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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基础法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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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基础法评估

资产基础法评估范文第1篇

一、资产评估增值的确认

资产评估增值的确认,是进行税务、会计处理的前提。上讲,确定资产评估增值,包括确认增值额和增值额的入账时间。企业进行股份制改建,资产评估的增值或减值,应以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被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的金额为增值额或减值额,以报告的批准时间为入账时间。实务中,资产评估是评估单位对改制企业的资产进行全面估价的过程,评估基准日与被评估企业的调账日并不一致。从基准日到评估报告批准日期间,被评估企业的资产还会发生变动,因此,入账时间实际上应为企业的调账日,增值额须以批准增值额为依据,视评估期间资产变动情况进行调整,调整的原则是:

1、评估期间资产数量增加,增加部分按取得资产的实际成本确认其价值,与评估增减值无关;

2、评估期间资产数量减少,资产减少的价值,已不包括在调账日资产的账面价值中,对减少原价值应确认的增减值,不再调整;

3、只有评估基准日后评估发生增减值而且调账日仍存在的资产,必须在评估报批准增减值的基础上进行调整。现举例说明调账日评估增值额的最后确认。

例1 某企业进行股份制改建,2001年9月1日为资产评估基准日,11月30日为资产评估调账日。评估基准日固定资产中房产类原值5000万元,已提折旧2500万元,评估确认原值5200万元,折旧2500万元;流动资产中原材料1000吨,账面余额420万元,评估确认值483万元。评估期间房产折旧80万元;购入材料500吨计210万元;领用材料600吨。该企业采用先进先出法核算发出材料成本。调账日有关资产增值额为:

1、房产类评估增值率=(5200-2500)÷(5000-25000)-100%=8%

调账日入账的增值额=(5000-2500-80)×8%=193.6(万元)

2、原材料评估增值率=(483-420)÷420=15%

调账日原材料账面余额=420+210-420÷1000×600=378(万元)

调账日入账的增值额=(378-210)×15%=25.2(万元)

由于《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如果改制企业已报批实施新会计制度,有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在资产评估和确认评估增值额时,应特别注意,增值额应是评估值大于原资产账面余额的差额,而不是大于原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

二、资产评估增值的税务处理

《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第77号)中规定,企业进行股份制改建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应相应地调整有关账户,所发生的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可以计提折旧,但在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该文件从1997年7月1日起执行。此后,为了解决企业在执行中提出的问题,1998年4月2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以财税字[1998]50号文了《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文件的适用范围,指出通知仅适用于内资企业,其中第四条只适用于股份制改建的内资企业。第四条规定,按评估价调整了有关账户的价值并据此提取折旧或摊销的,对已调整相应资产评估增值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准扣除。并要求纳税人在办理年度纳税申报时将有关纳税资料一并附送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纳税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进行纳税调整,调整的有两种。

1、据实逐年调整。企业因进行股份制改建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每一纳税年度通过折旧、摊销方式实际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数额,在年度纳税申报的成本、费用项目中予以调整,相应调增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2、综合调整。企业因进行股份制改建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不分资产项目,均在以后纳税年度的成本、费用项目中予以调整,相应调整每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调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年。

两种调整方法各有优缺点。使用第一种方法,要求评估增值必须按增值资产的种类、项目逐一调账,并在折旧或摊销时,分别计算折旧额或摊销额中属于增值额折旧或摊销的份额,并应设补充登记簿进行分类、分项登记,年终计算应纳税所得时,根据补充记录汇总,调整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这种方法,计算准确,贴近实际,但记账的工作量较大,评估增值的资产项目不多的企业或采用分立、合并改建方式的企业适用这种方法。使用第二种方法,是根据纳税调整的规定年限,将资产评估增值额平均在每一个纳税年度分摊,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的调增额。这种方法简单实用,但合理性、准确性差。资产评估增减项目、种类繁多难于一一对应的大型企业或采取整体改建的企业适用第二种方法。

