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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银行如何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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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银行如何发展

村镇银行如何发展范文第1篇

【关键词】村镇银行 产业化 担保人

一、村镇银行的含义及特点

在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遇到了各种制约因素,金融服务是其中主要的制约因素之一,农户或乡镇企业由于没有适当的抵押物,很难得到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在需要资金是主要向邻里或一些民间资本贷款。另外,一些现存的金融机构为了追逐利益,把农村的资金通过自身的渠道输送到城市进行投资,使本来就缺少资金的农村建设更是“雪上加霜”,在这种情况下,要建设好新农村,需要设立适合于现阶段情况的金融组织,增加农村金融的有效供给,村镇银行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建立的。

在我国,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村镇银行的成立主要是为了促进农村地区形成“投资多元、种类多样、覆盖全面、治理灵活、服务高效的银行业金融服务体系,以更好地改进和加强农村金融服务,支持新农村建设。”村镇银行既要坚持商业存在的原则,坚持盈利为目的,也要坚持服务“三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原则。村镇银行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农业和农民,因此,无论村镇银行模式如何改变,都不能脱离“服务三农的、都要坚持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县域经济,实行小额、分散的原则,存贷款业务不能超出县域经济区域。”村镇银行在发展过程中不能像其他金融机构一样,将所筹集的资金用于与“三农”无关的项目上。

二、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现状

从目前村镇银行的发展来看,面临诸多困难,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村镇银行吸收存款的难度大,资金来源不足。村镇银行主要建立在发展潜力比较大,但现阶段发展比较缓慢的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与外界联系较少,农民对投资理财理念了解不多,受自然条件的制约,农户或乡镇企业的收入水平有限,用于储蓄的资金较少,再加上各大商业银行在这些地区也有网点,且认知度较高,更多人愿意把钱存入这些金融机构。这样导致了村镇银行的资金来源不足,对村镇银行的正常运营造成了不利影响。

第二,村镇银行本身资本有限,正常运转面临较大风险。村镇银行的建立,对注册资本的要求不高,一般在100万元到300万元之间,资本实力薄弱,对于农村的贷款显得力不从心。而服务对象主要是农户和农村小企业,农户收入水平低,缺少适当的抵押品,信用意识不高,导致村镇银行在经营过程中面临较大的风险。再加上,村镇银行由于自身网络建设不全,导致一些金融业务无法有效开展,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第三,村镇银行面临困境,制约其发展。一方面,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比较缓慢,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村镇银行的发展可能在某一地域具有一定优势,但是这些地区的农户或乡镇企业的闲置资金有限,制约了村镇银行的发展。另一方面,村镇银行在发展过程中面临激烈的竞争,目前,我国农村设立的金融机构有农信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邮储银行、农行、小额贷款公司、民间金融等,因此村镇银行的发展要在现存的市场环境中寻找生存的空间,显得比较困难。

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不同的解决措施,主要有:

第一,正确定位市场,寻找有利于自身发展的市场。村镇银行应根据其特点发挥自身优势,建立与农村金融需求相适应的金融产品,发展满足农户和乡镇企业的个性化金融产品,丰富金融产品的品种,提供个性化服务,与传统农村金融机构展开错位竞争。

第二,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村镇银行应立足于服务“三农”这个目标来开展业务,建立起取信于民的企业文化,让农户信任村镇银行,在村镇银行的发展过程中能够得到真正的好处。建立起为愿意为贫困地区发展做出贡献的企业文化,建立起适合地方特色的信贷模式,对员工进行专业训练,培养其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积极参与到银行的发展事业中,消除经营过程中的面临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

第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认知度。通过各种媒体来宣传村镇银行的服务宗旨和特点,介绍政府关于村镇银行的有政策,让老百姓对村镇银行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同时,村镇银行应给农户或小企业提供优质、快捷、方便的服务,形成自己的品牌,扩大在当地的影响力,提高其社会认知度,以消除老百姓心中的疑虑,为其长期发展打下基础。

虽然对村镇银行的发展有很多的研究,但大多探讨的是:村镇银行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需要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解决。而实际上村镇银行的发展正在逐步偏离“服务三农”的初衷,就是因为在农村地区,老百姓对于这样一个新型的金融机构认识不够,不愿把款存入存村镇银行,或者是抱着将来要从村镇银行贷款的态度,把钱存入村镇银行。如果将来由于不满足条件而没有从村镇银行取得贷款,那么农户宁愿把钱存入其它声誉较好或规模较大的银行,使得村镇银行的生存就面临困难,又不得不投资一些“非三农”的项目,使得农户对村镇银行的办行宗旨产生怀疑,这样形成了恶性循环。如果继续这样下去,最终村镇银行和一般商业银行并无什么不同,起着“抽水机”的功能,即从农村抽取储蓄存款用于投资其它建设项目,这样对“三农”问题的解决并无帮助。

三、村镇银行的发展模式探索

如何提高村镇银行在农村地区的社会认知度,得到农户的认可,并非只做媒体宣传和提供态度良好的服务就能办到的。只有村镇村行能在农村经济的发展中做出贡献,能为老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突出自己的特点,其地位和认知度才会上升,远比宣传取得更好的效果。那么如何实现呢?

