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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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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的估值

金融资产的估值范文第1篇

一、不良资产企业股权处置定价的影响因素

(一)宏观因素

1.市场透明度:它是指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不良股权资产时,买方对信息的知晓程度。只有在透明的市场环境下,投资者才会增强购入资产的信心。

2.经济周期:只有在经济增长迅速,投资和消费需求都十分旺盛的经济复苏和繁荣时期,不良股权资产的定价才会随着市场需求而提升。

3.法律体系结构:只有较完善的法律体系,才能有效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增加投资者的购买积极性。

4.投资者的退出机制是否健全:这主要指不良股权资产转让的二级市场是否健全。只有存在健全的二级市场,不良资产的购买者才可能通过重组、打包、担保、证券化等多种手段使资产增值,从而增加其介入一级市场的积极性,并最终提升不良资产的价值。

(二)中、微观因素

1.企业所处的行业特征:不同的行业具有不同的风险程度。企业所处行业的供求状况、行业产品结构、行业集中度、行业竞争格局以及国内和国际环境对该行业的影响都将对不良股权资产的定价产生影响。

2.企业所处行业所居于的生命周期阶段:生命周期理论认为每个行业一般都要经历初创、发展、成熟、衰退四个阶段。企业所处行业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对不良股权资产的定价也有重要影响。

二、不良股权资产处置定价的方式

目前,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出售的定价方式主要有市场竞价法、协商定价与聘用中介机构进行评估等定价方式:

(一)市场竞价

系指通过拍卖等市场手段来发现不良资产的真实市场价值,以此为不良资产定价。其主要是依据购买者对金融不良资产的认可价值制定价格。理论上讲,这一方法与现代市场定位观念相一致,可以得到一个较公平的价格。但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处于起步阶段,市场发育还不够健全,信息披露不完整,并较易引发道德风险甚至法律纠纷。

(二)协商定价

系指买卖双方先各自报价,然后各自发挥谈判技能,最后达成一致的交易价格。但这种方式在达成交易价格的一致意见之前,会是一个漫长的谈判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不仅要耗费大量的交易成本(尤其是时间成本),并由于信息不对称,资产管理公司和投资者可能是一方处于优势地位,另一方处于弱势地位,最终的成交价格在很大程度上受谈判技巧和个人能力的影响,因而也较难以反映不良资产的真实价值。

(三)聘用中介机构进行评估

系指资产管理公司委托专门的评估机构对不良资产进行评估定价。这一方式应该说可以达到公正与客观。但目前存在的问题是:所采用的评估方法与出售不良资产的评估目的常常不相匹配,且评估往往是在有限的信息资料基础上和资料的真实性难以判断的情况下得出的,因此这样的评估结果市场也难以接受。

三、案例分析

为了说明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中聘用中介机构评估定价时存在的问题,下面对某煤矿集团的股权处置中一项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案例进行分析。

(一)案例基本情况

某煤矿(集团)有限公司是由中国××资产管理公司牵头,于2002年5月实施债转股时组建成立的新公司。公司总股本33.20亿元元。其中,中国××资产管理公司×市办事处持股13.11亿元,原为剥离的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本息。

该煤炭企业2001年以前运营始终处于低谷。受经济需求的拉动和在非法矿井关闭的有利条件下,生产形势趋于好转。由于债转股后,资产管理公司需要进行股权退出,因此,中国××资产管理公司×市办事处决定处置所持煤矿集团的股权,并决定由某资产评估公司对煤矿集团进行整体资产评估,以此作为定价依据。该评估报告的评估基准日为2003年12月31日。评估目的为出售股权估价,评估方法为重置成本法。

资产评估公司的评估报告显示,评估后集团净资产的评估价值为12.03亿元。由于其总股本为33.20亿股,评估后每股净资产价值仅为0.362元。经过中国××资产管理公司与收购集团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商议,最后确定以评估后每股净资产价格0.362元作为协议转让价格。按此价格,所处置的13.44亿股股权的交易金额为4.8654亿元。

