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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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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范文第1篇

一是对被审计单位的建议要虚心听取,防傲气。能否虚心听取被审单位的意见,反映审计干部的胸襟和涵养,审计干部与被审计单位领导谈心时,听到的不尽是轻言细语、恭维赞扬,许多是对工作有促进作用的意见建议。如果高高在上,谈话盛气凌人,容不得被审单位解释,就容易使被审单位产生“心理防线”。作为审计干部,要使被审计单位采纳审计意见,认真进行整改,就应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才能谈出凝聚力,谈出战斗力。

二是对被审计单位的牢骚要冷静分析,防怒气。由于审计是专门“挑刺”、“揭短”,难免会引起一些被审单位的领导说牢骚话,但“怒中出真言”,往往这些“真言”可以填补工作中的漏洞,或形成新的审计线索,使工作更加完美。如果听到牢骚话就以被审单位“态度不好”、不配合为由,将其拒之门外,势必会扼杀被审单位牢骚话中流露出的“真言”。审计干部应站在服务经济建设大局的高度对待被审单位的牢骚话,以理智克制冲动,要认真分析,深刻反思工作中的不足。对于违规不违法的牢骚话,审计干部应换位思考,坦然面对。

三是对被审计单位的过错要诚恳引导,防霸气。要正确分析资金违规引起的过错问题,对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出现违规使用资金的情况,要进行批评、教育、引导和纠正,既要引导被审单位积极发展、稳步发展、大胆发展,又要引导他们认清事物矛盾的主次关系、与其他事物的联系,妥善处理经济发展与违纪守法的关系,切忌纠辫子、打棍子、扣帽子,用大话来欺压、用官话来搪塞、用气话来征服。

四是对被审计单位的偏激要耐心教育,防意气。对被审单位偏激的行为,审计干部首先要树立高度负责的意识,不能小题大做,防止把实际问题说成思想问题、把业务问题说成是经济问题、把违规问题说成是违法问题,要正确对待说话偏激的被审单位领导,并给予充分理解、容忍和尊重;其次要坚持以肯定鼓励为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审单位的功过是非,支持被审单位改进缺点和错误,提高审计整改和审计决定的落实率。

五是对被审计单位的恭维要头脑清醒,防浮气。对被审计单位恭维的话,我们的原则应该是在赞扬中保持清醒,在奉承中保持自警,正确认识自己,切忌沾沾自喜,切忌心浮气躁、得意忘形。要把查问题、提建议、征求意见、抓整改有机结合起来,搞好跟踪整改工作,防止审了不改、屡审屡犯、边审边犯等问题发生。

征求意见范文第2篇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在充分调研和深入论证的基础上,我局起草了《贵阳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简称中考改革),是推动初中学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是进一步规范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体现教育公平的重要保障,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监督。

公开征求意见截至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范文第3篇

为统一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行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6日《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应以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对涉嫌侵犯国有资产合法权益的,国资监管机构可以要求终结交易。

据了解,该征求意见稿由国资委组织京、津、沪、渝4地国资委和产权交易机构研究并拟定。意见稿共分八章,涉及国有产权转让申请受理、转让信息、受让意向登记、组织转让交易签约、结算交易资金和出具交易凭证等产权交易的具体环节。

意见稿规定,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是指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主体在履行相关决策和批准程序后,通过产权交易机构产权转让信息,公开竞价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的活动。

意见稿指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首次信息公告时的挂牌价不得低于经备案或者核准的转让标的资产评估结果。如在规定的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转让方可以在不低于评估结果90%的范围内设定新的挂牌价再次进行公告。新的挂牌价低于评估结果90%时,转让方应当重新获得产权转让批准机构批准后,再产权转让公告。

为了保护国有资产在产权转让过程中不受损失,意见稿规定,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涉嫌侵犯国有资产合法权益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要求产权交易机构终结产权交易。

按规定,转让方应当在产权转让公告中披露转让标的基本情况、交易条件、受让方资格条件、对产权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内容。在产权转让信息公告期满后,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产权交易机构按照公告的竞价方式组织实施公开竞价;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征求意见范文第4篇

尊敬的西灶子村民:

一、经国土、规划局及建委批准如下:

①中南铁路以北,西灶子村以西土地12.9亩;②废弃的东、西灶子村中间学校、学校后汪塘8.5亩;一并建设成住户(宅基地),保障村民居住的需要。

二、成立分房领导小组:由现任村两委、会计、部分老干部及村民代表组成(见附表),委员会有监督工程质量、执行分配方案、处理发生个性事务的权利,并有决定权。

三、所划房场首先安置中南铁路拆迁户、剩余的宅基地妥善安排历史以来未安置解决的户,为使房屋统一规划、保证质量,降低构建成本,考虑到所建房屋胡同硬化、绿化、年付流转费、垫土、三通一平费、公用设施费及村庄编制规划费等等费用属村集体承担,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房屋由村集体统一出资建造,把建成的房屋出让价格不高于本村同等房屋价格的前提下有偿出让给本村村民。

四、基本原则:“依据法律、尊重历史、公平合理、民主自治、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本村实际情况,依法有序民主决策。

五、房屋共分三期建设,目前一期工程已完成,针对安置户历史缺房户:二期正在筹建中针对缺房户;三期正在准备中。

(一)具有购房资格的村民

1、户籍属于本村(经济组织内成员优先);2、符合一户一宅政策;3、符合分户条件而未分户的;4、实际在本村居住外嫁或入赘在外无房的(需户口所在社区/村委开具无房证明,拆迁村分房的算有房户。)4、属于老年人居住需求的可购买小户型。5、分配方式按交订金先后编号抓阄。

(二)户口在本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有购房资格

1、欠缴或侵占村集体三资的户;2、不执行村两委决议的;

