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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银行的发展方向和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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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银行的发展方向和前景

村镇银行的发展方向和前景范文第1篇

村镇行的业务和金融生态环境

根据《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是以服务“三农”为根本宗旨,且具有“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一种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本地化经营的小型银行。目前开业的44家有数据的村镇银行的平均注册资本才3898.8万元。股东个数从一个到二十多个不等,但第一大股东都是商业银行。员工一般在30人以内。它的生存环境和业务都具有十分的特殊性。

根据村镇银行的服务“三农”的宗旨及其规模特点,它主要是以农户、农村工商业等为服务对象,吸收他们的存款并向他们发放贷款。但从走“高端路线”的代表汇丰曾都村镇银行和相对落后的代表咸丰(国家级特困县)村镇银行目前的业务来看,它们的业务定位都是以农村工商业为主。比如从咸丰村镇银行得到的数据看,中小型工商企业贷款占到76.7%,农业贷款只占到不足四分之一。仪陇惠民村镇银行农户贷款只占到20%。汇丰曾都村镇银行虽没有公布数据,但从其选址随州市区、并面向“企业+农户”为主的方针看,结果应和咸丰差不多。而且从大多村镇银行的选址原则来看,一般选择在具有特色产业的地区,曾都村镇银行是和曾都的出口贸易密切相连,咸丰村镇银行是和当地的养殖业息息相关的。这类业务具有数量多、规模小、风险大、分布散的特点。同时各个地区的产业具有相对单一性,产业风险较大。

从金融生态看,村镇银行的潜在客户都是一些缺乏信用信息的农村中小企业和那些没有抵押物的农户,很多个体企业主及个人的信用及法制观念淡泊,信用状况复杂。同时,农村金融市场不发达,担保、保险及其它金融中介不多,金融业务开展有一定困难。村镇银行也受到农村信用合作社及邮政储蓄银行在网点、网络、品牌等方面的竞争,特别表现在吸收存款方面。从政策层面看,各种配套政策还没有成熟,各种税收等优惠待遇不能落实,支农存款、央行清算、大小支付系统结算等方面还存在歧视性。总之,村镇银行所生存的金融生态环境尚有很大缺陷。

村镇银行面临的风险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银行面对的主要风险。对于村镇银行更是如此。因为村镇银行面对的是大量的小企业或者农户,既没有以往的信用记录,也没有完善的财务及产业发展系统可供评估,也没有相关的专业评估机构对其进行评估。尤其是对农户的贷款,有时更无财产可以抵押,甚至有把村镇银行的贷款当成以前的“公家钱”,能赖就赖的思想仍存在。同时,农民没有个人信用意识,认为还不上钱无所谓,而且不还钱有跟风的可能。对于这种主要风险,目前村镇银行主要还是采取“回避”的方式处理,还没有真正面对。比如汇丰曾都采用的“企业+农户”方式,只有那些有相对较大的企业为依托或抵押、担保的农户才可以获得贷款。别的村镇银行也采取类似的方法,比如邛崃国民村镇银行的“合作社+农户”模式等。在这种模式下,尽管一些村镇银行,比如咸丰村镇银行,目前不良贷款率为零,但是这种回避不是完全的,也不是长久的,毕竟随着竞争和农户资金需求的发展,面向更小的企业和单个农户的业务迟早会进入村镇银行的业务范围,这种风险难以真正回避。

流动性风险

村镇银行目前受到严格的地域限制,不能跨地区进行存贷业务。这种小区域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模式很容易产生流动性风险。前面已经说过,村镇银行在吸收存款方面受到农村信合、邮储等的竞争,不仅网点、品牌等存在弱势,而且不能开办对公存款业务等,致使资金并不十分充裕。同时各地基层人行对村镇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规定不一,很多按照一般商业银行标准进行,也降低了对农信社等的竞争力。但是邮储等却不愿意在农村进行放贷,致使农村对村镇银行的放贷需求强烈,这样便产生了资金需求和供给的不对称性,从而很容易产生流动性风险。同时,由于储户和贷款客户同属一个地区的农业经营者,而农业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到春季储户和贷款人同时来到银行提取资金,造成银行资金来源的减少和需求的增加,会使流动性问题更为突出。再者由于规模小,在盈利的压力下,会不断扩大贷款规模。一些村镇银行的贷存比已经超过了监管红线75%,个别银行甚至超过了100%,有的甚至开始动用资本金发放贷款(比如吉林东丰诚信村镇银行等)。据统计至2007年5月31日,农村新金融机构(主要是村镇银行)吸收存款5523万,发放贷款13843万,正是这一问题的佐证。所以,流动性风险表现得很突出。

操作风险

从目前大多村镇银行的人员结构来看,一般是由大股东派董事会人员,行长、前中后台工作人员一般当地招聘,经培训后上岗。基本上就是两级管理的扁平结构。从业务管理看,一般沿用大股东银行的原有制度模式。业务流程上从原有的较大客户向农村客户调整,采取相对灵活模式。这种结构的特点是效率高,但也带来易产生操作风险的可能。首先,从农村当地招聘的业务人员素质相对不高,合规操作意识差,风险意识淡薄,在只有两三个人组成的业务部门工作,容易产生以感情代替内控制度,排斥“认制度不认人”的法理性控制机制的现象,使各业务操作环节上的监督制约形同虚设,操作随意,从而产生风险。其次,由于村镇银行刚刚起步,业务发展和同业竞争压力较大,在经营理念上出现重营销轻管理的理念偏差,盲目追求业务发展规模,而忽视风险管理和防范,轻率授信,甚至违规做业务,留下风险隐患。再次,由于村镇银行业务属于较新的业务,沿用大股东银行原有的风险管理机制存在一定困难。村镇银行员工都来自原有大银行的基层,缺乏对风险控制的整体把握能力,现在进入具有扁平结构的村镇银行,他们难以把握业务操作中风险控制的重点、难点。又加之业务流程中的关键风险环节没有进行标识和区分,关键风险点和风险控制措施不明确,业务操作人员难以识别风险控制的重点和难点,操作风险管理压力大、效率低。最后,管理部门对村镇银行的监管不够,容易产生操作风险。目前由于村镇银行试点速度较快,地方政府、人民银行和银监会之间的分工尚不明确,监管政策法规还没有成型,比如利率浮动范围、金融统计、异常情况应急预案等方面的制度尚不明确,加之村镇银行地处基层,检查由于时间、人员等问题往往不到位、不及时、不彻底,容易滋生操作风险。

行业、政策及风险集中的风险

首先,农业作为弱势产业,本身具有很大的风险。农业和农民对自然条件的依赖性很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弱。同时农村相关的灾害保险不发达,一旦发生自然灾害,损失难以避免。同时,农村产业发展存在很大的盲目性,一种产业很容易出现大起大落,不易把握其发展状况。比如陕西曾连续发生大量砍伐猕猴桃树、苹果树事件,去年成片的蔬菜被耕种机犁在地里等类似事件。它们都会给贷款造成很大的风险。其次,农村基层政策不稳定,产业发展方向易变化,也容易造成风险。同时,农村发展的很多小企业都是技术落后,受国家政策限制的产业,地方政府出于地方发展的需要而予以支持或者不予取缔,比如小炼钢厂、土炼油、小石灰窑、小煤窑等。他们往往是地方政府默许甚至保护的对象,也是村镇银行的“优质客户”。它们在原有民间资金的支持下不断发展,对国家宏观政策不敏感。但是一旦国家或地方政策变得严格、明确,可能就会发生大的波动,引起大的风险。最后,村镇银行经营地域范围狭小,域内农业和工商业也比较单一,比如曾都的香菇、木耳等的出口,咸丰的养殖业等。村镇银行目前选址该地的原因之一就是看中这些特色产业,业务定位也是主要服务这些特色产业,所以,村镇银行的业务高度集中于一、两个产业。又由于这些产业具有较高的行业风险,所以,村镇银行的风险集中度较高,不易进行对冲和管理。

