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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和银行的区别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商业银行和银行的区别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商业银行和银行的区别

商业银行和银行的区别范文第1篇

关键词:品牌;营销;商业银行

同零售业一样,我国商业银行已开始以品牌营销为卖点,展开了新的竞争。优秀的商业银行通常会用感性和理性有机统一的营销活动打造出高品质的品牌,从而使客户对其品牌产生高度的认同感和强烈的购买欲望。

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相继推出了丰富多彩的金融品牌产品,在品牌营销上加强了品牌的塑造。并在产品品牌的推广及品牌领域方面掀起了较为强劲的营销攻势,如工商银行的“汇款直通车”、“理财金账户”,农业银行的“金钥匙”、“通汇宝”,中国银行的“中银理财”、“外汇宝”,建设银行的“乐当家”、“聚宝盆”等产品品牌。

一、我国商业银行实施品牌营销战略的意义

品牌是制造商或经销商加在商品上的标志,一个深度品牌应该具备属性、利益、价值、用户、文化和个性,才能在当今市场上真正具有竞争实力。借用这个界定,金融品牌就是为金融产品而设计的名称、术语、符号或设计,其目的是用来辨认金融机构各自的产品或服务。金融品牌有两个内涵:一是指这个金融企业的整体形象;二是指金融产品品牌一旦在用户心目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和声誉,会大大提高金融品牌的附加价值和金融机构的商誉。

商业银行的品牌建设势在必行,不仅仅因为一个优秀的品牌会在客户中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忠诚度,会使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增强防御能力,也因为完善的金融品牌是商业银行金融服务个性化的需要,可以维护银行信誉,提升客户忠诚度,更因为品牌已经成为银行和客户双方沟通和深入交往的一条重要渠道,是商业银行顺应客户需求变化的需要,因此,实施品牌营销战略,促进商业银行发展,是我国商业银行有效应对金融竞争国际化的需要,是保持商业银行可持续竞争优势的需要。

二、我国商业银行实施品牌营销战略存在的问题

与其他产业相比,目前我国银行业总的来看是金融品牌较少,品牌质量不高,品牌意识弱,更没有国际著名的品牌。许多商业银行的从业人员、研发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等在发掘品牌价值、宣传品牌形象、积累品牌资产等方面还严重缺乏经验,而公众对金融品牌的消费意识也非常弱,大部分老百姓存款或消费其他金融产品仍是强调就近、方便,到哪家银行都行,缺乏对金融品牌的追求。

1.银行产品定位雷同

从改革开放到现在,我国银行业发展的过程,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银行复制的过程。金融产品也是一样,无论是国有银行还是股份制银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大同小异,缺乏个性化特点。对消费者而言,金融机构只有来源的区别和大小的区别,没有好坏的明显区别。这就使得消费者往往只看重服务网点的方便性,忽略了金融品牌的差异。

2.品牌技术含量低

银行业的自身特点决定了银行形成品牌比较困难,银行品牌的形成,无论是在技术上、人才上、还是在法律上、市场实践上都有很高的要求。银行产品的无形性,使得银行不能像一般企业那样通过其产品给客户以视觉和感观上的冲击来形成其品牌效果。一家银行要形成独有的金融品牌,需要做大量的市场调查,掌握客户心理,又要在严格的行业监管约束下进行产品和服务的创新,进行复杂的风险控制,其难度可想而知。因此,品牌的技术含量低,模仿、抄袭、复制就成为普遍的现象。

3.缺乏品牌创新

品牌的生命力在于创新,西方国家商业银行的创新法律环境比较好,商业银行有充分的自由根据市场需要创新产品和服务,而我国对商业银行的创新监管比较严,银行高管人员行政化色彩依然存在,银行缺少创新金融品牌的动力和压力,长期下去,银行形成了懈怠的心理,品牌创新受到阻碍。

4.品牌竞争观念比较淡薄

目前我国还缺乏形成银行品牌的市场竞争环境,资银行品牌竞争观念还比较淡漠,各家银行大多还是靠网点的扩张和降低融资条件来吸引客户,真正靠服务靠品牌来竞争的还不多见,因此,各行还没有真正形成育品牌的压力;另一方面,客户的金融意识还比较差,对银行品牌的识别能力、使用银行品牌产品的意识都还较弱,从而增加了银行实施品牌营销的困难。

