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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安排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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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安排方式

资金安排方式范文第1篇

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既是财政管理的重要措施,也是财政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内容。为了全面排查财政资金管理存在的安全隐患,切实堵塞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漏洞,财政部、省财政厅决定组织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开展一次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省厅将采取互查和抽查的方式对州市以下财政部门开展一次财政资金安全检查,根据省厅安排,我市列为抽查市。刚才,陆局长从不同角度深入阐述了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紧迫性、重要性,对开展检查工作做了动员,对今后工作的重点了指导性意见。我认为,陆局长的讲话深入浅出,的问题是客观的,有较强的针对性,对今后的工作要求十分明确,也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我们要认真领会,贯彻于财政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中。下面,我结合省财政厅关于对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检查的要求,对我市实施检查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明确开展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检查的目的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地方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9]18号)的要求,省财政厅于3月31日在昆明连云宾馆召开了各州市财政局长、分管纪检监查的副局长、监督检查科科长、国库科科长参加的动员大会,陈厅长作了重要讲话,纪检组唐组长作了检查安排。省厅领导在会上明确,在全省财政部门内部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是为了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切实堵塞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漏洞。从全国全省的总体情况上看,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财政资金的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是,在执行中,由于个别地方财政部门疏于管理,在资金管理上存在漏洞,给财政资金安全带来隐患,甚至造成损失。为避免类似问题出现,有必要在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内部,对现有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检查,找出制度或者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整改和完善,并不断强化管理。开展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检查,也是防患于未然、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警示教育的重要方式。希望各级财政部门正确理解,认真对待。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和省财政厅规定,这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十个方面和扩大内需资金安全管理检查,市里不扩大范围,全面按省厅细化、量化的要求进行检查,汇总分析上报。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一)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检查的主要内容

1.组织领导方面。检查单位领导是否重视财政资金的安全管理工作,是否对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明确要求,是否及时了解并掌握资金收付管理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以及可能对资金安全构成潜在风险的不良嗜好等;是否将财政资金安全管理作为党风廉政教育和法制法纪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开展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方面的教育和培训;近几年是否组织过对内部或下级财政部门的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

2.制度建设和内控管理方面。检查财政部门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要求,制定资金安全管理相关制度;是否实行严格的内部稽核制度;是否建立规范的内部制衡和纠错机制;是否建立相关岗位的考评制度、奖惩制度和轮岗制度;从事资金收付管理的工作人员是否实行回避制度。

3.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方面。检查财政部门是否按规定业务流程设置满足财政资金安全管理需要的岗位;财政资金拨付管理是否严格执行资金拨付、复核、稽核和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把关的分工负责制;是否按照工作任务明确规定各岗位的职责权限;是否明确规定拨款人员不得同时负责稽核、账务或档案管理工作;财政总预算会计人员的录用是否经过严格的综合考评;财政总预算会计人员是否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4.资金收付管理方面。检查财政部门是否建立了科学规范的财政资金收付管理流程;对用款计划是否按预算和项目进度等进行审核;对财政直接支付业务是否要求预算单位按照规定提供票据、合同等相关附件;对财政授权支付业务是否建立严格的额度控制机制;拨款人员是否对各类拨款凭证及其附件的所有要素进行全面规范审核,复核人员是否对拨款人员提交的凭证、单据进行全面复核;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地方,是否已将会计核算中心实有资金账户改为零余额账户;财政汇缴专户、非税收入归集性账户等非税收入收缴账户中资金能否及时进行清算,是否对收缴账户资金进行严格监控;是否对收入退付申请文件的完整性进行审核,退付审核流程是否严格规范。

5.账务处理方面。检查财政部门办理资金支付的相关原始凭单及报表是否及时转交记账人员保管,记账人员是否全面核对后按日及时登录账务;相关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按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财政总预算会计人员工作移交手续,并制定规范的移交清册;是否按照规范化要求进行年终结账。

6.对账管理方面。检查财政部门负责账务核算的部门是否建立了财政内部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定期或不定期对账制度;是否定期进行账证、账账、账实核对;是否建立了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国库和银行之间的定期或不定期对账制度;与银行之间对账,是否做到银行存款余额与资金收付明细账全部核对。

7.财政资金专户管理方面。检查财政部门管理的财政资金专户是否在规定的银行范围开设;新增设财政资金专户是否严格执行规定的审批程序;是否按照有关要求对财政资金专户进行清理、归并和撤销;财政资金专户是否全部纳入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管理;是否建立了财政资金专户管理档案制度;是否建立了财政资金专户管理年度报告制度。

8.印鉴和票据管理方面。检查财政部门负责核算和管理账务是否建立了严格的印鉴和票据管理制度;拨款印章是否安排专人负责管理,是否实行分人分印管理;是否对印章的保管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能否做到人走章锁;资金收付相关票据、凭证是否安排专人负责保管,是否采取了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是否建立了严格的领用和核销制度。

9.银行管理方面。检查财政部门是否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选择银行;是否与银行签订了规范的委托协议,协议中是否明确规定了双方的权、责、利等事项;是否就相关凭证、单据、报表等的传递签订了规范的服务协议,是否严格执行专人送取、交接签字制度;是否建立与银行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和相互纠错机制;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对银行进行年度考核;是否要求银行定期对经办国库收付业务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10.信息系统管理方面。检查财政部门资金收付管理是否全面纳入信息系统管理;是否明确规定系统维护人员不得办理资金收付业务;是否根据岗位分工情况,设置了不同的系统权限;信息系统相关操作环节是否都设置了安全密码,安全密码是否由专人分别保管;安全密码是否采取定期更改等安全保护措施。

