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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评估一般是指由专门机构依据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特定主体所拥有的无形资产价值的评定估算,是资产评估的重要组成内容。目前,国内外评估界对无形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在实践中采用收益现值法的最多,但由于各个参数选取上的随意性和不严格,使评估很难达到预期效果。
一、收益现值法的基本模型
收益现值法又称收益还原法、收益本金化法。收益现值法是把被评估无形资产剩余寿命期间内的预期未来收益,按照一定的贴现率折成现值,从而确定被评估无形资产价格的方法。基本原理是根据被评估资产未来能够为资产使用方带来的收益高低确定资产的价值。对于一项无形资产而言,使用该无形资产能够为企业带来的收益越高,其价值就越大,这正充分体现了无形资产的价值原理。
(一)应用收益现值法的前提条件和适用范围
收益现值法是将评估对象的预期周期性的收益,折算成现在价值的一种方法,这里有一个基本前提:任何买主在购买该项资产时,支付的现款绝不会多于该项资产(或与其具有相同风险因素的相似资产)的预期收益的现值。
此外,运用收益现值法进行评估时,对于被评估资产来说还需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
1.具有独立的能够连续获得预期收益的能力
被评估资产一般须具有独立的创收能力,并且能够不断地获得预期的收益;对于虽然不能独立创收的资产,但若能够通过一定方式,计算其为总收益所单独发挥的作用,亦可运用收益现值法先评出总资产的现值,然后按照该项资产对总收益额贡献的大小或比率,间接计算出其价值。
例如,某企业不但拥有专利技术,而且有驰名商标等无形资产,显然专利技术以及驰名商标必须与其它有形资产相结合,通过一系列地生产、制造并销售产品,才能获得预期收益。在评估这家企业的无形资产时,可以首先运用收益现值法评出整体企业总的现值,然后使用重置成本法或者现行市价法评出各类有形资产的现值,其差额即为所有无形资产的总现值。这种间接计算无形资产价值的方法,也叫割差法。但若不能单独计算该企业某项专利技术及驰名商标等多项无形资产分别对总收益所做出的贡献大小或比重,则无法利用收益法评出各项无形资产的现值。
2.未来收益能够以货币计量
被评估资产的未来收益,必须能够用金额来计算。如一项海水淡化的专有技术,应用后肯定能为社会带来长期收益,但如果这种社会效益无法用货币金额来衡量,就不宜用收益现值法对该项专有技术进行评估。
3.未来收益应充分考虑风险收益
在未来收益中包含多少风险收益,应该是可以计算的。这里所谈的收益都是一个期望值,是买者认为到期就能够实现的价值(至于能否实现,则是另一回事,因为期间存在风险、安全等不确定因素),风险收益越大,对于买主的吸引力就越大。
除了上述三个基本条件之外,在运用收益现值法进行资产评估时,还应强调评估对象是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产。只有处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其预期收益、风险收益才是真实的。但是在我国目前情况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尚待完善,企业经营受非经营性因素影响较大,因而预测预期收益往往有一定的困难。
(二)收益现值法的评估模型
收益现值法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的实质,即是将未来收益转化成资产现值,而将其现值作为待评估资产的重估价值,其基本理论公式可表述为:
式中,V:无形资产的评估价值
Rt:使用该无形资产第t年所获得的增加预期收益
r:折现率
t:年份
目前,无形资产评估收益现值法在实践中的应用模型主要有以下两种。
1.超额收益法
资产之所以有价值,关键在于它能够帮助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增加销售收入和降低生产成本,使企业在原有的基础上获得超额收益。超额收益法就是将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的超过社会平均收益水平或行业平均收益水平(或称机会收益)以上的收益(超额收益)折现为现值之和。用超额收益法评估无形资产的计算公式为:
上式中各因素同式(1-1)。
2.收益分成法
收益分成法的理论基础是技术资产对总收益的贡献率,即技术资产的价值取决于它对总收益的贡献。由于无形资产作用的模糊性,因此要估算和确定某项无形资产的收益相当困难。为解决这个问题,在实践中一般采用收益分成法对无形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即先估算全部资产(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总收益或净收益,再确定分成率,从而估算出无形资产产生的收益,折算成现值,即为无形资产的价值。这也是目前国内和国际技术交易中常用的一种实用方法。
分成率既可以根据销售收入计算,也可以根据销售利润计算,因此:
无形资产的收益额=销售利润×销售利润的分成率=销售收入×销售收入的分成率
收益分成法的基本计算公式为:
通常,专利技术、非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的革新速度很快,经营期限大于30年的情况很少,所以后两种方法在无形资产价值评估中很少应用。
二、收益现值法中各参数的确定
(一)无形资产收益额的确定
在无形资产评估中,科学合理地预测无形资产的预期收益是提高评估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利润总额、净利润、净现金流量是现有的三种收益概念,它们从不同角度反映了无形资产的获利能力。在无形资产评估的实践中,预期收益通常采用两种表现方式:净利润和净现金流量。
以净现金流量为标准计算资产收益的方法,通常适用于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在我国,由于种种条件的限制,评估实务中一般还是较多地采用净利润。
1.净利润
净利润即税后利润,相当于利润总额扣减所得税后的余额。计算公式如下: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1-所得税率) (2-1)
