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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监理;安全责任
Abstract: This article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current situation of construction safety supervision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discussed the course of establishment of security responsibilities.
Key words: supervision; safety responsibility
中图分类号:U415.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安全监理的现状
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历来是工程项目管理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它贯穿于项目施工的全过程,交融于各项专业技术管理,关系着参加项目施工全体人员的生产安全和施工环境安全。现在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正逐步认识到安全监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但是社会上存在这样一些观点:只要工程实行了监理制度,那么监理人员就应该对工程的安全负责;一旦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监理不管怎么做都难辞其咎,“监理监管不到位”的帽子到处都可以用。另一种观点认为:监理的安全责任是法定的,只要是政府职能监管范围以内的工作,监理都要管。若有这些问题监理也都应该承担责任。很显然,上述这些观点对我国建筑业和监理事业的发展是不利的,也不利于遏制建筑行业安全事故频发的势头。目前安全监理责任在法理方面还有一些问题,如安全监理深度未明确、责任无法量化。《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都对监理在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中的职责做了规定,但法规并没有对监理安全工作深度做进一步规定,这使得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对监理的安全责任量化。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都提出“监理单位应该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方案应有总监签字”。但问题是:监理单位对施工技术措施的审核应该达到何种程度?是只需程序性审核还是技术性审核?目前大部分在职的监理人员是否有能力进行技术性审核?
2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具体分析
监理单位、监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发生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由于不作为引起的安全责任。相关法规明确规定了监理下列不作为行为的法律责任: 1)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2)发现安全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的;(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暂停施工,监理未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建设方及有关部门报告的; 4)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监理人员如果未达到上述法规要求,将承担安全责任。
二是由于不当行为引起的安全责任。主要表现为与建设方或施工方窜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将不合格的材料或工程按合格签字、验收的;或由于发出错误指令而造成安全事故的监理应承担相应责任。
3几种具体情况下发生安全事故时监理责任的讨论
3.1 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问题而出现安全事故
监理规范、监理委托合同及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均规定,监理人员应审核施工单位组织设计(方案)。与本文相关的施工安全设计内容如:模板支撑架设计,内、外脚手架设计及大型施工机械的布置及选用方案等。对这些审批的责任问题,《安全生产法》第26条中明确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的设计负责”;这里并没有要求监理人员对其审批承担责任。
那么,监理人员应承担什么责任?很明显,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是监理人员的职责。但审核的深度,尤其是对与安全问题最为密切的施工用外架、模板支撑架等,监理规范并未明确规定。是只作程序性审查还是对其所有设计计算都应作彻底的复核?这其中的工作量及承担的风险相差很大,甚至无异于重新编制一份施工组织设计报告。但无论如何,审查还是十分必要的,它至少使监理人员能提前了解施工方案及施工计划和组织,以便施工方的工作安排,其实这也正是FIDIC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所规定的;但现行监理规范所规定的审查意图远不至此。在国内目前环境下,合理的解决办法是监理合同中明确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的深度及范围要求应明确,以便对工程安全责任划分提供依据。
谈到审核的责任问题,因法律已规定安全设施的设计人对设计负责,故按照法律,施工方应对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正确性负责;监理人员仅对合同规定的审查范围及审查深度内审查的正确性承担责任。因法律未规定监理人员对其审查时的失误承担刑事责任,据此,监理人员对此审查承担行政责任及同规定的民事责任。
3.2 因施工图设计错误而发生的安全事故
若监理委托合同包含了设计阶段监理,则审查施工图设计的正确性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监理人员的一项职责。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9条已规定:勘测、设计单位对其勘测、设计的正确性负责。因此,监理人员的职责应与审核施工组织设计的责任相同。
在监理委托合同仅包含施工阶段监理的情况下,若监理人员发现图纸错误,按照《建筑法》第32条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8条的规定,监理人员有义务报告建设方要求设计方改正;否则,若因此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监理人员至少应承担行政责任。若施工方已书面向监理提出图纸错误,而监理人员扣压不报,则构成失责,违反了合同第5条规定,除了监理人员个人应承担行政责任外,还涉及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监理人员未能发现图纸中的错误而产生的安全事故,此时责任的认定取决于对监理委托合同第5条“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义务的理解,这是一个很难判断且容易发生争议的问题。本人认为比较好的解决办法应是在监理合同中给予详尽而明确的定义。
3.3 与未能遵守监理规划、监理细则中的安全控制条款有关的安全事故
首先强调,此处的安全控制条款不是施工质量及进度控制条款。
