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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
当前我国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部门在财务管理工作中,财务报告制度与财务检查制度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缺陷。保险业务中产生的一些单据以及凭证的管理十分混乱,作为保险公司进行财务管理工作的原始凭据,其管理上存在的问题直接导致了公司财务管理水平的低下;其次,各种财务信息的真实性还存在着很大的问题,财务报告甚至没有经过会计工作人员的独立审计,在进行财务管理工作中还未形成有效的财务监督体系,从而使得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整体水平不高。
(二)保险公司内部各部分之间的职责分工不明确
受到传统的公司运营模式的影响,当前很多保险公司在部门设置的过程中还存在着很多不合理的地方,各个部门之间的分工也不是很明确,致使公司的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因为各自的权责不明而无法形成合力,很难把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落实到公司运行的各个工作环节之中。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各个职能部门之间的任务分配以及部门的绩效考核等都是有上一级的管理部门来统一安排的,并没有对各自的权利责任进行明确的划分,致使公司发展的目标没有真正融入到公司的各个部门的工作之中,同时业务部门进一步扩大自身的业务范围,往往采用重量轻质的发展经营模式,致使财务部门的规范和调节职能不能得到有效的发挥。
二、推动保险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质量提高的具体措施分析
(一)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预算管理体系
保险公司在发展的过程中一项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公司的资金管理工作,资金管理的水平不仅仅是公司财务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同时对于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保险公司在发展的过程中必须建立起一套完善的资金预算管理体系,加强公司对于资金使用和管理的水平,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进而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在进一步完善公司预算管理体系的进程中,首先要编制出科学规范的预算表,进一步推动预算审批制度的实施,同时加强对于资金预算管理工作的监督。此外,还要加强对于公司预算执行情况的动态监控,规范公司的各类支出,将预算工作落实在公司运营的各个环节之中。
(二)提高公司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和水平
作为直接从事保险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人员,公司要加强对于相关的财务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技能的培训,使得公司财务管理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在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中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同时依据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引进高水平的财务管理人才,为财务管理工作提供优质的人力资源保障。
(三)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针对当前保险公司各部门之间的权利职责还没有明确划分的现状,公司要不断完善自身的管理体系,科学合理地进行人员和部门的设置,对于各个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的划分,进一步推动财务管理工作在各个部门之间的落实工作。同时公司要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依据公司实际的财务管理工作的需要来对公司的组织架构进行合理的优化。再者,要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财务风险管理体系。对于一些潜在的风险能够及时的发现并采取有效的规避措施,将企业面临的财务风险降到最低;最后,要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财务管理监督体系,通过科学合理的监督体系来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公司财务管理的水平。
三、结束语
【关键词】财务共享服务中心 关键要素 启示
一、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定义
共享服务的业务从财务和会计职能发展到人力资源、采购、信息系统,以及法律、投资、研究与开发等业务。在各类共享服务中心中,目前国际上最流行的就是财务共享服务中心。所谓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即将企业各种财务流程集中在一个特定的地点和平台来完成,通常包括财务应付、应收、总账、固定资产等等的处理。这种模式在提高效率、控制成本、加强内控、信息共享、提升客户满意度以及资源管理等方面,都会带来明显的收效。
