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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工作方案的承担单位通常是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如当地的文化委员会或者文化馆、博物馆等。合规性审查时需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上所能提供的基本信息已经能反应单位的基本情况了。工作方案主要包含工作方案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或实施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构成、计划开工完工时间,以及其他必要情况。这些内容的合规性审查包含工作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或实施方案)编制、审查、批准(核准)参与单位及批复情况,以及规划、土地、环保、防洪、库容等手续落实情况。例如笔者所在的重庆市,文物保护工作方案是否重庆市文物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三峡后续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方案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文物[2015]58号)规定,该工作方案是否属于“历史文化名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需有当地市或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的批复;初步设计方案需提供当地市或县文化局的批复;投资概算需提供当地市或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的批复或者是当地财政局的批复;如果工作方案涉及到征用土地的,还需要提供工作方案选址、土地预审、环境保护、地质灾害、水土保持、防洪、涉水及占用库容等前置文件。
二、工作方案合规性审查意见
工作方案的申请单位提交所有合规性审查文件后,咨询部门将对其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由于文物保护工作属于国家及财政资金拨付范围,所以《审查意见》对国家资金的管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例如笔者所在的重庆市文物保护工作所涉及的补助资金来源于三峡后续移民资金,最终的合规性审查意见将汇总提交给国务院直属的三峡建委(以下简称三建委)。三建委根据《审查意见》和申报方案的轻重缓急,安排年度资金计划。其中合规性审查意见的内容要涵盖以下方面:
1、工作方案是否符合国家宏观政策和有关规定:符合哪类政策及规定,或不与哪些政策及规定相违背。如是否属国家产业发展目录鼓励或限制类产业,是否符合城市功能区定位规划等。
2、工作方案是否符合《总体规划》、《规划优化完善意见》扶持方向和扶持范围,是否已经列入《实施工作方案库》,以及工作方案建设对实现三峡后续规划目标的必要性,应有必要的量化描述。
3、工作方案是否符合年度实施指导意见,具体符合《指导意见》安排重点中的哪一个方面都应有明确的描述。
4、工作方案法人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这就是对组织机构代码证合规性审查的必要性。
5、工作方案是否已经按国家及相关省(直辖市)现行基本建设管理有关规定履行了审批(核准、备案)手续。工程建设工作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是否已经审批,在合规性审查中是否提交了批复文件。如果是新建项目的工作方案,同时核查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规划选址、节能评估等前期手续批复文件的完备性。
6、工作方案建设方案总体是否合理、可行,是否有相关省(直辖市)文化局或者建委或者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的批复文件。
7、工作方案资金筹措方案是合规性审查中很重要的部分,资金筹措是否合理,配套资金,特别是经营工作方案配套资金是否能够落实,地方财政局是否有关于资金筹措的批复文件。资本金比例是否符合国家规定,企业财务状况是否良好,审计部门是否提出保留意见,负债、收入、盈利,审计报告是否作假,有相关单位出具的筹资证明、承诺材料,资金配套方式是否有能力实现,这是合规性审查中应有见到的文件。
8、是否与国家其他相关投资重复,如果相重复,必须调整工作方案和资金筹措方案。
9、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三、合规性审查中的资金审查
与一般合规性审查不同,文物保护工作的合规性审查中,对资金的审查非常重要,主要内容包括:
1.工作方案中哪些内容纳入国家资金补助范围,是否符合规划精神及相关规定,哪些内容没有纳入补助范围,属于地方财政或者是相关单位需要自筹解决的。
2.作为计算补助基数的建设规模有多大,是否在总体规划、规划优化完善意见及相关规定标准内。
3.补助基数的确定。以实物工程量计算补助的,具体有哪些实物工程量作为了补助基数。以实际造价计算补助的,工程单价是否与行业标准和当地市场价格实际水平相一致,造价是否合理,初设概算总投资中哪些部分多少金额做为了补助基数,哪些没有做为补助基数。哪些未按项目审批程序实际内容金额计算补助基数,而是按总规划及现行相关建设标准规定内的内容、规模、投资计算补助基数。哪些有盲目超前、贪大求洋不切实际的提高建设标准、增大建设规模、购置大量高端设备的项目及部分建设内容,未按可研、初设批复额度作为补助基数,而参照当前通行的一般标准、规模及设备作为替代计算补助基数的。这部分内容比较多,有批复的在《评审报告》中直接以文字表述,较复杂的部分需要以附表的形式逐一列出合规性文件的批复,必要时还应给予肯定性意见,即“是”或“否”。