(二)扩大内需资金安全管理检查的主要内容

结合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检查,省厅决定对*年度和2009年3月底前中央和省、州(市)、县(市、区)扩大内需项目资金筹集、安排、拨付、规模、投向、到位和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根据检查工作需要,扩大内需资金可对部分项目管理和施工单位进行延伸检查。具体内容如下:

1.组织领导方面。是否成立了扩大内需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是否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否组织过对内部或下级财政部门扩大内需资金安全检查工作,是否建立扩大内需资金安全管理相关协调机制;

2.制度建设和内控管理方面。是否制订了本地区本部门扩大内需资金安全管理相关制度,是否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扩大内需资金安全管理内控制度;

3.资金安排、拨付、管理、落实、到位方面。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改变用途的情况,各级财政部门是否严格规定了资金下达拨付时限,是否按规定时限下达拨付资金,是否将上级补助资金及时安排、下达、拨付到下级财政部门或项目管理单位,是否及时、足额配套项目资金,是否对扩大内需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是否对扩大内需资金实行专户专账管理,购买主要设备、物资是否实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

4.信息系统管理方面。是否将扩大内需资金相关信息系统向财政内部专职监督机构开放,是否搭建有扩大内需资金安全管理信息平台,是否向财政专职监督检查机构定期通报扩大内需资金到位和拨付情况;

5.省以上检查组问题的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方面。是否针对省以上检查组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是否对下一步加强扩大内需资金监管改进措施。

三、检查依据和检查方式

(一)检查依据。主要包括:《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预算资金拨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60号);《财政部关于加强与规范财政资金专户管理的通知》(财办[*]12号);《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地方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通知》(财库(*)171号);《财政部关于深化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财库[*]51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地方财政国库资金安全管理的通知》(财库[*]115号);《财政部关于深化地方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财库[2009]1号);《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以及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等有关制度规定和省市制定的相关财政资金管理的制度规定。为便于各县(市)区学习和掌握政策,市财政局已将相关的制度规定汇编成册,供同志们查阅。

(二)检查方式。将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检查工作由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检查方式以市财政局和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部门自查为主,市财政局组织检查组进行抽查为辅的方式进行。

市局将于2009年4月下旬派出检查组,对各县(市)区检查工作进行抽查。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对所辖县(区)的抽查面要做到100%,必要时对部分乡镇的检查工作进行抽查。抽查由市财政局抽调各县(市)区人员组成,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进行。

(三)检查方法。自查和抽查中,可采取宣传动员、学习制度、对照检查、填报报表、书面汇报、现场核实、当面征询、相关部门核查等方法。

四、检查时间安排

省财政厅规定全省开展检查的时间为2009年4月至2009年5月。按此时间要求,我市开展检查的时间安排是:2009年4月15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4月16日开始进行自查和抽查,4月30日前全市完成自查和抽查工作,5月10日前完成总结分析和汇总上报工作。各县(市)区要于5月10日前将检查工作总结报市财政局。

市本级的自查工作从今天动员会后即启动。各科室的自查情况和报告于4月20日前报监督检查科,同时抄送国库科。抽查采取科室交叉检查的方式进行,由监督检查科具体安排。

全市财政资金安全检查情况由国库科汇总,扩大内需资金检查情况由经建科汇总。汇总后由监督检查科牵头,会同国库科、经建科进行分析后报局长审定后及时上报省财政厅。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的原则,周密制定检查工作方案,扎扎实实开展好检查工作,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在开展检查工作中,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亲自审定检查报告和报表,对检查结果真实性负责。财政部门内部,由监督检查部门牵头,国库、经建部门配合,密切合作,要组织精干人员,按照务实、高效和实事求是原则开展检查工作。

(二)突出重点,逐项检查。这次检查的内容较多,但都是财政部门日常工作中的具体工作事项,容易理解和把握。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对照上述检查内容,要按照统一的内容逐项对照进行自查,尤其要对资金收付管理的关键环节和风险点进行重点检查。要认真如实填列省财政厅统一制定的各项报表,对自查和抽查出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应当移交司法机关的,要及时依法移交。己经立案的,无论案情大小,都要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并由市财政局统一上报省财政厅。

在组织对下级财政部门重点抽查时,要对单位内部的相关制度规定及实际执行情况进行逐项逐环节检查,确保下级财政部门自查和整改到位。对检查不彻底或仍然存在管理漏洞的,将采取通报批评和视情节追究责任等措施予以严肃处理。

(三)统筹安排,提高效率。由于对扩大内需资金的检查是结合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检查工作一并开展的,为保证两项检查工作同步开展、同步完成,避免重复,提高检查工作效率,扩大内需资金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时间安排、工作程序与方式方法均按照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检查的要求进行,检查内容与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检查相同的,检查结果共享,不再另行检查。

(四)边查边改,注重实效。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自查出的问题,边查边改,抓紧研究加强本地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整改措施,成熟一项出台一项,切实堵塞管理漏洞,使检查工作真正收到实效。

资金安排方式范文第2篇

一、全县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财政资金安全是财政管理的生命线。随着我县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财政收支规模逐渐增大,2014年全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37818万元,一般预算支出251251万元;2015年全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44362万元,同比增长17.3%,一般预算支出365690万元,同比增长45.5%。如此大的资金量,在收、支等多个环节是否安全,一直是最受关注的问题。2016年 3月,我局成立了财政资金安全检查领导机构,组成了2个工作小组对县级财政部门和全县15乡镇财政所岗位管理、人员管理、账户管理、财政资金收付管理和会计核算管理等5个方面37个具体内容开展了全面的核查工作。根据核查情况看,我县财政资金总体运行规范、安全有效。但由于多种原因,在财政资金收支管理、会计核算等基础工作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二、乡镇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未严格执行新《会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财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未严格按照新会计制度建账,日常业务处理不规范。一是不按规定使用、设置会计科目。个别财政所擅自设立一级会计科目和部分二级科目,有的会计科目名称、编码与会计制度不匹配;二是记账不及时,未做到日清月结。会计账务处理不及时,几个月累在一个月来做账;三是会计核算不规范。未竣工的工程款项,未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应该在“公共基础设施”科目核算的项目仍在“固定资产”科目中核算;年终“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不清零,未通过“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反映财政次年还的额度;四是账证、账表、账实不相符。年终科目余额账与年终决算报表不一致,固定资产的购置与增加不同步;五是日常业务处理不规范。现金管理不规范,支出单据列支依据不充分,往来款项清理不彻底,会计凭证装订不及时、整齐会计账薄及相关台账登记及时、规范。