5.缺乏统一的品牌管理和品牌保护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品牌建设投入很少,缺少品牌报效应,创造一个品牌所需的投入和能带来的回报都不是很清楚,在国外,有成熟的考核模型,中国现在还没有此外,利用法律手段保护品牌的意识也不强,相关法律也还短缺,产品仿制、侵权现象严重,品牌营销缺少必要法律环境。

三、我国商业银行实施品牌营销战略的设想

就品牌而言,品牌知名度可以通过广告迅速建立,然后通过长期不懈的投入、日积月累,在有效顾客群体中建立自己的市场形象,提供给客户满意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才能带来金融品牌的美誉度,以及客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才能提高品牌竞争力。品牌竞争力表现为品牌市场占有份额、新产品开发能力、国际化经营能力、服务质量推广沟通能力和文化感召力等。要创建具备这些能力的金融品牌,商业银行要学习借鉴外资银行的成功经验,进行全面的市场调查、科学的产品设计和多年的市场运作的沉淀,实施品牌营销战略。

1.明确品牌定位,培养客户品牌忠诚

就像明确市场定位一样,商业银行要在客户心目中留下别具一格的银行形象,使自己成为某一细分市场中最佳的银行,提供最适合目标市场的金融产品,商业银行也要明确品牌定位。定位的目的在于帮助客户了解竞争银行与竞争产品之间的真正差异,以便于客户清晰地辨认出他们最适宜的、能为其提供最大利益的金融服务品牌定位要有明确的诉求点,重要的品牌识别及其具有启发性的联想物是所有有效品牌创建的基础。例如“小红伞”是花旗银行的品牌标识。我国商业银行要不断地探讨和加强品牌识别,以产品或服务的实用性为诉求点使品牌的功能更有效、更显著,形成客户的品牌忠诚。

金融品牌的品牌忠诚主要体现在客户对该业务的高度信任和排他心理,让客户觉得只有这一品牌的金融产品让人放心、让人舒心、让人省心,这样就会树立金融机构的核心产品形象,为银行赢得竞争优势。目前,我国银行客户的金融意识还比较差,对银行品牌的识别能力、使用银行品牌产品的意识都还比较弱,商业银行要加强宣传,通过品牌营销,培养客户的品牌消费习惯,培养客户对自己品牌的忠诚,这也是现代市场营销的主要战略目标。

商业银行和银行的区别范文第2篇

降准和降息的区别:

(1)主体不同:降准的主体是中央人民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是国家规定的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上交的金额,以确保商业银行的正常运营。降息的主体是商业银行,降息也就是降低利息,这样有利于向社会贷出资金。

(2)面对群体不同:降准的受体是商业银行,中央银行办理的业务是针对商业银行的。降准是中央银行采取的针对商业银行的政策;降息的受体是企业和个人,商业银行办理的业务是针对企业、个人等群体。降息是商业银行采取的针对社会群体的政策。

商业银行和银行的区别范文第3篇

我国商业银行进行销售的理财产品是指商业银行通过对客户具体要求以及实际状况而提供符合客户需求的理财产品及理财服务,其中商行的主要销售的理财产品包括了结构性理财产品、保本性理财产品以及非保本性理财产品等多种类型。

(一)结构性理财产品首先把结构性理财产品归类为成“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是“交易性金融负债”因此将相应的损失与收益计入“投资收益”的科目。在符合一定条件情况下的混合理财产品可以选择将整体指定成“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是“金融负债”。其次是对于结构性理财产品进行划分,将它划分为“衍生金融工具”进而对其进行相关的会计报表项目的列报,主合同的方面把它划分记入“吸收存款”科目,采用摊余成本方式来进行会计的后续处理,将其相关损失和收益的核算列入“投资收益”。会计处理的原则在于嵌入型的衍生金融工具中认为其应该从主合同中进行分离同时成为单独存在的衍生工具来进行会计处理。最后将理财产品都作为“吸收存款”科目核算,并按照公允价值来处理后续核算,其相关的损失和收益列入“利息支出”科目进行核算。用结构理财产品中存在的金融衍生工具划分为通过公允价值计量的方式。由于汇总和监督管理的规定所以结构性存款归属为存款项目并放入贷款存款比率的运算范畴,从而计入“吸收存款”科目。