监理规划、监理细则中“正常的监理工作”所涉及内容的具体化。按照监理规范要求,监理规划应报送建设单位,以方便监督。对其中含有的安全控制内容,可以理解为:监理合同要求监理单位进行相关的安全控制,或监理单位主动承诺其将按照监理规划或监理细则进行安全控制;若监理人员违背这些条款而导致安全事故且造成建设方损失的,当这些条款在监理合同中也有明文规定时,即构成监理人员的过错,应按监理委托合同第27条承担民事责任,否则仅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但法律规定监理人员对这方面的过错承担刑事责任。
3.4 因施工质量问题而造成的安全事故
工程施工包括两大块:永久工程的施工与临时工程的施工
对于永久工程的施工,法律、法规、监理规范及各种质量验收规范均要求监理人员从各个角度(原材料、施工人员资质、施工操作过程、成品等)进行跟踪、检查及验收,对于成品,监理人员应承担责任是无容置疑的。如果因永久工程的质量问题(不包括设计错误)而发生坍塌、断裂,造成安全事故,根据建筑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无论是由于监理人员与他方(建设、施工)串通,降低工程质量所致(故意),还是因疏忽而未履行职责所致(过失),都造成了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后果,监理人员都应承担责任:未构成重大安全事故者,应按法律及监理委托合同规定承担民事责任及行政责任;构成重大安全事故者,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对于临时工程,有些项目有明确的技术方案或施工图纸,有些则没有。在目前实施的质量验收规范中,对有些项目明确要求监理人员进行质量验收,如模板及其支架、基坑开挖的边坡、基坑支护等;而许多项目则没有要求监理人员进行检验验收。对于有明确要求的临时工程,监理人员的责任应当参照永久工程处理。而对于没有明确的技术方案或设计图纸且质量验收规范也未要求监理人员进行验收的临时工程,如临时配电房、混凝土搅拌站等,其责任的分摊则是值得商榷的。对于这些问题,本人看法是最好也能在监理合同中明确工程验收的细节要求。但无论无何,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监理规范第6.1.2条第3款规定:“施工中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时可以签发工程暂停令”。要履行好这条责任,监理人员对工程现场的任何部分都应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做到心中有数。从这个角度理解,监理人员因这部分临时工程的质量而造成的安全事故至少在行政方面是应承担责任的。
4 结论
建设工程中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很多,作为监理工程师在安全工作上要尽力尽责,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规程规范规定的范围与内容,认真履行好安全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主要工作程序,提前做好安全措施以免事故的发生,从而减少损失。对于因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质量及工程等原因而造成的安全事故,都或多或少地涉及到监理人员的责任。鉴于目前安全责任还不明细,很多方面都很难具体准确的界定责任大小,还有待于今后工程安全监理的实践总结,不断完善安全监理制度,明确监理在工程中责任,使工程安全事故降到最低点。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监理安全责任读本 》杨效中,漆贯学,陆湛秋;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建设工程监理安全责任实例 》杨效中,漆贯学;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关键词:危险性工程 高支模 监理 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14文献标识码: A
随着城镇化的迅速发展,近几年建设工程规模越来越大。为了节约土地资源,充分利用地下、地上空间,楼越建越高,地下室越建越深,导致高支模体系、大跨度结构、深基坑支护的工程项目也越来越多, 施工安全风险随之增大,因此如何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作为建设工程监理针对此类项目怎样履行职责降低安全风险,下面就通过几个典型案例及工程实例作简要分析。
一、我省发生的二起典型高支模(高度超过8米)工程坍塌事故原因剖析与高支模工程案例。
1、南京电视台新演播大厅高支模坍塌事故
2000年10月25日上午 9:30左右,南京市电视台新演播大厅在屋盖砼浇筑中发生了高支模的整体坍塌重大事故(简称南京“10.25”事故,右图),造成6人死亡,11人重伤,24人轻伤。该屋盖的平面尺寸为24m×26.8m,双向预应力梁井式楼盖。Y向预应力大梁有两根,截面尺寸为500×1600~1850mm;X向有大梁5根,截面尺寸为400×1600mm。屋盖板厚130mm。屋盖顶面标高29.30~29.575m,大梁梁底的支模高度约为36m(地下室两层,高度为-8.7m)。
该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有以下几点:
1.1、承建与监理单位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对超高支模的重要性和严重性认识不足是事故产生的关键原因。大演播厅的屋盖其支模高度达36m,双向井式楼盖的跨度达25m左右,其大梁高度为1800mm左右,这些重要的高支模技术参数是方案编制、审核与现场验收检查的关键重要依据,但该工程的现场管理人员均未认识到这一点。
1.2、施工单位未经监理单位许可,就擅自改变通过专家论证的高支模专项施工方案,从而使高支模整个体系的安全结构受到了破坏,是导致这次事故产生的主要原因。模板支架方案板下立杆间距为800×800mm,步高为1800mm;大梁下立杆间距增为@400mm,步高为900mm。但实际立杆尺寸为1000×1000mm,步高统一为1800mm,地下室地坑处局部步高达2.6m。大梁下虽增设间距为@500的立杆,但凡增设的立杆均缺与之垂直交叉的水平杆连系(图2),支架的承载力没有得到根本的提高。
1.3、搭设的支架构造不合理是事故产生的又一主要原因。相邻的连续5根立杆的钢管接头对接在同一高度,而且又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扫地杆与剪刀撑,大梁底模下也未设置必要的均匀分配荷载的横向水平木枋等。
该事故监理存在的主要责任:
1、未依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监理未对支撑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认真审查,在条件不具备时同意施工方浇筑混凝土(甚至在事故发生后补签混凝土浇捣令),发现工期不合理、存在事故隐患时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江苏商业管理干部学院江宁校区现代教育中心工程高支模坍塌事故
2004年9月1日晚22时48分,由江苏龙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由江苏振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江苏商业管理干部学院江宁校区现代教育中心工程,在浇筑两幢框架楼间9~13轴线廊道顶层屋面梁板混凝土时,发生了模板支架系统整体坍塌的恶性事故。造成作业人员22人伤亡,其中5人死亡(现场死亡2人,3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3人重伤,14人轻伤。
该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有以下几点:
2.1、经技术分析,该支模系统整体坍塌的直接原因为南北向水平杆仅搭设所需用量的30%,造成有50%的立杆长细比过大,整体支承刚度严重不足而发生整体坍塌。
2.2、该支架搭设不规范,查看现场无扫地杆、无剪刀撑、未与东西向主体结构有效拉结,造成造成该高支模架承载能力下降。
2.3、无专项施工方案、无计算书、无专家论证、无书面交底、无搭设验收、总监未发浇筑令即浇筑混凝土、监理未要求整改、发现浇筑混凝土未要求停工。