首先,来看农村经济发展的现状。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的发展发生了一系列的变革,在下的以家庭为单位的分散的小规模经营与市场经济下的利润最大化的大规模生产的矛盾逐渐显现出来,各个地方根据当地的条件,探索出了一些新的发展模式,以解决这个矛盾。目前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实行规模化经营,即通过整合土地、资金、劳动力等农业生产资料,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经济。通过规模经营可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收益,增加收入,调动农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

而随着经济的发展,第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需要更多的农村劳动力投入到二、三产业中,使得农民大量进入城市工作,农村的土地如何处理呢?一是丢荒,二是租给愿意规模化经营的个体或组织,这样不仅土地没有荒芜,每年还可以获得一定的收入。因此,土地规模化经营模式将成为我国未来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导趋势,但是现阶段土地规模化经营发展比较缓慢,因为很多愿意进行规模化经营的农户或组织,没有足够的资金来承包土地。而对于这些农户或组织,并不像企业那样,有详细的项目计划,所以很难在金融机构取得贷款。只能凭自身有限的资金租种较少的土地,基本上达不到规模经营的效果。

如果村镇银行能够抓住这个契机,给这些愿意或计划进行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农户或组织提供贷款,那么会真正实现其服务“三农”的宗旨,同时也可以增加自身的盈利。这是一个待开发的需要去培育的市场。如果这个市场能够顺利发展,那么村镇银行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将无其它金融机构可以相比。

其次,来分析如何建立一个合理的模式。

第一,村镇银行可以和地方政府合作,通过地方政府的帮助,对当地经济发展特点和农作物生长情况及其一年的气候等进行综合的了解,对农户规模化经营取得的收益进行大致的评估。

第二,地方政府出面作为贷款者的担保人,以减少村镇银行面临的风险,因为地方政府在当地村民中有很高的威望,而且还可以提供专业的农业科技人才在经营过程中给以指导,以保证规模化经营达到预期的效果。

第三,村镇银行根据规模化经营的预期收入,第一年谨慎贷给一定数量的资金,解决规模化经营中面临的资金困难,并要求贷款者在申请贷款时,要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或担保,所贷资金要用于合同规定的用途,每次使用资金时,银行才将其相应资金汇入其账户。银行委托地方政府对贷款者的日常经营进行监督,并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第一年规模化经营取得成果后,第二年的贷款可以根据第一年的经验适当增加或减少金额。

第四,对于贷款的收回,由于农业生产的季节性,要求在农产品销售完后一定时间内,按合同约定先还一部分本金和利息,也可以选择全部还款。规模生产的农户或组织也可以和采购商签订合同,收取部分定金用于提前还贷,以增加村镇银行资金的流动性,每年贷款都应重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和审核。

第五,明确借贷双方和地方政府的责任与义务。地方政府在这个过程中起着监督、指导、担保的作用,规模化经营顺利展开后,农户或组织可以向乡镇企业转型,实现产业化经营,这样可以逐步减少贷款过程中,地方政府的负担。转型为有实力的企业后,又可以担保其他个人或组织向村镇银行申请贷款,为村镇银行的发展培育出一个新的市场。

只要这个模式能发展成功,农村经济的发展会取得突飞猛进的成果,这个市场由村镇银行培育出来,在以后的发展中,村镇银行在农村地区的认可度比一般金融机构更高,农户可以通过当地政府或转型后的企业作为担保人向村镇银行申请贷款,这样就愿意把钱存入村镇银行。只要得到农户的认可,村镇银行的发展就不会面临现阶段的困难局面。

最后,这个模式要成功运作,需要具备两方面的条件:一是第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吸纳更多的农村劳动力,为他们提供稳定的工作,只有这样农村的土地才有实现长期稳定的规模化经营的基础。第二,在试点过程中地方政府要根据本地特点,指导农户或组织的规模化经营,且愿意作为他们的贷款担保人。

综上所述,在我国,村镇银行要实现服务“三农”的初衷,不应仅仅停留在在激烈的竞争中寻找生存的市场空间,而是应该去根据未来的发展趋势,培育和发展的新的市场,充分发挥村镇银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引擎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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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银行如何发展范文第2篇

