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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最后屏障
根据中国保监会的解释:保险保障基金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要求,由各保险公司缴纳形成的。按照集中管理、统筹使用的原则,当经营不善的保险公司倒闭或者被撤销时,如果其有效的资产无法全额履行其所售保单责任时,保险保障基金就可以按照事先确定的规则,向保单持有人提供全额或者部分救济,从而减少保单持有人的损失。在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保险保障基金也能确保保险机构平稳退出市场,以维护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公众对保险业的信心。用最简单的话解释:假如你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破产或者被撤销,其结算资金不足以履行保单责任,那么保险保障基金将根据实际情况向你提供不同比例的救济。
正因为保险保障基金能有效保护投保人的利益,国外也称保险保障基金为“保单持有人的最后安全网”。在保险业发达的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新加坡、韩国以及日本等都已经建立了保险保障基金制度,澳大利亚和我国香港也正在积极研究建立这项保障制度。
意义:百姓受益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教授评价说:保险保障基金制度建立以后,受益最大的是老百姓。
寿险健康险得到保障 按照《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自2005年开始,和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寿险、长期健康险业务都将纳入保险保障基金救济范围。而在《管理办法》出台之前,广大的寿险、长期健康险的保单持有人并不受保险保障基金的保护,保险公司只对财产险、意外险、短期健康险和再保险业务提取保险保障基金。
救济模式向百姓倾斜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我国保险保障基金救济模式的设置充分保障了保单持有人特别是个人的利益。 保卓持有人有权”权益转让。先行救济” 如果保险公司被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保单持有人在清算结束前可以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由保险保障基金先行向保单持有人支付救济款,保单持有人将其对保险公司的债权转让给保险保障基金。清算结束后,保险保障基金获得的清偿金额多于支付的救济款的,保险保障基金应当将差额部分返还给保单持有人。 比例救济跟额与绝对数救济相结合 保险公司被撤销或被宣告破产,其清算财产不足以偿付保单责任的,保险保障基金按照一定的比例补偿限额与绝对数补偿限额相结合的方式,对保单持有人进行救济,较好体现了保险利益与损失承受能力间的关系。
以非寿险保单为例,保单持有人的损失在5万元(含5万元)以内的部分予以全额救济;超过5万元的部分,保单持有人为个人的,救济金额为超过部分金额的90%,保单持有人为机构的,救济金额为超过部分金额的80%。由此可见,个人比机构得到更高的救济比例。
“这就是保证小客户的利益,保护老百姓的利益。”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教授认为,出几万块钱买保险的客户,也许这几万块钱就是他的救命钱,必须得到充分的保障,所以保险保障基金对普通老百姓的作用更大。中国保监会财务会计部副主任江先学表示,根据保监会对国内非寿险保单的测算,个人保单持有人的保险利益损失通常不会超过5万元,也就是说,保险保障基金制度建立以后,个人保单持有人的权益基本上不会因为保险公司的破产而受到损失。
提示:挑选公司
设立保险保障基金对消费者而言安全性比以前增强了许多,无疑是件好事,但也从另一个角度告诉消费者,购买保险仍有风险。保险保障基金制度的实施,使保险公司面临新的挑战,保监会每年要从各保险公司征收近30亿元的保障基金,虽然与全国4000多亿元(2005年4318亿元)保费相比是个小数目,但毕竟提高了经营成本,降低了盈利水平,削弱了公司自身的能力。因此,消费者选择保险公司时要重点考虑几个因素。
规模大实力强消费者投保之前应对各家保险公司有所了解和比较,尽量选择业务规模大、经济实力雄厚的公司。因为相比较而言,实力强的公司抗风险的能力也比较强。
经营管理规范保险保障基金按照统一标准上缴,公司如果管理健全、精打细算,经营成本就低,盈利水平就高,不仅公司抗风险的能力强,而且保单的预期回报率也相对较高。不能哪家公司保单便宜就买哪家公司的保险。因为各险种的费率制定都是按照大数法则、由精算师精算出来的,在险种责任大同小异的情况下,如果有的公司保单价格特别低,就可能有问题,不是保险责任“缩水”,理赔时可能“扯皮”,就是违背客观规律。
在会计处理上,分保费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再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保险责任,与再保险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与再保险合同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再保险接受人应当根据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分保费收入金额。
再保险接受人应当在确认分保费收入的当期,根据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分保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再保险接受人应当根据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在能够计算确定应向再保险分出人支付的纯益手续费时,将该项纯益手续费作为分保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再保险接受人应当在收到分保业务账单时,按照账单标明的金额对相关分保费收入、分保费用进行调整,调整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再保险接受人提取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以及进行相关分保准备金充足性测试,比照原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再保险接受人应当在收到分保业务账单的当期,按照账单标明的分保赔付款项金额,作为分保赔付成本,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冲减相应的分保准备金余额。
