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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森林采伐;问题;措施
前言
森林采伐工作的顺利开展,可以提高林分质量。通过强化采伐监管等措施,可以避免超限额采伐和乱砍滥伐现象的发生,并对生态环境不能造成负面影响。通过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工作的开展,进一步锻炼了林木采伐管理、设计队伍,丰富了林木采伐管理措施。
1森林采伐工作的必要性分析
植树造林、绿化家园、保护环境是建设新农村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必然需要,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植树造林、林木采伐便成为一项常规性的工作,根据农村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及农户的需要,树木采伐也是一种不可缺少的行为,但树木采伐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必须实行逐级上报、审查、审批等程序,也有相关的管理制度,尽管政策制度人人都清楚,依然存在乱砍、乱伐的现象。从宏观上讲,林木采伐是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的核心,是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合理调节资源配置的需求。从客观上讲,林木采伐是人们生产生活的需要,也是建立生态林业持续利用的需要。因此,为确保森林采伐工作的顺利开展,应进一步规范林木采伐管理制度,逐步实现有序采伐,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素质,增强采伐指标分配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2目前森林采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森林采伐涉及到千家万户,面广量大,干部群众从思想上没有给予足够的认识,对国家的政策、上级出台的管理制度宣传不到位,对广大群众在依法治林、依法保护森林资源、依法实施林木采伐的教育不够。对森林采伐监管不到位,没有明确的监管小组和监管人员,也没有具体的责任分工。多年来,牲畜乱肯树木、无序零星滥伐树木、烧毁树木的现象时有发生,从源头上没有很好地监管,形成乱砍乱采的现象。对采伐的树木在申报、审查、实施中把关不严,在申报需要采伐的林木中,是否符合整体规划,是否能形成新的标准林带,是否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植树造林任务,把关不严,管理滞后,在具体操作中随意性大,没有硬的措施和办法。另外,对森林采伐公示制度坚持不够,缺乏透明度。监督机制乏力,林木采伐管理主要受采伐指标所限制,审批程序复杂,手续繁索,从林木采伐申请到林木采伐证的获得,有一个过程,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指标审批情况不公开,监管措施不到位,在采伐中存在少批多放的情况。
3确保森林采伐工作顺利开展的措施
3.1做好森林采伐的各项基础性工作
加强森林采伐工作的宣传教育,利用各种会议、网络、书写永久性的标语等多种形式,向人民群众宣讲依法治林、依法保护森林资源、依法实施林木采伐的政策规定,为林木采伐有序进行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严格落实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公开监督内容和监督电话,及时接收群众的监督举报,把林木采伐工作列为一项工作内容,明确责任,实行责任追就,严格考核。落实森林采伐公示制度,严格规范林木采伐公示制度,按照申请后公示、审批后公示、伐植后公示的要求,面向社会,接受群众的监督,增加透明度,及时解决群众来信来访和各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各级林业管理人员要加强日常的林木管护监督检查工作,坚持定期不定期对辖区内的森林资源进行安全检查,坚决制止农户在林带中放牲畜、放火烧杂物的现象,严厉查处各类毁林案件,保护林木生态环境。要切实担负起从源头上加强管理的责任,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村民小组和监管人员组成的林木管护小组,负责本辖区内的林木采伐及管护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做好指导服务,及时发现和制止乱砍滥伐、毁烧树木、牲畜肯树等违规行为。
3.2做好森林采伐工作的改革
森林采伐工作改革的重点内容是:坚持以放活经营、富裕林农、服务林农为出发点,分类指导、分区施策、分步推进,改革和完善森林采伐工作。非林业用地林木采伐不纳入限额管理,非林业用地上的林木,不纳入采伐限额管理,由经营者自主经营、自主采伐。解决了农民因为调整种植结构在农田等非林业用地上造林采伐难的问题。有利于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农民,利用“四旁”、荒滩等空闲地植树造林“身边植绿”,提高农民收入,改善和美化人居环境,促进新农村建设。突出森林经营方案的地位,森林经营方案是森林经营者为了科学经营森林,发挥森林的多功能、多效益,根据森林资源状况和社会经济、自然条件,编制的关于森林培育、保护和利用的中长期规划,以及对生产秩序和经营利用措施的规划设计。鼓励森林经营者按照森林可持续经营原则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对森林采伐做到“五年、十年早知道”,对森林经营有收益预期,调动其培育森林资源的积极性。简化森林采伐的类型,根据分类经营的要求,商品林采伐类型简化为主伐、抚育采伐和其他采伐;公益林采伐类型简化为抚育采伐、更新采伐和其他采伐;将低产(低效)林改造、灾害性采伐及征占林地等非常规性采伐分别纳入其他采伐。改革后,可减少采伐指标分项,避免因单项指标需求不平衡造成的采伐指标结构性矛盾。既放活了商品林的经营,又拓展了公益林的保护利用。简化森林采伐管理环节。基层林业工作站协助经营者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要求林业部门提供“一站式”服务,对伐区设计、林权审核、采伐申请、审核发证等环节进行内部协调,逐步建立便捷高效的审批机制,方便林农、服务林农,彻底改变“申请指标难、采伐批复难”的状况。