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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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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考核办法

社区考核办法范文第1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区两级党委、政府“三拆三整治”工作要求,强化责任意识,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推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制订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依据

《2013年瓜洲镇“三拆三整治”工作方案》和市、区“三拆三整治”工作指挥部下达的目标任务,每个月镇拆违整治组对群众举报查实、领导交办查处的违法建设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卫生问题研究认定一次,下达新增“三拆三整治”任务。

二、考核对象

瓜洲村、鞠庄村、军桥村、陈家湾社区、四里铺社区。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重点考核组织保障、防违拆违、环境综合整治(包括拆破、拆烂和“脏乱差”整治)三各方面工作完成情况。

1、组织保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有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做到无违法违纪事件、无安全事故、无集访突出问题和恶性。开展日常督查工作,整改问题及时到位;

2、防违拆违工作。加强巡查管控,确保区内不出现新增违法建设,按时间节点完成拆违工作。对违法建设不得给予补偿;

3、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按时间节点和要求完成拆破、拆烂整治任务;完成店牌店招、乱贴乱画、出店经营等综合整治任务;配合完成新建、改建公厕和果壳箱、垃圾房(池)建设、垃圾清除和户外广告整治任务;建立健全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并巩固到位。

四、考核方法

1、对全镇三村两社区按照各自区划划分,实行考核和排名。

2、考核分四轮进行。第一轮以第一战役为时间节点,考核时间为2013年4月初;第二轮以第二战役(2013年4月至2013年年底)为时间节点,考核时间为2014年1月初;第三轮以第三战役(2014年1月至2014年6月底)为时间节点,考核时间为2014年7月初;第四轮以第四战役(2014年7月至2014年年底)为时间节点,考核时间为2015年1月初。

五、考核奖惩

社区考核办法范文第2篇

1.考核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为称职,60-80分为基本称职,60分(不含60分)以下为不称职。称职的全额发放考核奖金,基本称职的发放考核奖金的70%,并要进行组织谈话,不称职的取消考核奖金发放,并要进行诫勉谈话。

2.如在考核中对各社区(村)重点工作任务有3项(不含3项)以上未完成的,全体社区工作人员扣发考核奖金的20%,2-3项未完成的,全体社区工作人员扣发考核奖金的10%,如遇特殊情况造成重点项目未完成的,需作出说明,镇考核小组将酌情考虑。

3. 对全年考核称职的社区干部,以得分高低在所有正职中确定优秀2名,在所有副职中确定优秀1名,在所有委员、一般工作人员中确定优秀1名,增发年度优秀考核奖金。

4.考核结果作为镇党委对社区评先评优及社区干部聘用、奖惩等的重要依据。

5.考核奖发放标准。社区干部绩效考核奖金由县财政一年一核确定标准,根据全镇社区干部总数整体核拨。绩效考核设立年度优秀考核奖励金,按照总考核奖金10%提取,作为年度考核优秀社区干部的奖励金,其余90%作为每半年度社区干部基本考核奖金,年中、年底基本考核奖所占比例分别为40%和60%。每半年度基本考核奖金,以各社区实际在编人数,按照职务10%-15%的差距及考核结果予以核拨。各社区按照要求拟定分配方案,并报乡党委。

社区考核办法范文第3篇

为确保重点工程顺利实施,进一步发挥重点工程对全区经济发展的支撑拉动作用,现对2005年重点工程建设提出如下考核管理办法。

一、考核对象

重点工程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组织实施重点工程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为重点工程服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考核内容

(一)重点项目认定条件。项目选择:结转项目要求实施进度快、完成投资量大或当年能够竣工;新开工项目要求前期工作充分、投资主体明确、资金基本落实,具备上半年开工建设条件。项目规模:农业项目2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基本在1亿元以上;服务业项目1000万元以上;基础设施项目5000万元以上;市区实事项目1000万元以上(个别特殊工程可适当调低规模标准);房地产项目3000万元以上;社会事业项目1000万元以上;利用外资项目年度利用外资200万美元以上。