加强村镇银行风险管理的建议

加强信用风险管理对策。第一方面,从村镇银行内部来讲,必须研究并建立一种科学高效的、简单的农村信用评估方法,使得相关人员易于掌握并高效决策。目前各个村镇银行一般都是采用两人调查决策体制,如果两人意见不一,行长亲自进行授信调查的机制。过程简单,主观性高。所以,没有简单、科学的方法是不行的。这方面目前大多采用雇佣对当地农民熟悉的员工,甚至和村干部合作的方法解决。具有参考意义的孟加拉格莱珉银行的作法是增强农户之间的互相合作与联保,减少信用风险。另一方面,需要当地政府通过政策激励当地的信用环境建设,并引进或建立农村信用评级机制。这是改善农村信用环境的根本,但也是一项长远而艰巨的任务。这方面可以借鉴咸丰县的做法。该县先后出台了《咸丰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五年规划》、《咸丰县信用社区创建工作方案》等地方信用建设方案,并持续开展信用企业和信用乡镇、信用社区等信用创建活动。为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培植A级以上信用企业,县委、政府出台了奖励政策,金融机构每新培植一户A级企业奖励1000元,一户AAA级信用企业奖励3000元。把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农户创建目标纳入全县各乡镇和县直部门工作考评范围,并设立“信用杯”,实行专项工作考评。又如辽宁为391万户农户建立了信用档案,对288万农户进行了信用评价,这些经验都值得推广。

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对策。首先,要加强存款吸收能力。从民间资金来说,村镇银行在网点数量、结算便捷程度、品牌等方面都存在弱势,所以,提高吸收存款能力有一定难度。但是村镇银行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立足本地、服务三农、又有大银行股东背景的特点,将农户、农村企业吸引到自己的旗下。由于目前农村小额贷款的额度一般在3万元以内,已经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很多地方的支农再贷款额度都被农信社完全闲置。而村镇银行正好以农村相对较大资金需求的村镇企业为主要客户,正好符合市场的需要,可以抓住这一市场。而农户和农村企业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村镇银行应抓住这一点挖掘农户资源。比如农村企业的原料可能来自农户,农户的养殖或种植产品可能通过一定固定渠道出售,农村企业的产品可能和股东银行的大客户之间具有重要关系等,充分开发这些特殊联系,必然能有很大收获。这方面的一个典范就是曾都汇丰村镇银行,它充分利用汇丰跨国优势,将和汇丰海外客户相关的曾都的香菇等出口企业拉到自己旗下,取得很好的效益。

在增加存款方面还有一个方面可以争取,那就是一些专项支农资金,目前都存放于农信社等。随着村镇银行的经营进入正轨,信用等级提高后,应积极争取这部分资金,并争取对公存款及其它负债业务。除此之外,深入农户、提高服务等方面也很重要。另一方面,加强对村镇银行的监管并科学化激励机制。目前监管部门对村镇银行的监管相对不强,这也是造成流动性风险的原因之一。所以,加强监管可以降低该风险。根据已有的村镇银行的调研来看,一般需要2年至3年可以获利。但是激励方面对行长一般采取的是利润分成的方法,这就容易造成行长在开业之初的两年急于放贷获取利润。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易于产生流动性风险。可以适当调整头几年的绩效考核办法,给他们一个缓冲时间,有利于减小风险。

加强操作风险管理对策。首先,加强对员工的培训。不仅要培训其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使所有员工了解操作风险,提高对风险的敏感性,使其在业务拓展的同时重视风险识别与控制,将“操作风险管理”融入到日常业务操作和管理过程中。而且要加大对业务的培训力度,提高员工业务技能,使其尽快熟悉岗位各项要求、相关规章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把各项规章制度要求落到实处,从而真正起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作用,有效控制操作风险。其次要梳理关键风险点。最好聘请大股东银行的风险控制技术人员,根据村镇银行业务操作流程,梳理排查易导致风险损失,或对造成损失有显著影响的关键业务环节中的重要风险点,并依据有关规章制度,制订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帮助他们识别风险控制的重点,减轻风险管理工作的压力,为管理和操作人员提供有力的工作遵循依据。最后,提高检查质量,落实整改工作,加强问责制。大股东银行应该发挥自己的技术优势,加强对村镇银行的检查和督促,抓住重点,对容易导致案件和造成资产损失的薄弱环节和岗位进行重点核查。同时,监管部门包括人行、银监会和地方政府也应加强对村镇银行的监管,不仅出台相应的政策,同时要加强现场和非现场检查,避免出现操作风险,从而影响农村金融改革试点的成功及推广,使村镇银行一开始就安全运行。再就是加强对村镇银行管理及操作人员的约束,必须加强问责制,使其开展业务时具有更强的责任感。

加强行业、政策风险防范对策。首先,从根本来讲,应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特别是加强农业相关的保险业的发展。这是不仅对村镇银行,而且对农民都非常有益的事情。但也是一项需要政府、企业共同努力的艰巨任务。如2007年国家财政开始对农业保险予以补贴,中国人保、中华联合财保、安华农业保险等公司与中国再保险集团签订了政策性农业再保险框架协议。所以,农村保险已经开始不断完善,但仍需继续加强。其次,从眼前来讲,最可行的就是村镇银行要加强农村产业发展的研究。既包括研究某一行业的发展前景,比如曾都的香菇的市场发展状况,近几年的市场前景如何等。也包括某些行业对于国家发展政策和方向的合规性研究。比如地方小企业,如小炼油厂等和国家政策的关系、可能的存活空间和时间等。这种风险特别突出,因为一旦国家政策严格实施,他们可能瞬间倒闭,风险难以把握。村镇银行必须保持高度的政策敏感性,严格把关,远离这类风险产业。再次,集团化经营,使业务多元化。农村的工商业、种植养殖业一般表现出单一性,所以单个村镇银行实现多元化经营的难度较大。但是不同地区的农村的特色产业往往是不同的,风险也就不同。根据目前村镇银行的管理体制,村镇银行不能进行跨地区业务,所以无法把不同地区的风险进行对冲。因此,组建大的农村银行集团,或者成立专门的控股公司,同时控股几十甚至上百家村镇银行是可行的方案之一。但是目前要求村镇银行的第一大股东必须是商业银行,所以,由某一银行牵头,在全国成立大量村镇银行,这样必要时各个村镇银行间可以根据风险状况调整资金,从而确保整体的安全性。这种模式已经有如常熟商业银行等银行采用,也是民生银行拟采用的模式。著名的格莱珉银行就是采用类似集团结构模式。另外,日本的农业协同组合、信用农业协同组合及农林中央金库三级组织也具有类似的总分制结构。它们对于我国的村镇银行的组织结构都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除此之外,积极的和证券、基金及保险公司合作,开展相关的中间业务,也可以化解部分风险。

