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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与完整,直接关系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如何管好用好社保基金,是全国上下十分关注和十分突出的课题。然而,社保基金监管,不是一个简单的管理性工作,而是一个系统的管理工程,需要政府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需要全社会全方位地进行监督,才能奏效。为此,笔者认为,社保基金监管必须坚持五管齐下,做到五个强化: 一、强化社保机构的监管 社会保险机构是社保基金主管职能部门,社保基金能否管好用好,直接取决于社保部门管理工作的好坏。因此,各级社保机构要注意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与监管。要全面落实《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各项规定,切实搞好扩面征缴工作,严格抓好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制度,强化社会保险稽核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认真审核缴费单位的缴费基数,不得不核、少核、漏核,努力提高征缴率。凡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对拒缴、瞒报少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要依法处理;对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要采取各种措施,加大追缴力度,确保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应收尽收。对参保对象要建立缴费记录,建立个人保险帐户,并保证其完整、安全;对参保对象和离退休人员以及其工资基数增减变化情况要及时进行检查和核对,严格新增离退休人员的审批,加强动态核查,严防弄虚作假、虚报冒领。 二是要广泛深入地搞好调研工作,不断创新完善社会保障机制。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统筹考虑当前和长远的关系,坚持覆盖广泛、水平适当、结构合理、基金平衡的原则,完善政策,健全机制,加强管理,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三是要全面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要高度重视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加快社会保障信息服务网络建设步伐,建立高效运转的经办管理服务体系,把社会保险的政策落到实处。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完善管理制度,制定技术标准,规范业务流程,实现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管理。同时,要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强化税务部门的监管
国务院颁布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明确规定:税务机关是社会保险费的征收主体。因此,税务部门对社保基金的监管应重点放在强化社保费的征收方面。这是决定社会保障工作能否正常开展的关键环节,没有收就没有支,也就没有保。 一是要树立正确观念,强化税务机关征收主体地位。要坚决克服“代征”社保费的错误认识,树立税务机关就是社保费征收主体的正确观念,发挥税务机关的征收优势,加强社保费征收管理。要积极推动税务机关社保费全责征收工作,坚持以组织社保费收入为中心,围绕“夯实基础,规范管理,强化主体,提高效率”的工作思路,组织做好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要树立正确的社保费收入观,依法征费,应收尽收,不得不征、少征、漏征,既不人为调控社保费收入,也坚决不收“过头费”;在征收税费过程中发现应当参加社会保险而未参加的缴费单位,应当督促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及时通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二是要加强费源管理,努力提高监控水平。要有计划地定期开展费源调查工作,全面掌握社保费费源分布情况;要强化缴费人户籍管理,逐步建立户籍档案,对缴费人实行动态管理;要建立重点费源监控制度,随时掌握其费源变化情况,对重点费源实行重点管理;要利用税务机关的征管优势,不定期对缴费人数、缴费基数等申报资料进行检查核实,着重解决缴费基数不实的问题,认真核实参保户数和参保人数,凡与缴费基数相关的项目,如缴费人数、缴费工资总额等,都应严格、仔细核定,确保真实和准确。 三是要明确责任,大力做好欠费管理和清理欠费工作。要开展欠费清查工作,加大监控力度;要对欠费和欠费人合理进行分类,实施动态的分类管理,对欠费数额较大的重点欠费人,实施跟踪管理,定期追欠;要将清欠工作列入目标管理考核,建立清欠目标责任制。 四是要狠抓规范,着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第一要狠抓管理制度规范。加强征收社保费的法制化建设,强化组织保障措施,完善岗责制度和考核制度,实行税费并举,统一考核,分解任务,责任到人。第二要狠抓征管程序规范。要按照精确、细致、深入的要求,明确职责分工,优化业务流程,做到征管程序的六个规范:即规范建档管理程序,规范申报程序,规范征收程序,规范检查程序,规范催缴、处罚程序,规范接受举报及处理程序。第三要狠抓缴费服务规范。牢固树立服务观念,切实维护缴费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拓宽服务渠道、服务内容和服务项目,提高缴费服务质量。第四要推进信息化和机构人员建设,提高社保费征管质量和效率。 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理论及应用研究