(二)考核目标。项目建设单位:主要考核工程进度、工程管理、质量安全等内容。组织、服务单位:主要考核项目数量、质量、工作实绩等内容。

三、考核标准

对重点工程单个项目实行百分考核制,同时根据重点项目的不同规模和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难易程度,增设项目实施难度系数。

(一)基本分

1、工程进度(80分)。完成年度工程进度要求和计划投资目标得满分,没有达到年度工程进度要求的分别按比例扣分。对超额完成年度计划投资和进度要求的项目,完成投资额每超10%加3分,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

2、工程管理(10分)。项目班子落实、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实行招投标、施工管理措施扎实得满分,否则相应扣分。

3、质量安全(10分)。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责任落实得3分,否则相应扣分;工程质量优良或工程质量控制目标优良得7分,合格得5分(需经有权部门认定或出具证明材料)。凡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度先进参评资格。

(二)难度系数

1、项目规模难度系数:根据重点项目的规模以及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难易程度,增设单个项目实施难度系数。凡重点项目年度完成投资2亿元以上(含2亿元),难度系数2.0;1.5亿元-2亿元(含1.5亿元),难度系数1.4;1亿元-1.5亿元(含1亿元), 难度系数1.3;7000万元-1亿元(含7000万元),难度系数1.2;4000-7000万元(含4000万元),难度系数1.1;4000万元以下,难度系数为1.0。基本得分乘以项目难度系数,为单个项目最终得分。

2、项目数量难度系数:对县(市、区)和市直项目实施部门主要考核列入重点工程各类项目整体完成情况。综合各县(市、区)和市直项目实施部门列入重点工程项目单项得分,加权平均后,为县(市、区)和市直项目实施部门基本得分。在此基础上,适当考虑各县(市、区)和市直项目实施部门列入重点工程的项目个数,设置项目数量系数。项目最少的县(市、区)和市直项目实施部门数量系数为1.0,以此为标准,其余县(市、区)和市直项目实施部门每多一个项目,数量系数递增0.025,县(市、区)和市直项目实施部门基本得分乘以数量系数,即为县(市、区)和市直项目实施部门最终得分。

四、扶持措施

(一)提供优质服务。严格执行盐政办发[2002]79号文件精神,建立重点项目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绿色通道,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优质服务承诺制、一次投诉查实待岗制、项目否决报备制、政务公开制,努力提高机关工作效率,为重点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重点工程项目涉及立项、征地拆迁、规划定点、消防审查、相关许可证件发放、三通一平等前期准备以及工程建设直至竣工投运过程的相关服务,实行特事特办,限时服务,简化程序,优先办理。

(二)加强环境督查。建立重点工程外部环境跟踪联系制度,加大跟踪监督力度,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环境,确保重点工程顺利实施。

(三)享受优惠政策。凡工业项目、政府出资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一律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免交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

2、即交即退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工程必须使用散装水泥)。

3、即交即退墙改专项基金(工程必须按工艺要求使用新型墙体材料)。

4、按建筑面积5元/平方米征收教育附加费。

5、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按规定优先安排财政贴息。

6、其它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划、建设、消防等有关单位)按现行收费标准的下限再下浮50%收取。

7、涉及项目的中介服务性收费(环境影响评价和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按现行收费标准的下限再下浮30%收取。

凡2002年1月1日后在市区(含市经济开发区)区域内新投资的工业项目,还可按《河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工业项目收费减免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盐办发[2002]57号文)规定,享受其它优惠政策。县(市、区)可参照执行。

五、奖项设置

重点工程考核共设四个奖项:

(一)先进单位奖。共24名,其中 “农业十大重点工程先进单位奖”、“工业十大重点工程先进单位奖”、“服务业十大重点工程先进单位奖”、“基础设施十大重点工程先进单位奖”、“市区实事十大重点工程先进单位奖”、“房地产业十大重点工程先进单位奖”、“社会事业十大重点工程先进单位奖”、“利用外资十大重点工程先进单位奖”各3名。各类十大重点工程分别考评,按单个项目最终得分从高到低,每类取前3名。综合得分相同时,按年度完成投资额由大到小排列名次;一大工程中,有多个承办单位的,属同一项目时,主要考核主体工程,不属同一项目时,分别考核打分;一个责任单位承担多个项目的,按每个项目分值加权平均后计算得分。

(二)优秀组织奖。共6名,其中县(市、区)3名,市直项目实施部门3名。根据考核标准,计算得出各县(市、区)和市直项目实施部门最终得分,并由高到低各取前3名。

(三)优质服务奖。共6名,其中市直服务部门3个,县(市、区)服务部门3名。围绕协调到位、服务承诺、工作效率等内容,考核宣传、执法、综合经济、国土、规划、环保等部门推进、支持重点工程建设情况,综合评定后,分别从市直和县(市、区)中产生工作力度大、成绩突出的先进服务部门各3名。

(四)先进个人奖。共120名,其中项目实施单位100名;市、县相关部门和单位20名。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市委、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六、考核管理

(一)建立项目责任制。按照市长工作分工,对每一项重点工程进行分管归类,明确由分管市长挂钩总负责,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市有关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项目责任人,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项目第一责任人。

(二)实行目标管理制度。市政府分季度对每一类重点工程进行会办督查,市重点工程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实施的协调、督查、服务等工作。

社区考核办法范文第4篇

经区政府同意,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渝办发〔〕30号)要求。决定在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下简称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一)工作范围

区内由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卫生院。

二)工作目标

改革医疗机构“以药补医”机制,由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资源进一步优化整合,减轻群众看病负担。

三)工作时间

年2月25日开始。

二、工作要求

一)基本药物的配备和使用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版)药物,市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制定实施前。并根据群众用药特点和临床需要配备使用一定数量的非基本药物。严格控制使用非基本药物的比例,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非基本药物的销售金额占本单位药品销售总金额的比例不得高于40%一般乡镇卫生院不得高于30%市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制定实施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版)市基本药物增补目录》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不得再使用非基本药物。全市基本药物实行市级统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

二)做好药品库存清理和调价工作

年2月24日前统一调整药物零售价格,区卫生局、财政局负责开展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库存药物的清理、登记、备案工作。并将药物的品名、规格、单位、进价、原零售价格、现执行销售价格进行公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年2月25日开始执行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即所有使用药物都不得加价销售)药物价格不得高于国家指导价。

三)落实医保报销政策

其报销比例要高于非基本药物10%以上。区人社局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药物报销目录和有关政策。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版)市基本药物增补目录》药物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体制改革

可采取过渡性津补贴方式发放绩效工资。具体实施办法由区编办、区人社局负责制定。年3月底前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定编、定岗、定员和人员聘用工作。国家绩效工资政策正式实施前。

五)确保财政保障及时足额到位

足额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经费、运行经费。具体经费保障办法由区财政局负责制定。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原则。

六)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制定实施本单位职工绩效考核办法。区卫生局负责制定实施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院长(主任)绩效考核办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领导全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

二)严肃工作纪律

区政府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

社区考核办法范文第5篇

一、提高认识,明确思路,制订方案,完善机制

1、明确工作思路,制定实施方案

我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领导班子充分认识到社区是劳动保障工作的前沿阵地,是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基础。为此,我街根据市区有关要求,并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创建"全就业"社区的工作思路:即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整合辖区用工资源,整体推进,争创全就业社区。按照这一总体思路,我街于200年6月制定了大里街道办事处《关于创建"全就业"社区的实施意见》(大里办[2005006号)和具体考核办法,并将文件下发到各社区,创建工作全面展开。

2、领导重视,成立领导小组。

我街领导高度重视创建"全就业社区"工作,为使创建工作顺利开展,专门成立了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以负责社区建设工作的副主任为副组长、以劳动保障事务站和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全就业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抓日常工作,负责对创建工作进行指导和考核。