(二)保本性理财产品1.由保本型理财产品所筹集的资金记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中投资的资产划分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如果银行和其投资者进行签订了合同,并且其合同内容中保证了“保本”,产品到期时应对其本金进行保证性的支付,意味着筹集到资金之后再理财投资操作时所产生的损失应该由商业银行进行负担,商业银行并不会“全部让客户承担风险和报酬”,因此筹集资金和投资资金在表内应该计量为金融负债与金融资产。2.募集资金计入“吸收存款”,投资资产按照“存放同业款项及拆出资金”等各项资产进行划分。划分由监管部门的规定在表内的理财产品归入结构化存款进行管理分析,并且按需缴纳存款准备金,并将其记入“贷存比”的运算口径,因而列为“吸收存款”。3.将所筹集到的资金记入“其他负债”或者其他相关负债科目进行核算,投资的资金记入“其他资产”、“应收款项类投资”等相应的资产项目。若把理财产品确定为金融资产以及金融负债则无需采取公允价值计量,从而降低估计的难度。

(三)非保本理财产品银行一般在表外对非保本性的理财产品进行核算,记账的方法也是各有不同没有统一,有的银行选择在总账进行核算,期末进行轧差出表;有些则选择用复式记账直接进行表外的登记方法。

二、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会计处理存在的风险

(一)不同的处理方式,不利于报告使用者理解信息由于理财产品的账务处理原则还未达成同一的意见,因此出现了在会计实际操作中多种处理方式的现象,各个银行根据不明确的会计规范,采取对其自身最有好处的账务处理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处置,这种选择方式违反了可比性及可靠性的会计的信息质量要求,同时也增加了监管的困难并为报告使用者不能够方便有效的得到信息。不同的银行提供的财务信息并不具有有效的可比性,会造成报告使用者对理财产品的的评判产生影响,并可能会对报告使用者产生误导。因而,对于理解理财产品的经济本质以及确定统一有效的账务处理原则应值得重视。

(二)没有从账户管理上区别理财与自营业务现在有一部分银行是独立于中央结算公司以及上海清算所的自营和理财业务的托管债券账户以及其资金结算账户都只是简单的进行拆分,在发生相关经济业务同时后方没办法单方面进行的结局,必须加以前台流程进行辅助,就商业银行自己出具的债券买卖成交单来成为结算的票据,因此,商业银行能够方便地对它的自营理财业务产生的资金进行调配或者进行利益传输。在实际操作中,不仅混合了理财产品和自持资金,商业银行还可以将不同类型的理财产品资金经过向资金池等方法进行整合,由于不同的理财产品的时间、投向及风险大小都是有区别的,因此为了保障较高的投资回报和确定资产配比的稳固性,商业银行往往采用滚动发行期限错配的方法进行实时操纵。资金的错位配置特别易引发类似流动性风险的产生,也会加大了监管部门在关于资金流的监察难度,并且信息使用者也很难对产生的风险进行有效的预测。

(三)银行理财产品表外核算的风险首先,理财产品销售的不负责行为。当前商业银行销售的代售类型的理财产品并没有在银行的资产负债表内进行核算,造成了银行对于其进行销售的理财产品不受约束、不负责人和不考虑风险的“三不”行为。在2008年次债危机的教训中,国外银行也是处于相同的位置,将巨大的风险次级以抵押债券的形式转移给社会大众,将其作为第三方中介机构却并拒绝对产生的风险来负责和处置,极易让不处于强势位置的社会大众承担亏损。此时,应该通过对会计规则的完善来让代销类型的产品产生的风险也规划到商业银行本身的运营之中,迫使其对代销类型的产品的风险情况进行加强关注,并且有筛选的介绍给社会大众,这必然会使整个社会的稳固与优势发展产生好处。其次,是对理财产品监管的无效,目前银监会的管理体力的建立主要是以信贷资产方面为重点,但是在表外理财产品的监管制度未进行过多关注。因而,通过表外的理财产品躲避监管的方式越来越多,大部分表现在:银行可以通过理财产品将“信贷资产”转换到表外,借而躲避监管。最后,披露内容原则比较单一。然而我国这些没有确定的规范,对于金融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估值方式只进行简单的原则性的介绍,并没有具体对衍生金融工具的估计、风险等模型进行深入研究。对于理财产品的收支,所产生的相应手续费和佣金收支的总额只是单一的叙述并没有进一步详尽的解释。

