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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寿险投资;风险;借鉴
Abstract:InsuranceindustryofChinahasdevelopedrapidlyinrecentyears.However,therearemanyissuesabouttheinsurancefunds,suchasoperatinginlowproportion,irrationalstructuresandsoon.ThearticleanalyzesthestatusquoandproblemsoflifeinsuranceinvestmentinChina,andmakesacomparisonwiththeinvestmentofinternationallifeinsurancecompanies.
KeyWords:LifeInsuranceInvestment;Risk;UseforReference
在国际保险市场创新化、多元化、自由化的发展趋势下,寿险业面临的风险呈现出复杂化的特点,经营面临更严峻的考验,近年来,世界上已有多家寿险公司破产或倒闭。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的寿险业迅速发展,取得巨大成绩,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寿险业的经营影响到千家万户,对社会稳定起着重要作用。而最近几年寿险业的超常规发展,加上连续的银行利率下调和投资渠道的限制,使寿险业的偿付能力风险日益凸显。
目前,国内寿险资金已获准进入证券市场,投资的多元化使寿险业面临的投资风险急剧增加。因此,从宏观监管和微观管理的层面加强寿险投资的风险控制,建立和完善寿险业的投资风险管理体系,对于寿险业提高投资效益、增强偿付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寿险投资的现状与问题
自1984年我国保险公司获得运用保险资金的自主经营权开始保险投资业务以来,保险公司可运用的资金规模不断扩大,到2005年末,全国保险总资产已经达到13400.87亿元,年均增长率为29.23%左右。但由于目前我国国内资本市场的不成熟,保险投资的可运用空间和获利空间均受到很大程度的制约,投资渠道仍以风险较低的银行存款和国债为主。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于2003年6月20日成立,并于2003年末分别在美国纽约和香港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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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该公司资产负债表2002年至2005年的数据分析可以看出:
1.投资增长迅速,资金运用率较高。人寿股份一直保持了较高的资金运用率,伴随着总资产的增长,投资总额也迅速增加,尤其是2004年,较上年增长了34%。但也应该看到,如此高的资金运用率在相当程度上是来自于巨额的定期存款的支持,而真正意义上的投资并未起到关键作用。
2.投资结构不合理。现金和定期存款的数额稳定增长,占全部投资比重的50%以上,只是在2005年有所变化,这近似于其他所有投资方式的总和,远远高于美、英、德等国家的相应比例。
3.在国际保险市场上,保险资金主要投向的是股票、债券市场。资金运用的证券化程度较低,但增长速度比较快,债权性投资和股权型投资合计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从2002年的33%提高到2004年的45%,2005年债权型投资显著增长,第一次超过现金及定期存款的比例,债权投资的增长得益于发展相对成熟的债券市场以及年内保监会放松对债券投资的管制。股权型投资在这三年间增长较为缓慢,与债权投资相比比重过小,主要原因在于对股票投资的诸多限制,而目前寿险资金己获准直接入市,因此2005年股权投资的比例显著上升。保单质押贷款的数额和比重都有所增加,但处于极其次要的地位。[1]
4.资产类别比较单一。现金和定期存款、债权性投资和股权型投资是人寿股份的主要投资资产,保单贷款及其他投资所占比重不足2%,抵押贷款、不动产都没有出现在人寿股份的资产负债表中。较少的资产类别无法构建合理的资产组合控制投资风险,投资过于集中可能导致风险的集中。
5.我国保险投资的渠道过于狭窄,过于注重稳健性,对盈利性的重视不够。现金和银行存款等投资工具多是以银行基本利率为支点的利率敏感型产品,利率的变化将会对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产生重大影响。国外保险公司的资金投资率一般在85%以上,我国远远低于这个数据。
综上所述,我国寿险公司的投资与国外发达国家先进寿险公司投资水平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其原因在于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随着市场一体化改革的推进,国有保险公司内部的矛盾就逐渐暴露出来,落后的管理水平严重影响了投资收益。同时,专业投资管理人才的缺乏也使得保险投资的决策和经营管理受到较大的影响。在保险投资的外部环境方面,一方面是法律的不完善以及国家对保险投资的管制政策和法规等限制了我国保险投资的发展。这几个方面原因导致保险公司在资金运用上缺乏灵活性,削弱保险公司控制风险的积极性。
二、寿险投资的国际比较分析
1.寿险投资的监管。从国际上来看,保险投资的监管模式主要有严格型与宽松性。严格型的监管对投资范围、每种投资方式的比例给出较严格的限定,采取较为保守的计算基础(如认可资产),并且投资政策缺乏灵活性;宽松型监管允许的投资范围比较宽泛,对每种投资方式给与较高的比例限定或是没有限定,采取较大基数的计算基础(如总资产),并且投资政策的灵活性较大。
相比较而言,美、德、日都采取严格型的监管政策,而英国采取宽松型的监管政策。可见,即使是保险业发展成熟、金融市场发达的国家,严格的投资监管仍是目前保险监管当局的主要选择。英国的宽松型监管有自身的特殊性,那就是在保险业长期的发展中所形成的严格而有效的同业自我监管体系。[2]不过,目前对保险投资的监管有从严到宽的趋势。2002年,德国颁布了对保险公司的新的投资法令,放宽了对原有投资方式的比例限制,允许保险公司投资于新的金融产品,肯定了保险公司资产管理中的创新行为。在当今全球金融市场创新化、自由化的大趋势下,保险公司的投资行为也在不断的创新和发展,监管约束的放松是引导保险业投资实践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2.寿险投资的组织模式。纵观各国保险投资实践,保险投资的组织模式主要有内设投资部、外部委托投资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三种。