三、评估增值的会计处理

(一)评估资产调账日的会计处理

内资企业改建为股份制企业,在调账日对评估资产的增值或减值确认后,应将资产评估价值与其相对应的资产原账面余额进行调账。如果是流动资产、投资、无形资产或其它资产,应将其净增值或净减值直接调增或调减各对应账户的余额;如果是固定资产净增值或净减值,则应分别按原值和累计折旧的净增减额,相应调增或调减“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账户的余额。如为净增值,还应按所得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记入“递延税款”账户,按其与应纳所得税的差额记入“资本公积”账户。依前例(1),调账的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1936000元

贷:递延税款 638880元

资本公积 1297120元

借;原材料

252000元

贷:递延税款 83160元

资本公积 168840元

若改建股份制的已经执行了《企业制度》,还应注意,已提取了“减值准备”的资产,评估后有的产生了净增值,说明该项资产的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原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内转回。按对应的账户分别借记“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账户,贷记“投资收益”、“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等账户。

(二)评估增值递延税款的确认与会计处理

极据财税字[1997]第7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内资企业股份制改建,评估增值的会计处理,以1997年7月1日为界限,7月1日以前改建的,评估增值已折成股份,按税法规定,不再缴纳所得税,将其全部增值额计入资本公积,固定资产按评估后的原值计提折旧。7月1日以后改建的,评估增值不折成股份,按税法规定须缴纳所得税。改建后的企业固定资产提取折旧时,应区别情况,进行不同的会计处理。

1、按评估资产原账面价值计提折旧的会计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评估增值部分不计提折旧,其价值不能实现,因此,不评估增值的递延税款,调账时将增值全部计入“资本公积”账户,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按照折旧率分期计算,将增值额从“资本分积”账户向“累计折旧”账户逐步转销。

例2 某企业2000年8月1日进行股份制改建,10月1日为调账日。其中,固定资产原账面价值360万元,已提折旧180万元,评估确认原值384万元,累计折旧180万元,折旧年限10年,采用直线折旧法(假若不考虑净残值率)。改建后的企业按固定资产原账面价值计提折旧,其会计分录如下:

评估调账日

借;固定资产 240000元

贷:资本公积 240000元

每月计提折旧时

借:制造费用等 30000元

贷:累计折旧 30000元

每月转销增值额时

借:资本公积 2000元

贷:累计折旧 2000元

2、按评估增值确认后的固定资产原值计提折旧的会计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评估增值部分在计提折旧时增加了折旧费用并能从实现的收入中得到补偿,因此,在调账时,应计算未来应缴纳的所得税,并在每年计提折旧时进行纳税调整,结转递延税款,依例2,其会计分录为:

评估调账日

借:固定资产

240000元

贷:递延税款 79200元

资本公积 160800元

每月计提折旧时

借:制造费用等 32000元

贷:累计折旧 32000元

每年结转递延税款时

借:递延税款

7920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7920元

每月转销资本公积时

借:资本公积 1340元

资产基础法评估范文第2篇

关键词 企业价值 评估报告 统计分析

笔者对2014年度的35份企业价值评估报告报告进行统计,其中沪市主板13份,深市中小板和深市主板各11份。主要统计了评估方法、账面价值、取值方法、评估机构、评估报告页数等几个方面的数据。

一、统计结果与分析

(一)评估方法的选取

在所统计的35份评估报告中,有24份采用了两种评估方法(其中3份选用市场法和收益法,剩余21份选取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有2份仅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剩余10份仅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在21份选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的评估报告,有9份最终采用资产基础法得出的结论;而选用市场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的3份报告最终均采取收益法所得出的结论。

(二)评估结论的分析

图1:35份评估报告的评估值增值率

从上图可见,不同的评估目的、评估方法得到的评估值增值率差异较大。资产基础法得到的评估结论通常不会过大偏离其账面价值;收益法的偏离程度则变动较大;由于很难找到比较案例,市场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应用较少,用该方法得出的评估值的增值率偏离程度略高于资产基础法。收益法下增值率最高的两个评估对象,主要因为一家是自主开发和运营游戏产品的企业,属于“轻资产”公司,另一家则是国内预调鸡尾酒的龙头企业之一,两者的共同点是拥有大量账外不可辨认的资产,且具有较强盈利能力,以至于收益法下的评估值远高于其账面价值。