村镇银行的发展方向和前景范文第2篇

坚持特色化、差异化发展

外部环境的重大变化决定了中小银行的发展模式和道路必须发生转变。发展趋势表明,银行正在经历,也必将经历由资本消耗型到资本集约型,由粗放式经营到精细化经营,由同质化到差异化、特色化的转变过程。

中小银行走特色化、差异化的科学发展之路,既是监管部门对于中小银行的战略指导,更是中小银行实现股东利益,履行社会责任和体现员工价值的内在要求,是中小银行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

长期以来,不管是大型银行,还是中小银行,国内银行业在业务经营上都存在同质化现象。作为中小银行,如果与大型银行进行同质化竞争,只能分一杯羹,无法做大做强,而且始终处在边缘化的状态;如果走特色化、差异化经营模式,则有可能做精做强。以美国银行业为例,美国前100家银行中,综合性银行只占20%,更多的是专业性银行,都有各自的经营特色和比较优势。可以说,国内现在缺少的不是大银行,缺少的是特色化、差异化的,专门为中小企业、社区、“三农”等细分市场服务的特色银行。

中小银行走差异化、特色化经营之路,要加强市场和客户细分,坚持自身市场定位。徽商银行的市场定位就是“立足地方,支持中小,服务市民”。近年来,主要从专业化、精细化、品牌化等三方面进行了差异化、特色化经营的探索和努力。专业化就是设立专营机构,有专业的人来做专业的事,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专业化水平。比如,在小企业业务方面,加快设立小企业经营中心和建设特色支行。精细化主要是指服务模式和营销服务方式的转变,由粗放式转向精细化,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营销服务模式。品牌化就是在产品服务上形成自己的特色和品牌,提升知名度,扩大影响力。比如,在小企业业务方面,自成立以来就在着力打造“小巨人”和“雏鹰”服务品牌。仅2012年一年,就培育“小巨人”企业893户、“雏鹰”企业3326户。

需要指出的是,中小银行走特色化、差异化之路,打造特色银行,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比如,对中小银行实施更具差别化的监管政策,加强对中小银行的政策支持,加强对中小银行的有效指导,为中小银行推进差异化、特色化经营,使其健康有序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探索综合经营,增强金融服务能力

从国际银行业发展历史看,西方发达国家的金融体系大多经历了分业和混业经营的数次变迁和反复。总体上,国际金融业正在走向综合化经营。从国内金融发展历史看,1993年之后,我国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即银行不得从事证券、保险、信托等非银行金融业务。近年来,不少银行,特别是国有大型银行、全国股份制银行纷纷成立金融控股公司,涉足信托、证券、保险、基金、融资租赁等经营领域,银行综合化经营的趋势已经呼之欲出。比如,光大金融控股集团、平安金融控股集团已经拥有了金融全牌照。一些城商行也在逐步探索和涉足综合化经营,比如北京银行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和保险公司,南京银行参股异地城商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从徽商银行来讲,近年来在综合化经营方面也进行了积极探索。与奇瑞汽车公司共同组建了奇瑞徽银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作为主发起人发起设立了无为徽银村镇银行,目前也在积极推进发起设立金寨徽银村镇银行,筹建金融租赁公司的工作。在综合化经营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也积累了一些经验。

就国内金融业发展趋势而言,未来商业银行的综合化经营肯定会继续演进,经营方式、经营内容也将不断变化。首先,从宏观上来讲,国内经济发展由外延式向内涵式增长方式转变,我国金融体系以银行为主体,传统的间接融资方式难以满足各类直接融资需求,而提供直接融资的各类市场主体还缺乏强大的资源支持和服务能力;从微观上来讲,客户的金融服务需求更加个性化、全面化和综合化,需求层次不断提升要求银行提供综合化金融服务。其次,中国银行业高度依赖信贷利差收入的盈利模式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信贷扩张-资本补充-信贷扩张”的发展方式不可持续,特别是在监管趋严、利率市场化改革加快的背景下,银行业面临经营转型的迫切压力。从这个意义上来讲,银行依托自身雄厚的客户基础和业务渠道,积极探索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融资租赁等在内的综合化、混合化经营,充分发挥业务协同、联动,综合服务的优势,开拓非利息收入来源,优化收入结构,也是银行转变盈利模式,加快自身经营转型的必然选择。

尽管经济社会发展为银行业开展综合化经营带来了机遇,但是我国银行从事综合化经营仍面临诸多制约因素。比如,金融市场发育不成熟,金融生态环境不够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还跟不上综合化经营的发展步伐,无法保证金融监管合理、规范、有效地实施,存款保险制度以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还未建立等等。

从银行自身来讲,商业银行,特别是以城商行为主体的中小银行开展综合经营,会受到自身能力和管理水平的制约。一是缺乏足够的客户识别和交叉营销能力,难以在附属公司之间实现客户资源的细分和共享,无法发挥综合化经营的潜在优势。二是缺乏跨领域经营管理能力,导致经营管理能力与业务发展脱节,难以处理综合化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三是风险管控能力不足,综合经营可能放大声誉风险、流动性风险、关联交易等其他类型的风险。四是跨业务领域经营的人才储备不足,缺乏跨市场、跨业务、综合经营的人才队伍。

中小银行推进综合化经营,要充分考虑监管政策以及自身经营管理能力和水平,不能超越自身的特定发展阶段。一方面,中小银行可以在监管政策和自身能力允许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和积极探索综合化经营,发起自身具有控股能力的金融租赁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等。另一方面,在自身能力和水平尚不具备的情况下,积极与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其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开展互补性业务协作,借船出海,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与同业开展业务合作,既可以整合外部资源、拓展业务范围、提升自身能力,也可以为开展综合化经营储备经验和人才。

加快经营转型,提升经营发展水平

近年来,迫于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国内银行业都在着力推进经营转型。国有银行、全国股份制银行等先进同业已经在经营转型方面进行了较长时期的探索,也取得了显著成绩。中小银行的主要业务还是在传统市场,主要收入来源还是在传统业务。如果不发展新兴业务,中小银行的生存发展空间将会非常狭窄,而且经济结构调整、居民财富的日益增长,以及直接融资市场的发展,也给银行发展新兴业务提供了机遇和空间。在看到机遇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在发展新兴业务,开拓新兴市场方面,与大中型银行相比,中小银行还存在不少诸如监管政策、自身能力等方面的制约因素。在监管政策支持和允许的同时,城商行还要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推进经营转型,首先要正确处理业务发展与经营转型的关系,传统业务与新兴业务之间的关系。传统业务是基础,新兴业务是方向。业务发展是经营转型的基础,经营转型是业务发展的方向和前景。经营转型是更高水平、更高层次上的业务发展,是银行业务发展的趋势和方向。业务发展和经营转型是相互协调的。我们不能放弃优势找优势,不能脱离发展空谈转型,发展和转型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应该在发展中转型,通过发展为转型创造资源和条件,通过转型塑造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与大中型银行相比,城商行推进经营转型,要更加注重特色化、差异化,走出一条既符合自身特色,又与自身能力相适应的业务发展和经营转型之路。要加快业务发展,在坚持发展传统业务的同时,大力发展新兴业务,逐步形成传统业务、中间业务、新兴业务共同发展的业务格局。做精做强传统业务,巩固传统竞争优势,为业务持续稳定增长提供支撑。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做大做优中间业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理清新兴业务发展方向和主攻点,重点拓展风险可控、效益良好、发展潜力大的业务,做稳做好新兴业务。

