正地得到养护。“县官不如现管”,对于农村公路的养护由乡镇政府负责效果最好。一方面乡镇政府对本乡镇的情况非常了解,对于一些难以以对的问题是小菜一碟。针对一些所谓的“刁民”,对公路肆意进行破坏的他们也有自己行之有效的处理办法。对于一些难以修护的路段,他们也是了如指掌,在这些路段乡镇政府可以相应地增加投入,以确保该路段的畅通无阻。另一方面对公路的养护纳入到乡政府的财政支出之后,乡政府为了节约开支,必然会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想方设法寻找本地公路养护的办法,而且这些办法是非常有实效的。
三、推行市场化养护模式是途径
落实了养护责任主体,在如何组织养护管理和养护作业上,可以说面临多种选择。走过去小康路时养时不养、又管又不管的路子,是死路一条,教训沉痛;走国省干线养护管理、养护作业合二为一的路子,不仅增加乡镇人员负担,加大乡镇财政开支,也不符合国家改革方向。按照[2005]49号文、冀政办[2006]16号文及“乡村公路养护作业,应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明确承包人”的要求,养护作业市场化模式无疑是一种非常合理的养护管理模式,具体做法是把乡村公路养护推向市场,由乡镇政府把对公路的养护管理进行承包,承揽给有营业执照的养护作业队,由乡镇与承揽人签订整体承揽合同,由承揽人与养路工签订分包路段承揽合同。乡镇根据总体养护质量兑现承揽人报酬,承揽人根据分包路段养护质量兑现养路工报酬,进行市场化运作、合同化管理,如果养护管理效果不好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考虑更换承揽人,一切按合同说事。这样一来,就把乡村公路日常养护由政府行为转变为了市场行为,这种市场化养护与突击性养护相比,养护质量能长期保持;与各村属地养护相比,资金筹措有保障,养护标准易统一;与乡镇组织人员养护相比,不会给乡镇造成人员负担;与国省干线专业养护相比,养护费用更加低廉。这些个人承揽者一般都是本村寨的农民,他们可以利用农闲的时候对公路进行养护,他们的农活和养护公路两不误,而且有了双份收入,做起事来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起来了。当然乡镇要对承揽者不定期进行考查,检查公路养护情况怎么样,以保证公路养护工作做到位。这种市场化养护管理模式适应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可以说是花钱少、效果好、便管理、能长效的好机制。
四、坚持考核奖惩关键
落实了公路养护责任制和建立公路市场化养护管理能够保证公路养护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了巩固公路养护工成效还必须把考核奖惩作为推动市场化养护机制平稳运行的动力。一是严格考核奖惩。乡镇政府首先要严格考核奖惩。交通部门可以对达到预期目标的进行现金奖励。市级政府对达到养护目标的乡镇应该在大会上予以表彰,并且可以进行现金奖励。并且对乡镇政府的考核也应该把公路养护成效作为考核内容,考核的结果和乡镇政府的绩效相捆绑,这样能最大程度地调动乡镇党委,政府和乡管所各层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保证公路市场化养护管理的有效实施。二是建立考核制度。党委和政府应该把对农村公路的管理和养护作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并成立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考核小组,对乡村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等各项进行全面考核。一般可以一个月考核一次,并把考核结果进行上传和存档。乡镇的年终考核则以每月考核结果为参照物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乡镇要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并与他们的绩效进行挂钩,要求其进行改造,全力保证乡村公路养护工作顺利有效开展。三是调整考核重点。乡村公路使用年限的增长,公路的路况会越来越差,所以考核的重点也应该进行相应的调整。开始可以要求乡镇政府做到好路必养,并且实行市场化运作和养护规范化。随着时间推移考核的重点可以进行调整,考核的重点可以转变为有路必养和好路保畅,次路保通。通过对考核重点的调整,完善了考核制度,实现了公路养护质量、列养率和好路率齐头并进,更好地实行公路市场化养护管理。
以上是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一点粗浅探讨,对一些地区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这种方式进行。当然,全国各地情况不同,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探索适合各自的养护管理模式,关起门来搞建设不能成功,对公路的养护也是一样,对于好的、成功的典型模式,我们可以在一些地方先试点实行,在取得成效后在别的地方借鉴、仿效和推广。
关键词:支路破损成因对策
1、养护管理的重要作用
1.1正确了解及评价公路的运营状况及服务水平,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养护维修,创建畅、安、舒、美的良好行车环境。
1.2预防道路及设施病害的发生,及时修复随时出现的道路病害及设施损坏,尽可能延长道路及设施的使用寿命,延缓大修周期,降低运营管理成本。
1.3发现并及时弥补由于设计或其他原因造成的道路及其设施的先天不足和使用缺陷,逐步形成高速公路较完善的使用及服务功能。