内设投资部投资模式是指在保险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投资管理部门,由其负责整个保险公司的投资活动。如美国大都会人寿公司(MetLife)就是采用了内设投资部的运作模式。外部委托投资模式是指保险公司自己不直接从事投资运作,而是将全部或部分资产委托给外部的专业化投资机构管理。使用这种模式较多是再保险公司、产险公司和一些小型寿险公司等。如安联资本管理公司(美国)是受托管理保险资产规模最大的一家资产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模式是指在保险公司之下设立专门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对保险资金进行专业化、规范化的运作。它是目前大型保险公司普遍使用的模式。英国的保险公司大多设有专门的子公司负责保险资金的投资与管理,投资公司与保险公司在业务上相互独立、各司其职,在财务上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内设投资部模式是保险公司传统上通行的做法,但由于投资市场的不断发展,特别是投资工具的多样化和投资管理的专业化,内设投资部门模式已经很难适应管理专业化和服务多样化的要求,现在逐渐被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模式取代。绝大多数股份化的保险公司都采取设立全资和控股资产管理公司的模式进行资产管理。多数产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和部分小型寿险公司采用外部委托投资模式。相对于内设投资部模式和外部委托投资模式,专业化控股投资模式和集中统一投资模式属于比较高级的投资模式,对市场条件、保险公司和投资公司的经营实力要求也比较高,随着保险公司资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竞争程度的提高,已成为国际保险业资金运用的主要潮流。
3.寿险投资的方式及比例。美国的寿险投资主要包括政府债券、企业债券、股票、抵押贷款、保单贷款和不动产,债券和股票投资是寿险资金的主要投资对象,具有非常明显的证券化特征,其次是抵押贷款,保单贷款和不动产投资也占有一定比重。英国的宽松型监管对保险公司投资于普通股限制较少,普通股是长期保险公司最主要的投资品种。日本寿险公司投资资产的最大组成部分是有价证券(不包括国外证券),其中又以政府债券为主,股票和公司债券次之。总的来看,有价证券的重要性不断上升,政府债券和公司债券的投资比重也不断上升,反映了寿险公司对资金运用的安全性的需求。有价证券是台湾寿险公司最重要的投资资产,其中公债及国库券、短期投资、股票较为重要,公债及国库券已成为寿险公司的第一大投资资产。从美、英、日、台的寿险投资业务可以看出,证券投资比率呈不断上升的趋势。[3]
此外,各国对各种投资方式的比例限制有明确的规定,保险法律不仅根据各种投资方式的风险状况确定了最高比例限制,对同一种投资方式的内部构成也有比例限制。如此限定可以避免保险公司的资产集中于某一公司以至风险过于集中,也可避免保险公司卷入其他生产经营而影响保险公司的业务专业性。对投资比例的限制有一定的灵活性,许多国家不分别规定每种资产的比例限制,而是规定几种资产的综合百分比,例如德国规定保险资金投资于股票与国内投资公司管理的证券资产及特别资产之和不超过保证金的20%及认可资产的25%,保险公司在实际操作中可能超过最高比例限制,但监管部门会采取征税之类的措施抑制这种行为。
三、国际寿险投资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我国寿险公司应重新认识和理解寿险投资风险管理,真正把加强风险管理与推进体制改革结合起来,进一步理顺寿险投资风险管理关系,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风险度量与管理水平,完善寿险投资风险控制制度。纵观发达国家与地区的寿险投资监管与实践,可以得到以下几点经验。
1.寿险监管和投资相互作用、相互促进。从国际上来看,寿险投资的监管法规对寿险公司投资资产的选择和投资风险的控制有重要的引导作用,而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寿险公司投资实践的创新也引发了该国监管的变革。美国和德国都通过对寿险投资的严格监管来确保本国寿险业的稳定发展,但是目前两国的监管都有放松的趋势。各国都逐步从对投资方式和比例的限制向对投资风险的控制和偿付能力的监管发展,关注投资中的资产负债匹配情况和资本充足率,将偿付能力作为监管核心。我国寿险业虽然处于发展初期,监管也以严格的方式、比例限制为主,但是应逐步向偿付能力监管靠拢,实现与国际接轨。
2.提高寿险投资的多元化。从国际上来看,寿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普通股、贷款、信托等几乎所有的金融资产,现金和银行存款则是由于考虑到流动性的原因而以很小的比例存在;同时,各国寿险公司还不断提高对海外投资的重视程度。多元化与国际化的投资不仅帮助寿险公司分散了投资风险,还为其带来了较好的投资收益,保证了盈利和偿付能力。我国寿险资金的投资领域相对较窄,海外投资少之又少。这样投资的风险较集中、收益相对较低,不利于满足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公司的发展。因此,应逐步拓展寿险资金的投资渠道,并积极开展海外投资。[4]
3.提高证券投资的比重。从国际上来看,各国寿险投资的证券化特征十分明显。从前面对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分析可以看出,证券的投资比例是较少的,作为中国第一大寿险公司即是如此,其他寿险公司在这方面更是相对薄弱。债券具有高流动性和稳定的收益,应作为寿险公司债证券投资的重点。
4.完善寿险投资的风险控制。寿险公司风险控制存在于两个层面:政府的监管和公司内部的投资管理。从国际上来看,大型寿险公司一般建立有专门的资产管理公司,配备专门的投资管理人员,对资产与负债匹配、寿险产品的设计等问题作专业化的分析。我国寿险投资的资产负债失配现象比较突出,风险管理较为滞后,中国人保和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是建立专业投资管理体系的重要探索,也是我国寿险投资风险管理体系未来的发展趋势。
5.寿险投资应与经济发展相协调。就日本来说,经济迅速增长时期,资金需求旺盛,寿险公司贷款投资的比例也较高;经济缓慢增长时期,寿险公司对有价证券的投资比例就会相应增加。而且寿险公司也与各大企业相互持股,在经济环境好的时候,两者形成良好的促进关系,但是在泡沫经济之后,两者就会产生“企业为降低成本取消保险计划——不购买保险,寿险公司因业务萎缩不得不减低对企业的持股”这样的恶性循环。总结日本的经验,寿险公司在为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时,必须注意融资方式,谨慎的作出是否直接投资或者参股的决策,并充分做好风险管理工作。同时,应该赋予寿险公司充分的经营自,调整经营思路、鼓励业务创新,不要依赖政府的扶持。寿险资金的投资收益最终依赖于国内经济的健康发展,只有促进经济发展,寿险投资才能取得良好的收益。虽然寿险投资面临诸多风险,但寿险资金仍应积极参与经济建设,并与其相互协调,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1]周茜.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及风险分析[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05,(5).