4.计算专项资金理论补助总额:根据确定的补助基数,按照财企[2012]120号规定标准,部分无明确标准的参照相关专项惯例,计算理论专项资金补助额度,描述反映套用补助标准计算理论补助总额过程。
5、确定专项资金补助总额:在二期项目库确定的项目专项资金补助控制数、根据补助基数计算的专项资金理论补助总额、项目单位申请的补助金额四者中就低不就高,确定项目的专项资金补助总额。反映几个数据,比较后明确建议申请补助总额。
关键词:工业企业;控制和管理;资金预决算
一、资金预算控制和管理概述
资金预算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企业依据原始的生产经营数据与长期战略规划的具体需要,综合企业运营现状,对企业资金进行分配与估量。其不仅是对企业其他预算项目的机械整理和汇总,而是作为统筹规划和平衡企业资金收支的管理活动,实时反映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当中的资金现状,确保企业实现对资金的合理考核、实时监控和事前预估。从常见的预算管理流程来看,企业的预算管理工作主要包括预算执行、预算编制、预算考核与分析这三个阶段;从管理内容来看,其主要包括资金分配、资金流出、资会流入等方面.从项目的运营过程来看,其主要包括营运资金管理、资金的投资方案、资金筹集方案等方面。
二、工业企业在资金预算管理方面的弊端
(一)没有科学的资金预算的编制机制
资金预算编制是企业实施预算管理的最初阶段,其质量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当前,国内绝大多数工业企业没有设置独立的职能部门开展资金预算编制时,会习惯性地将其作为经营预算的组成部分,进而将其并入其他预算项目实施合并编制,现行的资金预算编制手段过于精简,仅仅简单地汇总整理了资金预算的诸多需求项目,不能够充分发挥资金预算编制的指导性特征。从编制流程来看,多数企业内部的财务部门在实施资金预算编制时,主要根据最近几年的资金使用状况,往往不会主动、参考相关职能部门的建议,没有系统性地考虑企业长远战略规划等因素的影响,这就会导致制定的预算指标体系缺乏充分的可操作性和合理性,并且编制预算的方法主要以传统的简单财务核算为主,基本上不考虑运用零基预算、弹性预算等现代化的编制方法,极大地降低了资金预算编制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二)资金预算的执行不彻底
资金预算执行过程的主要目标在于控制和监督各个预算项目资金收支现状。目前,不少工业企业难以贯彻执行事先制定的资金预算规划,其原因在于:一方面,工业企业往往缺乏科学的资金预算编制,这就导致预算编制难以契合实际的资金需求状况,在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通常会受资金预算的阻碍和制约,进而会需要调整现行的企业资金预算,如果需要的资金难以及时追加和落实,就会延长项目周期,进而促使项目的亏损和失败。而另一方面,工业企业的管理层通常不会关注资金预算的控制、调整工作。财务部门进行预算编制时,在每个季度需要依据相关规定检查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编制实时的资金使用报告表并上交给企业管理层,而管理层通常不会详细地对比分析资金的实际使用现状与已有的预算规划,也就难以准确及时地采取相应措施和解决其中的问题。企业管理层缺乏资金预算管理和控制观念导致其忽略资金预算管理的重要意义,在实际工作当中往往依据自己的主观判断自行调整企业的资金预算,最终,就造成事先制定的资金预算规划没有权威性,并且诸多预算编制与执行的规章制度都成了表面摆设,其通常会依据现实的资金需求和管理层的主观意愿而朝令夕改,严重削弱了资金预算的执行和控制力度。
(三)资金预算的考核分析不健全
大部分工业企业没有将资金预算的考核绩效纳入企业年度工作绩效的考核内容,造成资金预算难以实现对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有效约束。不少企业资金预算的核算工作通常以对预算指标实际完成情况的机械汇总,而在期末财务部再对比企业总体的资金使用情况资料与期初制定的资金预算规划表,核算出诸多预算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其还会在公司年度大会上宣读,但是企业通常会忽略实施合理有效的激励措施,导致企业员工难以真正关注和落实资金预算工作。
三、工业企业健全资金预算管理体制的策略
(一)构建完善的预算编制流程
从资金预算周期来看,编制资金预算是一个动态的周期循环过程,是企业职能部门互相沟通合作的过程。企业财务部首先要分析资金预算编制的历史数据资料,并综合企业的经营现状,开展当期资金预算的编制工作。与此同时,其财务部门还必须将编制的资金预算与企业的利润预算、销售预算、成本预算进行细致对比联系,实现资金预算规划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协调一致。在明确初步的预算指标后,各个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财务部门的预算负责人需要进行精诚合作,对预算方案进行不断地讨论、修订;之后,一方面要向企业管理层上交资金预算的初步方案,同时汇总诸多预算执行机构的建议,编制部门预算报告并上交到企业管理层进行决议和修订,经过长期的讨论、分析和改进,进而加强最终预算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并且由于最终预算方案综合了预算.执行部门的建议,也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其落实预算方案的主动性。与此同时,企业还必须科学分解资金预算方案,在明确总体的资金预算方案后,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做到:依据总预算方案编制部门自身的资金预算规划,依据企业资金预算年度方案,编制相应的月度和季度预算方案,系统地分析原材料价格变动、销售额的完成度、产品价格变动等诸多因素对于资金使用状况的具体影响,强化资金预算方案的合理性和精确性,尽可能减少和避免由于资金规划的不合理而产生的短缺现象,降低企业总体的财务风险,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预算方案的执行力度
