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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受委托方):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_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物业管理内容
1.甲方将位于_____区_____路的_____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2.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使及停泊;
(8)物业档案管理;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_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关键词】 堆场协议;法律适用;二重典型合同
航运公司对自有集装箱(下文如不特别说明,均为集装箱空箱)或租进的集装箱进行堆存、清洁、修理、改制、检验、接箱、放箱等操作可以在自己的场地自己完成,也可以在他人的场地委托他人完成。为航运公司提供上述服务的就是堆场经营人,双方通过合同确立关系,在实践中,该合同通常称为“堆场协议”,其文本通常由航运公司提供。①由于法律法规对堆场协议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不同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内容也不尽相同。发生纠纷后,如何依法正确解决纠纷,有利于明确堆场协议当事人应享有的权利、应承担的义务及应负的责任,进而有利于整个航运业的健康发展。
1 堆场协议的性质
堆场协议一般规定航运公司将自己拥有或租进的集装箱交给堆场经营人,堆场经营人对该集装箱提供堆存、清洁、修理、改制、检验、接箱、放箱等服务并收取费用。在该协议中,堆存是指将集装箱存放在堆场经营人的堆场内;清洁是指将污损的集装箱恢复到适于装运货物的洁净状态;修理是指将损坏的集装箱恢复到适于装运货物的状态;改制是指改变集装箱的原有状况以符合要装运的货物;检验是指对集装箱的情况进行检验,看是否有污损或损坏情况,是否符合适货标准;接箱是指从用箱人处接收用箱人使用完毕的航运公司的集装箱进入堆场;放箱是指将堆场内的集装箱交给用箱人使用。
1.1 堆场协议是无名合同
无名合同即有名合同之外的,基于契约自由原则,由当事人自由创造的合同。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均未对堆场协议的名称和规则作出明确规定,在部门规章里也没有规定,因此堆场协议是无名合同。
1.2 堆场协议是混合合同
混合合同是指一个合同所包含的内容是几个有名合同的内容综合的合同。[1]在堆场协议中,堆场经营人提供的典型服务分别由《合同法》中的“保管合同”“承揽合同”和“委托合同”加以规范。具体而言,堆存、保管是堆场经营人(保管人)对航运公司(寄存人)交付的集装箱(保管物)进行保管并返还,属于保管合同的内容;①在堆场协议中,航运公司(定作人)要求堆场经营人(承揽人)提供集装箱的修理、改制等服务,航运公司支付修理费、改制费等服务费用,这属于承揽合同的内容;② 在办理接箱和放箱业务中,航运公司(委托人)与堆场经营人(受托人)约定由堆场经营人处理航运公司与用箱人之间交接集装箱的事务,双方之间为委托合同关系。③因此,堆场协议是无名合同中的混合合同。
1.3 堆场协议是二重典型合同
二重典型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的给付义务分属于不同的典型合同的混合合同。[2]在堆场协议中,堆场经营人的给付义务分别在《合同法》的“保管合同”“承揽合同”和“委托合同”中规定,而航运公司的给付义务也非单纯的付费义务,而是不同的给付,因此堆场协议是二重典型合同。
2 堆场协议的法律适用问题
因为堆场协议是无名合同,所以存在法律适用问题。对于不同类型的无名合同在法律适用上有不同的理论,所有立法及理论均欲实现的是: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的基础上,考虑司法实践的可操作性。[3]在发生争议的服务性质可以确定的情况下,主要采取结合学说④来确定堆场协议的法律适用问题。
2.1 因堆存、保管服务发生争议的
因堆存、保管服务发生争议的,直接适用《合同法》中“保管合同”的规定。在此种情况下,堆场经营人与航运公司是按保管合同关系处理的。堆场经营人是保管人,对航运公司交来的保管物――集装箱,在约定场所(堆场经营人的堆场)按照约定的方法妥善保管,按约定返还给航运公司,并承担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损害赔偿责任。航运公司是寄存人,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及其他费用,保管费及其他费用在堆场协议中表现为堆存费。
需要说明两点:一是堆场协议的成立无须交付集装箱。实践中,堆场协议一般都采用书面形式,规定签字或盖章时成立或生效,因此,堆场协议无须在交付集装箱时成立。即使只提供堆存保管服务,因为双方属于另有约定,所以不适用合同法有关交付保管物保管合同方成立的一般规定;⑤二是堆场协议可以无偿,但与集装箱堆存保管的商行为本质相冲突。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保管合同可以是无偿的,但是堆场经营人是商主体,其提供服务属商行为,其根本目的在于营利。无偿与营利是根本冲突的,且涉嫌“低于成本价销售”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2 因清洁、修理、改制、检验服务发生争议的
