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社会监督

社会保险基金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由缴费单位及个人缴纳及其他方式筹集的专项基金,用于保障保险对象的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以及生育保险基金等内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是指按照国家及个人的经济能力进行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待遇支付、基金保值增值的过程,用于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当前随着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不断发展壮大,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也由此显现,因此切实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现状

(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概况

我国社会保险主要用于为贫困人口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为老年人提供养老保障以及为失业人口提供生活保障。而社会保险主要来源于参保人所在单位按比例缴纳的保险费、参保人按一定工资比缴纳的保险费、政府的财政补贴以及社会保险基金银行利息或投资回报。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方式分为现收现付式(年度评估式)、半积累式(部分基金式)以及完全积累式(基金式)。据悉,2015年我国的保险基金总收人达4.6万亿元,总支出为3.9万亿元,均比2014年增加0.6万亿元。目前我国社会保险基金是由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及其所属的各省区县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纳入财政部门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社会保险基金的支出则由财政部门定期从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中划拨资金给社会保险机构用于支付社会保险待遇。至于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按国务院规定,基金除预留两个月支付费用外全转存为银行定期的存款或者用于购买国家债券。由于多部门参与社会保险资金的运行及管理,造成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部门分散,难以集中管理和协调运作。

(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机制尚未成熟、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管理有待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过于单一、保值增值难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压力大等。1.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机制未形成。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能够及时全面地反应社保基金的收支情况,利于对社保基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分析,对社保基金进行有效的管理。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机制的缺失,导致有关部门无法及时发现社会保险基金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无法及时采取有效措施。2.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有待加强。社保资金的筹集由于未受法律保证,筹资较困难,部分参保企业缴费意识不强,拖欠缴费时有发生,而社会保险机构也未尽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的职能。此外,社保基金被挪用挤占的现象较为严重。而负责社保待遇支付部门对基金的支出控制不严、疏于管理,导致冒领现象频繁发生。3.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过于单一,保值增值难。社保基金投资过于单一,导致社保基金保值增值难,与此同时,物价上涨导致基金贬值,给社保基金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了巨大压力。4.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压力大。由于社会保险基金涉及的部门众多,监管压力大,要对各工作环节进行监督的工作量很大,且实行较为困难。

二、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对策

1.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开源节流。首先出台相关法律确保社保基金的征收工作顺利开展;其次,树立社保经办机构人员的全局意识、风险意识,严控基金的支出;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有关部门内部的管理制度,对各部门进行严格有效的管理。2.减少社保基金运转环节,提高社保基金运转效率。由于之前社保基金管理涉及的部门过多,导致社保基金运转效率低下,基金管理难度加大。减少社保基金运转环节,科学合理地整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才能切实有效地提高社保基金运转效率。3.增加社保基金投资的方式,实现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由于物价不断上涨,且国债和银行存款的利率偏低,为实现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应在保障社保基金安全的基础上,积极拓宽社保基金的投资渠道,以实现社保资金的可持续发展。4.加大社保基金的监管力度。应加强行政监督、内部审计监督,实行社会监督。成立基金监管部门,建立行政监管、专业监管、内部监管以及社会监管相结合的长效监管体制,实现社保基金管理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三、结语

切实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是社会保险制度得以正常运行以及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效率,实现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仍需要政府、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杨义君.浅议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的现状及对策[J].宿州教育学院学报,2013(4):59-61.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范文第2篇

1.基金收支管理相互脱节。

在正常的社会保险基金运行管理过程中,社会保险费的收支是分开的,负责社保待遇支出的部门,只管社保基金支出,不管社保基金收入,而管理社保基金收入的部门只管社保基金收入,不管社保基金支出。社保经办机构每月将应征缴的社会保险费数据传递给当地的税务机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本身没有社会保险费的征收职能,参保单位保费缴纳是否及时、足额,是否应保尽保、应收尽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不能左右他们,导致一些参保意识不强的企业对社会保险费的缴纳一拖再拖,一些财务状况不良的企业最后形成单位无法承担社会保险费,这样不仅使社保基金不能及时入库,更导致一些欠费企业的员工社会保险费到户不及时,不断到政府上访,加剧了企业员工的动荡,加剧了社会的不稳定;还有由于前期对参保人员进行广覆盖,在这十年中吸纳了一大批离法定退休年龄很近的参保人员,目前这部分人员陆续到了退休,虽然他们参保时补缴了一定的保险费,但未来年年不断的对退休人员退休待遇的调资,本人曾测算当年他们补缴的保费一般只够发他们五年左右的待遇,这不经意间增加了未来基金支付的压力。而这些情况的出现都是由于基金收支管理相互脱节,基金支出控制不严,疏于管理造成的。