根据评估报告可知,资产基础法的评估增值主要来自于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以长期股权投资等,当同时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时,最终结论若是采用资产基础法,其原因主要是收益法的计算基础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若采用收益法,原因主要是用资产基础法对整体性资产进行评估时难以体现资产的综合获利能力、商誉以及其他一些潜在因素资产整体价值的影响。3份采用了市场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的报告最终都采用了收益法得出的结论,主要是考虑到用市场法评估时,选取的可比实例与评估对象间的差异性以及目前我国证券市场较大的波动性。

(三)被评估企业与评估公司的分布情况

从表1的统计结果可知,这35份报告中评估对象遍布19个不同的省市自治区,但评估公司(总部)却仅来自于5个省市,其中北京的评估公司占了总数的68.57%。此外,这35份评估报告共涉及27所不同的评估公司,其中25家均属于前百强的资产评估机构,也就是说有33份评估报告出自前百强评估机构。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2014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年业务收入排名前百家机构名单》上的数据可发现,排名前十的评估机构的业务收入远远高于排名靠后的评估机构;也就是说,我国大部分的评估业务都被百强甚至前五十强的评估机构瓜分。

二、结束语

仅对35份评估报告的统计分析并不能完整、系统和详尽的看出当前我国的评估报告甚至是评估行业所存在的诸多问题。但仍在一定程度和某些方面上反映出我国评估行业的发展现状。据以上的简要分析,笔者认为可得出以下几个结论:

(一)社会对资产评估的认识还不够全面、深刻,评估人员整体执业水平有待提高。从1.3的分析中可见,我国的评估行业发展是相当不均衡的。许多地方对评估认识的不到位,评估业务的需求较少,以及该地区整体经济水平相对落后等原因,导致这些地区评估行业发展缓慢。

(二)行业竞争激烈。我国目前有资产评估机构3000多家,但绝大部分评估业务都被少数的几十家评估机构承接,再加上我国评估行业本身发展不足,导致小型评估机构间竞争激烈,生存困难。

资产基础法评估范文第3篇

【关键词】资产评估 会计理论 会计视角

一、会计与资产评估的对接基础

公允价值是评估和会计对接的基本结合点。会计准则采用公允价值是评估和会计内在结合、互为需求的制度性基础。但在实践中,资产评估准则与会计准则应紧密联系,互相完善补充。

(一)资产评估准则应当对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评估业务进行专门说明

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会计中广泛运用后,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评估业务范围加大,但是,资产评估准则中没有专门针对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评估业务的说明,这样会给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以财务报告目的的资产评估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同时也会增加不同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评估结论的差异,降低评估价值的公允性。

(二)应当制定独立的会计计量具体准则

会计准则应当加强与资产评估准则的衔接,制定独立的会计计量具体准则,应包含(但不仅限于)下列内容:会计计量属于一项专业判断,在进行会计计量时可以借助专家工作成果;采用同类或类似资产调整确定公允价值时,调整系数可以借鉴资产评估的理论和方法进行确定;运用估值技术获得公允价值的方法,可以采用市场法或收益法;估值应当由具有专业资产评估资格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评估机构完成;市场法和收益法的运用应以资产评估专业协会制定颁布的资产评估准则、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为准。

二、资产评估的主要会计依据

(一)资产评估中常会利用和参考会计数据

由于我国尚未形成充分有效完善的资产交易市场,对资产未来收益额的预测还存在条件上的限制,目前国内评估中使用最多的是重置成本法。而重置成本法是把资产现时状况、价格变动和技术变革对历史成本的影响加以量化,在账面历史成本基础上修正得到的,如运用价格指数法测算重置成本时将被估资产的历史成本(账面价值)调整为重置成本。因此,大部分资产的评估要以会计数据作为基础性资料。即使采用收益现值法和市价法进行评估,某些账面记录也可作为最主要的依据,因为现金入账是以票面金额计价;应收账款在报表上列示的净值是估计的可变现净值;短期有价证券也可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这几项资产评估的结果只需在账面记录的基础上稍加修正即可。特别是在企业价值评估中,广泛地利用企业财务报表、有关财务指标以及财务预测数据等,这些企业会计数据资料的准确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资产评估结果的质量。