该事故监理存在的主要责任:
未依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施工单位无方案施工,监理未予制止,更谈不上审查方案。监理被追究安全责任,有2人被捕。
3、扬州市竹西中学艺术教学楼工程高支模工程案例
3.1、扬州市竹西中学艺术教学楼工程为地上六层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混凝土强度为C35,其中局部一层高支模高9米,长24米,宽12米,现浇板厚120 m m ,框架柱网间距6m×8m,框架柱断面600×600。梁最大截面300×800,模板立杆支撑于夯实回填土(压实系数>94%)铺150厚碎石垫层+混凝土毛地坪+50厚垫木。
3.2、扬州市竹西中学艺术教学楼工程2008年 12月开工,竣工于2010年8月,笔者作为该项目的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在认真分析我省历年来发生的高支模坍塌事故原因与教训的基础上,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要求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根据专家意见认真修改,确保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可靠、可行。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方案施工,加强巡查力度,扩大平行检验数量,把各种安全隐患消除在混凝土浇筑前,从而确保了高支模工程项目的安全、顺利完成。
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监理工作要点
何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就以高大支模体系为例,根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建质[2009]87号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五条规定: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根据规定,监理单位需要履行的职责及承担的责任是: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审核专项施工方案,参加专家论证会(不以专家身份),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应当责令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从近几年我省发生的数起重大高支模工程坍塌事故造成原因综合分析来看,是因为施工单位未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的规定野蛮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管理缺位等。要确保并杜绝高支模工程坍塌事故的发生,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把好以下几个关键环节:首先是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并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二是把好高支模专项方案的编制与专家论证关,确保高支模方案的安全可行; 三是把好高支模材料的质量关,杜绝不合格材料用在高支模工程中;四是结合高支模工程特点,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高支模工程项目的管理组织体系和安全组织保障体系,并明确分工职责到人,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各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检查把控;五是加强高支模工程施工过程中巡查,发现隐患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确保高支模工程的安全。
1、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1.1针对工程特点建立安全监理制度。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
2、随着高支模结构体系应用的日益广泛,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二九年五月十三日了建质[2009]87号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其中对于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与审核尤为关键。
2.1、高支模方案的编制,我们首先要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根据经审图机构审查合格的设计图纸,参照与高支模相关联的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同时还要结合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综合考虑后合理选用结构体系,通过精确计算才能编制高支模方案。
2.2、高支模专项方案编制好送专家论证前,可由承建单位技术负责人牵头,组织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总监理代表、建设单位相关技术人员和同行业中的高支模方面专家,对高支模方案先行进行讨论、修改、调整后, 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2.3、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
2.4、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要充分认识到高支模方案编制是安全可行对工程施工质量安全
与防止坍塌事故的重要性与一旦发生事故对自身企业、相关责任人、社会、受害人本人和家庭
所造成危害性,重视和加强高支模方案的编制与验算论证。真正确保方案的安全可行,同时要充
分认识到专家论证的重要性 ,认真听取专家的意见,及时修改、调整并完善方案,坚决杜绝”潜
规则”,把专家认证变成一种形式。
3、严格把好高支模材料的质量关,确保高支模材料的质量满足规范要求。
从近几我省发生的高支模坍塌事故原因分析看,材料质量原因导致的高支模坍塌事故占
有了一定的比例, 启东市北上海恒大威尼斯水城运动中心工程“8.26”高支模坍塌事故其“所用钢管、扣件锈蚀严重,老化变质”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大主要原因,因此施工、监单位的现场管理人员必须重视材料质量的检查、验收及见证取样复试,建立健全材料采购(租用)、验收、使用、清退制度,施工现场坚决杜绝出现不合格的材料,也严禁使用在高支模工程中,从根本上确保高支模体系的安全可靠。高支模工程使用的相关材料必须满足以下标准要求:
3.1、钢材技术性能必须符合《碳素结构钢》(GB700-88)的要求;胶合板技术性能必须符合《混凝土模板用胶合板》(ZBB70006-88)要求;木方必须符合标准《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要求。
3.2、支架钢管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2)中规定的 3号普通钢管,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A级钢的规定;每根钢管的最大质量不应大于20kg,采用Φ28×3钢管,钢管的尺寸和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3.2.1、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应有质量检验报告,钢管材质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拉伸试验方法》(GB/T228)的有关规定,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3.1.1条的规定;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钢管外径、壁厚、断面等的偏差,应分别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的规定;钢管上严禁打孔、同时必须涂有防锈漆。