科学提升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监控水平的思考
关键词:企业 社保管理 实践
一、大型企业实施社保管理现状
大型企业实施社保管理实践中,基于人员管理、配备等工作采用传统模式,没有注重人力资源管理建设,令社保相关工作人员一般均欠缺良好的专业工作经验,掌握社保管理知识不全面,仅能通过实践摸索不断总结积累,边做边改,令社保管理实践工作的良好开展受到了不良制约,服务管理水平则难以实现有效提升。伴随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面对行业的细化,以及社保管理服务体系的逐步完善,大型企业唯有探索社保管理工作如何优化更新,制定科学有效的实践管理策略,从员工的根本需求出发,完善体制建设,才能真正适应市场经济快速发展需求,在细分化的竞争市场中站稳脚跟,获取长足的进步与良性的发展。
二、大型企业社保管理科学实践策略
1.提升工作效率,全面优化企业社保信息化管理实践工作。基于大型企业开展社保管理实践工作中包含的不足问题,欠缺优质的人力资源团队状况,应促进财务部门与社保服务部门的协同合作,实施科学有效的人性化服务管理,优化社保管理工作,弥补不足问题。针对当前大型企业员工数量众多,社保服务管理工作任务繁重,需处理大量的数据信息、档案资讯的工作状况,应强化工作效率提升,引入信息化管理手段,专项信息化管控软件、硬件技术,创建完善的数字化、网络化管理体系,对相关社保管理工作进行实时跟踪控制、全面监督管理。应整合资源建设,扩充社保服务管理队伍人员配备,面向市场动态获取最新行业资讯,关注市场经济政策,创建信息反馈平台。实践管理中应联合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财务部门、档案管理部门实现专职业务划分、借助网络系统平台促进数据信息全面共享。对于人员变动、档案信息更新状况应与各部门实现数据接口对接,进而简化数据统计工作量,创建良好的团队集成共享工作模式。可借助该信息化体系实现上下层级的直接联系、全面支持,及时映射社保费率、具体参保工作人员、缴纳费用标准及应享受的合理待遇状况,进而满足员工需求、符合市场发展规律特征,实现人性化、现代化的大型企业社保服务管理。同时,大型企业管理层应发挥协调管控职能,重视社保管理工作,建立有效奖惩机制,提升员工积极性,促进各部门的有效配合,全面维护职工利益,提升社保管理工作服务效能与实践效率。
2.完善社保基金财务预算控制。为提升大型企业社保基金应用效益、令经费支出科学有序,应强化财务预算控制。应基于有效的市场预测分析,针对大型企业经营生产状况、未来发展趋势,实现有效的协调控制。为此,企业社保管理队伍应充分发挥专业财务人员专业技能强、经验丰富的优势,强化预算管控,辅助大型企业战略发展目标的良好实现,并令其绩效考核优质完善,对大型企业的节约、增收,实施有效的风险预防极为有利。财务预算编制阶段中,应秉承准确、统一、整体、快速的原则,将支出社保费用囊括至大型企业年度发展与财务预算体系之中,依据相关征缴规划进行预期统计,并做好相关资金的优质安排。同时,应深入实地进行执行情况核查,实施定期规范的日常核算与管控监督,确保相关费用的规范支出、信息真实准确。预算管理中,应秉承柔性控制原则,实施科学的弹性与滚动预算,创建有效的考核管理机制。通过相关指标的优化调控,强化预算管理效果,规范社保实践管理。
3.科学开展社保费用拨付缴纳管理。为规范大型企业缴纳社保费用与拨付待遇实践流程,应科学创建信息化社保管理体系。在费用征缴实践中,应首先由基层单位进行相关资料规范申报,企业社保机构应联合财务单位对缴纳费用与基数实施全面核算。同时业务单位应每月进行缴纳人员数量变化的核定,并清晰制定数据表格及缴纳计划。每月应依据相关标准将社保费用存入至大型企业社保基金账户之中,通过主管阶层的核准批示后,则履行规范的划拨手续。为促进社保费用缴纳工作的科学到位,有效开展,应履行社保征缴责任管理制度,签订责任状,实施层级开展、全面落实,奖惩分明。对于非法挤占社保费用、不按时上交的基层单位,应全面整改,履行必要的处罚措施。依据大型企业部门众多、层次复杂的特征,下属单位必然存在缴纳社保费用时间不一致的状况,应制定统一、规范的缴纳管理体制,确保及时快速地回笼专项基金,实现集成化的社保管理控制。在待遇拨付层面,排除离退休员工相关养老资金采用社会发放模式外,大型企业应依据宏观政策要求与地方实施办法进行有效的核定拨付,令员工享受合理的保险待遇及相关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一、一个中心
根据《黑龙江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提出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据实征缴”这个中心,充分发挥地税部门的征管优势,确立和巩固地税部门的征收主体地位,促进应保尽保,应收尽收。自“据实征缴”实施以来,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据实征缴”工作的顺利进行,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呈现出持续稳定增长的良好势头。
二、两个目标
(一)以全年收入增长突破省、市局下发的收入指标为目标
通过学习贯彻省政府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养老保险费征收的重要意义。并充分发挥目标牵引作用,细化分解落实收入任务,指标层层分解,责任层层明确,压力层层传递,制定好收入进度时间表,绘制增收措施路线图。自“据实征缴”以来,实现了养老保险费逐年增长10%以上的重大突破。
