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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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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管理措施

工程合同管理措施范文第1篇

1合同管理

1.1注意墓本资料的及时收集

按照水利工程施工招投标的一般程序,发包人和投标人按规定就工程合同价款、招投标文件约定的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达成一致并签署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后,合同即生效,进人合同履行阶段。发包人通常按约定要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并根据承包人提交的经进一步优化后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提供工程施工图纸、水准和坐标控制点、施工场地和施工进场道路等应由发包人提供的施工条件。此后,承包人则做为工程施工现场的第一责任人应与该项目的监理工程师及时沟通情况,并将工程施工现场的乙方人员、设备、材料等变化情况及时报监理单位,一旦出现因建设单位原因或不可抗力停工,则可根据合同约定,依此向建设单位提出费用追加或索赔申请,呈报监理单位。

1.2注意研究招投标文件及其他合同文件

(l)承包人应选择施工经验丰富和处理周边关系及突发事件能力强、办事果断的人员作为施工项目经理,并组建现场团结精干的施工管理机构。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条件一经实现,承包人应尽快完成乙方人员、设备、材料等的进场,尽快组织开工,避免因此引起建设(监理)单位向承包人发出督促开工的备忘通知甚至提出反索赔(指业主索赔)。(2)承包人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认真熟悉和研究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技术条款,提请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等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和解释答疑,承包人也可在此提出与招标文件不同的工程布置、建筑物结构型式或施工方案及招标文件中的错误或不合理规定,由监理、设计单位分析研究,请建设单位决定是否采纳,由施工单位按监理工程师指令执行。(3)承包人应注意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道路或设施进行保养和维护,施工所发生的土石方开挖弃渣弃土及其他具有商业利用价值的物料,除按合同约定用于本工程外,对其处理权利属建设单位,承包人一般不得私自处理或改变用途。上述弃土弃渣对工程现场管理造成不便时,承包人可通过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协商提出妥善处理措施,按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令施工。若承包人自行处理,将会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和费用。(4)承包人应加强乙方现场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尊重当地社会风俗习惯,维护社会治安环境,尽量避免与当地发生利害冲突,对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增加,建设(监理)单位一般不予考虑承担。

1.3注意工程t的及时计t和支付

新的合同示范文本对工程计量和支付都有详细规定,一般都是根据监理工程师签署的合格工程量进行计量支付的。也就是说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及未经监理工程师核定签证的工程量,建设单位是不予支付的。这就要求承包人对完成的工程量及时按规定程序报验,由监理工程师按合同约定的计量办法对实际完成的建筑物进行计算核实,并经验收合格后,进行计量支付。对因建设单位修改设计、增加项目等原因增加的工程量,按照合同约定,及早进行合同工程量调整,申请建设单位及时进行计量支付。为此,承包人应尽早对各项工程量进行分析计算,与监理工程师取得一致,并及时将已完成工程的施工质量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核验,以便及时得到工程价款支付,缓解资金周转困难。

1.4注意索赔事件的处理方法

索赔事件发生后,施工单位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及时向建设(监理)单位提出索赔报告,报告应详细说明事件发生的过程和遭受的损失,分析原因并提出索赔意向,注意证据和报告中有关数据的真实性、合理性、权威性,尽量不使用不明确的意思表示。漳河整治地方配套某护岸工程,设计变更在护岸顶部增加了浆砌石直墙,合同单价为仰斜式挡土墙单价,施工单位提出因修改设计增加施工难工费用申请补偿的报告,报告中的费用计算是按合同约定的零散用工单价和施工单位自行估计的实际增加的难工数量,建设单位认为该设计变更不存在难工问题,应由施工单位从现行河北省水利水电定额中选择适用定额,按合同约定的取费进行单价分析,调整合同单价,按核定的该部分工程量进行结算,最后双方同意按现行省水利水电定额中的防浪墙定额进行单价计算调整后结算。施工中,由于天气原因造成施工进场道路多次整修和工期延误,施工单位为此确实发生了较大开支,但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个别施工单位提出的费用追加申请报告,数据经不起推敲,申报的误工时间段从施工质量评定资料看,正是施工高峰期,误工人数却是现场全部施工人员,误工机械台班费按投标书报价,未扣除二类费用,显然不合理、不可信,容易造成索赔失败。建设单位在进行工程竣工结算时,考虑到施工时的客观条件确实造成各施工单位不同程度的额外开支,给予了合理补偿。

