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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风险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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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风险管理能力

保险公司风险管理能力范文第1篇

“偿二代”的全称是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偿付能力是指保险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也是衡量保险公司财务状况所必须考虑的基本指标。偿付能力监管由保监会负责实施,即检查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并判断保险人的财务状况能否保证其履行财务责任以及在长期中维持经营。

保监会在推进监管进行市场化改革方面,遵循“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总体思路,放开前端的同时,切实管住后端,有效识别、防范和化解风险。在此,管住后端的根本就是风险监管,风险监管的核心就是偿付能力监管。

我国现行的第一代偿付能力监管标准(以下简称“偿一代”)始建于2003年,并于2007年基本构建起较为完整的体系。“偿一代”以规模为导向,要求保险公司的资本和业务规模相适应。但随着保险行业的快速发展,“偿一代”已显得过于简单,从中难以看出业务结构、承保质量、理赔及风险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差异,也难以区分公司优劣,不能全面反映公司风险

在认识到这样的情况后,保监会在2012年年初启动了“偿二代”的建设。与“偿一代”相比,“偿二代”最重要的变化就是将风险视为制度顶层设计的监控指标,从规模导向转变为风险导向兼顾价值原则,并建立起定量资本要求(防范能够量化的风险)、定性资本要求(防范难以量化的风险)、市场约束(通过对外信息披露等进一步防范风险)即“三支柱”的框架体系。这符合中国保险业发展的实际,并具有国际可比性。

2015年1月24日,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在“2015人民财经年会”上介绍,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以下简称“偿二代”)将进入试运行阶段。在试运行期间,“偿一代”和“偿二代”将有一段同时运行的过渡期,目前保监会暂定过渡期为一年,并计划于2016年1月完成“偿一代”和“偿二代”的正式切换。

2.“偿二代”对我国保险行业的影响

对于“偿二代”将给保险业带来的影响,陈文辉表示,“偿二代”的推行对于整个保险行业影响深远,无论是进一步地持续推进市场化改革,还是切实推进发展方式的转型、资本管理水平的提高和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以及资本使用效率的提高等,都有着深远的意义。相信此举能够使中国保险市场对于全球资本更加具有吸引力,使中国打造区域国际再保险中心的愿望能够变成现实。

2.1.“偿二代”的突出特点

毫无疑问,“偿二代”的落地将重塑保险业的发展模式,激发出保险业的内生增长动力。“偿二代”之所以有着这样的“魔力”,是因为它有着以下几个突出特点。

首先,“偿二代”把风险进行了科学细化和量化,并把国际上通行的七大类风险全部纳入到监管之中,包括资产方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也包括

负债方的承保风险。除此之外,还考虑了战略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等。

其次,评价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状况的指标将从单一的资本和业务规模升级为三大指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风险综合评级。前

两个指标反映公司量化风险的资本充足状况,风险综合评级反映公司与偿付能力相关的全部风险的状况。

最后,在监管思路上,监管部门综合第一支柱对能够量化的风险定量评价(计算出一个数)和第二支柱对难以量化的风险定性评价(打出一个分),两

个分数各占一定权重,最终对保险公司总体的偿付能力风险水平进行全面评价(得出风险综合评级)。评定分为不同监管类别――风险综合评级(A、B、C、D),在市场准入、产品管理、资金运用、现场检查等方面对A、B、C、D四类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实施差异化监管政策。

同时,“偿二代”通过第三支柱的信息披露等手段,发挥市场约束力量,更加全面地防范保险公司的各类偿付能力风险。具体来看,“偿二代”提高了

保险公司披露偿付能力报告的频率(由以往的一年一次提高到一个季度一次,包含季度报告、季度快报、临时报告等)和内容(由以往的偿付能力数据披露升级为包含偿付能力充足率指标、分类监管评价结果、主要经营指标、下一季度的公司发展计划、股权架构及股东详情、前十大股东及持股情况、高管薪酬等几十项信息)。

2.2.“偿二代”对保险行业将带来的影响

“偿二代”是一件有利保险行业长远发展的关键举措,并促使保险公司调整产品、投资、再保险、资本管理等方面的经营策略,切实提升自身的风险管

理能力以及调整业务结构和投资策略,将对保险公司、消费者等产生深远的影响。

通过研读《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个人认为,对整个保险行业而言,“偿二代”将带来以下几方面的积极影响。

一是为进一步“放开前端”奠定了基础,将有利于保险业市场化改革的进一步推进,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偿二代”建立了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和优劣公司识别、差异化监管机制,对不同的业务、产品、资产配置,根据其风险大小确定资本要求,而且将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与其资本要求直接挂钩,这意味着“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将有所减少,保险业的市场竞争环境将更加公平。

二是加强了风险管理水平,提高了行业风险管理意识,从而能够较好地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推动和激励保险公司建立健全内部偿付能力管理体系,建设更有效的“免疫系统”。

三是有效提高了保险业的资本使用效率,兼顾理性投资并赋予保险资金运用以更大的灵活性,充分发挥企业自主性,促进险企调整资产配置。理性投资、充分提高资本回报率、投资时间长、收益率较高且稳定、符合保险资产投资特性的投资行为将得到鼓励。