(二)以完成各项工作考核指标为目标
指标既包括了整体收入目标,也包括了U费登记率、遵期申报率、费款入库率、欠费回收率指标,还有稽查查补收入指标等。缴费登记率始终在90%以上,遵期申报率和费款入库率一直为100%。
三、三个依托
(一)以信息化管理为依托
自2014年9月1日起,在全面推广应用“财税库银”系统征收社保费以来,完成了企业网上申报、银行实时扣款、国库定期对账和资金划转专户等全部流程,实现了“网上办费”功能。近年来,根据财税库银联网工作的要求,以社保费征管工作信息化、现代化,方便纳税人缴费为出发点,全面落实财税库银联网工作,已实现上线率100%的新突破。
(二)以“始于缴费人需求、终于缴费人满意”服务理念为依托
从设立“专人、专窗”到实现“财税库银劳”网络一体化征缴,从自然人上门缴费到自然人批量扣缴,在“转职能、优服务、促发展、惠民生”上下功夫、做文章。以服务群众需求为导向,从简化缴费环节、优化缴费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入手,协助辅导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并不断以电视公告、手机短信、深入街道解答、放社会保障卡等方式和渠道开展自然人批量扣缴宣传工作。自然人签约率已经突破了95%的目标,批量扣缴当期入库比例为100%。
(三)以协作联动为依托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5号)和《黑龙江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一是在社保费征缴过程中,强化部门配合、建立基础信息交换机制;二是实现缴费登记和社保登记同步登记、据实记账协调一致;三是开展联合检查、确保缴费登记和参保登记同步。通过部门配合,全面落实城镇就业人员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核查工作,工作成果突出。
四、四个加强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养老保险费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着力处理好“税与费”之间的关系,把征税和征费两副担子“一肩挑”。特别是在基本养老保险费发放与收入之间矛盾越来越突出的情况下,努力提高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管理水平和质量,切实履行好征收职责,大力加强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管。
(二)加强档案建设和费源监控
加强档案建设和费源监控,按照省地税社保局下发的《社会保险费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准确、翔实、全面、动态地对社保费纸质档案及电子档案进行管理,一户一档,逐年对辖区内所有缴费企业进行缴费能力认定。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缴费企业进行重点费源认定及管理,建立费源数据库,做好欠费台账和欠费明细。
(三)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宣传力度
不断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宣传力度,特别是以贯彻《黑龙江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为契机,加大社会保险费征缴宣传力度。一是加强对地方党政领导的宣传汇报工作,争取他们的支持;二是通过电视台、办税厅、街道等各种载体进行广泛宣传;三是深入企、事业单位,制作业务宣传册分发给有关缴费单位和个人,营造一个依法纳税缴费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扩面征缴力度,突出工作重点
一、社保征管资料保管的意义
社保征管资料保管的意义,就是指由社保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受理辖区内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各项社会保险申报、征收、追缴、稽查的社保资料进行管理。
二、当前社保征管资料管理存在的问题
社保征管资料管理的形式多种多样,文书资料是其的主要形式。文书资料包括文件材料、手稿、电报、书信、申报、征收、追缴、稽查等一切书面材料。它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和服务性的特点。但长期以来,社保征管资料管理工作并未被部份单位重视,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观念认识不够,浪费人财资源
在社保征管资料管理中,主要存在缺少对档案综合管理的认识,以及缺少资料实用性与统一性相结合的认识。在档案价值的认识上概念模糊,操作混乱,表现尤为突出。比如***只图应付归档工作任务,将所有的手稿、电报、书信、申报、征收、追缴、稽查等一切书面材料表进行装订、归档,造成了人财力的大量浪费。
(二)管理思想落后,影响进步成效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档案管理模式也大量出现,给传统落后的档案管理模式提出了严峻考验。传统落后的档案管理模式,与电子档案管理模式存在较大差距。为此就全面引进了,信息技术的电子档案管理装备,但档案管理人员在具体工作中,没有认真学习新时代电子档案管理的模式,仍然采用过去的工作方法,不能积极主动地适应现代管理方式,不思创新,做表面文章,结果把档案管理电子信息化搞成了表面化、庸俗化,严重影响了档案管理现代化、电子信息技术化的成效。