为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2006年12月,银监会了《关于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首次提出成立“村镇银行”的政策构想。所谓村镇银行,是指经银监会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2007年3月1日。中国首家村镇银行在四川省仪陇县金城镇挂牌开业。2007年4月28日。由包头商业银行牵头成立的内蒙古首家村镇银行――固阳包商惠农村镇银行在固阳县下湿壕镇正式成立。2008年8月18日,由中国农业银行作为发起人成立的村镇银行内蒙古克什克腾农银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开业,开创了我国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先河。2008年lO月18日,由国家开发银行作为发起人成立的鄂尔多斯市达拉特国开村镇银行在达拉特旗树林召镇开业,这是国有政策性银行在内蒙古建立的第一个村镇银行。2009年2月4日,渣打银行在内蒙古和林格尔的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正式营业,这是首家进入市场的外资村镇银行。2009年2月23日,由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牵头发起的阿拉善左旗方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在巴彦浩特镇挂牌开业。2009年4月lO日,全国首家在少数民族自治旗地区设立的村镇银行――鄂温克旗包商村镇银行正式开业,这是包商银行在全国银行业中率先进驻少数民族地区开设村镇银行。

目前我区村镇银行试点已达6个,控股股东既有政策性银行也有商业银行,既有中资银行也有外资银行,既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也有多元的股份有限公司,已成为全国村镇银行试点较多、股份制形式较多的省份之一。与此同时,内蒙古资本也纷纷向区外县域进军,发起成立村镇银行,如包商银行设立贵州毕节发展村镇银行、广元市包商贵民村镇银行,鄂尔多斯东胜农商行跨区域设立的河南固始天骄村镇银行。内蒙古村镇银行的设立,是农村金融改革背景下的新生事物,也是弥补当前农村牧区金融中介不足所提出的新尝试、新突破,对合理配置金融资源,培育健康多元的竞争性农村牧区金融市场体系,有效加强对农牧户和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将产生积极的影响。通过一段时间的运行,活跃农牧区金融服务的效应已开始显现。但村镇银行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既要坚持服务“三农”,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又要坚持商业存在原则,达到资本保值升值的目的。因此,如何在支持“三农”目标和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目标两者间寻求一种平衡是目前村镇银行运行过程中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目前村镇银行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缺乏必要的政策支撑

从国家出台的关于村镇银行试点相关政策规定来看,目前仅仅只是银监会了《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而且该规定只是就机构的设立、股权的设置、经营管理、公司治理、监督管理、机构变更与终止等方面做出了规定。对村镇银行日常的经营与管理方面,并没有任何相关政策出台。如村镇银行存款准备金缴存比例的高低、贷款如何定价以及如何组织联行清算等等,这都是村镇银行开业后所面临的现实问题,也关系到村镇银行未来的生存与发展。没有相关具体操作层面的政策作支撑,村镇银行的运行效果将大打折扣。

(二)自身抵御风险能力差

一是资本单薄。《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在县(市)设立的村镇银行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在乡镇设立的村镇银行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农村商业银行注册资本5000万元相差甚远。对其注册资本准入降低门槛。使得村镇银行资本单薄,抗风险能力低下。例如,位于固阳包商惠农村镇银行注册资金仅为300万元。在2008年度。由于春季贷款额增长较快,到了6月份以后已基本无款可贷,增资十分紧迫。二是融资难、成本高,无支农再贷款申请资格。例如,固阳县惠农村镇银行虽然有权吸收存款,但因无金融机构号不能拆借资金。即使获得金融机构号,由于地处偏僻的小镇上,吸储能力弱,2008年6月底的存款余额仅为129万元。按照国家拆借资金额不得超过存款余额8%的规定,算下来拆借额仅10万多元。此外,中国人民银行向农村信用社提供的支农再贷款,年利率仅3.555%。所以尽管是“农”字号金融机构,但由于村镇银行是新事物,无支农再贷款申请资格,极易出现贷多存少现象,致使村镇银行的流动性、资本充足率发生问题。三是内控制度弱。目前村镇银行尚未健全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风险控制既缺乏制度保障又缺乏人力保障。极易发生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两难控制的问题,增加了风险控制的难度。

(三)业务开展难

一是人员招聘难。村镇银行由于缺乏足够的地理、薪酬优势,导致招聘的员工金融专业知识水平低、综合素质差,给开展业务带来一定困难。同时,由于贷款户数比较多且分散,而村镇银行的信贷人员不够,贷后管理将很难。二是结算业务开展难。农村网络建设滞后,信息不畅通,结算问题是制约村镇银行发展的重要阻碍。如固阳包商惠农村镇银行无法办理汇兑、票据贴现、结算业务,所有的资金汇兑、结算主要借用当地包商银行、信用社的结算网络,导致支付渠道不畅。虽然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允许村镇银行接人现代化支付系统,但规定只能间接接人,中间还必须设一个清算银行。三是村镇银行竞争能力弱。村镇银行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与经营时间长、网点分布广、有深厚群众基础的农信社相比,在竞争优质客户方面处于相对弱势。另外,邮政储蓄业务的拓展和农发行经营理念的转变,也使村镇银行在农村金融机构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四)赢利周期长