3.3、旧钢管的检查在符合新钢管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表面锈蚀深度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的规定;锈蚀检查应每年一次。检查时,应在锈蚀严重的钢管中抽取三根,在每根锈蚀严重的部位横向截断取样检查,当锈蚀深度超过规定值时不得使用;钢管弯曲变形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规定。
3.4、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应采用锻铸制作的扣件,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采用其他材料制作的扣件,应经试验证明其质量符合该标准的规定后方可使用;扣件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新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测试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
3.5、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严禁使用,出现滑丝螺栓必须更换;
新、旧扣件均应防锈处理;支架采用的扣件,在螺栓拧紧扭力达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
4、结合高支模工程的特点、难点,督促施工单位组织成立项目管理组织和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同时结合岗位特点,制订相应的职责和奖罚措施,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有奖有罚,奖罚分明。
4.1、根据高支模工程实际情况,单独组建高支模工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并明确分工:
4.2、施工企业要结合所承建的高支模工程的特点、难点,组建以项目经理为负责人的高支模安全防事故监督、检查验收组织体系,结合高支模工程实际进度,参照通过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定期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不定期考核、讲评,实施奖惩,确保高支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隐患排除工作落实到实处,从而彻底杜绝坍塌事故。
5、结合高支模工程项目的特点,要求施工单位选用安全合理的支撑体系和混凝土浇筑方式,确保支撑体系与混凝土浇筑的安全。
5.1、在保障高支模工程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兼顾施工操作简便、统一、经济、合理等要求,做到立杆步距要一致,便于统一搭设;立杆纵或横距尽量一致,便于立杆有一侧纵横向水平杆件拉通设置;立杆的地基或楼板承载力符合要求,构造要求按照规范设置,保证整体稳定性和满足计算前提条件。
5.2、混凝土浇筑的方式也要根据高支模工程特点、混凝土浇筑量等方面因素,以确保支撑体安全为宗旨而定,可采取柱墙楼板模板搭设、钢筋绑扎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整体浇捣混凝土的施工方法,也可板梁分开浇筑,但梁板支模架必须足够牢固和稳定性,满足砼浇捣和施工荷载;施工时按对称由两端向中间推进浇捣,由标高低的地方向标高高的地方推进。
6、作为监理单位要充分认识到高支模坍塌事故所造成的直接、简接的危害性,认真熟悉高支模工程图纸、通过专家论证的高支模专项方案,总监、项目经理、建设单位现场工程师以及相关工程管理人员一起组成高支模安全防事故联合检查小组,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班前技术交底,在混凝土浇筑前高支模搭设施工过程期间,严格按照专家论证的高支模专项方案,分阶段进行巡视、平行检验,对于关键部位进行旁站监理,发现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重大隐患停工整改,拒不整改的,及时向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必须做到不消除安全隐患坚决不同意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6.1、高支模验收检查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6.1.1、水平杆件接长宜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也可采用搭接,每步纵横向水平杆必须拉通,水平对接接头位置要求如右图。
6.1.2、搭接接头要求如右图,将搭接长度范围内的中心点看成对接点,此时其搭接位置要求同对接(上图)。
6.1.3、目前高支模工程的立杆搭接的常见方式,通常以对接扣件连接为主,接头位置要求如左图,具体根据专家论证方案而定。
6.1.4、高支模纵、横向扫地杆的设置构造,通常做法见右图。
6.1.5、剪刀撑
6.1.5.1、水平剪刀撑:模板支架四边与中间每隔4排立杆从顶层开始向下每隔2步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设置时,有剪刀撑斜杆的框格数量应大于框格总数的1/3。
6.1.5.2、竖向剪刀撑:模板支架四边满布竖向剪刀撑,中间每隔10m设置一道纵横向剪刀撑,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6.2、对于高支模工程来讲,安全技术交底是一项关键性的重要工作,直接关系到工程的安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到安全技术交底的重要性,结合图纸和通过专家论证的高支模方案,把影响高支模安全的关键技术要点与相关注意事项,编写成安全技术交底指导书,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相关管理人员、班组长、高支模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双方在交底书上签字并签明交底日期。通过安全技术交底,使每个参与高支模的施工人员,明确安全技术要点和关键部位施工注意事项,从而确保高支模体系的安全可靠。
6.3、着重程序控制,加强过程跟踪,完善整改验收。首先在高支模承重架搭设完成时,组织人员按照高支模专项方案进行对照初验;对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整改结束后,项目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验;监理单位在施工单位复验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方案的要求进行实测实量和综合验收。高支模承重架搭设验收不符合方案和规范要求的,坚决不允许铺设模板,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6.4、在对按专项方案搭设的高支模承重架进行验收后,监理应跟踪混凝土浇筑阶段的安全施工。检查的重点落实在混凝土浇筑前,督促施工单位科学规划泵送管的布置,泵送混凝土的速度,高支模区域楼面混凝土浇筑的方向等。混凝土的浇筑方向原则上应注意对称,避免高支架受不对称荷载。浇筑时宜从周边已浇结构逐渐向大跨度的待浇结构推进,从能起压重的中间跨结构向悬挑结构推进。楼面上仅留必要的混凝土浇筑人员,控制浇筑人员数,控制泵送混凝土的堆积高度。混凝土浇筑中,注意对架体的稳定性旁站监控,遇有异常声响或发现架体立杆局部弯曲应立即停止浇筑,商量对策、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能继续,坚决杜绝不顾安全野蛮施工的行为。