(二)缺乏健全的财政监管机制

近几年,在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中,财政管理越来越备受关注,各类政策相继出台,传统的财政管理方式与方法已经无法满足时展的要求,其主要表现为:财政管理与财政监督出现脱节现象;当前所使用的财政监督手段比较落后;财政监督没有跟上时展的要求等。

(三)管理制度缺失或执行不力

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力,是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重点问题。第一是缺乏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且财务制度在执行中缺乏力度;第二是并没有严格遵照岗位不相容相分离的制度,导致财政资金问题比较多。

(四)财政账户管理不规范

部分乡镇的银行账户过多,没有认真进行清理,对于存在意义不大,可以撤并的银行账户没有及时清理撤并。

三、加强乡镇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素质

财会人员的素质,影响着单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单位整体工作的完成效果。一是加大对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扎实开展会计人员业务培训,为其创造学习条件和环境,进一步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工作水平,规范会计人员的从业行为。二是将财务培训纳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调动会计人员的学习积极性,确保培训效果。三是每年组织财务人员评先选优活动,对优秀财务人员进行表彰,激发财会人员的工作热情。四是组织会计人员积极主动自学财政财务知识,每年组织财政财务新知识的知识竞赛和财政财务管理文稿征文评比活动,通过多种方式提升财会人员的综合素质。

(二)切实履职尽责,提高管理质量

作为一名合格的财政人员,在工作中需要从自身做起,需要对党和人民、自己的事业持有负责人的态度,并且要将资金安全管理放在首位。在工作中,应积极向领导汇报财政资金具体情况,每月的会计报表要及时呈送领导审阅,让领导知晓财政资金收支情况及往来款项情况,以便领导根据资金情况及时进行相应的工作安排。

(三)规范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规范账户开设和管理,县乡财政需要根据实际的发展情况完善资金账户管理工作,要对财政资金进行收支管理。进一步清理、 归并财政专户,严禁多头开户的行为;二是要建立定期检查常态化管理机制,加强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财政资金的完整和安全;三是要加快财政会计核算信息系统建设,尽快实现财政、各预算单位的信息共享。

资金安排方式范文第3篇

一、**省**案件的简要通报

**年12月24日,**市财政局国库收付中心职工**盗窃特设专户拨款凭证及银行预留印件,分两次将580万元财政专户资金转入私人账户,随后分多次从武汉、荆州等地将款项取走后潜逃。案发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紧急部署相关事宜。一是组织市检察及公安机关争分夺秒全力破案;二是迅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财政资金管理清查,对全市财政系统管理的现有账户和资金进行一次全方位、拉网式的清理检查,认真核对账务,确保资金管理不掉链节、账户管理不留死角,堵塞财政资金管理上的一切漏洞。

迫于财政系统开展的资金清查压力,**市张金镇财政所零户统管中心出纳陈某向当地检察机关自首。又曝出了张金镇财政所3名职工挪用170万元零户统管资金案件,在**省乃至全国财政系统引起了比较大的反响,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关注。财政部、**省领导对此非常重视,责成**省财政厅认真进行分析、检查和整改。分析**案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不彻底。由于传统体制的惯性以及主客观条件的制约,一些市县的改革没有完全到位,操作也不尽规范,改革中采取和保留了一些过渡性办法。一是会计集中核算转轨不彻底,与国库集中支付双轨运行。在预算单位财务收支管理上,财政部门集单位会计与出纳为一身,削弱了预算单位作为预算执行主体、财务管理主体和会计核算的地位,致使预算单位内部会计与出纳的牵制机制全面消失。二是财政专项资金沿用财政专户管理的办法,没有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统一管理。各种财政专项资金分别设户、分散管理、独立运行,并采用传统的实拨方式拨付资金,导致资金拨付管理链过短,增加了资金运行风险。**市财政局国库收付中心**和张金镇财政所3名职工,选择财政专户资金和财政代管的单位资金作案,正是利用了财政资金管理制度上的漏洞。

(二)财政资金运行机制不健全。在改革过程中,由于新老制度并存,各种资金管理方式不一,基层财政部门在机构设置、账户管理、资金拨付等方面都很不规范。一是国库机构设置不合理。部分市县国库科(股)、国库收付中心分开设置、各自独立运行,造成资金管理链条和流水作业程序被人为分割,业务管理机构不能有效行使对业务执行机构的管理和监督。部分国库收付中心实质上仍为会计核算中心,本应由预算单位承担的资金风险转为财政部门承担。二是财政专户管理不规范。从**年度财政专户年审情况看,市县仍然存在专户过多、重复设置、管理分散的问题。**市财政局开设的各类财政资金账户多达40几个,而且分属国库科、国库收付中心、非税局、国资中心等不同的科室管理,没有做到“集中管理、分账核算、统一调度”,资金监管存在着“盲区”。三是实拨资金拨付程序不严谨、管理脱节。财政专户资金、集中核算资金、零户统管资金等大多采用实拨方式,拨付流程比较简单,而且拨款凭证的生成和传递主要依靠手工操作,缺少网络平台支持,在预算单位、财政内部相关科室、银行之间无法形成程序规范、管理严格、监督制衡、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市两起案件都是当事人绕过规定审批程序作案,资金被挪用和盗取后单位也未及时发现,这说明实拨资金方式在运行机制上存在着严重的问题。