近年来,徽商银行也在积极推进和加快经营转型。主要目标和方向是由资金中介向综合金融服务商转变;由存贷款等传统业务为主向传统业务和投行等新兴业务并重转变;由表内业务为主转向表内外业务并重为主;大力发展中间业务,由收入主要依靠存贷款利差向多元化转变。具体做法归纳起来是三个多元化,一是负债来源多元化,二是资产应用多元化,三是收入来源多元化。

一是以稳定负债成本为核心,实现负债来源多元化。银行负债越来越呈现多元化、理财化、多样化的趋势,发行金融债、同业存款等多种形式的主动负债,将逐步成为银行增加负债、增强流动性的重要手段。我们坚持一手抓低成本负债业务,另一手抓主动负债业务。

二是以提升定价水平为核心,实现资产运用多元化。随着“金融脱媒”进程,直接融资将在社会融资规模中占有更重要的地位,银行原先以信贷资产为主体的资产结构必将要发生改变。为此,我们在做大资产规模,提高资产运用效率的同时,逐渐形成以信贷为基础、多种投资方式并存的多元化资产运用格局。

村镇银行的发展方向和前景范文第3篇

东莞模式在危机中走上转型之路

2008年爆发的金融危机重创全球经济,在此之际,被誉为“第四次工业革命”的低碳经济作为一种新经济增长模式日渐成为后危机时代世界经济发展的方向。因此,为追随世界经济的潮流,进行合理的经济结构调整,发展低碳经济也就成为东莞产业结构升级转型的不二选择。

东莞模式遭遇瓶颈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东莞经济实力快速提升,并形成自身特有的模式,即东莞模式,其主要特点有:企业以劳动密集型加工为主,产品主要销于海外,对外依赖度大;资本来源以利用外资为主,经济发展以外部资本作为主要推动力。本轮经济危机爆发后,伴随着外需持续低迷,东莞产业链的低自主性、低附加值、高依附性等深层次问题充分暴露。因此,如何在国际经济分工中抢占高端市场,如何加强技术创新和自主研发的投入,如何发展并完善依托国内市场的内源经济等,成为亟待突破的难题,产业结构调整因而成为东莞模式再生的契机。

事实上,在已经过去的2009年里,已经看到东莞在这些方面的尝试与转变。在产业结构上,服务业比重比2008年提高了5个百分点。在引资结构上,实行内外资并重的策略,与引进外资增长6%相比,引进内资则大幅增长39%。此外,科研能力也得到了大幅的提高。这些转变使得东莞经济从金融危机的重创中逐步得到恢复。因此,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将成为东莞产业结构转型的重要推动力。

东莞市政府或为新东莞模式的重要推手。新的城市经济发展战略已经明确了“加快结构调整、发展低碳经济、强化自主创新等”的发展方向。为推动“东莞制造”向“东莞智造”转变,东莞将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作为东莞产业升级引领区,以科技创新推动发展方式转变,逐步发挥产业龙头和研发龙头的“双带动”作用。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产业转型升级服务,大力引进资金技术密集、产业关联度大、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项目,重点推动电子信息、生物技术、金融服务、文化创意四大产业发展。积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初步建成“低碳经济”模式产业体系。

东莞银行业面临新机遇、新挑战

产业结构升级为东莞银行业提供新机遇

产业结构的升级离不开资金的支持。在东莞产业结构升级的过程中也离不开当地银行业的支持,而这一经济结构的转变也将为当地银行业提供良好的机遇。

危机后的银行业信贷资产结构的改善。这次经济危机促进了东莞经济结构的调整,在企业和产业结构得到优化的同时,也给银行业信贷资产结构的改善带来契机。各银行机构借经济调整之机,适时调整各自的信贷准入政策,逐渐退出一些利润低下、竞争力差、信贷风险高的“高碳”企业,积极介入竞争力强、发展潜力大、符合产业要求的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低碳”企业,推行绿色信贷、环保信贷等。银行业的信贷的投向与地方经济调整和产业导向基本保持一致,促进了信贷结构的改善和风险的控制。

危机后的银行业信贷资产质量的改善。2009年东莞市共清收处置不良贷款26.74亿元,其中,现金收回占比60.38%;贷款核销占比22%;贷款迁徙4.67亿元,占比17.46%。尤其是现金清收不良贷款的金额比2008年增加了5亿元。不良贷款率远低于全省、全国水平。这种良好的局面使得东莞银行业在后危机时代能够轻装上阵,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

新模式下东莞银行业面临的新挑战

诚如伟业非一日之功,危机过后的东莞产业升级转型也不可能在一朝一夕内完成,而且在此过程中,东莞银行业依然面临很多挑战。这些挑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东莞银行业仍将面临一个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对于东莞这样一个对外依存度一度高达250%的经济体,现阶段经济回升的程度不仅有赖于国内,在某种程度上更有赖于的经济复苏。尽管国内经济已经走出低谷,稳步复苏,但国内整体的经济结构调整尚未完成,众多不确定性因素依然存在。从国际经济形势看,金融危机过后的国际经济新秩序还未建立,发达经济体从深度衰退到经济全面复苏之路仍然漫长。加之东莞长期积累起来的经济发展中的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因此,东莞银行业面临的经济环境仍然复杂多变。

信贷管理压力增大,不良贷款反弹可能性不容忽视。首先,在信贷规模快速扩张过程中,银行内部管理出现滞后与弱化倾向。虽然东莞的信贷增速低于全国和全省的平均水平,但却高于东莞信贷增速的历年水平。在这过程中,部分银行盲目追求规模,为争抢市场份额降低授信条件,贷后管理粗放和不审慎行为有所抬头,甚至出现了恶意抢挖存款等现象,银行信用风险、合规风险和声誉风险均有上升。此外,虽然目前东莞银行业的不良贷款及不良贷款率均处于较低的水平,但不能排除危机影响下部分企业问题尚未完全暴露、部分新发放贷款容易演变成不良贷款等因素,对不良贷款反弹仍需保持足够的警醒。

其次,在经济转型过程中,企业投资方向的阶段性迷失将增加部分企业信贷风险。在日后东莞经济转型时期,地方政府的政策固然起很大的引导作用,但经历危机后的企业为了跟上转型调整的步伐,也为了尽快摆脱困境,有可能投身于一些技术尚未成熟、发展前景不明朗的新兴行业。此外,转型过程中也将会加速一些劣势企业的淘汰,这部分企业将对银行业的信贷资金安全产生不利影响。由于金融危机的余波犹存,对依赖国外市场的制造业、贸易企业,以厂房出租为主的村镇企业,以及受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影响较大等企业也都会给当地银行业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

银行间的同业竞争将会更加激烈。首先,银行种类和数量的增加将导致竞争的加剧。当前东莞拥有各类经营性银行机构21家,今年还将有股份制银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进驻东莞。面对有限的市场份额以及企业寻求资金选择性的增加,各银行机构不仅要抢抓市场份额,更要在公司治理、行业服务、创新激励机制、优质项目推出等方面加以比拼,以提升自身的行业竞争力。