6.5、督促施工单位结合高支模工程的具体情况,编制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对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在混凝土浇筑前进行演练,必须做到有备无患,万无一失。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工作任重道远,监理作为责任主体之一,如何履行职责,笔者认为关键在于程序控制,不能缺位,充分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合同约定,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重大隐患及时报告,努力将安全风险降至最低。
作者:崔伟(1978-),男,扬州大学建筑环境与设备专业,工程师。
关键词:工程监理;安全管理
1.工程建设监理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内容
项目监理机构需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来明确工程建设标注,让相关工作人员更好的履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将安全生产管理监理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以及针对各种问题的解决措施纳入到监理规范中,保证监理细节的正常实施。项目监理机构也应当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理,关注施工单位机械设备安全许可证以及设备能否正常运行,提升工程施工安全性,将安全问题扼杀在萌芽中[1]。
2.明确责任制
制定安全管理责任制,是行之有效的一种方式。可以下设总监理职位、专业监理职位、监理员,将任务落实到这三级监理人员身上,权责分明,提升监理质量。总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对工作进行指导,明确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及所有工作人员分内职责,对监理实施细节进行审批,保证管理体系的可行性。总监理人员需要时刻对施工企业拟定的安全生产制度以及制度相关措施监督,保证制度可以落实到实处,和基层监理人员一同到施工现场去视察,掌握一线情况,提升管理效率。专业监理人员的主要工作内容的编制安全监理工作细节内容,对施工单位提交上来的安全生产材料进行详细的审核,全面协调施工安全问题,将安全体系落到实处,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的正常开展。如果在工作过程中,工程出现任何的安全事故,需要在第一时间将安全事故类型及事故产生的原因与结果上报给总监。监理员要做的工作就是认真履行上级监理人员的监理内容,明确监理范围以及监理工作程序,保证监理措施可以落到实处[2]。
3.编制监理规划及实践
在进行监理规划的过程中,需要将安全监理的内容融入到其中,明确安全监理工作范围及工作流程,保证监理人员结构的合理性。对于大中型项目或者是施工危险性比较大的工程项目,需要编制专项的监理措施,明确施工细节以及安全监理方式,经常对施工单位自己拟定的安全施工技术进行检查,提升安全施工监理质量。监理单位的工作人员需要经常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首先要检查总承包以及下属各个分包商的施工资质是否能够满足工程最低要求标准,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检查,如果施工团队的综合施工能力比较差,还需要对安全生产管理员与特种工作施工人员的岗位资格证书进行检查,全面杜绝安全隐患。其次要对安全职能部门和其余的工作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检查,项目必须要制定伤亡事故控制书,将文明工地作为主要安全生产管理内容,通过责任书的形式将这些要求落实到实际工作中,进行定期考核。施工单位需要设定转而又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安全员设置情况进行定期考察,结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中的规定,完善安全员制度,使其更好地为安全生产管理服务[3]。
4.检查应急救援组织构建
虽然对安全管理进行监理的目的就是减少施工中出现安全事故的几率,但是在实际工程建设过程中,依旧会出现各种安全事故,这时就需要通过应急救援组织来讲安全事故的负面效应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针对施工方的施工特点来明确重大危险源,将危险源罗列出来,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来判定是否需要构建防高处坠落、防火灾措施,最终将所有可能产生安全事故的环节汇总,上报到监理处,由监理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审批,审批通过以后再进行施工[4]。监理工作人员必须要对工程施工项目救援组织构建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其应急人员个人综合素质以及是否定期开展救援演习以及相关器材、药物是否落实,保证相关零件配备满足工程施工应急需求。应急救援工作和安全教育是密不可分的,监理工作人员必须要对工程施工方安全教育制度建设及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不要局限于安全制度,也要囊括刚到现场施工人员三级教育情况及教育结果考核情况。对工程施工所用的设备、施工材料进行检查,保证设备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以及材料合格。从施工现场临时选取一部分工作人员进行抽查,抽查的内容为施工方上交到监理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内容,通过抽查的方式检查培训共组是否正常开展,以此来提升工程建设施工安全性[5]。
5.检查施工技术交底情况
监理人员必须要对施工单位是否制定了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进行检查,因为技术交底在建筑工程安全施工管理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工程施工负责人在对生产任务进行分派时,需要先对相关的管理工作人员与基层作业人员进行书面交底,并由专业的管理工作人员对交底文件进行签字确认, 保证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可以和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在对安全技术交底情况进行检查时,需要结合工程实际开展情况以及工程施工工序、特点等方面的因素来明确工程存在的危险因素,进而拟定科学化的施工方案和规范,保证操作流程与施工技术交底落实到实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内容需要包含员工工作场所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操作流程、注意事项等,技术交底工作不仅要有针对性,同时也要简洁明了[6-7]。
结束语:
监理单位应在安全管理方面建立长效机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施工安全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安全生产管理培训。特别要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有关施工安全的篇章、JGJ 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学深学透,并且理论结合实践。要对不同施工阶段、施工部位、施工方法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事先分析预控,掌握其发生规律,及早提醒施工单位注意防范,真正履行监理在安全管理上的安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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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通信工程;环境; 安全管理?;目标
