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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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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考核细则

量化考核细则范文第1篇

一.迟到、早退、旷课等情况

1.迟到一人次扣0.1分,早退一人次扣1分,旷课一人次扣2分。

2.上体育课迟到、早退一人次扣1分,旷课扣2分。

3.上音乐课、微机课、实验课等课程,迟到扣1分,旷课扣2分,上课不守纪律扣1分,破坏公物扣1-5分。

4.每出现一人次被随意撵出教室现象扣1分。

5.体育课不穿运动服,而穿皮鞋、高跟鞋、凉鞋、佩带不必要的饰品等,每出现一人次扣1分;不给老师请假,随意出操场上厕所、去商店、上街道买东西、打电话、与外界联系等,每出现一人次扣1-2分;翻墙外跑1人次扣1-5分。

6.放学后不及时回家,六点以后还无故不离开学校,每出现一人次扣1分。

二.集会时的出勤及纪律等情况

1.全班不按时集合扣1分;

2.虽按时集合但吵吵嚷嚷迟迟静不下来扣0.5分;

3.集合后仍有讲话声,每发现一人次扣1分;出操场队伍不整齐,进楼、上楼有拥挤现象扣1-5分;

4.会上说话或打闹一人次扣0.1分;

5.不专心听报告,随便看书的一人次扣0.1分;

6.周一升旗时,每出现一人次讲话(初一、初二不佩带红领巾)、不穿校服(运动衣)、班主任不进队伍管理等等现象者扣1分。

三.服饰与公物保护等情况

1.男生留长发,女生烫发一人次扣0.1分;

2.有染发现象者,一人次扣1分;

3.有奇装异服现象者,一人次扣0.1分;

4.佩戴与中学生行为规范要求不符的如十字架、护身符之类的项链、手饰、服饰等等,每出现一人次扣0.1分。

5.在黑板、布告栏等处涂抹乱画一人次扣0.2分;

6.在课桌及室内外墙壁上涂抹乱画一人次扣0.5分;

7.踢门、砸门或踢墙一人次扣0.2分;

8.用劳动工具打闹一人次扣0.2分;

9.损坏学校一草一木一人次扣0.5分;

10.损坏教室实验仪器一人次扣0.5分;

11.电灯、风扇和水龙头常开不关扣0.2分;

12.教室门窗不按时关锁一人次扣0.2分;

13.浪费粮食一人次扣0.2分;

14.打坏一块玻璃一人次扣0.5分;

15.随便乱拧暖气阀一人次扣0.2分;

16.在教室或走廊内打球,且把球踢到墙壁上或门窗上一次扣0.5分;

17.随便卸掉日光灯上的启动器一人次或丢失一个启动电器扣0.2分;

18.丢失水桶簸箕一次扣0.5分。

四.早操与眼保操情况

1.进教室后不是认真看书、读书、写作业,而是说闲话、打闹、甚至抄袭他人作业者,出现一人次扣一分。

2.按规定早晨留人值日打扫卫生时,教室2人,清洁区3人,若无故超出一人次扣1分。

3.早操时楼前集合不快速、整齐,不数不够,不是排队整齐带进操场者扣1-5分;

4.早操前10分钟班主任不到位组织学生者,扣1分;

5.早操集体迟到者扣1-5分;

6.站位不准确、注意力不集中,每出现一人次扣1分;

7.做操不认真、动作无力、懒散者,每出现一人次扣1分;

8.班主任仅站在队伍后,不进队监督管理者扣1分;

9.队伍中出现讲话,戏闹现象,每发现一人次扣1分;

10.全班5人以上被留下受批评者扣1-10分。

11.做眼操时有一人次睁眼不做或不认真做扣0.1分;

12.眼操操无人管理,纪律较乱扣1-2分;

量化考核细则范文第2篇

二、监察部门应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同时对政务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考核工作实施监察。