(二)资产评估中大量运用现代会计计量方法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其中,历史成本法是传统计价法,其他方法简称现代计价法。资产评估中对资产重置成本的估算方法通常有:价格指数法、功能价值类比法、重置核算法(直接计价法)、统计分析法等方法。现代计价法成为资产评估的主要方法,如价格指数法、功能价值类比法、重置核算法(直接计价法)、统计分析法是重置成本法的运用和发展;市场法、预期收益法由未来现金流入现值法而来;现行市价法也来源于会计中的市价法。

三、对失真会计信息的资产评估处理

出于某种现实原因,企业有可能通过虚构收入、关联交易、提前确认收入或推迟确认收入、转移费用、多提或少提资产减值准备以调控利润,或者制造非经常性损益事项以及虚增资产和漏列负债等手段,虚饰资产和利润,故意提供不真实的会计信息。此外,虽非企业故意,但会计信息没能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也大量存在。资产评估时,如果对失真会计信息不加注意,处理不当,评估结果不实则在所难免,从而影响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从这个意义上看,评估资产价值应了解企业情况,充分利用会计数据,合理选择评估方法、评估基准日与评估的范围,并对企业所提供的财务报表进行适当的调整。调整的原则是:明确会计信息的性质,合理界定会计信息调整的范围和合理选择调整的方法。

对失真会计信息去伪存真,及时跟踪新会计准则以及税收政策。虚假会计信息的辨别要求评估人员具备扎实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甄别真伪的慧眼。评估人员需要跟踪各项新会计规范和新的税收政策,并对有关政策的变化进行分析。而且还需要关注所评估企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四、评估结果与会计计量属性的比较

(一)收益现值与现值的比较

在资产评估中,收益法是指通过预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通过此方法得到的评估价值结果称为收益现值。该方法认为,任何一个理智的购买者在购置或投资于某一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或投资的数额不会高于所购置或投资的资产在未来能给其带来的回报。收益法对价值的评估,是从购买者(需求者)角度来进行的。在新会计准则中,现值作为主要的会计计量属性之一,其具体含义是指:在现值计量下,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通过上述对比可以得出:评估中的“收益现值”与会计计量属性中的“现值”在估价上具有相同的思想,即资产的价值是由其预期的未来收益决定的,两者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只不过资产评估中的未来收益具有更为宽泛的概念,在具体的评估操作中,该未来收益会由于评估对象的不同而表现为不同形式,如净利润或净现金流量。而会计计量属性中的现值对未来收益明确界定为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相比较而言,净现金流量比净利润更为科学、合理,其不会受到会计政策不同的影响。采用现值的计量属性,从会计对资产概念界定的角度来说,使得资产在概念上和计量上获得了统一,即资产是能够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其价值衡量在于能够带来未来收益的多少。

(二)重置成本的比较

资产评估中的重置成本是通过成本法获得的评估价值结果,成本法是指从现在重置同样全新资产的价值中(即同样全新资产的现行再取得成本)扣除业已存在的各种贬损因素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方法。该方法所体现的思想是:资产的价值取决于资产的成本,即劳动中的消耗(成本)是形成资产价值的基础,同时这些消耗应体现社会或行业平均水平。在新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采用重置成本计量属性时,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资产评估中得到的“重置成本”与会计计量属性中采用的“重置成本”,在各自含义的表述上具有一些差别,但两者具有相同的估价思想,即都是从再取得资产的角度反映资产的价值,两者在最终的表现结果上应该是趋于一致的。区别在于成本法中获取的重置成本是从同样全新资产的现行再取得成本中做一些贬值因素的扣除之后取得,而会计中的重置成本则是直接地获取同样状态的资产所需要付出的代价。

主要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M].北京:经济出版社,2006.