[2]魏巧琴.保险投资风险管理的国际比较与中国实践[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5.
我国的财富管理行业是分业经营、相互合作、分业监管。目前,我国金融机构的理财业务主要有五种: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证券公司的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信托公司的信托业务、基金公司的基金和资产管理业务、保险公司的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和资产管理业务。各类金融机构不同名目的理财业务在法律关系、投资者门槛、产品管理等方面都有不同之处。
(一)法律关系。法律规范是理财业务发展的基石。目前有关法律明确了信托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基础法律关系为信托。银行理财产品、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和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投资连接险等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则未明确交易双方法律关系。但根据《信托法》的规定,只要在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形成明确的委托契约关系,且财产经营权转移到受托人的委托理财业务均属信托行为。
(二)产品管理。在监管机构方面,银行理财、信托计划归中国银监会监管,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和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公募基金归中国证监会监管,投资连接险等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归中国保监会监管。在发行批准方式方面,银行理财产品和信托计划都是事前报告制,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和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是备案制,公募基金、投连险等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是审批制。
(三)投资门槛。在投资金额起点方面,银行理财产品是5万元,信托计划是100万元,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限定性计划起点为5万元,非限定性计划起点为10万元,公募基金1000元,投连险等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则无规定。在投资者要求方面,银行理财产品要求客户评级,信托计划要求按照信托专门的合格投资者规定,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和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公募基金、投连险等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则无规定。
二、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的影响分析
(一)积极意义
1、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理财产品是利率市场化的产物,其发展是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必然结果。从发达国家的利率市场化进程来看,利率市场化必然伴随着资金价格走高和金融脱媒。在脱媒趋势下,银行需要调整经营方式,通过创新来进行“反脱媒”,而银行理财产品由于收益率不受限制应运而生,作为存款替代品出现,成为银行“反脱媒”的重要手段。
2、助推商业银行转型发展。理财业务的开展增加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优化了收入结构,有利于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转变。一方面,发展理财业务是提升客户综合服务水平、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理财业务的开展也有利于银行向零售业务和私人银行资产管理方向转型。
(二)负面影响
1、规避资本和信贷规模约束,影响金融监管政策的实施。商业银行通过开展跨行业合作,将表内业务转出表外,以规避日益严格的监管。一是在银信、银证等理财业务合作中,银行通过信托、券商等通道将理财资金以信托贷款或委托贷款的方式投向自身授信客户,既满足了融资客户的需求,又不消耗资本金、不占用信贷规模。二是银行通过信托、券商等通道将理财资金投资于本行的信贷资产,信贷资产转让业务释放出信贷额度,规避了信贷规模控制和资本约束。三是银行通过月中发行大量理财产品月末到期或月末发行跨期型理财产品来规避存贷比等监管指标的约束。
2、资金投向限制行业,影响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相比较银行信贷,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要广泛得多,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计划的投资则要更为广泛。融资性理财产品的对象往往是不符合信贷条件,在银行拿不到钱的企业,或者不符合信贷投放政策的房地产、融资平台等国家宏观调控行业,利率执行要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限制行业大量资金的流入不利于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和产业结构的调整。
三、规范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的对策建议
所谓的“大资管”,是指随着监管的不断放开,原有资管业务不断扩展,参与主体不断增加,业务开展模式也日趋多样化。如今,随着券商、基金、保险、期货等机构相继获得了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资质,我国的资产管理市场一改之前银行、信托专享的局面,真正进入了“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大资管时代”。