一是村镇银行多数处于经济欠发达的农村牧区,这些地区基本以传统农业为主,农业产业弱势化导致农村地区经济不发达,村镇银行无高效益项目支持,盈利空间较小。二是村镇银行的客户多数是农民。种植业和养殖业贷款较多,这些项目利润率本身较低、盈利空间有限、而风险较高。三是村镇银行机构的小型化、分散化,活期存款、各种汇兑头寸较少,在应对储户提现和其他日常运营问题上,所需的流动性资产与总资产的比例相对较高,资金成本相对较高。四是农牧民居住偏、散,导致村镇银行业务经营成本高,影响村镇银行的经济效益。如固阳包商惠农村镇银行自成立以来,未发生一笔不良贷款,但因投入大、规模小、资金成本高,即使不算设施、网络系统等投入,2007年亏损7.5

万元,2008年才略有盈利。

三、对策建议

(一)提供必要的政策倾斜,确保村镇银行的良性运行

一是把村镇银行与农村信用社纳入同等对象看待,对村镇银行适当放宽金融机构号审批的标准,并参照农村信用社享受的政策。赋予支农再贷款申请资格,以扩大村镇银行的资金实力。二是放松利率管制,允许村镇银行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资金供求状况、债务人可承受能力,自主确立贷款利率。三是结合村镇银行实际,合理确定存款准备金率,制定符合村镇银行业务发展的、有差别的存款准备金制度,为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增强支农实力创造条件,四是对初创阶段的村镇银行减免营业税和所得税,支持其发展壮大。五是加快建立农业政策性保险机构,为村镇银行的资金安全提供切实保障。六是建立必要的风险补偿机制。建立村镇银行服务“三农”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正向激励机制。七是针对村镇银行融资成本高、渠道不畅等问题。出台支持性政策,鼓励同业拆借合作。

(二)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夯实村镇银行的运行基础

一是尽快出台《村镇银行信贷管理指导意见》,指导试点村镇银行科学合理确定信贷品种、贷款使用范围、对象和具体额度,为引导和支持村镇银行加大信贷投入,拓展农村信贷市场创造条件,真正把村镇银行建设成为又一个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二是尽快出台《村镇银行贷款定价管理办法》,建议借鉴农村信用社贷款定价管理模式,指导村镇银行建立健全贷款定价机制,成立贷款定价机构;合理确定贷款定价原则、定价方式、定价流程;支持和引导村镇银行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科学合理客户评级授信管理制度,规范和完善村镇银行信贷准入政策。三是制定出台村镇银行贷款利率浮动管理相关办法,合理设置浮动区间,防止村镇银行出现利率管理混乱现象,维护地方金融稳定。

(三)搭建村镇支付结算通道,确保村镇银行畅通运行

目前,根据人民银行支付结算相关管理规定,村镇银行还不具备进入全国大额或小额支付清算系统的准入条件。人民银行应针对村镇银行资金实力,适当降低村镇银行进入支付清算系统的准入条件,为村镇银行进入全国支付系统搭建平台,有效解决村镇银行面临的汇路不畅问题。在村镇银行还难以达到进入全国清算系统的条件前,应与其它金融机构进行沟通协调,支持村镇银行寻找合适的机构,委托其它金融机构为村镇银行办理支付结算。

村镇银行如何发展范文第3篇

一、村镇银行发展现状

我国村镇银行由于成立时间较短、各项资产优良,相对于农村信用社来说无历史包袱,且机制灵活、人员结构年轻、创新能力强、应对能力强,较农村信用社、合作社等多家农村机构存在诸多优势。此外,银监会在选择村镇银行发起行时多选择风控能力较强、农村信贷经营多的金融机构。故,我国村镇银行近十年来发展呈现平稳发展态势,资产质量、盈利水平、资本利润率等各项监管指标呈较好发展水平。

1.贷款领域多为涉农贷款,优势领域主要在乡村

村镇银行作为小法人机构,决策半径少,信贷审批和管理链条短,审批便捷,真正满足了三农和小微企业“短、频、快”资金需求,在一定程度上提升?r村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

2.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成为农村领域创新金融产品生力军

村镇银行特有的“短、频、快”审批机制,能够很快响应我国农村改革各项政策,并结合自身所处地域、人文特点,创新金融产品。目前,村镇银行在三农领域创建了许多创新金融产品,诸如“富民贷”、“小额贷”、“国开农贷”等贷款业务品种,是三农领域创新金融产品的生力军。

3.主发起行扶持力度明显,为农村金融引入了先进管理理念

大多村镇银行各主发起行对设立村镇银行多为控股,少数为参股,对村镇银行具有较强控制力,绝大多数发起行成立了村镇银行管理事业部。主发起行利用已有的结算手段、服务理念和管理团队和流动性支持,使得各村镇银行实现较快盈利。例如包商银行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借鉴了包商银行特有的微贷款技术,运用到农村地区,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二、我国村镇银行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及原因

