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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面 《保险家》VS郭左践
2008年,天津保险业以天津滨海新区保险改革试验区的建立为契机,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2009年1月5日下午,天津保监局组织召开2009年天津市保险工作会议, 《保险家》记者对天津市保监局郭践左局长进行了专访。
保险改革试验区示范效应显现
B:首先祝贺天津保险业在2008年取得的一系列受人瞩目的成绩,您能给我们总结概括一下天津保险业2008年的主要成绩有哪些吗?
G:2008年,天津保险市场截至11月末,全市共实现保费收入165.77亿元,同比增长19.77%,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38.63亿元,同比增长20.7%;人身险保费收入127.14亿元,同比增长19.49%。从发展质量看,产险中非车险业务同比增长33.94%,增速超过车险业务2倍,我们非常欣喜的看到,以往过度依赖车险的业务增长模式有所改变。2008年天津市还新增加了7家保险分公司和12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另外日本爱和谊保险公司天津分公司获得保监会批准改建为爱和谊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保监会正式批复了“国寿资产一天津城投100亿元债权投资计划”,保险业在聚集资金支持地方建设方面的作用得到体现。
B:天津滨海新区保险改革试验区给天津保险业带来了难得的发展契机,保险改革试验区的拉动和示范效应在2008年是否已经开始显现?主要表现有哪些?
G:2008年,保险改革试验区的拉动和示范效应已经开始显现,而且显现的效果是非常令人满意的。全行业也以此为中心为天津经济社会需要来创新产品和服务。截至2008年11月末,全市保险业共为10577家企业、127万台次车辆、8万余个家庭、约3600万人次提供风险保障,上缴税金1.85亿元,新提供就业岗位7800余个,较好地发挥了保险业在促进经济、保障民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仅2008年1-11月份,天津保险业累计支付各项赔款和给付46.76亿元;出口信用保险积极服务天津及华北地区外贸出口结构调整和产品升级,共提供结汇风险保障28.53亿美元,帮助出口企业获得融资4.7亿美元,有力地支持了区域经济发展;天津市保监局还与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农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试点的通知》,支持保险业积极探索涉农保险业务发展的新途径,至11月底,人保天津市分公司累计承保能繁母猪近19.14万头、奶牛2.19万头,承保蔬菜大棚8244亩,为保险业服务农业生产积累了经验;科技保险被确定为全国首批试点城市并取得初步成效。我们可以自豪地说,天津保险业服务经济和社会的能力在2008年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说到滨海保险改革试验区,我在此要特别提到的是,中国保监会和天津市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天津滨海新区试点补充养老保险的通知》,把天津滨海新区作为补充养老保险试点地区,市政府还给予了优惠政策,有关产品已得到保监会批复并开始销售。在天津,商业保险逐渐成为解决养老保障的重要手段。
在汇集吸引资金方面,中国保监会正式批复了“国寿资产一天津城投100亿元债权投资计划”,保险业在聚集资金支持地方建设方面的作用得到体现。
B:2008年,天津保险业还在哪些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G:2008年,天津保险业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参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方面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在我们的引导下中国人寿积极参与了武清、宝坻、北辰和蓟县等四个区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目,至11月末管理的基金规模累计达2.1亿元,受益群众近200万。天津的计划生育保险试点也得到了扎实推进,为1.6万参保人员提供约5.12亿的风险保障,另为241名计划生育专职干部提供意外保险保障。
天津保险业还加大了责任保险的推广力度,2008年1-11月份,责任保险实现保费收入1.6亿元,同比增幅达81.71%,涉及建筑、旅游、交通、食品生产、医疗、教育等行业。此外,我局与市交管局加强了协调沟通,指导建立了8家快速处理服务中心,制订17项配套规范性技术文件,共同推动建立了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取得初步成效。
防范风险为监管的重中之重
B:天津市保监局在2008年是如何加强和改善保险监管工作的呢?
