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建设工程部门规章

建设工程部门规章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建设工程部门规章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建设工程部门规章

建设工程部门规章范文第1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 监理 问题 建议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前言: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设计文件、承包合同及监理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活动。监理单位是建筑市场的主体之一,监理活动是一种技术性很强的有偿服务活动,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之间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从事监理活动应遵循服务性、科学性、公正性、独立性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监理工作的开展。下面本人结合工作实际谈谈我国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

一、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监理人员的从业门槛低,有待进一步提高

到现在,我国监理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我们也不可否认监理人员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当前我国从事监理员工作的相关人员,大多没有经过专业化的学习和培训,很多都是过去从事施工工作或长于管理工作的,还有一些设计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和部分频繁跳槽的人员也进入监理单位。参差不齐的从业人员素质直接导致了监理行业的混乱,助长了不正确的思想在监理行业内部的蔓延。

2、监理行业制度不健全,有待进一步完善

我国监理行业管理机制尚不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统一不完善,缺乏一致的标准。监理单位视野狭窄,职能越来越单一化,只强调对施工过程的监管,忽略了设计、预算、决策、投资、招投标等其它环节的监管,致使监理职能的单一化,不能形成全程的系统化的监管体系,导致各个环节的进行过程中问题百出,监理单位大多名不符实,制约了我国监理行业的全面发展。

3、监理行业未形成完全的市场化竞争机制

当前我国的监理行业还未实现全面的市场化,各地地方保护主义色彩依旧浓厚,在政策上对非本地企业的歧视和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监理行业的有序发展。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没有形成,效率低下的企业挤占市场,优秀的企业难以脱颖而出。新入行的监理企业往往受到很多刁难和限制,难以得到发展,整个行业缺乏新鲜血液,缺乏生机和活力,使利益逐渐固化,市场逐渐垄断。而地方政府不作为或调控不当更加剧了这种不健康现象的发展,结果使整个监理行业一片死气沉沉。

4、业主过多干预监理工作

监理作为业主委托,是独立于业主和承包人之外的第三方,应按照规范和法律公平公正地处理业主和承包人双方的利益。但业主有时绕开监理方直接指挥承包人或现场管理施工,对建设项目全抓全管。由于监理费由业主支付,错误地认为监理是建设单位出资聘用只为建设方服务,是自己的“工程部”。业主的命令和要求直接下达给承包人,如何执行办理完全听命于业主,失去了监理应具备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二、对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1、提高监理从业人员的自身素质

(1)监理人员的素质关系到工作的成败。上岗前,监理企业应组织监理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国家、行业、企业所颁发的有关工程建设和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管理制度,熟悉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有关合同法规和监理企业的质量体系文件,主要应学习和熟悉《建筑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旁站监理》等以及监理企业有关管理制度,这是做好监理工作的首要条件。

(2)监理企业应组织监理人员参加有关合同方面知识的培训学习,使每位监理人员对合同都能有所了解;特别是认真学习和熟悉监理合同和有关工程建设方面的合同,明确而清醒地认识合同中所赋予自身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在监理工作中既要全面履行合同赋予自身的责任和义务,又要正确行使监理委托合同中赋予自身的权利,以合同为依据处理问题。监理人员也只有熟悉了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了合同中规定的责任、义务和权利,才能合理地运用自身掌握的专业技能,谨慎、勤勉地为业主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服务,公正维护各方的合法利益。

2、加强监理工作相关的法制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要做好建筑工程监理工作,必须充分依靠法律法规手段,这一方面就要求国家加紧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另一方面也要求从事监理工作的相关从业人员提升法律意识,积累法律知识,学会依法解决问题。可以在从业人员中开设法律培训班,也可在高校相关专业中开设法律课程。各级行政部门也要尽快做好监理工作法制法规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各部门规章、行政法规和地方规章等。

3、加强监理工作的市场化操作,公开监理过程,杜绝暗箱操作

监理公司作为一个第三方的社会服务机构,就是要通过市场竞争择优选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监理单位的投标竞标工作。政府监督管理部门一方面要尽快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从制度上保证监理单位的选择不收外界的力量干涉。另一方面,也要加大招标投标的公开力度,推行“阳光招标”,让一切黑暗的操作行为在阳光下曝光,无处藏身。只有这样才能促进监理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才能选择优秀的监理从业人员,从而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

4、严格执行监理工作的“三勤”制度

为确保施工质量的把控,监理工作人员应该做到“三勤”。一是:眼勤,工程监理人员一定要多看建筑施工设计图,多到项目的施工现场全面了解状况;二是:手勤,一定要多做记录,发现了质量问题以及处理问题都应该有详细的记录;三是:腿勤,监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旁站、巡查、平行检验等监理方式,对于关键工作、关键部位做到监理无死角。

5、加强隐蔽工程的监理验收

在进行隐蔽工程验收时,首先要求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然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单递交监理单位,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现场检查复核原材料保证资料是否齐全,合格证、试验报告是否齐全,各层标高、轴线也要层层检查,严格验收。要求施工单位质检员签字不能只流于形式,要真正去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发现问题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待施工单位处理完成后,再进行复检,严格检查把关,保证质量。

6、促进监理市场规范化。

一是按规定实行公开招投标。对选用建设监理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公开招投标,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监理。对转包、挂靠的单位,要严格查实处理。二是建立各级岗位责任制。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都要建立岗位责任制,考核制与奖惩制,杜绝监理工作中敷衍了事、弄虚作假。三是严格资质管理。资质管理是宏观调控监管市场行为、监理队伍规模的重要手段,是规范和制约监理行为的一个重要措施。对有违规行为的企业,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吊销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