1.村镇银行自身存在社会认知度低、支付结算渠道不畅和竞争压力较大的三大弊病

村镇银行虽已成立近10年,但社会认知度普遍较低,部分储户认为村镇银行是“私人银行”,对其存款的安全和可靠性存在很大质疑,许多村镇银行储蓄存款占比不到10%。此外村镇银行尚未加入中国人民银行的大小额支付系统、征信系统及大额可疑交易报送系统,结算渠道都依靠发起行的结算系统,受限较多。农村信用社、邮储在农村地区多年金融机构,存在网点、区位优势,另外,还有很多理财产品和其他诸多便利条件。

2.存贷比高位运行,各项风险隐患较大

大部分村镇银行自成立之初,一直受存款制约,由于决策半径小,贷款方面存在较大优势,故多数村镇银行经常存在“等米下锅”现象,有些村镇银行远离主发起行,如存在流动性风险,主发起行及人民银行对其支持力度还有待观察。村镇银行自身造血功能先天不足,使得村镇银行发展各项风险隐患逐步暴露。

3.首批村镇银行设立偏远乡村,难以维持自身业务发展

根据银监会要求,村镇银行需设立空白网点农村地区,但根据近几年运行情况来看,首批设立村镇银行布局偏远,受存款制约,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笔者调研过由包商行发起设立的固阳包商惠农村镇银行,网点设在固阳县下湿壕镇王二壕村,发展初期因存款制约,无法发展,后设立分支机构至固阳县城内。目前,我国农村城镇化要求来看,只有将第二三产业发展壮大后,在可实现第一产业稳步发展,只有实现农产品深化加工物产流通,农产品才可得到利润空间,否则将是“谷贱伤农”。

三、应对措施及建议

根据目前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现状和村镇银行发展现状,如何提升三农、小微服务水平和能力,如何实现可持续发展,也成为村镇银行亟需大力发展方向。

1.创新业务品种,加强与地方政府合作

村镇银行作为地方性金融机构,理应受到各级政府关注与扶持,但由于目前农村地区也是各家金融机构争夺市场,村镇银行关注扶持没有体现。村镇银行除密切与地方政府合作,积极与地方政府探讨各类创新业务,作为地方政府支持三农创新业务试点行。同时关注地方政府关注扶贫业务、助学贷款业务、农村城镇化改革等诸多问题,为地方政府排忧解难、雪中送炭。同时,积极探索各类创新贷款业务和服务手段,从业务品种、信用结构、风险控制等多方面进行创新。

2.加强政策扶持力度,使村镇银行立足“支农、支小”发展定位

(1)税收方面优惠。目前来看,为了鼓励村镇银行的发展,可以利用税收和信贷等经济杠杆,通过低税或减免税收,低息或无息贷款等方法为村镇银行扩充资金来源渠道,同时可以给予税收减免等政策,鼓励在西部或农村金融空白网点地区设立村镇银行。

(2)建立涉农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中央或地方政府还可建立起支农贷款风险保证金及支农贷款投放的激励机制,对于村镇银行的扶农业务进行风险补偿,对其投放贷款予以奖励,把扶农的政策性与效益性这两个目标统一起来,提高各村镇银行的经营积极性,推动村镇银行快速健康发展。目前国家各项支农补助资金、扶贫开发资金多而繁杂、且补助资金多由影响力大户申领到,而真正弱势群体无法得到补贴,或是补贴资金“撒胡椒面”现象严重,未起到杠杆作用,应将此类资金注入到村镇银行,或建立财政性支农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以小博大,最终实现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

(3)建立农业信贷风险缓释机制。目前,我国农村信用担保机构不健全,农村地区可用于抵押品的担保资源稀缺,虽国家已开始试点建设“土地流转收益权质押、林权抵押”等多种担保方式,但实效还待时间检验。此外,农业保险发展滞后,农村信用体系不佳,农村借贷一旦遭遇风险,将对债权人造成全额或将近全额损失。因此,必须尽快创新并完善多层次的农业信贷风险保障机制。借鉴国外经验,应建立由政府主导的信用风险补偿机制、担保体系和农业保险体系,进一步完善担保法对农村担保品的法律规定,降低或分散农村金融供给主体信贷风险。

(4)实行差别化的货币监管政策,建立适用于村镇银行监管手段。主要通过对村镇银行实行差别的存款、贷款、再贴现率政策、再贷款利率政策以及差别监管政策。2016年全国农村金融工作会议已提出,将积极开展村镇银行等中小型金融机构的债券融资业务试点,以解决村镇银行信贷资金不足的制约。此外,对村镇银行下沉机构设置应因地制宜,有必要时可将网点上移至城镇或是小微企业聚集区,发挥村镇银行农产品转移升级,涉农小微企业有力支持,以带动第一产业农产品生产。