工程合同管理措施范文第2篇

(一)合理设置合同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管理人员

合理设置合同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职责是合同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实现管理规范化、流程化的必要条件。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

(二)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合同管理规定,规范合同管理业务流程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项目建设的整个过程,是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和灵魂,项目不分大小轻重都应严格按照企业制定的合同管理规定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不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减少项目执行中的纷争。

(三)严密制订合同违约条款,保证合同履行的规范化

在起草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时要审视夺度的考虑到可能出现的各种违约情况,缜密的制定好违约责任和赔偿措施的合同条款。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一旦出现争议,双方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及时地解决争议问题。

(四)加强工程合同的索赔管理工作

合同的索赔管理要求承发包商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到各种不利的因素,合理预测合同履行时可能会发生的违约情况;严格明确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降低合同风险,科学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项目现场的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合理履行合同,保护己方的合法权益。

(五)重视合同终结的评估工作和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建设

一个工程合同终结后的评估是对这个合同管理的总结阶段,其评估工作主要是总结合同的执行情况,现行法律法规的应用情况,以及合同中容易出现问题条款的注意事项。及时有效的评估工作对合同的履约能力、索赔原因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可做到科学的分析汇总,能为以后相似的工程项目提供管理经验的借鉴,比如在造价控制方面需考虑进的因素。为了规范建设工程合同基础管理工作,提升管理水平,有效防范法律风险,要将合同管理工作和电子化、网络化管理相结合,全面推进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信息化建设。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投资建设了首次使用世界先进的“云计算”技术,采用微软.NET技术架构,实施“大集中”管理模式的中国石化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简称CMIS),初步实现了统一、集成、规范、高效、便捷的管理模式,进一步提升了企业规范经营与合规管理水平。通过系统的建设、应用实现了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合同管理的专业化和一体化,普遍提高了合同管理效率和有效降低了合同管理成本。

二、结语

工程合同管理措施范文第3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实施控制;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主要是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针对工程施工而签订的关于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设单位需要为施工单位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施工单位则要按照合同要求来完成建筑面安装工程任务。因此建筑工程项目合同对建筑项目的实施及经济效益都具有较大的影响。当前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始应用国际工程合同条件,因此更需要加强对合同进行管理,有效地规避合同风险,降低成本,确保整体经济效益的提升。

1.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建筑市场越来越成熟,这也使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开始日益显现出来。在当前市场经济环境下,建筑市场的发展离不开合同的引导和约束作用,通过加强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充分的利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来对市场进行有效调节和管理,不仅与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相符合,而且有利于顺应政府转变职能。而且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中,还需要根据市场发展规律来进一步对各项管理制度进行完善,从而更好地提升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当前有任何一项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都离不开承包合同和发包合同的签订,这也决定了一旦对合同管理忽视,则会无法有效控制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工程费用。因此需要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抓住合同管理这个核心,利用合同管理来对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运行状况进行统筹调控,综合实现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费用、人力资源、风险等的有效管理和控制。另外,当前我国建筑市场已全面开放,这对国内建筑企业带来了较大的冲击,为了能够更好地适应国际市场规则和遵循国际惯例,则需要进一步强化合同管理,增强我国建筑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为其赢得更好的生存和发展机会。