当前,通信领域正处于日新月异的发展时期,通信工程建设全面开花,在一些从事通信建设的企业中,只重效益不顾安全的现象比较严重,在安全生产上投入远远不够,经常发生电路阻断、人员伤亡的事故,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了许多不应有的损失,也给企业和个人造成带来伤害。铁的事实告诫和警示我们,要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就需要工程建设各方都参与到安全管理工作中。所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都是安全生产管理的主体。下面,就如何搞好通信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1 通信工程安全管理概述
所谓的通信工程安全管理是指对通信工程建设活动过程中所涉及的安全进行的管理,包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活动中的安全问题所进行的行业管理和从事建设活动的主体对自己建设活动的安全生产所进行的企业管理。从事通信工程建设活动的主体所进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包括通信工程建设单位对安全生产的管理,通信工程设计单位对安全生产的管理,通信工程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的管理,通信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管理等。?
2 加强通信工程安全管理的意义?
2.1 有利于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保证机制的形成 通过实施通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能够使参与工程建设各方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即形成了施工企业负责实施安全管理、监理单位对安全监督和政府对安全监管,从而保证通信建设市场领域的安全生产。?
2.2 有利于提高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国家通过对工程安全生产实施三重监控,即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管、施工单位自身的安全控制、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一方面,有效地防止和避免安全事故;另一方面,政府通过改进市场监管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通过监理单位的介入,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时时的监督管理,改变以往政府被动的安全检查方式,从而提高通信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
2.3 有利于防止或减少发生通信工程建设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基本原则是事故预防和事故控制,通过有效的安全管理能最大限度的消除事故隐患,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目前,通信工程的安全管理缺少不了监理单位的参与,监理工程师是既懂工程技术、经济、法律,又懂安全管理的专业人士,有能力及时发现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并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消除,从而有利于防止或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也就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了国家公共利益。?
2.4 有利于实现通信工程建设投资效益最大化 通过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保证了通信工程质量,也保证了施工进度和工程的顺利开展,有利于投资的正常回收,实现投资效益的最大化。
3 加强通信工程安全管理的依据?
3.1 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包括《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等。?
3.2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包括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等。?
3.3 委托监理合同和有关建设工程合同 监理单位应当根据两类合同进行安全监理,包括监理单位与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业主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的有关工程建设合同。?
4 加强通信工程安全管理的原则?
4.1 设计单位要在预算中列支安全生产费,建设单位要保证工程安全生产费及时划拨给施工单位。?
4.2 施工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4.3 监理单位要认真编写《安全监理细则》。?
4.4 工程管理各方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综合检查,安全重点部位要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隐患,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
4.5 通信建设工程要坚持“三同时”原则,即通信建设项目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6 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定事故应急预案。?
5 通信工程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内容?
5.1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施工单位负责人要作为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常抓不懈,形成责任制,层层落实,并且每年都应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交纳一定的安全生产保证金。生产部门经理作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对本部门全年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控,每个工程项目都要设立专职安全员,对工程安全重要部位要随时进行抽查,发现隐患立即消除。?
5.2 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针对不同类型的通信建设工程项目,分别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辨识潜在的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制定管理目标和控制措施,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隐患。制定安全生产奖惩措施,做到有奖有罚。?