1.构建多层次的预算部门
工业企业应当将资金预算作为预算管理工作的核心部分,依据企业需求,构建多层次、多级别的预算部门。从隶属关系上看,企业的预算部门应当隶属于财务部,但其必须可以自成体系,这就需要在财务部单独创建独立的预算管理委员会,在部门内部也配置预算管理机构,由部门内部的负责人管理。在编制预算时,企业预算部门首先应当明确预算目标,然后各部门的预算管理机构依据自身现状,综合自身的年度计划,深入研究本部门全部的资金预算计划,然后进行适当的修改和完善并且列明进行修改的具体原因以及修改的氛围幅度,最后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以后向企业预算部门提出修改意见,企业预算部门经过汇总和整理相关意见以后上交到公司办公会进行议讨和决议,加强预算方案的准确性和可行性、预算指标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在执行预算阶段,企业和部门的预算机构都需要深入分析对比资金使用现状与预定的预算方案的区别,然后编制预算执行现状的月度和季度分析报告,找出预算执行流程当中的诸多弊端、弊端存在的合理程度、异常弊端发生的原因等,通过创建多级别、多层次的预算管理机构,强化财务部门与企业销售部门、生产部门等合作沟通,辅助企业管理层及时准确地掌握企业的经营现状、预算的执行情况,加强对资金使用现状的动态实时监控。
2.构建合理的预算审批程序
在编制资金预算时,大多数工业企业没有综合未来销售和价格等因素变动的影响,在实际的预算执行过程当中,由于各种因素不断变动的影响,必定需要追加或是调整原始的资金预算方案。因此,工业企业必须构建合理的预算审批程序。要想调整预算,其首先应当去预算执行部门进行书面申请,经过部门负责人同意以后进行重新申报和审批,在经过企业管理层决议通过以后才实施执行工作。确保资金预算方案拥有一定的弹性是有必要的,但过分关注预算的弹性和灵活性就会导致预算工作丧失指导功能。因此,企业应当为可能变动的资金预算项目设定科学的变动幅度,高于该幅度时,则进行重新分析,严格审核该项目的可操作性。
3.创建资金预算管理的责任制
在创建多层次的预算管理体系后,部门预算机构和部门负责人作为预算管理的主要责任方,部门预算机构再进一步将预算责任层层分解到具体的工作岗位和工作人员。资金预算责任的分解要严格遵循可控性原则,部门管理者要对该部门的预算状况负主要责任,相应的预算机构则应当全程监控对预算资金执行情况。
四、结论
在实际的生产运营过程当中,工业企业应该不断强化对资金预决算的管理与控制,并且依据企业实际的发展需要及具体市场行情来制定相应的财务规划,实现其可持续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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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涉及千家万户,政策性强、时间长。为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有效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问题,组织、实施和管理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根据《自治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经国家和自治区审批并安排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经费的项目均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三条为加强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上级要求,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调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具体如下:
第四条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负责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审核、平衡、汇总,负责基本农田建设、生态移民、技能培训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各业务部门,完成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宜。