再保险接受人应当在收到分保业务账单时,将账单标明的扣存本期分保保证金确认为存出分保保证金;同时,按照账单标明的返还上期扣存分保保证金转销相关存出分保保证金。再保险接受人应当根据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按期计算存出分保保证金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二、分入业务的税务处理
在税务处理上,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二)项所称提供劳务收入,包括金融保险取得的收入。即再保险合同的分保费收入应属于提供劳务收入。分保费收入的确认条件,与会计准则确认条件基本一致。分保费收入金额确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项规定,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再保险企业应按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分保费收入计入应税分保费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再保险企业支付的佣金不得直接冲减分保费收入。退保费可冲减收入总额,但此前按原确认的销售(营业)收入计算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扣除项目,应作纳税调整。
再保险接受人在确认分保费收入的当期,根据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分保费用,符合税法规定的,允许在税前扣除。再保险接受人根据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在能够计算确定应向再保险分出人支付的纯益手续费时,将该项纯益手续费作为分保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再保险接受人应当在收到分保业务账单时,按照账单标明的金额对相关分保费收入、分保费用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调整金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再保险接受人提取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非寿险业务在本期依据保险精算结果计算提取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大于上期提取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余额部分,准予在所得税前扣除;小于上期提取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差额部分,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指保险企业非寿险业务在准备金评估日为尚未终止的保险责任而提取的准备金,包括保险企业非寿险业务为保险期间在1年以内(含1年)的保险合同项下尚未到期的保险责任而提取的准备金,以及为保险期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保险合同项下尚未到期的保险责任而提取的长期责任准备金。本期依据保险精算结果计算提取的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允许在税前扣除。
对保险公司根据《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准予按照规定进行税前扣除: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业务,不得超过自留保费的1%;有保证利率的长期人寿保险和长期健康保险,不得超过自留保费的0.15%;无保证利率的长期人寿保险和长期健康保险,不得超过自留保费的0.05%;其他保险业务不得超过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比例。保险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不得在税前扣除:财产再保险公司的保险保障基金余额达到公司总资产6%的,人寿再保险公司的保险保障基金余额达到公司总资产1%的。
为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使我国的保险监管工作在与国际接轨的同时,进一步得到加强和改善,以促进保险业加快发展,保监会组织有关人员对美国和加拿大保险监管机构的人员编制、职能和机动车辆保险、人寿健康保险、保险人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考察。
一、美国、加拿大的保险监管情况
(一)美国的保险监管情况
州政府的保险监管
美国的保险监管职责主要是由各州的保险监管局承担。保险监管局的最高领导是保险监督官,由所在州的州长任命,对州长负责。全国共有保险监管人员14000名左右,地域较大和保险机构较多的州一般有300名—400名,最小的州也有150多名。以宾夕法尼亚州为例。该州2000年的保费收入约为590亿美元,在全国排名第4,仅次于加利福尼亚、纽约和德克萨斯州。宾州保监局共有全职职员300多人,在哈里斯堡(宾州首府)、费城(东南部港口城市)、伊利(西北部港口城市)、匹兹堡(西南部城市)等4个城市设有机构。其主要职责,一是对在宾州营业的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和审计;二是对本州的保险人和经纪人进行管理和发放许可证;三是对保险公司上报的产品费率和保单进行审批;四是负责本州保险市场准人的审批;五是对保险公司的市场行为进行监管。该局的内设机构主要有保险监督官办公室;政研、执行及管理办公室;流动;改造及特殊基金办公室;公司监管办公室;客户服务办公室;保险费率及保单监管办公室;首席律师办公室等7个部门。