(二)评估价值评析

1.评估方法不当

以出售股权为目的的评估,是对持续经营企业整体资产的评估。国际通用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有三种,即资产基础法、收益法与市场法。资产评估操作者应尽可能地采用此三种或至少其中两种评估方法对目标企业进行评估,才能使评估结果具备一定的说服力。但接受委托的资产评估公司在评估报告中仅以“收益现值法的预测中,对未来收益影响因素太多,不便于准确把握,而我国市场没有形成有效的行业走势模型”为由,排斥了收益法,依据显然是不充分的。作为持续经营企业的整体资产评估,必须对企业资产未来收益状况进行评估分析。还有一个需要强调的问题是,以往我们的资产评估机构在评估企业整体价值时,往往只采用重置成本法对会计帐面上出现的固定资产评估,对会计帐面上出现的流动资产略加调整的方式,这并不符合国际上通用的资产基础法的定义。资产基础法除了需要对目标企业的资产负债表需要重估的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之外,还需要评估目标企业原资产负债表之外的无形资产(包括经训练和经组合的员工团队、供销渠道等等)和有形资产,以及评估企业的或有负债,尽量采用多种方法(即采用成本法、收益发和市场法)进行评估。在这方面,我们的资产评估机构做的是很不够的。

2.评估报告的应用不当

根据对该案例的调查,中国××资产管理公司是在2004年7月份才批准其下属×市办事处进行股权评估立项,并同意通过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方式进行资产评估,但却在后来采用了此前另一资产管理公司在此煤炭集团所持股权转让时的资产评估结果。虽然此次股权处置方案的提交日期为2004年12月6日,离原评估报告的评估基准日2003年12月31日,还在一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期限(1年)的范围之内,但是按照评估报告基准日应尽量选取与交易日接近的原则,采用评估基准日为2003年12月31日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是不妥当的。并且,我们必须了解,在2004年年初至2004年下半年,正是我国煤炭需求迅速升温,市场瞬息万变的时期,这一相距较远的评估基准日对股权处置结果的冲击是绝不可忽视的。

金融资产的估值范文第2篇

关键词:医院固定资产;核算变化;存在问题;改进措施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1-0-01

一、新医院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会计核算的重点内容变化及处理方法

(一)固定资产的入账标准重新确认和其影响核算内容的分析与处理

1.新医院财务制度对固定资产构成条件的单价标准有了新的提高,专用设备单价由原来的800元提高到1500元,一般设备和其他固定资产由原来的500元提到1000元。由于固定资产价值标准的提高,直接影响了原账务中按固定资产核算管理的实物资产,其中将有一部分按照新制度的内容转变为低值易耗品管理,转账中对原账务中固定资产科目余额产生影响的分析:达不到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相应余额转入新账中库存物资科目上,对已领用的出库,还应同时将其成本作为一次性摊销。

2.处理措施是在新旧制度对结时,把部分固定资产转为库存物资。对原有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把不构成新制度固定资产单价标准的挑出来,形成一张清查表,作为结转的依据。

(二)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作为重点新增内容的分析与处理

1.首先,将原来的计提固定资产修购基金改为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以便真实、完整地反映固定资产的有形价值折损和固定资产的净值。其次,是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再记入专用基金科目,直接计入医疗成本,防止医院成本费用的重新计算。再者,是对固定资产的折旧按照不同的资金来源和用途,进行不同的会计处理,使用财政补助收入等形成的固定资产,在折旧时,增加累计折旧,不计入医疗业务成本,而是冲减待冲基金。对于医院自筹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则应在计提折旧时增加累计折旧,并计入医疗业务成本,出租的固定资产折旧列入其他支出。同时,使用财政补助等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冲减待冲基金的处理方法有利于完善医疗业务成本的核算范围,夯实医疗成本数据,体现了医疗成本与医疗收入之间的配比关系。财政补助等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不计入医疗业务成本,既可以更好地体现医院的补偿机制,又有利于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对财政项目收支及结余进行核算。