其中,利润总额的定义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所得税前全部利润的数额。按现行财会制度,则有:
利润总额=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2-2)
产品销售收入是企业销售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和工业性劳务的全部收入;产品销售成本是产品生产成本与销售费用之和;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组织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利息支出等;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是指按现行税法所规定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三项内容。
增值税=(销售收入-抵扣额)×增值税税率(2-3)
其中,增值税税率按现行规定为17%。
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金×规定税率(2-4)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行差别税率。企业在城市市区者规定税率为7%;在县城、镇者为5%;不在上述地区者为1%。教育费附加,一般按增值税金的3%交纳。所得税率为33%。
2.净现金流量
净现金流量所反映的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现金流入和流出的资金活动结果。在数额上它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原则的现金流入量和现金流出量的差额。其基本计算公式为:
净现金流量=现金流入量-现金流出量(2-5)
净现金流量有营运型和投资型两类。
(1)营运型净现金流量是对现有企业的常规经营情况下的现金流入、流出活动的描述。一般用于企业资产的整体评估,有时也用于无形资产的整体评估和单项评估。其公式如下:
营运型净现金流量=净利润+折旧-追加投资 (2-6)
(2)投资型净现金流量是对拟新建、扩建、改建的企业,在建设期、投产期和达产期整个寿命期内现金流入和流出的描述。其计算公式为:
投资型净现金流量=投资型净现金流入量-投资型净现金流出量
投资型净现金流入量=销售收入+固定资产余值回收+流动资产回收
投资型净现金流出量=固定资产投资+注入的流动资金+经营成本+销售税金及附加+所得税+特种基金(2-7)
技术资产评估中最常选用的是投资型净现金流量。这一指标,按照资金来源可分为全部投资现金流量、自有资金现金流量、国内和国外投资现金流量。在评估实务中,因评估的是技术资产的盈利能力而不是利后的归属,所以一般用全部投资的净现金流量作为预期收益额。
(二)无形资产折现率的确定
货币是具有时间价值的,根据这一特性,折现率的定义为:一种特定条件下的收益率,即将未来一定时期的预期收益折合成现时价值的比率。
显然,在应用收益现值法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折现率是一个重要的评估参数。在收益一定的情况下,收益率越高,说明单位资产的增值率越高,现时需要对资产的投资就比较低。折现率的微小差异,会带来评估数值巨大的差异。
1.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
折现率一般可以分为两类:股权投资回报率和全投资回报率。股权投资回报率多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ital Assets Pricing Mode,CAPM)估算。该种折现率需要与针对所有者权益的现金流匹配使用。CAPM模型为:
R=Rt+β(Rm-Rt)(2-8)
式中:R:投资报酬率
Rf:无风险报酬率,一般取长期债券的利息率
Rm:市场的期望报酬率,即证券市场广泛证券收益率
β:反映一项具体投资相对于证券市场广泛证券的易变系数,即:一定时期个股指数变化与股市总指数变化之比。
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有效性还不是很强,信息披露机制相对不完善,所以在我国评估实践中较少应用这个模型。
2.资金加权成本(WACC)
全投资回报率通常采用资金加权成本(Weighted Average CostofCapital,WACC)。该种折现率应该与针对全投资或称无负债的现金流匹配使用。
下面将参考国际通行的折现率估算方法,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给出一种适合中国实际的全投资回报率的估算方法。
(1)选取对比公司
由于被评估企业多是非上市公司,无法直接估算其加权资金成本,所以,应在上市公司中寻找一些在主营业务范围和资产规模均相当或相近的上市公司作为对比公司,通过估算对比公司的加权资金成本来估算被评估企业的加权资金成本。在选取对比公司时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①对比公司需要与被评估公司主营业务以及经营情况相同或相近。
②对比公司的资产规模要尽量与被评估企业相当。
③对比公司股票已有一定时间的上市历史,并且发行在外的股票品种单一。
由于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数量有限,且上市公司所涉及的行业也有一定限度,因此,在实际操作时,尽量选取符合条件或靠近条件的,然后进行一些必要的调整,也可以得到满意的结果。需要注意的是,在选取数据时,参考有一定上市历史的公司,主要是将来计算Beta值时,有足够多的历史交易数据,这样统计精度相对较高。
(2)计算对比公司的加权资金成本
在计算加权资金回报率时,第一步需要分别计算截至评估基准日,股权资金回报率和利用公开的数据计算债权资金回报率。第二步,计算加权平均股权回报率和债权回报率。
股权回报率的确定(利用修正的CAPM模型):
Re=Rr+β(Rm-Rr)+hRs (2-9)
其中:Re:股权资金回报率
Rr:无风险的投资回报率
Rm:市场超额风险收益率
Rs:小公司超额风险收益率
