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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等作用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符合我国统筹城乡发展的客观要求。由于受到多方面主客观因素影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中存在一些不足,急需要进一步优化完善,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有序开展。
关键词: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不足;对策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中的不足
(一)城乡居民参保积极性不高
在新形势下,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日渐加快。但在多方面因素影响下,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的积极性、主动性并不高。究其原因,一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工作并不到位,部分农民对这方面缺乏全面、深入的了解,尤其是对享受的优惠和到龄后待遇等方面缺乏正确的认识。二是由于长期受到传统思想观念影响,一贯以子女为其养老送终为传统,而不注重自身积累。三是部分农民特别是年纪轻的居民更加注重眼前利益,对未来的风险认识不足,对养老保险需求并不迫切,导致城乡居民参保率较低。
(二)城居保与企业保制度衔接不畅
随着城乡居民流动的日益频繁,外出务工的人员参加企业保和离职后返乡务农的现象在所难免,然而两种保险制度的经办机构、缴费标准、待遇计发办法不尽相同,使其相互之间转移缺乏可行的实施原则。
(三)养老保险资金筹集难度较大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但由于目前村集体创收能力极为有限,尤其是某些贫困村,更是根本没有所谓的集体补助,这些都使得集体补助成为空话,使得城乡居保的基金来源仅限于财政补贴和个人缴费。对于那些以农业经营为主的农村居民来说,增收困难,在缴费方面有着较大的压力,使其参保的程度也不高,就是参保了的也是按最低标准缴费。另一方面,目前基金为县级统筹,在资金运营政策方面有严格的限定,只能通过银行存款的方式实现保值、增值,投资渠道单一,增值极为有限,从长远来看将影响到基金的支付能力,从而导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四)养老保险制度法律法规有待完善
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还存在较多问题,尤其是基金的管理方面,相关法律法规还需要进一步细化,缺乏科学的规范细则,导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资金筹集、管理等方面不合理,影响了其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在基层的乡镇政府,从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均为兼职人员,不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个别地方还存在违规操作现象,出现一系列问题,比如,直接收取保费,私自挪用、滥用资金,政府补贴形式化,影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地顺利实施。
二、解决对策
(一)强化农民参保意识
在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过程中,做好宣传工作至关重要,要利用多样化的宣传形式,比如电视广告、广播、短信,确保农村地区居民全方位正确认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一系列惠农政策,逐渐强化他们的参保意识,有效转变传统观念,积极、主动参与到投保中,促使村民更好地了解这一制度。经办部门也要多下村入户向当地村民讲解参保相关政策等,发放宣传资料,使其全方位正确认识参保,消除他们心中的疑问,大力营造良好的参保环境氛围,潜移默化地强化农村居民参保意识。
(二)完善养老保险衔接机制
若想保证城居保与企业保衔接工作的顺利进行,政府制定相应衔接政策是必要条件。具体而言,政府应根据两种制度之间存在的不同,制定出相应的年限折算和保费补差办法。目前的规定是,只有企业保转入城居保的,参加企业保的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为城居保的缴费年限。这样对城居保对象有失公平,虽然存在城居保十几年的缴费额可能还不足企业保一年的缴费额的现象,但也可探索缴费年限的互认制度。即城居保参保对象可依个人经济能力,按其在城居保的参保年份,按企业保各当年的缴费标准进行补缴差额后,对缴费年限给予认可;不补缴的,则只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不予折算缴费年限。只有在城居保与企业保衔接时妥善处理两种制度之间的缴费金额差和年限的认可,才能更为有效地推进衔接工作的顺畅实施,为我国城乡一体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三)注重保险资金筹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离不开充足的资金,必须做好资金筹集工作,确保其更顺畅地实施。目前为基金县级统辞。我国要根据资金筹集方面存在的问题,强化由县级统筹向全国统筹过渡,构建专门的基金管理机构,对全国养老基金进行统一化管理,要充分发挥地方政府部门多方面职能,将资金筹集工作落到实处,借助养老基金管理法规,科学约束政府行为,规范使用养老保险基金。我国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出台相关的政策,科学权衡资金筹集方面的收益、风险,科学选择资金筹集途径,不断拓展养老保险资金筹集、增值渠道,探索委托专业管理机构进行入市操作管控与投资运作模式,参考社保基金入市经验做法,加快城乡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各项工作的开展有充足的资金。