2.社保基金缺乏系统监督。

目前对社保基金进行具体的管理中,还没有形成健全的管理法制。在这种情况下,就不可避免的出现了管理监督的系统性缺失,使得很多行为不能够受到法制化约束。首先,针对社保基金不能够形成有效的行政监督,这样一来就不能够进行有效的内部审计。其次基金管理缺乏常规性的社会监督。还有,针对社保基金的相关信息不能够做到透明,从而限制了社会监督的有效进行。另外,针对社保基金的管理还存在着法律方面的缺失,即使进行管理也只能够通过行政手段,不能够形成法制上的约束,在这种情况下,就不能够通过针对性的法律进行监督管理。

3.社保基金被违规挪用。

随着社保基金强制性内容的增加,使得社保基金出现数量上的大幅度激增,尽管在强有力的监督之下,已经没有轰动性案件发生。但是其中存在的违规操作始终屡见不鲜,或者进行瞒报少缴,或者挤占挪用,甚至出现欺诈冒领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就凸显出监督工作中存在的某种程度上的漏洞。在这一过程中,需要面对的关键性问题就是,保障个人账户基金的安全,并能够使其保值和增值,只有这样广大职工的基本社会权益才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

4.社保基金的监管机制存在片面性。

在相关的行政性规定中,社保基金已经被划归到财政专户的范畴。从收支两方面进行具体的监督管理,尽管这样的管理方式产生了一定的效果,但是却衍生出了新问题,首先,管理权限过于集中,只局限于财政部门,不能够针对财政部门的运作进行有效监督,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在财政部门内部出现违规操作,即使对社保基金进行挪用,也不能够通过合理监督及时察觉。其次财政部门本身不能够对社保基金实行科学监管。另外,不能够确保社保基金得到保值和增值。最后,在特殊地区中由于财政条件紧张,社保基金机构不能够得到充足的运营经费,在这种情况下,社保机构就会出现监守自盗的行为,从而通过违法操作进行资金占用。

二、强化管理的具体措施

1.健全有效的基金收支相互衔接的管理制度。

针对目前社保基金收支相互分开的管理形式,我们要对如何加强地税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的相互衔接形成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相互制约、相互督促的管理制度。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地税部门依法采取多项举措强制征收,确保社保基金应收尽收,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要树立全局意识、长远意识和主人翁的意识,定期与地税部门征收人员就社保基金征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相互够通,共同商讨,研究对策,及时解决工作中难题,确保社保基金征收的顺利进行,对已经形成的欠缴遗难问题要制定可行的方案,比如,对财务状况不良的欠缴企业可对他们实现分批还款的计划,对信誉不佳的企业可动结账户等,总之,通过各种途径,保证社保基金及时、足额入库,同时严格控制基金支出,建立健全社会保险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内部控制长效机制,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2.完善组织体系。

发动全社会的力量,针对社保基金形成民间的监督组织,并且选择具有一定威望的社会人士参与到具体的管理以及监督工作中,以此来保证社保基金能够得到合理合法的科学利用。在此基础上,进行有层次性的监督工作。首先,行政监督。社保基金的专职监督机构在一定程度上承担着主要的监督责任,在这一过程中要能够对监管规则进行科学具体的制定,同时还应该针对不同组织进行具体协调工作,如果有重大案件发生,还需要负责督察以及处理工作。其次,专门监督,通过财政部门进行具体的专门监督工作,以财政专户为主要手段进行具体的管理,同时实施有效的监督工作,在此基础上还要针对财政进行正规的内部审计工作,针对基金全面运营状况进行系统审计。最后,基金运营监督,在这一层面上,要能够建立起相关的专职管理机构,能够兼顾到基金运营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保证每一个环节都能够受到正规的管理和监督,使得社保基金能够在科学的轨道上运转。