考虑小公司超额风险收益的主要原因是:目前在国内选取对比公司时,资产规模通常远大于被对比公司,因此需要进行资产规模比较。
①确定无风险收益率。无风险收益率可以采用长期国债的收益率。
②确定股权风险收益率。股权风险收益率是投资者投资股票市场所期望的、超过无风险收益率的部分。目前,我们一般选取上证综指或深证成指的两个平均收益率作为股权风险收益率。(上证综指:算术平均年收益率33.2%,几何平均年收益率24.3%;深证成指:算术平均年收益率39.2%,几何平均年收益率19.4%。)
(3)确定对比公司的股票市场风险系数
参考美国计算β值的方法,或直接参考、使用有关财务咨询公司的β数据。
(4)计算小公司超额收益率
一般认为投资者期望的投资回报率与其需要承担的投资风险相关,承担的投资风险越高,期望的投资回报率就会越高。公司的规模与投资风险大小是有直接关系的,公司资产规模小,投资风险就会增加,反之,公司资产规模大,投资风险就会减小。
国际知名的财务咨询公司普华永道研究得出:公司资产规模与期望投资回报率之间存在如下关系:
Re=17.074%-2.7%×log(A)(2-10)
Re:投资回报率
A :公司总资产账面值
(5)确定被评估企业的折现率
折现率的确定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问题,在实际操作中,评估者应根据该项无形资产的功能、投资条件、收益获得的可能性条件和形成概率等因素科学地测算出其适合的折现率(可参照对比公司加权资金成本的平均值或中间值等)。另外,折现率的口径应与无形资产收益额的口径保持一致。
(三)收益年限的确定
在资产评估实践中,预计和确定无形资产的有效收益期限,可使用下列方法:
1.法律合同、企业申请书分别规定有法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可按照法定有效期限与受益年限孰短的原则确定。
2.法律无规定有效期,企业合同或企业申请书中规定有受益年限的可按照受益年限确定。
3.法律和企业合同或申请书均未规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
可按预计受益期限确定,预计受益期限可以采用统计分析或与同类资产比较得出。
同时应该注意,无形资产的有效期限应比它们的法定保护期短得多。这是因为无形资产要受许多因素影响,尤其是在科技迅猛发展的今天,无形资产的更新速度和周期异常加快,使其有效期限也越来越短。
(四)分成率的确定
国内目前的无形资产评估利润分成率多采用惯例及统计数据,经专家评估得出。分成率的理论基础是基于技术的贡献率,即利润分享原则。由于技术资产必须与其他有形资产有机结合才能创造收益,在评估过程中,技术类无形资产带来的超额利润一般无法单独评估测算,通常采用从技术运作后企业形成的净利润中分成的办法进行评估测算。因此,合理的分成率是评估技术资产价值的又一重要参数。
1.边际分析法
边际分析法是选择两种不同的生产经营方式进行比较,一种是运用普通生产技术或企业原有技术进行经营,一种是运用转让的无形资产进行经营。后者的利润大于前者的利润差额,就是投资于无形资产所带来的追加利润,测算各年度追加利润现值的权重,求出无形资产寿命期间追加利润占利润的比重,即评估的利润分成率。
边际分析法的步骤是:
(1)对无形资产边际贡献因素进行分析:开辟新市场,垄断加价的因素,消耗量的降低,低廉材料取代,成本费用降低,产品结构优化,质量改进,功能费用降低,成本销售收入率提高等。
(2)测算无形资产寿命期间的利润总额及追加利润总额,并折现。
(3)按利润总额现值和追加利润总额现值计算利润分成率。
利润分成率=∑追加利润现值/∑利润总额现值 (2-11)
2.约当投资分析法
很多情况下,追加收益不仅是无形资产带来的,而是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无形资产是高度密集的知识智能资产,可采用在成本的基础上附加相应的成本利润率,折算成约当投资的方法来计算利润分成率。计算公式如下:
利润分成率α=无形资产约当投资量÷(购买方约当投资+无形资产约当投资量)
无形资产约当投资量=无形资产重置成本×(1+适用成本利润率)
无形资产适用成本利润率一般按转让方超额收益占其无形资产总成本的比重计算。当没有企业实际数时,可按社会平均水平确定。购买方适用成本利润率,可按购买方现有水平确定。
关键词:非市场类无形资产;价值评估;评估方法
一、 引言
无形资产作为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份,在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就已备受关注,人们从无形资产评估方法、评估理论、评估风险、规范和管理等不同的角度对无形资产价值评估进行了研究,并取得了不少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毫无疑问,企业发展至今,传统的无形资产价值构成要素(如专利权、专营权、专有技术、著作权、商标权和土地使用权)已经无法正确地反映为企业带来竞争优势和获取超额利益的优势了,人们更加关注的是知识资本范畴的无形资产价值构成要素,且主要有8类,详见表1。
鉴此,本文将企业无形资产按其内容分为二大类:一是市场类无形资产。即通过客户关系、竞争地位和合作伙伴表现出来的、为企业带来超额利润的无形资产。这类无形资产的价值主要受市场因素的左右,不是企业自己能够控制的;二是非市场类无形资产。即通过员工能力、信息管理、工艺流程、产品/服务和技术更新表现出来的、为企业带来超额利润的无形资产。这类无形资产的价值主要受企业自身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由企业自己控制,有时候工艺流程、产品/服务和技术更新也能通过专利(专有)技术表现出来。
目前,除专利(专有)技术外,专门研究的企业非市场类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成果不多,文献对不可辨认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方法进行了探讨,其中包括部分非市场类无形资产,文献对人力资源评估方法进行了分析,文献则对技术型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方法展开了研究。由于企业非市场类无形资产呈现出可控性、未来价值的不确定性和附属性等特点,本文提出以cia法和ahp法作为主要计算工具,运用收益法来对企业非市场类无形资产价值进行评估。
二、 运用cia法测算无形资产对企业超额收益的贡献
