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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车险;通赔通付;理赔
随着汽车拥有量的不断增加,各公司承保的车辆台数每年都在不断地增长,加之交强险的实施,都将使各公司的出险报案量、查勘定损量剧增,直接面临的问题就是理赔人员紧张的问题。打造同城通赔通付中心通过对同城车险出险案件的统一调度,实现代查勘、代定损、代收理赔单证、代付赔款和代垫付抢救费用等服务,进而实现全程代办理赔付手续的一种理赔服务模式。应用同城通赔通付的理赔模式,不但减少各保险公司理赔人力资源的浪费,同时减少了投保人在保险公司、第三方损失者、4S店等相关环节的奔波,提高了客户体验。
一、同城通赔通付中心流程
现状理赔流程:出险后,由客户联系投保的相应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接险后,派出查勘人员去现场查勘定损。如有市政设施或者第三方损失,客户(投保人)先与外部部门进行资金赔付,由外部部门开据赔付证明;之后再递交赔付证明给保险公司。如有人员伤亡,保险公司会派专有医师去医院了解情况,并垫付医疗费用。如有两车相撞,涉及不同的保险公司,两家保险公司均应派出人员查勘定损;投保人也需去两家保险公司提交的相应事故定责证明及赔付证明,由两家保险公司协调赔付。这样不仅造成各保险公司理赔人员的重复劳动,浪费了人力资源,也同时增加了投保人在保险公司、第三方损失者、4S店等相关环节的奔波时间。
同城通赔通付中心的流程为:出险后,由投保人联系通赔通付中心,由通赔通付中心派出定损员查勘定损。获得损坏信息(包括公共设施与私有设施)后,由通赔通付中心直接同外部部门协调联系。定损后,外部部门和投保人将相关资料交由通赔通付中心,再由中心负责理算、审核赔付费用。在得到保险公司赔付授权认可后,保险公司直接将资金交由通赔通付中心,并由中心赔付给投保人及相关外部部门。通赔通付中心对外部部门的直接赔付不涉及投保人,大大减少了投保人的参与度,同时也避免了假赔付证明的产生。此外,为了实现通赔通付,还需要建立与汽车维修店或4S店、医院对接的接口系统。同城通赔通付中心流程简图,如上图所示:
二、同城通赔通付模式的优点
1.降低理赔成本:按照传统的定损方式,如遇到两车事故或多车事故,不同的承保公司均会派人员查勘定损,这样产生的费用相当可观,根据调研数据显示查勘费用平均100元/次(仅为运营费用,不包括人力成本、固定资产折旧等)。实现通赔通付后,仅需通赔通付中心派出两名人员定损,将大大降低保险公司理赔成本。
2.提高理赔效率:通赔通付中心将投保人、4S店、第三方损失者、医院、市政等部门集中在一个平台上定损理赔,大大缩短了理赔周期。
3.强化理赔管理:代勘工作由通赔通付中心严格的集中管控后,避免了一些有理赔权限的查勘定损员业务能力相对较弱的县、区出现的超赔现象。
4.提高客户体验:通赔通付模式减少了投保人在保险公司、第三方损失者、4S店等相关环节的奔波时间,简化投保人申报赔付的相关手续,能够让投保人尽快获取赔付。集中理赔模式的规模效应还可以为在通赔通付中心办理业务的投保人争取到最有利的保险理赔政策。
三、同城通赔通付中心的利润来源
收取保险公司服务年费:可根据投保客户的数量收费,也可根据接案数量收费。
增值服务收费:可考虑以投保人为目标客户发展增值服务,如车险方案规划、代缴各类规费、理赔维修管理、投保信息管理、车主空间管理、违章和规费提醒服务等。
相应配套项目:中心拥有一定数量的客户,形成一定规模后,再发展其他的配套项目,同时建立总站式的汽车美容中心、汽车俱乐部、汽车论坛等。
四、同城通赔通付中心的发展前景
1.通赔通付中心与保险公司进行资源共享的合作模式,为其客户提供理赔服务。由此产生的利润也将会是中心的赢利来源,同时也可更好为加入通赔通付中心的保险公司赢得更多的客户资源。
关键词:新形势 社会保险档案 管理
在新形势下对社会保险档案的管理改革适应了多方面的共同需求,这一举措为社会保险改革提供了助力,也是社会保险业务本身发展的必然需求,同时在改革的过程中可以简化相关部门的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工作质量。因此,研究新形势下社会保险档案的管理工作这一课题是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的。
1、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的现状
虽然在社会经济等各方面因素的推动下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已经有了一定的进步,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
1.1社会保障档案管理形式不一致