因集装箱清洁、修理、改制、检验服务发生争议的,直接适用《合同法》中“承揽合同”的规定。在此种情况下,堆场经营人是承揽人,应当按照航运公司的要求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集装箱的清洁、修理、改制和检验工作,并交付符合约定标准的集装箱,这个标准一般为适货。航运公司是定作人,应当向堆场经营人支付报酬(清洁费、修理费、改制费、检验费等),并按约定提供材料,协助堆场经营人完成上述工作。
2.3 因接箱、放箱服务发生争议的
因集装箱的接箱、放箱发生争议的,直接适用《合同法》中“委托合同”的规定。在此种情况下,堆场经营人是受托人,受航运公司的委托处理航运公司与用箱人的集装箱交接事务。堆场经营人应当按照航运公司的指示(在堆场协议中一般为航运公司的设备交接单或其他交接单证)、亲自处理委托事务(集装箱的接箱、放箱),并报告处理委托事务的情况(如约定的堆场经营人应当提交有关日报表),承担因过错给航运公司造成的损失;航运公司是委托人,负有支付处理委托事务费用和堆场经营人报酬的义务。需要说明的是,委托合同也可以是无偿的,但是受托人在委托合同无偿的情况下,违约责任有所不同。①
2.4 发生争议的服务无法确定的
在发生争议的服务无法确定的情况下,类推适用《合同法》中“保管合同”的规定。堆场协议的特性之一就是服务之间具有牵连性,在同一场地发生,都与保管密切相关。简言之,所提供各种作业都是在堆场经营人控制实际集装箱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完成的,因此与堆场协议最相类似的合同就是保管合同。当引起争议的服务性质无法确定时,应当采用类推主义②来确定堆场协议所适用的法律,即按照《合同法》中“保管合同”的规定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
3 结 语
综上所述,对于堆场协议这种二重典型合同,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理论来解决其法律适用问题。在发生争议的服务性质可以确定的情况下,直接适用《合同法》中“保管合同”“承揽合同”或“委托合同”的规定;在发生争议的服务无法确定的情况下,类推适用《合同法》中“保管合同”的规定。
参考文献:
[1] 屈茂辉.论无名合同及其法律适用[N].人民法院报,2000- 11-04:3.
甲方(受托人):
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责任人: 乙方(委托人):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充分信任的基础上,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合同:
一、委托事项:
乙方现有闲余资金 元,自愿出资(大写):(小写: _元)委托甲方,以求获得较好资金收益。
二、甲方的权限范围
甲方对乙方委托资金的使用,主要用于合法的经营项目,不得将资金挪作它用,以确保资金安全。
三、委托事项具体要求
(一)、委托方式:
1、本金红利分配方案一:乙方委托服务期限为 月,在 月内乙方不得撤资.在委托期内,甲方保证乙方所得红利不低于甲乙双方协定的年红利率。在委托期限到期,乙方要求收回投资, 甲方按时支付乙方。
2、本金红利分配方案二:在委托期满后,如果乙方不愿收回本金,要求继续委托 月,甲方可将期满红利分配与乙方, 月及以上时间仍执行原协定的年红利率 %。如果甲方经营亏损,亏
损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亏损责任,并保证本金返还。
(二)、委托服务期限为 月。 从年月日至 年月 日止。如果乙方提前撤资,必须提前7天通知甲方,甲方应作好提前退资准备,甲方根据合同法收取%合同违约金 。
(三)、 公司是本着投资自愿,撤资自由,为委托者保密的原则。诚信经营,合法守信,把委托者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是本公司的经营宗旨。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受乙方委托,甲方有权对乙方委托资资金自主使用和管理,但应高度负责,确保乙方的资金安全获利。
2、在合同期限内,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对乙方的资金保值增值,并对乙方的个人财富,家庭情况等资料保密,不得对其他人泄漏。
3、甲方对经营产生的红利要按约定履行合同,将红利主动转入乙方帐户的,有义务将年度红利转入本金如数额告知乙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的资料,包括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银行户名、帐号、家庭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等资料。
2、对甲方的经营有权监督和建议,并积极支持甲方合法经营,不干涉甲方合法经营。
3、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投资经营情况负有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委托服务协议等资料向第三方提供或泄漏。
五、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对本合同中的约定如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需要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后以书面形加以修改或签订补充协议。
2、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对双方发生的任何争执,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提请裁决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3、合同期满或乙方提前撤资,乙方须带好《资金委托服务协议书》,现金收据,才能办理本金和 红利结算手续。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日起生效,