村镇银行如何发展范文第4篇

在近6年的发展历程中,村镇银行延续了良好的发展态势,保持无重大违规案例多年。然而, 2012年12月下旬发生的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湖北某行长涉嫌诈骗1.2亿元潜逃一案,让村镇银行第一次以违规案例被曝光的形式为公众所聚焦,也让监管者、投资者以及经营者三方在村镇银行的公司治理和风险管控等问题上拥有了更多的警惕。然而,在明确村镇银行独立法人地位的前提下,主发起行如何对村镇银行实施有效管控至今仍处于摸索阶段,这也为未来村镇银行的发展埋下了一定的风险隐患。

村镇银行管理模式面临问题

结合村镇银行的发展历程看,监管部门在村镇银行管理模式上所提出的几类方案可以说是一脉相承的,无论是管理总部、控股公司还是子银行,三种模式的本质都是相同的,即希望借力于村镇银行批量化集中设立,进而实现其跨越式发展。然而,从当前主发起行对村镇银行实际的管理运行情况来看,监管部门在不同程度上意图施行的管理模式,均存在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当前管理模式不利于激发多数银行的设立意愿

现有的几类村镇银行管理模式,其逻辑起点均是希望通过批量化的村镇银行设立方式来增强村镇银行的投资收益,进而激发商业银行、尤其是大型国有银行对设立村镇银行的意愿。在此意图之下,现行管理模式的着力点在于村镇银行的增量,并将主要的希望寄托在大型商业银行之上。例如设立村镇银行管理总部,原则上需要主发起行设立10家(含10家)以上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而子银行模式更是对注册资本的起点要求达到20亿元人民币,这些标准显然不是大多数中小型商业银行能够轻易达到的。

但是,对于大型银行而言,自身净利润规模庞大,即便是批量化设立村镇银行,从单纯的财务回报上来看,依然是微乎其微的,激励效果显然是十分有限的。而大型银行在设立村镇银行之后所面对的风险却不仅仅是经营失败而带来的财务损失,更重要的是可能引起的难以估量的声誉损失。因此,也就不难理解现行管理模式虽然初衷在于激励发起行设立意愿,却最终效果欠佳的症结所在了。

二是当前管理模式不能解决主发起行在管理上的两难局面

从法律关系上来看,村镇银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与主发起行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母行对非全资子公司的管理并不能直接实现对其战略、决策及财务等重要事项的日常监管。也就是说主发起行对于村镇银行的管控,依照公司治理的原则,只能通过委派董事来实现。但是,根据《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村镇银行的最大股东或唯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且最低持股比例不能低于20%。这项安排,主要是希望通过主发起行的经验来控制村镇银行可能发生的风险,实质上具有兜底的用意。在村镇银行实际运作过程中,主发起行如果粗放照搬母行模式,则易导致村镇银行管理“支行化”;如果不对村镇银行进行必要的支持和管控则与监管意图相违背,一旦发生风险更可能出现声誉损失。

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主发起行往往会陷入既要充分尊重村镇银行的法人独立性,又要注重对村镇银行进行有效的风险管控的两难局面。而这个问题如何解决,现有的几类村镇银行管理模式并没有给予很好的答案。

三是当前管理模式难以推动农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

当前的管理模式,是沿着规模化、批量化、短期内提高村镇银行设立数量和覆盖范围的思路行进的,希望借助于提高村镇银行的设立数量,来更好地服务于“三农”,活跃农村金融。但单纯通过村镇银行外延式的增量扩张难以实现农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这主要基于以下判断:

其一,村镇银行的商业化属性制约了其支农功能的发挥。根据《村镇银行暂行管理办法》,村镇银行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并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村镇银行实质上是以完全的商业化为其根本属性,核心是以市场化为导向,以风险控制为根本,以盈利为最终目的。在严格的产权约束之下,参股各方,尤其是私营业主和自然人股东不可避免地会对收益和盈利情况更为关注,而扶持社区、支持“三农”等目标则属其次,长期来看,农村金融机构“脱农”趋势难以避免。据此,村镇银行近年来“增量”式推进思路并不能解决农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问题。

其二,村镇银行自身发展成效有待时间的检验。从主要指标上来看,村镇银行近年来的发展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不良维持在一个很低的水平,绝大多数村镇银行一直保持贷款不良率为0的纪录。但村镇银行从2007年产生至今,尚未经历一个完整的经济周期,在目前经济下行,货币政策持续收紧,利率市场化改革加速推进的现状之下,村镇银行未来能否保持现有的良好态势还有待检验。同时,较之于国有大行及股份制银行,村镇银行规模小,且不具备政府的隐性担保背景,自身发展历程短暂,信誉积累普遍偏低,目前还很难形成一个可持续的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这也是决定村镇银行未来可持续发展的最大挑战。