四是优化业务结构,促使保险公司开展风险较低、资本占用较少的业务。从长远来看,长期保障型产品有望受到鼓励。

“偿二代”减少了“偿一代”过于粗放带来的资本冗余,并更加准确地识别风险差异,有助于保险业在风险防范和价值增长中取得平衡,有效缓解新兴市场业务快速发展与资本相对短缺的矛盾。保险公司提高偿付能力充足率的途径不再只限于增资、发债和分保等传统途径,而是可以通过增加风控能力、减少最低资本要求等手段来达标。可以说,“偿二代”有效地提高了保险企业效率,有利于整个保险行业更好地吸收资金,提高服务能力,有利于保险投资者获得高回报率。

2.3.“偿二代”对消费者将带来的影响

保险消费者是保险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从长远来看,“偿二代”还会对保险消费者产生有利影响。“管控后端”可以有效保护保险消费者的权益;同时在此基础上“放开前端”将使得保险产品供给的数量、种类和形态等获得有效增加,并能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随着保险行业效率的提升,相应地,保险产品竞争力将自然增加,消费者将得到更多实惠,并获得更多的产品选择机会。

3.“偿二代”对我国保险公司的可能影响

前文分析了“偿二代”对保险行业的影响,那么现在让我们把目光聚焦到微观层面,分析一下“偿二代”的推行将促使我国保险公司做出哪些改变?

作为全新的监管体系,“偿二代”将对保险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全面而深远的影响。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资本管理领域。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偿二代”影响最直接的无疑是资本管理领域,资产的认可方式、负债的认可方式、资本的分级管理以及最低资本的构成和计量方式都将发生很大变化,这都将进而影响偿付能力管理体系。

二是业务策略和预算领域。如前文所述,不同险种的最低资本要求根据风险水平来确定,这不但体现了不同险种的风险差异,更提醒财产保险公司在制

定业务策略和预算时应考虑到风险水平。在“偿二代”下,仅仅将综合成本率等传统财务指标作为制定业务策略的依据将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把资本占用率或者风险水平考虑进去,运用经过风险调整的收益率等指标来进行辅助决策。

三是风险管理领域。“偿二代”明确提出了控制风险的最低资本要求,也就是根据保险公司风险管理能力来增加或减少资本。风险管理能力越优秀的保险公司,最低资本就越可以降低。相应的,风险管理能力较差的保险公司不得不增加最低资本。因此风险管理将不再是可有可无的职能,其重要性将大幅提升。在此背景下,保险公司应健全风险偏好和限额体系,通过多维度的风险限额设定落实风险偏好,对保险、市场、信用、操作、战略、声誉各类风险管理分别建立管理制度,落实管理部门,建立运行机制,将风险管理嵌入公司经营预算、资产负债管理、资本规划与配置等核心的经营决策流程中,全面提升风险管理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价值。

四是投资领域。在“偿二代”下,不同的投资资产有着不同的风险因子,股票、未上市股权等权益类资本占用将被大幅提高,同一投资资产由于计价方式不同导致风险资本要求不同。因此,在进行战略性资产配置和收益率测算的同时,也要考虑资本占用情况,同时也要考虑相关性情况。

五是再保险领域。在以风险为导向的“偿二代”体系中,再保险对尾部风险的管理功能定位更加清晰,从而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再保险的风险管理价值。

六是绩效考核领域。“偿二代”明确提出将风险管理执行情况和效果纳入公司绩效考核体系,同时明确指出了各类部门和分管领导的风险管理相关指标考核权重。这种要求体现了风险管理三道防线的基本理念,强调风险管理的全员责任,产品销售、产品管理、投资、精算和风险管理等相关部门都应承担风险管理的职责,相应的绩效评价因素也应反映到各部门的关键指标考核中。

4.结语

金融创新离不开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对于保险业而言,保险监管更应当深化改革,为创新拓宽道路。从“偿一代”到“偿二代”,以风险监管代替规模监管,这是深化改革的一大步,将对整个保险行业以及各家保险公司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我们有理由相信,有了“偿二代”的保驾护航,保险产业的未来将会光明万丈。(作者单位:辽宁大学)

参考文献:

[1]陈文辉,“偿二代”实施将促保险业创新发展,当代金融家,2014-12

[2]张振彪,保险“偿二代”重塑行业发展模式,金融博览(财富),2015-2

[3]金鹏,偿二代对财产保险公司经营影响浅析,上海保险,2014-7

保险公司风险管理能力范文第2篇

近年来,随着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兴起,消费信贷保证保险在我国获得快速发展。各保险公司纷纷开办住房和汽车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一时间消费信贷保证保险市场热闹纷繁。但是,从2002年下半年开始形势急转直下。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开始暴露,保险公司面临的业务风险开始显现。如某财产保险公司从2001年开始经营汽车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截止2003年5月底,累计保费收入1872万元,累计赔款459万元,赔付率24.5%。逾期贷款3296万元,占保费收入的176.1%,其中逾期3个月以上的贷款达2515万元。消费信贷保证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严重影响到保险公司的持续经营和健康发展,一些公司被迫全面收缩相关业务。人保、天安公司从2002年下半年开始清理整顿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平安产险公司也在近日对部分地区的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亮起黄牌。

