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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固定资产;后续支出;会计核算;税务筹划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3-0-01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
一、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具体业务内容及含义
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固定资产占用极其重要的地位,而企业为维持其正常生产经营,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更新改造、修理等活动,保证其正常生产经营。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主要包括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支出。
(一)更新改造
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可划分为固定资产更新和固定资产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更新指以新的固定资产替换到期报废的旧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是指以新的技术装备对原有的技术装备进行改造,包括为了改进产品性能,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品品种,降低能源和原材料消耗对固定资产进行的技术改造。
固定资产更新一般同技术改造紧密结合在一起。固定资产更新可以是原样更新,也可以是以革新的形式来进行。在科学技术进步的条件下,必然采用后一种方式。
(二)固定资产修理
固定资产修理分为大修理和中小修理两类,大修理是对固定资产进行的规模较大的维护,其主要特点是:修理范围大、间隔时间长、修理次数少,支出费用大。固定资产日常维修,主要提中小维护,是为保证固定资产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的维修,如添加油、清洗机器、更换小部件、喷漆等。
二、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明确指出,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处理原则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下面根据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分别对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支出、大修理支出、日常修理支出的经济业务讨论固定资产的正确会计处理方式:
(一)更新改造支出
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改进产品性能,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品品种,降低能源和原材料消耗,与该固定资产的有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在会计处理时,就予以资本化处理,即确认固定资产价值。
固定资产发生可资本化的后续支出时,企业一般应将该固定资产的原价、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转销,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并停止计提折旧。发生的后续支出,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在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从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并按重新确定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企业发生的一些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可能涉及到替换原固定资产的某组成部分,当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时,应将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这样可以避免将替换部分的成本和被替换部分的成本同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导致固定资产成本重复计算。
(二)大修理支出
企业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部分,可以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但有时大修理支出会与技术改造一起进行,这样的大修理支出会导致,降低成本、增加产量,提高效率,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的确认条件。在会计实务中,一般大修理支出应费用化,除非有确切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条件才予以资本化处理。
通常费用化更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
(三)日常修理支出
固定资产日常修理不会增加资产的经济利益,也不会提高资产的效率,其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费用。
一般情况下,固定资产投入使用之后,由于固定资产磨损、各组成部分耐用程度不同,可能导致固定资产的局部损坏,为了维护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充分发挥其使用效能,企业将对固定资产进行必要的维护。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费用在发生时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企业生产车间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管理费用”;企业专设销售机构的,其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销售费用”。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支出不满足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三、固定资产后续支出会计与税法差异分析处理
1.差异
根据2008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得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指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指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所称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一)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二)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税法上所说的大修理与企业会计准则所涉及的大修理不是一个概念,而是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概念。所以会计准则的更新改造与税法大修理支出概念一致,无差异。但大修理费用,企业会计准则无明确费用标准的概述,税法上为了便与征税,给出了一个明确的标准。所以我们在会计实务中,应根据税收的标准进行判断,如符合税法的大修理概念,则需进行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进行调增处理。
2.税务处理与税收筹划
企业在发生相关后续支出时,可以利用50%这个临界点,进行纳税筹划。注意后续支出不要超过固定资产原值的50%,尽量使后续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在税前扣除,后续支出确实超过固定资产原值的50%,则可考虑分年或分期实施的方案,这样应能取得比较明显的税收筹划效果。
【关键词】固定资产管理; 节约型;企业
随着我国各项改革特别是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机构改革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国有资产管理难题也越来越大。如何建设节约型企业,管理好国有资产的问题日益突出。