二、JS保险公司江苏省分公司财务共享服务中心构建案例介绍
(一)JS保险公司江苏省分公司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建设背景
JS保险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下辖苏州、南京、无锡等13家市分公司,共有县区支公司(含支公司级营业部)156个,营业网点1000多个,从业人员7000多人,业务遍及全省所有乡镇。全省年保费收入超100亿元,13家市分公司保费全部超3亿元,其中苏州、南京分公司超20亿元。
(二)JS保险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发展过程中的财务管理问题
1.分散的独立财务组织效率低下、成本高昂。财务人员规模庞大、人员冗余、结构性成本较高方面:截至2011年3月末的统计数据显示,江苏省公司财务人员中区县支公司230余人。财务大量精力投入日常操作,在决策支持方面所为有限。分公司从事会计操作类工作的财务人员占比很高,达到78%,是从事财务管理类工作的财务人员人数的3.55倍。
2.对操作性财务风险的集中管控能力较弱。会计操作职能分散于各级财务组织,并与财务管理职能高度黏合,总公司对操作性财务风险的集中管控能力较弱。具体表现为:会计核算分散,关账及时性无法保证,数据有人为干预。会计审核分散,风险集中管控的力度不够。
3.缺乏对业务的支持能力和战略推进能力。由于会计核算等基础业务是由当地的财务团队自行完成的,他们一方面要面对省公司,实时学习最新的制度政策,按时出具各项报表、报告;另一方面基层业务单位的报销、支付都必须经过当地财务团队实现,他们必须面对频繁的点对点沟通。这种情况下,有限的能力和精力被频繁重复的琐碎事务所占领,深入业务进行业务支持和协助总公司进行战略推进变成一句空话。
(三)JS保险公司江苏省分公司财务共享服务中心构建过程
1.财务制度规范化。财务管理制度方面主要体现在整个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标准化,这是财务共享服务模式构建的基础。制度方面,公司制定了《共享中心费用审核规范》、《江苏省分公司会计核算审核标准(2011年)》和《财务共享服务中心核算操作手册》;细节方面,公司统一了凭证摘要,规范了挂账流程,费用收付费处理引入按键精灵自动输入等。制定统一的《会计核算审核标准》和《财务共享服务中心核算操作手册》来规范会计核算行为,提高会计核算质量。
2.财务管理流程化。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建立的过程实质就是财务流程再造的过程。通过流程再造实现了财务管理向流程化和业务化分工的转变。流程再造设计原则:确保资金安全、提升合规管控能力和效果、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控制分支机构账户间随意往来,解决账户过多难以掌控和管理的问题;实现资金集中支付、增加资金归集和下拨频率,进而提高资金内部循环运转速度及使用效率;压缩公司营运环节资金占用量;明晰职责,厘清业务、理赔和财务之间职责,分析每一风险点对应有能力控制的岗位,以此确定职责归属。财险江苏省公司在组织结构上,设置了核算部、结算部、审核部和支持部。在操作过程中,实施了包括费用报销流程、资金收付流程、应付流程在内的流程再造。
3.财务管理网络化。信息系统最重要的作用在于它建立了一个IT平台,将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制定的一切财务制度都固化在统一的数据库中,包括财务作业流程等都在信息系统中进行统一设定,成员单位不得随意修改,从而保证总部的战略得到有效贯彻和落实。费用报销系统于,2012年完成二期与新一代财务系统的接口开发。资金管理系统已上线推广支持车险赔款的自动支付,但还需与相关系统整合、实现相关功能优化。公司开发了多个支持共享中心日常工作的网络工具,主要有:“集中支付E化流程”、“会计凭证映射表”、“线下赔款支付明细表”、“不规则收款人信息清单”、“网银支付信息管理及对账工具”等。
4.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监督考评体系建设。从执行出发,以刚性协议规定服务质量:为规范会计行为,加大管控力度,切实提高服务水平与工作效率,江苏省财务共享中心推出《服务水平协议》,确保财务管控规则得到刚性执行,真正把服务过程纳入制度管理轨道。《协议》按照财务共享服务中心承担的九大块业务内容,分别以审核、支付、核算三个环节为流程,以“速度”、“质量”、“效率”为衡量指标,并设置了具体的目标值、衡量方法,对服务水平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考核与监督。
三、总结
(一)对财务共享操作流程持续改进和优化和人员的变革
财务共享流程不可能一成不变,随着系统不断上线、机构不断增加或转型及各种新的管理要求出台,必须对已经梳理的流程进行持续优化。同时,通过教育与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知识与技能,提高财务人员整体素质以满足集团未来财务管理的需要,从稳健型的核算人员转型为分析型、创造型的财务管理人才。
(二)考评体系要素的重要地位
我们认为能够提高成本、质量、效率与灵活性的要素都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放到综合的驱动因素中。JS保险公司江苏省分公司财务共享服务的实践都证明了构建财务共享服务模式时其考核评价要素设计的重要性。
(三)关注关键要素之间的依存关系
财务组织变革就是将公司成员单位的共同财务核算业务从传统的分散组织中剥离出来,集中到财务共享服务中心;构建集成网络系统就是根据公司财务服务的范围和内容,为了支持跨越时空的服务设计的信息高速通道平台,架起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与成员单位的信息服务通道。为了提高服务的水平和积极性,必须为新的服务主体设计奖惩制度,让服务主体的每个员工有积极性为组织创造价值,最终形成一个企业集团财务共享服务流程再造的实现路径图。
参考文献
[1]张瑞君,陈虎,张永冀.企业集团财务共享服务的流程再造关键因素研究――基于中兴通讯集团管理实践[J].会计研究,2010.7.