cia(calculated intangible value)法是美国伊利诺斯州nci研究所提出来的一种评价企业无形资产价值的方法,其基本思路是:企业无形资产是企业运用其有形资产获取超额收益的来源,可通过对企业超额收益的资本化计算无形资产价值。它以企业所在行业的有形资产收益率为基础,将企业收益中超出行业平均有形资产收益的那部分视作无形资产所创造的经济利润。由于这种方法采用企业通过审计的会计报表上的数据进行计算,所以具有相对较强的客观性和可操作性。
所谓超额收益,主要是指在其他条件均保持行业平均水平的前提下,由于无形资产的存在而使得企业获得的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收益。
当然,在评估业务中,要对基准日无形资产价值进行评估,为保证无形资产价值的完整性,则需要对未来若干年(即预测期,一般选为5年或更长)无形资产所贡献的收益进行预测,然后采用合适的折现率将其折现到基准日,那么,此时就需要根据基准日前若干年(为使评估结果更加具备客观性通常不少于3年)收入和成本费用(或净利润)的情况来预测企业未来若干年的净利润,这些评估参数(如收益、成本、折现率等)的确定对企业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结果的合理性至关重要。
在考察整体无形资产对净利润的贡献时,根据“等量资本获取等量利润”的基本原则,采用资本利润率的原理予以计量,计算企业可实现的超额收益,从而确认无形资产对净利润的贡献。
计算预测期内各年的超额收益,可采用的基本计量方法为:
超额收益=净资产价值×(预测净资产收益率一行业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预测净利润-净资产价值×行业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三、 运用ahp法测算非市场类无形资产对无形资产贡献的权重
采用层次分析法(简称ahp法)对各无形资产的贡献进行划分,确定企业非市场类无形资产各要素的权重。
1. 构建模型。将确定不同无形资产在组合无形资产价值中的权重作为ahp法的总目标,而其中各种不同类型的无形资产应作为方案层的各个不同要素。由于各种不同类型的无形资产对超额收益产生的作用不同,贡献大小不一样,因此将超额收益产生的各种原因(在业绩分析中可以确定)作为准则层的诸元素。分清了ahp法中的三个层次(问题复杂的还可以将准则层分若干子层次),就可以在相邻层次各要素间建立联系。这一点可以依据一般经济活动的逻辑规律或咨询被评估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做到。下层次对上一层次某一因素,即各种类型无形资产对超额收益产生的原因,有贡献的用连线联结起来的,无贡献的不划连线。至此,完成了ahp法层次递层结构模型的构造,称为组合无形资产分析结构图(如图1所示)。
说明:
a层:进行层次分析的总目标,在已确定出组合无形资产形成的超额收益中,分析求出各种无形资产在超额收益中的贡献份额或权重;
c层:准则层,即如何权衡或区分无形资产带来超额收益的评价标准,根据复杂程度,可分为若干子标准层;
p层:方案层,排列出组合无形资产所包含的各种类型不同无形资产。
2. 设计调查表。模型完成后,设计出反映层次间各要素相互关系的比较判断矩阵调查表,邀请有关专家和企业内部不同管理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一般要有技术、销售、财务、生产部门负责人及全面掌握情况的领导参加),向他们讲清调查意图及标度方法,并给予示范。请他们根据历史业绩、现行结构、未来预期和各种因素,凭自己的经验和判断填写调查表。一般不要求当场完成,让他们回去消化后独立认真填写。
调查表收回后由有经验的评估人员综合整理出符合要求的比较判断矩阵,进行层次单排序、总排序计算及一致性检验,所有计算通过一致性检验,若可接受通过,得到的方案层总排序权值即为各种不同无形资产在组合无形资产评估价值中的权重数,可用作对组合无形资产的价值分割。
3. 调查表的整理和计算。调查表收集后,根据判断矩阵的对称性补充完整,即得出比较判断矩阵,并进行排序计算,即计算判断矩阵的最大特征根及其对应的特征向量,并将结果代入递阶层次矩阵结构模型,得出各无形资产的贡献的权重。
四、 实例分析
广东a企业因资产转让要对其非市场类无形资产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09年7月,现运用收益法,借助于cia法和ahp法进行评估,具体评估过程如下:
1. 确定无形资产构成要素。根据a企业本身情况及其所处的行业特点,通过向企业各部门人员了解,进行业绩及结构分析,可将无形资产贡献进一步细分为市场类无形资产(由分销渠道和品牌二要素组成)以及非市场类无形资产(由专利(专有)技术、信息管理和员工能力组成)。
2. 计算净利润。通过对2006年~2009年7月a企业会计报表中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的分析,测算出其未来5年的预测净利润。
3. 计算超额收益。共分为3个步骤:
第一步,计算净资产价值。根据对a企业的分析,在资本结构不变的假设条件下,a企业经营净资产的增长率与业务收入增长率的关系确定为0.75,以此确定预测年份净资产规模的模拟变化情况。
第二步,计算行业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行业公布的信息,剔除所得税因素,得到预测期的行业平均净资产利润(税前)率为16.10%。
第三步,计算超额收益。根据公式(1),即可计算出超额收益,现假设为人民币1 000万元。
4. 测算非市场类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的比重。经分析,直接为a企业带来超额收益的因素是价格优势、成本及其他节约、销售增长及竞争力。采用ahp法进行分割,建立如图2所示的a企业无形资产层次分析结构图。
运用ahp法计算之后,得到最终计算结果如表2所示。
即在无形资产超额收益中,广东a企业的非市场类无形资产专利(专有)技术、的权重最大,且为38.59%,信息管理与员工能力为17.2%,而市场类无形资产中品牌、分销渠道占的权重分别是30.21%、14.00%。
可见,a企业非市场类无形资产价值在a企业无形资产价值中所占的比重比其市场类无形资产的价值要高13.36%。