一、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发展面临的障碍

几年前还是人人争抢的“香饽饽”怎么忽然就变成了“鸡肋”呢?问题是多方面的:社会信用基础薄弱,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不健全;银行盲目竞争,违规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放松对房地产公司和车行的资信调查;产品设计存在缺陷,风险责任不对称等。但笔者认为,真正的问题却是来自保险公司自身,就是对消费信贷保证保险的风险认识不足,业务管理不严格,市场运作不规范,依法合规经营意识淡薄。由于管理缺失产生的风险才是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面临的最主要的风险。

(一)保险公司对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的风险认识不足,风险管理缺乏长期观念。消费信贷保证保险属于高风险业务,而且业务周期长,短则2、3年,最长可达30年,期间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风险具有巨大性和滞后性特征。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风险的特殊性,要求保险公司对业务管理和风险安排要有长期思想,业务经营要立足长远,要正确把握经济发展的基本趋势和周期性特点,要妥善处理短期利益和长期目标之间的关系。

目前,保险公司在经营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过程中,普遍存在重短期利益(即保费收入)、重市场拓展,轻业务管理、轻市场研究的现象,缺乏严谨、科学的经营理念,不能全面地认识和分析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的经营环境,为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带来潜在隐患。如一些基层公司只看到目前房地产业形势一片大好,居民购房踊跃,房价节节攀升的表面现象,而没有把房地产业纳入到整个经济发展的全局中来分析,也没有和当地的经济发展形势结合起来分析,更没有意识到房地产业出现的投资增幅过高、商品房空置面积增加、房价上涨过快以及低价位住房供不应求和高档住宅空置较多等结构性问题,对房地产项目不做分析、不加区分,眉毛胡子一把抓,盲目扩大住房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最近,人民银行发出通知,要求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国务院也于近日提出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就是对房地产业投资过热、出现泡沫现象的一种警示,应当引起保险公司的高度重视。

(二)保险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意识淡薄,不正当竞争现象严重,市场秩序混乱。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主要依靠银行开展,业务一般占业务总量的90%以上。因此,与银行的合作就成为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拓展的主要环节。目前,各保险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基本上都是采取“协议+条款”的方式进行。

由于保险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意识不强以及对渠道的过度依赖,在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经营过程中违规现象严重。保险公司普遍存在不严格执行标准条款费率的情况,违规与银行签定“不平等”协议,将本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部分或全部转移给保险公司自己承担,由此产生了巨大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

1.扩大保险责任范围,将意外伤害和疾病责任扩展为履约责任。如某保险公司条款本来只将投保人因意外事故或因疾病死亡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继续履行还款义务作为保险责任,扩展后变为只要投保人连续三个月末履行或未完全履行还款义务即为保险责任。

2.缩减责任免除,取消免赔额。在消费信贷保证保险条款中,责任免除条款是保护保险人利益、防止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道德风险的重要内容。缩减责任免除就是变相扩大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减轻或降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道德约束,增加了保险人面临的道德风险。同时,取消免赔额弱化了被保险人的风险责任意识,造成被保险人的风险责任缺位。

3.降低费率,一般在标准费率基础上下浮30%左右。

4.降低首付款比例甚至零首付。设定一定比例的首付款是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风险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风险控制的一种有效手段。对不同信用度的人群和不同风险度的业务,保险公司通过提高或降低首付款比例进行调节,可以有效地控制风险。降低首付款比例甚至取消首付款要求,直接增加了保险公司的业务风险、加大了风险管理难度。

保险公司风险管理能力范文第3篇

关键词:内部审计 新准则 建议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9-158-02

一、内部审计准则新变化

1.进一步提升准则体系结构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通过对比修订前后准则体系结构可以看出,由于新准则借鉴国际内部审计准则(ISA),其编码更加科学。在将具体准则分为作业、业务和管理类的基础上,本次修订后准则体系均使用四位数编码。其中第一层次为: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编码为1000。内部审计基本准则为第1101号,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为第1201号。具体准则作为准则体系的第二层次,编码为2000。其中,内部审计作业类编号为2100,分别为第2101号至第2109 号;内部审计业务类编号为2200,分别为第2201号至第2204号;内部审计管理类编号为2300,分别为第2301号至第2307号。以第2306号准则――内部审计质量控制为例,第一个数字2代表该准则为准则体系中的具体准则,第二个数字3代表该准则为具体准则中的管理准则,第四个数字6代表该条准则在管理类准则中的序号。实务指南作为准则体系的第三层次,编码是3000。第3201号至3205号分别为建设项目审计、物资采购审计、审计报告、高校内部审计和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指南。这种编码方式系统性强,避免了交叉、重复,也为准则未来发展预留了空间。

2.进一步完善了内部审计定义。原准则内部审计定义为:“内部审计是建立于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和目标的实现。”新准则将其修订为“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基本上实现了与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有关内部审计定义的接轨。