(三)价款和付款

每间房屋价格26000元大写:贰万陆仟元整,具有购房资格的村民如有需要,需提前缴纳订金( 20000 元大写:贰万元整)

五、本方案经入户意见书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后生效。

六、按本方案规定符合购房资格的户,由村两委负责甄别统计,并予以张榜公示,分配由抓阄方式确定,抓到空阄的三日内退回定金。

七、对于公示的具有购房资格名单有异议的,应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分房领导小组提出异议,公示期7日内无异议的视为对购房户认可。

八、村委会将对提出异议后按照本办法之规定进行核实。情况属实确需更正的予以更正;提出的异议不符合本方案规定的,不予采纳;特殊情况提交分房领导小组审议表决。

需求“写有或无”,同意的划"√" 不同意划“í”弃权的划“O”

是否有需求

同意方案

不同意方案

弃权

建议

户:签名:

征求意见范文第5篇

一、《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变化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的基本理念是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适当引入权责发生制,同时兼顾高等学校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的信息需求。与现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相比,《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变化有如下六个方面:

(一)新增与公共财政改革相关的会计核算内容随着财政资金拨付方式实行国库集中支付,2007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以及部门预算、工资津补贴、国有资产管理等公共财政改革相关内容,会计核算增设了改革相关的科目,例如: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付职工薪酬。

(二)计提固定资产累计折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将权责发生制引入固定资产的核算中,高等学校应当按月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文物文化资产除外),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固定资产的成本,合理确定教育成本。对固定资产计提累计折旧后,财务报表中的固定资产净值体现真实的固定资产现值,使固定资产符合资产的定义,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资产负债观是一致的,因此能够提高财务报表的可靠性,为报表使用者提供真实的资产状况。而现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不计提累计折旧,财务报表中的固定资产数据无法反映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使得高校固定资产虚高,财务信息不实。

(三)基建会计纳入核算体系 为了增强会计信息的完整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将基建会计纳入“大账”,增加了在建工程和基建工程两个科目,用来核算基本建设业务,将基建会计纳入核算体系的会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全面地反映高等学校的资产、负债和收支等整体经济活动。现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下,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独立于高校会计核算之外,高等学校事业会计报表不包括基本建设经济业务运营的会计信息,不包含基本建设数据,违背了会计制度要求反映会计主体的整体经济活动这一基本前提。

(四)调整收入支出类会计科目的设置《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中收入类科目新增了基建拨款、财政调剂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后勤收入科目。基建拨款科目原在基建会计中核算,其他业务收入科目中包含现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下“其他收入”科目核算的投资收益、固定资产出租收人、未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培训收入、合作办学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科目核算的附属单位上缴款等非主要业务收入;其他收入包含捐赠收入、资产盘盈利得、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中费用类科目新增了资产折耗、财务费用、以前年度盈余调整,明确了教学支出、科研支出、行政支出、后勤支出等科目内容。《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引用了权责发生制下的收支配比原则,以更好地反映高等学校现实的收支情况,也能更好地核算高等学校的教育成本。

(五)平行设置财务会计科目与预算会计科目 权责发生制下财务会计科目的设置,能够提供绩效评价需要的权责发生制下的财务会计信息,为报表使用者提供真实、完真的信息。同时设置与财务会计科目平行的执行收付实现制的预算会计科目,要求核算能提供预算管理需要的预算收支信息,将进一步密切核算与预算的关系。预算更具科学性,核算才能更好地执行预算,这就要求预算须提前下达,预算编制须更加科学合理;

(六)完善报表体系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中规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预算收支表、基建投资表和报表附注,并相应重新设计表中项目构成(如取消了现行资产负债表中收入、支出项目),改进了报表格式、完善了报表体系。新的财务报表体系可以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的会计信息:预算收支表可以提供高校的预算收支情况;基建投资状况表可以直接反映高校与基建投资相关的财务信息;财务报表附注可以提供与财务状况相关但无法在财务报表主表中反映的信息。

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完善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满足了高等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需要,解决了现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但笔者认为,修正后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仍然存在不足之处,拟提出以下建议:

(一)财务会计核算应全面采用权责发生制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中,在固定资产核算和无形资产核算中引入了权责发生制,收入的确认仍然采用收付实现制。笔者认为,应全面采用权责发生制(预算会计仍执行收付实现制):在高等学校学生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方面,按权责发生制对学生应缴、欠缴学费以及学校按政策减免学费等方面应通过应收学费和应收住宿费反映,增设“应收学费”和“应收住宿费”会计科目,以全面反映现行高等学校学生收费情况,为高等学校整体管理和安排资金提供更加全面、及时、准确的会计信息;对于科研项目收入、经营收入等非财政性资金收入,其收益期可能超过一个自然年度,但资金可能一次性到位,如果采用收付实现制确认收入,会使收入与支出不配比,从而不易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绩效分析和评价。因此,对于非财政性资金,应当根据合同规定或按照配比原则,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确认收入;对于财政性资金,也应采用权责发生制来核算,以全面反映高等学校的会计信息,以正确核算高等学校的教育成本,为各方面信息使用者提供真实、准确、及时和全面的信息。

(二)一级科目“资产折耗”调整为二级科目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中,资产折耗设为一级科目,资产折耗的科目性质与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性质一样,为与《企业会计制度》相同,笔者建议将之调整至教学支出、科研支出、其他业务支出、后勤支出、行政支出下设二级科目为更加合适。

(三)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文物文化资产入账价值调整

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中,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文物文化资产入账价值按名义金额(即人民币1元)入账,笔者建议对于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文物文化资产,应按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发生的相关费用,借记“文物文化资产”科目,按实际支付的相关费用金额,贷记“银行存款”,按其差额,贷记“其他收入”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