5. 计算非市场类无形资产价值。将企业无形资产超额收益与非市场类无形资产对无形资产贡献的权重相乘,就得到了所要求的非市场类无形资产价值。由于a企业的超额收益为人民币1 000万元,所以其非市场类无形资产的价值为566.8万元,其中专利(专有)技术价值为385.9万元,信息管理与员工能力为172万元。
五、 结论
要对无形资产进行合理的会计核算,首先要对它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制度》和《准则》都将无形资产定义为“企业为生产商品或者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也就是说,无形资产是指那些由特定主体控制的不具有独立实体,而对生产经营长期持续发挥作用并能带来经济效益的经济资源;无形资产拥有非实体性、垄断性、收益性和不确定性等特点。
其次,无形资产既属“资产”范畴就与其他资产一样,按照一定的计量标准计价并且予以入账。《制度》和《准则》分别对企业通过购入、非货币易换入、债务重组、接受捐赠,以及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等方式取得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作了恰当的规定,并且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对“接受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入账价值问题,《制度》和《准则》规定:“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以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企业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以该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作为入账价值。”《准则》的“指南”指出,“对于企业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由于发行当时股票没有明确的市价,因而应以该无形资产在对方(即投资方)的账面价值入账。这也说明,如果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在投资者账上没有记录,那么首次发行股票的企业在接受这项无形资产时不应将其入账。”而《制度》在介绍“无形资产”会计科目的使用说明中还规定了“企业用无形资产向外投资,比照非货币易的规定处理。”
这里会有三种情况:
第一,投资方已经将投出的无形资产在自己的账面上进行了记录,而且账面价值正好或者大于发行给投资方的股票面值。这种情况下,从投资方来看实际上是进行了一次非货币易,而从接受投资方来看完全可以理解为企业是按照股票面值或者溢价发行股票。例如:A公司以账面价值为50000元的某项无形资产投资于B公司,取得B公司首次发行的普通股3000股(每股面值10元,为了说明问题方便起见,这里假定A公司是以成本法进行核算的)。
A公司投出无形资产时的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50000
贷:无形资产50000
B公司接受该项无形资产时的会计分录:
借:无形资产50000
贷:股本30000
资本公积20000
第二,投资方也已经将投出的无形资产在自己的账面上进行了记录,但是账面价值小于发行给投资方的股票面值。这种情况下,接受投资方再按《制度》和《准则》的要求进行账务处理的话,就等于允许我国的企业可以折价发行股票,这与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相违背。仍以上例为例(假定A公司取得B公司普通股6000股,其他条件不变)。
A公司投出无形资产时的会计分录同上。
B公司接受该项无形资产时就只能编制如下的会计分录了:
借:无形资产50000
资本公积10000
贷:股本60000
其会计核算的结果就变成以50000元的价格折价发行了60000元面值的股票。
第三,投资方由于某些原因而没有将投出的无形资产在自己的账面上进行记录,这种情况在会计实务中确实存在。但是,如果仍要执行《制度》和《准则》的规定,企业就无法进行账务处理了。还以上例为例,只是假定A公司并未在有关账户中反映过该项无形资产。
A公司在投出无形资产时比照非货币易的规定(必须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其编制的会计分录将会是: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0
贷:无形资产0
B公司在接受该项无形资产时也只能按照投资方账面价值的“0”来编制会计分录了:
借:无形资产0
资本公积30000
贷:股本30000
这样一来,A公司不能反映对外投资的价值,投出去的无形资产就被“蒸发”掉了;而B公司明明已经发行了一定量的股票给投资方,但是也不能反映通过筹资所“获得”的资产,那就相当于折价到将这批股票白白地送给投资方了。
笔者认为,有关的会计制度在这个问题上的规定应该修改为“企业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以该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原账面价值(无形资产原账面价值等于或大于发行给投资方股票面值时)或者以发行给投资方的股票面值(无形资产在投资方无账面价值或者无形资产原账面价值小于该批股票面值时)作为入账价值。”
Ⅱ。关于“出售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问题
企业所拥有的无形资产可以依法转让,其方式有两种,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者是转让无形资产的使用权。这里提到的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就是通常所说的出售无形资产。企业在出售无形资产时,主要是进行“注销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取得转让收入”以及“反映各种与转让无形资产有关的费用支出”等方面的账务处理。