其次,东莞的有效信贷需求略显不足。一是以外资企业为主导的经济结构导致贷款有效需求不高。在东莞规模以上工业产值中,外向型经济占比达78%,但是,外资企业的贷款却仅占全市贷款总额的10%左右。外资企业贷款较少的主要原因是企业自有资金相对充裕,其贷款来源多在本国,再加上受其“两头在外”的经营模式影响,信息不对称、资金监控困难、缺乏有效抵质押物,因而银行对这类企业的信贷投放普遍比较谨慎。二是以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为主的经济主体难以获得银行充分的信贷支持。三是以政府为背景的项目或平台公司对信贷的需求不大。调查显示,东莞的政府平台公司贷款总额仅占全市贷款的6%左右,这种情况与全国差别较大。四是一些东莞企业存在从外地融资的情况。这种现象一段时期以来一直存在,而在地方经济转型阶段,尤其是经历困难重重的金融危机后,银行面对有限的新市场,对这种情况的反应会更为敏感,带来的影响也更显突出。

根据以上供需两方面的因素分析,信贷市场的失衡将进一步加剧银行间的竞争。在信贷的细分市场上,“供不应求”和“供过于求”的现象会同时存在。这种市场的失衡将导致银行间的竞争日趋激烈,最终可能导致银行业整体利润率的下滑。

双线思维,促东莞银行业完美变身

在机遇和挑战面前,东莞银行业的战略转型的基本原则是:正确把握产业结构调整方向,既要在经营思路与信贷资源配置方面做出相应的调整创新,又要在抓住新的市场机遇的同时防范风险,立足于“在创新中调结构、创新中避风险、创新中谋发展”。

东莞银行业创新要点

加强政策创新。将银行业的信贷政策与东莞地方经济的产业转型政策、环保政策相适合,务实发展低碳经济,落实重点耗能企业节能计划,加快扶持7个环保专业基地建设,扶持发展节能服务机构,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有效推动国家和地方“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

加强机制创新。机制创新决定着银行业发展的活力,决定着企业的创造力和竞争力。对东莞银行业来说,机制创新可包含多方面内容。比如:激励机制的创新,通过有效的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从人力资源方面提高核心竞争力。内控机制的创新,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适当简化中小企业融资审批程序。对于真正有市场、有技术、有效益的企业,即使在抵押、担保等方面存在一定的瑕疵,金融机构也可以积极通过与担保公司等中介机构的合作来帮助企业达到贷款条件。

加强产品创新。积极向国内外有建树的银行同业学习经验,在高新科技利用、清洁能源利用、节能减排等项目的“绿色信贷”产品方面增加投放,对低碳经济的发展应给予一定的信贷倾斜,并在信贷客户的选择上,逐渐由单纯的信用评级选择向信用评级选择与环保评价选择并重转变。此外,还可以在低碳投资产品以及相关服务产品方面进行有益的尝试探索,在调整信贷结构同时,实现信贷产品的多样化,以增加其对于新兴市场的适应性。在创新“碳金融”这个可以预期的巨大市场面前积累经验,抢占先机。

加强服务创新。东莞的信贷有效需求不足的现实以及银行同质化问题加剧了东莞银行业的低层次竞争,增加了银行的道德风险,因此,应该通过创新服务提升内涵。比如加大对抵押担保的创新,增加企业的融资担保方式等,在项目风险评估,在项目实施过程性考核,在项目投产达效后的延伸开发等方面,进行深层次的参与、介入式服务,从而满足多样化金融需求,提升银行的竞争能力。

东莞银行业风控体系构建路径

完善公司治理,以法人为突破。东莞目前拥有东莞银行、东莞农商行、东莞信托三家法人机构。随着形势的发展,地方法人的对外投资、跨区经营和产品研发日益增多,这就对法人机构的公司治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这无论是从银行自身的发展还是从监管角度考虑,都是一项重要而迫切的任务,要加强这方面的研究和总结。

加强信贷管理,以机制为保障。以全面推进“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实施为契机,完善信贷管理体制机制。科学把握信贷投放节奏,严格执行国家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要求,着力提升银行业的信贷管理水平。同时,加大对不良贷款的清收处置力度,加强对存量贷款的监测管理,防范新增不良的发生。

村镇银行的发展方向和前景范文第4篇

关键词:制度约束;目标偏移;杠杆比例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3)06-0064-04

近年来,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十分迅速。截至2012年末,全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到6080家,贷款余额5921亿元,在服务“三农”和县域小微企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小额贷款公司在我国还处于探索阶段,发展过程中还面临着定位模糊、资金短缺、税收过重、转型困难等诸多问题,其发展的可持续性和行业前景受到质疑。本文在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山东省枣庄市SH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过程进行分析,力图找到导致其经营困境的根源,以期从制度设计层面探寻可持续发展的路径。

一、对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发展问题的观点综述

小额贷款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孟加拉国著名经济学家·尤努斯教授的小额贷款试验。1994年,小额贷款被引入中国,主要应用于国际援助和中国政府的农村扶贫贴息贷款计划,由于成效显著而受到重视。2005年12月,山西省平遥县率先组建了日升隆、晋源泰两家小额贷款公司,标志着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诞生。2008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颁布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由民间资本主导的小额信贷开始走向前台,以小额贷款公司形式开始为社会提供融资服务。

在小额信贷诞生之初,其发展模式及可持续性即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国内外不少学者围绕小额信贷发展面临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英国学者马丁(Martin)认为,绝大多数小额信贷都面临着不断增加的压力,这种压力来自三个方面:第一,它们需要增长以扩大覆盖面,但这不等同于覆盖贫困人口;第二,它们需要增长实现操作的规模经济,以实现金融自负盈亏的目标;第三,捐助者的资金非常有限,为了增长需要得到商业资金。朱良建(2009)认为,由于政策法规的限制,小额贷款公司的后续资金不足是经营中面临的主要问题,这将导致小额贷款公司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经济发展的作用受限。徐瑜青(2010)对小额贷款公司发展面临的问题进行了系统分析,认为定性模糊、无法吸收存款、资金短缺、无法纳入正规金融体系、税收过重、风险过高、转型困难等影响了其持续发展。郭忠军等(2011)在案例研究基础上对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的现实约束进行了分析,认为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中形成的经营困境在于其自身设计的缺陷和配套政策不完善,这两者相互影响和强化,限制了小额贷款公司的持续发展。

针对当前小额贷款公司发展面临的问题,业界、政策部门与学术领域提出了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多种路径。潘广恩(2009)认为,要实现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在发展机制上进行完善,除了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外,还应建立可持续融资通道,减轻税负,明确发展方向。巴曙松认为,要使小额贷款公司成为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必须从资金的流入和流出两个环节进行探索,通过可行的制度设计,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吸收资金,并通过信贷资产的转让等形式提高盈利能力。何广文认为,破解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困境,重要的是解决其资金来源问题,政府部门可以考虑建立投资基金,给予股权投资或者债权投资,金融部门还可以以创新方式批发、拆借资金给小额贷款公司,并在一定条件下尝试准予其吸收储蓄,或直接转型为村镇银行。