第五条财政部门参与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总体规划的编制,负责专项资金的拨付、监督和管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资金的管理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自治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林业部门参与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及实施方案的编制,并负责补植补造、经济林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农牧业部门参与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及实施方案的编制,并负责农村能源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水务部门参与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及实施方案的编制,并负责改河淤地项目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科技部门参与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及实施方案的编制,协助发展和改革部门做好退耕农户技能培训的组织实施。
第十条监察和审计部门负责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的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各项目乡镇、开发区参与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及实施方案的编制,并协助各业务部门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工程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县人民政府将与承担任务的各业务部门和乡镇、开发区签订责任状,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第三章项目管理
第十三条县巩固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国家要求和当地实际情况编制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总体规划。
第十四条各业务部门按照规划于每年的8月15日前将下一年度建设任务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汇总后,于9月15日前由发改部门联合林业、农牧业、水利部门上报市有关部门。年度建设任务经国家和自治区批复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制年度实施方案,方案要落实到有退耕任务的行政村组。自治区于年底前批复下达实施方案,各业务部门按职责分工,依据批复的实施方案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部门编制作业设计(工程设计),经市相关部门批复后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充分听取退耕户的意见后编制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
第十六条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投资形成资产的效益要落实到农户,避免向承包大户集中。
第十七条各项建设容要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工程补助标准执行,暂无国家补助标准的项目,各业务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国家类似建设项目补助标准及比例确定。
第十八条各业务部门严格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编制作业设计,严格按设计施工。实施方案和设计一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和变更。确需调整和变更的,必须报经原批准部门,按程序审批。
第十九条工程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在建设之前,必须明确项目法人。
第二十条工程实行招投标制。要建立健全项目所需大宗物质、原材料和较大土建工程招投标制,降低工程成本造价,确保工程质量。
按照《种子法》、《自治区林木种苗条例》有关精神,要加强林木种苗、草籽的生产与管理,严格执行“两证一签”制度,公开招标,严把质量关。
第二十一条工程实行监理制。根据项目情况及相关要求实行监理,主要监控工程建设质量、进度、资金使用情况等,费用由本级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作经费解决,不得从国家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二十二条工程实行合同制。根据工程性质与项目设计、原料提供、施工、管护、监理、科学技术支撑等单位签订工程委托合同,规定各自责任、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工程实行公示制。各乡镇、开发区及行政村要利用媒体和村务公开栏将各自承担的任务、资金、标准、分配原则、涉及人员姓名和完成情况进行张榜公示。领导小组将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四条建立健全工程档案。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业务部门负责档案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归档、管理等工作,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档案管理,设计固定的档案保管场所,并保持档案管理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连续性,把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工程建设的重要容。