一、目前企业固定资产存在的问题
(一)固定资产管理观念淡薄
长期以来,实际工作中普遍存在重购置、轻管理的现象,忽视现有资产的管理使用,轻视现有资产的合理搭配和使用效益,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费。近年来,企业对资金的支出能够严格把关,但对需要的固定资产买回来以后,对谁来管、管什么、如何管的概念模糊。由于固定资产管理观念淡薄,没有严格的财产管理制度,个别人占用了公家的设备物资;人员工作岗位变动对原来使用的资产没有移交,久而久之,设备物品没法查找,造成了固定资产的流失。
(二)固定资产的账实不符
固定资产的账实不符主要表现在会计信息不真实、不及时、无法真实反映和有效控制固定资产实物状况,不能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数量和增减变化情况,有的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实有固定资产相差甚远。例如:新购置的固定资产不验收、不登记入账;报废、报损的固定资产没有冲减等。账实不符,家底不清,勤俭节约无从谈起。
(三)没有充分利用预算、计划采购等手段对固定资产进行有效的事前、事中监控
财务部门在做年度预算的时候,对本单位现有固定资产的情况缺乏整体概念,对固定资产购置的预算编制随意性较大,没有从节约、整合资源的角度合理安排固定资产购置预算。只要财力允许,对各部门提出的固定资产购置计划来者不拒,没有从必要性、合理性的角度多作考虑,往往出现重复购置,部门资源独享。
(四)忽视固定资产使用过程的监控,固定资产处置不够规范
财务部门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之间缺乏沟通,财务部门只管固定资产的财务核算,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资产管理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和具体办法,资产使用部门无管理制度、无管理人员、财产登记不全。单位向各部门安排、配置了固定资产以后,对使用情况不闻不问,以致于一些固定资产已长期不存在,单位却一无所知。再者,有些单位闲置、报废固定资产的处置较为随意,没有严格按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相关的审批手续,不对有关资产进行评估,擅自定价或随意处置,强行报废、低价出售、无偿调拨、无偿出借等屡见不鲜,无可避免地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5)固定资产配置不合理,利用率低
企业各部门与部门之间、下级部门与上级部门之间条块管理、利益分割的格局,部门林立,自成一体,互不协调,造成机关内固定资产资源的不合理分配和铺张浪费。
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创建节约型企业的对策
(一)提高认识,建章立制,强化资产管理观念
固定资产管理长期以来都是财务管理中较为薄弱、容易忽视的地方。往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无人认真监督管理,根本原因就是观念淡簿。因此,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固定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依法行使管理职能的物质基础,是集中核算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大力宣传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性,通过国有资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或国资法规政策的学习培训,使大家充分认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违法违纪的危害性,提高大家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对规范会计管理制度、提高信息质量起着积极作用。另外,还要通过建章立制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统一管理工作,负责建账、核算、清查、管理固定资产,建章立制,就是要财务部门会同本单位其他固定资产管理机构设立一套完整的行之有效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资产使用部门在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各自的职责,规定各部门配备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把责任落实到个人,实现“以制度管事”、“有章可循”。同时,实行固定资产管理奖惩制度,管理目标与个人业务绩效评定挂钩,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大家自觉保护固定资产意识。
(二)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业务的岗位责任制
企业应当建立固定资产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企业应当建立固定资产业务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授权批准的方式、程序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审批人的权限、责任以及经办人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企业应当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的预算管理,明确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编制、调整、审批、执行等环节的控制要求。企业应当建立固定资产归口分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簿登记制度和固定资产卡片管理制度,确保固定资产账账、账实、账卡相符。企业应当建立固定资产处置环节的控制制度,明确固定资产的范围、标准、程序、审批权限和责任。企业应当建立对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
(三)加强固定资产的事中、事后监控
加强固定资产的事中监控,一要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制度,做到购置时有验收,领用时有登记,保证账与实物一致。二要规范固定资产日常核算,健全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卡片等资料,做到账卡、账账、账实相符。三要建立固定资产使用人责任制度,确保资产按规定用途合理使用。四是要对造成固定资产损失的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对随意侵占、挪用、非法交易以及毁坏、窃取、丢失固定资产的违法违纪和失职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造成严重损失的还应该追究法律责任。加强事后监控就是各单位处置资产(包括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应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一律不得随意处置。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按资产评估价进行处理,以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资产处置后要如实进行资产核销账务处理,对残值收入和转让收入要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或另存经费支出专户以外的账户。
(四)完善固定资产及折旧的核算
借鉴企业会计制度,在账外设置固定资产管理账簿,对固定资产选择诸如平均年限法或工作量法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以反映固定资产的损耗情况,年终再采用会计调整的方法把账内的固定资产调整为减去折旧的净值。
固定资产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们应借助全社会倡导“构建节约型企业”的东风,提高节约意识,牢固树立“节约意识”,自觉维护固定资产管理秩序,创建节约型企业。
【参考文献】
【关键词】 低碳经济 固定资产 高校 管理