(四)分支机构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有待研究因没有得到独立法人的资质,商行的下属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大多是源于总行,其中少部分商业银行下属机构代售其他商行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的投资发行由总行或者被商行进行处理。因而,银行下属机构比较困难进行依次分类明确其所募集的理财资金整体是投向了何处的资产,也没办法依据上级监管规定按所投资的资产相关的会计处理。在业务实际操作中,商业银行下属机构的会计处理方法差异较大,理财产品最终变成部分下属机构用来进行调整账务及藏匿风险资产的工具,最后导致报表质量及信息披露的公信力的下降。

三、相关建议

(一)加强监管合作,统一会计处理方法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方式的不同会影响一般企业、商业银行和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同时影响面广泛。银行主管部门、证券主管部门、会计主管部门及企业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协调配合、整合分析有关案例的会计处理方式,运用定性与定量联合方式,理清产品关于代销、资金筹集、售卖、购入、投资等各个步骤的界限,确认各个步骤会计处理原则及相应的会计科目,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注解或者接受专家组给出建议、解决监管盲点等方式进行同一的理财产品会计处理原则,找到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二)自营业务与理财业务从托管账户、结算账户彻底分开商行需要做到以下几种业务的区别,自营业务与非自营理财业务的区别、收益固定形式和浮动形式理财产品进行区别、对公理财产品和对私理财产品进行区别,达到分账经营、分类管理、分人管理及加强风险防控。上海清算所和中央结算公司应将商业银行的自营业务托管债券和理财业务托管债券的账户彻底的进行区别,在账户经管方式上建立保护网,从而达到托管账户和资金结算账户的区别。自营和理财业务发生时应有具体的后台清算交易单作为其结算单据,而并非通过以商行自行机打形式的交易单为结算单据,当自营和理财的托管账户与银行结算账户能够进行全部区别,理财产品的购买债券都能够仅仅通过后台操作来完成,实行券款对付交割都有一一对应的账户,这样可以有力阻断自营与控制理财产品的利益传输所带来的风险。

(三)对表外理财产品进行会计信息的披露首先是建设会计与监管联动机制,将记入表内的业务进行确定,正确的区分表内与外的事项,使得理财产品能够规范、有序的进行表外业务的开展。其次是监管部门要通过进一步明确表外理财产品信息披露范围、内容原则和相关标准,不仅要强调信息披露的充分性,同时要尽量避免被披露过多从而引起使用者读取信息的困难。此外,还应该在同一表外信息披露规则的基础上增加会计信息的可比性。适时加入动态披露的方法,方便使用者进行全面评估商业银行潜在风险。

(四)加强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会计信息披露以维护银行业蓬勃发展及保证存款人相关利益为目的进行控制,因此对要进行披露的会计信息应该进行规范并且遵循以下基本规则:注重会计信息的披露,在相关的财务报表附注里增加对单独理财产品的披露信息;明确会计信息披露的目标,为社会大众、资金投资者及银行监管机构等所有的利益相关者履行相关的职责。其具体的内容应该包含以下几方面,首先从买方的角度,在附注中应加入独立的披露理财产品收支状况及风险的实际状况。设立购买者关注理财产品的相关内容,其中分为基础状况、收益状况及风险状况三个部分。基本状况是对当年理财产品的类型、数目及基本形式的介绍,披露当年新型的理财产品;收益状况主要是为了披露各类理财产品总体的收益率,同时也要列出收益率前十名和后十名理财产品的名称和其收益率的状况;风险状况主要是披露报表日相关理财产品的公允价值状况,并且对亏损较大的产品应该单独进行列报状况进行说明。从监管的角度考虑,在监管报表里设立对理财产品进行评估的相关指标。

商业银行和银行的区别范文第4篇

关键词:品牌;营销;商业银行

同零售业一样,我国商业银行已开始以品牌营销为卖点,展开了新的竞争。优秀的商业银行通常会用感性和理性有机统一的营销活动打造出高品质的品牌,从而使客户对其品牌产生高度的认同感和强烈的购买欲望。