G:众所周知,2008年开始,国际金融市场开始处于动荡的环境之下,我们继续把防范风险作为保险监管的重中之重,不断加强和改善保险监管,在集中精力处置个案风险的同时,着力防范增量风险,化解和处置存量风险,维护天津保险市场的安全稳定。
针对金融危机下行业经营风险与消费者投资的矛盾,我们加大了防范化解矛盾的力度,例如,在保监会和市政府的支持下,基本平息了生命人寿的投连险风险。针对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的潜在风险,建立了退保情况周报和月报制度以及重大退保投诉情况报告制度,并从完善客户回访制度、规范展业行为、慎选销售对象等方面加大了对有关公司的监管力度,防范因销售管理和风险管控不力所引发的增量风险。
我们通过调研,大力推行了见费出单,以有效遏制保险公司利用虚挂应收保费进行恶性竞争,保证经营数据真实性,控制中介机构侵占挪用保费,防范保险公司经营风险。大力推行机动车辆保险见费出单制度,采取跟踪巡查方式强化监管,利用非现场监管系统把应收保费作为长期重点监控指标,对指标异常公司实施现场检查,有效控制和防范保险公司经营风险。
2008年我们还妥善的处理了投诉方面的问题。加强对投诉案件的督办,提高投诉案件办理效率,避免因人员集中造成串联、群访群诉等风险事件,全年共处理群众来信来访265件。在此基础上,还建立了投诉旬报制度,加强动态分析,通过投诉及时发现存在风险隐患的重点机构和突出问题,为监管工作提供参考。
整顿规范市场秩序。认真贯彻落实保监会关于治理商业贿赂和整顿规范保险市场秩序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保险市场实际,针对市场反映的突出问题,确定重点公司和重点领域进行检查。重点机构包括业务经营不稳定、大起大落的机构;存在经营隐患的机构;投诉、举报集中的机构等。重点领域涉及保险机构的内控建设、条款费率执行、手续费支付合规性、欺诈误导问题以及数据质量等方面。全年,我局共派出监管干部187人次,对24家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涉及6家产险机构、6家寿险机构和12家保险中介机构。截至目前,已依法对9家机构、1名支公司高管人员和3名营销
员进行了行政处罚,对15家机构下达了监管函,与相关保险机构负责人进行监管谈话20余人次。
此外,保险行业协会在参与建立完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规范公司展业和银邮手续费行为、推动“保险营销员信息管理系统”上线、开展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就滨海新区保险改革试验进行理论研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同时,必须看到在保险市场体系、经营主体、服务能力和监管水平等方面还不同程度的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一是市场体系初步形成,但不规范。二是市场主体快速发展,但竞争力有待增强。三是服务能力逐步提高,但不适应。四是监管体系基本形成,但不完善,这些问题需要在发展中逐步加以解决。
开发新形势下的竞争优势
B:天津2009年保险工作有着怎样的安排部署?
G:2009年天津保险业要按照全国保险工作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部署,重点是加强改善保险监管,努力防范化解风险,保护消费者利益,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推进保险改革实验区建设,着力服务天津经济社会全局,促进天津保险业平稳健康发展。
前不久的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吴主席指出,要正确把握保险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增强在新形势下做好保险工作的能力,切实做到“五个不动摇”。我们看到近几年,天津保险业之所以总体上有一个较好的发展局面,正是由于科学发展观在全行业得到了深入贯彻落实。
在当前日趋复杂的外部环境下,天津保险业要继续按照有利于提高竞争力,有利于防范化解风险,有利于提高服务和谐社会能力的要求,突出保险业的竞争优势,着力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经营效益稳步提升。
我们从监管机构的角度出发,要让整个行业努力实现三个方面的转变,即:从主要着眼于简单分割已有的市场规模,向着眼于不断开发新的业务领域转变;从主要依靠跑马圈地式的外延式发展,向主要依靠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改善经营管理的内涵式发展转变;从注重追求短期利益、对保险资源实行破坏性开发,向注重为消费者提供诚信、优质和高附加值的保险服务转变。
为实现上述目标,我们监管机构就要抓住发展保障性业务、服务民生这条主线,以服务结构的优化带动发展方式的转变,形成新的竞争优势。我们认为财产险公司,在产品结构上,要积极应对车险增速放缓的影响,由主要依靠车险业务向多险种业务均衡发展转变,着力在扩大覆盖面上下功夫:在拓展渠道上,由主要依靠粗放式营销向精细化、规范化管理转变,着力在解决经营成本居高不下上多下功夫。
人身险公司,要以满足人民群众需要为出发点,对保险消费者群体进行细分,注重调整个人营销与银行的结构、投资产品与保障产品的结构、期缴业务与趸缴业务的结构,努力发展内涵价值较高的保障型产品和期缴产品,增强持续发展后劲。全行业在竞争方式上,由主要依靠价格竞争向产品、服务、品牌综合竞争转变,着力在改善服务质量上下功夫。
B:2009年的天津保监局对于天津保险市场的监管重点是什么?
G:2009年,天津保监局将以规范保险市场秩序为切入点,来着力解决影响保险业平稳健康发展的主要问题。
我们要营造良好的保险市场秩序,这也是保险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保险市场不规范的经营行为,不仅损害保险业的信誉。而且破坏保险资源,增大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当前的形势告诉我们,保险业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和国内经济下行带来的挑战,必须增强监管部门的信心、增强保险企业的信心、增强保险消费者的信心。
提振全行业的信心,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切实规范保险市场秩序,2009年,天津保监局将出重拳、动真格的去整顿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发现一起问题就处理一起问题,决不手软。我们有决心解决影响保险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这些主要问题。
对于财产险监管要以车险为抓手,要求数据的真实性,以重点公司为重点监察对象,全面落实保监会2008年70号文件,依法严肃查处财险业务数据不真实、不严格执行条款费率、理赔质量差和内控制度不落实等行为,力争实现产险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人身险要从规范银保业务入手,下大力量治理寿险销售误导,认真贯彻执行《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从业人员管理、业务核保、信息披露、电话回访、处理等各环节加大监管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存在销售误导和账外支付手续费等违规问题的公司,综合治理寿险销售误导问题。
中介方面,要建立产寿险监管、中介监管联动协调的查处机制,按照同查同处的原则,严肃查处保险公司利用中介机构虚开发票、非法套取资金和保险中介机构欺诈误导、挪用保费等行为。对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涉嫌非法集资、非法传销活动的,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