由于社会保险分设的保险类型比较多,涉及的形式也比较广泛,导致现行的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系统分支众多,不同类型的保险档案分属于不同的部门管理,形成了管理极度不统一的局面。把一位投保人不同的社保资料放在不同的部门进行管理这种工作方式是十分麻烦的,不仅会造成各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传递不及时,严重的情况下还会对投保人的个人利益造成损害;其次,没有一个统一的管理原则,在出现事故纠纷时,很难找到对应的责任人,这对投保人和社保部门来说都是十分不利的。
1.2社会保障档案没有统一的管理规范
由于社保档案管理在全国范围内并没有一个统一明确的管理规范,使得各地区部门的社保档案管理各行其道,管理的要求程度和水平参差不齐。对于需要保存的投保人材料和不需要的相关证明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界限,这使得社保档案的管理工作效率十分低下,工作质量也一直无法提高。
1.3社会保障档案管理手段滞后
在先进社保制度改革大幅度迈进的情景下,有些社保部门的管理手段依然处于滞后状态。尽管计算机系统已经大规模的应用到社保档案的管理工作中去,但仍存在利用率低甚至不用的情况,并不能发挥出它应有的作用。软件,硬件,人员三者相互之间的轻重比例不配合导致社保档案的管理工作效率一直不能提上去,管理手段也迟迟处于滞后状态。
2、如何加强社会保险档案的管理工作
要想加强社保档案的管理工作,要从几个方面同时入手,在管理的手段规范,管理流程方法,管理内容上下功夫,多管齐下才能有效的加强社保的管理工作。
2.1加强投保人的档案管理意识
要想实现对社保档案的高效有效管理,首先要做的是加强投保人的档案管理意识,要让投保人充分意识到档案对于投保人本身,对于社保单位的重要性,基层工作人员要向投保人详细的解释每一份档案资料的用途,让投保人主动的配合社保人员的工作,提高档案补充的工作效率。在出现问题时,可以及时的进行核对,不至于出现较大的工作漏洞。其次,还要抓好工作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升职业素养,使其明确档案管理的工作性质和意义,提升工作积极性。要抓好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以高效,安全为基本原则,搞好基础社保档案管理工作。
2.2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
要想搞好社保档案的管理工作,最重要的任务是建立一个统一明确的管理规范实体,以法律效力为依托,确保每位投保人档案的合法性合理性,省掉不必要的证明材料,只要求投保人提交必要关键的参保证明;规范工作流程,对相关办事人员的职业技能进行培训,力争高效无误;加强已提交档案的管理流程,对同一投保人的所有档案进行集中管理,避免档案丢失,篡改事件的发生,明确责任负责人,使每一位档案都有人负责。
2.3灵活使用计算机技术,使管理流程现代化
不可否认的是,计算机的相关技术在社保档案的管理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地位,它可以使管理工作的效率得到大幅度提高,差错率也大幅度减小。社保档案的管理需要投保人提供大量的证明材料,且相关部门要保存这些材料很长时间,若一味的利用纸质和人工,那材料的保存和查找都是大问题,但是若社保部门利用现代技术,将数据的保存智能化,不仅可以免去档案长时间的保存问题。更重要的是提高了档案的查找速率,简化了工作流程,提高了工作质量。
2.4加强社保档案管理人员职业培训
管理人员的职业素养是社保档案管理的第一步,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有利于促进社保档案的管理工作,培训内容主抓相关人员的职业素养提升,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其次,要培训工作人员的计算机使用技能,为档案的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
3、总结
加强对社会保险档案的管理工作对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只有从社保档案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流程,管理手段等方面同时着手,才能更好的实现社保档案的管理改革,相关部门要积极利用现代技术,抓好工作人员的职业技能,健全社保档案的管理体制,为社保制度的改革打下良好基础。
参考文献
[1]许红艳.浅析新形势下提高社会保险档案管理水平研究[J].黑龙江史志,2013,(15):101.