改变森林采伐管理方式,针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经营主体多元化的现实,实行伐区简易设计,将林业主管部门以往对森林采伐实行“伐前设计、伐中检查、伐后验收”的全过程管理,调整为“森林经营者伐前、伐中和伐后自主管理,林业主管部门提供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落实了农民经营自,化解了林业基层工作人员的责任风险。推行森林采伐公示制度,对森林采伐指标分配,以此制约采伐审批和采伐指标分配中的自由裁量权,避免“权力寻租”,保障资源管理队伍依法行政、公正廉明。实行采伐限额“蓄积量”单项控制,将采伐限额由“蓄积量、材积量”双项控制调整为蓄积量单向控制,解决了长期以来森林采伐管理中的“两难”问题,便于森林经营者实际操作、管理者科学管理,有利于提高单位面积林木出材率。允许经营期内采伐指标结转,商品林各项指标可以在“五年”采伐限额执行期内,向后各年度结转使用。既尊重了森林经营者的自,又防止了森林资源的提前消耗,目的是避免出现森林资源断档,造成生态破坏和经营者收益的损失。实行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备案制,考虑到全国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原则上按照年商品材采伐限额等额确定,以及《森林法》对木材生产计划有明确的规定,将年度木材生产计划由原来的审核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满足森林经营者在采伐限额内自主安排木材生产的需要。
我局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1356"行动计划和"双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积极推进林业系统的依法行政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严格行政监督,不断提高行政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促进林业建设工作进一步走上法制化轨道,使林业事业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林业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为有效推进林业依法行政工作,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年初,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林业系统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明确规定:把依法行政专项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为加强对依法行政的办公场所、设施建设和普法宣传教育、依法行政的各项活动开展提供资金保障;加强对林业系统的依法行政工作定期督促检查,特别是要对二级机构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本部门重要工作日程,纳入考核内容,表彰先进,追究贯彻落实不力单位及人员的责任。办公室根据局党组会议精神结合林业局全年度工作安排,及时制定了林业系统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认真抓好落实。一年来在局党组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办公自动化条件明显改善,办公经费和培训费保障充足,林业依法行政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不断向前推进。
二、严格规范管理制度,扎实开展依法行政工作
(一)严格文件制定程序,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我们采取了一些列有效措施:一是组织全局各股室主要负责人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并对2000年以来的发文情况进行自查自纠。二是对全局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三是结合实际制定了《林业局依法行政工作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加强对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作出行政决定前,都能告知其陈述、申辩等权力。严格执行国务院"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全年无一单位截留、挪用、私分或变相私分罚没收入情况,无向执法人员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和收费现象。对灵西木竹检查站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强制等行政案卷进行了评查,执法文书真实规范,对执行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重大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备案。
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依法清理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项目,增减的项目按规定报送县政府法制机构审核的要求,进一步推进《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积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了对全县林业系统报送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审查、清理工作,编制林业行政处罚目录及流程图。通过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我们行政许可事项和收费项目得到大幅度削减,办理行政许可效率大大提高。