(三)内控管理制度不落实。**市两起案件的发生,暴露了基层财政部门内部管理上的薄弱。一是岗位设置不健全。一些市县财政国库机构和乡镇财政所由于人员配备不足,在内部管理上存在一人多岗、岗位交叉的现象,致使一些非常重要的制度如隔手制管理、定期对账等无法落实,一些需要相互牵制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权限集中在个别人员手中,给资金安全留下巨大隐患。二是印鉴和票据管理不严格。少数单位未对支付印鉴实行分人分印管理,而是一人保管全套支付印鉴,印鉴存放也缺乏必要的安全措施;一些地方未将财政支付凭证作为重要空白凭证加以管理,保管、领用和核销制度不严格,出库后随意摆放,管理漏洞较大。三是稽核和对账制度未落实。一些地方未按制度规定设置内部稽核岗位,对账工作不及时、不认真、流于形式,造成问题发生后长期不能发现。综观**两起案件的作案手法,其手段并不高明,但正是内部管理制度的失控,使得作案由一路红灯变为一路绿灯。如果印鉴、票据、稽核、对账中的任何一个环节管理到位,问题就不会这么容易发生。

(四)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风险不可忽视。国库集中支付虽然程序规范、方便快捷,但也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一是财政部门对财政直接支付申请(资金用途、收款人、收款账户)的真实性和合理性难以核实,存在预算单位虚假套取财政资金的风险。二是财政授权支付给预算单位违规操纵财政资金留下了空间,一些单位频繁大额提现,甚至违规向老账户划转资金,逃避财政管理和监督。三是国库集中支付依赖于系统管理和操作,一旦系统安全出现问题,后果将十分严重。目前,基层财政部门受资金投入和人员素质的限制,在网络环境、硬件配置和运行维护等方面都比较欠缺。一些地方重建设轻维护、重硬件轻软件、重使用轻管理,系统运行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

二、财政部会议的主要精神

财政部党组对财政资金安全工作一直高度重视,****案发生以来,谢部长、廖副部长、张通部长助理几次作出重要批示,多次要求有关司局认真查找原因,堵塞漏洞。部内有关司局行动迅速,派出工作小组赴**实地调查,掌握了案件的第一手资料,同时查找出**案暴露的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和漏洞。

2月19日上午,财政部召集**、北京、辽宁、黑龙江、**、广东、四川、**等八个省市的财政厅分管厅长、纪检组长、国库处处长、监察室主任,召开了部分省市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座谈会。会上,**省财政厅先介绍了**市财政专户资金被窃案的情况、查摆的原因以及整改措施,与会代表讨论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财政部部长助理张通主持会议,纪检组长贺邦靖同志做了重要讲话。

就地方财政资金安全管理问题,贺组长提出两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案的发生,值得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进行反思:一是有些地方财政资金安全意识淡薄,由此导致内部管理松懈;二是制度存在缺失,执行不到位。财政专户开设过多,专项资金没有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财政与银行、预算单位之间的定期对账制度、相互制约机制和纠错机制都不太健全,漏洞较大;三是市、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还不彻底,一些市县在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时,还存在认识不到位、紧迫感不足、畏难犹豫等问题,没有很好地落实改革的有关要求;四是管理制度实施操作过程中存在漏洞,在财政资金管理的重点环节,如管人、管账、管电脑密码、管保险柜等方面,都有很多漏洞,存在有制度不严格执行等问题。

(二)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

1、扎扎实实开展好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财政部决定组织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开展一次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国库司、驻部监察局和监督检查局将组织专门检查组,对地方财政部门检查和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2、进一步健全完善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要对会计、出纳、审核岗位分设,印鉴、票据分开使用管理,财政部门与银行之间的权、责、利关系等关键环节和风险点,以及专项资金管理进行重点规范。

3、全面深化和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一是改革尽快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2009年省、市两级所有预算单位都要实施改革,2010年前力争将改革覆盖到所有市县的所有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性资金,暂不具备条件的,也要在2012年前完成改革任务;二是抓紧做好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转轨或衔接工作。不能再采取将资金实拨到核算中心账户沉淀形成“第二国库”的做法。条件比较好或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按照规范化的要求,抓紧做好转轨工作;全面转轨条件尚不具备的地方,先将会计核算中心的实有资金账户改为零余额账户,将国库集中支付做起来,力争2012年前所有市县都实现改革和转轨;三是要全面推动国库管理机构和国库收付执行机构之间的职能和业务流程整合,按照财政资金支付的“流水线”设岗作业,建立起科学、高效、安全的财政资金支付流程,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四是要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对财政资金支付业务实现实时动态监控,充分发挥动态监控的威慑作用。

4、狠抓财政总预算会计队伍建设。各地要在财政总预算会计编制、人员和岗位配置上,采取一些硬措施,确保满足资金安全管理对机构、人员编制和人员素质的基本要求。

5、加强财政部门内部的协同配合。在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内部管理制度上,各有关司局要全力配合。比如在财政资金专户管理上,要加大清理、归并和撤销力度,严格控制开设新的财政专户,列出具体时间表,尽快将财政资金专户统一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由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管理。部内各有关司局发文,凡涉及新设财政资金专户的,必须商国库司同意。

三、财政部关于开展地方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要求

座谈会后,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地方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918号),决定于3月至5月,在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内部开展地方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