需要说明的是,当前国内学者对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发展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资金约束、税负、法律定位等现实困难上。正如茅于轼先生所言,小额贷款涉及的理论问题并不多,更多的是实际操作问题,或者说是制度的制定和维护问题。只有站在制度设计的角度通盘考虑,积极推动制度创新,才能为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提供良好的机制保障。基于此,笔者试图在剖析枣庄市SH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案例的基础上,从制度设计层面探寻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现实路径。

二、SH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困境

(一)SH小额贷款公司的成立背景

枣庄市市中区作为曾经的市驻地,农业、工商业较为发达,是鲁南地区重要的经济文化中心。2008年末,全区共有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30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28家,国家级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品牌22个。全区民营企业4780家,个体工商户3.56万户,形成了纺织文化衫市场、二手车市场等具有较大规模和市场影响力的特色产业集群,先后荣获中国针织文化衫名城、中国针织行业超百亿元重点集群、全国二手车交易示范基地、山东省最佳投资城市、山东省产业集群十大典范经济区等称号。与其他地区一样,市中区的小微企业、三农经济在发展中也普遍面临着资金短缺的问题。

与市中区发达的工商业发展相适应的是,市中区民间借贷较为活跃,特别是近年来我国逐渐放宽了对民间借贷的限制,民间借贷参与主体日渐多元化,市场规模持续膨胀。与此同时,民间借贷的负面效应也日渐凸显,因民间借贷引起的民事及刑事纠纷明显增多。一方面,民间借贷渴望获得政府和社会的认可;另一方面,如何引导民间借贷合法、合规发展,疏通社会融资渠道,也成为政策层面亟需解决的问题。

2008年,山东省下发了《小额贷款公司信贷管理条例》,出于对金融市场前景的良好预期和对转变为村镇银行的期待,一些有资金实力的企业和私营业主开始谋划成立小额贷款公司。2009年1月,枣庄市A公司作为主发起人(20%的股份),联合另1名企业法人(10%的股份)和7名自然人股东投资成立了一家小额贷款公司——枣庄市SH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H小贷”),开始面向市中区区域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户等开展贷款业务。

(二)SH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开展情况

SH小贷在成立之初,风险防范成为经营的重中之重。在人员招聘上,SH小贷倾向于招聘具有银行从业经验的业务人员,其总经理曾为某商业银行支行行长,其他业务骨干也大多拥有银行从业经历,可以较好地将银行信贷理念及管理技术移植到小贷公司。在业务拓展上,SH小贷积极利用地缘、人缘优势开展关系型营销,通过股东推荐等形式,将70%以上的资金投向股东较为熟悉、信用状况较好的当地企业。虽然多数申贷对象是不符合银行抵押要求的“次级客户”,但股东对其经营情况和信用状况较为了解。在贷款方式上,多采取担保方式进行。2009年,SH小贷发放的贷款中90%以上采取股东担保、公司联保、个人联保和公司与个人联保的形式。

经营初期,SH小额贷款公司业务发展较快,不到几个月资本金就基本发放完毕。2009年末,SH小贷各项贷款余额6470万元,占资本金的92.4%,SH小贷也逐步进入了平稳发展期。

(三)陷入经营困境

随着可贷资金的减少,SH小贷发现其有限的资本金相对于信贷需求无异于杯水车薪,特别是进入2010年后,经常出现有客户而无投入资本的尴尬局面。为扩充资金来源,SH小贷曾计划从银行融入资金,但在与银行谈判的过程中,银行要求小额贷款公司提供有效抵押或者第三方担保。股东A公司虽然符合担保条件,但出于多方面考虑,拒绝为SH小贷提供担保,谈判最终破裂。

由于资金有限,尽管SH小贷对多数客户贷款利率往往一浮到顶,但在扣除完各项税费、成本支出后,公司资产收益率并不令人满意。即使在其收益最好的2011年,其资本收益率也仅为6.6%,大大低于多数股东的收益预期。进入2012年后,在信贷市场竞争加剧、宏观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下,SH小贷经营更加困难,不良贷款率迅速飙升,公司收益率也明显下降。2012年SH小贷仅实现利润31万元,为2011年利润额的6.7%。在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下,基于风险控制考虑,SH小贷已逐步要求贷款条件由先前的担保转为贷款者提供房产、土地等不动产进行抵押,占比在80%以上,对贷款条件的要求甚至比银行更为苛刻。另外,在本地较为稳定的民间借贷关系中,其利率水平也往往处于一种相对固定的水平,月息一般在1分左右,尽管高于银行贷款,但显著低于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利率,小额贷款公司相对民间借贷的效率优势、利率优势都在下降。加之银行对小微企业等弱势群体金融服务的逐步改善,小额贷款公司相对民间借贷和银行的比较优势不复存在,客户群体逐步萎缩。目前,SH小贷仅有公司客户7户,远低于最高时候的30户水平。在监管部门出台《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后,SH小贷的股东认识到,短期内难以改制为村镇银行,即使多年以后具备了改制条件,他们也将失去控制权和决策权。目前,已有个别股东通过贷款方式将资本金抽回。SH小贷计划本年度召开股东大会,对企业股权结构进行调整,部分不愿继续参股的股东将退出小额贷款公司。目前,SH小贷的不良贷款率显著高于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主要来源于两部分:一是部分想退股的股东通过贷款方式抽回资本金,这种方式并未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资本形成实质性伤害,并非真正的不良贷款。二是在当前宏观经济下行态势下,部分个体工商户资金运营出现困难,难以按时归还小额贷款公司本息。但由于小额贷款公司已经采取了房地产抵押等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也很难对其资产质量形成显著影响。因此,SH小额贷款公司的资产质量实际上好于其账面水平,其风险管理水平值得肯定。

三、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困局:基于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

目前,小额贷款公司在我国还处于探索阶段,还没有建立一套较为成熟的信贷运营模式,因此,将其设定为一种非公众金融机构,可将其潜在风险的外延和扩散性大大降低,避免信贷风险传导到社会公众产生系统风险。另外,对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业务范围等设定的限制也有利于其信贷风险的控制和运营的专业化,在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初期设立这些限制条件是十分必要的。在SH小额贷款公司成立初期,其业务规模持续膨胀,贷款质量较高,也表明政策部门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制度安排在运行初期是有效率的。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一项制度的效率如何与制度需求者的接受和适应程度有关,当同一制度的信号刺激达到一定点后,人们反映强度的曲线就会随着刺激频率的递增而呈下降趋势,制度消费的边际效用递减。对小额贷款公司而言,随着可贷资金的减少和信贷模式的日益成熟,对小额贷款先前的种种制度安排对其可持续发展的约束日益明显,激励水平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丧失。一是资金来源限制。《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指导意见》明确强调了“只贷不存”的原则,尽管符合监管原则,但严重限制了小额贷款公司的自由度。目前,国外运作良好的微型贷款机构的融资比例可高达10倍,甚至15倍。而我国小额贷款公司杠杆倍数仅0.5。“只贷不存”的信贷模式使得小额贷款公司实际上已经成为一个投资公司,不仅要承担巨大的风险,还要付出很高的操作成本,而回报仅仅是利息,在这种模式下,小额贷款公司不可能形成真正可赢利的商业模式。二是业务品种单一,盈利能力受限。目前,小额贷款公司仅能开展贷款业务,虽然江苏等省市出台了文件,允许和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各种中间业务的开展,但由于实际运行中资金不足、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困难以及客户资源较少等原因,小额贷款公司并没有能力去开展此类业务。在这种双重约束下,小额贷款公司能否扩大收益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能否获取低成本的资金来源。