如何进行“出售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制度》和《准则》规定,“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时,应将所得价款与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准则》的“指南”解释,“出售无形资产所得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收入》中的收入定义。因此,出售无形资产所得应以净额核算和反映”;《制度》在解释有关的会计科目使用时规定为,“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按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该项无形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出售无形资产收益’科目或者借记‘营业外支出一出售无形资产损失’科目”,“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出售无形资产收益等”,“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出售无形资产损失等”。
这些规定中有一点是必须肯定的,那就是应该将“出售无形资产的净损益”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原先的有关会计制度不管是“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还是“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都要求将它们的损益分别计入“其他业务收入”或者“其他业务支出”,就显得有些牵强。“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就好比是企业的一项临时性出租业务,将其作为企业的其他类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基本上没什么问题;但是,“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就应该看作是企业的一项偶然性的、非营业范围内的经济行为,现行《制度》和《准则》要求将其净损益计入“营业外收支”就比原来的规定合适多了。
上文提到的一些规定看起来很规范,其实在企业的会计实务中很难,因为无形资产出售业务的各项工作往往不可能全部在同一天完成,前后可能会相差一段时间。于是,在进行此项业务会计核算时就会产生如下一些问题:首先,与“出售无形资产”有关的某些事项(比如企业的收款业务和付款业务等)在发生的当时(不可能等到计算出最终的出售净额时再进行会计核算)就必须按照其发生额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届时企业就无法编制出合理的会计分录,如果编制成如下的会计分录又违反了现行的有关规定,因为“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会计科目只能反映出售无形资产的净收益或者净损失,而不能反映出售无形资产的毛收入或毛支出:
借:银行存款借:营业外支出
贷:营业外收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金
其次,在“出售无形资产”整个过程没有结束之前,谁也不能武断地认为此项出售结果一定形成“出售净收益”或者产生“出售净损失”,也就是说,企业实际上没有办法按照“无形资产出售净额”来进行会计核算和反映。
再有,当与出售某项无形资产有关的各项业务发生在不同月份时,即使企业已经将出售收入和出售支出分别计入了“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因为“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都是损益类科目,每个月末都要将其发生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而不保留余额的,由于跨越不同会计期间的缘故,企业依然无法实现对“出售无形资产”采用净额加以核算和反映的目的。
笔者认为,在核算“出售无形资产”会计业务时完全可以参照核算“固定资产出售”的办法,设置一个类似于“固定资产清理”的会计科目-“无形资产处置”(具体的名称尚可探讨)会计科目解决以上问题。
为此,《制度》可以这样规定:企业在出售无形资产时,利用“无形资产处置”会计科目“注销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核算出售过程中所发生的“转让收入”以及与之有关的“费用支出”等。在办理无形资产转让手续时,按无形资产账面净值,借记“无形资产处置”科目,按该项无形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按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结算出售无形资产价款时,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无形资产处置”科目。核算出售无形资产的相关费用和应交营业税时,借记“无形资产处置”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等科目。在出售无形资产的各项事务全部完成以后,结转出售无形资产净收益时,借记“无形资产处置”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出售无形资产收益”科目;结转出售无形资产净损失时,借记“营业外支出-出售无形资产损失”科目,贷记“无形资产处置”科目。“无形资产处置”科目的期末余额分别反映尚未完成出售无形资产全过程的净损失或净收益。
例如甲公司4年前支付550000元的买价和10000元的相关费用购入一项专利权,该专利权的法定使用年限还剩10年;甲公司还为此专利权计提过减值准备10000元。甲公司现以460000元的价格将其转让给丙公司,支付了注册登记费27000元,营业税率5%,甲公司应该编制如下一些会计分录:
①借:无形资产处置390000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0000
贷:无形资产400000
②借:银行存款460000
贷:无形资产处置460000