第二十五条各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进行自查,自查合格后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验收报告。
第二十六条工程实行管护制。各部门要将建成的项目及时交付使用,积极探索灵活有效的运行机制,落实工程维护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成果得以巩固和长期发挥效益。
第二十七条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于每年6月20日、9月20日和12月20日前及时上报各项目进展情况和相关报表。
第四章资金管理
第二十八条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资金按照“三专一封闭”(专人、专户、专帐和封闭运行)的管理方式,实行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账制,确保专款专用、专帐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
第二十九条购买列入政府采购的物品,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第三十条工程项目竣工后,业务部门要及时会同相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出具项目竣工验收意见书,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凭业务部门的竣工验收意见书审核批准并拨付资金。
关键词:规划方案评价理论;村庄规划;评价指标体系;规划实施
引言
随着20世纪60年代,西方城市规划开始由“蓝图式规划”向“系统规划”和“过程规划”的转型,评价就成为了城市规划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由起初的对于规划方案及其决策的技术手段的评价,到现如今基于各种理论的规划实施成效的评价以及对于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不断完善着城市规划评价的理论,使规划评价越来越趋向系统化,科学化,更具有指导实践的意义。笔者在阅读国内外关于规划评价文献的过程中[1]-[4],认为如今的规划评价多注重于宏观层面的规划实施成效的评价,而对于微观层面的实施前的评价研究较少,基于此,在总结借鉴规划方案评价理论的基础上,结合笔者村庄建设规划的实践,对村庄规划方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探讨,以期填补此处空白。
1 规划方案评价的理论
规划方案评价是规划实施前一个重要的阶段,通过评价,使方案更加的合理化、具有可操作性,同时也避免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暴露出来的明显问题。评价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手法,构建一套完整的指标体系,并结合项目专家评审会,让专家打分,以结果来断定编制成果的优劣,通过各指标的分数,编制单位也能很好地了解欠缺的地方,从而合理、系统的完善编制成果。在上报上级部门审批的材料中,需要出具规划方案评价的结果,以便于上级部门进行核查。[5]
2 规划方案评价理论与村庄规划
在笔者实践的过程中,认为规划方案评价理论适用于村庄规划的编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
(1)村庄规划内容细琐繁杂,编制过程中容易疏漏
村庄规划的内容包括住宅、道路、给排水、供电、垃圾收集、畜禽养殖场所等农村生产、生活服务设施等各项建设的用地布局、建设要求,以及对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等的具体安排。这些内容尽管繁杂,但样样都与村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因此,在编制的过程中,如有疏漏,可以通过方案评价,系统的梳理缺少的内容,及时予以补充,完善规划方案。
(2)基层人员规划意识薄弱,编制单位需负责指导
基层尤其是村庄的相关规划工作人员,对于规划意识单薄,不能很好地识别规划的好与坏,往往造成,规划方案是什么样就照什么样去实施,遇到困难就不实施。因此,一份好的规划方案对于村庄来说就尤为重要,既要考虑村庄未来的发展,满足村民的要求,又要具有可操作性,这些都需要在实施之前给予评价,使得最终实施人员拿到的方案是一份优秀的、可实施、可以真正促进村庄发展的规划方案。
(3)村庄资金有限,建设是一锤子买卖
现如今,国家及各市县为了村庄建设,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但落到每个村庄,仍然相对较少,只能完善村庄的设施,对于各家各户的改造还需要村民自筹资金。村庄一旦整治建设完成,近20年或更长的时间,都不会再投入如此大的资金来进行村庄整治和建设了,因此,这一锤子的买卖如果没交易好,就会阻碍村庄长远的发展,给村民生活带来极大的困难。对于村庄规划的评价不能像城市总体规划那样,实施一段时间进行评价,对于出现的问题在下一轮修编中进行更正。村庄规划更重要的是在实施前和实施的过程中给予评价,从而有效的利用建设资金,真正建成美好乡村。
3 村庄规划方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及说明
3.1构建原则
构建合理的村庄规划评价体系应具备科学性、可操作性、可比性、全面性以及系统性与层次性相结合的原则。[6]
3.2 指标体系的建立