事实上,当我们回顾国内资产管理行业的发展历程时,2012年无疑将会被认为是“大资管时代”的元年。证监会、保监会等行业主管机构纷纷出台政策,鼓励券商、基金、保险、期货涉足资产管理,再加上原先已经形成较大规模的银行和信托,共同组成了我国“大资管时代”的主力军。
券商:等到了股权相关的债权投资
2012年10月18日,证监会了修订后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集合细则》”)及《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定向细则》”),合称为《证券公司资管业务办法》,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证券公司资管业务办法》在行政审批、投资范围、业务限制等方面进行了放松,促进了证券公司进一步开展资产管理业务。
2012年11月2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在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监管的通知》的授权下了《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规范》,对证券公司的直投业务进行自律管理。
这两部法规为券商直投业务提供了更为明确的监管,其中包括增加直投业务范围,即首次明确了直投子公司和直投基金可以参与股权相关的债权投资,为直投子公司和直投基金以可转债或过桥贷款等债权方式向被投资企业进行投资提供了可能性。
基金:成为全能选手
2012年11月1日,修订后的《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正式试行。
根据此法规,基金管理公司可以设立专门的子公司,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开展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在资产管理的投资范围上,基金管理公司可以投资于“现金、银行存款、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央行票据、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商品期货及其他金融衍生品;未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的股权、债权及其他财产权利”等标准化或非标准化的产品,几乎涵盖了所有的资产管理范围。
保险:多面开花
2012年7月16日,保监会了《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同意符合一定资质的保险公司将保险资金委托给符合条件的投资管理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证券资产管理公司、证投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理或者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等投资业务。
2012年10月12日,保监会进一步了《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明确符合一定要求的保险公司和/或保险资金可以投资境内依法发行的、符合一定要求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不动产投资计划和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等金融产品。
2012年10月22日,保监会还了《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1)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除受托管理保险资金外,还可受托管理养老金、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机构的资金和能够识别并承担相应风险的合格投资者的资金;(2)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以接受客户委托,以委托人名义,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也可以设立资产管理产品,为受益人利益或者特定目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3)符合有关规定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向有关金融监管部门申请,依法开展公募性质的资产管理业务;(4)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设立子公司,从事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上述一系列规定大大扩展了保险资产管理的业务范围,也为保险资金与其他非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的合作提供了依据。
期货:新鲜血液
2012年5月22日,证监会颁布《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并已于2012年9月1日起施行。该法规允许国内期货公司以专户理财的方式从事资产管理业务,期货公司除了能够投资于商品期货、金融期货等金融衍生品外,还可以投资股票、债券、基金、票据等金融资产,改变了期货公司原先单一的盈利模式,同时也为我国的资产管理业增加了新鲜血液。
另外,2013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对于我国资产管理市场的扩大具有重要的作用。根据此法规,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保险资管公司、券商都可开展公募业务,扩大了公募队伍,并且能够为更多的投资者提供参与资产管理市场的机会。
随着“大资管时代”的来临,“大资管”除了参与机构数量增加外,还将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
互联网金融是近年来新进崛起的一种金融创新模式,伴随着移动互联网以及智能终端的普及,通过互联网来进行投资、理财、交易等金融活动已经融入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中。
面临已经到来的“大资管时代”,嗅觉灵敏的互联网金融企业也瞄准了这块蛋糕,凭借互联网快速、便捷的先天优势,在产品销售、理财咨询等方面为投资者提供了周到的理财服务,在“大资管时代”找到了自身的价值。未来随着行业的进一步发展,互联网金融将有可能进一步深入到金融产品设计等领域。