施工项目负责人要认真组织编写《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查找事故隐患,确定安全生产具体目标,指派专职安全员,要进行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并随时进行检查,尤其是安全关键部位的防护措施。?
5.3 重视培训,提高企业员工技术水平 对员工进行定期教育考核,将通信工程建设安全技术知识列为员工培训、考核内容之一,保证所用员工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素质。因此,培训工作不能走过场,一定要强化细节,坚持不懈。尤其是新员工的岗前培训,一定要把安全生产培训放在第一位。?
5.4 保证通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 施工单位对现场安全设施重视不够,通信工程建设安全资金投入不足是导致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而安全设施、安全资金的有效投入是安全控制的基础。无论建设单位在施工合同中有无单独列支安全生产费,施工单位都不能在施工中减少或不投入安全生产措施费,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必须到位,安全防护用品必须齐全,而且必须要投入使用。?
5.5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突出防范,重点落实 通信施工企业各级安全负责人要各司其职,做好本职工作。现场安全员要经常性检查工程中的安全生产情况,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部门的安全负责人要做好班前安全教育工作,强调当天工作中的安全重点部位,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施工中的安全生产工作,尤其是重点部位,要进行安全专项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制止,并提出整改意见;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要随机对各个施工项目进行抽查,必要时对有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现场要专项检查,并跟踪监控,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运用WSR方法论,从物理(W)-事理(S)-人理(R)三个层面分析了目前国内建设工程中安全管理系统的构成,按照WSR工作过程,构建以人理为核心的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模型,并分析构建了基于WSR方法论下的安全管理运作模式,这将有助于提高建设工程中的安全管理水平。
【关键词】
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WSR方法论;运作模式
据相关数据统计显示,在造成事故的原因中,85%都涉及到与安全管理相关的各种因素[1]。近年来,我国建筑行业日益重视建设工程中的安全管理问题,形成了一套由中央到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从管理层到基层的相关施工安全体系,使每一个合法建设工程项目都按相应的安全管理模式运行。但是,在如此重视程度和相应模式的实施下,每年仍有众多的安全事故发生。因此,在建设工程中安全管理的问题上我们有必要继续进行有效的研究和方法的完善。本文运用系统工程领域的WSR方法论,从物理、事理、人理三个层面对建设工程中安全管理所涉及到的几大要素进行划分,试图从一个新的视角对建设工程中的安全管理进行相关研究,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模型,并形成了科学的运作模式,保证了建设工程中安全管理工作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1WSR方法论在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适应性分析
物理—事理—人理方法论简称WSR,是一种解决巨型系统的方法论,是顾基发和华裔学者朱志昌博士提出的[2]。其中,“物理”主要解决的是“物是什么“的问题;“事理”主要解决的是“怎样做”的问题;“人理”主要解决的是“最好怎样做”的问题[3]。简而言之,WSR是一种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于一体的方法,是一种更具条理性、层次性和实用性的方法。建设工程中安全管理由各种客观物质的组成部分构成了系统的“物理”层,支撑着建设工程中安全管理的实施。而“事理”则是在“物理”的基础上,结合系统的管理目标,寻求科学、高效的方法来保障建设工程中安全管理。而系统中的“人理”则强调不仅通过管理层直接组织协调各层人员的安全控制的实施,且通过结合“物理”层中各方面安全管理基础和意识的学习以及综合“事理”层中的方法来对最终目标的实施进行管理决策。因此在基于WSR方法论的建设工程中安全管理系统适应性分析下,形成了以“物理”分析为基础,借以合理的“事理”分析为方法,围绕以“人理”为核心的运行模式,进而达到最终需要完成的安全管理实施目标。三者之间的联系。
2基于WSR的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模型构建
2.1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因素分析
(1)安全管理中W因素分析。系统“物理”层在实际工程中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建设过程中的人员安全,二是工程交付物的安全,三是工程项目财产安全[5]。建设过程中的人员安全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建筑施工过程中对人身的安全管控;另一方面是指在工程竣工之后对交付物的使用者的人身的安全管控。建设项目的最终目的即为生产可交付使用的建筑物,因此保证工程交付物的安全也显得尤为重要。它主要是指在其项目过程中需满足“四控两管一协调”的目标。建设工程项目中财产安全主要包括两方面,即集体财产安全和个人财产安全。在整个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做好防范措施,防止机械设备的丢失及操作不当引起的损失,以及材料的消耗和浪费,保证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的成本最小化。