根据村庄规划方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对村庄规划方案评价的主要因子进行归纳分类,建立了三级指标体系。其中一级指标体系2个,分为强制性和指导性,强制性即为村庄规划方案必须遵循和包含的内容,也是最基础的内容,指导性就是在强制性内容的基础上对于规划编制内容的提升和创新的观念;二级指标体系9个,三级指标体系33个。具体指标见表1。
表1:村庄规划评价指标体系
3.3 指标体系的说明
3.3.1 强制性指标
强制性指标主要用来评价村庄规划最基本的内容。规划的合法性是首当其冲的,村庄规划从制定、审批和实施都要符合规划法的要求,规划条文也要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在编制村庄规划时,需要考虑上位及相关规划的要求,使规划有理有据;在编制理由、技术路线、编制机构的资质、编制成果表达等方面也要符合相应的规范要求。
村庄建设规划的内容比较细琐繁杂,笔者在参考相关法规和规范,尤其是《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标准(试行)》的基础上,将村庄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归纳为:建筑的整治和新建、道路的修缮和疏通、各项配套设施的建设、环境整治等。将每一项主要内容都作为一项评价指标,一方面可以保证规划内容的完整性,另一方面可以对各项内容的合理性进行评价。
规划一向强调公众参与。它是一种有政府部门、规划单位与公众交流,相互了解的最佳途径,同时也是使规划方案更加切合实际,推进规划实施的重要过程。而在实施中,更需要保证规划方案的经济可行性。规划方案的法律和行政可行性、规划实施措施和规划内容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则需要专家们详细了解当地的实际情况后来做出判断。
因此,强制性的指标主要是基于规划编制内容的合法、规范和完善,并且尊重民意,使规划决策更为合理,以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3.3.2 指导性指标
指导性指标是对规划方案提出更高的要求,需要突出村庄特色,为村庄的可持续发展指明方向。
地域性要求在规划设计中要充分了解村庄的历史和文化内涵,尊重村民的生活习惯,结合村庄现状风貌,突出村庄的特色。
前瞻性要求编制人员要用长远的眼光考虑村庄未来的发展,在深入了解村庄现状的基础上,考虑市场的要求,借鉴相关成功案例,为村庄未来发展指明方向。对村庄产业的发展需要从村庄现有产业出发,深入挖掘村庄潜在的资源优势,实现产业的升级或转型,促进村庄的更好发展。
生态性要求村庄的发展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从治理村庄垃圾、清淤河道到房前屋后的绿化种植,力求为村民们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在整治环境的过程中,不能忽略村庄原有的生态资源,不仅仅是古树名木,对于村庄来说,茂密的杨树林、纵横的灌溉渠都是值得保留的生态资源。
村庄由于人口规模较少,达不到一些设施的配置标准,如水厂、污水处理厂等等,但给排水却是关系到民生和村庄环境的重要方面,规划方案中需要针对这些问题,从生态化的角度予以考虑,例如三格式化粪池、生态污水处理设施等等。在景观建设中也需要考虑的生态的因素,如亲水驳岸的处理,采用卵石与土坡相结合,并种植芦苇等净化植物,对于维护水体方面,与单纯的采用水泥板必然会有不同的效果。国家倡导使用绿色可持续的能源,在村庄中太阳能热水器的使用已是较为普遍了,而在其他方面是否也可以使用绿色能源呢?如新建建筑可以采用绿色建筑的手法,道路两侧利用太阳能发电的路灯等等。
最后,评价一个规划方案是否优秀,还要看有没有创新点,这里不仅包括对于编制技术路线、编制内容的创新,还包括规划理念、思想和最终提出的实施对策的创新,因为每一项创新都在不断提升着村庄规划编制的水平,不断完善着村庄规划编制的内容,最终为村庄的发展增添亮丽的一笔。
4 结语
本研究重点放在对村庄规划方案评价指标构建的探讨上,其中还有些不足和有待改进的地方,以后将通过进一步研究予以完善。对于村庄规划方案评价的方法和模型的建立,并结合实际案例对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技术路线进行实证研究以对其进行完善和优化,将成为下一步重点研究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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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安排用于支持卫生事业发展的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按照统筹规划、科学立项、统一分配、分级管理、专款专用、跟踪问效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四条建立和完善卫生事业发展项目库制度,对卫生专项资金逐步实行项目库管理。项目的确定,本着有利于加强规划、科学管理,有利于协调、调动和优化配置卫生资源的原则,根据卫生工作任务和卫生事业规划,科学论证,按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建立预期三年的项目库。项目库的建立和资金安排要突出工作重点,符合当前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方向。
第五条专项资金的安排应根据卫生事业基本情况调查和疫情报告等情况,并结合当年财力状况,突出事业发展重点,优先安排项目库中急需、可行的项目。用于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和执法监督能力的专项资金主要根据卫生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有关配置标准等因素安排;用于疾病预防控制等业务工作的专项资金主要根据疫情报告和疾病防治规划及防治工作要求等因素安排;用于重大疫情应急处置及救灾防疫等专项资金,根据疫情、灾情报告及相关工作要求安排。