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相继推出了丰富多彩的金融品牌产品,在品牌营销上加强了品牌的塑造。并在产品品牌的推广及品牌领域方面掀起了较为强劲的营销攻势,如工商银行的“汇款直通车”、“理财金账户”,农业银行的“金钥匙”、“通汇宝”,中国银行的“中银理财”、“外汇宝”,建设银行的“乐当家”、“聚宝盆”等产品品牌。

一、我国商业银行实施品牌营销战略的意义

品牌是制造商或经销商加在商品上的标志,一个深度品牌应该具备属性、利益、价值、用户、文化和个性,才能在当今市场上真正具有竞争实力。借用这个界定,金融品牌就是为金融产品而设计的名称、术语、符号或设计,其目的是用来辨认金融机构各自的产品或服务。金融品牌有两个内涵:一是指这个金融企业的整体形象;二是指金融产品品牌一旦在用户心目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和声誉,会大大提高金融品牌的附加价值和金融机构的商誉。

商业银行的品牌建设势在必行,不仅仅因为一个优秀的品牌会在客户中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忠诚度,会使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增强防御能力,也因为完善的金融品牌是商业银行金融服务个性化的需要,可以维护银行信誉,提升客户忠诚度,更因为品牌已经成为银行和客户双方沟通和深入交往的一条重要渠道,是商业银行顺应客户需求变化的需要,因此,实施品牌营销战略,促进商业银行发展,是我国商业银行有效应对金融竞争国际化的需要,是保持商业银行可持续竞争优势的需要。

二、我国商业银行实施品牌营销战略存在的问题

与其他产业相比,目前我国银行业总的来看是金融品牌较少,品牌质量不高,品牌意识弱,更没有国际著名的品牌。许多商业银行的从业人员、研发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等在发掘品牌价值、宣传品牌形象、积累品牌资产等方面还严重缺乏经验,而公众对金融品牌的消费意识也非常弱,大部分老百姓存款或消费其他金融产品仍是强调就近、方便,到哪家银行都行,缺乏对金融品牌的追求。

1.银行产品定位雷同

从改革开放到现在,我国银行业发展的过程,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银行复制的过程。金融产品也是一样,无论是国有银行还是股份制银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大同小异,缺乏个性化特点。对消费者而言,金融机构只有来源的区别和大小的区别,没有好坏的明显区别。这就使得消费者往往只看重服务网点的方便性,忽略了金融品牌的差异。

2.品牌技术含量低

银行业的自身特点决定了银行形成品牌比较困难,银行品牌的形成,无论是在技术上、人才上、还是在法律上、市场实践上都有很高的要求。银行产品的无形性,使得银行不能像一般企业那样通过其产品给客户以视觉和感观上的冲击来形成其品牌效果。一家银行要形成独有的金融品牌,需要做大量的市场调查,掌握客户心理,又要在严格的行业监管约束下进行产品和服务的创新,进行复杂的风险控制,其难度可想而知。因此,品牌的技术含量低,模仿、抄袭、复制就成为普遍的现象。

3.缺乏品牌创新

品牌的生命力在于创新,西方国家商业银行的创新法律环境比较好,商业银行有充分的自由根据市场需要创新产品和服务,而我国对商业银行的创新监管比较严,银行高管人员行政化色彩依然存在,银行缺少创新金融品牌的动力和压力,长期下去,银行形成了懈怠的心理,品牌创新受到阻碍。

4.品牌竞争观念比较淡薄

目前我国还缺乏形成银行品牌的市场竞争环境,资银行品牌竞争观念还比较淡漠,各家银行大多还是靠网点的扩张和降低融资条件来吸引客户,真正靠服务靠品牌来竞争的还不多见,因此,各行还没有真正形成育品牌的压力;另一方面,客户的金融意识还比较差,对银行品牌的识别能力、使用银行品牌产品的意识都还较弱,从而增加了银行实施品牌营销的困难。

5.缺乏统一的品牌管理和品牌保护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品牌建设投入很少,缺少品牌报效应,创造一个品牌所需的投入和能带来的回报都不是很清楚,在国外,有成熟的考核模型,中国现在还没有此外,利用法律手段保护品牌的意识也不强,相关法律也还短缺,产品仿制、侵权现象严重,品牌营销缺少必要法律环境。