2.处理措施:首先,要认清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最关键的问题是形成固定资产的资金来源,不同的资金来源有不同的账务处理方法。使用医院自筹资金形成的计提折旧,要记入医疗业务成本,使用财政补助等资金形成的计提折旧要冲减待冲基金。所以在清理固定资产工作时,划清固定资产的结构十分重要,主要办法是在固定资产明细账中注明资金的来源,还有在固定资产总值中确定财政补助资金和其他资金的比例。具体工作步骤是对固定资产的原价、形成的资金来源、已使用的年限、尚可使用年限进行清查,为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追溯确认待冲基金作好准备,并编制核查表。

二、医院财务管理部门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制度不健全,账实不符,国有资产流失严重

首先,固定资产制度管理弱化,在具体核算业务中固定资产卡片管理有名无实,卡片内容中规格型号往往是空的项或临时充填,并不能真实反应实物资产详细信息,形成单位资产存量不实,账、卡、物不符。缺少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管理,无定期盘点制度或走形式盘点。其次,为了会计核算的方便性。增加资产时只作事业支出,不增加固定资产。使其资产直接在账外管理,单位大额固定资产同样失去控制。单位负责人的固定资产责任意识薄弱,只重视现金等流动资产的情况,对管理固定资产工作不重视,这就不能够保证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二)在固定资产购置和处理环节,未经过财政部门审批,私自处理现象严重

按照相关规定,国有固定资产在购置、出租、出售、报废流程必须向主管部门或同级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并履行审批手续。但有些单位不通过财政部门的审批,随意出售、核销国有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报废更新过程中,报废资产不按相关制度处置,报废收入不作账务处理,报废的固定资产仍存在着继续使用的情况。有些医院的交通工具、房屋建筑不做国有资产价值评估,不报批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擅自变卖,形成账外账,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产生违纪腐败问题。另外,单位在购置大批固定资产时,不按相关政府采购程序办事,暗项交易,以高出市场同类商品价格购进,使单位经济利益受损严重。再者,接受捐赠、抵账的资产,不办理入账手续,不能真实反映资产总量。

(三)固定资产的价值损耗没有得以体现

固定资产只核算账面原值,不计提折旧。因此,一经入账,直到报废,会计报表上的固定资产净值一直等于原值,不做任何变动。无法反映固定资产价值的真实情况,这种价值背离的做法,最终导致虚增净资产。同时,资产的折损成本不能计入医院各科室的成本核算中,至使医院在成本核算中缺少固定资产价值的磨损成本体现,各科室在固定资产的管理中重视态度不够,缺乏相关责任制度。

(四)固定资产管理电算信息化水平不高,形式色彩严重

金融资产的估值范文第3篇

一、金融工具的分类

理财产品的会计核算分类在会计处理实务中较为模糊。主要处理方式有:将其作为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其他应收款及其他流动资产等。理财产品在可变现性、流通性、风险性及支付手段等方面不同于一般的货币资金,其到底应如何核算,有必要先就金融工具分类及其特点简要归纳说明。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五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2)持有至到期投资;(3)贷款和应收款项;(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5)其他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以进一步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其主要特点系持有目的是为了近期出售、回购或赎回,一般具有活跃市场,公允价值能够通过活跃市场获取,除特定条件外(如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通常划分为此类。持有至到期投资主要为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可确定,且有明确意图及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主要特点为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对于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金融资产,企业可以将其直接指定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如无法将其划分为其他三类金融资产,则应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理。