第六条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卫生事业基本情况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各地公共卫生和农村卫生状况、人民群众卫生服务需求、经济发展水平、卫生人力状况以及对卫生事业经费投入等。
第七条省财政厅、省卫生厅根据各州市医疗卫生资源现状和财力状况、疾病流行情况和当年实际需要、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等情况,统筹考虑中央和省级、国外贷款等渠道已安排的各项资金,综合平衡后,研究提出资金安排方案。
第八条用于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卫生监管体系、监督执法及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业务工作的专项资金按项目进行管理。省卫生厅、省财政厅根据专项资金用途研究确定具体项目管理方案,卫生部门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工作。项目实施单位必须配备专、兼职财务人员,负责项目资金管理。各州市财政、卫生部门在收到中央和省级的专项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方案后,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本级财政安排的资金,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管理方案要求,及时将专项资金分配和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
第九条省级补助各州市的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用于设备购置的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实行招标采购。大宗物品采取省级招标、州市采购的运作方式,即由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统一组织集中招标,各州市在中标范围内认购,自行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验收付款。由州市统一采购的物品,州市财政、卫生部门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办理。设备采购按下达的项目,依据各类机构的相关配置标准,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进行配置和采购。项目实施完毕,及时向省财政厅、省卫生厅报送采购设备的详细品目,并分别列明设备分配使用单位。
第十条各级卫生部门和财政部门要按照项目管理方案和有关规定安排使用专项资金,一般不作调整。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项目或项目具体内容的,需逐级报批。
第十一条专项资金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和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定,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平调、挤占和挪用;不得用于中央和省项目管理方案规定用途之外的项目以及国家规定不得列支的其他费用;不得用于抵充行政事业经费;不得用于各种罚款、偿还债务、捐赠、赞助、对外投资等支出。对虚报骗取财政补助、擅自变更项目内容、挪用专项资金、地方补助资金不能按时到位、不按期报送有关材料等问题,省财政厅和省卫生厅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规定停止拨款、暂停安排新的补助项目或收回专项资金。
第十二条项目完成后如有资金结余,用款单位要及时上缴其主管部门或经上级财政、卫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调整用于与该项目有关的业务工作,并报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备案。
第十三条凡使用专项资金形成的资产,均属国有资产,纳入单位资产统一管理,合理使用,认真维护。
第十四条各级卫生、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对资金的安全性、合规性和绩效情况跟踪问效。财政部门会同同级卫生部门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或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省财政厅、省卫生厅报告,并按规定纠正和处理。
第十五条各州市卫生、财政部门应在年度终了3个月内向省卫生厅、省财政厅提交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执行进度、资金使用和管理、任务目标完成情况等。
第十六条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的管理纳入政府卫生责任目标进行考核。省财政厅、省卫生厅按照有关规定对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过程及完成结果进行绩效考评,跟踪问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