1因堆存、保管服务发生争议的
因堆存、保管服务发生争议的,直接适用《合同法》中“保管合同”的规定。在此种情况下,堆场经营人与航运公司是按保管合同关系处理的。堆场经营人是保管人,对航运公司交来的保管物――集装箱,在约定场所(堆场经营人的堆场)按照约定的方法妥善保管,按约定返还给航运公司,并承担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损害赔偿责任。航运公司是寄存人,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及其他费用,保管费及其他费用在堆场协议中表现为堆存费。需要说明两点:一是堆场协议的成立无须交付集装箱。实践中,堆场协议一般都采用书面形式,规定签字或盖章时成立或生效,因此,堆场协议无须在交付集装箱时成立。即使只提供堆存保管服务,因为双方属于另有约定,所以不适用合同法有关交付保管物保管合同方成立的一般规定;⑤二是堆场协议可以无偿,但与集装箱堆存保管的商行为本质相冲突。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保管合同可以是无偿的,但是堆场经营人是商主体,其提供服务属商行为,其根本目的在于营利。无偿与营利是根本冲突的,且涉嫌“低于成本价销售”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因清洁、修理、改制、检验服务发生争议的
因集装箱清洁、修理、改制、检验服务发生争议的,直接适用《合同法》中“承揽合同”的规定。在此种情况下,堆场经营人是承揽人,应当按照航运公司的要求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集装箱的清洁、修理、改制和检验工作,并交付符合约定标准的集装箱,这个标准一般为适货。航运公司是定作人,应当向堆场经营人支付报酬(清洁费、修理费、改制费、检验费等),并按约定提供材料,协助堆场经营人完成上述工作。
3因接箱、放箱服务发生争议的
因集装箱的接箱、放箱发生争议的,直接适用《合同法》中“委托合同”的规定。在此种情况下,堆场经营人是受托人,受航运公司的委托处理航运公司与用箱人的集装箱交接事务。堆场经营人应当按照航运公司的指示(在堆场协议中一般为航运公司的设备交接单或其他交接单证)、亲自处理委托事务(集装箱的接箱、放箱),并报告处理委托事务的情况(如约定的堆场经营人应当提交有关日报表),承担因过错给航运公司造成的损失;航运公司是委托人,负有支付处理委托事务费用和堆场经营人报酬的义务。需要说明的是,委托合同也可以是无偿的,但是受托人在委托合同无偿的情况下,违约责任有所不同。①
4发生争议的服务无法确定的
在发生争议的服务无法确定的情况下,类推适用《合同法》中“保管合同”的规定。堆场协议的特性之一就是服务之间具有牵连性,在同一场地发生,都与保管密切相关。简言之,所提供各种作业都是在堆场经营人控制实际集装箱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完成的,因此与堆场协议最相类似的合同就是保管合同。当引起争议的服务性质无法确定时,应当采用类推主义②来确定堆场协议所适用的法律,即按照《合同法》中“保管合同”的规定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
5结语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就商业用房委托投资经营合作达成以下条款:
一、委托标的
1.标的物:位于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广场(以下简称“____________广场)内,所购置的房屋为_____层____号,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2.标的用途:____________广场为 商业 用房,经营范围以____________广场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规定之项目为准。
二、委托方式
甲方就其拥有的_____________广场的全部投资经营管理权委托给乙方,由乙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合法经营,乙方在保证甲方____________广场委托前的市场价值的基础上,全面展开专业有效的经营,提升被委托的商业项目的行业地位、品牌地位及市场价值。
三、委托事项
甲方授权乙方下述商业经营事宜:
1.全面制定经营方案,引进先进的市场理念、模式、方法;
2.负责甲方的品牌经营,在委托经营期内建立起着名品牌形象;
3.制定统一经营的标准并严格执行;
4.全面招商,引进实力雄厚、经营能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国内外品牌厂商,并以__________广场的名义与最终租户订立租赁合同
5.制订经营收入标准,收取经营收入,依法向托欠租金和费用的租户进行追缴;
6.承担经营中的全部成本,并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标准;
7.组织所有厂商对____________广场进行系统的营销策划,展开积极有效的市场推广活动;
8.根据具体情况市场变化,对经营方案进行调整和整改;
9.其它与经营相关事宜。
四、委托期限
1.委托期限:委托期限起始于《商业用房转让合同》规定的全款付清之日起,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于____年____月____日
2.甲乙双方同意在委托投资经营管理期限内,本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