③借:无形资产处置5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23000
银行存款27000
④借:无形资产处置20000
贷:营业外收入—出售无形资产收益20000
如果上例中甲公司是以42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丙公司的话,那么会计分录就变成:
①借:无形资产处置390000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0000
贷:无形资产400000
②借:银行存款420000
贷:无形资产处置420000
③借:无形资产处置48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21000
银行存款27000
一、文化创意性的企业
相比其他产业,文化创意类的产业更注重于创意。详细来看,企业拥有的文化创意根源于技能、个体的天赋及创造性。文化创意附着于知识产权,开发并运用新颖的技术。从这种角度看,文化创意企业有着深层次的创造潜能及独特价值。在1998年,英国首创了文化创意的内涵,创意类的产业包含着广告业、文物的交易、艺术及建筑业、设计工艺品及时装行业、娱乐性的休闲产业、广电出版类的产业。在根本上看,这类产业都被涵盖在创意的范围内。提出了定义之后,其他国家了设定了近似性的创意产业内涵。在2007年,我国也划定了9类现有的创意性文化产业,包含休闲娱乐、旅游及会展等。
二、无形资产的特性
首先,文化创意性的各类企业都体现出独占及独创的特性。这是由于,创意性企业创造出来的新颖成果是不能被仿照的,因而也拥有了根本的竞争力。成果具备了创新性,赢取市场的根本点则设定为这种创意。无形资产密切关系到创意性的主体,若缺失了主体,那么无形资产也就缺失了高层次的价值。从目前来看,法律认同了独创性,保护无形资产。依照法律规定,持有人以外的任一主体都不可随便去获取及支配独创资产,不可无偿占有。因而,无形资产就增添了独创性。
其次,在市场范围内,交易无形资产是很困难的。无形资产应当被独占,具备独特创意。这种状态下,市面上并没能寻找到近似的替代物。具体在评估中,也很难拟定可参照的资产价格。针对于特定企业,这类资产才会体现出独特价值。由此可见,无形资产也很难确认精确的市场价值。缺失了可用来对比参照的近似企业,某些创意类的无形资产将会退出这种市场,转而去寻求其他类的市场。
第三,无形资产关系到企业可获取的各阶段收益,也关乎总体环境。相比于其余资产,无形资产也呈现为不可确定的不稳定性,受限于政策、更新的技术、市场内的竞争力。因此,无形资产是否可被市场所接纳、是否涌现出了替代物,这些在短时段内都很难被确认。受到本身特性的影响,创意类的无形资产经常会减值或增值。受到外在干扰,波动性也较强。
三、评估时的影响要素
1.资产的获益能力
从企业角度看,文化创意类企业是否拥有最优的盈利能力、是否体现为较长经济寿命,这两类要素都关乎评估价值。从无形资产来看,在某一阶段内可得的真实收益应被看作评估要点,是评估关注点。若某类资产并没能增添企业拥有的获益,那么不应予以评估。针对于无形资产,创意性的产品整合了复制权、传播权及其余的各类权益。评估的流程内,要注重消费者是否喜好这类资产,同时也不可忽视这类资产独特的市场价值。在限定年限内,应当评估得出预设时限的资产收益。若收益时限较长,价值就会很大;与之相反,价值就并不太大。例如播放某一连续剧的无形权益,在多次及一次播放的状态下,可得的总体收益并不相等。
2.市面的要素
在某些情形下,市场要素也会表现出影响。从评估值来看,市场因素都体现为较大影响力。创意产品承载着企业价值,企业投入进来的要素包含了信息及智力性劳动。在市场作用下,无形资产附带了较小比值的初期投入,替代关系较强。因此,出版或发行近似性的创意产品也是很可能的。这是因为,产品可被替代,认定侵权较为困难。若替代性很强,就要相应去缩减价值。
(1)实现价值的方式
价值实现过程中,评估值也将受到影响。从阶段来看,实现企业价值需要经过多步骤,包含了初期创意、制造以及生产、后期的传播、消费等的环节。针对于各个时段,都设定了多层次的知识产权。在预期状态下,企业即可获取不等的阶段收益。与之相应,也给出了不等的评估值。
(2)设定的评估目标
无形资产是否拥有优良的价值,关系到设定好的评估目标。评估无形资产的目标包含了融资及担保、交易性的目标、投资性的目标、变更企业产权。对于中小企业,它们缺失了可调用的专门性资金,进而构成约束。健全了体系后,企业即可拥有额外的资金用来质押。最近几年,创意性产业正在加快进步,交易市场日益变得兴盛。与之相伴,若配备了完善性的交易服务,即可便利常规的交易。从侵权角度来看,合法权益也经常被侵害。交易秩序被扰乱,评估也倾向于诉讼赔付的目标。
此外,文化要素也密切关系到评估得出的资产价值。文化创意表现出优良的附加性,因而占有高端性的产业链条位置。加入文化要素,更凸显了独创特色。在这种角度下,创意产业蕴含了厚重的文化内涵,也将增添评估价值。
四、评估无形资产的方式
1.参照市价的方法
参照现行市价用来评估,可参照目前的市价。根本的理论为:针对于资产现值,可参照近似或相等的售价以此来确定。创意性的无形资产是独占的,很难寻找出可替代的某一类市价。在这种状态下,唯有摄影及音像这类的独创作品才可适用参照市价的评估方式。因此,这类评估方式并非完全可以适用。
2.成本评估的方式
从总体上看,成本法包含了重置及历史性的成本法。现今的评估中,摊销性的资产较多选用了重置的评估方式。与之相比,成本法也可用来评估微机软件及影视类创作的价值。这是因为,这类创意性产品在获益及转让过程中,很难预测或者比较。然而,若收益部分没能超出重置成本这一部分价值,则可单独评估。
(1)期权评估方法
在某个时段内,期权代表着某种协议,指定了卖出或者买入某类的标的物。在约定范围内,执行价格即为商定好的价格。从类型来看,期权可分成卖权及对应的买权。文化创意范围内的较多无形资产都体现为近似期权的特性,因而期权评估可用来借鉴。根本思路即为:无形资产可被设定为某类的期权,在未来阶段内,某一事项是否发生则关系到后期评估资产可得的价值。具体来看,可选取收益法、现行市价方法用来评估。
(2)现金流量的解析法
现今流量的折现解析方法,即为收益现值法。经过评估之后,可得预期阶段内的无形资产收益。折算得到合适的资产现值,经过累积得到现值的总和。采纳这种方式,规避了隐含性的计量偏差。同时,评估可得的资产总体价值也契合了评估的根本目标。
[关键词] 软件评估 收益法