三、我国商业银行实施品牌营销战略的设想

就品牌而言,品牌知名度可以通过广告迅速建立,然后通过长期不懈的投入、日积月累,在有效顾客群体中建立自己的市场形象,提供给客户满意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才能带来金融品牌的美誉度,以及客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才能提高品牌竞争力。品牌竞争力表现为品牌市场占有份额、新产品开发能力、国际化经营能力、服务质量推广沟通能力和文化感召力等。要创建具备这些能力的金融品牌,商业银行要学习借鉴外资银行的成功经验,进行全面的市场调查、科学的产品设计和多年的市场运作的沉淀,实施品牌营销战略。

1.明确品牌定位,培养客户品牌忠诚

就像明确市场定位一样,商业银行要在客户心目中留下别具一格的银行形象,使自己成为某一细分市场中最佳的银行,提供最适合目标市场的金融产品,商业银行也要明确品牌定位。定位的目的在于帮助客户了解竞争银行与竞争产品之间的真正差异,以便于客户清晰地辨认出他们最适宜的、能为其提供最大利益的金融服务品牌定位要有明确的诉求点,重要的品牌识别及其具有启发性的联想物是所有有效品牌创建的基础。例如“小红伞”是花旗银行的品牌标识。我国商业银行要不断地探讨和加强品牌识别,以产品或服务的实用性为诉求点使品牌的功能更有效、更显著,形成客户的品牌忠诚。

金融品牌的品牌忠诚主要体现在客户对该业务的高度信任和排他心理,让客户觉得只有这一品牌的金融产品让人放心、让人舒心、让人省心,这样就会树立金融机构的核心产品形象,为银行赢得竞争优势。目前,我国银行客户的金融意识还比较差,对银行品牌的识别能力、使用银行品牌产品的意识都还比较弱,商业银行要加强宣传,通过品牌营销,培养客户的品牌消费习惯,培养客户对自己品牌的忠诚,这也是现代市场营销的主要战略目标。

2.增强品牌经营意识,建立高效的品牌管理体系

品牌经营与管理是一项系统工作,商业银行要正确认识品牌的内涵,扭转过去金融业的“官商”作风,扭转金融企业行政化的管理模式和粗放的经营思想。在经营理念上要坚持市场营销思想,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适时研发推出市场适应性强的金融产品。银行要善于经营金融品牌,强化品牌管理,实施品牌延伸,利用品牌发展品牌,不断对品牌产品进行开发和改进,以低廉的经营成本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来巩固品牌的地位,并借助强势品牌使新产品迅速打开市场,大大降低营销宣传成本,以取得理想的品牌战略效益。要善于从战略角度谋划,运筹好品牌的经营管理工作。要建立一套严格完整的品牌经营管理制度,明确各个职能部门职责,实行品牌组织化、系统化经营管理,一方面对原有服务产品进行创新,重新组合,以求更加适销对路。另一方面,应积极开发潜在市场,通过对客户的购买历史、人口特征、生活变化、消费需求的掌握不断改进产品或推出新的产品。

可借鉴花旗银行的经验,造就一批有拓展银行品牌市场能力的经营管理人才,建立一个高效的品牌管理体系,即由某人或某个小组负责某品牌,让其他品牌管理小组迅速而自愿地接受并执行他人业已得到的实践经验。按照实际市场情况,设置客户品牌经理,进行品牌经理管理,给予品牌经理充分的认可和重视,品牌经理可以对决策层有影响力,每种产品类别都由一个品牌经理负责,负责该产品的研发、制造和营销,这样就把管理人员的知识资本量化为银行的无形资产,全方位为客户服务,为品牌战略的实施提供了便利。

3.注重企业形象的塑造,实施完善的CIS策略

商业银行要十分注重企业形象的塑造,完善的企业形象可以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并带来客户的满意和忠诚。我国商业银行可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如兴办希望小学、建设敬老院、承诺并参与解决社区面临的重大问题等,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能够赢得公众的尊敬,强化品牌忠诚,并加强银行员工内部的交流,提高职员士气,赢得员工对银行营销和其他计划的支持。可借鉴花旗银行标准化模式的经验,实行统一的管理,不仅推行金融产品标准化,分行风格也实行统一化,卓越的企业形象能够极大地推进银行的发展,反过来又为银行形象注入新的生机和价值。