检查内容包括十个方面:组织领导、财政资金专户管理、印鉴和票据管理、制度建设和内控管理、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资金收付管理、账务处理、对账管理、银行管理、信息系统管理。

检查方式:由财政部统一部署,由省级财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检查方式以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自查为主,上级财政部门抽查为辅。财政部将于2009年5月中下旬组织对地方财政部门检查工作的抽查,省级财政部门也要组织对下级财政部门检查工作的抽查。

四、布置我省的财政资金安全大检查工作

我省的财政资金安全大检查工作分为自查和抽查两个阶段。检查方式以各级财政部门自查为主,上级财政部门抽查为辅。

(一)时间安排:

1、4月10日之前,省、市、县、乡各级财政部门完成本部门的自查和整改工作。

2、4月20日之前,县级财政部门完成对本级及所有乡级财政部门自查和整改工作的检查,并将本地区的自查和整改报告报送市级财政部门。

3、4月30日之前,市级财政部门完成对本级及所有县级财政部门自查和整改工作的检查,并对乡级财政部门的自查和整改工作进行抽查,并将本地区的自查和整改报告报送省级财政部门。

4、5月20日之前,省级财政部门完成对本级及所有市级财政部门自查和整改工作的检查,并对县级财政部门的自查和整改工作进行抽查,并将全省的自查和整改报告报送财政部。

省财政厅将成立6个检查小组,其中1个小组负责对省本级进行检查,5个小组负责对市级财政部门进行检查,并对部分县级财政部门的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二)具体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分级落实责任。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县财政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本部门安全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部门的自查和整改工作质量负全责。各市、县财政部门要参照省上的模式,成立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分级负责,确保安全检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细化检查方案,逐条逐项落实。各级财政部门要参照省上的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地方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10个方面的检查内容,制定出详细的对本级自查和对下级检查的实施方案,10个方面共计51条自查内容要逐条落实,一条内容都不能少,所有涉及此次检查内容的科(处)室和单位都要参加自查,一个单位也不能缺。尤其要对资金收付管理的关键环节和风险点进行重点检查;被检查的科(处)室和单位,要密切配合检查组工作,不允许以任何理由逃避检查。

3、边自查边整改,务求取得实效。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自查出的问题,边查边改,抓紧研究提出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整改措施,根据检查情况,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对自查出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应当移交司法机关的,要及时依法移交、依法处理。已经立案的,无论案情大小,都要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最后由省财政厅统一上报财政部。上级财政部门对下级财政部门进行重点抽查时,要调阅相关自查工作底稿,以及单位内部的相关制度规定,逐项逐环节进行复核,确保下级财政部门自查和整改到位。限期整改的部门,要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对检查不彻底或仍然存在管理漏洞的,省上将采取通报批评和视情节追究责任等措施予以严肃处理。

资金安排方式范文第4篇

2008年12月24日,**市财政局国库收付中心职工**盗窃特设专户拨款凭证及银行预留印件,分两次将580万元财政专户资金转入私人账户,随后分多次从武汉、荆州等地将款项取走后潜逃。案发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紧急部署相关事宜。一是组织市检察及公安机关争分夺秒全力破案;二是迅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财政资金管理清查,对全市财政系统管理的现有账户和资金进行一次全方位、拉网式的清理检查,认真核对账务,确保资金管理不掉链节、账户管理不留死角,堵塞财政资金管理上的一切漏洞。

迫于财政系统开展的资金清查压力,**市张金镇财政所零户统管中心出纳陈某向当地检察机关自首。又曝出了张金镇财政所3名职工挪用170万元零户统管资金案件,在**省乃至全国财政系统引起了比较大的反响,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关注。财政部、**省领导对此非常重视,责成**省财政厅认真进行分析、检查和整改。分析**案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不彻底。由于传统体制的惯性以及主客观条件的制约,一些市县的改革没有完全到位,操作也不尽规范,改革中采取和保留了一些过渡性办法。一是会计集中核算转轨不彻底,与国库集中支付双轨运行。在预算单位财务收支管理上,财政部门集单位会计与出纳为一身,削弱了预算单位作为预算执行主体、财务管理主体和会计核算的地位,致使预算单位内部会计与出纳的牵制机制全面消失。二是财政专项资金沿用财政专户管理的办法,没有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统一管理。各种财政专项资金分别设户、分散管理、独立运行,并采用传统的实拨方式拨付资金,导致资金拨付管理链过短,增加了资金运行风险。**市财政局国库收付中心**和张金镇财政所3名职工,选择财政专户资金和财政代管的单位资金作案,正是利用了财政资金管理制度上的漏洞。

(二)财政资金运行机制不健全。在改革过程中,由于新老制度并存,各种资金管理方式不一,基层财政部门在机构设置、账户管理、资金拨付等方面都很不规范。一是国库机构设置不合理。部分市县国库科(股)、国库收付中心分开设置、各自独立运行,造成资金管理链条和流水作业程序被人为分割,业务管理机构不能有效行使对业务执行机构的管理和监督。部分国库收付中心实质上仍为会计核算中心,本应由预算单位承担的资金风险转为财政部门承担。二是财政专户管理不规范。从2008年度财政专户年审情况看,市县仍然存在专户过多、重复设置、管理分散的问题。**市财政局开设的各类财政资金账户多达40几个,而且分属国库科、国库收付中心、非税局、国资中心等不同的科室管理,没有做到“集中管理、分账核算、统一调度”,资金监管存在着“盲区”。三是实拨资金拨付程序不严谨、管理脱节。财政专户资金、集中核算资金、零户统管资金等大多采用实拨方式,拨付流程比较简单,而且拨款凭证的生成和传递主要依靠手工操作,缺少网络平台支持,在预算单位、财政内部相关科室、银行之间无法形成程序规范、管理严格、监督制衡、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市两起案件都是当事人绕过规定审批程序作案,资金被挪用和盗取后单位也未及时发现,这说明实拨资金方式在运行机制上存在着严重的问题。