1.保险监督官办公室。该办公室主要由行政办公室和儿童健康保险计划管理部门组成。行政办公室负责档案管理、举行对保险公司产品费率及保单的质疑、对保险机构的取缔和对许可证管理等的听证会以及对与保险法规相关的问题的裁定。儿童健康保险计划是由州保险监管局负责管理的一个保障项目,主要是为那些没有得到保障的儿童提供免费或低价的健康保险保障。
2.政研、执行及管理办公室。该办公室由监管局的一位副监督官主持,并对监督官负责。其主要职能是制定和实施监管计划,调查行业中存在的违规情况,并贯彻实施与保险人、经纪人及保险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该办公室下辖8个部门:
(1)执行部。该部门下设现场调查处、市场行为处以及市场监管处。现场调查处负责对有违规嫌疑的保险机构进行调查。市场行为处则是对保险公司的记录、档案及市场行为等各方面进行综合监管。
(2)信息技术部。该部门负责确定保监局短期和长期的信息技术发展要求,并制定具体的发展计划,同时确保由本州信息技术办公室颁布的信息技术标准的贯彻实施。
(3)沟通与新闻办公室:该办公室负责保监局对外的信息交流与沟通。除了通过传统的媒体之外,还建立了专门的网站()。
(4)保险欺诈监察部。该部门与宾州的保险公司、保户以及执法者共同合作,以减少保险欺诈导致的损失。其目标是使每一家保险公司都能够投入到反欺诈的行动中去,在保证对保户提供良好服务的基础上,及时发现并处理欺诈行为。同时,提高保户的反欺诈意识,使其明白保险欺诈最终将导致他们的利益受到损失。
(5)法律事务部。该部门的职责是就保监局的法律事务与州议会进行及时沟通,并且研究保险业的立法问题。
(6)行政管理办公室。该办公室负责为保监局在财务预算、人力资源以及信息技术等方面提供咨询服务及行政支持。
(7)特别项目部。针对保监局的监管目标,该办公室开展相应的研究以及必要时进行项目之间的协调,并对政策委员会提供信息支持。其开展的项目研究主要包括机构变化、技术联合以及与预算相关的问题。同时,该办公室还扮演着监管协调人的角色,对保监局每一阶段的监管计划进行审核,以确保达到预期的目标。
(8)政策办公室。该办公室负责收集行业数据,研究行业发展趋势,并且为决策层提供政策建议。根据保险监督官提出的监管任务和监管趋势,制定出短期目标以及长期规划。
3.流动、改造以及特殊基金办公室。该办公室由一位副保险监督官直接领导,并对保险监督官负责。其职责是帮助偿付能力出现问题的公司保持充足的偿付能力,帮助出现财务危机的保险公司重新恢复活力,并且管理特殊基金项目。
4.公司监管办公室。该办公室由一位副保险监督官领导,并对保险监督官负责。其职责是确保在宾州营业的保险公司维持财务稳定,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共有 1600多家保险公司在宾州营业。
5.客户服务办公室。该办公室由一位副保险监督官领导,并对保险监督官负责。其任务是解决消费者投诉问题,并对保险人及经纪人的营业许可证进行管理。该机构有两个内设部门:
(1)消费者服务部。在费城、哈里斯堡、伊利和匹兹堡均设有办公室,每年受理超过15万件的保户投诉或咨询。
(2)许可证管理部。该部门负责对保险经纪人、人和公估师等中介人的考核,并负责营业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目前在宾州,共有12万人获得了营业许可证。
6.保险费率及保单监管办公室。该办公室由一位副保险监督官领导,并对保险监督官负责。其主要任务是对保险公司上报的产品费率及保单条款进行审批,以确保销售的产品的合理性。根据业务的不同,办公室又分为3个部门,即人身保险部、健康险部以及财产和意外伤害险部。
7.首席律师办公室。该办公室由保监局首席律师领导,职责是为保险监督官及其它成员提供法律支持。受州长律师办公室的监督。
全国保险监督官协会
由于美国联邦政府没有保险监管机构,相对独立的各州对保险机构的市场准入和条款费率等方面的监管要求和方式不尽相同。随着保险公司越来越多地跨州经营业务,各州不同的规定和监管方式带来了诸多不便,因此加强各州保险监管协调的呼声越来越高,所以全国保险监督官协会(NAIC)在协调各州监管行为方面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
NAIC成立于1871年,由50个州的保险监管机构组成。其职能是协助各州的保险监管机构对保险市场进行监管,协调各州的保险监管方式,以低成本的方式实现高效率的监管。该协会成立之后第一项重大举措就是统一了各保险公司上报的财务报表。从此以后,对监管立法的不断探索,数据收集以及传递能力的不断提高,以及不懈的努力使 NAIC成长为一个全方位的监管支持机构。NAIC的执行总部位于密苏里州的堪萨斯城。另外两个机构分别是位于纽约的评估办公室和位于华盛顿特区的联邦及国际关系办公室。通过这些办事机构,NAIC为各州的保险监督官员、州和联邦政府以及大众提供了广泛的支持。同时,每年 NAIC还组织包括偿付能力监管、再保险实务、财务、法律等方面的培训和活动。
NAIC每年召开4次由全国50个州的保险监督官和工作人员参加的季度例会。会议的议题一般提前1年确定,内容主要是涉及全国保险业的重大问题。这些会议提供了一个在全国范围内解决保险行业重要问题的平台,来自各州的保险监管人员平等发表自己的见解,深入展开讨论,寻求一致的解决方案。会议是由一系列分会议及小会议组成的,类似于议会的立法听证会。这种会议模式使得保险监管问题能够先由该领域的专家讨论,抓住问题的本质,提出解决方案或建议,然后由大会集体表决。与会者通常来自 3个领域。一是各州的保险监督官和工作人员,有时还会有其它政府机构的代表;二是来自消费者群体、学术界以及业界的代表;三是媒体记者。一般来说,每次会议约有 1000-2000人参加,除保险监管人员、政府公务员和专家学者外,其余每人收取450美元会议费。
(二)加拿大保险监管概况
加拿大金融监管体系分为联邦和省两级,两级之间没有隶属关系。联邦负责监管所有在联邦注册的保险公司、信托公司、信用社、福利社以及养老金计划等。其监管重心是偿付能力,旨在保护投保人的利益。省级监管对象则是在本级注册的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其重点是对金融机构的市场行为进行监管。
加拿大联邦的监管机构,主要是金融机构监管办公室(OSFI)。该机构成立于1987年,对财政部负责。其前身是银行监管总署和保险部。办公室现有职员425人,在渥太华、多伦多、蒙特利尔和温哥华等4个城市设有办公室。金融机构监管办公室的最高长官是首席监督官,任期7年。担任该职位的人员由内阁指定。