与原定义相比,主要变化体现在:(1)关于内部审计的职能。之前内部审计过于强调发现差错的作用,修订后内部审计更加强调价值增值功能。因此,借鉴IIA的定义,此次修订将内部审计的职能从“监督和评价”改为“确认和咨询”,拓展了原定义中的内部审计的职能范围。(2)关于内部审计的范围。修订后的定义将内部审计范围界定为“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由“经营活动”改为“业务活动”,旨在说明内部审计的业务范围不仅包括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还包含非盈利组织。修订后增加了对“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的审查和评价,体现了内部审计重点在发现风险。(3)关于内部审计的方法。修订后的定义中增加了“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强调了内部审计的专业技术特征,展现出内审工作的科学性和严谨性,有助于内审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了解内审职业对技术方法和人员素质的要求。(4)关于内部审计的目标。修订后的定义将内部审计的目标界定为“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进一步明确了内部审计在提升组织治理水平,促进价值增值以及实现组织目标中的重要作用。对内部审计目标更高的定位将进一步提升内部审计在组织中的地位和影响力,提升内部审计的层次。

修订后定义中着重指出了内审的价值增值作用,突出了内部审计工作在组织治理、价值增值中的意义,明确了是为实现组织的目标而服务的宗旨,并且强调风险导向审计理念,实现与国际、国内先进审计理念的接轨和实务的最新发展变化。

3.扩大了准则的适用范围。随着经济发展与新《劳动法》的实施,许多企业将内部审计业务外包,而外包的业务在旧准则中未纳入监控,新准则将审计业务范围作了重新规定,“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其他组织或者人员接受委托、聘用,承办或者参与内部审计业务,也应当遵守本准则。”根据其中“其他组织或者人员接受本组织委托、聘用,承办或者参与的内部审计业务,也应当遵守本准则”的规定,对于非本组织所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包括外包的审计业务在内,均应适用本准则。

4.增强了准则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新准则对原准则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可操作性和适用范围,对内部审计实践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如绩效审计准则是将原准则中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三个具体准则合并完善的结果;修改和补充原准则中遵循性审计、内部审计的控制自我评估法、风险管理审计三个具体准则,形成完善后的内部控制审计准则,同时,与《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相辅相成,对准则的适用性有大幅提升。此外,对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中有关诚信正直、客观性、专业胜任能力和保密义务等具体规定也进行了细化,删除舞弊的预防、协助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工作等操作性不强的相关规定。修订后的准则体系包括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20个具体准则和5个实务指南等内容,逻辑清晰,结构合理。

二、内部审计准则变化对保险公司提出了更高要求

1.目前的内部审计理念、目标存在滞后性。新定义突出了内部审计的价值增值功能,内部审计新准则将内部审计定位于一种“确认和咨询”活动,查错防弊的功能将进一步淡化。保险公司目前内部审计审仍将财务审计作为重点工作,审计目标主要是查错防弊,如2014年,审计重点集中在虚列收入、三重一大、劳务派遣违规、小金库等方面,当年查出的问题也主要集中在这几方面。2015年内部审计部门的目标仍集中于这几方面。而对于企业风险管理、为企业提供管理咨询,都没有列示在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目标里。

2.现有的内部审计组织机构不科学。保险公司目前组织机构与新准则不适应。新内部审计准则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建立合理、有效的组织结构,多层级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可以实行集中管理或者分级管理;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接受组织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的领导和监督,并保持与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及时、高效的沟通。”并强调“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保险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基本上都是在业务上受本级机构和上级机构的内部审计部门的双重管辖,这导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与本级领导之间存在不可回避的利害关系,让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大打折扣,对内部审计转型产生很大影响。

3.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此次修订后第2201号具体准则――内部控制审计包含修订前第12号、第16号、第21号和第5号具体准则。从审计范围角度看,修订后内部控制审计可分为全面和专项内部控制审计,并且从组织层面和业务层面详细阐述了内部控制审计的内容。其中组织层面内部控制的内容主要是按照内部控制五要素进行规范,同时借鉴、吸收了《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中有关内部控制评价内容的规定,力求与《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相衔接。近几年来,邮政系统加大力度建设邮政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初见成效,但目前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主要集中于控制活动方面,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信息沟通、内控监督方面,存在很大缺失。要想将审计工作重点转移到对经营、管理行为和管理制度的关注上,以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为导向,审查保险公司全部经营管理活动,就必须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4.炔可蠹频募ㄐ审计工作缺失。此次修订将第25号、第26号、第27号具体准则合并修订为第2202号具体准则――绩效审计。新准则再次强调了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应该对本组织经营管理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审查和评价,并对审查评价的内容、方法、报告的书写做了详尽的规定。这对保险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保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从设立至今,审计工作主要集中于事后财务审计,从未将管理业绩评价,帮助管理者提高管理能力,增强管理效率,降低经营风险,充分利用资源,增进经济效益,提高管理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纳入其工作范围。从近几年内部审计部门查出的重大问题概要可以清楚地看到,内部审计部门主要集中查处“小金库”、虚列收入、违规操作等问题,很少对公司绩效问题提出异议。新准则对保险公司提出了新的挑战。

5.保险公司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环节薄弱。众所周知,内部审计工作最注重的是审计质量,修订后内审准则从内部审计机构质量控制和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两个方面,详细阐述了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有关内容,从以上两个方面对内审质量控制需要考虑的因素和包括的措施进行了细化,明确了质量评估的主体为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审计项目负责人。保险公司在内部审计质量评价方面较薄弱,没有完善的内部质量控制流程。