(四)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和城乡居民缴费激励机制
我国要全方位客观分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出台相关的政策,优化完善对应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养老保险主体的“权、责、利”,科学管理养老保险基金。在此基础上,我国要明确基层政府部门在这方面的职责,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构建服务型政府,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全方位系统培训,不断提高其综合素质,科学开展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工作。农村基层政府部门要构建科学的监督机制,借助全新的监督渠道,比如,上下级监督、社会大众监督,加大监督力度,随时“检举、控告”违纪行为,避免滥用资金等现象频繁出现,科学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此外,我国要优化已构建的城乡居民缴费保障机制,科学减少对1500元、2000元缴费档次补贴,避免城乡养老金存在较大差距,合理拉大15年缴费年限以上的基础养老金补贴标准或增加对缴费超过15年的对象进行每增加一年缴费增加一定养老金来鼓励城乡居民长期缴费,尤其是农村居民。
三、结语
总而言之,在新形势下,我国必须全方位正确认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城居保与企业保制度衔接不畅,养老保险资金筹集难度较大等,采用多样化方法,强化农民参保意识,优化法律法规体系,不断拓展资金筹集渠道,优化城乡居民缴费激励机制等。以此,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快我国统筹城乡发展步伐。
参考文献:
[1]李春根,包叠.新形势下基本养老保险城乡一体化路径初探[J].社会保障研究,2013,03:29-35.
我国医疗保险与医疗机构互动研究的主要内容与观点
医疗保险与医疗机构互动现状的原因研究当前我国医疗保险和医疗机构的良性互动不足,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二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极易导致发生道德风险[27]。医疗服务的专业性和知识性很强,需要相当长时间的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而医保经办机构缺乏医学专业人员,医疗机构运用信息优势牟利造成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医疗保险和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状态,使购买医疗服务出现很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既增加了二者的交易成本,又增加了医疗保险制度运行的成本[28],使医保监管比较复杂和困难。医疗保险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我国仍没有制定统一的适用全国范围的医疗保险法,医疗保险立法滞后。“医疗服务协议”这种“契约关系”,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明确了各自的责任、权利、义务,但对于医疗保险中出现的欺诈行为缺乏及时有效的监管和相应的处罚,影响了医疗保险基金的高效运行,同时也为医疗机构的“骗保”提供了机会,医疗欺诈行为的产生和国家缺乏相应的医疗保险管理法律法规有着一定的关系[29]。虽然我国已出台《社会保险法》,明确了社会保险险种、国家责任、社保基金监管等基本制度,但它是一部综合法,包括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个险种,仍存在定位不准、责任不明、可操作性不强、技术处理不够周延等问题[30]。组织管理机制的缺陷组织活动的进行依赖于管理的技术、制度和文化三个方面机制的相互作用[31]。我国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存在的问题主要有:管理体制不统一,机构设置欠科学;经办机构人员综合素质参差不齐;信息化建设缺乏前瞻性,现有的信息处理功能无法满足管理需求[32]。现行医保基金管理方法落后,医疗保险机构不能够及时掌握影响基金安全的人为动态,也不能及时与医疗机构进行沟通。另外,由于各种利益的存在,医保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常常对医院的过度救治行为采取放松态度[33]。当前医院医保管理也存在许多问题,比如重视程度不够,缺乏管理人才;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管方法有限;成本意识不强,对医保政策、医保市场特点等缺乏深入研究[34]。