三、地税管理社保征管资料与社保管理社保资料的异同
社保局保管社保资料——缴费单位、缴费人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申报缴费工资和申报人员增减变动,地税部门每月按照社保部门提供的应收数据,向缴费单位和缴费人征收社保费。造成地税与社保之间,沟通不便,工作量增大,效率底,而且没有起到监管部门的工作职能。
地税管理社保征管资料——缴费单位、缴费人按实际工资总额直接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社保费,地税部门负责核定、录入缴费工资额和个人明细等资料,并进行征收,然后按月将明细征收数据反馈社保部门。促进沟通工作,效率提高,并起到了监管部门的工作职能。
四、对社保征管资料进行归档的建议
要管理好社保征管资料,应该有一个资料管理现代化的完整系统,包括现代化的资料管理方式、管理理念、现代化的设备和高素质的管理人才及相关的社会环境等。要实现对资料管理的现代化、信息化应主要应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思想高度重视,增强主观意识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技术信息飞速进步,社保资料管理工作也逐步成为日程工作非常重要和必须的。首先,各级部门应高度重视,层层抓落实,防止工作流于形式。增强全员参与社保征管资料工作的主观能动意识。组织人员到各征收单位指导资料的收集、整理,对社保征管资料管理保证专人、专库、专款专用。其次,规范社保征管资料工作程序,完善管理制度。加大对社保征管资料工作的目标考核力度,制定出符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的资料管理措施、标准,在规定时间内对各单位进行严格考评,把工作任务、责任量化、细化,分别交予相关单位领导、直接责任人。
(二)提升资料质量,增强价值意识
所有资料都有一定的价值,但不能保存所有征管资料。对有参考选用价值的文件进行收集、登记、归档,充分实现档案资源的保值增值。根据国家档案局信息化建设精神和自治区档案局制定的档案信息化建设目标,部门关于档案室的信息资源建设质量、档案网络建设的标准也应加大工作力度,电子公文如何实现保值增值方面,应按照国家档案局颁布的《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出符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的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办法,避免政出多门、责任不清现象发生。
(三)实现档案职能,增强服务意识
做好档案库房的温湿度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保证档案保存的质量。在抓好人员服务上,应着重强调对档案工作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意识、目标管理意识和奖勤罚懒原则,提高对档案工作的认知性、紧迫性和时代性,使档案人员最大范围地为档案工作站好岗、执好责,继而使档案工作最大限度地为中心工作铺好路、服好务。要按照档案工作的规律和程序,指导、协调好各文书部门、业务部门的各种档案的立卷和归档工作。对档案进行集中统一管理,注重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必须抓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鉴定,统计、移交和利用等七个环节,尤其是要抓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这样才有利于进一步抓好利用档案的环节,使其他环节又服从和服务于利用这一环节。
(四)档案团队建设,增强信息意识
优化人员结构,合理配置,是实现档案人才队伍建设的首要因素。科技以人为本。21世纪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任何一项事业的持续发展,都离不开人才,档案工作也不能例外。但由于种种原因,许多公司对档案工作的投入较小,尤其是偏远地区过档案管理和计算机知识人员又极为短缺,在这种形势下,档案人才问题就显得更加突出。因此,档案管理系统要建立一支有较高政治品质、良好职业道德、渊博学科知识、具有高科技能力的档案干部队伍,任务还十分艰巨。
首先,加强教育培训力度,是推进档案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一方面,要以现代化的技术要求为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针对档案工作者的不同层次、不同岗位,有步骤、有计划地对档案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另一方面,要从工作岗位和个人基础条件出发,突出重点,尽快解决档案人员的知识结构老化问题,不断进行知识更新,提高档案人员对相关学科如经济、管理、科技等知识的扩展能力。还要要求档案员不仅掌握计算机数据库的管理技术,还要熟悉档案室情况,及时跟踪、了解档案业务最新领域及其发展情况,使档案人员视野开阔、技术全面,整体素质显著提高,逐步适应档案管理现代化和信息化的需要。
【关键词】社会保障税;筹资模式;费改税