某省H医药电子商务系统软件是以药品集中招标服务为切入点,辅以会员服务、信息增值服务、网上交易服务、物流配送服务。是集招标、交易、信息、配送为一体的完整医药电子商务的解决方案。某省H医药电子商务系统的核心主要包括数据准备、签约客户服务、成交撮合、订单处理、结算服务、交易监管六个子系统,提供多种成交撮合方式如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公开竞价、邀请竞价、询价采购、浏览采购等。配备方便快捷的网上订单系统,即时实现药品的网上订货、配送及验收,全面实现从信息、成交撮合到订单流转、配送结算的全程网络化。现根据北京XX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某省H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签订的软件转让合同意向书,拟对该软件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
一、评估方法
按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匹配的原则,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进行。收益法是指通过预测被评估无形资产经济寿命期内各年的预期收益,并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现求和,得出评估基准日的现值,以此确定被评估无形资产价格的一种方法。收益法的基本原理是资产的购买者为购买资产而愿意支付的货币量不会超过该项资产未来所能带来的期望收益的折现值。收益法的适用前提条件为:(1)被评估资产必须是能够用货币衡量其未来期望收益的单项或整体资产;(2)产权所有者所承担的风险也必须是能用货币来衡量的。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的理由如下:①某省H医药电子商务系统软件具备持续使用或经营的基础和条件;②资产经营与收益之间存在较稳定的比例关系;③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够预测及可量化。④对该资产未来收益预测较为客观,且折现率的选取较为合理。
收益法的计算公式为:
式中:P:被评估资产的评估值;
:未来第i年资产的预期收益;
r:折现率;
n:预期收益年限。
二、评估过程
由收益法公式可知,重点在于确定收益期限、预期收益和折现率三个参数。
1.收益期限的确定
本次委估的计算机软件属于电子商务公司的专用系统软件,由于该领域内的软件对可靠性方面的要求极高,因此软件竞争相对受到一定限制,该软件的使用寿命要比一般领域里的软件的寿命相对长一些,故可判断该软件的经济寿命至少达到5年。
另一方面,由于本次评估的软件内涵包括源程序和相关文档,受让方可以进一步升级、完善甚至再开发,若考虑进行两次再开发,每次开发可以延长1-2年寿命,则我们认为该等软件的经济寿命应该可以达到8年。即从评估基准日计算,在今后的8年内,通过对软件的不断改进,本次评估的软件在今后8年内不会完全被更为先进的软件所取代。
2.预期收益的确定
参阅H公司2003-2006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对公司的财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判断H公司是否存在超额收益。
考核超额收益主要从企业的销售净利润率和资产净利润率看是否超出行业的和社会的平均水平。H公司2003年至2006年的销售净利润率稳定在2.28%至4.9%之间,四年平均为3.65%,对于电子商务公司来说算是保持相当高的水平。因为医药电子商务属于长线投资,前期网络建设投资巨大,但越到后期投入比例越少,相应地利润率也会逐年提高。H公司2003年至2006年的资产净利润率在5.16%至16.62%之间,且逐年增加,其四年平均为10.28%。假定将该企业的总资产变卖成现金存入银行,获取合法利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06年一期凭证式国债,发行期为2006年3月1日-3月31日。本期国债总额为600亿元,其中3年期420亿元,票面利率为3.14%,5年期180亿元,票面利率为3.49%。而同期银行储蓄存款利率(以下简称存款利率)分别为3.24%和3.6%可以认为社会平均收益水平指标。H公司前四年资产收益率平均为10.28%,是社会收益水平3.24%的3.17倍。前四年的资产收益率大大超过同行业的、第三产业的和社会的平均资产收益水平6%。故评估人员确定H公司存在超额收益。
营业收入以某省100亿元药品交易额为依据计算。本项目未涉及增值税,营业税按5%,城市维护建设费及教育费附加分别按营业税的7%和4%计取。本项目为医药电子商务信息平台建设项目,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得税税率为15%,现遵循稳健原则,按33%计算。
备注:前1-2年为H公司外购该软件的建设期,原因是该软件系统要求相关的硬件设施比如大型服务器、局域网等作为固定资产投资。
3.确定该无形资产的利润分成率
根据对该类软件的交易实例的分析,以及该软件系统对被评估企业的收益贡献性分析,采用对销售收入的分成率为3%。在国际市场上一般技术转让费不超过销售收入的3%―5%,如果按社会平均销售利润率10%推算,则本软件技术转让费为销售收入的3%的利润分成率为30%。在技术商品的买卖中,利润分成率LSLP(Licensor’s Share of Licensee’s Profit)的计算公式为:
LSLP(%)=技术商品价格/买方获得总利润* 100%
4.确定折现率
本次评估以宏观预测的商业服务业经济增长最低值8%作为行业风险报酬率(《中国: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2004年经济蓝皮书);以当年国债五年期利率3.49%作为无风险报酬率;以无风险报酬率的80%即2.51%作为其他风险报酬率。
折现率=8%+3.49%+2.51%=14%
三、评估值的计算
北京XX创新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给某省H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某省H医药电子商务系统软件在评估基准日2006年9月30 日的评估值为叁佰叁拾柒万元整(¥337万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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