2.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的管理c控制

合同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合同中对业主和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履行的责任和承担的义务进行了明确,而且合同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也是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因此需要合同双方要按照合同条款约定来完成各自的合同责任,因此在工程项目实施的整体过程都需要做好合同的管理和控制工作。

2.1 参与落实计划

合同的实施需要由合同管理人员与项目其他职能人员共同来落实,制定完善的合同实施计划,从而为各工程小组及分包商的工作提供必要保证。对施工现场中的施工各要素进行合理配置,科学地安排工序间的有效搭接,并做好一些必要的准备工作,为合同的有效实施打下良好的基础。

2.2 协调各方关系

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需要做好相关人员工作关系的协调工作,对于合同责任界面之间的争议、工程活动之间时间和空间上的不协调问题进行有效解决。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还经常会出现承包商与业主、业主与供应商、分包商等之间因为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的工程活动责任而互相推诿,从而引发争议,因此在合同管理过程中需要做好各方关系协调工作。

2.3 指导合同工作

对于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人员,需要针对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做好合同指导工作,经常性的做好合同解释,及时发现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的建议和意见。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合同管理人员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起到引导和督促的作用,其管理的目标有效地将各方面在合同关系上联系起来,以此来防止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漏洞,确保工程项目更好地完成。

3.加强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措施

3.1 增强全员管理意识

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指派专人来负责合同的管理。但当前无论是工程项目责任人,还是合同管理人员对于合同管理意识都十分薄弱,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合同管理水平的是高。因此需要全面加强合同管理的培训工作,强化与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教育,从而做到依法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依法履约,将合同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有效地避免合同管理不力而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损失。

3.2 健全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工作涉及的内容较多,而且管理环节十分烦琐,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对合同的执行带来较大的影响,而且还会损害双方的合法权益。因此对于建筑企业来讲,需要进一步强化合同管理,建立健全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合同管理工作能够有章可循,确保合同管理的规范性。

建筑企业在完善合同管理制度过程中,需要建立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及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等,而且在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需要对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作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针对合同的内容和具体条件进行解释和说明。并针对合同时间的责任进行分解,将分解后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工作小组头上,对其工作范围和责任进行明确,确保合同任务在层层分解过程中能够落实到每一个人,使大家积极配合共同完成合同的具体内容。同时各职能部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需要将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向合同管理部门进行报送,使合同管理人员能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及时掌握,并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合同的顺利实施。

3.3 进行动态管理

合同变更在建筑工程项目实践中是比较频繁的,而合同变更往往会导致索赔纠纷,因此在合同签订以后,合同管理人员还要对建设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重点把握4个方面:

(1)重视现场签证。在按照合同条款支付时应该防止过早、过量签证,特别是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的签证须格外谨慎,签证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尤其要重视设计变更与施工图错误,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或修正的项目,原图纸不变的勿重复签证,已经下料和购料的,务必签写清楚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变更日期、运输情况、到场情况、成品情况、有无回收或代用等详细情况。

(2)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如图纸、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变更指令等),对合同变更部分进行审核与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变更应该与提出索赔同步进行,须业主与承包商双方达成一致后再进行合同变更。

(3)及时处理停工损失(包括由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停工损失),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签认停工的相关具体内容。

(4)严格执行定额规定,对于未对定额进行规定的情况,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者参考相同类定额及有关的规定做出补偿。

结语

在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作为项目管理的核心所在,需要工程各项管理工作都要围绕着合同这个核心来开展。因此需要加强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并在实际工作中利用新方法和新技巧不断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确保合同各方都能够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以此来有效降低合同风险,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循序,为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马跃浩.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财经界(学术版),2016(9):118.