该机构对金融行业进行综合监管,负责监管所有银行、在联邦注册的保险公司、信托公司、信用社、福利社以及养老金。它分为4个部门,分别是法规部、监管部、专业协助部和公司事务部。除此之外,还设有一个顾问委员会。该委员会设立于2000年,其职能是从宏观的角度对金融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供建议,组成人员多为已退休的金融业专家和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
加拿大金融机构监管办公室的监管方式分为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两部分。现场监管包括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包括“人”和“出”两块。“人”是指公司要定期上报财务报表等,通常为每个季度1次。根据这些材料,办公室会定期给每一个金融机构评级,此为“出”。定期对公司的评级会及时通知该公司,以便使其对自己过去一段时间的业务表现以及在行业中的位置从监管者的角度进行了解。
加拿大金融机构监管办公室具有一定的的监管独立性和适当的起诉豁免权,这样办公室就能够一切为了金融体系的稳定而实施监管,而不受其它的制约。办公室的监管权限为:建立适当的财务标准,对市场准人的审批,对金融机构资本金的审查,对机构经营合规性的检查,如果认为必要,甚至还有权力对有问题的公司董事会进行调整。
省级监管机构为服务委员会,主要负责市场行为的监管。以安大略省金融服务委员会(FSCO)为例,该委员会约有385名全职工作人员,主要负责监管全省的保险、养老金、信托公司、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其职责是保护消费者和养老金受益人的利益,确保全省的金融业积极健康,同时还为财政部提供相关的建议。
由安大略金融服务委员会法案授权,FSCO的领导机构是一个5人组成的委员会。这5人分别是一位主席、两位副主席、一位首席金融监督官(同时也是FSCO的首席执行官)和一位仲裁负责人。仲裁负责人的职责是解决汽车保险争端。主席和副主席兼任审理委员会的主席和副主席。审理委员会是一个裁决机构,对于监督官提出的监管方面的决策举行听证会,可以独立行使法案所授予的权力。首席金融监督官负责对金融业的监管以及相关、法规的执行。
FSCO的机构设置包括8个部门,分别是车险部、许可证管理部、养老金部、争端协调部、法律服务部、公司服务部、公司及公众事务部、业务程序审核部等。
1.车险部。主要负责与汽车保险产品相关的监管活动。该部门约有奶名员工,下设汽车产品处、精算处、费率处和机动车事故赔付基金处。
2.许可证管理部。该部的工作重点是对合格的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发放许可证、组织相关及进行调查,确保金融服务委员会法案和有关法律、法规得以贯彻实施。
3.养老金部。以养老金给付法案及相关的法规为依据,保护养老金计划参与者的利益。该部门下设运营处、技术咨询处、精算咨询处、养老金产品处。
4.争端协调部。负责处理投诉并解决纠纷。它又包括巡视调查和争端解决两个部分。
5.法律服务部。负责为委员会提供法律方面的支持。并且协助财政部制定或者修改金融业相关的法律、法规。
6.公司服务部。负责制定监管提纲,并且为FSCO管理层提供建议。内设客户服务处、财务和业务规划处、人力资源处、信息技术处。
7.公司及公众事务部。负责与外界的沟通和对公共事务的处理,以及与加拿大保险监督官协会、养老金监督官协会、金融市场监督官联合论坛等机构进行沟通与协调。
8.业务程序审核部。主要是与其它部门合作,评定和修改现有工作程序,其目的是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工作程序、推行化政务、降低监管成本。
二、美国的机动车辆保险情况
美国车险中的第三者责任险为强制保险,保险范围包括受伤害方(第三者)的相关医疗费用、投保车辆的司机和乘客的医疗费用等,通常由州政府限定费率。车损险在大多数州由保险公司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费率。
美国保险公司对车险费率的厘定充分考虑了随车和随人两项重要因素,尤其是随人因素对保费的很大。随人因素首先考虑驾车人年龄、婚姻状况、性别、过去的驾驶记录,其次考虑年行驶里程、是否有车库、驾龄、职业和情况,近期又增加了信用状况。随车因素主要考虑车的类型、市场价值、使用年限、用途、理赔记录(往往是随车而不是随人)、使用区域、防盗系统等。美国的随车随人厘定车险费率的是建立在能够收集大量相关数据,进行处理,从而调整费率基础上的,根据不同情况,分为损失率法和纯费率法两种。
(一)损失率法。损失率法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估计新费率的调整幅度。在具体操作中,一是要使用经验资料估计新费率适用期间的预期损失;二是在假定现行费率不变的情况下,使用经验资料估计新费率适用期间的满期保费;三是利用前两步所得结果新费率适用期间的损失率,即预估损失率(projected loss ratio);四是估计费用及利润等附加费用率;五是估计预期损失率(permissible loss ratio或expected loss ratio或targct claim ratio),将100%减去附加费用率即为预期损失率;六是将预估损失率除以预期损失率,即为新费率应较现行费率调整的幅度;七是现行费率乘以调整幅度即为新费率。
(二)纯费率法。纯费率法是直接计算出每一危险单位的费率。一是使用经验资料估计新费率适用期间的预期损失;二是计算经验资料的满期危险单位数量(earned exposure units);三是将预期损失除以满期危险单位即为新费率适用期间每一危险单位的预期损失,称为预期纯保费 (projected pure premium);四是估计费用及利润等附加费用率;五是估计预期损失率,将100%减去附加费用率即为预期损失率;六是将预期纯保费除以预期损失率,所得即为每一危险单位的费率。
三、加拿大寿险健康险市场概况
加拿大寿险健康险市场2000年保费收入为444亿加元,其中个人寿险业务86亿加元、团体寿险25亿加元,寿险业务占总保费的25%;健康保险收入99亿加元,占总保费的22%;个人年金132亿加元、团体年金102亿加元,占总保费的53%。
2000年末,加拿大共有120家人寿保险公司,有91家寿险公司和49家财产险公司经营健康保险业务,加拿大(控股)的保险公司占市场业务的71%。寿险健康险从业人员共113 200人,其中公司雇员和专职人56300人,独立人56900人。