医院医保从业人员存在年龄老化、人员流动性较大、学历水平偏低、继续教育缺失、培训经历贫乏和无专业技术职称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医院医保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35]。医保费用支付方式的问题医疗保险机构作为医疗费用的支付方,对医院最常见的管理手段之一是费用拒付制。中国医院协会医保管理分会在全国开展的调查显示,医保费用拒付是医院院长和医保管理者反映最为强烈的突出问题。拒付费用占压医院流动资金费用比例大,直接影响医院医疗工作正常运转,部分医院出现无钱发工资的情况[36]。医保管理部门制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诊疗目录》,跟不上新材料和新技术的发展,有一定滞后,医院在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较多,使医保管理部门和定点医院矛盾丛生[37]。在我国比较广泛实行的是按服务项目付费,付费方在医疗服务行为发生后按实际费用进行补偿,难以有效控制费用。医疗保险与医疗机构良性互动的对策研究政府方面未来的医疗保险改革方向应充分体现“小政府、大社会”的原则,政府需不断完善医疗保险法律法规。管理型医疗的关键是科学的付费制度设计[39],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发挥支付方式对服务提供方的激励机制,规范引导医疗行为。医保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以信用等级评定为内容的分级管理制度,促进医疗机构形成自我约束、自觉守规、自我管理的自律机制[40]。还有学者认为引入第三方管理医疗保险,可以提高保险机构的效率和效益,促进医保和医疗机构互动的效果。医疗机构方面为适应医保改革,医疗机构应调整内部运行机制,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和确保医疗质量,创造一个医、保和谐发展的医疗保险服务环境[42]。针对医保从业人员薄弱现状,医疗机构要健全机构设置,明确医保办职责和功能任务,建立医保从业人员人力资本补偿机制,加强医保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及专业技术培训等。同时,完善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建设,改造流程,降低管理成本,可尝试建立区域内联合建设信息系统,提高医疗保险服务效率[43]。在医保改革实践中,医疗机构与医保经办机构建立协商谈判机制已经成为完善医疗保险服务的重要工具,医疗保险供需双方就医疗保险费用支付方式、标准等进行平等协商,通过合作博弈,达到双赢效果。
对未来研究的展望
综上可知,当前学界关于医疗保险与医疗机构互动的研究已取得了不少研究成果。但随着新医改的不断深入,医疗保险与医疗机构面临的责任和压力越来越大,双方互动需要不断改进和创新,需要研究探讨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还很多。比如对相关学科基础理论和双方互动基本理论的关注显得不够,缺乏系统、深入的理论体系研究。实证研究成果不多,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提高实证研究的应用水平。随着我国医疗保险覆盖面的扩大和医疗保障水平的提高,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谈判机制的研究将引人关注。
作者:黄李凤 杨车亮 姚岚 王前强 项莉 单位: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医药卫生管理学院 广西医科大学人文管理学院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关键词:医疗保险 医保档案 完善内容
一、建立医保档案管理制度的原因
建立完善的医保档案管理制度,是医保制度在我国不断完善的新形势下对医院的基本要求。
为什么说是新形荩一是因为医疗服务对象变为参保人员,用医保来支付的医疗费占到医院收入的60%到90%,且相对来说,用医保作为支付手段不会出现欠医疗费的情况。
二是因为医保支付制度的改革,对医疗行业的服务行为产生了一定的激励和制约作用,比如,用医保作为支付手段,依靠的是医疗保险的经办机构作为患者和医院之间的第三方来经办,这就让患者和医院在支付医药费的过程中,医院不再是控制费用的一方,而是经过和患者之间的谈判来决定。
所以在这种新的形式下,医院必须建立完善的医疗保险档案管理制度。因为医保档案管理可以作为辅助医院决策层做出科学医保决策的依据,为医院在未来实现科学的医保管理,以及我国医疗事业的发展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数据。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尽管随着医疗保险在我国的全面施行,各个医疗单位对医保的服务越来越看重,但是对医疗保险档案的建立却并不重视。很多医疗单位都没有建立专门的医保档案,而是将医保档案和其他资料放在一起,甚至还有些医疗单位根本就不把医疗档案作为重要信息,不给予储存和整理。
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因为医保档案在全国施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目前所以参保患者就医的比例很小,没有让医疗单位引起重视,更谈不上去管理。
因此提出对医疗单位医疗保险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促进我国医保工作的开展,和对医疗单位做好医保档案管理都很有针对性。