1.4减少或杜绝由于道路及设施维护不当给用户及使用者带来的意外损害,避免为此引发的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2、公路养护的特点
2.1养护工作的经常性、及时性
由于我国公路既是国家基础设施又具有收费的特性,因此,必须经常保持公路的完整状态,及时修复损坏部分,保证行车安全、畅通、舒适,以提高运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养护工作的任何懈怠和疏忽,不仅会对道路及其设施本身造成潜在危害,也会对高速行车的驾乘人员构成严重生命威胁。
2.2公路行车密度大、车速快,养护作用具有较大的危险性。
2.3养护对象的广泛性
公路的养护对象除道路、桥涵、隧道及其沿线附属设施之外,还应当包括交通工程设施,监控、通信、照明设施,绿化、环保、园林设施,棚亭建筑设施,以及各种生活服务设施等等。这些设施的养护和管理几乎涵盖了道桥、建筑、园林、机电、光电、机械、计算机等多种专业,形成了一个内容广泛、互有联系、缺一不可的综合养护体系。
2.4养护的高成本性、复杂性及科技性
公路养护标准较高、机械规模及使用比例较大,成本较高。同时施工工序复杂,并应不断探索和推行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技术。
3、 造成公路损坏的主要原因分析
3.1地理环境的影响。
由于受地理环境的限制,铺筑高等级公路所需的筑路材料,如路基土、砂、石等材料绝大部分需要从外地采购、运输,而且调运距离一般都比较远。而高等级公路在平面设计的选线、定线上为了提高其车辆通行能力,防止公路街道化,又必须和城镇保持一定距离,这就使一部分高速公路辐射区域内的支线公路成为其施工建设期间的通行便道。大量大吨位载重车辆和施工机械频繁过往的反复碾压,因而造成一些临近高速路施工区域的支线公路不堪重负,毁坏严重。
3.2支线公路自身条件的限制。
大部分支线公路都是解放初期或时期修建的低等级、低标准的砂石路,有一少部分是20世纪80~90年代期间由当地交通主管部门采用民办公助,或多方出资合建进行简单改造的简易柏油路,承受荷载和累计当量轴次都比较低,承受不起大批量重载车辆的昼夜不停地反复碾压,造成损坏也是必然的结果。
3.3工程施工对支线公路的影响。
高速公路建设期间,施工单位的运输车辆为了降低成本,普遍存在超载现象,这对砂石、简易柏油路面破坏性极大;履带式的施工机械在一些支线公路上随意行走调动,致使一些路面遭到破坏;加上施工单位将施工中产生的钻渣、弃土、弃料等建筑垃圾沿支线公路路肩随意倾倒,造成路肩排水不畅,使路面形成大面积的坑塘、翻浆,导致行人和车辆都无法正常通行,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3.4养护经费紧缺,不能及时修补。
由于地方财政投入不足,支线公路的养护经费长期捉襟见肘。公路养护管理单位想靠有限的养护费用来修补大面积的坑塘,或者安排其它大、中修工程项目,无疑是难为无米之炊,举步维艰。所以,在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期间造成的支线公路破损,养护管理单位想通过修补恢复路况保持畅通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而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和施工单位对支线公路的维护也很难顾及。这就势必造成工程建设中支线公路往往养护不及时、不到位,有的甚至失养,最终导致积重难返出现断路,给当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不便并产生不良影响。
4、 支线公路养护应采取的对策
4.1交通主管部门应把高速公路建设期间对支线公路的影响纳入工程项目中,统一规划和管理。高速公路工程开工前,工程建设指挥部对施工车辆应规定运输线路,并对圈定的作为施工便道的支线公路拨出专款,对其沿线的桥梁、涵洞、路面进行加固;在工程施工中,工程建设指挥部要主动和地方公路养护管理单位联系,采用出资或出力的办法对施工车辆经过的支线公路进行小修维护。
4.2公路管理机构要对连接高速公路施工区域的支线公路加大路政执法力度。 当前,各级政府都深刻地认识到“要想富、先修路”这一道理,因而对于高速公路以及干线公路网络化工程建设积极性都很高,有的地方还制定出台了许多为工程提供方便的优惠政策。但这并不能置于国家的法律、法规之外,而应服从于国家有关的政策和法律。所以在高速公路施工过程中,公路管理机构的路政执法部门要加大对连接施工区域的支线公路的路政管理力度,维护路产、路权不受侵害,绝对不能放任不管,听之任之。
4.3公路养护管理单位要主动协调,积极养护。
当前,公路管理机构的养护管理单位正处于深化体制改革阶段,各级部门都在减员增效,干、支公路实行分级养护,分灶吃饭。在国干、省干线养护和支线公路养护经费包干使用的前提下,支线公路存在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但是支线公路的养护经费非常有限,想安排任何等级的维修计划都是困难重重。因此公路养护管理单位要摒除消极思想,对由于高速公路建设造成损坏的支线公路更应该积极养护、主动协调,积极和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地方政府以及施工单位沟通,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强连接施工区域的支线公路的养护。对支线公路出现的坑塘要及时修补,不能任其损坏,更不能失养、弃养,避免或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自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