工程合同管理措施范文第4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就完成约定的工程施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承包方应完成发包方交给的施工任务,发包方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订立合同当事人在工程建设中的最高行为准则,是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协调工作关系,解决合同纠纷的重要依据。由于施工合同的履行期间较长、合同金额大、内容条款多、涉及面广,所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非常复杂的。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有效规避风险,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确保按期完成工程目标十分重要。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法律意识淡薄

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不少承、发包双方,由于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工程项目和自身的具体情况做逐条分析和认真订立。或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条款往往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决定就草率签订,订立的合同主体不当;合同文字不严谨;合同条款不完备;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特别是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忽视了合同的严肃性、履行力度不够。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缺乏依法履行的意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依然存在。

2.2市场行为不规范

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发包人利用买方市场的优势地位,订立阴阳合同,制定苛刻的合同条款,将自身的一些风险转移到承包人身上,承包人为了获得项目,只好忍气吞声、委曲求全。但多数情况下,双方在履约过程中意见分歧较大,发包人履行合同随意性很强,造成合同纠纷,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

2.3合同管理体制不完善

施工企业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的建设,合同管理比较混乱。有些企业没有规定严谨统一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对合同的审核、签订、履行、变更、中止或终止、解除及合同的监督考核全过程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未能实现系统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各部门权责不分明,意见很难统一,造成权利大家争,责任大家推的局面,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乏对合同的有效监管和控制。一般来说,施工企业对投标、签约工作比较重视,但对合同履行过程监督、检查、统计、考核、奖惩缺乏有效管理。

2.4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低

合同管理是一项全局性、专业性、技术性和法律性很强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目前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的缺乏成为制约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瓶颈。在很多建设项目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合同管理人员文化程度不高,对合同管理认识不足,业务不精通,缺少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无法对合同涉及的各项法律问题作出正确的判断。

2.5合同履行存在缺陷

不少施工企业一旦投标中标,施工合同与甲方签订后,只是以文件形式转给项目经理部,合同交底往往流于形式,造成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应当发出的书函没有发出或发出不规范;应签证确认的没有办理签证确认;应当追究的错过了诉讼时效;应当行使的权力没有行使;应当重视资料的法律效力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履行过程中缺乏有效管理。

三、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措施

3.1提高合同法律意识

市场经济首先是法制经济,加强施工合同管理,保证公路市场正常健康发展、离不开有效的法律机制作后盾。施工企业要想尽快适应新形势,必须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意识,必须加强培训学习,坚持经常性的学习制度,外部培训或聘请专家、学者进行内部培训,普及合同法制教育,通过全员参与,促使工程项目各部门、各环节互相衔接,密切配合,使施工企业合法地参与市场经济活动,保证项目管理活动的顺利进行。

3.2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体制

承包方应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重视培养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建立一套完善、可行、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第一,要建立合同管理的工作制度。承包方就合同签订、履行整个过程的每个环节要建立和健全具有的可操作性的制度。这些环节包括:授权委托书的出具、合同的草拟、谈判、用印、交底、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索赔、违约、解除及终止等。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第二,为了及时掌握合同履行情况。承包方应建立合同信息管理系统。合同管理人员应及时掌握各种合同资料和工程变更、会议纪要等工程资料,并充分利用网络资源的优势进行合同管理,从而有利于信息的收集、整理、存储、处理、分析和使用。第三,建立报告和行文制度。对在工程中合同双方的任何协商、意见等应落实在纸上,使工程活动程序化、规范化。

3.3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合同管理人员需要熟练运用各种法律法规、精通合同业务并熟悉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的知识。施工企业应重点培养有应变能力、坚持原则、知识面宽广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合同管理工作。通过内培外聘提高专业知识和能力,在工程施工前,承包方应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做好合同交底,分析可能产生的各种违约行为,提前制定各种减少合同纠纷的预防措施,使他们能够应对施工合同管理中的各种复杂问题,为工程项目管理提供科学决策的依据。

3.4加强风险管理

承包人应积极开展施工合同风险管理,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在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做好风险预测、控制与转移工作可将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导致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是十分必要的。合同中引入工程担保制度,可适当转移合同当事人的风险。明确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预测合同风险,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

3.5加强索赔管理

工程合同管理措施范文第5篇

关键词:合同管理 , 各种问题,相应对策

中图分类号:F7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is the core of the project management, engineering project contract in conclude whether content when comprehensive, rigorous, consider the thorough careful words, and the engineering project implementation of the investment, quality, schedule control has very big effect. A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for a variety of problems that arise in, analyze the causes, and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according to the engineering practice, so as to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improvement.