监管部门需改变村镇银行发展思路

针对目前村镇银行管理模式中存在的一些显著问题,首要举措是监管部门改变村镇银行的发展思路,由重数量转向重质量,摈弃主发起行对村镇银行管控的形式之争,改由通过制度体系的优化提升,切实提升主发起行对村镇银行的管控水平,防范农村金融机构历史上曾出现的各类风险。具体来看,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着力于差别化制度设计,推动村镇银行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从监管层角度来看,当前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并不应当将着力点放在设立更多的机构之上,而是应当通过差别化的制度设计,来支持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如果单纯追求数量上的外延式扩张,而不能增强村镇银行内生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势必将导致农村金融机构走上过去的发展老路,甚至重现危机。

差别化的制度设计应体现于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建立健全专项扶持措施,引导村镇银行差异化发展。监管层应强化村镇银行服务“三农”的正向激励机制,综合运用支农再贷款、存款准备金、利率政策、税收优惠以及专项奖励等措施,鼓励村镇银行在业务品种和目标客群方面切实向“三农”倾斜。同时,对于“三农”业务发展良好,风险管控措施得力的村镇银行在网点设立、新业务开办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便利。

其次,尝试探索存款保险制度。为有效地缓解村镇银行流动性压力,减轻村镇银行的吸储困难,监管层应加快建立针对村镇银行的存款保险制度。让本身不具有吸储优势且规模偏小的村镇银行拥有存款保险制度这张“安全网”,可以有效提高村镇银行的社会公信度。

最后,配套村镇银行发展的绿色通道。目前,村镇银行作为独立法人,在开办诸多业务时所享有的“待遇”与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是一致的。如村镇银行在发行借记卡过程中,往往受制于村镇银行自身经验不足和后台人员数量有限的制约,导致业务开办缓慢。建议配套适宜村镇银行发展的绿色通道,强化支持指导,简化部分程序,因地制宜地支持村镇银行发展。

二是建立多元化的正向激励机制,增强主发起行的参与积极性

结合目前村镇银行发起设立制度的特殊性,村镇银行的发展必然要受制于主发起行的参与积极性。如果主发起行的参与意愿不足,客观上将影响到村镇银行的发展。这一点实质上不仅存在于村镇银行设立初期,更体现在村镇银行的发展过程中。

根据相关监管政策的要求,主发起行在设立村镇银行之后,要在村镇银行IT建设、人员培训、风险控制、资源支持、沟通协调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这其中包括帮助村镇银行开发先进适用的IT系统,帮助村镇银行做好流动性管理工作,帮助村镇银行培训人员等事项。然而,主发起行均是具有明显商业属性的银行机构,具有盈利的刚性约束。如果在强调尊重村镇银行独立法人地位的前提下,要求主发起行承担诸多支持义务和风险兜底责任,同时还要面对可能出现的难以预计的声誉风险,其效果恐怕是难以达到预期的。

为此,应构建多元化的正向激励机制,而不是仅仅依靠规模化、批量化设立村镇银行可能带来的规模效应。对于扶持有力、管控得当、发展良好的主发起行应该增加多元化的激励措施,诸如专项贷款规模上的倾斜、跨区域发展政策上的激励等,以此来增强主发起行,尤其是中小商业银行的参与积极性。

三是构建和完善并表管理制度体系,提升主发起行的管控能力

村镇银行的管控模式应遵从实质大于形式的原则,目前可行的路径是率先通过构建和完善主发起行对村镇银行的并表管理制度体系为契机,并以此为抓手,有效提升主发起行对村镇银行的管控能力。

根据银监会2008年下发的《银行并表监管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中对并表范围的规定,有三类情况应纳入集团并表管理,一是集团持有50%以上股权的被投资机构;二是集团实际控制的被投资机构;三是集团拥有重大影响的被投资机构。从目前村镇银行的股权结构来看,绝大多数村镇银行应纳入主发起行并表管理范围。

村镇银行如何发展范文第5篇

自国务院正式批准实施《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以来,温州小额贷款行业发展如火如荼。但目前小贷公司遭遇融资瓶颈,同业拆借只能解决短期资金问题,长期的资金缺口仍然无法满足,因此小贷公司正迫切寻求通过发行私募债,局部解决再融资问题。领跑者的烦恼

温州小额贷款公司主要面向本区域的小微企业、“三农”经济和个体工商户,设立以保证、信用、联保、抵押等多种形式的贷款,其融资门槛、审批程序和对抵押物的要求,相较传统的银行融资方式要宽松,原则上应该是可以有效缓解“三农”和中小微企业发展中面临的资金问题。