实施案卷评查。通过评查发现,我局执法单位能够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执行有关程序规定,在县林业局委托范围和权限内严格执法。我们委托范围和权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39条、第40条、第44条的行政处罚;《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19条的行政处罚;《安徽省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33条的行政处罚。全年立案办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86起,结案率为100%.通过逐件复查,所有林业行政案件基本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罚恰当,基本保证了林业行政处罚案卷的质量。做到了按法定职责权限办案,无行政诉讼败诉案,无复议案件撤销案;所有林业行政处罚案卷比较整洁规范。
进一步完善了林木采伐、林地审批、林权证发放等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程序,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报送制度,不断规范了各类行政行为。全年审核上报使用林地2起,发放林权证18本,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88份。
(三)加强行政决策的透明度,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提高行政决策水平,近年来,在加快林权制度改革中,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决策我们都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经集体讨论决定。有的还召开行政决策听证会,听取多方意见。凡是林业部门制定的文件、信息需要公开的,全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在网上向社会公开。对行政决策事项定期跟踪反馈,并适时调整;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经确认属严重失误的决策,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林业法治环境
学习宣传法律法规是正确有效贯彻实施法律法规的前提,是行政人员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需要,也是广大群众学法、知法、用法、自觉守法和参与监督的需要。我们在坚持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的同时,突出林业工作特点,扎实抓好《森林法》和各类林业法律法规学习。
1、加强林业干部职工的普法教育,提高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局领导带头学,全体人员系统学,执法人员深入学,把法规和规章作为管理工作的指南,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本系统管理人员集中学习林业法律法规。主要做法是:一是党组成员带头学习。建立健全学法制度,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有计划、有内容,定期组织一次基本法律法规学习研究,带头学习,自觉遵守。二是抓中层以上干部重点学习。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是贯彻局党组决策,带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中坚力量。他们的法律素质好坏,直接关系到林业建设发展和林业系统在广大人民众中良好形象的关键。对中层以上干部的法律法规学习做到从难从严,内容有要求,学习有笔记,学后有结合本部门工作的体会。定期检查,定期考核。年终把学习法律法规落实情况作为重要的考评内容。三是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我局通过脱产培训、在岗培训、举办讲座等形式,开展系统的法制教育学习。组织全局职工参加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和林业专门法律知识测试;邀请县检察院进行"惩防体系建设"专题讲座,邀请县法律援助中心马敏主任进行法制讲座。完成干部在线学习课程,大力开展林业业务和职业道德教育,普遍增强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治理水平。
2、加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普法宣传,营造良好依法行政的社会环境。一是开展活动大宣传。认真组织"12?4"全国宪法日活动,开展了以森林法为重点的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突出宣传。二是创新形式广泛宣传。我们在采用传统宣传方式的基础上,发挥现代媒体作用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电视台、电台做公益广告,宣传保护绿色家园。
一、优势(Strength)分析
1、区位优势:沅陵处于大湘西旅游圈的掌心位置沅陵东临常德、西连湘西州吉首、南接怀化、北倚张家界,就区位而言,沅陵地处大湘西旅游圈的掌心位置。沅陵县城是长沙去吉首、凤凰的必经之路,距离长沙300公里,距离吉首70公里;通过常吉、常张高速连接,沅陵距离张家界300公里,随着沅张高等级公路的通车,沅陵距离张家界仅120公里;通过酉水,沅陵对接王村(芙蓉镇)仅45公里。沅陵县城距离贵州铜仁的凤凰机场、怀化的芷江机场、张家界的荷花机场与常德的桃花源机场,行程都在150公里之内,游客进出非常方便。特别是伴随张桂旅游高速的建设,沅陵旅游交通将更加便利。因此,有其区位优势导致的市场优势、交通优势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2、资源优势:“沅陵是国内罕见的旅游资源大县”被专家学者们认可沅陵历史悠久。古名为“元陵”、“辰州”,历为郡、州、路、府、道和湘西行署治所,曾是湘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悠久的历史为今天的沅陵留下了许多名胜古迹和故事传说;沅陵山川秀美。沅陵地处武陵、雪峰两大山脉之间,湖南四条母亲河之一的沅水贯穿全境,县内共有大小溪流911条,特别是五强溪电站建设形成的170平方公里的湖面,在湖南最大。沅陵森林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达73.5%,素有“天然林国”、“辰杉之乡”、“茶叶之乡”、“板栗之乡”等美誉;沅陵民俗荟萃。