6.审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新准则》第1201号《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中对内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及后续教育要求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而且内审人员工作从“监督和评价”上升到“确认和咨询”,也对内审人员在关注层面、专业强度、风险控制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保险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大部分人员为财会人员,管理、工程技术、法律、IT业专业背景方面的人员不多,不能完全满足管理新形势下审计工作的需要。因此,如何培养既熟悉传统审计,又具备现代企业管理、风险控制的复合型人才,成为保险公司内审必须要面对和解决的难题。

参考文献:

[1] 江波.内部审计对寿险公司风险管理的监督与评价[A];中国内部审计协会2007年度全国“内部审计在金融机构治理、风险控制中的作用”理论研讨暨经验交流会三等奖论文汇编[C].2007

[2] 刘永勤.论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与执行力[J].财经界(学术版),2011(6)

[3] 杨炜杰.内部审计在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中的作用[J].新财经(理论版),2013(2)

[4] 尤广辉.新修订的《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中国审计报,2013.9.18

[5] 吕文慧.新旧内部审计准则比较研究.合作经济与科技,2014(7)

[6] 姚小燕.内部审计新准则对央行内审工作的启示.青海金融,2014(9)

[7] 李浩.与国际标准接轨促进内审规范发展――对新修订的《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解读.思想战线,2013(12)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河北石家庄 050081)

保险公司风险管理能力范文第4篇

近年来,随着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兴起,消费信贷保证保险在我国获得快速发展。各保险公司纷纷开办住房和汽车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一时间消费信贷保证保险市场热闹纷繁。但是,从2002年下半年开始形势急转直下。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开始暴露,保险公司面临的业务风险开始显现。如某财产保险公司从2001年开始经营汽车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截止2003年5月底,累计保费收入1872万元,累计赔款459万元,赔付率24.5%。逾期贷款3296万元,占保费收入的176.1%,其中逾期3个月以上的贷款达2515万元。消费信贷保证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严重影响到保险公司的持续经营和健康发展,一些公司被迫全面收缩相关业务。人保、天安公司从2002年下半年开始清理整顿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平安产险公司也在近日对部分地区的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亮起黄牌。

一、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发展面临的障碍

几年前还是人人争抢的“香饽饽”怎么忽然就变成了“鸡肋”呢?问题是多方面的:社会信用基础薄弱,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不健全;银行盲目竞争,违规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放松对房地产公司和车行的资信调查;产品设计存在缺陷,风险责任不对称等。但笔者认为,真正的问题却是来自保险公司自身,就是对消费信贷保证保险的风险认识不足,业务管理不严格,市场运作不规范,依法合规经营意识淡薄。由于管理缺失产生的风险才是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面临的最主要的风险。

(一)保险公司对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的风险认识不足,风险管理缺乏长期观念。消费信贷保证保险属于高风险业务,而且业务周期长,短则2、3年,最长可达30年,期间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风险具有巨大性和滞后性特征。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风险的特殊性,要求保险公司对业务管理和风险安排要有长期思想,业务经营要立足长远,要正确把握经济发展的基本趋势和周期性特点,要妥善处理短期利益和长期目标之间的关系。

目前,保险公司在经营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过程中,普遍存在重短期利益(即保费收入)、重市场拓展,轻业务管理、轻市场研究的现象,缺乏严谨、科学的经营理念,不能全面地认识和分析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的经营环境,为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带来潜在隐患。如一些基层公司只看到目前房地产业形势一片大好,居民购房踊跃,房价节节攀升的表面现象,而没有把房地产业纳入到整个经济发展的全局中来分析,也没有和当地的经济发展形势结合起来分析,更没有意识到房地产业出现的投资增幅过高、商品房空置面积增加、房价上涨过快以及低价位住房供不应求和高档住宅空置较多等结构性问题,对房地产项目不做分析、不加区分,眉毛胡子一把抓,盲目扩大住房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最近,人民银行发出通知,要求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国务院也于近日提出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就是对房地产业投资过热、出现泡沫现象的一种警示,应当引起保险公司的高度重视。

(二)保险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意识淡薄,不正当竞争现象严重,市场秩序混乱。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主要依靠银行开展,业务一般占业务总量的90%以上。因此,与银行的合作就成为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拓展的主要环节。目前,各保险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基本上都是采取“协议+条款”的方式进行。

由于保险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意识不强以及对渠道的过度依赖,在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经营过程中违规现象严重。保险公司普遍存在不严格执行标准条款费率的情况,违规与银行签定“不平等”协议,将本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部分或全部转移给保险公司自己承担,由此产生了巨大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

1.扩大保险责任范围,将意外伤害和疾病责任扩展为履约责任。如某保险公司条款本来只将投保人因意外事故或因疾病死亡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继续履行还款义务作为保险责任,扩展后变为只要投保人连续三个月末履行或未完全履行还款义务即为保险责任。