【关键词】保险;财务管理;体系
1.保险财务管理的特点
财务,通常是指一个单位有计划地筹集,使用和分配资金的活动,它表现为连续性的资金的消耗和补偿。财务管理则是指利用货币形式,以会计为基础,对公司的各种资产、负债、成本及业务成果等进行监督与控制的一系列管理工作的总称。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有其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保险公司不生产物质产品,其业务经营的过程实质上就是筹集、使用和分配保险资金的过程,业务经营表现在资金运动的方式上亦是较单纯的资金收付活动,这一特点决定了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在其整个经营管理中的特殊地位;另一方面,保险公司是负债经营,其经营活动不仅关系到公司的生存与发展,而且更直接关系到众多保险客户的切身利益,因为保险公司若发生财务危机或破产,受损害的是公司的股东和保单持有者。因此,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并不单纯是公司的内部事务。正是由于财务管理在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性及其涉及到公众利益,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均在自己的保险立法中将财务管理列作重要内容予以规范,各保险公司更是制定有具体详细的财务管理制度。
2.保险财务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
2.1会计主观操作混乱
保险公司要进行财务管理工作,必须要以会计人员提供的财务信息为基础。由于保险行业存在极大的特殊性:收取保费在前、费用支出赔付在后,有时两者的时间差距很大,导致各个会计期间的收益费用分配不合理。
2.2内部治理结构存在缺陷
财务管理工作是要有内部治理结构作为保障的,而保险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形同虚设,没有相互牵制的作用,体现不出治理的绩效。比如说,众所周知,保险公司的利润往往很高,每天收到的保费收入非常高,致使公司每天增加的资金远远超过规定留存资金的限额,但是分公司或者支公司没有按照规定存进银行,反而随意支取,用于临时救急或者私自消费,因为第二天会有更多的资金用来弥补前一天的透支。对于这种现象,首先会计人员是应该予以制止的,因为操作违反了相关的规定;其次,公司的治理结构应该发挥相应的作用,在事前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2.3预算管理缺乏有效性
预算管理是将企业的决策目标及其资源配置方式以预算的方式量化,对企业相关的投资活动、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的未来情况进行预期、控制、管理及其制度安排,是预算编制、调整、执行、分析与考核的过程。我国现有的部分保险企业还没有建立起预算管理体系,即使建立了预算体系的也没有建立专门的预算管理部门,加之保险企业的层级建设较为复杂,遍布全国各地,部门设置繁多,预算管理的理念难以在各部门、各层级之间展开,信息传递效率低下,失去了预算管理的预算意义。此外,各部门之间为了争夺预算,激发了很多矛盾,部门之间的协调也不顺畅,预算管理难以有效的贯彻执行。
3.建立和完善保险财务管理体系
3.1强化财务制度建设
保险公司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完善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并始终如一的贯彻执行。制定财务制度时要遵循一定的原则:(1)合规性原则。制定保险公司内部财务制度,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把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现到财务制度中去。国家的财经法规政策是保险公司必须遵循的原则规定,也是制约和引导保险公司制定内部财务制度的因素。(2)适合公司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的原则。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不同的组织架构、不同的经营方向、不同的企业文化,决定了其财务活动具有不同的内容和形式,从而其财务制度就要做相应地调整。保险公司在制定财务制度时,不能盲目地照搬照抄,只能借鉴吸收,而不能简单模仿,既要遵循国家统一规定,又要充分考虑自身的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应结合实际情况做出具体规定。(3)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保险公司在组织财务活动和处理财务关系上要贯彻以责任为中心,以权力为保证,以利益为手段的责任制。(4)效益性原则。保险公司在制定财务制度时,要考虑设计成本、运行成本和效益的关系,实现制度科学化,效益最大化。(5)全面性原则。保险公司在制定财务制时必须全面规范各项财务活动,做出明确规定,使财务工作有章可循,形成一个相互补充、相互制约的财务
制度体系。
3.2建立健全财务信息控制制度