5852平方公里的县域面积在湖南最大,全县65万人口,生活着汉、苗、土家等25个民族,几千年的文化碰撞和沉淀,形成了沅陵自己独特的民俗风情,传统龙舟、辰州傩戏、跳香、斗鸟和山歌等民俗文化绚丽多姿,其中辰州傩戏、传统龙舟和沅陵山歌被列为国家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3、环境优势:沅陵具备康体度假旅游发展的多种资源载体沅陵境内山清水秀,清代名臣林则徐曾留下“一县好山留客住、五溪秋水为君清”的诗句,当代文学大师沈从文则称沅陵“美得令人心痛”。长期以来,沅陵县委县政府以牺牲短期经济增长为代价,着眼长远,环保工作扎实推进。通过加强矿山开发利用与保护,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深入开展村庄和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和水域综合治理,夯实环境保护基础,强化环境管理力度等手段,切实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不断优化和改善全县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为沅陵开展以康体度假为核心的旅游产品开发提供了多种资源载体。
二、劣势(Weakness)分析
1、县域可进入性差:交通条件不佳,景区景点通达性有待提高由于地处山区、且资源分布较为分散,因此,目前沅陵县域内部的交通条件仍然无法满足未来旅游发展的需求。尽管从区位上,沅陵处于大湘西旅游圈的掌心,从空间上距离怀化等主要旅游集散中心城市上百公里。但是现有交通体系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沅陵旅游的可进入性,主要表现为县城通往主要交通枢纽不便捷,如通往芷江机场、铜仁机场和怀化站的时间较长,均超过一个小时,甚至达到两个小时,外部交通时间较长;同时,县域内通往各个景点的交通不便,各资源点之间也难以顺畅的串线。主要旅游道路级别较低,交通线路弯道较多,不利于旅游大客车的通行。尤其是在当前自驾游、自助游高速发展的市场环境下,游客对于目的地道路交通条件的敏感程度也日益提升。内外部旅游交通的不顺畅导致旅游线路不易组织,进入成本较高,制约了旅游业的发展。
2、资源竞争力弱:缺少符号性的旅游产品沅陵旅游资源丰度较高,但是旅游资源知名度不高,品牌影响力弱。主要表现在没有任何垄断性或相对突出景观,缺少如凤凰、张家界、高椅古村落等不同类型的符号性旅游资源和产品对全县旅游产业发展的有效支撑。其独特性在于一种整体氛围的感知,因此塑造整体的旅游文化氛围成为弥补其自然景观价值不足的关键所在。
3、经济基础薄:国家级贫困县沅陵经济落后。自20世纪五十年代以来,沅陵长期服从国家重大建设,失去了许多发展机遇,至今仍是国家级贫困县。旅游产业发展需要大规模的以住宿设施、餐饮设施、环境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为代表的系列支撑,因此必要的经济实力是实现旅游产业顺畅发展的保障。
4、缺乏健全的旅游解说系统和旅游基础设施沅陵尚未建立完善的、系统的和规范的旅游解说系统,也没有面向游客的旅游信息中心。旅游牌指示(全景牌示、指路牌示、景点牌示、忠告牌示、服务牌示)尚不健全。此外,沅陵的公共设施配置程度偏低,接待设施简陋,接待能力很小,档次较低。
三、机会(Opportunity)分析
1、政府政策倾向: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助发展为了加快沅陵的经济发展,省委省政府、怀化市委市政府、沅陵县委县政府已形成共识,决定充分开发利用好沅陵的文化旅游资源,将沅陵打造成湖南继张家界之后的第二张国际旅游品牌,使张家界、沅陵、凤凰、永顺、桃花源资源互补,连成一体,形成新的旅游经济环线。为此,沅陵县上下形成发展合力,选择有政府主导的发展路子,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顾问、县长任主任的县旅游产业协调工作委员会,专门负责研究解决全县旅游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工作重点和重点项目。沅陵不仅把旅游产业发展纳入了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计划,而且制定了沅陵旅游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同时确定了年度工作计划,建立了县级领导联系工作机制。并根据沅陵产业发展实际,出台了《实施“旅游兴县”发展战略的意见》、《沅陵旅游产业2010——2012年发展计划》、《沅陵县发展旅游产业的暂行规定》、《沅陵县旅游产业发展奖励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旅游产业发展政策。
2、交通格局优化:未来五年内,沅陵的交通格局将得到极大改善千里沅水、319国道、G56杭瑞高速公路穿境而过,2008年12月18日竣工通车的G56杭瑞(杭州至瑞丽)高速公路常吉段穿越境内100多公里,并在县内开设官庄、马底驿、沅陵、筲箕湾(辰溪)4个出口。拟建中的张桂高速(张家界至桂林)亦将穿县境西南而过,并将经过借母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旁边,利于游人旅行。长张、邵怀高速的开通,打通了中南部进入湘西以及湘西北的通道,“长沙—益阳—常德—张家界—吉首—怀化—邵阳—娄底—湘潭—长沙”的环形旅游线路基本形成;邵怀高速的开通,湖南全省的四小时经济圈形成,强化和突出了湖南省旅游发展的网状布局,推动了全省旅游形态从观光型旅游向休闲度假旅游的转变进程。未来建设娄怀高速公路、张桂高速公路以及沪昆、贵广高速铁路,将极大改善怀化当前区内旅游交通不完善的现状,同时进一步优化怀化的外部可进入性,沅陵与长三角、珠三角等主要客源市场的一日旅游圈即将形成,为全县旅游产业实现跨越式大发展提供了市场基础。
3、大投资商进入:以海南兴宝集团为代表的大型旅游投资商开始进入为了促进县域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沅陵县委、县政府把招商引资作为经济建设的重点来抓,以营造良好的环境为重心。在这样的背景下,沅陵成功引进了战略投资商——海南兴宝集团落户,计划投资100亿元,整体开发沅陵旅游。目前,沅陵兴宝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已经组建,投资计划已经确定,其中第一期重点开发项目是河涨洲、五星级饭店、水上莲花大剧院、龙兴讲寺和博物馆建设项目。县里对这五大项目进行了专题研究和讨论,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帮助兴宝公司做好项目立项、手续报批、征地撤迁等工作。海南兴宝集团为代表的大型旅游投资商开始进入沅陵投资,为沅陵旅游产业发展的项目建设提供了投融资保障和产品支撑。
四、挑战(Threat)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