三、对集中采购机构的全面综合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实行百分制。根据考核内容和日常监督检查情况进行量化打分,考核总分达不到60分的为不合格,60分至79分的为基本合格,80分至89分的为良好,90分以上的为优秀。

四、对集中采购机构的年度综合考核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一)考核通知。政务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于半年或年度终了后10个工作日内,对集中采购机构半年或年度考核通知,明确考核时间和要求。并在考核开始前15天以文件形式通知集中采购机构。

(二)自查自评。集中采购机构接到考核通知后,按照考核要求认真整理有关资料,对照考核内容进行自评,在7天内形成自查报告,报同级政务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三)检查考评。考核小组对集中采购机构提供的自查报告和相关考核资料进行检查核实,对照考评内容进行量化打分,并在考评工作结束后形成书面考核意见。

(四)出具考核报告。政务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根据考核小组的考核意见,综合采购人、供应商、专家评委的反馈意见以及日常现场监督的具体情况,作出正式考核报告,并填写《政务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表》。考核小组在作出考核报告前,应当与集中采购机构交换意见。

(五)公示考核结果。政务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考核报告和《政务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表》报送同级政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抄送集中采购机构,并公布在市政务采购网上。

五、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基础工作考核(占总分15%)。

1、机构建设情况。标准分为2分。

集中采购机构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相关的法规,工作热忱,内部协调合理,记2分,否则,不记分。

2、岗位设置。标准分为4分。

(1)建立了岗位工作责任制度的,记2分;没有建立岗位工作责任制度的,不记分。

(2)工作岗位设置合理,操作环节权责明确,形成内部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机制的,记2分;岗位设置不合理,没有形成内部制约机制的,不记分.

3、人员技能。标准分为3分。

人员配备满足工作需要,且从业人员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数占在职人员总数60%以上的,记3分;达到50%的,记2分;达不到50%,记1分。

4、业务培训。标准分为2分。

每年开展培训两次以上的,记2分;未达两次的,不记分。

5、档案管理。标准分为4分。

(1)有政务采购文件档案管理制度的,记2分;没有档案管理制度的,不记分。

(2)归档资料真实、完整、及时,且保管符合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记2分;不符合要求的,每一项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二)操作程序考核(占总分35%)。

1、执行采购方式。标准分为5分。

按照经政务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采购方式执行采购活动,改变采购方式及时报政务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记5分;擅自改变采购方式一次的,扣1分,扣完5分为止。

2、编制采购文件。标准分为7分。

制定的采购文件科学、细致、严谨,没有因采购文件错漏导致质疑、投诉的记7分;每出现一次质疑扣0.5分,出现一次投诉扣1分,扣完7分为止。

3、采购信息。标准分为8分。

应当的采购信息(含招标公告、更改事宜等)全部在市政务采购网上的,记8分;每缺一次扣1分,扣完8分为止。

4、组织采购活动。标准分为4分。

采购活动组织周密、秩序井然,受到各方好评的,记4分;采购活动组织出现混乱,导致采购失败的,一次扣1分,扣完4分为止。

5、公示中标结果。标准分为4分。

应当公示的中标结果(含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全部在市政务采购网上的,记4分;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4分为止。

6、督促或组织签订采购合同。标准分为3分。

在规定时间内督促或组织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记3分;延期一次扣0.5分,扣完3分为止。

7、采购资料备案。标准分为4分。

按规定将采购文件、采购合同等有关资料按时、真实、完整报政务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记4分;漏项、缺项或者迟报的,每次扣0.5分,扣完4分为止。

(三)工作质量和业绩考核(占总分30%)。

1、遵纪守法情况。标准分为4分。

考核期内没有通报批评或违纪违法记录的,记4分。每发现一起扣1分,扣完4分为止。

2、工作效率。标准分为8分。

(1)工作效率高,没有相关投诉的,记6分;出现一次因效率低投诉记录的,扣1分,扣完6分为止。

(2)及时退付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的,记2分。违规一次,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3、工作效果。标准分为9分。