资产基础法评估范文第4篇

(一)金融不良资产评估对象确定评估对象是进行资产评估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对于金融不良资产的评估业务分为价值评估业务和价值分析业务。金融不良资产分为债权类不良资产、股权类不良资产和物权类不良资产三个部分。金融不良资产评估的评估对象便是这三种资产,根据业务的不同有所区别。

(二)金融不良资产评估研究现状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资产评估行业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对于金融不良资产评估的研究更是处于起步阶段,尚未形成完善的评估理论和评估市场。对于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方面存在的主要观点有刘萍通过研究我国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增强各方交流和沟通更有利于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卢根发认为应该加强评估人员的执业能力。

二、金融不良资产评估存在的问题

(一)评估结果客观性较差资产评估是建立在大量交易资料基础上,由专业的机构和人员进行评估得出最后估价结果。任何评估方法的应用都是以大量资料为前提的,这是准确估值的基础。而对于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来说,资料获取比较困难,每项不良资产都有其区别于其他不良资产的特点,可比性较差,这就使得评估结果囊括了评估人员的主观判断,评估结果的客观性便会降低,由于评估人员的不专业、知识能力的不足或者是对资产情况了解不全面,评估值会与实际处置价格存在较大差距。同时,因为有些不良资产本身是国有资产,对于其存在的各种贬值,评估人员倾向于保守估计,导致在一定程度上会高估不良资产。

(二)缺乏系统专业的评估理论不良资产评估工作需要有专业理论的指导,单一的《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指导尚不专业、系统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不良资产评估的难度。由于多年来对于我国银行究竟产生多少金融不良资产,以及处置了多少金融不良资产等问题讳莫如深,评估人员对于不良资产价值影响因素的研究并未深入,在此方面的评估理论也相对薄弱。

(三)价值类型多为非市场价值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总裁张晓松认为目前金融不良资产的估值难点便是价值倾向于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所以,评估值较难确定。产生这种问题与不良资产本身的性质及其形成有关系。金融不良资产是由于银行贷款得不到偿付所形成的,因此有关不良资产的各种资料信息不齐全,评估人员无法得知其市场情况,评价市场价值存在难度。采用非市场价值本身是存在缺陷的,是资产脱离市场得到的结果,本身公允性比较差,因此这是我国金融不良资产评估存在的不足,随着评估专业的不断发展以及不良资产市场的不断发展,金融不良资产的评估会更多地评估其市场价值。

(四)评估方法的缺陷目前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主要有现金流偿债法、合理分析法、交易案例比较法、信用评分法等方法。而每种方法都存在其自身的局限。现金流量方法需要对现金流量、折现系数和年限进行估计,本身就存在较大主观因素,评估结果并不客观。由于不良资产可比性较差,不存在完善的交易市场所以交易案例比较法的应用范围较窄,信用评分法适用于有会计报表的持续经营企业,这并不符合一般拥有不良资产企业的情况,使用存在局限性。因此,对于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来说,现有评估方法存在缺陷,这对于评估工作的进行产生了重大的阻碍。

三、优化金融不良资产评估的建议

(一)加大政策支持,强化自律监督对于不良资产的评估来说,政府的支持和引导,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督也是重要的环节。在资产评估过程中,政府相关政策的引导有助于发挥资产评估防范金融风险的作用,有助于资产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而自律组织的存在也为评估研究工作的推进发展提供重要的支持。资产评估协会作为评估行业的自律组织,致力于指导、约束执业行为,深化评估过程中的遇到新问题的研究,完善评估准则提升执业质量。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每年组织大量的交流研讨活动,加强国际交流,吸收国外最新研究成果,保证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快不良资产市场发展,倾向市场价值评估目前我国不良资产评估过程中存在的重要问题之一便是价值类型倾向于非市场价值,这在一定程度上无法保证评估结果的公允性。因此,金融不良资产评估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一环便是选择市场价值而非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作为评估的价值类型以保证评估结果的公允性,而首要前提便是培育我国发达的金融不良资产市场。众所周知,在发达的市场中,有大量的买者和卖者,他们以双方认为公平的价格进行交易,当买者和卖者足够多信息足够充分时,交易价值越接近公允价值。加快金融不良资产市场的发展有利于确定更公允的交易的价值,有利于买卖双方的公平交易以吸引更多的买者和卖者,有利于加快不良资产的处置,同时为不良资产的评估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三)加速创新,改进评估方法长城资产公司为了适应金融不良资产评估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创新发展了金融不良资产估值模型。正如张晓松所说,这并不只是一种先进的估值技术同时是一种先进的创新理念。而这种创新理念也使得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对于防范风险加速业务扩展等方面都处于领先地位,积极进行股改上市。对于目前方法存在的缺陷主要是尚未将非财务因素列入重要研究领域予以量化。改进评估方法重要一点是将企业的还款意愿作为一项影响因素,与偿债能力指标相结合进行金融不良资产价值的评估。