2000年加拿大寿险健康险行业共支付各项理赔和给付395亿加元,其中90%用于支付给年金领取人、健康保险补偿金、红利支付、退保支付和两全险的到期支付;另外10%用于支付给死亡保险受益人。
寿险健康险行业在加拿大资本市场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是长期投资资本中最重要的部分。2000年末,寿险健康险行业共有资产2671亿加元,其中政府债券572亿加元、公司债券492亿加元、股票416亿加元、相互基金374亿加元、抵押贷款412亿加元、现金159亿加元、固定资产77亿加元、其他资产169亿加元。加拿大寿险健康险公司在全球20多个国家开展业务,年保费收入491亿加元,取得了非常成功的国际经营经验。
四、加拿大对保险人的管理情况
加拿大的保险中介机构和个人人由各省负责监管。在安大略省,保险个人人必须取得监管机关核发的从业资格才能从业。个人人从业资格分为两种:寿险资格和非寿险资格。其中寿险资格又分为两个等级:一级和二级。一级资格是入门资格,取得一级资格后4年内,寿险人必须取得二级资格,否则不得从事寿险业务。寿险人可在取得一级资格2年后开始申请二级资格。个人人在申请从业资格和取得资格展业时,都必须有一家保险公司为其做担保,保证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品质,接受过相关的教育,有能力从事保险工作。保险人更换担保公司,应通知监管机关。没有担保公司的保险人将被停止从业。申请从业资格时,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表中的所有,通过相应的资格考试或取得免试许可。寿险人的一级和二级资格考试由省保险人行业协会组织。非寿险人的资格考试由省保险学会组织,保险监管机关不负责管理和组织考试,也不负责考试培训工作。申请人取得资格后,保险监管机关将其资格证书寄至担保的保险公司。资格证书有效期为2年,期满后可以进行重新注册(寿险人一级资格证书只能重新注册一次)。重新注册须交纳手续费。
五、几点思考和建议
(一)充实监管力量,提高人员素质。美国的保险监管人员有14 000多人,相比之下,我国的保险监管人员无论是相对于辽阔的地域、众多的人口还是保险业发展的势头来说,都明显不足。保监会成立之初,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基本可以满足监管工作需要,但随着市场主体的不断增加、对外开放步伐逐步加快和业务规模迅速扩大,这种状况已难以适应保险业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尤其是难以适应人世后的要求。为切实加强保险监管,必须尽快调整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重点加强保险法律法规建设、保险政策、保险监管信息系统建设、保险精算、再保险监管、保险资金运用管理、稽核检查、教育培训等,同时应大力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监管队伍素质,通过公开考试等多种形式,选拔既懂、保险,又有保险从业经验、具备真才实学的精算、财务分析、投资、审计、法律、计算机等方面具有较高水准的专门人才,还应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借助力量,有针对性地对现有监管人员进行培训,全面提高其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准。另外,还要抓紧进行智力引进,聘请境外知名的业内专家担任重要实职或顾问,吸引学有所成的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加快干部知识观念的更新和队伍结构的调整。
(二)大力加强车险条款费率改革监管。美国在实行车险条款费率自由化初期,价格经历了大幅下降的过程,但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整最终趋于平稳。总的来看,车险费率自由化在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以及促进保险公司理性竞争、合理厘定费率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因此,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在竞争的初始阶段,一定程度的恶性降价不可避免,甚至会出现行业亏损的局面。对这种情况,我们要以积极的态度对待,认识到亏损的发生是市场主体在经济转轨过程中新规则、建立在新规则约束下进行商业活动的“共同知识”所需要付出的代价,进一步坚定改革信心,加大监管力度,在改革的整个过程当中,积极引导保险机构从价格竞争向服务竞争转变,从个体理性走向集体理性,从而降低改革成本,促进车险市场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
从保险展业方面来看,一是传统的保险模式展业服务水平较低,农村保险业务人知识水平有限,对保险产品的解释不到位,使得农村客户对公司的展业不满意。二是兼业销售难激励,展业服务水平低。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属于保障型险种,保费低,兼业的手续费也较少,通过农村的兼业渠道销售的难度远高于理财类险种,很难让渠道有销售的意愿和积极性,更不要说愿意提高展业服务水平了。因此,保险展业服务开展相对比较困难,造成服务水平较低。从保险保全来看。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保全服务的人性化程度低,服务相对被动,保全服务的内容基本上以合同变更、保单保全、和续期收费为主,农村地区主要还是以保单的维护为核心,缺乏全面的服务。从保险理赔来看。首先,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赔付中,经常出现单据不全不能及时赔付的问题,不能特殊情况特殊对待,造成理赔效率低下。其次,业内服务联动工作相对滞后。近年来,由于农村人口外出务工等原因,造成客户在异地出险后报案难、求助难、事故处置难,不仅给客户带来不便,也一定程度增加了客户的索赔成本。因此,各种各样的原因造成了理赔存在服务质量不高问题。从售后服务来看。现阶段农村属于小额保险业务的扩展时期,公司重规模、利润,轻理赔时限、回访率、投诉结案率、客户满意度等客户服务指标的考核,导致基层经营单位一切经营活动围绕保费、利润而开展,售后服务等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