(1)按时完成采购项目委托,记5分。在服务承诺的工作日内,标书提交采购办备案的记5分,每拖延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2)考核期内所有采购项目的实际采购价格低于采购预算和市场同期平均价格的,记2分。采购价格超预算或者采购价格高于同期市场平均价格的,每一例扣1分,扣完2分为止。

(3)投诉案件比往年有所下降的,记2分。投诉案件比往年增加一例的扣1分,扣完2分为止。

4、服务质量。标准分为9分。

采购人、供应商对集中采购机构工作态度、服务质量和质疑答复等满意度达到90%以上的,单项记3分;达到80%的,单项记1.5分;达不到80%的,单项记零分。满意度以《集中采购机构年度考核征求意见表》为记分依据(见附件2)。

(四)廉洁自律考核(占总分12%)。

1、廉洁自律制度建设。标准分为2分。

建立廉洁自律制度的,记2分;没有廉洁自律制度的,不记分。

2、廉洁自律表现。标准分为10分。

从业人员廉洁自律表现良好,没有不良记录的,记10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人次扣2分,扣完10分为止。

(1)接受采购人或供应商宴请、旅游、娱乐行为的;

(2)接受礼品、回扣、有价证券的;

(3)在采购人或供应商处报销因公或者因私费用的;

(4)向供应商或其他人员泄露应当保守的采购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良行为。

(五)报表统计考核。标准分为8分。

量化考核细则范文第3篇

为了进一步加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的力度,使骨干教师迅速成长,克服教师职业“怠倦症”和骨干教师的“满足感”的产生,促进骨干教师“再生”发展,分层培养各级骨干教师,为县、市、省级骨干教师的选送提供依据,激励已被评为各级骨干教师的持续发展,根据学校教师培养的要求,以“让教师与学校一起发展,让教师与学生共同成长”为培养目标,遵循骨干教师成长的规律,采取全方位、多途径的培养措施,建设一支具有现代教师素质和创新精神的新型骨干教师队伍,为学校教育教学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特制订本意见,试行实施。

二、培养目标

使其成为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具有合理的专业知识结构,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具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在教育教学业务中具有指导、带头、示范作用。

三、措施机制

本办法是将各级各类骨干教师以及学校内的骨干教师统一纳入xx中学骨干教师的培养及管理,一个标准进行考核,在本办法中没有骨干教师级别之分,合格者既保留原级骨干教师称号,同时也是xx中学骨干教师,享受xx中学骨干教师津贴。本办法实行年度考核,滚动推行。

1、建立骨干教师成长记录袋

此档案长期跟踪记录专职教师成长的经历,按照《骨干教师考核细则》量化,分年度给予考核结论:优秀、合格、不合格。并由学校签章颁发年度考核合格的骨干教师证书,确定为xx中学骨干教师资格。

优秀、合格、不合格的评定办法:按《细则》量化,95分以上者为优秀,80分以上者为合格,79以下者为不合格。

2、骨干教师选拔办法

各级骨干教师的选拔,在符合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初中实际教学时间6周年,三年为一个考核周期。

普通教师:进入学校骨干教师考核行列的考核方案:师德师风10%,近三年教学成绩30%,教学过程20%,教育科研20%,民主测评20%,按教师总数的5%取其前位名次进入学校骨干教师考核行列。

校级骨干:三年来量化的总成绩,按规定指标取其名次推荐为县级骨干教师。

县级骨干:三年来量化的总成绩,按规定指标取其名次推荐为市级骨干教师。

市级骨干:三年来量化的总成绩,按规定指标取其名次推荐为省级骨干教师。

3、实行“骨干教师津贴”制度

遵照《xx中学骨干教师考核细则》,年度量化考核合格者,由学校行政发给每月20元、全年240元的骨干教师津贴(寒暑假期间的津贴纳入年终考核)。

4、实行骨干教师任免制度

各级各类的骨干教师每个年度纳入学校进行资格考核,可进可出,滚动推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否定其学校骨干教师称号。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者,一票否决;