关键词:电子商务;业务流程;再造
近几年Internet技术在中国日益普及,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统计报告显示,到2005年6月,中国网民数量突破1亿人,上网计算机达到4560万台[1].与此同时各行业基于Internet的电子商务应用也发展起来,保险公司的电子商务应用以其全时空、低成本、交易简便、沟通双向等诸多优势取得了较快增长。据美国行业协会分析,有未来10年内,超过三成的商业保险险种和近四成的个人险种将在互联网上在线交易。目前国内许多保险公司应用电子商务进行网上产品宣传、业务培训、资料收集等工作,也有一些保险公司实现了一些在线业务运行,但与国外保险公司相比差距还很大。
在电子商务的环境下,中国保险企业要想发挥电子商务的优势,除了建设好适合于电子商务环境的硬件和软件外,企业必须对原有流程进行再造,以适合电子商务的环境要求。事实上,由于保险产品具有同质性,保险公司之间的差别主要来自于各自的业务流程,业务流程由此成为建立保险竞争优势的主要因素之一。从国外企业的电子商务应用来看,流程再造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必要条件,没有成功的流程再造,就没有完整的电子商务,企业也很难从电子商务的应用中获益。因此,进行电子商务下的流程再造研究对于保险企业在未来电子商务环境中迅速成长、发展是至关重要的,有着深远的意义。
1现有保险业务流程分析
保险公司的业务流程很多,最主要的就是保单销售流程和理赔流程。由于实际中的流程十分复杂,作者在保留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对现有流程进行了必要的删节和简化。
(1)现有保单销售流程
保单流程的主要分为承接新单、核保、新单生成三个阶段。首先,业务员或客户到契约部受理点交单,契约部接单员根据交单条件进行接单初审、新单登记,完成对重要信息的第一次录入。然后由复核人员对新单进行复核,并对投保件作出风险评估,同时作出各种核保处理。最后,对于核保通过的投保件,电脑将自动向财务发出对帐的请求。只要财务的实收暂收费大于或等于业务应收费,该投保件即可在电脑上实现登录、打印,经过配页,再次复核、装订、送达客户,随即完成保单销售。
(2)现有理赔流程
理赔流程分为客户报案、保险公司调查、立案、定损、赔付结案、保户领取赔款几个阶段。保户须在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某种报案方式通知保险公司理赔部门,同时应尽快准备相关文件。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派调查员调查,判定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是否受损,判定保险损失是否在可赔付范围之内,如可赔付,核实其他事故诊断、证明等,进行立案。然后由定损员定损,录入调查报告等材料,进行保险赔付额的计算和必要的审核处理,打印赔款通知单给保户。最后保户拿赔款单到财务取款[2].
2现有流程的主要问题
由于目前中国绝大多数人寿保险公司都采取通过人展业的方式,上述保单销售流程和理赔流程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仔细分析之后,就会发现其中的主要问题。
(1)效率低
下一张保单从填写投保单到正式签订,需要经过人、契约部、财务部三个部门,而核保过程又须经契约部中多人操作,造成流程被分割成过多的活动,而大量时间消耗在活动与活动之间的连接和数据的传递上。从销售到核保,流程执行时间最多为15天,最少7天。
(2)成本高
保单销售及核保流程的高成本主要是因为臃肿的组织结构和大量的数据单证。此外,保单销售往往采用先销售后核保的方式。而这种先销售后核保的方式意味某些不可保风险只有在核保时才被发现。由于保险公司主动撤单必须将保费悉数退还,已经发生的成本就只能由保险公司自行承担。
(3)忽视顾客满意度
由于流程效率低下,周期长,顾客必须长时间等待。而先销售后核保的方式使顾客有时须增加保费或干脆被拒保,造成顾客心理上的不适。
整个销售保单流程虽然在目前通过人展业阶段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面对电子商务的挑战,该流程就难以发挥电子商务的各种优势。因此,在未来电子商务环境下,有必要加以重新设计。3保险业务流程再造的基本原则
在总结国外一些保险公司借助于企业再造理论思想进行的一些保险业务流程改造实践的基础上,国内保险公司保险业务流程再造基本原则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集成活动
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下,企业可以将原模式中被分割的许多活动合并在一起,把相关工作人员尽可能减到最少。这种跨功能的活动集成提高了企业的整体效率。
(2)推行同步工程
同步工程结合了连续流程和平行流程优点,将所有活动分成若干活动组,组内活动连续执行,各个组同时、互动地进行,能够大大缩短开发周期、降低开发成本。实现同步工程的关键是利用计算机和通信网络确保信息集成和开发小组的相互协调。将同步进行的工作联系起来,而不是仅仅联系产出。
(3)用IT协调分散与集中、集权与分权的矛盾
集权的优势在于规模效益,而缺点是缺乏灵活性。分权,即将人、设备、资金等资源分散开来,能够满足更大范围的服务,但却随之带来冗员,和丧失规模效益的后果。有了信息技术,尤其是数据库,以及远程通信网络和标准处理系统,企业完全可以在保持灵活服务的同时,获得规模效益。
(4)保持与外界唯一的联系点
电子商务要求流程和顾客之间只有一个联系点。当流程比较复杂或过于分散时,往往不可能由一个人包办,为减少交接传递信息,提高速度和准确性,企业可将人员组成工作团队。但必须有一名人员负责和顾客的联系,解决顾客问题[3].