3.推进管理制度科学化。

在这一环节中,需要建立专职的基金管理部门,并且将管理责任落实到专职人员身上,针对基金运营进行全程监管。在具体的管理过程中,不仅要能够发动行政力量,还需要强化经办机构的功能,并且加大监督部门的检查力度,在这几方面联合的情况下,进行常规性的基金监督工作。在这一过程中,不仅涉及到劳动保障部门,还有审计机关以及财政部门,通过通力合作进行齐头并进的监管工作,将监督工作能够层层落实到位,使得基金的整个运营过程能够做到公开和透明,以此来保障社保基金运作的安全和高效。在这一过程中,还应该通过各种方式接受社会的监督,使得全社会都能够针对社保基金进行动态化的即时监管,从而将运作风险降到最低。

4.完善内部控制。

在社保基金管理过程中的内部控制,需要依托于程序化的制度性措施,以此来达到约束以及纠正的效果,在这一过程中的关键性内容是预警系统,只有这一系统才能够促进监督管理工作。在这种情况下,要能够强化经办机构的管理功能,使得相关制度能够得到健全的建设,这样一来才能够实现有效的内部控制,将基金风险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要在这一过程中找准关键性环节,从关键环节入手进行管理以及监管工作,这样效果才能够更加显著。

三、结语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范文第3篇

【关键词】基金的财务管理 基金的监督管理 基金的非现场管理。

社会保险基金是为了保障保险对象的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由单位和个人分别按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缴纳及通过合法渠道筹集的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关系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国家重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是保证社保基金安全和社保制度可持续运行的手段。

一、规范财务行为。

社保经办机构经办的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等,包涵广泛。财务管理人员要依法筹集和使用,健全财务制度,搞好基金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如实反映收支状况,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安全。为保证按时、足额收缴和支付,有权规定缴费单位如实提供用工情况、工资表、财务报表等与社会保险有关的原始资料。社保基金设单独的基金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按险种分别建账、核算。经办机构要做好基金的预算工作,按批准的预算执行,分析收支情况,定期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及时纠正问题,对基金实时监控,合理使用社保基金。

基金的筹集,按规定按时、足额地筹集,杜绝擅自截留和减免应缴的保险缴费。细化各险种收入,对产生的利息、财政补贴、转移、其他等收入按项目规定进入各险种专户。缴存时,经办机构按凭证记账。对所管辖单位和个人所提供的资料要存档,定期对参保单位进行缴费稽查。

基金的支付根据社保统筹范围,按规定的项目、标准支出,不得借口增加支出项目和提高标准。社保基金支出包括养老支出、失业支出、基本医疗支出、工伤支出、生育支出等。设保险基金支出专户,明确用途。基金节余就是基金收支相抵后的期末余额,不得擅自动用。

严格管理社保各险种的基金收入、支出帐户。根据原始凭证入帐收款和付款。做好的基金决算,编制基金报表。

二、财务监督管理。

保证社保基金的安全稳定与监督管理工作分不开。加强基金管理的监督工作,执行社保基金管理的政策法规。国家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制定了基金财务制度、会计制度、行政监督办法、审计规定、保险稽核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和制度。加强经办机构学习各法律法规的力度和学习范围。改变管理理念,提高创新意识。加大宣传力度,做好社会保险基金方面的管理监督工作。

加强社会保险经办人员的队伍建设,调整充实专职和专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敢于坚持原则。

充分挖掘和发挥人的潜能,调动创造性、积极性和自觉性,是做好社保基金管理的保障。强化内部控制制度,搞好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检查工作,找出问题,改进工作作风,形成对社保基金全面、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制度,研究有效的工作机制和办法,控制社保基金的风险。

转贴于

三、非现场管理及监督。

社保基金非现场管理监督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对手工报送或网络传输的数据资料进行检查分析,掌握被监督单位社保基金管理和制度运行状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防范措施的一种远程监督。开展非现场管理监督,有利于提高社保基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促进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转变,对完善社保基金管理监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社会保险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非现场监督工作。确定出了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指标体系和数据库结构,制定数据标准和工作流程,开发了社会保险管理软件。基金监管应用系统,要从数据采集起步,实现对财政、税务、银行等有关部门基金管理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监控分析。