(2)师德师风败坏,给单位造成恶劣影响者,一票否决;

(3)教学成绩末尾者,一票否决;

(4)遵照《xx中学骨干教师考核细则》,凡是连续三年量化考核不合格者,学校有权取消其任何级别的骨干教师称号,并由学校报请上级管理部门批准。

(5)在现有骨干教师中,根据《细则》的量化,按全校教师总数的5%,从低到高取其名次以及考核不合格者,一并进入新一轮的考核。即与申请xx中学骨干教师的普通教师,一并按照进入考核方案,即师德师风10%,近三年教学成绩30%,教学过程20%,教育科研20%,民主测评20%,再按教师总数的5%取其前位名次进入学校骨干教师行列,其余教师被否定。

5、实行骨干教师加分制度

根据《xx中学骨干教师考核细则》,连续三年量化考核优秀者,在评职、晋级、评优,选模以及教师福利(如分房等)考核中享受加分优待。

具体加分办法是:

周期内考核:三个“优秀”,一次性加0.5分。

周期内考核:两个“优秀”,一个“合格”,一次性加0.2分。

其他情形的考核结论,不享受加分优待。

四、管理考核

1、由学校行政、教导处、教科室、教研组联合组成骨干教师管理领导小组。由教科室具体负责对骨干教师进行年度量化考核。

2、骨干教师考评材料必须是由上级教育部门、学校或教研组组织的真实的教育教学研究活动。

3、参加骨干教师考评由教师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

量化考核细则范文第4篇

按照“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深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提高行业管理水平”的要求,通过分析公路建设工程项目考核管理现状,采用先进的项目管理理念,建立起一套符合实际操作的公路建设工程考核评价体系和可量化、便于操作的指标体系,再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符合实际操作的考评工程建设项目应用软件,从项目规模、建设方式、管理方式等方面,将建设、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纳入考核体系,对干线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的建设、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应用,对不同项目间的考核和被考核单位的考核管理行为进行综合评价,将考核工作有效的与日常检查工作结合起来,实现了工程之间、单位之间的考核评估动态监督管理。

关键词:公路工程 考核评价 动态考核 信息化

中图分类号:X73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现状分析

当前,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检查和考核评比主要是通过各级管理部门发文、通报、日常检查评比、劳动竞赛等方式进行,由于存在考核主体不同、被考核单位不同、考核内容不同、评比标准固化、各工程之间千差万别等原因,往往考核评比结果之间的可比性不强,对不同项目之间的横向对比和同一单位在不同项目间的纵向对比信息不完善,不能真实有效地反映各工程、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因此,如何克服各工程之间、各单位之间考核评估管理的不平衡,综合评定工程建设项目的总体水平,公平公正地评价各参建单位,使检查及考核结果具有代表性,从而进一步规范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切实落实业主代表责任制,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执行力,是工程建设项目在检查考核中应该考虑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研究内容

采用先进的项目管理理念,提出建立一套符合实际操作的公路建设工程考核评价体系,从项目规模、项目周期、项目成本、建设方式、管理方式等方面,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纳入考核体系,对不同项目间的考核单位和被考核单位间的工程考核管理行为进行综合评价,形成一套合理的、便于操作的考核指标和结果评价体系,以克服工程之间、单位之间的工程考核评估管理不平衡,实现公平、公正的工程建设项目评定。同时,针对公路建设工程考核评价体系和考核指标评价体系,利用已有各项信息化技术,实现工程建设项目考核评价管理软件,将考核工作通过信息化方式表现出来,确保工程项目管理过程处于动态受控状态,实现对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督管理,使项目管理考核落到实处,从而改进和创新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完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促进项目管理全面化、精细化、动态化和信息化。

总体结构

整个项目由三大部分组成:

1、公路建设工程项目考核评价体系的研究。

从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目标要求出发,按照工程建设项目考核管理的目标──即对工程建设过程全面、动态管理的要求,确定考核评价体系的组成和考核评价采用的形式、办法,确定考核主体、考核对象以及在此过程中的各项保障措施,形成规范的《南京市干线公路建设工程项目考核评价体系》指导文件。