(三)内控管理制度不落实。**市两起案件的发生,暴露了基层财政部门内部管理上的薄弱。一是岗位设置不健全。一些市县财政国库机构和乡镇财政所由于人员配备不足,在内部管理上存在一人多岗、岗位交叉的现象,致使一些非常重要的制度如隔手制管理、定期对账等无法落实,一些需要相互牵制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权限集中在个别人员手中,给资金安全留下巨大隐患。二是印鉴和票据管理不严格。少数单位未对支付印鉴实行分人分印管理,而是一人保管全套支付印鉴,印鉴存放也缺乏必要的安全措施;一些地方未将财政支付凭证作为重要空白凭证加以管理,保管、领用和核销制度不严格,出库后随意摆放,管理漏洞较大。三是稽核和对账制度未落实。一些地方未按制度规定设置内部稽核岗位,对账工作不及时、不认真、流于形式,造成问题发生后长期不能发现。综观**两起案件的作案手法,其手段并不高明,但正是内部管理制度的失控,使得作案由一路红灯变为一路绿灯。如果印鉴、票据、稽核、对账中的任何一个环节管理到位,问题就不会这么容易发生。

(四)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风险不可忽视。国库集中支付虽然程序规范、方便快捷,但也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一是财政部门对财政直接支付申请(资金用途、收款人、收款账户)的真实性和合理性难以核实,存在预算单位虚假套取财政资金的风险。二是财政授权支付给预算单位违规操纵财政资金留下了空间,一些单位频繁大额提现,甚至违规向老账户划转资金,逃避财政管理和监督。三是国库集中支付依赖于系统管理和操作,一旦系统安全出现问题,后果将十分严重。目前,基层财政部门受资金投入和人员素质的限制,在网络环境、硬件配置和运行维护等方面都比较欠缺。一些地方重建设轻维护、重硬件轻软件、重使用轻管理,系统运行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

二、财政部会议的主要精神

财政部党组对财政资金安全工作一直高度重视,****案发生以来,谢部长、廖副部长、张通部长助理几次作出重要批示,多次要求有关司局认真查找原因,堵塞漏洞。部内有关司局行动迅速,派出工作小组赴**实地调查,掌握了案件的第一手资料,同时查找出**案暴露的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和漏洞。

2月19日上午,财政部召集**、北京、辽宁、黑龙江、**、广东、四川、**等八个省市的财政厅分管厅长、纪检组长、国库处处长、监察室主任,召开了部分省市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座谈会。会上,**省财政厅先介绍了**市财政专户资金被窃案的情况、查摆的原因以及整改措施,与会代表讨论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财政部部长助理张通主持会议,纪检组长贺邦靖同志做了重要讲话。

就地方财政资金安全管理问题,贺组长提出两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案的发生,值得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进行反思:一是有些地方财政资金安全意识淡薄,由此导致内部管理松懈;二是制度存在缺失,执行不到位。财政专户开设过多,专项资金没有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财政与银行、预算单位之间的定期对账制度、相互制约机制和纠错机制都不太健全,漏洞较大;三是市、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还不彻底,一些市县在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时,还存在认识不到位、紧迫感不足、畏难犹豫等问题,没有很好地落实改革的有关要求;四是管理制度实施操作过程中存在漏洞,在财政资金管理的重点环节,如管人、管账、管电脑密码、管保险柜等方面,都有很多漏洞,存在有制度不严格执行等问题。

(二)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

1、扎扎实实开展好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财政部决定组织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开展一次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国库司、驻部监察局和监督检查局将组织专门检查组,对地方财政部门检查和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2、进一步健全完善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要对会计、出纳、审核岗位分设,印鉴、票据分开使用管理,财政部门与银行之间的权、责、利关系等关键环节和风险点,以及专项资金管理进行重点规范。

3、全面深化和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一是改革尽快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2009年省、市两级所有预算单位都要实施改革,2010年前力争将改革覆盖到所有市县的所有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性资金,暂不具备条件的,也要在2012年前完成改革任务;二是抓紧做好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转轨或衔接工作。不能再采取将资金实拨到核算中心账户沉淀形成“第二国库”的做法。条件比较好或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按照规范化的要求,抓紧做好转轨工作;全面转轨条件尚不具备的地方,先将会计核算中心的实有资金账户改为零余额账户,将国库集中支付做起来,力争2012年前所有市县都实现改革和转轨;三是要全面推动国库管理机构和国库收付执行机构之间的职能和业务流程整合,按照财政资金支付的“流水线”设岗作业,建立起科学、高效、安全的财政资金支付流程,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四是要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对财政资金支付业务实现实时动态监控,充分发挥动态监控的威慑作用。

4、狠抓财政总预算会计队伍建设。各地要在财政总预算会计编制、人员和岗位配置上,采取一些硬措施,确保满足资金安全管理对机构、人员编制和人员素质的基本要求。

5、加强财政部门内部的协同配合。在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内部管理制度上,各有关司局要全力配合。比如在财政资金专户管理上,要加大清理、归并和撤销力度,严格控制开设新的财政专户,列出具体时间表,尽快将财政资金专户统一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由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管理。部内各有关司局发文,凡涉及新设财政资金专户的,必须商国库司同意。

三、财政部关于开展地方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要求

座谈会后,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地方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9]18号),决定于3月至5月,在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内部开展地方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