进一步完善规范数据指标、业务管理和宏观决策等工作,实现对社保基金管理运行情况的网络监督,确保基金的安全完整。积极探索,逐步完善。在实施非现场监督过程中,要结合实际,本着实施范围由点到面,数据信息由简到繁的原则,及时总结经验,不断补充完善。要充分利用已经实现全国联网的养老保险监测、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监测数据,开展养老、失业保险基金的非现场监督。在国家统一制定下开发社保基金监管指标体系标准后,要按照统一的指标体系开展非现场监督工作。

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加监督内容,扩展所需的监管数据指标。实施符合非现场监督的技术要求规范的统一的数据库。在数据中心生产区建立集中的社会保险业务、基金财务数据库,为基金监督提供准确、及时和完整的数据信息,并以此为依托,按照全国统一的基金监管指标体系的要求,从生产区采集基金征收、支付、管理等环节的业务、财务数据,在交换区建立规范统一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数据库。依托金保工程网络。通过金保工程业务专网进行基金监督数据的采集和传输。省级基金监管应用系统应具备向部里传输监督数据、接受地市监督数据的功能。地市基金监管应用系统应具备向省里传输监督数据、支持区县级基金监督机构开展本级基金监督工作的功能。逐步实现与财政、税务、银行、邮局、公安、工商、民政、统计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联网,并通过网络获取有关监督数据。建设满足需求的应用系统。逐步升级财务管理软件,实现财务管理软件与业务管理软件的无缝对接。设计规范统一的非现场监督工作流程,确定指标需求,建立基金监管应用系统,并完善业务管理和宏观决策等应用系统,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制度运行状况实施有效的监控、分析和评估。切实加强对非现场监督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行政主管部门在基金监管方面的主导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争取政府以及财政、税务、银行等部门的支持,共同做好非现场监督工作。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政策规定和全国统一的基金监管指标的要求,规范核算管理方式,细化核算内容,满足非现场监督的需求。提高质量,掌握实情。要监控从生产区数据库转入交换区基金监管数据库的数据信息,确保其准确、及时和完整。审核、分析各项数据指标及其变化,对波动异常、结构不合理以及相关数据不匹配等情况,应进一步访问业务管理和宏观决策等应用系统,并运用查询、传输等功能查明数据指标形成过程、影响因素,与财务、业务原始数据进行核对,及时发现疑点问题。必要时可通过询问、函件、咨询以及实施现场监督等方式进一步了解情况,查清问题。对非现场监督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被监督单位沟通,反馈监督结果,提出整改要求。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监督机构。监督机构按月、半年、年度编写非现场监督报告。非现场监督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基金管理总体情况,征缴、待遇支付、结余基金管理以及运营等情况,基金管理水平和制度运行状况评价,存在的问题,潜在风险的分析预测,整改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意见等。非现场监督报告应当以事实为依据,突出量化分析,做到问题清楚,依据详实,观点明确,情况完整无误。配备硬件,加强培训。配备必要设备,为非现场监督提供物质条件。要加大培训力度,不断丰富计算机、财务、审计、金融、法律等相关知识,提高基金管理监督人员业务素质,胜任非现场基金管理监督工作,为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稳定运行做出应有的贡献。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范文第4篇

一是增强民本意识。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就是要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与人民共享。实行社会保险制度正是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它作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这一民生目标的有力保障。财政部门要始终站在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高度认识社会保险工作,积极主动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二是增强责任意识。社会保障关乎国计民生,社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养命钱,能否有效管理好社保基金,规范基金征缴、支付和投资行为,落实好广大群众的保险待遇,确保基金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维系社会稳定大局。因此,财政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政府赋予的重要职责,努力推进社保基金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不断提高基金监管水平,促进各项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

三是增强廉政意识。当前,社保事业快速发展,基金规模不断扩大,但基金管理制度还有待健全,已有的制度执行落实不够到位,基金管理的技术手段还有待改进,贪污、挤占、挪用社保基金的情况时有发生。加强财政部门廉政建设,健全监管体系和防范机制,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是确保基金安全的有效保障。广大财政工作者要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权力,切不可,做到依法理财、规范管理、干净做事。

二、把好三个关口

一是把好基金预算关。要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收入方面要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项保险基金的保险费收入、利息收入、财政补贴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纳入基金收入预算范围。支出方面要严格执行各项保险待遇政策,合理确定支出范围、项目和标准,综合分析人员、政策等支出变动因素,既要保证必要的支出规模,又不能随意扩大支出范围、提高支出标准。要加强对预算草案的审查,着重审核基金预算是否符合国家社会保险政策、是否符合基金运行的实际需要、是否符合规定的范围、基数和标准。要大力提高预算执行的规范性。通过监控预算执行,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变化情况和原因,以及财政投入结构进行分析。要建立预算执行分析报告制度,推进社保基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逐步提高基金预算的公开性。在报送政府审批的基础上,应尽快建立向人大报告的制度,接受人大监督。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建立社保基金预算信息披露制度。