另外,“大资管时代”的到来创造了大量的金融产品,这也为各地的金融资产交易所提供了丰富的产品来源,这就意味着各地的交易所将迎来快速发展的新时期。
业界传闻,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王梓木因为手中保险资金太多,发愁使用途径太少而寝食不安;本有一投资隧道的计划,并已经作了具体的财务和投资分析,但方案几次上报都被“打”了回来。
在记者和一家寿险公司资产管理中心的运营总监谈到此事时,他告诉记者,和寿险公司相比,财险公司的可用资金要少得多,一般也就几十亿的规模,但他现在管理的资金就有350亿到400亿,压力比他们要大得多。
截至今年四月份,我国保险业总资产首次突破1万亿元大关,达到10125亿元。1999年至2003年,全国保险业保费收入年均增长超过29%。截至2004年4月末,各保险公司资本金共计521亿元。
一方面,保险资金保持高速增长,另一方面,投资渠道狭窄,这种背景下,想必没有几个保险公司的老总能睡得安稳。
与银行“争食”
目前,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已经成为西方保险业综合盈利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外国保险公司资金使用率为90%以上,投资收益率均在8%以上。投资领域涉及股票、债券、房地产、抵押或担保贷款等。
但对于我国保险公司而言,在这几项投资途径中,除了债券外,其它几个领域都还是“”。
某保险公司资产管理中心高层刘先生告诉记者,目前我国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主要有债券、央行票据、协议存款以及基金等几个方面。
其中,协议存款的投资收益在逐渐减少。在保险行业发展初期,因为保险资金相对较少,而银行利率相对较高,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之间的协议存款成为保险公司运用的主要途径,协议利率可以达到5个点。但随着资金的增多,协议利率也逐渐下降,现在一般只有3个点。他表示,现在协议存款已做得不多。
在债券部分,虽然投资的大门已经敞开,但因为我国债券市场的规模有限,使保险资金的债券投资受到了局限。
新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台湾第二大保险公司)北京首席代表陈国柱先生告诉《经济》杂志记者,西方发达国家每年发行债券的规模是其国民生产总值的3倍,而我国每年发行债券的数额只占国民生产总值的33%。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副司长沈炳熙在9月16日举行的北京CBD金融发展论坛上也指出,目前,我国债市和股市的比例非常不协调。
由于市场的限制,保险公司不得不努力寻找其它的投资渠道。刘先生认为,当前,当局应尽快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向保险公司放开,有两种模式可以考虑。一是保险公司自己做,二是保险公司购买银行的抵押贷款证券化产品。
但是,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一直由银行“独霸天下”,它不会轻易将这块“肥肉”让给保险公司。如果采用第二种模式,保险公司势必要付出高昂的代价。在国外,第二种模式比较普遍,但前提是国外金融和资本市场的市场化程度很高,而我国还不具备这样的环境。因此他比较倾向采用第一种模式。
对于整个金融系统而言,由银行垄断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将给金融系统的健康发展带来不稳定的因素。因为银行的资金多是短期资金,而抵押贷款是长期业务,资产和负债的错配将给银行经营造成潜在风险。而保险公司的资金属于长期资金,因此如果保险公司能够进入这个市场,将对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健康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但有人质疑,如果保险公司也涉足本属银行的抵押贷款业务,是否说明保险公司可以混业经营。但刘先生认为,银行和其它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本质区别不在资产负债表的左边,而是右边,即负债,换句话说,就是能否吸收公众存款。
况且,现在金融系统各部门业务交叉的趋势已日趋明显,银行可以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涉足银行业务也未尝不可。
但这种金融部门互相渗透的趋势将给目前的监管体制带来新的挑战。目前的“一行三会”(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是严格的分块监管体系。如何使分业监管与金融机构业务交叉的局面相适应,并较好地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是当局面临的新难题。
看好不动产
虽然目前不动产投资还没有向保险资金放开,但业内人士认为,保险资金在这个领域其实大有可为。
据新光保险陈先生透露,新光保险除了保费收入外,在本业外最大的收入来源就是不动产,每年在不动产上的投资收益有三、四十亿新台币。新光保险是台湾私人企业中的第二大“地主”。对于投资风险,保险公司自己会进行评估和控制,而事实上的结果是保险公司赚钱了。
新光保险北京代表徐敦谟告诉《经济》杂志记者,新光保险每年的不动产投资报酬率在5.6%-8%之间,比银行利息相对高很多。而内地不动产的投资报酬率要比台湾高很多。
但内地的保险公司不得买卖土地,也不能投资自用以外的不动产。因此陈先生对于内地保险公司不得投资不动产的政策颇有疑惑。
他举了一个例子,如果新华保险两三年前在北京朝阳区买块地皮,现在就是两、三倍的盈利,资本也会成倍扩大,新华就不会出现现在的财务问题。把地拿出来卖了,问题就解决了。
但是,他也强调,台湾的法律规定对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也有一定的限制,例如,保险公司不动产的投资不得超过资本的15%,保险公司投资的不动产都不能用于抵押贷款等。
对此,徐先生认为,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在私营经济发展的初期,保险公司也不适合做太多的投资。因为保险公司的资金量很大,可谓“金融怪兽”,如果投资过大,会打击私营企业的发展。他认为,内地现在政策没有放开,有可能是担心保险资金的进入将进一步加剧房地产热。