二、医疗保险档案管理的内容
各个医疗单位在建立医疗保险档案的时候,应该以医院和医保共同发展为前提,以做好医院和医疗保险的服务作为核心内容。
具体分为一下几个部分,1.建立医疗保险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档案,主要内容包括国家和各个地区出台的关于医疗保险的律法政策等,方便医疗人员的查看。2.医疗保险服务档案的建立,主要包括医疗单位和医疗保险相关服务的制度,以及医疗单位医保服务内容和流程、质量、规范等内容。3.参保就医患者的档案。包括年龄构成、就医次数、费用等内容,以及参保人群的病例档案、各个时期住院和门诊患者人数、以及医疗费用等各类费用的占比。
3.建立医疗保险绩效档案,包括医疗人员患者好评度、荣誉、等内容,以及医疗单位在医疗保险管理方面的研究创新成果。
对于医院中所有和医疗保险相关的资料都应该进行存档管理,因为这些信息在将来都会成为医院改进医保运行的重要信息依据。
三、医保档案管理制度要点
1.医疗单位的医疗保险档案必须施行统一收集、整理、管理,保证档案的书写规范和完整,以及归档科学排列有序。对于各个档案和病例的借出要做好登记工作,保证资料的及时归还。
2.建立电子档案
相对于目前很多医疗单位的纸质档案来说,建立医保电子档案能更能方便档案的储存和查阅,而且电子档案储存的信息量大,在联网的情况下医院的相关人员都可以随时查阅。
3.规范的管理制度
首先,要确定医疗保险档案信息收集涉及的范围,以及用什么方式去分类,档案室要有专门的人员对医保档案进行归类和保管。其次,建立医疗保险发展进程的管理,例如,新出台的医疗保险相关政策、活动、以及取得的成效等,都要进行归档管理。再次,建立文件上交制度,确保医院各类和医保相关的资料及时上交,确保不遗漏任何档案。最后,建立责任制度,对医疗保险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四、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险档案管理的方法
1.规范医保档案管理流程
制定《医疗保险管理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制度》,把医疗保险文件材料的形成、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纳入相关工作程序,列入相关人员的岗位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要将档案管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自分管的业务科室及具体人员,把档案管理列入各科室日常工作,确保新产生的业务档案与业务经办的无缝对接;进一步优化业务档案立卷归档流程,使档案整理归档职责清晰、移交顺畅。
2.建立医保业务档案各项工作制度
应建立文件材料的收集、接受、整理、鉴定、归档等方面相关制度以及借阅、利用、移交、销毁制度,从而完善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档案管理和利用工作。这可以从两方面进行:一是设置专用档案库房。配置防潮、防光、防火、防高温、防盗、防有害生物等设施设备,库房湿度、温度达到标准,确保医保业务档案安全。
二是使用密集架。将标注保管期限的各科室所涉及的专业性文字材料、电子文档、图表等业务档案全宗卷,上密集架归档,这样做就保存了历史记录,保持了档案连续性。三是加强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按照“年度-险种-业务环节”的分类方法,将真实、合法、有效的材料收集齐全,进行分类、排列,再结合保管期限进行组卷,编页号、目录。
3.加强档案管理人员培训学习医疗保险档案管理工作是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因此特别重视和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采取“走出去”的办法向档案管理好的单位学习,学习档案管理法规、档案管理标准和档案具体业务,加强医疗保险业务流程,不断提高本单位档案管理水平。
4.建立医保卡电子健康档案
通过信息化的推动,逐步实现劳动保障资源与卫生资源、信息和服务的共享。可以根据医保参保人员的年龄层次不同,免费提供一般检查、常规检查,心电图、胸片、等在内的实验室检查项目服务,并根据体检结果为每位参保人员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同时,对建档人员免费提供健康教育、咨询服务。为医保人员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既能让每位参保人员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对疾病进行提前防治,有效降低发病率,达到实现医保跟踪一生、服务一生的目的,同时,也为医疗保险运行情况分析提供了第一手原始资料。
参考文献:
[1]李晓丽.浅谈医院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问题与对策[J].河北企业,2014,(3):31.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管理;风险模式;无砂渗水混凝土
1引言