Keywords: contract management and various kinds of questions,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对工程项目中相关合同的策划、签订、履约、变更、索赔和争议的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市政公益建设项目的增加,国家对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日益重视,相继颁布了合同法、招投标法、建筑法、担保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标准合同示范文本等一系列签约合同必须的法律法规。各地区也陆续出台了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投标、资金、工程联系单、结算审计和跟踪审计等管理办法,对建设项目合同的约定有了更加明确地口径。这使得合同管理更加科学和规范,以便保证国家投资建设资金不受损失,规范工程建设市场行为,防止腐败现象发生。但由于建设工程项目的繁杂性、个样性,使其合同亦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难于用这些文件规定条款签订合同来涵盖全部工程中出现的问题。在实际合同的履行中还是经常出现合同纠纷,索赔,造价、质量、进度失控的现象,造成工期延误、质量不达标准、投资损失浪费等情况。因此,合同管理仍然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合同中存在的问题随不同的项目而变化,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也在不断地产生之中。本文主要针对建设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根据工程管理实际提出相应对策,以促进合同管理的不断完善。

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标准合同范本条款内容简单。

我国现行的标准合同示范文本借鉴了国际先进的FIDIC合同,对我国建设工程施工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与国际接轨打下了基础。但为了要让全部施工工程项目适用,故设置内容条款粗略而简单,签约前需按工程实际补充大量内容。如施工合同文本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中的选择固定价格合同条款,需自行注明是固定单价合同还是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款调整口径 、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的支付方式、风险承担的范围、履约保证金的约定条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工程质量国家标准、工程施工第三方责任险的缴纳、农民工工资担保金等均需按实际工程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详细约定。签约人常会因考虑不周,出现疏漏,造成合同无相应条款,工程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无法参照解决,只能以合同通用条款的原则性操作方式,进行双方协商,若协商不成,进行仲裁或上诉法院。

(二)合同签约条款拟定不完善或不合理。

合同签约人缺少工程经验或法律法规知识,对工程管理和工程量清单编制不熟悉,对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管理办法理解不透,在合同签约中对合同条款补充措词不到位,使条款内容约定不合理,不合规。如工程量清单编制出错合同中条款;对施工方投标不平衡报价无相应修正对策;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的支付与工程进度和质量无关连等,类似这些问题未能在合同中合理补充相应条款,进而形成工程签证和结算无具体可行的依据,出现合同结算纠纷,或因依据不合理,造成工程结算价超过工程实际造价的投资损失现象。建设方对于不同工程的不同现场情况和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无法事先预见,在订立合同时不能有效防止不利因素的产生,合同条款约定无法做到合理、全面,只能待出现问题时双方协商。若施工方为谋取自身利益,抱着“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的心理,想通过协商获取高额利润,将引起协商无法一致,以致影响工程进度。建设方为保证工程顺利进展,常采取折中或适当让步。

(三)合同履行中监管不到位。

建设方因前期拆迁等不到位,造成工程进度受阻,影响合同的履行。建设方合同意识淡薄,对合同签约后的管理不够重视,无专人对合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设方委派的现场工程师对施工中出现的设计变更和施工联系单签证是否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即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范围内未做仔细研究,直接签证,造成结算审计时出现纠纷。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意外情况、工期延误、设计变更等,没有严格按合同通用条款要求办理审批程序,事后补签联系单和事后一纸说明要求赔偿之事时有发生,影响了工程投资的控制,出现结算价大大超过合同价,甚至脱离实际工程造价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