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支撑,而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在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之上。因此,建立起适应我国社会保障要求的稳定、可靠、有效的社会保障资金筹集机制,不但是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需要,而且是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一、现行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模式的弊端
(一)筹资渠道单一、资金缺口大
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渠道应实现多样化,而目前我国的筹资渠道相对较为单一,当前只有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实行较低比例的收缴制度,医疗保险只在个别城市实行试点个人收缴制度,生育保险尚在酝酿之中。各项保障费用基本来源于职工就职的单位,而个人对于基金的支出很少,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社会保障基金来源受阻,资金缺口日益增大。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已经出现支付危机,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2004年底,全国范围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帐规模累计已达7400亿元,而且每年还会以1000多亿元的速度增加。
(二)刚性不足、缺乏立法保护
社会保障基金收缴办法由地方政府自行制定,靠行政手段推向社会,缺乏严格有效的法律依据和强制有力的硬性约束,对于未能按照规定上缴的企业或者个人缺乏法律惩治措施,这导致了社会保障基金缺口的进一步增大。此外以“费”的形式征缴资金不像以“税”的形式那样具有强制性、固定性等特性。
(三)参保面窄、社会化程度低
目前我国社会保险覆盖面仅限于城镇、工矿区的企事业单位,即使在这些已参保的企业中,实际缴费人数与应缴费人数也存有巨大的差距。而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基金才刚刚展开,农民还未能充分享受到城市居民的社会福利,加上农民负担过重,造成城乡差距的进一步加大,这严重阻碍了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宗旨。因此,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模式改变势在必行。
(四)部门职能不清、管理机制混乱
我国目前参与到社会保障基金征缴的部门众多,这些部门囊括了地税、人事、劳动、民政、保险、卫生等单位,它们都在经办和社会保障基金。然而这些部门之间缺乏明确的分工,各自为政,各行其道,这造成了管理成本高,而效率低下的恶劣状况,严重阻碍了社保基金的征缴和统筹。
二、各国社保基金筹资模式比较分析
(一)世界各国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模式
目前,全世界已有172个国家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方式主要有三种方式:第一,征收社会保障税,即政府通过税收形式筹集社会保障金,直接构成政府的财政收入,并通过专门的社会保障预算进行管理。第二,征缴社会保险费,即通过雇主和雇员缴费形式筹集社会保障基金,不直接构成政府的财政收入,但由政府专门部门进行管理和运营。第三,强制储蓄制,即将雇主为雇员缴纳的保障基金及雇员按规定缴纳的保障基金,都统一存入个人专门的社会保障账户,其本金及相应利息收入均归个人所有,政府通常只保留少部门的税收调节权。
(二)各种筹资模式比较分析对我国的启示
三种社会保障基金的筹资模式在不同时期、不同国家和地区都曾起到良好的作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征收社会保障税这一形式越来越显示出其强大的生命力。社会保障税的实施使得社会保障基金的征收和管理有了严密的法律依据,并且,“以纳税筹集社会保障基金无疑更有利于体现社会保险的强制性,提高社会保障基金的征缴力度和统筹层级,有利于不同地区间企业的公平竞争,也有利于增强公民的纳税意识。”对于社会保障统筹缴款方式而言,它所依据的是部门性、地方性的法规,法律层次低,缺乏约束力,管理分散,不便于社会保障基金的征收和管理;而采取储蓄制形式,虽然考虑了收入与支出的对应关系,但是这种社保基金筹资模式对于账户管理要求较高,只适用于人口少,且地区发展水平差距不大的国家,特别是在经济发展不景气或企业经营亏损时难以保证社保基金的筹措时期。
通过以上三种筹资模式比较分析,结合我国目前社保基金筹资模式的现状,建议我国尽快开征社会保障税,充分利用税收三性的特征,依法征收社保基金,利用人们不断增强的纳税意识,提高我国社保基金征缴的到位率。
三、我国社保基金筹资模式必然选择——费改税
(一)社保费改税的优越性
1. 广开税源,保障基金充沛。开征社会保障税可以广开税源,彻底改变现存由于自愿参保或者动员参保带来的导致社保基金征收不足的弊端。依据税法强制全部企事业单位及有关团体、个人等依法上缴社保税,保证社保基金筹集渠道的畅通,保障社保基金的充足率、到位率,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促进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
2. 加强社保基金征收管理,保障基金安全。社保税的实施,显示了税收的“刚性”原则,能够减少征管过程中的不缴、少缴、欠缴现象的发生,充分实现社会保险的强制性。社会保险费改税后,形成了“税务机关征收,财政部门管理,社保部门发放,审计部门监督”的管理新模式。将社保基金的征收、管理、发放分别由相应部门负责,协调了部门的职能分工,社保基金实现“收支两条线”的运作,有效遏制了现存社保基金筹资和发放过程中腐败行为的发生,保障了社保基金的安全。