由于资金规模有限,为最大化收益,小额贷款公司往往凭借信贷市场上的卖家市场优势将贷款利率一浮到顶。出于对风险的厌恶,其信贷管理理念、风险管控手段出现了明显的“银行化”倾向,小额贷款公司相对于民间借贷的比较优势逐步丧失。由于放贷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资金额度小,小额贷款公司对信贷质量的控制十分严格。尽管关系型营销和担保可较大程度地覆盖信贷风险,但不良贷款仍偶有发生。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规模经济是引致制度变迁需求的重要因素。相对于小企业,大企业更具有规模经济优势,单位成本更低,利润更高,这就需要较大的资金量。通过上述分析,我们认为,当前导致小额贷款公司陷入经营困境的根源在于有限的资金规模以及对融资渠道、融资规模的限制。正如茅于轼所言,小额贷款能否盈利很关键的一点是有没有低成本的资金。提升小额贷款公司总收益水平的关键在于提升其边际收益。这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是扩大外部融资额度,特别是低成本融资。二是加快资金周转速度,即通过为小额贷款公司资产流出提供更多渠道,促进其现金流的快速回流。

四、对当前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的进一步考量

小额信贷本来是专门为穷人和低收入者提供服务的一种信贷模式,通过无担保、小额度贷款履行一定的社会责任。但当前很多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仅仅把其看作是进入金融业的跳板,对社会责任和社会效益的考虑较少。当然,政府部门针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税费减免、利率优惠等措施出台较少,让其承担较多的社会公益职能显然也是不公平的。

小额贷款公司的初始资本金全部为民间资本,有着强烈的逐利性,这种逐利性会导致小额贷款公司尽可能地提高利率,将贷款更多投向利润相对较高的个体工商户及城市居民,“三农”等弱势经济群体因无法承受高价贷款,事实上被排除在金融服务之外。以SH小额贷款公司为例,该公司客户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城市居民占比在90%以上,真正投放于农户的资金微乎其微。小额贷款公司经营中出现的“目标偏移”倾向与国家发展涉农信贷、实现普惠金融的初衷相背离。对此,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由于制度性约束特别是资金来源约束导致了小贷公司比较优势的丧失和“目标偏移”,因此,要从资金的流入和流出两个环节进行探索,通过可行的制度设计,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吸引资金,帮助小额贷款公司解决经营中的困难,并通过完善资产转让方式加速资金流动,提高其盈利能力。

第二,尽管小额贷款公司在经营中出现了“目标偏移”,但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一方面为民间资本向实体经济转化提供了渠道,在一定程度上也满足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融资需求,这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无疑具有积极的作用,发展小额贷款公司仍具有必要性。

第三,坚持审慎原则,逐年提高小额贷款公司杠杠比例:第一年负债不超过净资产的50%, 第二年负债不超过净资产的100%, 第三年不能超过净资产的200%,并将其设置为融资比例上限。当负债为净资产的200%时,总资产扩大为原来的3倍,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规模明显扩大,其财务可持续性将得到显著增强。而对那些实际杠杆率奇高的小贷公司,其出现风险并向外部传导可能性增加,必须强化监管。而改制为村镇银行、通过资产证券化、发放融资券等面向社会和小型机构的融资将最终导致小额贷款公司融资途径的公众化,彻底改变小额贷款公司的属性,在当前情况看,时机尚不成熟。

参考文献:

[1]朱良建等.小额贷款公司的喜与忧[J].中国金融,2009,(14).

[2]郭忠军等.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困境与求解探索:荣庆案例[J].金融发展研究,2011,(4).

[3]周孟亮等.基于普惠金融视角的小额贷款公司研究[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2012,(4).

村镇银行的发展方向和前景范文第5篇

199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首先将孟加拉“乡村银行(GB)”小额信贷模式引入了中国。小额信贷发展至今主要经历了从外授试点、政府推行到正规金融机构进人几个阶段。在小额信贷发展初期,主要是以探索小额信贷服务和小额信贷扶贫的可行性、操作模式及政策建议为宗旨,以国际机构捐助或软贷款为资金来源,以民间或半官半民组织形式为运作机构的小额信贷实验项目。1997年以后,小额信贷进入了政府推行的时期,政府从资金、人力和组织方面积极推动,并借助小额信贷来实现扶贫攻坚的目标。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联保贷款管理指导意见》,这两个文件的出台,推动了农信社开办农户小额信贷业务,从此,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开始全面介入小额信贷业务。目前,我国小额信贷的组织形式主要包括综合性商业银行的小额信贷事业部、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等专业小额信贷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公益性小额信贷组织等。

近年来,小额信贷越来越受到中央的重视,在2007年举行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提出了要“积极培育多种形式的小额信贷组织”。一时间,小额信贷尤其是农村小额信贷问题再度引起关注。纵观小额信贷十几年的发展,其在扶贫、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解决就业等问题上确实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多年来并未取得什么实质性的进展,随着小额信贷机构业务的不断扩展,一些深层的体制缺陷开始体现出来,一度使小额信贷机构的经营前景令人担忧。基于此,我们有必要研究在小额信贷的发展中存在着哪些问题,我们应如何进一步发展小额信贷。

二、小额信贷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过度干预

在我国,小额信贷早期仅仅被作为一种扶贫的手段,开展小额信贷首先考虑的是实现政策性目标,而不是实现赢利性目标。农信社承担着涉农资金政策性投入任务,在发放小额信贷的过程中,一方面要执行较低的利率,另一方面却要承担资金成本、业务成本以及潜在的经济损失。要想实现小额信贷的财务自立是非常艰难的,从而为农村信用社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背上沉重的包袱。

事实上,大多数小额信贷机构并不是真正独立于地方政府的,而是实质上从属于或受制于地方政府,这些机构的管理人员大多也是当地政府及其部门委派的。政府的过度干预会导致小额信贷机构无法实现商业化运作,经营效率低下。如政府和农业银行共同参与的正规金融小额信贷就存在政策属性和商业经营的体制性矛盾,责、权、利关系模糊,经营成本高,贷款回收率低。

(二)缺乏充足且稳定的资金来源

这一点主要存在于非政府组织小额信贷机构和小额信贷试点公司,这类机构不允许吸收公众存款进行筹资,只能运用“来自几个有限股东的自有资金和来自一个机构的批发性融资开展相关业务”,以防范金融风险,这也就是目前所说的“只贷不存”的限制。之所以有这样的限制是因为小额信贷机构尚处于试点阶段,其在人力资源积累、产品开发和管理经验、风险控制能力等方面均相对不足,加上对于小额信贷目前仍然没有相关的监管和法律政策的出台,如果允许吸收存款,存款人的利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一旦出现资金的流动性问题。很可能引发挤提进而影响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定性。

就农信社而言,目前农村资金多向分流严重,作为支农主力军的农信社,不仅承担发放小额农贷的任务,更是肩负着投放整个农业贷款的重担,但吸存能力受阻,资金来源也明显不足。