2、公路建设工程项目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以《南京市干线公路建设工程项目考核评价体系》指导文件为基础,通过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进度计划、廉政建设等考评内容进行逐层分类、指标细化、权重界定和分值分解,按照 日常管理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综合平衡,合理确定各指标的权重,建立评价模型,形成“干线公路建设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3、公路建设工程项目考核管理软件系统的设计。

依据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指标体系中的各指标进行数字化、电子化处理,运用软件工程学理念深入地进行系统分析和设计,实现对工程建设项目考核评价过程的各项动态管理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价能力,系统重点考虑可操作性、可扩展性,结合数据交换平台和资源整合,适时反映工程建设项目考核评价的状态。

工程考核评价体系

考核评价体系主要解决“什么人(单位)对什么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进行什么样的考核,形成什么样的结果”这一命题,解决了以下的内容:通过对本体系适用的工程范围界定,明确该体系所能应用的工程范围;针对工程项目的考核,确定将对工程以何种方式考核进行明确;针对工程考核,确定应用对象(使用者)的范围;针对不同的应用对象(使用者),明确在工程考核管理中的角色划分;在明确了考核工程、应用对象的前提下,针对考核评价的工作,确定采用哪些方式进行执行;确定这些工作方式的执行流程;考核完成后,确定采用哪种方式对考核进行评分;考核评价体系运行的保障措施。

考核评价的表达方式包括:日常考评、巡查考评和专项考评。

考核评分办法采用综合扣分制方式计算分值。

从体系的评价方法和分值计算方法对经验参数和量化指标双重因素考虑,有效的实现了建设工程之间横向和纵向的评价。

工程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按照分类+分层结合的设计理念,由目标层(质量、计划进度、合同、安全等分类),准则层(可量化描述考核内容的指标细则),指标层(具备了权重和分值的指标细则)三个主要层次构成,这三个层次实现从概念到实施逐层细化。

1、目标层。指标体系目标的分类和细化。

2、准则层。根据目标层的分类分级,形成了具体的目标细则,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次的目标类别进行量化考核评估,形成具备量化考核的指标准则。目标细则和指标准则之间采用一对多的方式表达,即每条目标细则对应至少一条指标准则。

通过对目标的分解,形成了可量化考核具体指标准则。

3、指标层。本体系指标由指标准则、权重和标准分值三个部分构成。

在本研究中,采用了多种方法和理论指导对公路建设项目指标进行了优化,包括:标定义的设计和优化、指标的量化设计和优化、指标值的修正和优化。并建立考核指标库,将工作内容进行科学的数字处理和量化处理,可以根据需要对指标进行调整,系统将会记录指标的整个调整历程及调整原因。从而反映出该指标的在工程建设项目考核中的变化过程,供以后参考,也为指标量化提供更多依据,更加科学

形成考核资源库。对历次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并进行数据挖掘,形成考核资源库,为以后的公路工程建设工作的展开提供指导,有效的利用考核成果,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工期,提高投资效益。

展望与总结

相对于传统的工程考核,研究成果具有如下实际应用和推广意义。

1、形成工程建设项目考核评价管理的标准体系,为工程建设项目确保安全生产、工程质量、保证工期、提高投资效益提供了考评依据。通过量化工程建设项目考核指标,全面、系统、科学地考核评价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促进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化、法制化、现代化建设,加强了行业规范管理的力度,提高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

2、从行业管理的角度出发,通过改进和引入创新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涵盖质量、合同进度、安全、人员、设施等管理内容,将施工、监理、设计、建设等相关单位统一纳入考核体系,加强动态监管,对其在不同的工程建设项目中的行为进行综合评价,将考核工作有效的与日常检查工作结合起来,从而提高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效能,确保工程项目处于动态的受控状态,实现对建设项目全方位监督管理,科学分析工程建设项目的建管水平,促进项目管理精细化、信息化。