4电子商务环境下保险业务流程的再设计
保险企业在进行流程再设计时,其设计思想必须适应保险电子商务不断发展的特点,电子商务发展的不同阶段,它对保险企业流程的要求也是不同的。其次,从险种的角度分析,适合网上销售的险种应该是那些核保简单、手续简便的险种。而那些需要搜集大量的资料或进行实地考察的险种则不适宜进行网上销售[4].
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保险企业面临两种形式的流程再造:一是以实现网上保单直销为目标的流程再造,一是以提高顾客满意度为目标的流程再造。但无论是哪种形式的流程再造,保单销售流程和理赔流程总是与顾客利益关系最密切的流程。因此,在现阶段企业应选择这两大流程进行改造。而保单销售流程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的分两种,即网络直销形式和非网络直销形式的保单销售流程。
4.1网络直销形式的保单销售流程
该流程是以核保系统为基础,基本步骤为:客户访问保险公司的网页,选择意外险,填写电子投保单并发送给保险电子商务服务器;服务器运行核保系统进行核保,如发现风险不可保,通知客户拒保,如是可保风险,则计算保费并通知客户;客户若决定投保,在实现网上支付后,核保系统生成正式电子保单,通过网络传递给客户。由于该流程涉及网上支付,而网上支付方式多种多样,步骤繁琐一些。
4.2非网络直销形式的保单销售新流程
大多数保险险种无法通过网络进行直接销售。但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支持下重新设计改造这些险种的销售流程,也可以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效益。在重新设计时,可以考虑删除人、服务中心等环节,将一张保单从销售到核保的全部活动由一名员工完成,该员工在流程中称为客户代表,他也是流程与客户的唯一联络点。
以寿险保单为例,其电子商务销售保单流程的基本步骤是:客户向保险公司发送电子邮件,提出投保申请,或在网页上填写电子表格,传递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的信息系统检查数据是否齐全,若数据完备,存储到内部的数据库中,并通知客户代表;客户代表判断核保是否需要额外信息(如财务状况、健康状况、业余爱好等),如果额外信息能通过网络获得,客户代表发电子邮件要求客户提供;如果核保需要体检报告,通知公司外勤人员陪同客户体检;在获得额外信息后,评估风险的可保性;如属可保风险,计算保费,通知客户;客户若同意投保,客户代表制定正式保单,在网上支付生效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客户[5].
4.3理赔新流程
网络的出现给理赔带来了一场革命。首先,应用先进的数码技术,公司的查勘人员不再采用传统的胶片照相机,而是用新型的数码照相或摄像器材,使影像可以立即显现在电脑上,并能够通过网络传递。而扫描仪的推广使理赔人员可以方便地将各种纸面材料转换为电子文档。这样,案件的表现形式就不再是一堆纸张和照片组成的卷宗,而是存在于电脑和网络上的电子文档。这使得各个岗位对案件的审理不再以传统的纸制案卷为媒介,而是通过网络对这些电子文档进行高速的传阅和处理,从而大大提升了案件的办理速度,并使办公成本得到大幅度缩减。同时,高度透明化的新工作模式使各级管理人员能够通过网络迅速搜索到自己所需要的案卷处理信息和图片,使质量管理水平有了一个飞跃。
典型的网上理赔工作流程如下:投保人出险报案后,保险公司查勘员用数码相机拍下现场情况或相关资料,同时用扫描仪将纸面材料扫描;然后上网打开系统,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照片;坐在保险公司定损中心的资深定损人员看图片定损(如有疑问可随时决定赴现场定损);之后,核赔、缮制、财务等环节即可马上开始作业,没有任何时间差。任何需要上一级核赔人员复审的案子也可实时送达,不论该高级核赔人在何处。同时,全国范围的代查勘也都可以方便地实现[6].工业经济向信息经济的转变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主流,滚滚而来的电子商务浪潮更是以巨大的力量改变着当今的人类社会。在这股浪潮的推动下,国际上不断出现新的管理经验和管理理论,反映了电子商务时代企业管理的发展趋势和新特点。中国保险企业只有积极主动地迎接新经济的挑战,及时革新现有的管理思想和业务流程运行方式,才能适应新的经济形势的发展要求。
参考文献:
[1]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统计报告[EB/OL].