(三)利率的制定陷入两难困境

利率说到底就是资本价格,而资本价格本质上是由资本市场供求平衡决定的。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二元经济,金融机构的贷款倾向于现代工业、城市和发达地区,而农村资金的供给远远不能满足和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导致了农村金融贷款利率一般较高。而小额信贷公司的贷款利率又比农信社要高,这是因为,农信社是通过吸收利率较低的存款、发放利率较高的贷款来维持运营的,而小额信贷公司要用成本较高的自有资金或长期负债融资来发放贷款。另外。小额信贷业务是人力密集型行业,必须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业务成本很高,为覆盖各种成本只能实行较高的利率,而过高的贷款利率往往使得许多渴望获得小额信贷的农民望而却步,小额信贷帮助贫困人群摆脱贫困的初衷无法兑现。

但是,又不能把利率定的太低,过低的利率无法足以覆盖业务成本和融资成本,无法实现赢利性原则,很难长期经营下去;而且过低的利率容易导致“寻租”现象的产生。国内外大量的经验己经证明,有补贴的优惠贷款会导致严重的寻租行为,许多人存在“不要白不要”“白拣便宜”“捞一把”“搭便车”等思想,最终的结果是完全剥夺穷人获得信贷支持的机会。

(四)风险防范能力亟需加强

小额信贷的服务对象是贫困、低收入农户和一些中小企业,农户进行农业生产本身就存在风险。农业以一家一户分散生产经营为主,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是必然的经济现象。小生产的盲目性很容易使农产品出现结构性趋同,加上农村社会服务体系不健全,生产技术水平落后,农产品的生产成本与交易成本较高,农业生产经营时常出现相对大的市场风险。农业还要受到自然灾害因素的影响,而贫困农户本身缺乏足够抵御风险的能力,也没有财产和经济实力做后盾。一旦遇到天灾人祸,往往无力按时归还贷款。

此外,小额信贷还存在道德风险,由于小额信贷是无需抵押担保的,当前一些农户信用意识淡薄,赖债、逃债思想较为严重,如果有个别借贷不还的示范效应发生,则很容易造成拖欠行为的大面积蔓延。加上农村执法难度较大,而且小额农贷分散,其执行成本高,因此难以对借款户的不良信用行为给予有效的法律约束。

(五)缺乏良好的政策环境

首先,小额信贷的法律地位仍不明确。目前仍然没有一整套法律框架来确立非政府组织小额信贷的法律地位,也没有专门针对小额信贷的相关法律法规出台。而相应的财政、税收、资金支持等配套扶持政策还比较少,无法给予小额信贷发展有力的支持。

此外,对小额信贷的外部监管仍处于真空状态。到底小额信贷要由银监会还是由央行进行监管,各有关部门在监管时如何进行分工、协调等问题在政策上还很模糊。

三、发展小额信贷的对策建议

(一)强化化市场化运作

坚持以市场为基础,减少政府干预,区分政府扶贫与小额信贷的功能,将小额信贷从单一的扶贫中解放出来。一方面把小额信贷机构发展逐渐建立在市场化基础上,按照现代金融机构的原则进行经营,创建可持续资金运营的基础模式;另一方面弱化地方政府对小额信贷机构的过分干预,避免其成为新的金融体系不良贷款的来源。中国地域广阔,而各地的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社会宗教文化等千差万别,照搬一种小额信贷模式

难以满足不同地区的个性化需求。因此,要从本地市场出发。因地制宜地建立适合当地的区域性小额信贷组织。

(二)寻求多渠道的资金来源

中央银行应继续加大对农信社支农再贷款的投放力度,以有效调节农村资金供求紧张状况。在个别地区,央行可以允许一定范围内农信社自主上浮存款利率,以缓解资金问题。此外,农信社还可以通过发展农村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借贷,疏通横向资金融通渠道。农业投资和农业生产的周期较长,要解决农信社的资金余缺问题,单靠短期拆借是难以解决的,这就需要发展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借贷,建立区域性资金融通网络,从而实现资金的最优配置。

(三)开放小额信贷利率,实现利率市场化

地方政府不再强制性规定具体利率,在不超过基准利率四倍这一前提下,放开利率水平,根据当地资金需求情况,自主制定利率水平,比如可以采取由借贷双方自主协商的方式来确立交易利率。当然,利息收入必须能覆盖交易成本和风险成本,也就是要实现赢利性。

创新信贷产品,对不同产品实行差别利率。例如,对于生产性贷款和非生产性贷款就可以实行不同的利率,即对于生产性贷款实行较为优惠的利率以鼓励贫困农民通过农业生产改善家庭经济状况。

(四)建立小额信贷的风险控制机制

通过建立农户经济档案,对农户的家庭住址、人口、田亩、经济收入情况等详细记载并经常更新,这样,在发放贷款时可以减少不必要的违约风险。另外,可以对历史借款编制还贷记录,根据记录重新评定农户的信用等级,从而决定其信用贷款限额等级和利率优惠政策,对于那些历史记录不好的农户取消资格或加以限制,而对于信用良好的可以给予一定的利率优惠和优先贷款。探索建立小额信贷的风险补偿机制,通过建立风险补偿基金,用于弥补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形成的小额信贷损失。为了分散和规避风险,可以在农村推行农业意外保险制度,扩大承担风险的主体,提高贷款当事人的抗风险能力,使农业风险由信用社和保险公司共同承担,同时做好信用社资本金的补充,完善中、坏账准备金制度。

(五)加快小额信贷款管框架的建立,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针对不同形式的农村小额信贷,应采取不同的监管模式,这里主要是要区分审慎性监管原则和非审慎性监管原则。一般来说,对于那些允许吸收公众存款的从事小额信贷业务的机构,如农村信用社,综合性商业银行的小额信贷事业部,适用“低门槛、严监管”的审慎性原则,将其纳入银行监管框架中。对一些硬性指标,如最低注册资本、资本充足率、存款准备金率、风险集中度等要严格规定。而对于那些“只贷不存”的专业小额信贷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公益性小额信贷组织则适用非审慎性监管原则,为小额信贷机构设计行为准则,包括对小额信贷的信贷业务准入、客户保护、利率政策、法律规范等问题进行监管。

政府在设计监管框架时必须考虑到小额信贷机构所付出的成本,如各种信息披露文件的整理和报送的成本;其次还要考虑到监管者的监管成本,即监管者对大量的小额信贷组织必须付出很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如果监管框架的设计过于繁琐,既超过了被监管者的承受能力,也超过监管者的监管能力,最终将形同虚设乃至归于失败。

尽快出台针对小额信贷的法律、法规,给予现有的小额信贷机构合法地位,并为其提供一系列配套的优惠政策,如免除小额信贷业务的营业税,降低所得税,发放低利率的政府再贷款等。

(六)抓住机遇,小额信贷向正规划方向发展

以往的小额信贷采用的方式多为项目运行,因此不仅作用的范围很有限,而且很难实现可持续性,根据国外小额信贷的实践可以看出,小额信贷将来的发展方向是逐渐向正规化过渡,小额信贷的正规化主要可通过两个途径实现:一是从事小额信贷业务的NGOS(非政府组织)转变为正规金融机制;二是现有的正规金融机构进入小额信贷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