二、理财产品的几种模式

下文将根据各类金融工具的特点,就不同的收益及期限模式逐一进行分析探讨。(一)理财产品保本且收益固定保本且收益固定的理财产品不存在活跃的市场报价,因其到期日固定且回收金额可确定,符合贷款和应收款的特点,应分类为贷款和应收款项在其他应收款核算;如该理财产品存在活跃的市场报价且以短期持有获利为目的,其符合交易性金融资产特点,应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如管理层有明确的持有至到期的意图和能力,应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根据到期日是否在一年以内,分别在其他流动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列报。(二)理财产品保本但收益浮动保本但收益浮动的理财产品,不应直接分类为贷款和应收款项及持有至到期投资。1.如果理财产品收益与市场利率、汇率、价格指数、信用指数等基础金融变量挂钩,那么这种理财产品收益部分为衍生工具,属于在债务合同中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金融工具,其保本部分符合贷款和应收款的定义,应分类为贷款和应收款项在其他应收款核算;浮动收益部分属于衍生工具,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实务中往往为简化核算,该类理财产品一般可采用预期收益率作为公允价值的估值基础,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如果理财产品收益浮动,但与市场利率、汇率、价格指数、信用指数等基础金融变量不挂钩,那么该种理财产品公允价值无法通过活跃市场获取,可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预期收益率作为公允价值的估值基础,根据到期日是否在一年以内,分别在其他流动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如该理财产品预期收益及风险相对较低,也可采用历史成本计量(近似公允价值)。(三)理财产品不保本且收益浮动对于不保本但收益浮动的理财产品,分以下两种情况:1.如果理财产品收益与市场利率、汇率、价格指数、信用指数等基础金融变量挂钩,则该理财产品属于在债务合同中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金融工具,应对产品进行拆分。其本金部分应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浮动收益部分属于衍生工具,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因上述核算较为复杂,实务中可简化采用预期收益率作为公允价值的估值基础,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如果理财产品收益浮动但与市场利率、汇率、价格指数、信用指数等基础金融变量不挂钩,其核算与本文“二之2”情况类似,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历史成本(近似公允值)或预期收益率作为公允价值的估值基础。根据到期日是否在一年以内,分别在其他流动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综上所述,企业应根据不同资金状态确定相应的理财产品投资决策,并制定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财务部门根据不同的理财产品种类、持有期限和意图,对理财产品进行准确分类核算并列报。

作者:郭云华 单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金融资产的估值范文第4篇

【关键词】理财产品 会计处理

随着我国经济形势的发展,对部分销售及回款较好的企业来说,在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后仍存在大量流动资金结余。这些流动资金或短暂结余,或长期留存,如何为这些资金找到流动性及收益性兼具、风险相对较低的投资途径,成为亟须解决的问题。现金融机构根据企业的不同需求,推出了各种理财产品,利率相对定期存款较高,有些有保本承诺,有些收益率固定或浮动,有些期限固定或不定期,能满足不同资金状态及风险偏好的需求。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金融工具可分为基础金融工具和衍生工具。基础金融工具主要包括企业持有的现金、存放于金融机构的款项,以及代表在未来期间收取或支付金融资产的合同权利或义务等。衍生工具是指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涉及的,具有如下特征的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1)其价值随着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其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变量为非金融变量的,该变量与合同的任一方不存在特定关系;(2)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与对市场情况变动有类似反应的其他类型合同相比,要求很少的初始净投资;(3)在未来某一日期结算。由此可知,理财产品符合金融资产的定义,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范围。

理财产品的会计核算分类,会计处理实务中较为模糊。将其作为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其他应收款及其他流动资产等处理的均有。首先理财产品在可变现性、流通性、风险性及支付手段等方面不同于一般的货币资金,其到底应如何核算,我们有必要先就金融工具分类及其特点简要归纳说明。

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五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2)持有至到期投资;(3)贷款和应收款项;(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5)其他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以进一步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其主要特点系持有目的是为了近期出售、回购或赎回,一般具有活跃市场,公允价值能够通过活跃市场获取,除特定条件外(如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通常划分为此类。持有至到期投资主要为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可确定,且有明确意图及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主要特点为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对于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金融资产,企业可以将其直接指定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另外如无法将其划分为其他三类金融资产,则应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理。我们将根据各类金融工具的特点,就不同的收益及期限模式逐一进行分析探讨。