二是把好审核拨付关。社会保险基金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财政部门应参与社保基金支出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逐步建立社保基金“事前重审批、事中重控制、事后重问效”的长效监管机制。

要健全管理责任体系,成立专门基金管理机构,明确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基金日常管理。要层层分解落实责任,根据各类社保基金的性质制定基金管理目标责任书,下达各类社保基金管理单位,并建立社保基金分工责任制和社保基金收支月报制度,要求各基金管理单位每月定期向财政部门报送社保基金的收支、余额、账户等情况。要严格实行双控备案制度,对各类社保基金存款由业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实行“双控”管理,并要求所有社保基金收入、支出、财政专户资金的开户行名称、开户行负责人、联系人、银行余额等基本信息必须在同级专项资金(基金)监督部门详细备案。

要规范资金审批流程。社保基金拨付必须通过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计划申请,并附真实、准确、完整的申报资料,经社保经办机构负责人审核,人事社保部门领导审批,送财政部门审核。经社保经办人资金初审、社保负责人复核和财政分管领导审批六道把关程序后拨付。

要严抓基金日常监管。要建立规范对账制度,财政部门、人事社保部门与开户银行实行按月对账制度。财政部门和人事社保部门相互及时了解财政专户和支出户银行余额情况。财政部门掌握社保基金实际支出情况,并定期进行分析,实行社保基金支出事中监督管理。要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健全内部制约机制。如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实行会计与出纳分设,印鉴与支票(拨款书)分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审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要优化信息系统管理,建立社保人员基础数据信息网,将社保人员待遇标准、享受医疗补助等基本信息纳入社保人员基础数据信息网,完善基金监控信息平台建设。

三是把好绩效评估关。建立社保基金绩效评估制度,是实现社保基金科学规范管理的内在要求,有利于加强社保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实现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首先,要完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应考评社保政策执行情况,如基金征缴面是否达到规定要求,做到应保尽保;社保基金缴费基数是否真实准确,征管力度是否到位,做到应缴尽缴;社保基金是否真正用于社会保障支出,做到专款专用等等。应考评社保基金使用效益情况,如收支是否适度平衡,结余或赤字是否合理;各项社保基金分配安排是否公平合理,有无因资金拨付不及时而影响被保障对象的利益,群众是否满意;配套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有无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社保基金是否保值增值,有无风险隐患等等。

其次,要不断改进绩效评估方法。要坚持年度综合评估与专项评估相结合。每年要对基金管理、使用、效益等进行全程全面评价,形成综合性的考评结论,又要选取一些专项支出,开展专项评估,弄清具体收支情况,查找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要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既要以量化的指标具体分析基金支出使用效益,又要定性分析基金收支与相关政策、群众要求等各种因素的关联性。要坚持专业考核与群众评价相结合。既要依据有关政策法规,采取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等专业考核手段,又要通过社会调查、民意测验等公众评价方法,全面掌握社保基金的社会效果。

最后,要注重绩效评估结果的运用。要通过绩效评估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组织整改。对于政策执行有偏差的,要严格落实政策要求;对于基金预算不合理的,要及时调整预算安排;对于收支标准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要向有关机关提出修改标准的政策建议;对于挤占挪用、弄虚作假的,要依法予以追缴;对于政策制度不完善,存在漏洞的,要加紧完善规章制度,严格落实管理责任。

要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干部考核、政绩考核有机结合起来,作为干部奖惩激励的重要依据,对于业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要大力予以表彰;对于管理不善、工作失误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违法乱纪的,要移送有关机关进行查处问责。