此外,可聘请知名的咨询机构进行企业形象的策划和宣传,通过有效实施CIS战略,树立以客户为中心、以发展为主题、以效益为目标的经营理念,对内,通过组织、管理、教育、培训、福利分配等,做到制度严格化、服务规范化、操作标准化;对外,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公益活动、文化活动等,充分利用标准字、标准色、标准广告、标准包装及标准服务等视觉标识,并通过印制精美的宣传资料、建立丰富多彩的网页、在各种媒体上不同形式的广告等,不断扩大商业银行的知名度,形成强有力的视觉冲击和企业品牌。

4.加强品牌创新,增加品牌的科技和文化含量

好品牌需要创新。创立品牌产品的关键是它与其他产品的区别,主要在于服务和科技的含量,这就要求商业银行在市场开拓、业务创新与技术进步上下工夫。银行监管当局应从根本上改变监管理念,给商业银行一个宽松的创新环境。商业银行也要加大科技投入,积极推进电子化建设,努力把信息技术在银行业务处理上的运用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在品牌创新上逐步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通过市场营销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对品牌进行改造,成立新产品开发专门机构,制定工作规则和操作规程,明确新产品开发的部门职责,加强新产品开发与推广的组织管理等等,使品牌保持活力和新鲜感,使自己尽力成为强势品牌。

要增加金融产品的“含金量”,还要重视金融品牌的文化含量,在金融产品设计、款式、市场营销和广告宣传等各个环节上都要增加文化投入,努力把金融文化注入到新产品的开发、营销等环节之中。这样才能将无形的文化价值化为有形的品牌价值,把文化财富转化成为企业竞争的资本,使金融产品在市场流通中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

5.实施品牌价值管理,科学制定品牌竞争策略

品牌价值是品牌独享的营销优势。从营销角度来看,品牌价值是品牌在消费者心目中的竞争优势地位。银行可以通过品牌价值管理估算出具体的财务价值,从而为银行的并购、融资和改善资产负债结构等财务活动提供量化的指标;银行也可以通过品牌价值管理,了解自身和竞争对手在客户心目中的竞争地位,分析品牌营销工作各环节的优势和不足,在科学的定量依据基础上制订品牌竞争策略。

我国商业银行可借鉴发达国家经验,运用CMO品牌价值管理系统,采用先进的研究分析工具(如动态市场细分技术、品牌定位发展技术、竞争顾客关系分析技术)为银行分析品牌营销工作各环节的优势和不足,进而通过这些科学的定量依据来制订各类有效而有竞争力的品牌营销策略。图1揭示了品牌价值管理系统的完整工作流程。

品牌建设投入资源是银行为创建品牌投入的各类资源,包括资金、技术、人力、服务、分销等,银行根据特定的战略和策略分配组合这些资源,同时还要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营销这个品牌,包括对品牌各类营销策略和活动的计划实施与控制。经过了这一过程,客户就会在品牌接触点(这些接触点包括银行产品、广告宣传、银行网点、服务人员等)对品牌发生直接或者间接的感受,在心目中形成各类品牌价值因素(例如品牌知名度、品牌满意度、品牌忠诚度、品牌个性、品牌差异化、品牌形象及更换品牌的成本等等)。这些品牌价值因素就构成了品牌在客户心目中的地位,它决定了客户对品牌今后会产生的行为,比如减少购买或增加购买,更换品牌或不更换,开始尝试新品牌等等。

商业银行和银行的区别范文第5篇

【关键词】贷款风险 原因 措施

一、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的特征

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是一种随着人的意识而转移的现象,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一直处于一种令人担忧的境地,使得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资金不足等情况,不能维系商业银行的运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竞争中,商业银行如果长期处于这种状况可能会失去竞争力。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区别于其他的商业银行业务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一)贷款风险具有不可避免性

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从一开始在商业银行业务中出现开始,就因为各种各样的情况的出现,风险就已经如影随形。主要反映在以下方面,第一,政府干预干预政策,我国的商业银行有时候必须作为国家政策以及产业结构优化的先行者,有时候必须给一些公益项目的企业贷款或者是给一些有地方政府担保的企业贷款,这些企业的效益低下或者是破产之后,对于商业银行的债务就无法偿还。第二,相关的法律法规不能够很好的规范贷款行为,每一项活动都应该需要法律法规来作为保障,才能够健康的发展,法律的缺位就会造成活动的不严谨甚至违法犯罪活动的滋生,因为没有相关的法律进行保障,银行的贷款业务就有可能会出现不能及时归还贷款的现象,钻法律的空子,使得商业银行必须自身承担这些亏损。