一、理财产品保本且收益固定

根据理财协议,购买的是保本型且收益固定的理财产品。如果该理财产品不存在活跃的市场报价,因其到期日固定且回收金额可确定,符合贷款和应收款的特点,应分类为贷款和应收款项在其他应收款核算。如该理财产品存在活跃的市场报价且以短期持有获利为目的,其符合交易性金融资产特点,应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如管理层有明确的持有至到期的意图和能力,应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根据到期日是否在一年以内,分别在其他流动资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列报。

二、理财产品保本但收益浮动

因该种理财产品收益浮动,不应直接分类为贷款和应收款项及持有至到期投资分类,那到底应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还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第一,根据理财协议,如果理财产品收益与市场利率、汇率、价格指数、信用指数等基础金融变量挂钩。这种理财产品收益部分为衍生工具,属于在债务合同中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金融工具,其保本部分符合贷款和应收款的定义,分类为贷款和应收款项在其他应收款核算,浮动收益部分属于衍生工具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实务中往往为简化核算,该类理财产品一般可采用预期收益率作为公允价值的估值基础,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第二,如果理财产品收益浮动但与市场利率、汇率、价格指数、信用指数等基础金融变量不挂钩,该种类理财产品公允价值无法通过活跃市场获取,可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预期收益率作为公允价值的估值基础,根据到期日是否在一年以内,分别在其他流动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如该理财产品预期收益及风险相对较低,也可采用历史成本计量(近似公允价值)。

三、理财产品不保本且收益浮动

第一,根据理财协议,如果理财产品收益与市场利率、汇率、价格指数、信用指数等基础金融变量挂钩,同理该理财产品属于在债务合同中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金融工具。应对产品进行拆分,其本金部分应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浮动收益部分属于衍生工具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因上述核算较为复杂,实务中可简化采用预期收益率作为公允价值的估值基础,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第二,如果理财产品收益浮动但与市场利率、汇率、价格指数、信用指数等基础金融变量不挂钩,其核算与本文“二之2”情况类似,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历史成本(近似公允值)或预期收益率作为公允价值的估值基础。根据到期日是否在一年以内,分别在其他流动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

金融资产的估值范文第5篇

关键词:金融会计金融资产 IFRS9 会计计量

中图分类号:F83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770(2011)09-061-03

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目前被公认为会计准则体系中最复杂、最难以理解和运用的准则之一。金融工具会计处理如此复杂和困难的原因,主要在于现行金融工具分类原则过于复杂,使会计人员在实际中难以理解和操作。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如何降低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复杂性”这一关键问题引起了高度关注。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本着“降低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复杂性”的目标,在2009年11月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IFRS9),将金融资产的分类由现行的四类简化为两类,即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两类计量模式,取消了有关重分类的规定。

为了实现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财政部于2009年9月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全面趋同路线图(征求意见稿)》,指出我国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持续全面趋同的完成时间为2011年。那么,金融资产两分类新标准能否适用于我国?如果实行两分类,会对我国企业财务造成什么样的影响?本文正是基于这一背景展开讨论,以期能对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重大变化和国际趋同提出对策与建议。

一、IFRS9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变化

(一)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IFRS9将金融资产从现行的四分类简化为以公允价值计量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两分类。其中,在仅具备贷款的基本特征和基于合同收益率管理的情况下,以摊余成本计量,其余的均要以公允价值计量。也就是说,现行分类中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类别将不再存在。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IFRS9规定,当同时满足如下两个条件时,一项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①该金融资产仅具有基本贷款特征;②该金融资产以合同收益为基础进行管理。直观地理解,这两个条件是为了保证诸如应收账款、普通银行贷款等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而其他更为复杂的金融资产,例如本金和利息支付余额取决于未来事项是否发生的贷款,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保留了公允价值选择权,即允许主体在初始确认时将任一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前提是这项指定可以消除或者显著降低确认或者计量的不一致性(有时也称“会计不匹配”)。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外,IFRS9规定其他所有金融资产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计量又细分为: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如果选择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则:①金融资产的所有利得或损失以及有关交易费用均直接计入权益项目;②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不再需要进行减值测试;③在处置金融资产时,已确认在权益项目中的公允价值变动不需要转到损益表中。