在农村人的市场准入上应严格条件,逐步提高农村人素质,避免对农村市场的破坏性开发,要变通保险人管理办法,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适合当地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业务发展的实施细则以及适合农村特点的人考核与管理办法。由于农民农忙劳作或外出务工,闲时才有机会从事保险工作,造成农村人身保险业务也带有一定的季节性或不稳定性,用同一套办法进行考核,绝大多数的农村人难以维持,尽快完善农村保险人管理体系,实现农村个人人队伍向专业化方向发展。三是要加强农村个人人的培训。应建立完善适合农村业务发展需要的教育和培训体系,使农村个人人掌握较丰富的保险原理与知识、保险条款的掌握程度以及客户服务的实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个人人遵法守法的意识,全面提高农村个人人的综合业务素质,逐步培养一批农村保险人才,以适应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业务发展的需要。四是要建立农村个人人的激励机制。要进行农村保险销售体制改革,对符合条件的农村个人人,可以尝试给予其发放基本工资或提高佣金计提比例等优惠政策,以稳定员工队伍,加强农村个人人的激励。五要做好展业管理,农村地区人群居住分散,适合通过一家一户宣传动员的形式进行展业,也可以在风险意识强,群众基础好的区域开展以村为单位的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统保展业,并将小额寿险、健康险等期缴业务作为展业的重点,根据期缴业务的发展需求,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从组织上、经费上、制度上给予保证。另外,可以组建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培训讲师队伍。通过外部招聘、内部培养的形式组建一支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培训讲师队伍,以适应公司员工培训,以及在乡镇、社区驻点普及保险知识和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业务宣传的需要。进一步强化兼业服务。从农村金融机构的网点布局情况看,邮政储蓄银行和信用社成为保险兼业的重要渠道,同时银行渠道也占有一定的地位。一是要细分银行保险渠道,针对不同的销售渠道规划与推出不同的保险产品。可以根据销售对象分为柜台客户渠道、客户经理服务客户渠道和信贷客户渠道,将简单易于客户理解的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产品交给柜台人员销售,而由客户经理销售更为复杂的年金、投资型产品,面向信贷客户则可推荐团体寿险等,这样使得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业务具备了同其他产品共同发展的空间。二是要加强与农信社业务的合作。农信社与保险公司合作有助于农信社建立小额农贷的风险补偿机制,利用农信社的网点优势保险产品是农信社自身发展的需要,这就为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利用信用社开展保险业务提供了很好的契机。农信社是城乡分布最为广泛的金融机构,可以充分利用和发挥农信社的网点和人员优势,发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发展团体保险服务。针对农村地区人口较多,而且出生率较高,中小学较多,学生数量大的现实条件,可以大力开展以学平险为主导的短期意外伤害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宜采用“统一组织,分散展业”的经营模式,由县公司统一与当地教委进行联系,建立承保意向,再根据各学校的分布情况,由县域公司或农村销售服务部具体开展工作。加强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对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政策支持,如在投保自愿的基础上,由乡、镇、村组织统保,还可考虑由财力较好的乡、镇、村进行保费补贴或全额支付,扩大小额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障程度,调动基层公司开办及维护小额人身保险市场的积极性;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基层政府对小额人身保险的认识,提高农民的投保积极性。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保全服务模式的改进一要组建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发展的业务管理部,负责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经营管理工作,以理顺管理关系、明确管理责任。建立和培养一支既有管理意识又懂专业知识的小额人身保险专业化经营管理队伍,加强基础管理,狠抓制度贯彻落实,促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发展逐渐走向规范化、正规化和标准化。二要建立分级授权的保全流程,实现服务一体化。实现客户在各乡镇网点就能办理这些保全业务,而无需到市县分支机构办理。同时,将保全管理的权限下放,分级对保全服务设置权限,使各类保全业务更方便、更便捷。三要认真抓好续期收费工作。随着农村业务的全面快速发展,续期保费的规模越来越大,各级公司要采取强有力措施,把这项对客户、公司和人都有益的工作抓实抓好,进一步降低退保率、失效率,努力提高续收率。农村保险服务部可根据需要设立专、兼职收展员,加强与当地兼业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续期保费清收力度。四要做好技术创新。支持保险公司建立统一的电话自动语音服务系统,设立专门的小额人身保险服务内容,使客户可以通过保单号码查询保单效力、保费交纳等情况,并能及时记录和处理客户投诉;支持保险公司与银行、电信运营商合作,借助银行自动柜员机和移动通讯设备,开展新型便捷的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保全服务。