(四)加强评估操作基础,完善评估理论鉴于目前不良资产评估理论不完善,评估人员在进行不良资产评估过程中大量问题得不到解决以至于影响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应该加强评估工作日常积累,从而完善评估的操作基础。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成立初期主要任务就是承接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经过15年的发展,在实践中处理了大量的交易案例,这些案例为日后的评估提供了重要的指导。从我国来说,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为各工作领域提供了方便,数据库的建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真正实现了可知天下事。对于不良资产评估,也应充分利用互联,建立数据库,搜集交易案例,从中总结规律和经验,为市场法应用提供可比实例,同时也可以加强对评估工作的监督约束,形成评估工作的操作基础,有利于评估行业的发展。

四、总结

资产基础法评估范文第5篇

关键词:会计会计信息资产评估会计信息系统

一、引言

资产评估是指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以资产某一时刻的状况为基础,以自身特定制定的目的为前提,在一定的原则或者假设下,按照客观的标准,对评估程序进行系统的设计,采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对资产的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由于资产评估通常具有明确的评估目标、对象、主体和客体,同时还采用了既定的评估标准、原则和程序,同时还是一种货币计量,所以资产的资产评估要想真实的反映出企业的资本保全状态,就需要对包括计量单位及计量属性两方面来对会计信息进行合理的配比,获取真实的会计信息。由于会计信息和资产评估两者的分工存在着内在的联系,同时其工作的性质及专业的知识、执行的标准不同,必须对两者之间进行合理的研究,从而达到两者相互促进的目的。

二、会计与资产评估间的关系

会计和资产评估的关系主要体现在特定条件下资产的会计计价、会计财务报告利用资产评估的结论以及资产评估利用会计信息等几个方面。

(一)会计信息是资产评估的重要依据

在资产评估的过程中经常会利用并参考会计信息,包括会计的数据及会计的方法。我国的资本市场还没有充分的发育完全,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尤其是在对资产的未来收益额的预测方面还存在着各种条件的限制。通常采用的方法是重置成本法,这就需要将资产的实时状况、价格的变动及技术的变革等对企业历史成本的综合影响进行量化,这些都需要在账面上对成本进行修正,例如采用价格指数法进行重置成本的测算时,就需要将被估资产的账面价值调整成为重置成本。这些都需要用到会计信息。同时,在资产评估的过程中还大量的用到了现代会计的计价方法。

(二)资产评估计价和会计计量属性相互融合

我们从评估计价和会计计价的市场性角度来看,会计和资产评估之间具有紧密的联系,它们的根本的目的都是在于对资产进行确认、计价和报告,进行资产的披露。而从会计理论的发展和企业经营管理需求来看,会计和资产评估之间具有功能上的互补性。

三、会计信息系统

会计信息系统即指采用会计的方法,以货币的形式来对企业的经济活动等相关事项进行计量和反映。同时,随着会计报表附注信息受到不断的运用及重视,企业的非货币化信息已经被更多的加以披露。尤其是随着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企业在进行会计计量时能采用历史成本法、重置成本法、可变现净值法以及公允价值计量法等来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采用历史成本法对大部分的资产,诸如存货、投资等都能够以公允价值来进行计价,这在增加会计信息准确性及相关性的同时,还给资产评估提供了一个会计的计量基础。

会计信息系统和资产评估系统两者之间时有区别的,其中,前者是以货币作为计量单位,采用会计系统来考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成果;而资产评估系统则涵盖了金融、会计、统计、法律以及审计等多个学科,其最主要的目的在于对资产来进行公正、合理的评估。

四、会计信息在资产评估中的应用

(一)会计信息是进行资产评估的基础

在进行资产评估的过程中,评估人员不管采用何种评估的方法,会计信息都一直是评估人员进行资产评估的一个最重要的依据,同时会计信息的质量还对资产评估的质量有重要的影响。下面将对资产评估过程中采用的几种典型的会计计量方式进行探讨。