而某保险公司资产运营总监刘先生则认为,这种担忧是不必要的。而且在他看来,如果说房地产存在过热的话,也是局部过热。而且是由于需求旺盛、供给不足造成的。房价过高是与金融体制有直接关系的。众所周知,房地产的资金多数来自银行,而银行的资金又以短期资金为主,短期资金用作长期业务,一旦遇到银根紧缩,就会使房地产商的资金出现断裂,这是造成房地产炒作过多,换手频繁的一个主要原因,而与项目并没有太直接的关系。
因此,他认为,保险资金作为长期资金进入,将有利于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他个人仍然非常看好房地产行业,认为房地产和汽车将是未来十年的两大消费热点。但投资的比例不能太高,5%-10%是比较适当的。
徐先生透露,他从学者的报告中看到政府有放宽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限制的趋势。
此外,基础设施领域,也是各界讨论的一个重要的投资渠道,保险公司也希望能早日进入。但刘先生强调,保险资金进入将有利于地方招商引资和地方经济的发展,但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采取市场化的模式,避免行政手段干预。毕竟,保险公司最终要为客户负责。
直接入市与股市点位
保险资金间接入市已成现实。截至今年6月末,保险资金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已达691.9亿元。但也有人指责,保险资金在基金上的投资表现不佳。
刘先生则认为,和许多机构投资者相比,保险资金在基金上的投资收益率更高。而且保险资金投资基金的亏损主要在封闭式基金,这是和其本身流动性不强等特点有直接关系的,而且现在政策又不允许“封转开”,保险公司因此比较被动。
通过在基金上的“试水”和“磨练”,保险资金已做好了直接入市的准备,只等政府一声令下。
证券市场持续低糜,有人寄希望于保险资金可以充当“救市主”。但刘先生告诉记者,保险资金只是市场的一个投资主体,而且和其它投资主体相比,更加理性和谨慎。保险公司从来对自己都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也不希望在市场中炒作。
虽然可入市的保险资金多达500亿,数量非常可观,而且证监会也非常希望保险资金能尽早入市。但不表明政策允许了,就马上会有大量的保险资金入市。保险外汇资金的使用也是相同的道理。虽然保监会和人行在今年8月9日公布了《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但保险公司还要选择适当的时机。刘先生认为,现在国外主要货币的利率还不如人民币高,因此现在并不是投资的最佳时机,所以这部分资金的量是很小的。
同理,保险资金直接入市对市场的影响也不会象有些人预想的那么大。保险资金的运用是纯理性的投资行为,它的直接入市不应取决于点位。
他认为,中国的证券市场其实从来不缺资金,现在也不是缺乏信心的问题,就是价格的问题。股票为什么发不出去?就是价格制定的不合理,这需要调整。在和记者的交谈中,他多次谈到市场的作用,市场经济应该靠市场来进行自我调节,不应该让谁充当“救市”的角色,也没人能救得了市。
保险资金看重的是微观的投资对象的财务制度、信息披露程度、公司治理结构等情况。即使在1300点以下,也不缺乏有投资前景的股票。保险公司不应在意股价的起落,而应在意股票将来的分红收益。
新光保险的徐先生告诉记者。我国台湾地区除了对股票投资的比例有规定外,对投资标的都有规定。例如购买的公司过去三年的盈利率都在6%以上,将来卖出的时候还要事先公告。监管机构就是不希望保险资金频繁进出,进行短期操作。
人寿保险公司提供了范围广泛的产品,包括:定期、终生、死亡、疾并伤残等有关的人身保险和与退休有关的年金保险等等。这些产品都是通过趸交或期交保费来得到将来对死亡、疾并伤残或退休获取保险利益的赔付或给付的承诺。这种对将来利益赔付或给付的承诺就是人寿保险公司的负债。寿险公司负债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期限较长,期限结构多种多样;二是流动性要求较高,必须保证满期给付、保险金支付、退保金支付等现金支付能力充足;三是负债是有成本的,即发生保险事故的赔付、给付或期满按预定利率本金红利的返还。因此,人寿保险公司资产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具有长期性,有的保险合同期限达二三十年甚至更长;二是具有信托资产的特点,储蓄型业务到期需要返还客户,必须进行资金积累;三是要求收益性,以满足预定利率和支付红利的需要;四是要求安全性,必须保障客户资金的安全。如何保证人寿保险公司在长期的经营中保持足够的偿付能力,确保在将来有充足的资产来匹配负债,是人寿保险公司成功经营的关键。
在经济动荡的年代,由于利息的变化、股票的下跌、不动产的贬值,会使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受到很大的影响,这些都会给人寿保险公司的经营带来危险。特别是当保险合同签订时人寿保险公司承诺了过高的预定利率,而利率的下调使公司的投资回报达不到预期目标时,人寿保险公司将会承受巨大的利差损。分析利差损问题深层次的原因,关键还是缺乏资产负债风险的管理意识,大量长期资产短期运用,以及高风险品种占比较高等。如果利差损问题长期不能解决,导致偿付能力严重不足,寿险公司将面临被托管甚至破产的风险。人寿保险公司的性质决定其经营要受到许多风险的影响,所以在诸多风险因素的影响下,如果资产负债不相匹配,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占比过高,则大量短期资产的经营将受市场利率的波动影响,导致经营的不稳定性,长期负债形成的长期资产在运用形态上遭受无形损耗。因此如何对与投资以及负债有关的风险进行管理、使资产与负债相互匹配,以同时满足人寿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与盈利能力是十分重要的。
人寿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包括以负债为主导和以资产为主导两种模式,二者是相互作用和相互促进的。以负债为主导的资产负债管理模式,是指从负债的观点看待二者之间的关系,即根据负债的特点安排资产的期限结构比例。要针对不同产品负债的要求,包括期限要求、收益要求、流动性要求、风险承受能力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资产投资组合。以资产为主导的资产负债管理模式,是指从资产的观点看待二者之间的关系,根据资金运用情况调整负债结构。一是对销售量的控制,如果资金运用收益无法达到产品设计要求或投资风险过高,则应减少销售量甚至停止销售;二是对产品开发的调整,根据资产期限结构和资金运用收益结果,可以对新产品的预定利率、期限结构提出建议。但无论采用何种模式,都必须充分考虑到与资产负债管理有关的风险。
一、与资产负债管理有关的风险
(一)精算方面的风险
主要有四种风险:
A:资产贬值风险:即由于资产的市场价值下降引起的损失。人寿保险公司持有许多不同的资产,如:证券、不动产、保单抵押贷款,等等,这使得人寿保险公司对利率与资产的市场价值的变化十分敏感。资产市值的下降,轻者会引起人寿保险公司盈利能力的恶化,更严重的会造成偿付能力不足使公司经营出现危机。