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理赔服务模式的改进建立简便高效的理赔流程,服务人性化。一要实现多种渠道的受理途径。提供保险网点、电话等多渠道报案途径,实现理赔作业受理快、上报快、调查快、处理快。二要实现快速预付赔款服务。考虑农民家庭储蓄金额较低,务工流动性较强的特点,一旦出险住院,对符合保险责任的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客户进行快速预付赔款处理。三要实现异地理赔服务。外出务工人员出险后,可以在开办业务的保险网点受理异地理赔业务,使客户身处异乡也能及时提出理赔申请。四要加强理赔宣传。既可提高理赔的透明度,又便于接受客户的监督,增加客户对公司的信任度和市场美誉度。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售后服务模式的改进随着农村业务的快速发展,也对售后服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农村地区,群众之间对公司服务水平的宣传效应比较明显。因此,构建完整的农村客户服务体系,改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售后服务模式非常必要。一要尝试建立一套符合县域市场特点、行之有效的客户服务制度,扩大公司美誉度。要通过业务员良好到位的服务,架起联系保险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桥梁,使客户从内心感到,保险能为农户提供长远服务。二要组建专业化的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售后服务队伍。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流程,为客户提供各类业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建立专门档案并开展客户回访、意见征求等工作,同时做好信息、意见反馈,及时为农村客户排忧解难。三要规范管理,升级农村营销服务部服务标准。一方面加大对农村营销服务部资源投入,实现农村营销服务部人员、职场、标识等的标准化管理,在行政村村委会和业务员住所公开悬挂服务承诺公示牌,公布投诉监督电话等,切实加强规范管理;另一方面,建立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服务绿色通道,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等。推广并实施这些制度对稳定和扩大业务员队伍,提高对农村客户的售后服务水平,巩固和扩张农村保险市场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总之,提高我国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服务水平,还必须从各方面进行完善,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最重要的是结合本国的国情,通过自身的摸索和研究,探索出适合我国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服务模式,以促进我国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健康有序的发展。
作者:李林 康绍娟 方俊芝 单位:河北大学管理学院 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银监会:
商行禁无条件承诺理财产品高收益
银监会10月9日公告称,已正式印发《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规定,商行不得无条件向客户承诺高于同期存款利率的保证收益率。商行应按规定对理财产品进行风险评级,对客户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商行应按照风险匹配原则审慎尽责开展理财产品销售。
此外,商行不得将存款单独作为理财产品销售,不得将理财产品与存款进行强制性搭配销售。商行不得将理财产品作为存款进行宣传销售,不得变相高息揽储。
银监会:银行可承受房价下跌四成
10月19日,银监会在北京召开的CEO组织峰会称:截至目前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不良率仍低于2%,不少地区继续呈下降趋势。开发贷款的平均押品比例也达到189%,即使房地产抵押品重度压力测试下跌40%,覆盖率仍高于国际通行的110%标准。
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说,近年来,银监会努力控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从抑制投机和投资、增加供给等方面入手,努力降低房地产贷款的总体风险水平。他说,最新的压力测试结果显示,中国银行业房地产风险总体可控。
1年期央票利率持平
央行日回笼资金千亿元
央行10月18日在公开市场发行了100亿元1年期央票,发行利率继续持平于3.584%。央行当日还进行了600亿元7天期正回购和300亿元28天期正回购操作。仅18日当天,央行就在公开市场回笼资金达到1000亿元。该业内人士分析,从短期正回购大幅放量来看,其目的主要是为了平滑后期的到期资金量,而正回购或将成为短期内央行进行流动性调控的主要工具。
9月银行发行理财产品创年内新高
做为银行第三季度节点,9月银行发行理财产品的冲动有增无减,并一举创出年内新高。截至9月28日,各商行共发行理财产品2149款。
其中,发行人民币产品1861款,环比上涨14.7%;外币产品288款,环比上涨14.3%。在占比较大的外币产品中,欧元及澳元产品涨幅明显,环比上涨幅度分别为20.5%、17.0%;港币产品环比上涨12.5%;美元产品上涨3.3%。
股票 Stock
汇金出手托市A股反应迟钝
10月10日,中央汇金公司宣布,为支持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的稳健经营和发展,稳定国有商业银行股价,中央汇金公司自10月10日起已在二级市场自主购入工、农、中、建四行股票,并继续进行相关市场操作。
对于汇金的此次增持,市场普遍认为这是一个正面信号。然而就在汇金宣布出手之后,10月10日,上证指数微跌0.61%,11日则微涨了0.16%,12日、13日则分别上涨了3.04%和0.78%,4个交易日涨幅仅为3.37%。