华峰小贷是在温州民间借贷活跃、小贷公司前景光明、有望转制村镇银行的背景下,由1 5家法人股东及5位自然人股东发起成立的,业务内容涵盖汽摩配、机械制造、鞋业、服装等行业。由于业务需求,华峰小贷快速发展,截:~52012年中,华峰小贷已向1800多家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发放贷款2833笔,总计34.33亿元,其中“三农”及中小企业贷款1340户,金额达到14.45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16亿元,净利润9881.44万元。这家公司在温州瑞安市西部山区的湖岭镇还设立了小额贷款公司――湖岭支农服务站,支持当地一大批种养殖业、工艺品家居作坊等小微企业的发展,不久之后又在仙将街道设立了支小服务站。

在温州小贷经营方兴未艾之时,华峰小贷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系统筹划推进完善,争取第一个改制成为村镇银行,并希望以参与人或发起人的身份转制为村镇银行。华峰小贷目前上百亿元的贷款仅有一笔不到1000万元的坏账,也就是说不良贷款率低于0.1%,满足了设立后持续营业3年及以上、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不良率低于2%等条件,符合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的暂行规定。但银监会还规定,村镇银行最大股东或惟一股东必须是持股比例不低于15%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这项规定却令华峰小贷难以接受。而且,如果转制村镇银行,存款公信力如何保障;发放贷款按银行利率发放,利润空间如何保障;银行控股和管理,股份如何划分……这些都是很现实的问题。目前来看,金改关于小额贷款公司可改制为村镇银行的相关细则将决定华峰小贷未来走向。

谈及私募债的问题,华峰小贷公司董事长翁奕峰透露,目前华峰正在与同业之间商谈发行债券。此前温州有关部门已经召集当地四家小贷公司就发行小额私募债券问题进行座谈。根据讨论结果,发债最终可能会通过券商进行,目前多家券商已经分头和小贷公司进行了探讨。而对于华峰小贷来说,他们更希望能够单独发债。据了解,温州小贷公司贷款年化平均利率为18%左右。如果发债成本超过10%,小贷公司的利润空间不足8%,再加上税收、业务费用等各种成本,小贷公司几乎无利可图。而目前根据券商的价格,发债的综合成本将会超过10%。翁奕峰表示只有综合成本控制在8.5%以内,华峰小贷才能接受。

遭遇“变身”难题

温州金融体系中,小型新型的金融机构规模小、数量少,不能满足中小企业的服务需求,而这正是小贷公司发展的契机。去年,温州市已开业30余家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金总额约79.6亿元,净资产总额97.2亿元,可贷资金规模超过124.5亿元,另有22家左右正在筹建。已开业运营的小额贷款公司,平均注册资本金达2.65亿元/家,高于浙江省0.83亿元/家的平均水平,在全国也是首屈一指。

温州小贷公司发展迅速,但也难免遇到问题。一方面由于通过银行融资期限短,半年期的贷款除去申请和还款等手续,有效使用时间仅有5个月;另一方面,宏观政策对放贷规模的紧缩会直接制约小贷公司的资金来源。一些小贷公司为了偿还银行到期贷款,经常需要寻找过桥贷款,大大增加了小贷公司的融资成本。因此温州市金融办正借金改之机,利用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和温州市股权营运中心两大平台,集合3~5家小贷公司发行私募债券扩大融资。私募债的使用期限可以为1~2年,比银行融资期限更长,且募得资金用途更灵活。同时,利用资本市场期限长、利率固定、资金可操控性强的特点为小贷公司创新融资方式,是下一步工作的重点方向。此外,转制村镇银行也是小贷公司创办者的诉求。但目前温州已经开业的小额贷款公司30家都没有“变身”。除了不愿大银行参股之外,目前很多村镇银行生存状况不尽如人意,对小贷公司缺乏吸引力,如果转制村镇银行,将面临网点少、吸储难、认知度不高、产品创新能力不足等诸多问题。

协会监管加速突破

2013年温州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要实现县、区(市)全覆盖。目前温州全面实施的地方金融业创新总方案确立了十余项改革任务,其中提出要打造资本集散的“资本之都”,逐步形成民间资本集散中心。

温州市小额贷款公司协会于2012年12月29日成立,通过这个平台进行金融创新业务的探索,使温州的小贷公司在业务模式和平台运作上有所突破,并让政府加以监管指导,从而弥补金融机构断层,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协会成立后形成自律公约,严格规定小贷公司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活动,决不允许利用小贷公司名义搞账外经营和账外活动,不得发放高利贷等。同时,将对小贷公司的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培训,规范行业发展。温州市金融办工作人员介绍,小贷公司协会将注资设立一家“小额贷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每周收集全市各小贷公司剩余可放贷资金,让这部分闲置资金与有资金需求的小贷公司进行配对,并由市金融办对参加同业调剂拆借的小贷公司进行风险监控,这可大大提高资本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减少资本金沉淀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