B:定价风险:人寿保险公司的定价包含许多因素,如:死亡率、发病率、营运成本、投资回报等等。而且人寿保险公司的经营期限很长,在确定产品价格时,如果不能准确地将这些因素及其将来变化趋势计算进去,将会影响到人寿保险公司是否能够承担对保单持有人的保险责任。
C:利率变化风险:利率变化的风险对人寿保险公司的经营有着重大的影响。例如:如果利率变化造成资产价值的增减无法与负债价值的增减匹配,人寿保险公司可能会面临倒闭。在过去的十年中,由于利率多次下调,使得部分人寿保险公司经营出现相当大的利差损。
D:经营风险:包括监管制度的变化、税法的变化、经营新的险种等等。在我国,由于保险法对保险公司的投资作出了严格的限制,允许的投资范围十分有限,主要是银行存款、国债、金融机构和部分大企业发行的债券、一定比例的证券投资基金,因此投资组合的选择十分有限,造成资产负债无法匹配的风险加大。此外,由于人寿保险公司经营的长期性,随着时间的迁移,法律解释的变化也会对未来人寿保险公司的给付、赔付责任产生重大的影响。
(二)财务方面的风险
主要有六种财务风险:
A:费率风险:即在确定费率或给付、赔付标准时不准确产生的风险。主要有两类:费率定价过低和给付、赔付标准过高。
B:系统风险:又称市场风险,即引起资产或负债价值变化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和基本风险。人寿保险公司根据利率的变化衡量和管理资产负债,其股票、公司债券和质押贷款与利率基准点的变化紧密相连,任何利率的变化都直接影响到这些投资产品的回报率。人寿保险公司投资的资产在信用等级、流动性、期限等方面往往与负债并不相关联而影响到两者的匹配。
C:信用风险:即由于债务人因其财务状况恶化或担保物价值贬值无法履行责任而产生的风险。由于人寿保险公司的资产有相当部分是公司债券,因此这种风险对其影响较大。
D:流动风险:即由于无法预测的事件造成资产流动性不足引起的风险。人寿保险公司经营的业务多数是长期业务,因此其投资也多数是长期投资以与保险合同到期的责任匹配。但由于某些无法预测的事件,如市场利率比保单预定利率高很多,造成保单持有人大量退保,在保险公司现金不足时不得不低价变现长期资产而遭受损失。
E:经营风险:包括公司管理、信息处理、员工行为等方面的风险。由于这些方面低效与失误会给人寿保险公司经营带来昂贵的损失。
F:法律风险:法律法规的变化,包括解释的变化都会给人寿保险公司带来巨大的风险。因此必须密切关注立法发展的趋势,了解未来法律法规的变化,包括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经济全球化给法律制度与环境带来的冲击。此外法律风险还包括保险欺诈、违规经营、保单持有人对保险合同的不同理解等,这使得法律风险变得十分复杂。法律风险可能会给人寿保险公司造成巨灾式的损失。
二、资产负债管理策略
在我国,人寿保险公司按照股权的形式可以分为:国有独资、股份制公司,在国外还有相互公司和上市公司。但无论那种形式的人寿保险公司,其根本的经营目标都是在获取预定的资本回报的同时保持足够的偿付能力。人寿保险公司的管理者必须洞察投资环境的演变,了解投资要素变化的趋势,在分析与资产负债管理有关的风险的基础上拟定资产负债组合的策略以及公司的投资策略。
(一)资产负债管理过程
按照人寿保险公司的管理特点,资产负债管理可以用“计划—实施—反辣的过程来表示:
计划——包括长期计划和短期计划。长期计划根据各类负债的特点、未来盈利的要求以及利差倒挂的风险,分析与资产负债管理有关的风险,通过模拟测算,决定中长期的资金运用方针和基本投资策略。短期计划根据长期基本投资策略和年度现金流量预测情况,确定短期基本投资计划和年度资金安排计划。
实施——根据不同负债对应的资产情况,由具体操作人员根据年度资金安排计划调整、组合投资结构。管理的重点是投资决策的透明化、明确化,以及拥有一批专业的资金运用人才和较强的投资组合能力。
反廓—寿险公司应建立风险管理部门,对资金运用战略及实施过程的风险进行管理,对运用绩效进行评估,对投资情况进行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及时反馈投资决策部门,以便使投资结构趋于合理。
(二)资产负债管理图
目前国际上较流行的资产负债管理方法可以用下列资产负债管理图表示:
附图
图1资产负债管理图
人寿保险公司的管理者进行资产负债管理时,必须考虑到其公司的产品的期限和特征,如:长期和短期产品的比例、传统和投资产品的组成等等;还必须考虑到制约投资组合的因素,如:法律法规对投资范围的限制、资本市场投资产品的可能获得等等;同时还必须考虑到对资本市场的预期,如:利率的走向、资本市场发展的周期等等。通过对上述因素的综合考虑,确定出投资组合战略,并进行检测。目前国际上寿险资产负债管理使用的检测方法主要有:弹性检测、现金流检测(CFT)、动态偿付能力检测(DST)、风险资本法(RBC)、随机资产负债模型、财务状况报告(FCR),其中前两种方法较为常用。然后才设定符合资产负债管理战略的投资策略。
当管理者制定出综合可行的资产负债组合以后,必须将有关理念贯彻到公司的每个阶层,同进还要保证有足够的技术支持和组织机构来帮助管理者完成资产负债管理,当然不同的公司具有不同的组织机构,因而不存在某种适用于所有公司的通用的组织机构。有效的组织机构必须根据各公司的战略和对风险的容忍程度而制定的资产负债管理目标来建立,以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但建立一个高层的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和实行合理的分别投资并进行财务衡量管理将会大大帮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
(三)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
运用资产负债管理构建资金运用战略,人寿保险公司要健全资金运用机构,除成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以外,还应成立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高层的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通常又叫风险委员会,它由高级行政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在连续的状态下监督和管理人寿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风险。它的任务包括审查投资策略、产品开发、产品定价以及市场开发。人寿保险公司的产品销售对市场利率的变动非常敏感,一方面过低的产品预定利率会使公司的产品在竞争中失去市场,另一方面过高的产品预定利率会产生利差损。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必须对产品进行审查,使定价能够与投资合理的匹配,达到公司预定的资本回报率和其他经营目标。