建立健全我国保险公司对分支公司的财务信息控制制度,首先是明确各级财务报告编制机构责任,建立科学的报告编制和审核汇总流程,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财务报告披露的恰当性。其次,要建立财务信息报告预测制度,加强规范和监督,提高其规范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3.3健全预算控制和激励体系
(1)设置预算管理委员会作为开展预算管理工作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总部领导为主要负责人,编制预算大纲,审核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的年度预算,审核由于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预算方案,协调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问题,组织对预算完成情况的分析与考核等。
(2)预算的执行与监督。一是建立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定期报送预算执行情况及分析报告制度。二是借助健全的会计信息系统对预算的执行进行跟踪监控。
(3)预算的分析与评估。定期召开预算管理委员会、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会,对预算执行中的各种差异认真分析,制定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4)要建立健全预算管理激励机制。首先要树立全员参与意识,尽可能满足员工的多种需要,要营造有利的环境,注重对员工的激励,推行预算管理的责任化和自主化。
3.4加强审计监督
要加强保险公司对各分支公司的审计监督制度,首先是增强保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权威性和独立性,即审计部门必须在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的直接领导下工作,向最高决策层负责,实行总部对分支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垂直管理或派驻制。其次是要借助外部审计手段、与外部审计专业人员合作,当遇到有特殊要求或由于其它原因无法由现有内部审计人员完成的任务时,可以实行内部审计外包。第三是实行审计监督的电子化,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通过计算机在审计监督中的应用,对分支公司的业务实行全面监督。这里特别要强调的是审计提供管理咨询服务的职能。由于内部审计师在内部控制中所起的重要作用,使其对内部控制极为熟悉,为企业的相关部门、组织或员工提供管理咨询便成为内部审计师的一项自然“服务”。尤其是对于拥有众多二级、三级、四级机构的保险公司,总公司无法有效地实现对下级公司的管理与控制一直是许多保险公司无法根治的“顽症”。内部审计除了监督总公司的贯彻执行外,一个重要的职能就是为总公司的职能部门和下级公司的管理当局提供有关内部控制的咨询服务。 [科]
【参考文献】
[1]吴冰.财险公司财务管理体系探讨[J].现代商业,2009(23).
[2]戚德国.对基层保险公司财务管理的思考[J].科技信息,2009(08).
目前我国保险行业面临着如何利用信息化推动保险业的转型和发展,利用信息管理的平台实现集中化管理模式逐渐从理论走向实践,很多地方保监局如浙江省保监局和湖南省保监局已经要求保险公司做到省级集中管理。随着保险行业的发展、监管力度的加强,保险公司向信息化集中管理已经迈开了步伐。大多数保险公司缺乏系统的、规范的财务信息化管理模式,目前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核心业务系统等各个信息系统是以视图驱动的体系结果来建设的,也就是说为每个职能部门的需求建立各个信息系统,用来解决各个部门的多样性需要,其结果常常造成各部门自成体系,同时存在若干职能彼此独立的信息系统和数据文件,这种方式使保险公司陷入相同数据信息冗长、信息化管理效率低下、信息化管理成本高的代价,却不能实现信息的共享和高效,并且缺乏足够的信息安全性。其结果必然造成财务信息化管理的“信息孤岛”状态,缺乏信息资源;与业务系统不能实现对接,系统管理割据,信息化系统的子集之间无法形成集成;会计信息的传递速度慢、可靠性差。保险公司的发展方向是全面信息化集中管理,对于保险公司集中管理发展而言,所要求的目标是集成的系统所完成的效益是每个子系统单独工作所无法完成,是1+1≥2。而财务信息化管理的方向必然是财务信息集中化管理。保险公司必须寻找以财务信息化为中心的各种信息的高度集成,达到财务系统不只是作为一个孤立的系统,更应该成为一个与其他信息系统全面融合的集成系统。信息化集中管理模式是保险公司发展的必然趋势,而“财务信息化”是企业信息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信息系统好比整个企业的“中枢神经”系统,不断接受新信息进行处理,再输出各类相关有用信息,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必将成为保险行业财务发展的里程碑。
二、保险公司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模式