2.缩减责任免除,取消免赔额。在消费信贷保证保险条款中,责任免除条款是保护保险人利益、防止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道德风险的重要内容。缩减责任免除就是变相扩大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减轻或降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道德约束,增加了保险人面临的道德风险。同时,取消免赔额弱化了被保险人的风险责任意识,造成被保险人的风险责任缺位。

3.降低费率,一般在标准费率基础上下浮30%左右。

4.降低首付款比例甚至零首付。设定一定比例的首付款是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风险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风险控制的一种有效手段。对不同信用度的人群和不同风险度的业务,保险公司通过提高或降低首付款比例进行调节,可以有效地控制风险。降低首付款比例甚至取消首付款要求,直接增加了保险公司的业务风险、加大了风险管理难度。

5.高额手续费,以及由此产生的退保风险。保险公司在办理住房和汽车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时,一般一并承保房屋保险和机动车辆保险且一次性收取保费,按协议支付商手续费。据了解,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手续费为10%—15%左右,房屋保险和机动车辆保险业务手续费为20%~30%,一般以现金形式坐扣。如果投保人提前偿还银行贷款后提前办理相关保证保险的退保,或者投保人在获得银行贷款后提前办理房屋保险或机动车辆保险的退保,保险公司将面临直接的经济损失。如果这种情况集中发生,保险公司该业务项下当期的保费收入甚至不足以支付退保费,出现“红字”保费。巨大的支付压力将给公司的正常经营带来困难,并可能由此造成巨额亏损。

(三)保险公司对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管理不严格、控制能力不强、措施落实不到位。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风险的产生是多方面的,要求保险公司必须具备较强的风险管理能力。目前,各公司对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均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了业务操作流程,加大了业务培训力度,采取授权经营、集中管理等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从掌握的情况看,一些基层公司风险意识不强、管理粗放,没有把风险管理容人业务管理的各个环节,有关规章制度不健全且不能得到很好的落实。如对商的管理,迁就的多、制约的少,没有建立起相应的管理制度。不仅没有很好地研究环节的风险控制,反而通过协议将银行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转移给保险公司自己承担,造成在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经营过程中银行的风险责任缺位,从而进一步弱化了银行的责任意识。对投保人的资信调查是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风险控制的重要环节。一方面,目前我国社会信用的基础十分薄弱,经济活动中信用缺失现象严重,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体系尚未建立,为保险公司开展信用资信调查工作带来很多困难;另一方面,一些公司有制度不执行或执行不坚决,工作不够扎实、细致,相关制度不能得到很好地落实,调查程序流于形式。如一些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员工、亲属以个人购房名义或通过虚增楼房面积、虚增楼层骗取银行个人住房消费贷款用于房地产项目开发。一些犯罪分子勾结不法车行,利用假身份证骗取银行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等。这些情况时有发生,说明保险公司在资信调查环节仍然存在较大漏洞。

二、加强管理,促进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发展

(一)要提高对消费信贷保证保险重要性的认识。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在业务总量中占的比例较低,未引起有关方面足够的关注;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所具有的促进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未得到充分的发挥;消费信贷保证保险风险的巨大性和滞后性也未得到应有的重视。保险界应加强对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的研究和分析,要站在经济全局的高度,认识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在促进经济增长、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等方面发挥的作用;要站在保险业发展的高度,分析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自身的发展前景以及对保险业发展的带动作用;要站在防范保险业风险、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的高度,提高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加强和改善业务管理,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增强做好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的责任感。

(二)要强化保险公司的内部管理。目前,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在管理环节产生的,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的主要风险是管理风险。因此,加强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的管理,是防范和化解风险的重要环节和有效手段。

1.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的风险点多,业务环节多,操作程序复杂。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操作流程是业务健康发展的基础和保证。保险公司要充分认识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风险的多样性,在商的选择、投保人的资信调查、逾期贷款的跟踪管理和追偿等各个环节都要健全管理制度,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落实责任制,彻底改变制度不健全、管理粗放、责任不到位的状况。

2.授权经营、集中管理。消费信贷保证保险属于高风险业务,要求具备较高的风险管理能力。授权经营、集中管理是一种有效控制风险的经营模式选择。分级授权经营,由上级公司按照统一标准对下级公司经营该业务的资质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允许具备条件的公司开办此业务;业务管理则集中到省级分公司,应开发专门的业务管理系统、设立专门的业务部门负责核保、核赔、债权追偿等具体管理工作。

3.加强对商和销售商的管理,认真做好资信调查工作。要加强对商和销售商的业务宣导,提高其对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作用的认识,端正经营思想和行为。消费信贷保证保险是商、销售商扩大经营规模,增加销售收入的重要手段,也是商、销售商防范经营风险的重要措施。保险公司和商、销售商之间是平等互利的合作伙伴关系,应相互尊重共同发展。资信调查工作是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风险控制的重要节点。要充分利用社会上公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资信平台开展资信调查,尽可能地扩大对投保人信息的采集范围,确保信用评级的科学性、客观性。同时,应加强各保险公司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合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4.加强市场研究,及时总结经验,调整经营策略。消费信贷保证保险属于新兴业务,保险公司业务数据积累不够充分、管理经验不足。加强对银行消费信贷业务和消费信贷保证保险市场的研究,及时发现和总结业务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整公司经营理念和经营行为,可以有效地防止风险的扩大。例如通过对发生赔案的业务进行分析发现,法人类、营运类、工程机械类业务的出险率高,保险公司可以采取细分客户群、提高首付款比例和担保条件、限制抵押物用途等方式来预防和降低可能由此产生的风险。