检查内容包括十个方面:组织领导、财政资金专户管理、印鉴和票据管理、制度建设和内控管理、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资金收付管理、账务处理、对账管理、银行管理、信息系统管理。

检查方式:由财政部统一部署,由省级财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检查方式以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自查为主,上级财政部门抽查为辅。财政部将于2009年5月中下旬组织对地方财政部门检查工作的抽查,省级财政部门也要组织对下级财政部门检查工作的抽查。

四、布置我省的财政资金安全大检查工作

我省的财政资金安全大检查工作分为自查和抽查两个阶段。检查方式以各级财政部门自查为主,上级财政部门抽查为辅。

(一)时间安排:

1、4月10日之前,省、市、县、乡各级财政部门完成本部门的自查和整改工作。

2、4月20日之前,县级财政部门完成对本级及所有乡级财政部门自查和整改工作的检查,并将本地区的自查和整改报告报送市级财政部门。

3、4月30日之前,市级财政部门完成对本级及所有县级财政部门自查和整改工作的检查,并对乡级财政部门的自查和整改工作进行抽查,并将本地区的自查和整改报告报送省级财政部门。

4、5月20日之前,省级财政部门完成对本级及所有市级财政部门自查和整改工作的检查,并对县级财政部门的自查和整改工作进行抽查,并将全省的自查和整改报告报送财政部。

省财政厅将成立6个检查小组,其中1个小组负责对省本级进行检查,5个小组负责对市级财政部门进行检查,并对部分县级财政部门的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二)具体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分级落实责任。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县财政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本部门安全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部门的自查和整改工作质量负全责。各市、县财政部门要参照省上的模式,成立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分级负责,确保安全检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细化检查方案,逐条逐项落实。各级财政部门要参照省上的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地方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10个方面的检查内容,制定出详细的对本级自查和对下级检查的实施方案,10个方面共计51条自查内容要逐条落实,一条内容都不能少,所有涉及此次检查内容的科(处)室和单位都要参加自查,一个单位也不能缺。尤其要对资金收付管理的关键环节和风险点进行重点检查;被检查的科(处)室和单位,要密切配合检查组工作,不允许以任何理由逃避检查。

3、边自查边整改,务求取得实效。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自查出的问题,边查边改,抓紧研究提出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整改措施,根据检查情况,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对自查出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应当移交司法机关的,要及时依法移交、依法处理。已经立案的,无论案情大小,都要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最后由省财政厅统一上报财政部。上级财政部门对下级财政部门进行重点抽查时,要调阅相关自查工作底稿,以及单位内部的相关制度规定,逐项逐环节进行复核,确保下级财政部门自查和整改到位。限期整改的部门,要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对检查不彻底或仍然存在管理漏洞的,省上将采取通报批评和视情节追究责任等措施予以严肃处理。

资金安排方式范文第5篇

关键词:资金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安全隐患,问题探讨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 A

引言:我国的经济发展迅速,同时也带动各行业的发展,铁路施工企业的发展近年来本就很迅速。因而资金的安全管理也就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一些铁路施工企业资金的安全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施工企业的发展,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对资金安全管理。

一、加强资金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施工企业加强资金管理,强化资金内部控制制度,以保持施工生产各环节资金供求的动态平衡。施工项目应将资金合理安排到采购、生产、上缴等各环节,做到实物流和资金流的相互协调、资金收支在数量及时间上相互协调。施工项目的资金由于流动性很强,出现错弊的可能性更大,保护资金安全的要求更迫切。

施工企业资金管理以资金收付业务为基础,所有的资金收付均应有真实的业务发生,不能凭空付款或收款。收款业务主要是向客户收取工程款,同时向客户开具发票,不得有收款不入账的情形。付款业务涉及公司经济利益流出,是资金管理的重要环节,集团公司要求各分子公司严格履行申请、审批、复核、支付的业务流程。

二:

三、施工企业资金管理上存在的安全隐患

通过对话交流,检查管理流程,抽查工程合同、翻阅会计凭证、核对大额联签审批单等相关资料,归纳总结了铁路施工企业资金管理上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1.资金安全管理意识不强。某些铁路运输企业的资金管理部门对资金的使用安全重视不够,资金安全管理意识淡薄,风险防范意识不足,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失控,监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尤其是车务系统的进款窗口单位,日常现金量较大,部分职工,甚至领导对资金安全防范的意识淡薄,资金安全风险较大。

2. 银行账户清理进度有待提高。

铁路运输企业的应收、应付账款数额较大,尤其是长年累积的未提账单的清理及三年以上的对路外单位形成的应收账款的清理是当前企业的难题,一方面营运资金短缺,应付账款不能及时支付,造成企业的信用和盈利能力下降,增加了资金的风险;另一方面,铁路企业由于经历多次国有企业改制和企业整合、撤并,遗留很多尚未注销的企业和待撤销的银行账户,大大增大了银行账户的资金风险。

3. 工程款项回收效率低下,垫资施工现象普遍,现金流占用情况严重。

建筑施工企业为了成功承接建设项目,相互大打价格战,甚至愿意以垫付工程款进行施工的条件来赢得客户。这样的恶性竞争方式,一方面加重了建筑施工企业的弱势地位,同时也损害了整个建筑市场的发展前景。可以说,通过这种方式承接的工程项目,不仅难以给企业带来真正意义上的盈利,甚至还会给企业带来严重的资金紧张,这对建筑施工企业来说是十分危险的。

4. 资金使用未能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大多数虽然制定了相关的预算编制制度,每年也能按时编制资金预算计划,但是这项工作往往都流于形式和表面,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项目主管人员没有认识到资金预算管理的重要性,在业务流程中,不按计划支取资金、随意修改资金用途等现象时有发生。不规范的操作不仅增加了资金管理的难度,还会导致计划金额与实际金额产生严重偏差,大额的超支会导致建筑施工企业的成本费用失控,建设项目亏损。