三、根据资产负债管理的原则设计投资组合
依靠资产负债理论确定了投资策略以后,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根据资产负债管理原则设计投资组合。以下简单介绍有关的资产负债管理原则:(1)规模对称原则:即投资总额与负债总额相一致,建立一种在正常保费收入净流人增长基础上的动态平衡;(2)结构对称:长期负债用于长期投资,而短期负债只能进行短期运用,保持偿还期基本一致;(3)成本收益对称:选择投资品种要把握投资收益与资金成本相对应,保证实现合理收益,而且要根据市场利率变化对资产、负债的现金价值的冲击程度随时调整投资结构。合理地分配资金,构建分散互补的资产组合,这就可以使不同资产间的系统性的风险相互抵消,以降低总体风险水平。一方面,应根据资金来源、成本和期限,选择不同期限、收益水平的品种,设计相对独立的投资组合;另一方面,各投资品种的资金覆盖率要科学合理,单一项目投资比例应适中,力求分散风险。寿险资金不但规模大、期限长,而且保费收入源源不断,可用资金增长数量非常可观,所以建立长期的资产负债管理原则战略是寿险资金运用现实的选择,也是追求保险资产长期稳健增值的必由之路。
在设计投资组合时,必须根据人寿保险公司业务的特点开展投资多样性的选择并对其进行财务衡量。由于人寿保险公司的产品的多样性以及期限等产品特征的差异性,人寿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不同的产品和险种分别进行多样性的投资,并根据产品或险种的风险特性和其他因素设定资本回报率和投资目标,对投资进行财务衡量。例如,分别投资的决定可以根据产品或险种的保费量大孝风险高低、盈利特点等等来决定。在投资策略的构建上,首先要认真研究负债的特性,建立分险种核算体系,根据每一产品的特性、每一客户的需求,以期望收益率的最大化和控制利差倒挂风险为条件,以满足长期、效率、平衡的资产结构为目标,构建长期的资金运用战略。其次是以分险种核算资金为单位实施资产分配,并在分配过程中不断参考负债信息的变化,如利率选择性、流动性、期间性以及资金市场的成熟性等。第三,寿险公司应具备相应的资本金,并提取一定比例的风险准备金,以保证资产负债管理战略的稳定性。在作出这些决定的同时,还必须考虑到许多运作上的事宜,如:建立某一分别投资的交易规则;投资的融资与组合的重组;税收和费用的分摊等等。此外,公司建立起高效的财务信息系统是十分重要的,因为管理者需要知道不同险种的现金流量以便作出相应的投资决策。这种分别投资的方法可以是人寿保险公司在整个公司范围内对资产负债组合进行分析,使管理者对公司的投资组合以及资产负债有较深入的了解,及时发现公司资产负债的不足或机会,以及在给定的投资环境下抵消不同险种带来的某些风险。
人寿保险公司有许多方法可以用来优化资产组合以使其与负债结构相互匹配并使公司的价值最大化。在乎稳的投资环境下,例如利率保持稳定时,这将是比较容易做到的,投资回报也比较容易预测。但是,在过去的十年来,由于利率的下调、资本市场的动荡、不动产价值的起落,人寿保险公司面临着重大的考验。同时,政府法规的变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加强、市场的开放也给人寿保险公司的运作以及发展战略带来诸多的挑战。因此人寿保险公司的经营者必须制定出适应投资环境变化的资产负债管理策略才能够达到预期的经营目标。
四、根据资产负债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投资风险控制制度
在设计投资组合、建立投资策略以后,人寿保险公司还应根据资产负债管理原则建立一整套投资风险管理制度,并将之贯穿在寿险投资过程的始终。
1.资金的集中管理、统一使用:寿险公司各分支机构按核定限额留足周转金后,其余资金应全部上划到总公司、做到集中管理、统一使用,减少风险产生的环节,实现资金的专业化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其次,要严格授权、层层负责。在资金运用过程中,要严格按额度大小,明确决策和使用权限,每一层级都要对权限内的决策和使用结果负责。再次,要建立健全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制度的缺位必然带来许多实际操作中的问题,进而滋生风险。因此,必须建立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如资金划拨管理制度、集中交易管理制度、帐户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管理制度、稽核检查管理制度等,并严格贯彻落实,堵塞风险漏洞。
2.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许多风险案例说明,因决策失误而导致的风险远比一般的经营风险更为重大。因此,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是保险公司控制投资风险的重要任务,应该由保险公司最高管理决策层、包括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公司中长期投资政策,对资产进行战略性分配;另外,还要对资金运用部门提出的业务计划和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分析、论证、审核,并最终作出决策。
3.健全投资部门:人寿保险公司的投资部门是投资的直接执行者,目前国内人寿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体制中担当这一重任的,与国外保险公司负责资金运用的独立的投资管理公司不同,大多以保险公司的一个部门的形式存在,必须依据公司授权进行投资活动。资金运用部门要根据公司决策部门制定的中长期投资政策,依靠专业的分析研究和投资管理人才,对宏观经济形势作出判断,对金融市场进行理性把握,从而拟定中短期投资计划,确定战术性资产配比,并由下属业务部门选择品种具体实施。
4.综合风险评估:在评估资产所面临的风险制定资产负债管理策略时,人寿保险公司还应该注意综合公司的各个分支机构形成的累计风险。在电脑技术和能够提供模拟程序的软件支持下,人寿保险公司可以先进行不同的资产负债管理模拟分析,再作出投资策略的制定。
在当前我国人寿保险市场快速发展以及加入WTO市场不断开放的今天,投资业务已经成为人寿保险业的主营业务,而人寿保险公司也成为我国资本市场的主要机构投资者。如何保证人寿保险公司在长期的经营中保持足够的偿付能力,确保在将来有充足的资产来匹配负债,是保证我国人寿保险业长期健康稳定发展的一项重要的课题。希望本文能够在这个方面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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