为建筑工程施工人员提供一个安全良好的作业环境是毋庸置疑的重要工作与任务,不仅能保护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免于建筑施工事故,也可以提高施工人员的工作效率,由此可以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减少甚至是避免因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不当而引起的事故事件;解决因效率不高引起的建筑工程进展迟缓或终止类似问题;减少建筑工程中由技术上的安全管理引起的技术材料方面引发的完全可避免性的事故。不仅从社会安全角度考虑,而且从建筑工程企业的经济效益考虑,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都是势在必行的任务。尤其是在今天这个注重“安全”,“和谐”,“快发展”的社会情形中,随着建筑市场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施工难度的加大,建筑规模的扩大,只有提高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才能为建筑企业带来更好的收益,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建筑价值。
2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在今天这个注重“安全”,“和谐”,“快发展”的社会情形中,随着建筑市场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施工难度的加大,建筑规模的扩大,只有提高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才能为建筑企业带来更好的收益,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建筑价值。
2.1建筑工程中法律法规的落后
在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方面存在较多的问题,比如建筑工程法律规范体系的问题,安全业绩评估方面的问题,安全管理结构体系问题,安全履职方面的问题等等。首先,随着时间的变化与社会经济体制的变化,当前已颁布存在的法律法规中,已经有相当一部分不能适应目前社会各种新制度下的发展趋势。以前是计划经济体制,而现在计划经济已经占一小比重,所以在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方面,有些地方,法律已不够周全,在这种法律资源的短缺下,很多新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成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中的漏洞。
2.2建筑工程中安全评估的不足
在建筑工程方面的安全评估也存在很多不足之处,对于建筑企业的工程安全评估,应该是政府部门的相关安全执法部门来做,但在这个检查过程中,可能会产生较大的反弹,进而产生安全事故,通常情况下,只有在国家级安全大检查的时候,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会做的比较到位,所以在这一方面,我们应该加强建筑工程的安全评估管理力度。
2.3建筑工程中的安全管理的松懈
最后就是关于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中的众多问题。在涉及到具体技术操作的工作上,可能管理职能并不是显得那么重要,这些不是十分完善的管理机制影响了建筑工程的安全,在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中,安全生产管理职能与伤险体制断开联系,从而各个部门应该在预防伤险,处理伤险与安全生产水平方面有所提升,努力彻底解决这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
3传统问题的解决方案
很多行业都是只注重投入与产出,当然也包括建筑工程行业,业主关注这些与经济利益有直接联系的方面,在这一建筑工程阶段过程中的安全问题,伤亡事件等隐患没有规范性的文件。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现状,是因为很久以来,建筑工程中的安全责任都是由承包商企业负责,而建设单位的责任是比较小的,造成了履职方面的隐患。
3.1加强对法律的补充
针对法律法规方面的问题,法律部门应当结合当前建筑安全问题的现状以及未来建筑工程的发展趋势提前完善较为安全的立法,争取逐步完善建筑工程的法律法规制度,不仅做到有法存在,而且要确实做到有具体可行的法律可以遵循使用。
3.2加强对安全评估的重视
在建筑行业,安全评估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风险评估和安全性评价。这两个方面都是安全管理现代化的重点,这是把握建筑工程单位安全水平最全面且最正确的评价。对建筑工程安全业绩进行评价是为了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发现暴露出来以便做好建筑工程安全的防范工作。施工单位应该谨慎遵循建筑工程安全评估的细则与步骤,认真全面的审视评估工作。
4管理中的创新和技术上的改进
4.1建筑工程中的风险管理模式
在西方各国企业的管理当中的一项专门的职能是风险管理模式,当下已经受到了国内外各企业高层管理者的重视,这项专门职能创始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欧美地区。随着我国企业模式的转变,各大企业的管理者都必须直接面对风险管理这一模式,包括建筑工程行业。承包商已经开始用保险或是风险基金来对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安全管理进行保障,这也是我国已经进入风险管理的标识。由于起步发展较晚,特殊国情的原因,应从我国的情况出发制定与我国企业发展想符合的风险管理模式。
建筑工程的安全性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比起其他行业,不安全因素相对也比较多,以至于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的可能性也比较大,又因为一旦发生意外,往往是超出承包商承受范围之内的。所以类似这些高架,露天,野外作业的环境使建筑工程施工必须接受保险管理。