(二)分类的原则

IFRS9以资产是否满足业务模式测试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测试的原则进行分类。业务模式测试是指主体持有该金融资产的目标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而不是在合同到期之前通过出售来实现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利得。现金流量特征测试是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导致在特定日期产生仅仅支付本金以及未付本金利息的现金流量。当这两个条件同时满足时,则该金融资产采用摊余成本计量,其余情况下均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在这两个判定条件的优先顺序上,IFRS9规定在通过业务模式测试后才考虑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测试。

(三)关于重分类的规定

IFRS9规定下,分类标准的改变直接影响到会计计量属性的改变。为了防止企业出于盈余管理的目的从而滥用重分类,IFRS9 规定只有主体有关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目标发生改变从而之前的模式不再适用时,才可以在以公允价值计量与以摊余成本计量类别之间进行重分类。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间的重分类是不被允许的,因为权益投资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是不可撤销的,甚至在处置这类资产时,相关的利得和损失也不得转出。

业务模式目标发生改变后,在会计上进行重分类的处理必须从下一个会计期间开始,而不是业务模式发生改变的当期,这样就避免了重分类对当期盈余的影响。显然,IFRS9从更严格的角度防止了企业滥用重分类而可能进行的盈余管理行为。

(四)嵌入衍生工具的特殊规定

IFRS9取消了将嵌入衍生工具从金融资产主合同中分拆出来作为单独存在的衍生工具处理的规定,而是规定将混合合同整体分类为以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二、IFRS9金融资产两分类对我国企业财务产生的影响

我国2006年新会计准则中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基本上实现了国际趋同,其内容与现行金融工具国际会计准则大同小异,然而随着IFRS9的,现行IAS39无疑将逐步被替代,这将直接影响到我国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趋同方向。所以分析IFRS 9对我国企业财务的影响对实现国际趋同具有重要意义。

(一)对公允价值计量范围的影响

我国现行会计准则中,只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和衍生性金融工具)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贷款和持有至到期投资是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而在IFRS9的规定中,凡是不能满足业务模式测试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测试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都需要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这就意味着所有权益性金融资产和不满足基本贷款特征的金融资产都将以公允价值计量。而现行会计准则规定,当某项金融资产属于非上市工具或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时,以成本方法计量。这就可能导致公允价值计量范围的扩大。具体来说,贷款和持有至到期投资基本满足IFRS9规定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条件,其还是以摊余成本进行计量;交易性金融资产和衍生性金融工具也还是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最大的不同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区分为债务工具和权益工具投资,如果是前者,则以摊余成本进行计量。

按照我国现行会计准则,混合合同在符合一定条件时可以分拆为主合同和嵌入衍生工具部分,主合同部分往往能够按照摊余成本计量,衍生工具部分则以公允价值计量。而在IFRS9规定中,混合合同不再需要分拆处理, 而是以合同整体为基础选择计量属性,但是混合合同一般结构较为复杂,在许多情况下作为整体不满足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条件。这就意味着,绝大多数的混合合同可能要以公允价值计量,因此公允价值的计量范围会有所扩大。但是考虑到我国金融创新还处于初级阶段,持有的混合合同相对较少,采用IFRS9规定对我国公允价值计量范围方面影响不大。但是,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和金融创新的增加,企业复杂的金融混合合同可能越来越多,所以其最终影响还难以预计。

(二)对企业利润的影响

1.两种计量属性对利润影响的直接表现

我国现行会计准则中,虽然将金融资产按持有意图分为四类,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但在计量时也终归于以公允价值计量和以摊余成本计量两种计量模式。以公允价值计量和以摊余成本计量对利润的影响直接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对于交易费用。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交易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计入投资收益,从而减少会计利润;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交易费用作为初始入账价值,不对会计利润产生影响。②对于公允价值的变动。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影响其当期损益,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直接计入资本公积,不影响其持有期间的损益。③对于资产减值损失。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以外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且发生的减值直接影响当期损益。④对于最终处置。这两种计量属性的金融资产对利润的影响相同,即将处置收入与初始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且都将公允价值的累计变动转出,确认为投资收益。