(2)安全管理中S因素分析。本系统而言,“事理”层在实际工程中主要由工程建设中相关安全生产法规和规范、建筑安全生产行业管理模式、安全教育及相关培训、安全监管机制、建筑安全生产基础、安全管理的相关科研项目所构成,通过这些客观、物质的方法和途径,力求以最有效、最小成本的投入来达到最优的安全管理效果。在工程建设中应遵守的相关安全生产法规和规范,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生命无价,安全第一”的指导性原则[6]。通过现有的建筑安全生产行业管理模式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系统的安全管理,其中我国目前的建筑安全管理模式为“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在现有建设行业的安全管理模式之下,为保障安全管理的实施,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并通过相应的技术培训来规范施工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的同时加强监督与管理力度,从而约束相关工作人员不安全行为以达到安全管理目的。对于管理模式中存在的第三方监理方而言,也是构成S因素的一大要点。通过监理方的专业性的监理,直接有效地避免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发生的同时,也保证了建筑质量的目标的达成。同时,在建设工程中开展必要的相关科研项目,对现有的安全管理机制和运作模式进行总结和提升。
(3)安全管理中R因素分析。在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中,人理子系统包括领导层、管理层和执行层[7]。领导层的人理因素即工程负责人以及项目安全责任人等,负责整个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的总体规划部署,管理层则是领导层往下分级设置的各专职部门人员,主要有安全员、技术员和施工员,需要具有专业的知识技能并落实安全管理的实施,能有效监督和指挥现场施工人员。执行层则为建设工程现场施工人员,如各类劳务班组。建设工程的领导在管理工程项目施工的同时,必须做好安全管理的工作。工程项目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即为项目经理,需对项目进行中的所有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企业管理层在建设工程运行开始之后以及到项目开工、施工、竣工及验收交付整个工程项目的全生命周期中都起到关键作用,建设工程中管理层的安全意识、安全重视度将直接影响建设项目的运行及其项目进度的管理效果,继而对工程项目的整体安全管理造成影响。而对于建设工程中的执行层,即各类劳务班组,作为施工人员,个人安全意识以及安全施工水平直接作用于工程项目。因而,R因素作为核心位置,以上所分析的人理子系统中的三大层级主导和管控着整个工程项目的运行以及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实施。
2.2构建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WSR模型
建设工程中安全管理涉及要素众多,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通过上文中基于WSR方法论对事理、物理、人理的因素界定分析,从W、S、R三个层面来构造建设工程中安全管理的WSR模型,见表1,这将有助于系统、全面地从宏观上了解安全管理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具体阶段的实施。
3基于WSR的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运作模式
3.1基于WSR方法论对安全管理过程的分析
按照WSR方法论的工作过程,结合建设工程中安全管理系统的特点,其安全管理可分为以下6个阶段来进行[8]:
(1)理解领导意图:本阶段主要包括各项法律法规的收集,对行业安全管理水平进行调查和了解,而后与领导层、管理层进行沟通,在安全管理的问题上达成共识。这一步主要强调的是与领导的沟通,为下阶段打基础。
(2)调查分析:重点是调查项目现有资源和约束条件。由管理人员通过查阅相关文件、现场巡视及与现场工作人员谈话等来了解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并了解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从而达到对整个建设项目的安全全局认识目的。安全管理人员需要弄清楚项目组织结构框架。
(3)形成目标:通过对上阶段的总结,本阶段即可确立具体的安全管理目标。这一目标必须与整个项目的最终目标相一致并且为其服务。其关键在于确定项目所能接受的风险水平,同时必须符合相关安全生产条例并为社会和行业所接受,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目标是为了把各项指标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和水平之内。(4)制定方案:确立目标之后,安全管理人员应针对调查分析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与领导层共同商议解决方案。而解决方案主要是由一系列的技术和管理措施组成,当然,一切方案都需要根据应用场合并恒定成本差异,据安全隐患的危险程度并结合项目的预算经费来确定。
(5)协调关系:一是技术上的协调,如在解决安全问题的过程中,若出现技术与成本上的冲突,则需要改变技术措施来满足成本要求。二是更为重要的一方面即人际关系上的协调,包括与领导层的协调,与同级的协调还包括与下级直至现场人员的协调。
(6)实施与完善:安全管理在实施过程中必将会遇到很多问题,而这些问题仅靠之前的单一部门协调很难完全解决。定期召开管理阶层的阶段会议来共同商议新的解决方案,进而对整个建设工程中的安全管理方案的运行进行不断完善,以达最优目标。
3.2基于WSR方法论的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运作模式
综合以上“六步”分析,得出了基于WSR方法论的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运作模式,见表2。
4结论
我国现有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由于项目过程中的复杂性使得建筑行业成为事故多发行业之一。建设工程中的相关负责人大多缺乏实质上的安全意识,对安全管理机构的人员配备不足,多依靠于行业相关管理部门通过监督执法来督促其安全管理工作的进行。此外安全生产也由于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直接导致安全管理基础不足,进而建设工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落实困难重重。本文通过对WSR方法论在建设工程中安全管理的适应性分析,建立了相关模型和运作模式该模式,力图有效应对和确保项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的实施,达到目标最优化,保证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希望本文所分析研究的内容能对现今建设工程中安全管理的实施有所帮助。
作者: 陈凌姗 刘洋 单位: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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