三、处理好三个关系

一是妥善处理社保基金与其他财政资金的关系。社会保险基金不同于一般财政资金和其他财政专项资金。社会保险基金主要来自参保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保险费,主要用于落实履行了缴费义务的人的社会保险待遇,财政补贴体现的是还历史旧账或公共财政的救济求质。社会保险基金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公共财政的范畴,更多地体现为参保人的权益。因此,要区分社保资金与其它财政资金的不同性质,不能完全用管理一般财政资金或其他财政专项资金的办法管理社会保险基金,财政资金可以用于补充社保基金,但各级财政不能挪用社会保险基金平衡财政预算。社会保险基金要与其他财政资金相对分隔,设立专户,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同时要重视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参保人利益。

二是妥善处理财政部门与人事社保部门的关系。财政部门是社保基金的管理机构,但社会保险的许多具体工作是由人事社保机构承担的,基金预决算、社保资金的征缴管用、社保规划和政策的制定、社保基数和标准的确定等都离不开人事社保机构。因此,财政部门要主动协调,加强与人事社保部门的联动,共同做好社保基金管理工作。要切实保障社保工作必需的人员经费、基本运行经费和管理经费,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入,建立完善激励机制,调动社保机构收好、管好、用好社保基金的积极性。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范文第5篇

根据《关于北京市城镇企业离退休人员2000年调整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0〕121号)文件精神,参加我市养老保险基金社会统筹企业和单位中,1999年12月31日前符合养老条件,经批准按月领取养老金的离、退休(职、养)等人员,自2000年7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为保证调整离退休金工作顺利进行,现将调整基本养老金具体操作工作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由于本次调增离、退休金时间正值我市实施养老保险基金全额缴拨的第一个月,为保证全额缴拨程序顺利接轨,同时保证调增的离退休金按全额缴拨的要求,在当月发到离、退休人员手中,凡实行全额缴拨的单位,7月调增的离退休金不进入当月统筹支付月报,由市社保中心根据各区(县)和局总公司上报的2000年1月份统筹月报中离退休人数,按离休每人每月65元、退休(含退职、退养)每人每月30元预拨。预拨基金按政策规定调整后,经各级社保机构审核,按实际支付金额多退少补。从8月起,调增的离退休金由所属经办机构根据市社保中心编制下发的程序自动生成并按全额缴拨要求按月支付。

二、仍实行差额缴拨单位调增的离退休金,进入7月统筹月报。调增金额填入月报第45栏“调整机制增加额”中,按差额缴拨月报程序企业于8月5日前、经办机构和行业牵头单位于8月10日前逐级上报,市社保中心于8月16日拨付。根据差额缴拨月报填报规定,本次调整增加的离退休金,自2000年12月起一并并入当月月报第39、40、41、42栏中。

三、为保证调整的金额准确汇总,市社保中心编制下发《2000年北京市城镇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审核明细表》和《2000年北京市城镇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审核汇总表》(以下简称《明细表》和《汇总表》,表样附后)。实行全额缴拨的企业及汇总单位将7月调增的离退休金在《明细表》和《汇总表》中填列后,于8月1日前随8月月报报区(县)社保机构和局总公司,区(县)、局总公司审核汇总后,将《汇总表》一式二份于8月10日前报市社保中心。

实行差额缴拨的企业将7月调增的离退休金在《明细表》和《汇总表》中填列后,于8月5日前随月报一并报经办机构和行业牵头单位,经办机构和行业牵头单位审核后,填写《汇总表》一式二份于8月10日前报市社保中心。《汇总表》中12栏金额合计数与月报表中45栏数对应。

四、全额缴拨单位由于7月调增的离退休金已提前预拨,故《汇总表》中7月汇总数不再进入月报中统计,只做为市社保中心与区(县)社保机构、局总公司结算预拨金额的依据,市社保中心将根据《汇总表》中预拨金额与实际金额的差额进行多退少补的结算。

五、由于本次调整增加的离休金做为离休人员及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领取原标准工资100%退休金的老工人每年增发1~2个月生活补助费的基数,全额缴拨单位其增加金额部分填入《北京市基本养老金支付月报增减变动表》第9、13栏中一次性支付。差额缴拨单位其增加金额部分填入7月月报表第44栏“建国前工作补贴”中一次性支付。

六、根据京劳社养发〔2000〕第121号文第五条规定,在机关、事业单位办理退休的劳动合同制工人,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养老金的办法下发之月起,按规定的标准支付或补支。全额缴拨单位补支金额填入《北京市养老保险金月报外支付汇总表》第2栏“退休金”中一次性支付。差额缴拨单位补支金额和当月应支付金额进入月报第45栏一次性补支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