由此可见,两种计量属性对利润影响的差别就在于交易费用的处理。在不考虑取得时所发生的交易费用的情况下,不管一项金融资产被如何归类,公允价值的变动不会使该资产存续期间的利润产生差异,其发生的减值及处置时对利润的影响也无差异。

2.IFRS9两分类模式对利润表的影响

按照现行会计准则对金融资产四分类的规定,一部分金融资产被归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类。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资本公积而非投资收益,这样它的核算就会通过资本公积科目影响资产负债表。而IFRS9对金融资产两分类后,不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归为哪一类,按原分类应直接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都将直接影响损益而在利润表中反映。这样,报告主体会更多地通过利润表核算金融资产,两分类对利润的影响表现也就更大。

3.IFRS9对利润调节的影响

我国现行会计准则规定,虽然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都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但二者的会计处理存在一定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交易费用和公允价值变动的处理上。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对金融资产的分类往往不是根据持有意图而是出于对企业利润调节的角度,如将交易性金融资产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那么交易费用的不同处理方法会直接影响利润。也就是说,企业可以借助类别的划分来操纵利润,进行盈余管理。而IFRS9利用业务模式测试和合同现金流量测试严格规定了金融资产的分类,从而有利于减少盈余管理。

现行会计准则规定,金融资产在符合一定的条件时,可以重分类。这种规定一定程度上给予了企业盈余操纵的空间。而IFRS9对金融资产重分类的条件规定较苛刻,只有当企业业务模式发生改变时才可对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业务模式的判断不是基于某一项金融资产,而是考虑管理层处理这类金融资产的方式。虽然IFRS9对金融资产重分类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但是只要存在摊余成本和公允价值计量之间的选择权,就会给企业留下调节利润的空间。

三、我国应采取的对策

(一)积极参与IFRS9的反馈

IFRS9于2009年11月完成并,并预计在2010年底前全面代替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之全部内容,IFRS9的强制执行日定为2013年1月1日。我国财政部金融工具会计工作组也于2009年召开两次会议集中讨论了IFRS9的相关问题及其对我国会计实务的影响。虽然IFRS9的实施会大大简化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但由于其部分内容未能考虑到新兴市场的特殊情况,如果盲目趋同,可能会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和企业造成不利影响。所以我国应该密切跟踪国际重大会计改革动态,积极参与到IFRS 9后面两个阶段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积极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使IASB在修订的过程中能充分考虑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实际情况,使最终正式形成的准则能够被我国的企业广泛接受,将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二)加快公允价值的研究

IFRS9规定,所有的权益性工具都应以公允价值计量,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公允价值的计量范围。但是考虑到我国目前会计准则体系中没有专门的准则规范公允价值计算方法,那么如何保证无市价的权益性工具公允价值计算的可靠性和正确性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我们应针对目前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征求意见稿――公允价值计量》认真学习,并结合我国国情,加快我国公允价值计量的理论和应用研究。

(三)健全公允价值的市场基础

公允价值的依据就是在一个活跃健全的市场中形成的市价,而我国的市场经济还不完善和成熟,市场化程度较低,在某些领域缺乏公开、活跃的交易市场,导致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在这种情况下,获取公允价值的合理估值存在较大困难,缺乏公允价值估值的有效机制保障,公允价值估值成本较高,而且公允价值估值技术相对落后,这就导致估值结果误差较大,由此而得出的会计信息的有用性将大大降低。因此,进一步提高市场化程度,完善资本市场机制,是我国扩大公允价值计量范围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1.《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IFRS9) 2009年11月.

2.《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全面趋同路线图(征求意见稿)》2009年9月.

3.陆建桥和朱琳,《跟踪国际主动参与积极应对深入研究金融金融工具会计最新动向与对策――财政部金融工具会计工作组第二次会议综述》[J],《会计研究》2010第二期13-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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