“低碳经济”(low-carbon economy)这一概念最早是英国在2003年的能源白皮书《我们的能源未来——创建低碳经济》中提出的。低碳经济是一种倡导低能源消耗、低污染排放的经济发展模式。能源高效利用、清洁能源开发、追求绿色经济增长,核心是能源技术和减排技术创新、产业结构和制度创新,以及人类生存与发展观念的根本转变,即低碳产业、低碳能源、低碳技术和低碳消费,低碳经济的到来是能源消费方式、经济发展方式和人类生活方式的一次全新变革。基于低碳经济的基本概念和发展低碳经济的意义,高校资产管理的基本思路是坚持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促进高校资产管理方式的转变。改善高效资产能源结构;找准自身资源优势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最终建立以低能耗、高效能、高效率、高效益为主要特征的高校资产运行和管理模式。
1. 目前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现状
1.1实行了专职管理。按照国家教委的《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经过十多年的努力,高校固定资产管理部分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如国有资产管理处、设备处、技术装备处等,并配备了相应的管理人员专职从事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高校对固定资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有所提高。
1.2加强了制度建设。近年来,高校都建立了部分规章制度,如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岗位责任制、物资设备采购供应规程等,这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学校的固定资产管理。
1.3采取了相应措施。高校在固定资产的论证、购置、验收、管理、使用、维修、报废和清产核资等方面都做了大量的工作,采取了许多措施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使部分浪费现象得到了相应控制。
2. 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管理体制的不合理。(1)个别主管部门没有专职人员。“重钱轻物”的思想不仅在高校存在,而且不同程度地存在于有关主管部门,具体表现为,虽然设有固定资产的管理机构,但却没有专职人员,仅仅是每年做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证》年审,仅此而已。有的高校甚至还没有设置固定资产管理的专职机构,也没有专职人员,而是把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放在财务部门兼职管理。(2)高校内部管理条块分割。高校虽然有固定资产管理的专职机构,但却没有统一的归口,通常是教务部门管理教学仪器设备,总务部门管理房屋、建筑物、器具等,图书馆管理图书杂志,高校财务部门负责高校购置固定资产的价值记录和核算。从表面上看,教务、总务、财务、图书馆都在管理,但没有统筹。(3)缺乏有效的资产预算管理体制。高校对经费预算的安排是比较重视的,但是如何集中管理已经形成的固定资产,如调剂余缺、物尽其用、资源共享等问题则考虑得不多,固定资产购置缺乏统筹规划和 科学 论证,各学科贪大求全,争投资、争设备,造成设备的重复购置、大量闲置和低效使用现象。
2.2制度设计的不合理。(1)土地问题。高校的土地有无偿划拨、有偿划拨、购置等多种形式,学校的财务状况无法得到土地的真实反映。(2)财务制度与资产管理制度不协调问题。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规定,高等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而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目录》又将固定资产分为十六类。制度的不协调给高校固定资产的日常核算和管理工作,特别是对账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
2.3政策措施的不合理。(1)对固定资产的界定很困难。一是概念模糊。多数人(包括各级领导在内)对国有资产、固定资产、实物资产、教学仪器设备等概念是不清晰的。二是对标准和口径的理解。由于高校的理解不一致、在账务上的处理方式不同、统计口径不同,高校的数据也不具可比性。三是软件及 网络 产品的处理。按照固定资产的定义,软件、网络应该列为固定资产,但在固定资产分类中查不到它的编码。(2)各种评估对固定资产管理只有量的要求,没有质的控制。目前对高校的各种评估很多,但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指标不多,而且大多只有数量要求,各地的 会计 基础工作规范化检查,涉及固定资产管理的指标也只在20%~25%之间。(3)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没有具体的考核指标。从主管部门到各个学校,从上级领导到学校领导,几乎都在要求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但大都体现在文字条款之中,缺乏具体的可操作的考核指标。管理队伍也不像会计人员队伍那么专业化,整个管理队伍都跟不上新形势的要求。综上所述,
3. 加强低碳经济下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对策
3.1高素质的管理队伍。高素质的管理人员和实验室队伍是提升高校固定资产管理水平的关键,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实施人才培养工程,通过引进、培养、培训等方式,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抓紧培养专业化的管理人才和实验室教师队伍,以适应低碳经济下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高效能、高效率、高效益的要求。
3.2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低碳经济下高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学院各职能部门配合形成合力,必须从学院和各职能部门两个层面都建立起“管理策划、实施运行、检查与纠错、管理评审和持续改进”的长效管理机制。第一,管理策划。通过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策划,对低碳经济下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流程和制度化的程序做出规定,从而实现管理目标,确保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第二,实施运行。策划所形成的计划、方案仅仅是写在纸上的东西,要将计划、方案变成现实,才能实现既定的目标。为此,必须要将策划所确定的目标、方案变成具体的行动。第三,检查与纠错。对固定资产管理的既定目标、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方案运行过程中各种问题的监控,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第四,管理评审。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情况进行评审,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提出改进的建议和措施。第五,持续改进。对不合理的规划、目标、指标、考核办法、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纠正,达到低能耗、高效能、高效率的长效管理机制。
3.3健全和完善制度管理。健全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抓好日常管理,规范基础工作是做好固定资产管理的重中之重。资产管理部门必须加强与财务部门的沟通,认真做好对账工作,这是固定资产管理的关键环节。必须保证每个部门每年至少有一次对账的机会,确保固定资产账账相符。因此,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持对账的成果。在具体处理时,可采用银行对账的方法,编制固定资产余额调节表方法,同时也提醒人们,钱和实物都是高校的资产,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因此,低碳经济下高校固定资产的管理需顺应经济社会的发展方向, 高校固定资产是办学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是社会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低碳经济下固定资产管理不仅是高校自身 发展 的需要,也是建设节约型校园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需要,是发展低碳经济的客观需要,继续探索与实践低碳经济下高校固定资产的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关键词:固定资产 核算 管理