(1)首先,应该根据施工环境与施工项目进行实际合理的考察,然后有序系统的对这些环境中存在的风险范围及分布进行识别与划分。在确定风险存在范围时,可以根据建筑工程具体的施工地理位置,建筑工程人员和建筑材料的部署划分,建筑工程用于建筑人员的生活及管理人员的办公的临时场所,施工过程中的压力管道,起重设备等建筑机械,噪声,粉尘和输电等对环境保护等一系列风险存在的条件作出调查。彻底分析完这些风险因素的存在,还应对施工当中的潜在风险进行排查。在施工类型确定,阶段确定的情况下,施工单位应该对工程风险进行具体的防范设计,以防止这些风险的发生。
(2)对这些建筑工程风险评估排查后,就应该对这些风险做出等级的区分,然后针对不同级别的风险采取与之相对应的风险控制与预防工作。建筑工程行业采取的原则一般为:首先消除与预防施工事故风险隐患;其次是风险应急措施的实施方案;最后是对一些风险较大,超出承受范围而无法实施保护措施的工程风险要及时整改和阻止。
4.2建筑工程中的无砂渗水混凝土技术的改进
除了建筑工程管理中应用的风险管理模式,还应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方面进行研究,特此研究了建筑工程中最常用的混凝土。无砂渗水混凝土的配方设计的好坏对工程技术的安全将起重大作用。无砂渗水混凝土是由粗骨料,水泥和水混合搅拌而成的,因为空穴均匀分布的特殊蜂窝状结构的原因,无砂渗水混凝土有了它自己独特的透气,透水,轻重量的特性。现社会的科学发展观使得优质的建筑铺装材料显得尤为重要,对保护环境,生态平衡等方面都有不可忽略的作用。
由切实可行的技术管理制度,技术水平和操作技能都较高的技术工作人员组成的小组队伍进行的精密的无砂渗水混凝土材料配比设计实验得到了一个目前最优的配比方案。
5总结
随着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与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我相信建筑工程业的安全管理会越来越好,一定会达到人们预想的效果。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意义不仅对于建筑业重大,而且对社会的和谐发展同样也意义非凡,因此对于当前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必须进行完善与提高。以上提出的建筑行业的法律法规的完善,评估系统的完善,正在被逐渐应用的先进的风险管理模式以及技术方面的无砂渗水混凝土最优配比等几个方面的策略将会给建筑工程行业的安全管理带来新的成果。
参考文献:
【关键词】劳动合同;管理;问题;对策
1铁路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①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缺乏对劳动合同的正确认识,缺乏对其法律地位及作用的理解,致使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仅仅停留在书面和程序上,流于形式。甚至存在着用人单位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长期事实劳动关系的现象。②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未建立健全,制度规定不具体,操作性不强,致使管理工作不得力。全员劳动合同制在企业实施后,有的单位疏于日常管理,或管理不到位,出现了无效合同等情况,以至发生劳动争议。③劳动合同的签订不规范。首先是内容不规范,主要表现在:无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职工未签字等;其次是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解除不规范。再有签订程序不规范。
2铁路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中问题产生的原因
2.1个别单位领导依法行政的观念比较淡薄
个别单位领导对劳动政策法规掌握不多,执行不严,管理不规范,仍习惯于过去的行政管理手段,忽视了劳动合同的约束激励作用,认为签订了劳动合同就万事大吉,完成了任务。
2.2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的内在动力和压力不足
铁路企业中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数多,人员流动比例小,劳动合同与职工的劳动岗位、责任、业绩、工资待遇等联系不紧密,甚至还出现了“干和不干都一样”、“干多干少都一样”、“干好干坏都一样”的状况,未发挥新型用工制度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单位感受不到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的好处。
2.3劳动合同的法规政策不全、监督检查力度不够
有关劳动合同管理的具体政策规定还不够系统,特别是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各环节的要求和程序还不是很具体、明确,由于劳动监察部门没有足够的人力、精力对劳动合同管理情况进行大范围的监督检查,加之现行法规对劳动合同方面存在问题的经济处罚力度不大,故难以纠正有关的违法行为。
2.4劳资、干部部门工作不协调
由于现行体制的关系,铁路多数用人单位劳资、人事分设,劳资部门主要负责劳动关系,干部部门负责干部任免。根据国家政策和铁路总公司的要求,干部必须在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后,由干部部门确定工作岗位。但由于劳资部门与干部的管理部门联系勾通渠道不畅,致使有的单位干部工作变动后,未能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埋下劳动关系纠纷的隐患。