1、重置成本法

在重置成本法中,会计信息主要包括各资产的取得时间、资产的使用情况等,它们对重置成本法在资产评估中的影响比较的大。新的会计准则中对于重置成本法有明确规定:在采用重置成本作为计量属性时,资产应该按照当前所购买相同或者是相似的资产所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是现金等价物的实时金额来进行计量。资产评估中的“重置成本”与会计计量属性中的“重置成本”具有一定的差别,但又具有相同的估价思想,都是从资产再取得的角度来反映资产的真实价值,两者在表现的最终结果上是趋于一致的。

2、收益现值法

在收益现值法中,资产评估的一个项目就是要对企业在未来各个期间的现金流进行预测,而这项工作是基于会计体系来完成测算的。同时,在折现率的选择方面,还需要考虑到企业的财务信息,例如企业的资产负债率等。在整个收益现值法的应用过程中,各个环节都与企业的整个会计体系相关,与该体系所产生的会计信息相关。

3、市价法

在市价法当中,需要参考企业的市盈率或者是企业的市净率来进行计算,这也需要以会计信息作为依据,同时,诸如资产评估目标公司的盈利情况和净资产状况等都是在会计信息的基础上进行的。

(二)资产评估需要对会计信息进行有选择的利用

资产评估和会计在业务的目标和作用方面是不同的,因此在资产评的过程中要对会计信息进行有针对性的利用,尤其是在会计信息失真的情况下更应该对会计信息进行必要的选择与修正。

1、对失真会计信息的选择与修正

在实际的经济运行过程中,有多种原因会导致会计信息的失真,例如人为的对利润而进行调整而进行的关联交易、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为了达到提高资产质量而隐瞒部分事项等。从这个角度来讲,在利用会计信息的时候,需要上述几个可能引起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事项进行关注,否则将导致资产评估结果的不准确。

在对会计信息进行利用时,不但需要对会计信息进行选择,同时还要对这些信息进行适当的分析及修正。要对目标企业的各种会计政策进行调查,尤其是对于重大的资产计量、收入与费用的确认等进行分析,在发现会计信息可能存在失真情况时要根据企业的会计政策进行合理的修正。

从会计信息真实性的角度来看,评估资产价值的过程中不仅应该对企业的情况进行了解,充分的利用企业的会计数据,然后采取具有针对性的、合理的评估方法、基准及评估的范围,同时还应该在前者的基础之上对企业所提供的各种财务报表等会计信息进行合理的调整,而调整的原则是:首先要对会计信息的性质予以明确,对会计信息所调整的范围进行合理的界定,并采取合适的调整方法。

对失真的会计信息进行修改和调整的过程就是一个去伪存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要及时的对新的会计准则及税收政策进行跟踪。这就要求评估分院要具备较为扎实的会计专业知识及鉴别能力,在对各种新的会计规范及新的税收政策进行跟踪的基础上,结合本企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对变化的政策进行针对性的分析策的变化进行分析。

2、对真实的会计信息进行处理和利用

从理论上讲,企业之不需要对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相关会计信息进行调整和修改,这是由于就一个持续经营的特定经营主体来讲,利益所有者所关心的并不是其资产的公允值,而是以权益为基础的收益,同时从成本的收益法则及信息的相关性来讲,以历史成本作为基础的会计信息更加可靠。

而从另外一中需要来讲,在会计信息的利用过程中,真实的会计信息并不都能直接的加以利用。由于受到会计政策等各种相关因素的影响,所谓的真实的会计信息相对资产评估而言就不那么“真实”了。例如,会计政策要求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能够转回,这导致固定资产价值回升后,会计计量却没有相应的改变,导致会计信息不能够真实的反映经济事实。

五、结语

资产评估的主要依据就是会计信息,在评估的过程中要对会计信息进行科学合理的应用,尤其是对于失真的会计,应该进行选择和修正,确保会计信息更好的为资产评估提供依据。

参考文献:

[1]郭骏.浅析会计信息在资产评估中的运用[J]. 中国对外贸易. 20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