3、制定完善的考核办法。

结合自身实际,我街制定了《全就业社区考核办法》,并将《考核办法》下发到各社区,使创建工作有统一的步骤和标准。并将创建工作融入到社区建设之中,把创建工作做为社区建设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4、强化监督考核。

对监督考核工作以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开展。每季度定期由街道"全就业社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按照考核标准对每个社区进行考核评定;同时领导小组不定期的组织抽查考核。

二、夯实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基层平台

1、加强硬件建设,为顺利开展劳动保障工作奠定基础。

街道于200年6月建成了使用面积840平米的办公楼,投资16万元将办公大厅进行了改造,建立了建筑面积108平方米的办公大厅,并成立了以下窗口:社会事务(民政工作、残联工作、文教体工作)、劳动保障(求职、招聘、职业培训、委托劳动保障事务工作)、党政办(出具相关证明)、法律服务(法律咨询、诉讼等)、计划生育(办理二胎生育证、一孩保健费、迁出、迁入育龄妇女证明及成年流动人口外出办理《流动人口婚姻证明》)。为方便居民了解劳动保障相关政策、信息和办事程序,我们在大厅添设了电子显示屏、触摸电脑等设备,做到了一站式服务,备受居民称赞。

2、以抓好基础工作为起点,首先加强了对各社区基础台帐的管理。

各社区劳动保障协助员对本社区各类人员情况重新进行了全面的摸底调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台帐项目,增加了台帐内容,建立了跟踪服务卡,在原有十三本台帐的基础上增加到了十五本台帐,通过抓这项基础工作,使协助员对辖区基本情况掌握的更加详细,全就业社区工作的开展有了坚实的基础。

3、以加强对协助员的管理为重点,全面提升工作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协助员工作水平,我们要求协助员在工作中必须做到"三公开"即: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公开。"两清"即:一是摸清下岗失业人员、特殊困难群体的底数。采取逐户按人进行登记,上门进行走访调查,真正使协助员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愿望清、择业意向清、技能状况清、家庭情况清。对困难就业群体,更是做到家庭状况清,人员构成清,子女状况清,要求做详细记载、备案,单独建档,以确保为其有针对性的提供用工信息。二是摸清辖区用人单位用工的资源底数。充分利用经济普查、区稽查大队查用人单位用工维权情况的机会,对辖区所有用人单位进行全方位摸岗行动;并与大禹文化传媒公司建立了大禹资讯报刊,长期刊登供求职信息业务的合作关系,实现信息互动。街道每月25日还召开调度会听取各社区创建工作汇报,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下步工作。创建领导小组还不定期深入到各社区检查指导协助员工作。

4、加强督查,使创建活动经得起考验。

为保障"全就业社区"活动达到看的见,摸的着的效果,本着"查访结合、强化督导"的原则,要求每个社区协助员入户调查时都有详细记载的《工作日志》,以此作为入户抽查的重要依据。规定对有就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社区劳动保障协助员入户走访三次以上,对推荐的用工信息不予理睬、又不采纳,经本人签字后,认同其无就业愿望。拒不签字,态度蛮横者,以社区两人以上走访签字为准,视同其有隐性就业。

三、搞好综合评定,实行动态管理。

在创建活动中,严格按照考核标准,严格监督检查制度。在考核上由街道劳动保障事务站牵头组成考核组,每季度进行一次验收评比,使其具有流动性和促进性。在奖惩上,达到"全就业社区"标准的(即综合得分达到95分以上的社区),为其发放"全就业社区"标志,给予社区及劳动保障协助员一定的奖励。如果达不到相关要求的社区要进行整改,考核两次通不过的由街道劳动保障事务站收回"全就业社区"标志。考核小组对达到标准的社区随时入户调查,从而保证了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真正实现了动态管理。这种动态的考核机制也使广大协助员更加鼓足了干劲,形成了社区各个争先,协助员人人上进的良好氛围。

四、发挥街区优势,深挖就业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