五、合同的存续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为维护____________广场整体经营形象,实现统一管理,甲方对所拥有的商用房屋进行产权转让时,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给房屋产权的受让方。受让方必须遵守《商业用房委托投资经营合同》之规定。
六、租金支付
1.租金标准: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保证按每日每建筑平方米税前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为标准向甲方支付租金,全年按365天计算。
2.支付日期:
⑴乙方按季度向甲方支付租金,每季度第一个月之______日至______日,乙方将当季租金向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____________银行以划拨方式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⑵租金自《商业用房转让合同》规定的全款付清之日起开始计算。
七、经营收入的处置
乙方在保证甲方本合同第六条相关条款内容的前提下,将经营总收入扣除租金、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佣金、投资经营管理成本及投资经营管理酬金等经营开支的剩余部分全部上缴给____________广场有限公司作为储备金。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期内无论乙方的经营是否盈亏,甲方均有权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标准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对乙方的具体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保证乙方合法经营。
3.甲方可自由转让其拥有的商业用房,同时事先通知乙方,并保证房屋转让后受让人继续签署履行本合同。
4.甲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5.甲方对商业用房设定抵押担保时,须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保证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管理。
6.甲方在委托乙方经营过程中,不承担该商业用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物业管理及经营管理费用。
九、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全面制定经营方案,引进先进的市场理念、模式、方法;
2.负责甲方的品牌经营,在委托经营期内建立起着名品牌形象;
3.制定统一经营的标准并严格执行;
4.全面招商,引进实力雄厚、经营能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国内外品牌厂商,并以__________广场的名义与最终租户订立租赁合同
5.制订租金收入或其他经营收入标准,收取各项收入,依法向拖欠租金和费用的租户进行追缴;
6.承担经营中的全部成本,并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标准;
7.组织所有厂商对____________广场进行系统的营销策划,展开积极有效的市场推广活动;
8.根据具体情况市场变化,对经营方案进行调整和整改;
9.乙方须按期足额向甲方交付租金;
10.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经营期间,承担该商业用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物业管理及经营管理费用;
11.其它与经营相关的事宜。
十、违约责任
1.甲方未书面通知乙方,将房产转让、出租或设立抵押、担保,造成乙方无法正常行使经营管理权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投资经营建筑面积房价款的______% 作为违约金。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即在乙方正常支付约定租金的前提下,干涉乙方行使经营管理权,乙方有权扣除本年度租金的25%作为违约金。
3.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甲方交付租金,乙方应按逾期每日依本年度约定租金的______‰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依《担保合同》规定,从____________广场有限公司的经营收入和储备金获得保证。
4.甲乙双方必须遵守《____________广场物业管理公约》,任何一方违反规定按该公约承担责任。
十一、合同的解除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时;
2.本合同有效期届满;
3.经双方同意的其他情况。
十二、争议解决
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该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补充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补充协议一式四份,出卖人2份,买受人1份,备案机关 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