3劳动合同管理不健全造成的不良后果
3.1不利于铁路分流安置工作的深入推进
为了解决铁路企业下岗职工分流工作,从1998年初各单位成立再就业服务中心以来,下岗职工就劳动合同问题不断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多数下岗职工没有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而是长时间地滞留在企业中,影响了企业对下岗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今后随着铁路跨越式发展的实施,将有更多职工的劳动岗位发生变化或分流安置,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尤为重要。
3.2不利于协调劳动关系,容易引发劳动争议
一方面,部分单位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没有具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致使劳动关系双方不能具体明确并认真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无法逐步做到自主、自觉依法协调双方关系,致使协调劳动关系失去了依据,同时也造成了大量的劳动争议隐患。
3.3不利于劳动关系双方主体地位的确立
由于劳动合同管理不到位,职工没有或不敢对规范劳动合同管理提出明确要求,致使劳动关系双方不能具体明确并认真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这必将阻碍劳动力市场的发育完善,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健全。
4对策与建议
4.1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各级领导务必要高度重视劳动合同管理,要把劳动合同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利益,充分发挥劳动合同管理的约束作用。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管理的法规政策,加大《劳动法》的宣传力度,使企业各级管理人员认识到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的必要性、重要性,认识到劳动合同具有法律强制力,不认真签订劳动合同,双方都可能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从而使广大职工增强通过劳动合同保护自身合法利益的自觉性。
4.2健全法律法规,加大监管力度,促进劳动合同管理法制化
一是国家和地方政府应注重立法,对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地制定相应的新法规、新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来调整和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二是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企业进行处罚;三是铁路企业为规范和完善铁路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应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提出具体要求和政策依据支持。从制度上、政策上和操作上确保铁路企业用工规范。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应积极发挥集体合同的作用,通过集体的力量,进行集体谈判,从而更好地体现双方当事人法律上的平等,为劳动合同管理行为纳入民主和法治的轨道提供了新的途径。
4.3采取积极措施,稳妥处理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一是变更、解除及终止劳动合同要严格执行劳动法,改变过去企业领导者习惯的行政管理方式;二是变更、解除及终止劳动合同要进行平等协商,履行告知义务;三是细化变更、解除及终止劳动合同的条款,增强劳动合同的约束力;四是办理变更、解除及终止劳动合同要保证公开透明,接受广大职工的监督。
4.4修改劳动合同文本
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及时修订、增补劳动合同文本条款,提出细化和修改意见,由铁路总公司提出原则要求,由企业根据国家和地方省市的规定制定新的劳动合同文本。建立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台账,根据劳动关系变化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充分利用劳动合同管理软件,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库,对职工的基本状况进行分析,为企业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提供依据,企业根据双方的劳动合同契约进行管理,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和用工需求,决定用工数量和使用期限。
4.5抓好配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