我国国有企业的固定资产种类、数量繁多,特别是一些大型的化工企业,固定资产数以万计,这给企业管理造成很大的困难,本文谈一下国有化工企业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的一些见解。
一、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存在的问题
(一)固定资产的概念不清晰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一是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二是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有些企业混淆固定资产概念,把低值易耗品误列入固定资产,或者把一些小的资产误列为材料、低值易耗品等,造成固定资产范围界定不准确。
(二)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不准确
固定资产一般采用历史成本的计价方法,即以购建或其他方式所形成的固定资产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作为原始价值入账。有些企业少计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一般都是表现在少计资产的相关费用支出。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混乱
国有化工企业的固定资产一般应该有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和资产使用部门三级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可很多企业部门设置不全,分工混乱,造成资产管理工作的混乱和欠缺。
二、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法
(一)明确界定固定资产的范围
化工企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二)准确进行固定资产的分类和计价
化工企业可以把固定资产分成以下几类: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土地等固定资产采用历史成本的计价方法,其入账价值的确定分为如下下情况:
一是购入的固定资产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二是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入账价值。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缴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记账依据为经过工程造价部门审核批准的竣工决算资料。
此外还有投资者投入的、接受捐赠的、融资租入的、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固定资产等在企业中不常见,这里不再细说。
(三)规范固定资产管理的规程
固定资产的构建,由使用部门、主管技术部门进行可行性分析后,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经营部门采购。
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租赁及使用状态的变更,财务部门应依据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及时登记总账、明细账和固定资产台账,确保账、卡、物一致。固定资产内部调拨、出租,由调入单位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审批单”,经调出单位签字,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及企业分管领导审批后,进行固定资产的转移。
固定资产的经营租入,只付租金不提折旧,租入的固定资产不在固定资产账户核算,应另设辅助账卡登记。
固定资产的出售,由使用单位填写“固定资产价让报批单”,经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企业分管领导审批后,进行固定资产的出售转移。
固定资产的报废清理。固定资产符合报废条件的,都要及时办理固定资产报废清理手续。
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每年定期做固定资产盘点。
(四)规范固定资产管理职责的分工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组织编制年度资本性支出预算,组织内部各单位固定资产的合理调配和租赁,核定各单位固定资产的需要量,监督检查各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并督促其采取措施。
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工作,监督各单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维修和保养。协同财务部门控制固定资产维修费,并做好监督考核工作,协调处理固定资产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企业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
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清查盘点。
财务部门职责:
一是负责固定资产核算,建立固定资产总分类账和明细账,正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编报有关固定资产会计报表。
二是审查固定资产购置、盘盈、盘亏、毁损、调拨、出售、报废等有关手续,及时做好账务处理。
三是参与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
固定资产使用单位职责:
一是建好固定资产台账以备查询等使用。
二是负责对固定资产的更新、出租、调拨、报废等情况提出书面申请,并根据审批意见及时做好固定资产增减记录。
三是负责固定资产的使用和日常维护工作。
四是及时反映固定资产使用中出现的损坏、丢失、被盗等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是配合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做好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
(五)建立固定资产考核奖罚机制
为扎实开展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应建立固定资产管理考核奖惩机制。
综上所述,企业如果按照以上的方法循序渐进的改进、细化其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相信会给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带来一定的改观。
参考文献:
[1]陈长春.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办法,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9,215-231
[2]郭冬梅.浅议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期刊论文]-经济师 2010(04)
关键词:固定资产;准则;差异;国际会计准则
中图分类号:F23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8)05-0074-02
一、新固定资产准则的优点
1.体例结构更加简洁
旧准则分为引言、定义、确认、初始计量、折旧、后续支出、减值、处置、披露等。新准则将定义与确认合并为确认,折旧和后续支出合并为后续计量,取消减值,调整为总则、确认、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处置、披露等。通过调整,使新准则在结构上更加简洁。
2.重新确定了固定资产的概念和范围
在固定资产的概念上,取消了定义固定资产的价值标准,引用了“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说法,认为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明确固定资产应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才能予以确认:一是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是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并且规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范围上,将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建筑物和生产性生物资产排除在固定资产核算的范围之外。企业的这两类资产将不再通过“固定资产”科目进行核算,而是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3.明确了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且提出了公允价值的概念,对于抑制投资各方特别是关联企业之间投资的恶意操纵和利润转移具有重要意义。并分别规定了不同情况的计量依据:
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企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新准则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应当考虑弃置费用因素,增设“固定资产―预计弃置费用”明细账户,用于核算固定资产的预计弃置费用。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应当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为了全面核算预计的弃置费用,除增设“固定资产―预计弃置费用”明细账户外,还需增设“预计负债―预计的固定资产弃置费用”明细账户。
新准则对于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规定要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新准则认为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4.固定资产后续计量方面更加具有指导性
在后续支出方面,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发生后续支出时,其确认原则与初始确认固定资产的原则相同,即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发生的后续支出只要符合以上两个特征,则应将其计入该项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新准则只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并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并规定,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主要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固定资产减值规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这意味着固定资产减值一旦确认为损失即不能再转回了。
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并且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即这些改变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但是,企业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时,使用寿命预计数、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调整预计净残值,不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5.增加了固定资产处置的新规定
新准则规定了固定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一是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二是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同时规定:企业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对其预计净残值调整。
6.减少了固定资产披露方面的规定
旧准则规定对于已承诺将为购买固定资产支付的金额,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已退废和准备处置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进行披露。新准则未作上述披露要求。
二、差异
1.关于固定资产的定义
旧会计准则中没有涉及固定资产,而是将不动产、厂房和设备视为固定资产,认为不动产、厂房和设备是指企业为了在生产或供应商品或劳务时使用、出租给其他人,或为了管理的目的而持有,并且预期能在不止一个期间内使用的有形资产。
2.范围的差异
旧会计准则中的不动产、厂房和设备,既包括价值大、多次使用的不动产、厂房和设备,也包括企业期望在不止一个期间内使用的主要配件和备用设备。而在我国是将这些主要配件和备用设备列作“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核算的。
3.固定资产减值的差异
我国新会计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就不得转回。而旧准则规定当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即为资产减值损失。如果有迹象表明以前期间据以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各种因素发生变化,使得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大于其账面价值,则以前期间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应当转回,但转回的金额不应超过原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折旧方面的差异
旧会计准则要求对于固定资产的每一重要组成部分都要单独计提折旧,我国新的准则中没有这样明确的规定。在折旧范围方面,旧准则指出土地不计提折旧,除此以外没有其他的范围规定。在折旧方法方面,旧准则提出了直线法、余额递减法和工作量法,我国新准则规定了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及年数总和法。
5.关于披露方面
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并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取消了旧准则“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的规定。新准则规定,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应当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而旧准则没有涉及到,因此,新准则在计提折旧时,应加上预计的弃置费用一起计算计提折旧。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下列信息:(1)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分类、计量基础和折旧方法。(2)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率。(3)各类固定资产的期初和期末原价、累计折旧额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4)当期确认的折旧费用。(5)对固定资产所有权的限制及其金额和用于债务担保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6)准备处置的固定资产名称、账面价值、公允价值、预计处置费用和预计处置时间等。
三、几点建议
尽快建立和国际会计准则一致的固定资产准则:
1.在固定资产的定义和范围上,建议将“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项目中的企业期望在不止一个期间内使用的主要配件和备用设备作为固定资产项目。事实上,在我国企业中,大部分的低值易耗品使用期限都超过一个期间,其计入损益项目的办法是采用摊销的方法,这既不能确切地确定企业的利润,也不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
2.恢复固定资产减值转回
我国新会计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与国际惯例明显相背,将不利于我国会计制度的改革和与国际会计的接轨。虽然在我国会计工作中存在利用固定资产减值转回操纵利润的现象,但是,只要明确规定计提减值和转回减值的规定,严格审批手续,加强审计和监督,一定能够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