集成管理是为实现整体目标或企业战略而对不同领域的专项管理所进行的规范、协同和融合的过程,是提高市场响应速度、充分利用管理资源的有效途径,是信息论、系统论、控制论等理论在现代管理中的具体应用。保险公司实现财务集中化管理的基础必须是建立在企业信息化集中管理的平台上,这样才能使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由分散管理向集约化管理迈进,达到会计核算集中化、财务管理专业化、财务和业务一体化,实现现代企业的信息化财务管理模式。以长安保险公司为例,需要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完善信息化集成系统 对于长安保险公司而言,建设一个集成的信息化平台应该包括业务系统(包括核心业务系统、单证系统、通赔系统、报案系统、核保核赔系统等)、统计系统、收付系统、财务系统(包括会计核算系统、资产管理系统、费用报销系统、预算系统、财务报表系统等)、资金管理系统等。
首先,长安公司目前使用的业务系统、统计系统、收付系统是软件开发公司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量身定制的,但是随着公司发展和信息化建设的需要,其系统必然需要不断开发完善,以达到全面信息化集中管理发展的要求,因此平台的可拓展性必须要加强。其次,随着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的需要,选择一个性能优良的财务系统至关重要,一个适用的财务系统不仅应该包括会计核算系统、资产管理系统、费用报销系统、预算系统、财务报表等这些基础模块,还需要有良好的财务管理功能,能够在会计核算的基础上通过软件中已设计的或是自定义的取数路径,较为容易的获得财务管理所需要的数据、表格和图示,系统的功能组合与开发显得尤为重要。第三,选择一个合适的资金管理系统也是非常重要的,目前通过人民银行授权的可以面对多个银行进行结算和资金管理的软件并不多,选择一个可以面对多个银行的资金管理系统,打通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的屏障,避免银联向保险公司收取大额的手续费,可以大大降低保险公司的结算成本。第四,打通所有系统的接口,实现系统间真正的无缝对接,针对多个不同开发商的软件做对接,为避免接口开发的重复,减少工作量、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可以将收付系统作为所有系统对接的纽带,这样通过收付系统这个桥梁,实现业务系统和财务系统以及资金管理系统无缝对接。系统无缝对接后,使得数据在各个系统中的流转通畅,加快信息的获取速度,增强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在信息化集中核算基础上,依据业务驱动进行会计核算的原则,使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同步进行,充分体现了最新的财务管理理念。并可根据信息管理的原理和信息技术重整财务管理流程。
(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集中化主要表现在:
(1)实现各项经营支付的集中核算。目前长安公司各个层级机构资金支付均由总公司逐级下拨,由各个分支机构分别支付、核算,这种模式的弊端一方面资金很难在最短时间到达基层机构,为保证基层机构资金支付和核算的及时,需在资金拨付的环节上做好提前量,势必使资金在途时间过长,汇划成本较高,另一方面,逐级下拨使得中间的环节截留资金的现象普遍存在,分支账户中均有资金存量,不利于资金集中使用。
实现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后,各种经营支出均通过总公司集中支付。纳入集中支付的款项包括赔款、理赔查勘支出、手续费及佣金、员工报销、借款及工资等各项经营性支出。分支机构除保留必须由地方支付的税收、公积金、社保以及委托收款的电话费等支付权限外,其他款项均由总公司集中支付,实现以总公司为中心的账务集中处理方式。款项支付的合法合规性审核和初级审批权限仍在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审核和审批后须将原始单据的影像资料上传至总公司,由总公司进行复核和批复,符合支付条件的立即由总公司的账户支付至终端收款方。这样不仅可以保证资金支付的时效性,也降低资金逐级下拨再支付终端收款方的资金成本,同时避免中间环节截留资金,大大提高对分支机构的管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例如:赔款支付至经营者个人银行账户;中介机构的中介费用根据发票及“业务结算表”支付到中介机构账户中;员工发生的费用报销支付至报销人账户;员工的工资性收入支付至员工账户。
实现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系统无缝对接,各种款项的支付不需要再登录网上银行或资金管理系统进行支付,而是在收付系统和财务系统直接录入收款人名称、账号、开户行等要件,经审核无误后,点击“确认支付”进行支付,数据通过接口转入资金管理系统的后台,进行数据处理。以支付赔款为例:
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前,赔款支付的核算流程如图1所示:
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后,赔款支付的核算流程如图2所示:
(2)实现保费收入的集中核算。目前长安公司保费收入的归集方式是由三、四级机构汇划至分公司,分公司再汇划至总公司。其弊端是资金在途时间长,划拨成本高,各个账户有余额,影响总公司资金的统一管理,不能发挥资金周转对创造价值最大化的作用。实现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后,各个分支机构仍可保留保费收入户,总公司通过资金管理系统,将分支机构的资金自主归集,自动生成内部往来单据和保费归集凭证,这样不仅缩短逐级上划的资金在途时间,减少分支机构资金沉淀,提高资金周转速度;另外,通过系统间数据的流转,减少财务人员手工操作的工作量,可以加强财务分析工作,为公司经营提供更及时有效的数据支持。以保费收入归集流程为例:
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前保费归集流程如图3所示:
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后,保费收入归集流程如图4所示:
(3)加强财务管理。实现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使财务管理制度及会计核算要求落实到每个细节。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前,所有制度规章及工作要求均需要逐级下发,总公司只能通过工作检查和稽核才能掌握分支机构落实的情况,而实现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后,财务工作重心由分支机构转到总公司,财务规章制度可在第一时间贯彻到位,避免制度在下发流转中缩水。实现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可跟踪管理各机构的账户,掌握账户余额、资金收支情况,便于控制款项支付和保费归集的频率。另外可随时了解各机构的预算和实际的对比情况,将事前预算、事中监控、事后分析的触角延伸到延伸到各个职能部门的最末端,提高财务信息的利用率、使预算和实际经营切实结合起来。
(三)财务人员集中管理 首先根据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的要求明确各级财务机构的设置、编制、明确岗位职责,适当精简分支机构的财务人员,增加总公司财务人员;核定财务人员的资质,调整岗位,做到人尽其才;按照定岗定编情况,建立统一薪酬体系,确定统一标准进行财务人员的考核、任免等工作,实现财务人员的人事集中管理。然后,建立一套与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相适应的工作制度和激励机制。最后,调整财务人员培训的方向,随着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财务人员培训侧重于信息系统的使用、信息化安全、财务集中管理流程等方面。
三、保险公司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建议
保险公司的发展方向是全面系统的信息化集中管理,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和业务信息化集中管理、人力资源信息化集中管理等是相辅相成,共同实现的,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不可能抛开其他部分单独实现。综上所述,对长安公司实现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建议如下:
(一)成立信息化集中管理小组,统一部署和推进信息化建设 公司应以领导牵头,抽调各部门人员组成信息化集中小组,共同制定信息化集中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信息化集成平台的建设由工作小组统一部署和推进,以减少系统间对接的次数和开发量,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每个部门根据本部门业务推进的进度实施具体的信息化集中工作,部门间相互配合,分步骤、分阶段的共同推进信息化集中管理模式。树立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管理理念。财务部门应加强与信息技术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及其他业务部门的沟通和合作,使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作为公司信息化集中管理的核心作用得以体现,并通过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促使各个业务系统的整合。
(二)建立信息容灾系统,提高电子数据存储能力,保证信息数据的稳定 建立一个能提供防止各种灾难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在出现不可抗拒的灾难和意外时,可以及时恢复系统的正常运行,这在信息化集中管理中尤为重要。目前长安公司规模逐渐扩大,应建立数据中心,通过异地数据备份提高信息容灾性;另外,为确保财务数据的安全和可靠,建议财务数据库和业务数据库分别存放在不同的服务器或数据中心分散风险;第三,必须提高备份的频率,完善电子档案的建设,以提高信息容灾系统的能力。