保险公司风险管理能力范文第5篇

【关键词】上市保险公司 两阶段DEA 经营效率

一 引言

时隔四年,保险业的A股IPO计划再次启动,2011年11月,新华保险A股首次公开发行申请获得证监会通过,成为第4家A股上市保险公司。毫无疑问,伴随着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和上市浪潮的推进,国内许多股份制保险公司也开始纷纷加速各自的上市步伐,继中国平安在拔得头寸后,新华人寿也加快步伐,成为第二家上市的股份制保险公司。据统计,截至目前已完成上市辅导的股份制保险公司有大众保险、泰康人寿、华泰财险、天安产险等,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国内A股市场将迎来保险扩容。

从国际经验看,保险公司发展到一定程度,利用资本市场获得跳跃性发展所需的资金及通过上市改善公司治理是一种必然的选择,国际上大的保险公司几乎都是上市公司。上市保险公司代表着我国保险业目前的发展水平和未来的发展方向,但2011年度上市保险公司的年报显示,其表现并不尽如人意,保费增速放缓,投资收益锐减,偿付能力压力陡增。在全球经济不确定因素有增无减之即,探析上市保险公司经营绩效显得迫切。界定上市保险公司经营活动效率,分析上市对保险公司效率的影响等方面的作用,对上市公司自身及拟上市的保险公司意义重大。鉴于此,本文运用DEA模型,从实证角度出发,科学地对上市保险公司的效率进行评价,并就如何提高上市保险公司经营效率提出建议。

由于国内保险公司起步晚,且直到2003年才有上市的保险公司,因此对上市保险公司相关研究较少。谢晓霞,李进(2009)研究了上市保险公司股权结构、董事会特征与业绩之间的关系。赵立航,熊蕾(2011)对上市保险公司可持续增长进行了研究。王晓英,彭雪梅(2011)就国有上市保险公司股权结构对经营绩效的影响进行了研究。阳义南,双希(2012)就上市保险公司的资本结构偏好进行了研究。相对而言,国外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保险公司效率研究逐渐成为发达西方本国家研究重点,相关研究已非常多。如James Mcintosh(1998),Cummins和Hongmin(1998),Cummins等(1999),Worthington和Hurley(2002)等等都运用了DEA方法对保险公司的效率进行了测量。保险公司的运营过程是典型的二阶段过程,第一阶段出售保险单,获得保险金,第二阶段保险公司把上一阶段获得的保险金进行投资,以进一步获取利润。传统DEA方法忽略了中间阶段的输入产出,无法解释生产过程的各阶段对其效率的影响,也就无法真正找到非有效的根源,不利于效率改进。Zijiang Yang(2006)首次运用两阶段独立DEA模型分析了加拿大人身和健康保险公司的保险效率和投资效率,为DEA模型分析保险公司绩效开辟了一条新途径。Chiang Kao与Shiuh-Nan Hwang(2008)应用关联DEA模型对台湾非寿险公司的绩效进行了研究,通过与两阶段独立DEA模型对比,得出关联DEA模型在研究决策单元的效率时更加可靠,更具实用性,但该模型只适用于决策单元规模报酬不变情形。Yao Chen等(2009)认为不同阶段的重要性不同,其在整体效率中应占有不同比重,因此对关联DEA模型进行了改进,改进后的模型也适用于决策单元规模报酬可变的情形。本文拟采用Yao Chen的模型进行中外资寿险公司效率的分析。

二 研究模型

1.DEA模型

在实际中寿险公司投资可能会出现投资亏损,而Yao Chen等(2009)模型要求投入和产出均为正值,这一要求与实际情形常常不相符合。因此本文将Emrouznejad等(2010)提出的SORM—DEA模型思路运用到Yao Chen等(2009)的二阶段加法模型。由于本文中只有第二阶段的产出存在负值,因此下文只介绍第二阶段产出可为负值的两阶段加法DEA模型。

假设有n个决策单元,每个决策单元都利用m种投入生产q种中间产物,并最终生产s种产出。其中xij表示第j个决策单元第i种投入量,yrj表示第j个决策单元第r种产出量,zkj表示第j个决策单元第一阶段第k种产出,vi为第i种投入的一种度量(权),ur为第r种产出的度量(权),wk

表示第k种中间变量的度量(权)。定义 , ,

, ,相应的, , 为对

应的度量(权)。记 , ,

, , ,

, , 。

在此情况下,两阶段加法模型第jo个决策单元的整体效率模型为:

其中 分别反映阶段1和阶段2的相对重要性和对整个决策单元生产效率的贡献,通常用阶段的投入比重来反映,我们作如下定义:

在测算子阶段效率时,如果认为第一阶段较第二阶段重要,则可以先测算第一阶段的效率,然后再根据整体效率与第一阶段效率来计算第二阶段的效率值。我们认为对于寿险

公司,第二阶段比第一阶段重要,因此在求出总效率 的情

况下,用下述模型先求出第二阶段的效率。

所以第一阶段的效率测算公式为:

3.投入产出指标

在保险公司和保险业效率分析的国内外文献中,投入变量一般有人力投入(劳动力、人力成本等)、资本投入(负债资本、权益资本等)、物料投入(材料费、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和保险赔付等,产出变量一般有保费收入、投资收益、投资资产、准备金变动、保险损失(已发生保险赔付)等。本文根据研究的视角和目标,在参考相关文献后构建以下指标体系。

第一,初始投入。一是权益资本。权益资本是寿险公司得以设立和运营的基础,通常而言,较高资本金会促使所有者更关心公司的经营业绩,从而促进效率的提高。因此权益资本作为一个投入变量。二是劳动力费用。目前中国寿险业的发展属于粗放型经营,经营业绩的提高是主要依赖机构的规模扩展和内外勤人员的规模的扩大,因此劳动力费用是一个重要的投入。三是其他经营费用。经营管理费用是保证保险公司正常运营的必备开支,其支出的多寡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保险公司管理水平的高低。由于经营费用中的职工薪资已包含在劳动力费用中,本文选择扣除职工薪资后的经营费用作为投入。

第二,中间产出。净保费收入。保费收入既是衡量保险企业业务发展规模的客观尺度,也是提高保险企业效率的基础和出发点,本文选择扣除分出保费的净保费收人作为中间产出。

第三,最终产出。保险资金运用收益。保险资金运用是寿险公司持续经营的重要基础,从宏观上也反映了保险资金融通功能,且其收益是寿险公司保险公司利润最重要来源,因此选择其作为一个产出指标。

4.样本选择

我们将海外和国内上市时间较长的5家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中国平安(集团)、中国太保(集团)、中国太平、人保财险作为样本,样本时间为2005-2010年。所有数据来自于《中国保险年鉴》和《中国统计年鉴》。

三 模型输出结果与分析

本文利用Matlab7.0对样本公司整体效率(E-0)、第一阶段效率(E-1)、第二阶段效率(E-2)进行了测算,具体见表1。

从整体上看,平安的整体效率最优,国寿、太保整体效率得分较高,而太平和人保的整体效率水平并不高。这一结果表明,国有上市保险公司的整体效率并未能赶上股份制公司。

就第一阶段效率而言,5家上市公司的承保效率表现非常好,除人保外,其他4家公司都能达到1。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其一,这些成立年限长、老牌的上市公司凭借多年来建立的公司信誉、经营网络和积累的客户资源,更易被消费者接受,使其在承保业务上具备巨大优势。其二,近几年保险公司主体不断增加,承保阶段市场竞争加剧并未导致上市保险公司在承保阶段效率水平的下降,这也从侧面反映出,上市可提高保险公司的知名度和经营管理能力,增加保险产品需求者对品牌的认可,增强客户对公司的信心,有效提升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的整体实力。

就第二阶段效率而言,五家上市公司的投资效率并不太理想,尤其人保,其在投资阶段效率水平远低于其他4家上市公司。此外由于对投资产生影响的因素更多、更广、更难控制,因此各样本第二阶段效率波动也较大。从中我们可以发现,其一,提高保险资金的运用和管理水平是改善我国上市保险公司效率的关键。其二,上市不可避免的增加了保险公司的系统风险,受2008年的美国金融危机影响,平安在2008年的投资效率仅为0.0764,这也从侧面反映出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风险防范方面存在的不足。

四 结论及启示

本文的实证结果表明,5家上市保险公司整体效率水平较高,在承保阶段的效率水平非常高,但投资阶段效率水平并不理想,大量资源因管理不善被浪费,投资结构和投资能力的调整与优化是提升上市保险公司效率的关键所在。

为了合理配置资源,提高上市保险公司的效率及竞争力,并为拟上市公司提供一些参考,我们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逐步完善上市公司保险市场监管

上市保险公司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健全的法律制度的规范。随着上市保险公司主体从无到有,并逐步增多,风险加大,因此需要建立都要有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对其进行严格的监督与管理,保证其高质量进入、规范经营、有序退出,保证市场整体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2.完善公司治理

有效的上市保险公司公司治理结构的构建,首先依赖于一个有效且受制衡的董事会,增强董事会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设计合理的考核体系对董事会进行考核。其次需要进一步强化监事会的职能,确保其知情权和监督权利。最后要规范经理层的动作,通过加强对公司经理层的制约,促进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完善。

3.加快保险资金管理

上市保险公司需抓住投资这个关键点,大力加强人才的培养,建立科学的投资风险控制机制,进行更为专业化的保险资金管理与运用,提高投资能力。

4.加强风险防范

有效的风险管理依赖于全面独立的风险管理构架。组织专门的全面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公司风险进行全面统一的管理,下设专业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各个部门进行针对性管理,在风险最大的投资部门设立了专门评价投资风险的部门,全方位加强对风险的管理与防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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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晓英、彭雪梅.国有上市保险公司股权结构对经营绩效的影响研究[J].保险研究,2011(4)

[4]阳义南、双希.上市保险公司资本结构偏好与优化: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分析视角[J].金融市场,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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