[2]魏华林,林宝清。保险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203-220.
[3]姚国章。电子商务与企业管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220-226.
[4]施建祥。基于业务流程变革的保险再造[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4(3):24-25.
网销渠道:一站式服务,一步到位
险种灵活可选,价格优惠。只需填写车牌号,系统就可以自动补齐车辆信息,大大简化了投保流程。此次新升级的网络直通车业务,可以使京、沪两地的用户更快捷地进行网上投保。只需1分钟,就能获得车险精准报价。即使车主走完所有流程,大概也只需花10分钟而已。
对于网络投保车主而言,还可以使用平安一账通,在线就可以管理车险保单。平安车险一账通服务,主要功能有:查询保单信息,跟踪理赔进度,还有包括机动车牌号变更,在线更新新车车牌信息,使车主在理赔过程中更加顺畅。
以北京地区的马自达6为例:“车损+三者20万+盗抢+车上人员1万/座+不计免赔”的商业险组合,市场价为4457元,而平安网上报价为3069元,省1388元。关于后期理赔服务,网上买车险,跟通过其他线下渠道购买的理赔服务完全一样,比如,平安网上车险同样享受“7×24”小时报案中心,可以做到汽车出险及时解决。平安保险还承诺,对于万元以下赔款,只要投保人资料齐全,平安保险1天赔付,全国通赔。
网络直销:车险公司全新的竞争平台
独享费率调整权
条款:《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七条:“本公司保留提高或降低保险费率之权利。进行保险费率调整后,投保人须按调整后的保险费率交纳保险费。”
点评:对费率的调整实际上是对合同内容作出实质变更,任何一方无权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对于费率调整前已签订的保险合同,无论是否会增加原投保人的支出,保险公司都应与原投保人协商一致,无权强迫接受变更后的保险费率。
回应
被保险人对定价没发言权
保险合同虽然具有合同的特点,但是也有自身的特殊性作为附合合同保险公司制订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没有更改合同的权利但他有接受合同和不接受合同的权利。同时保险条款也不等于保险合同,投保人可以和保险人进行谈判,制订约定附在合同的后面。在保险费率的制订方面,由于被保险人对保险的定价的相关条件如精算、生命表利率等并不了解,因此被保险人对价格没有发言权,而保险公司进行费率的限定也是出于限定风险的目的。
理赔扣除互助款无信誉
条款:《个人住院医疗综合保险附加特约条款》第七条保险给付削减:“若因意外伤害或疾病所致住院费、住院手术费和医院杂项费,从其他福利或医疗保险计划取得部分或全部补偿,保险人仅负责补偿剩余部分,并以保险金额为限。”
点评:根据该条款,参加了社会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交纳同样的保险费,却只能报销剩余部分的医疗费用。而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和参加工会互助,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投保人从互助补贴中受益不能作为保险公司减免责任的理由。
回应
该类保险不能通过产品获利
这类型的保险属于补偿型的保险产品,根据保险的损失补偿原则,投保该类型产品的客户并不能通过该产品获利,只能通过赔付使你的损失得到补偿。
文字口头限制住院津贴
条款:×保险公司《住院×保险条款》第八条住院医疗津贴给付限制:“被保险人每次住院天数超过十五天者,须事先向保险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对超过十五天的住院天数部分给付住院医疗津贴。”
点评:被保险人因病住院,住院天数应由医生诊断后决定,保险公司只能对此进行“核实”,核实后属于保险责任的必须依法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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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定是出于理赔流程的考虑
限定是出于保险公司理赔流程的考虑。在保险理赔的过程中,保险公司在对客户进行理赔时需要一定的时间,由于事件的不同,每次的理赔期限很难确定,因此保险公司需要客户提供相关的资料和申请,根据每次的申请进行理赔。
“理赔须知”事后给
现象:出险后才出示《保户理赔须知》,据此少报医疗费。
点评:《保户理赔须知》与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受益人的经济利益直接相关。保险公司强迫消费者接受事先不知道的规定,并据此减免自己的保险责任,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回应
这是人个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