(三)建立和完善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实现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是长安公司财务管理的里程碑。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财务的集中管理,须对原有的业务流程进行重组,对原有的管理模式进行改革,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如资金审批制度,财务会签制度,资产购置制度,财务授权制度,总公司对分支机构管理由逐级管理到分区管理的转变等。总之建立和完善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的内控制度是实现公司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的制度保证,其实质是对财务管理体制和制度进行的改革创新。
参考文献:
关键词:保险公司;共享服务中心;问题;对策
一、保险公司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建设的必要性
财务共享服务中心(FinancialSharedServiceCenter,简称FSSC)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新型的财务管理模式,其将原先财务体系内大量重复的、易于标准化和流程化的会计核算全部进行集中处理,以达到降低公司财务处理成本,提升业务处理效率的效果。从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特点分析,它适合具有一定规模、分支机构众多、对风险管理要求较高且具有集中控制能力的企业,而保险公司正好符合这些要求。近年来,我国保险业快速发展,但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保险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了显著变化:从内部来看,随着业务人员的迅速增长、业务量的逐年提升,管理的幅度和边界都明显扩大,导致一系列业财脱轨的问题发生;从外部看,监管环境越来越严峻、投资风险逐步增大、行业竞争趋于白热化,行业内不断产生新的改革也要求财务管理必须要与时俱进。可见,保险公司内外部的变化均对财务转型和提供更为先进的财务服务提出了新要求。而财务共享服务中心正是一种能够解决保险业种种财务需求的手段,它以一种全新的模式解决当下面临的种种问题。保险业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建立,有利于降低公司成本费用,促进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化、标准化,有利于公司内部各分支公司数据对比,利于决策,同时也大大降低了会计核算流程风险。通过标准绩效管理,使得财务运营效率得以提升,并使得财务人员摆脱重复性的简单劳动,释放时间和精力可以进行其他管理工作,由侧重交易处理记录型向“价值创造型”转型。
二、保险公司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当前,保险行业中已经有平安保险、中国人寿、阳光保险、太平保险、泰康人寿、中英人寿、新华保险等公司先后建立了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在共享中心的模式和运营上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各保险公司通过调整架构、规范流程、系统开发、明确考核等措施逐步对共享中心的建设进行了完善。保险公司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建立,对财务风险管控、效率提升、成本控制、价值创造等方面均表现出了较为明显的促进作用,促进了保险公司的管理水平提升。虽然保险行业的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共享中心的建设毕竟在中国推行只有十几年的时间,各保险公司对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目标定位也不尽一致,共享中心建设模式也不尽相同,有的是全国性集中,如中英人寿、泰康人寿;有的是省级集中,如中国人寿、新华保险。各家保险公司在运营管理过程中也难以达到管理需求,主要问题如下:
(一)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职能定位不够清晰
保险业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角色定位偏向于一般核算功能,更多立足于费用核算、报表制作、资金结算、票据管理等事务性的工作。总体上讲,保险业财务共享服务中心职能和战略的结合度不够,各种拓展功能还未充分发挥。如财务预警、费用分析、风险评估等职能未在共享中心中充分体现。
(二)信息系统的整合度不够且功能不强
很多保险公司因为成立时间长,公司内部系统繁多,在共享中心设计时没有做到有效整合,导致核心业务系统、OA办公系统、资金管理系统、预算编制系统之间未能实现共享和对接。目前很多保险公司共享系统内的预算还是靠手工定期导入,前端公文审批和费用审批还是两条线,资金支付和共享的应付数据脱离,系统之间的割裂导致共享中心上线时很难实现效率及管理水平的最大程度提升。此外,部分保险公司的共享客户体验较差,特别是移动手机端的移动办公无法很好匹配客户需求。如:单据移动审批无法查询影像、单据录入者无法在移动端查询具体审批状态、保险业务人员的接入端口基本还未放开等等。
(三)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人员稳定性较差