(二)贷款风险具有双重性

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是一把双刃剑,既有可能对商业银行是有利的,即对商业银行形成一种风险意识,更加谨慎;也有可能对商业银行是有危害的,即对商业银行造成一定的财产损失。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可以经过相关的处理,寻求一种最优方案,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促进我国金融业乃至国民经济的发展。

(三)贷款风险具有价值形态

贷款风险反映的是资金在商业银行和借款人之间的流转,是商业银行资金暂时的流失和借款人资金暂时的富足,当借款人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偿还贷款时,这就是商业银行贷款本身存在的风险,这些风险就是以具有价值形态的资金表现出来的。

(四)贷款风险的普遍性与现实性

贷款风险与其他种类的风险一样都存在着一些共同的特征,必须具备这些特征,才能成为贷款风险的一种,比如说,贷款风险的不确定性,贷款风险是不可预知的,无法计算出精确的可能承担的损失。贷款风险同时又具有现实性,比如说贷款风险的集中性,由于我国商业银行贷款方式单一,使得贷款的风险不能够分散,很多单个的微弱的风险集中成比较大的风险。

二、贷款风险产生原因

(一)社会方面的原因

贷款风险社会方面的原因是贷款风险的外部成因,但是也起着重要的作用,有着三个方面的细节,第一,市场快速发展以及变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没有不存在竞争的环境。竞争机制可能会导致企业的决策失误,作出某种错误的贷款措施。第二,利率的变化,银行的利率每年都在变化,国家随着经济的发展对利率不断地进行调整,可能会增加银行的利率风险。第三,汇率的变动,国际社会汇率的变动,使得一些国际贷款的风险增加,加之我国商业银行国家贷款的经验以及防范手段较少,便会容易受到汇率的影响。

(二)银行方面原因

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基础,银行自身的原因是商业银行贷款风险逐渐增加的重要原因,在一些程度上正是因为银行自身的原因才会使得更多的企业或者个人来钻这种空子,获取不当得利。第一,银行信贷风险管理水平比较低下,一直以来我国商业银行信贷管理漏洞百出,缺乏有效的风险评估机制,不能事先对风险有一个较为准确地评估,当风险出现时,处于一无所知的状态。其次,对贷款的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对于企业贷款通常只是检查提交贷款文件的表面相符,而不要求实质相符。第二,信贷人员的素质不高和流动性过大,信贷的一些规则并没有落实,信贷人员有些并不了解法律,对于办理信贷业务时,想当然地进行,或者故意进行违法信贷的活动,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法律意识普遍不强。

三、信贷风险的防范

信贷风险是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信贷风险的防范也应该从内因和外因的源头双管齐下。

(一)建立健全严格的银行内控机制

商业银行必须充分地认识到自己内部有效的控制对于降低贷款风险的重要性,事情的治理必须先从内部出发,只有具有一个有效的、严格的内部控制机制才能够从源头上改善一个问题。这关系到银行自我控制能力、自我约束能力以及防御风险程度的高低,进行一个合理有效的机构设置刻不容缓,建立一套严密的内部监督控制体制,自我控制、自我监督融为一体,使得信贷的每一个环节都必须是公开透明的,有迹可循的。将信贷风险的责任落实到个人,明确责任承担机制。

(二)提高信贷人员的法律意识

所有的信贷工作都必须要有人的参与,信贷人员是信贷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信贷业务中最不可控的成分。信贷人员的一些不符合信贷规则的做法往往为信贷风险埋下了祸根。信贷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道德素质,过硬的法律素质,使得信贷人员具有良好的自我约束的能力。

(三)加强对商业银行的监管

商业银行的监督不仅仅需要自我监督,而且需要国家和社会成员的参与。国家的监督主要体现在通过一些宏观调控的手段控制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并且通过一些监督管理机构对商业银行进行事后的监督检查。社会成员的监督包括借款人对银行信贷业务的监督,还包括一些新闻媒体对银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