3、通过历次考核评价数据的积累以及系统进一步的数据挖掘,为工程建设项目工作提供更多的指导,有效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工期,保障安全、提高投资效益。

参考文献

1、《江苏省交通科技十一五发展规划》。

2、《江苏省公路信息化“十一五”发展规划》。

3、《江苏省重点干线公路建设管理实施意见》。

4、《江苏省干线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5、《江苏省干线公路建设前期工作管理实施细则》。

6、《江苏省干线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7、《江苏省干线公路建设工程质量检查实施细则》。

量化考核细则范文第5篇

突出特色,着重对“如何下”做出规范

总体来看,这些细则存在以下特点。

首先,细则均在中办《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导下,参照省内实情制定,有的参照的标准更高,管理的范围更广,提出的要求更严,有的不仅将“有过"干部收入囊中,还更加突出对“无为”干部的问责、调整。

如在适用对象上,大多数为县级以上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小部分还涉及乡镇(街道)领导干部。

能上不能下,是长期制约干部工作的一大难题。因此,各省份细则都着重突出在干部管理中对“下”渠道的深度挖掘和对“如何下”做出适当规范,让干部“下”之有据。

多省将“调整”具体化为“如何调整”,明确规定问责方式、问责程序、调整方式、调整程序,并且在以往规定的基础上将各项考核指标予以量化和强调,无法量化的也尽量程序化、法制化、条理化。

如在问责方式上,规定多包括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

调整方式上,主要为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辞职辞退等。

审视文本不难发现,在细则制定中,各省份还充分突出了自身特色。

如安徽、青海、北京、天津将对生态保护不力的有关干部问责调整;宁夏、甘肃把不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作为领导干部“下”的依据,甘肃还把“妄议中央”写入细则,把扶贫工作作为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并由省委组织部(绝大多数省份由省委办公厅)出台细则;山东除了要扶贫,还要落实新的发展理念;陕西则更为细致,从各个具体目标来认定工作责任。

“下”的干部救济渠道缺失?

笔者研究发现,在各省市所制定的细则文本中,仍有值得改进之处。

首先,此次重点规范“下”的程序和疏通“下”的通道,但未对被“下”之人予以完善的行政处分救济措施来配套执行。被问责和被调整的领导干部可能是出于某些主观原因而“被下”。但现有的行政处分申诉制度还不完善,未将行政处分纳入司法救济范围,尚待建立行政处分错案的追究制度。

其次,在各省实施细则中未提及被“下”对象的查阅档案权,受到纪律处分的公务员难以了解有关处分的详细情况,无法第一时间有效辩护。

最后,我国立法实践对行政处分没有统一的概念,对其也没有明确的界定及量化,因此运用行政处分时可能会标准不一,相互矛盾。从法理上说,行政首长在整个行政机关中处于核心地位,享有法定权威,但是,一些行政首长在重大问题上滥用“最后决定权”,惯于独断,使得处分结果有失偏颇。

因此,众多细则虽然直指为何“下”及如何“下”,却未具体明确量化“下”后如何处置的问题,没有明确界定行政处分的事由、方式、权限三者之间的联系,使处分结果在各省市之间,乃至各部门之间形成差异。

动态管理“上下”干部

提升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落实效果,还需要从制度和执行两个S度入手,做好以下工作。

完善用人选拔机制。应把日常考察作为干部调整配备、从严管理的基础性工程,采用 “调研式考察”、“专项式考察”、“综合式考察”等方式,正面、侧面对所选、所用之人进行选拔。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点中改进工作措施,一方面拓宽“上”的渠道,确保人才到位,另一方面疏通“下”的途径,择取“劣官”调整。

落实工作责任制,严惩卸责之人。党委(党组)、党委(党组)书记、组织人事部门分别承担起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具体工作责任职责,使各项工作责任到人,出问题一对一严肃追责,避免出现“为官不为”、“推诿扯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