3. 利于社会统筹安排与调度。社会保障税是国家为筹集社会保障基金,以工资薪金所得作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特定的税目,其既有一般税收的强制性,但又缺乏税收的无偿性。在全社会范围为以“税”的形式征收社保基金,克服了不同地区、不同部门间不公平现象的发生,避免因缴费率不同造成的企业负担不均,有利于社保基金在整个社会范围为统筹安排。社保税的开展在宏观和微观上保证了基金的征缴,推进了社会的公平进程;社会保障税的开征解决了原来劳动力因流动造成社保基金不能进行相应转移的问题,社保基金不会因为人员工作地变更而中断。
(二) 社保费改税的可行性
我国目前基本已经具备了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基本条件,开征社会保障税是切实可行的。这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 当前对于社会保障费改税的征收模式已基本达成了社会共识,近些年社会各界对于要求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呼声不断高涨,学术界对于开征社会保障税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甚至提出了具体方案,这些研究和探索为开征社会保障税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和理论基础。
2. 从国际比较结果看,缴税制理应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社会保障筹资模式的首要选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保障筹资模式的选择,开征社会保障税是我国市场经济下社会保障筹资模式的最佳选择。
3. 我国已经具备了开征社会保障税的组织基础与经济基础。从组织基础看:税务机关经过多年的税收征管实践,拥有一只强大且素质较高的征收队伍、积累了大量和丰富的税收征管经验,作风过硬、业务精熟;具备功能齐全的征收设施和健全的报税网络,可以为缴费户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有较严密的税源监控制度,熟悉和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工资水平、人员变化、财务收支等情况。从经济基础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实力以及城乡居民收入大幅提高,我国已经具备开征社会保障税的经济基础,我国的企业单位与职工个人也具有相应的承受能力。
(三)实施社会保障税的政策建议
1. 加快《社会保障税》立法进程。原有的社会保障费主要是以行政政策为主要管理手段,给社保基金的筹集带来了大量问题,随着社保费改税的实施,配套的法律必需加快制定,为社会保障税提供法律上的依据。依据法律条款明确社会保障各个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保证社会保障体系合法、有序运行。
2. 加强农村社保筹集渠道建设。目前我国社保基金筹集中面临较为严重的问题之一便是社保基金覆盖面窄,特别是广大农民还主要依靠自我保障,这严重阻碍了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了最大限度的保障农村劳动人民的安居乐业,必须借助于社会保障税的特性,开拓农村社保基金的筹资渠道,扩大农村参保面。
3. 社会保障项目、范围、标准的确定,必须遵循循序渐进与低水平的原则。各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过程表明,社会保障范围与程度是与一国经济发展水平及具体国情密切相关的。总的来说,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保障的范围是逐步扩大的,层次是逐步提高的。由于我国尚处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较低层次,而人员基数过大,因此,我国应特别注意社会保障项目、范围、标准的确定,必须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且低水平保障应成为我国长期坚持的原则。
4. 明确社会保障功能的定位是保障而不是公平。社会保障一直强调社会公平的原则,一百余年来,税和税收规则作为福利国家的工具,被大多数福利国家用来影响收入分配,试图通过合理的收入再分配政策调节市场经济发展而导致的贫富悬殊,但实际的情况是,几乎每一个政策评价都表明再分配的效果不好,即使在福利国家也不例外。对于中国而言,在开征社会保障税之初,强调并明确社会保障的功能是保障而非公平,是一个真正需要引起我们普遍关注的至关重要的问题。
5. 实现社会保障税收收入统筹调剂。由于各个地区的社会保障收入能力和社会保障支出需要在不同时间段进行,因此,有必要建立起一个在全社会范围内的社保基金余缺统一调剂机制,减轻国家财政负担,协调地区平衡。
6. 新旧筹资模式的衔接与转换。社保费改税是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模式的重大变革,因此,以税务部门为主导的征收管理体系与现行征收办法存在着诸多矛盾,社会保障费改税的实行必须做好两种新旧筹资模式的平稳过渡。这可以通过部门间职能的再分工来实现,对于原有社会统筹基金的处理,在社会保障税开征后要逐步由原来劳动部门统筹与管理的社保基金交由财政部门管理,列入国家预算,由现社会机构代为保管,按照国家财政保障预算项目规定予以使用,审计部门监督社保基金的使用和发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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