5. 资金占用结构不合理引发的安全隐患各铁路运输企业,特别是机务、车辆系统,为机车、车辆运行、检修储备的一般材料、机车配件、燃油等存货资金超储现象严重由于机车、车辆转型等原因造成的存货积压等占用大量资金,导致资金流动性差,资金周转困难,导致资金使用效率降低。

6、法律诉讼引发资金安全隐患。在建筑施工企业的日常资金管理工作中,有不少项目负责人的法律意识还十分淡薄,缺乏法律风险意识。在项目进行前签订确立经济责任的法律文书中,负责人对于合同各项条款的严谨性、规范性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甚至连付款条件、违约责任这些对于建筑施工单位来说至关重要的保护条款都没有明确界定;还有一些企业为了快速承接项目,签订合同前不仔细考察业主的信誉和能力,结果导致工程款的恶意拖欠。这样的盲目签约十分容易引起纠纷甚至法律诉讼,大大增加企业资金回笼的难度,威胁企业的资金安全。同时,因资金不能及时回笼,造成不能及时偿付各类债务,与供货商、分包商的诉讼时有发生,经常出现银行账户被冻结现象,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转。

三、加强资金安全监管,防范资金管理风险的几点建议。

1.加强规范资金流向的合理性。

首先,对外支付款项必须从本项目临时账户或公司基本账户支付,不能借用其他单位账户支付。比如,某项目在支付所欠分包单位款项时,没有通过本项目临时账户支付,而是通过与项目有资金往来的材料供应商账户支付,事后,与该分包单位发生经济纠纷,分包单位拒不承认收到该笔代付的款项,就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其次,对外支付款项必须支付到发票列明的销货单位的银行账户。支付时要确保三个“一致”,一是发票上的销货单位必须与购销合同上的销货单位一致,有些时候,合同时跟“甲公司”签订的,而提供的发票却是“乙公司”的,即借用发票问题,这是不允许的。另一个“一致”是资金的去向必须与发票上的销货单位一致,要严格按照发票上的销货单位的账户付款,且不能支付现金。第三个“一致”就是资金的去向和购销合同上的销货单位一致。

最后,用转账支票付款要取得银行进账单的回单联。很多施工企业用转账支票形式付款时,只用转账支票的票根作为付款凭据,银行资金的真正去向无法掌握。

2.资金审批环节是关键控制点,对大额资金严格把关。

把资金审批环节作为关键点,是为了控制资金的流出,施工项目的资金使用必须与企业的全面预算管理。财务部门应对申请支付的款项是否超合同、超验工进行审核;对工程进度款和结算款的支付方式、时限、额度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核;对工程质保金是否按规定或合同约定比例和时限预留和返还进行审核。

3.加强银行账户管理,实行集团公司资金监控管理模式。

银行账户的开立应当符合企业经营管理实际需要,禁止施工项目自行开立账户、随意开立多个账户。施工企业应当定期检查、清理各施工项目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未经审批擅自开立银行账户或者不按规定及时清理撤销账户等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资金监控是集团公司对子公司资金存量和流量的监控,是集团公司对分子公司资金管理的核心。资金监控的目标归根结底是提高资金效用,使资金在可控范围内快速流动,实现效率和效益双方面的均衡。集团公司对各分子公司银行账户实施了账户余额监控的措施,通过手机短信方式,每日监控各分子公司账户资金流入流出情况,详细掌握资金动态,通过拨付往来资金实现资金统筹管理。

4. 加强合同管理,强化合同订立前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应注意防范工程施工合同订立前的法律风险,加强市场调研和对招标文件和施工协议的审查,认真核查对方的主体资质,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等,订立完备规范、切实可行的债权合同。

优化铁路建筑施工企业的资金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既需要对当前经济形势、行业状况宏观考虑与把握,同时也需要系统筹划,从细节着眼,逐步改善。通过以上调研分析来看,企业资金管理水平的提高需要以完善的内部控制作为前提,在此基础上根据行业当中所涉及的主要业务流程制定出适合自身的资金管理制度,同时运用监督制约机制,最大限度地消除差错,杜绝舞弊,保护资产安全,优化资产结构,从而提高铁路建筑施工企业在国内市场的竞争能力和资本。

5. 加大资金集中管理力度各财务资金结算中心要进一步加大资金集中拨付、管理和监控力度。财务资金结算中心要建立严密的规范、高效安全的资金管理业务流程,堵塞管理漏洞。并要建立健全资金安全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机制,加强对铁路施工企业的资金拨付管理,监督资金的运用,建立科学规范的资金拨付机制。6. 严格规范和加强银行账户管理铁路施工企业必须按铁道部、铁路局要求,规范银行账户管理,按规定程序在结算中心开立账户,严禁在结算中心以外的金融机构开立账户,已经开设的要按规定予以清理,严格落实统一归口管理要求,改变资金支付管理不规范、资金运行管理链条短、潜在资金安全风险点多的状况。7.加强资金预算管理铁路施工企业要按照实际生产需求编制资金预算,并与企业的全面预算相衔接,指定专人监督资金预算的执行情况,严格控制各项资金的使用不超预算,杜绝不合理支出,加强资金安全的管理,防范资金风险。

结束语:综上所述,铁路施工企业资金管理虽然面临着诸多隐患问题,但资金安全是企业财务管理的生命线,所以只有不断加强铁路施工企业的资金安全管理,保证施工企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1]张继玉,铁路施工企业资金集中管理探析[J]经济生活文摘,2012,12(3):13一15

[2]段明辉,以财务管理为中心开展施工企业的成本控制[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12(15):7一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