第三季度近百家公司过会
通过率为零的券商有6家
据有关数据统计,今年第三季度,共有113家公司上会,其中,96家公司过会,通过率84.96%;14家公司未通过,占比12.39%;另有3家参与审核的公司属于其他情况。
在所有申报类型中,申请IPO的80家公司通过率最低,仅64家获通过,通过率80%;并购重组共22家获得通过,通过率95.65%;此外,6项增发、2项可转债、2项配股等项目均100%通过。第三季度通过率为零的券商有6家,分别是第一创业、渤海证券、财富里昂、国海证券、华龙证券和君安证券,这6家券商各保荐1家公司均被否。
上市公司资金面告急
大股东卖股偿债
一轮高强度的紧缩货币,令不少上市公司陷入险境。今年上半年A股公司的负债总额接近14万亿元,创出近3年来新高。而从目前披露的第三季报情况来看,资金流情况仍在恶化,且正在向刚上市不久的次新股蔓延。其中典型的例子是中茵股份、国中水务等。
上市公司“不务正业”,
86亿元玩理财
截至10月10日,43家上市公司准备购买理财产品,其中有18家公司多次出手,合计购买理财产品达86亿元。尚有25家上市公司的相关议案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可随时出手购买理财产品。
基金 Fund
第三季度公募基金巨亏
QDII跌幅居首
2011年第三季度,上证综合指数下跌14.59%,上证A股指数下跌14.60%,上证180指数下跌15.69%,上证50指数下跌15.33%,沪深300指数下跌15.20%,深证成份指数下跌15.02%,深证成份股指数下跌14.59%,深证100指数下跌15.72%。
根据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的统计,全部列入统计的280只股票型基金,前三季度跌幅为18.71%;而2011年第三季度,纳入统计的240只开放式标准股票型基金净值平均下跌了11.48%。第三季度QDII 股票基金跌幅达到20.57%。
前三季度货基跑赢活储4倍多
前三季度受益于货币政策持续收紧、资金面不断紧张、利率水涨船高等因素,货币基金业绩持续攀高。银河证券数据显示,截至9月30日,A类货币基金今年来平均净值增长率达2.4103%,相当于同期活期储蓄的4倍有余,也是今年以来唯一正收益的基金品种。其中货币基金中的嘉实货币基金收益率达2.5164%,超过同期业绩比较基准。货币基金同时有流动性强、投资成本低、分红免税、在节日期间持有有收益等优势。
证监会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9月29日下午,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自今年10月1日起实施。这标志着基金销售体系法规已基本完成。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待证监会近期基金销售机构受理材料的相关通知后,申请基金销售资格的机构将可按规定申报材料。
保险 Insurance
多家险企难完成保费预定任务
寿险颓势难改
受银保新规、紧缩政策等多重因素影响,今年寿险市场持续低迷至今。业内人士表示,按照往年情况,多数保险公司可在10月完成预定任务,但今年形势较去年更为严峻,完成任务时间难免要推迟。尽管受银行第四季度揽储压力减缓等因素影响,银保业务或有小幅回升,但保险公司往往自11月、12月即开始备战来年开门红,今年保费增长大局基本已定,寿险市场短期难走出低迷态势。
据保监会统计显示,今年1~8月,全国人身险保费收入6988.47亿元,同比下降6.44%,其中人身意外伤害险保费225.72亿元,同比增长20.78%;健康险保费461.05亿元,同比增长1.31%;寿险6301.70亿元,同比下降7.70%。而寿险占人身险总保费的90.17%,比例持续多月下降。
北京将建保险电话营销禁拨平台
北京保监局10月14日表示,该局日前下发了《关于规范人身保险电话营销业务经营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保险公司及机构经营人身保险电话营销业务提出规范要求。为了有效地遏制人身保险电话营销的误导和扰民问题,该局将从明确电销业务经营主体资质标准、建立电销业务经营主体监管审查机制、设立行业层面禁拨平台等多个角度加大对电销业务的监管力度。
房产 Estate
一线房企9月销售额齐跳水
2009年以来首次出现
9月份,房地产市场的成交量出现全国性萎缩,本来是开发商冲击全年销售目标的“金九”明显褪色。继8月份销售金额年内首现同比下降之后,国内住宅开发龙头万科9月销售额再次出现同比下降。而中国海外、富力、碧桂园、雅居乐、合景泰富等一线房企在9月份均出现了销售额下滑的现象,同比降幅最高达到了25.3%。
14个城市多家银行首套房贷利率上调10%相当于加息两次
首套房贷款利率上调城市一共有14个,以东部一线城市为主,其次为中部城市,西部城市除了成都外,其他还未见有相关措施。事实上,从今年年初开始至今,上海、杭州等全国十余城市的部分银行已陆续上调首套房贷款利率。由于信贷额度紧张,深圳各家银行首套房贷款利率早在今年1月就普遍上浮,建行在深圳已执行基准利率1.05倍的政策,中行、兴业为1.1倍。对上浮首套房贷款利率的城市盘点发现,各城市首套房贷款利率上调幅度差异较大。长春创各城市纪录,部分银行最高上调50%,年利率高达10.575%。
京第三季度楼市成交不足2万套
近3年单季成交量最少
今年第三季度北京商品房住宅市场成交量仅为19876套,这一成交量创造了最近3年来的单季最低,比去年同期下调了19%。日均成交量仅有216套,同样创造了最近3年来的最低值。第三季度北京住宅均价为21978元/平方米,比第二季度上涨了900元/平方米。但是从8月开始,已经逐渐出现了价格停滞的现象。其中9月份成交的商品房住宅均价为21735元/平方米,比8月份的21836元/平方米下调了0.5%。根据统计,截至10月9日,有销售记录的住宅项目为191个,其中均价出现相比8月份下调的达到了14个,持平的为173个。
其他 Others
国家统计局:9月CPI同比上涨6.1%
其中,城市上涨5.9%,农村上涨6.6%;食品价格上涨13.4%,非食品价格上涨2.9%;消费品价格上涨7.3%,服务项目价格上涨3.0%。
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0.5%。其中,城市上涨0.4%,农村上涨0.6%;食品价格上涨1.1%,非食品价格上涨0.2%;消费品价格上涨0.7%,服务类项目价格与月持平。
国内油价下调供应缺口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