财务共享服务中心成立后,财务人员分工更精细,基本为流水线操作。财务人员接触前端业务机会少,工作相对枯燥,人员能力难以得到全面提升,导致财务人员稳定性差,难以实现对业务支持。
(四)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运营服务满意度不高
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其宗旨在于“服务”。从保险公司共享中心的服务水平来看,服务质量和服务时效均难以达到保险业务发展的需要。集中体现在:一是部分财务人员综合能力不强,对机构的保险业务不熟悉,服务能力及服务态度满足不了一线需求;二是在处理时效上,一些共享中心运营效率不高,导致一线人员满意度较低。
(五)作业流程设置尚未完善
财务共享中心最为关键的因素是流程再造,保险公司的运营流程复杂,未集中之前各分支公司的管理方式和管理要求均不同,对集中后的流程再造提出了很多挑战。目前在审批流程、复核流程的设计上仍然存在不合理的地方。如一些保险业务退费、退保及常规理赔的付费,仍然需要中支班子签字,拉长了审批流程;一些特殊地区的特殊业务,强制按照标准流程执行,与实际脱离严重;一些公司常规化的费用,如社保、水电等费用也按照标准化流程设计,导致管理成本上升。
三、完善保险公司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以清晰职能定位积极拓展服务价值
保险公司要综合考虑所处的发展阶段,根据实际情况设定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职能定位。除了传统的单据处理职能外,财务共享服务中心还需要充分拓展附加功能,挖掘其在价值创造层面的贡献。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应利用自身的数据优势,提供各公司损益情况、投入产出情况、分险种的损益报表等财务分析数据,为管理层的决策提供依据。在公司制度监督层面,应发挥业财融合的优势,在预算预警、制度偏离提醒等控制环节中提供相应的服务,从而充分发挥价值贡献作用。
(二)进行信息系统整合及新技术应用
保险公司本身作为金融机构,客户保有量大、员工数量众多、业务复杂、产品丰富,因此各保险公司使用中的信息系统较多。在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平台上,应尽量做到财务业务的一体化共享,尽量将和财务有关的系统进行集成并充分对接,通过加强IT投入,有效整合现有的系统,从而达到提升效率及降本增效的效果。在系统集成的基础之上,还应充分借助互联网手段及技术,提升移动端现代化水平。特别应注重对手机端财务共享提单、审批、查询等功能开发,缩短单据流转时间,以提升服务体验,拓展财务共享服务价值。
(三)通过制度化的团队建设强化人员管理
保险企业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人员流动性较高的原因主要还是个人能力无法在岗位上得到提升,员工个人求知欲及晋升空间得不到满足。在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团队建设上,应建立专业化、规范化的人才培养机制。应加强财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岗位轮换、绩效考核,建立并完善专业职级晋升通道,通过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考评机制和晋升制度,提升财务共享员工的满意度和认同度;要充分考虑保险行业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人员年轻化特点,给予员工人文关怀;要尽可能的丰富员工的工作内容,除了接触基础的核算,还要有机会接触到承保、核保、营销成本管理、税务管理等其他业务,满足员工自我提升的需求。
(四)明确服务标准及考核制度
保险企业要明确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人员的服务标准,明确仪容仪表、行为举止、语言态度、投诉处理流程等具体服务制度,通过制式的服务标准及流程逐步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共享服务文化。在提升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服务效率上,要采用科学的分析方法,量化分析每个作业环节所耗用的时间以及单据作业难度,通过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保证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业务的高效运行,从而提升总体服务满意度。
(五)完善作业流程
流程与系统优化是一个不断更新的工作,没有一劳永逸。保险行业属于特殊金融行业,在税务处理上也存在一些特殊政策。比如在保险业视同销售处理业务上,全国均未统一政策,在核算此类业务时,如果未能针对性地进行流程改造,势必造成公司税务成本上升,影响效益。因此需要保险公司的财务共享中心成立系统支持以及运营小组,针对出现的新业务、新制度进行流程及系统改造。要充分考虑效率及风险,做好权限设置,优化作业流程。在特殊业务方面,要尽量做到流程设计的“可塑性”,对一些地区的特殊政策要从流程设计上考虑差异性,通过完善差异化处理流程,进一步匹配业务和财务的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