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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技能培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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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技能培训方案

劳动技能培训方案范文第1篇

公司各单位:

2019年为圆满完成XXX交给的光荣艰巨任务、以及顺利实现设安公司全年环保目标、经营创效指标、冬季生产保运,保证设安公司“大干100天劳动竞赛活动”稳健推进,现开展冬季培训、专业技能培训、“师带徒”专项劳动竞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竞赛领导小组及考评组成员:

二、竞赛内容

1.冬季培训:各单位要根据各工种人员技能水平的现状,结合本单位岗位需求,认真做好各个工种的技能培训需求的调查和统计,确保冬季培训计划的实施和效果。。

2.讲师团队:各讲师团队应在团队负责人的带领下开展培训工作。体系审核管理讲师团队由XXX负责,经营财务讲师团队由XXX负责,安全设备管理讲师团队由XXX负责,现场标准化作业讲师团队由XXX负责,施工技术质量讲师团队由XXX负责,项目管理讲师团队由XXX负责,技师讲师团队由XXX负责。

各讲师团队培训的侧重点:体系审核管理讲师团队侧重体系审核问题及反馈,体系运行管理及体系文件编修,检维修管理与体系管理的适应性。经营财务讲师团队侧重成本控制,利润指标分析,项目成本构成及盈亏平衡。安全设备管理讲师团队侧重安全监督、构建安全格局,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及主体责任,找寻安全管理短板,落实承包商安全培训。现场标准化作业讲师团队侧重标准化站队建设、信得过班组建设、现场标准化管控。施工技术质量讲师团队侧重施工质量管理、法兰静密封技术、施工技术。项目管理讲师团队侧重项目统筹、科学化管理,管理要素分析。技师讲师团队侧重专业技能、技术进步,特殊工法。

3.“师带徒”:师带徒双方应签定“师徒合同”,明确师傅、徒弟职责、培养计划及目标、考核的方法等,并在技能培训部备案,技能培训部依据“师徒合同”对培养成效进行检查和考核。

三、竞赛工作的检查、要求

1.冬季培训及各讲师团队的培训计划、培训课件、培训实施情况、考试考核情况及培训效果评价等是劳动竞赛评比的第一手资料。

2.各职能科室、讲师团队负责人对竞赛工作要有详细的布置,明确培训课件内容、时间及培训和考核方式。

3.技能培训部对劳动竞赛全过程跟踪检查,并制定明确的检查表和详细的检查记录。

四、评比与奖励办法

1.每月由技能培训部对培训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汇总讲评。

劳动技能培训方案范文第2篇

二、丙方安置房采取由甲方集中安置方式建设,房屋面积 标准按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 20平方米的原则 建设。

三、 丙方符合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自愿搬迁到 置点,房号 ,安置房面积为 平方米。

安四、丙方须按甲方制定的自筹资金方案,在入住前交纳自1 筹资金元,且十年内房屋不得买卖。五、丙方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冒 名顶替,违反本协议。否则将不再享受易地扶贫搬迁等扶贫 政策,并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丙三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双 方未尽事宜,另行协议补充。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丙三方各 执一份,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份。本协议书自三方 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委托人(签字) : 丙方(签字、手印) :乙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协议签订时间:年月日2

易地搬迁安置工作管理方案_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就业扶持工作实施方案(最新)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就业扶持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 自治区和 x 市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决 策部署,根据《x 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易地扶贫搬 迁就业扶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x 政办发〔x〕90 号)文件精神, 促进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以下简称搬迁劳动力)就业,现结合 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开展职业培训、开发就业岗位、组织 劳务输出、提供就业服务、扶持创业、加强权益保障等多种渠道,引 导和促进 x—x 年已实施搬迁或计划搬迁的 4.13 万名搬迁移民中 0.94 万户易地扶贫搬迁家庭(以下简称搬迁家庭)的劳动力就业,确保每 个搬迁家庭有 1 人以上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搬迁劳动力实现 稳定就业。

二、工作措施 (一)摸底调查,建立健全搬迁劳动力就业精准台账。

一是周密准备,落实经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易地扶 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情况, 组织相关职能部门, 开展各类要素调查论证, 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力量和相关工作经费,印制调查表格,做好 调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二是组织开展摸底调查。组织开展搬迁劳动 力情况摸底调查,全面摸清每个搬迁家庭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 别、年龄、居民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技能水平、健康状况、联系 电话以及签订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产业发展和就业创业、 培训协议 等情况。对已实现就业创业的搬迁劳动力,要摸清就业创业地点、从 事行业类别、 薪酬待遇、 创业项目、 带动就业情况; 尚未就业创业的, 要掌握其就业创业和劳务输出意愿、 培训和就业服务需求等, 做到 “调 查一户、登记一户、不漏一人、不漏一项” 。三是做好信息录入。要 及时将调查采集的相关信息录入广西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系统, 建立已 就业和未就业人员电子化动态台账,并及时进行动态更新,为开展精 准培训、 就业帮扶提供决策依据。

四是制定集中安置点就业工作方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移民工作管理、扶 贫、农业、财政等部门,做好资源要素、产业要素、就业要素的调查 论证工作,逐个编制集中安置点的搬迁劳动力就业工作方案,把搬迁 劳动力就业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项目和具体搬迁家庭,于 x 年 12 月底前将工作方案报自治区、 市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责 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扶贫办、发展改革委、移民工作管 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完 成期限:x 年 9 月底前完成首次调查摸底〕 (二)开展搬迁劳动力职业技术技能培训。

1.培训目标。组织开展搬迁劳动力专项培训,确保有培训意愿 的搬迁劳动力能够享受至少 1 次免费职业技术技能培训。

2.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统筹 组织实施面向搬迁劳动力的就业技能培训。以职业大典为依据,鼓励 通过项目制方式,在市场有明确需求、参加培训人员有明确就业方向 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明确就业项目的条件下, 可不受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专项职业能力等限制,在全区及结对帮扶的广东江门 市中选择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为搬迁劳动力提供免费就业技能培训。

对符合条件且有培训意愿的搬迁家庭子女,可按“两后生”(初、高 中毕业未能继续升学的贫困家庭中的富余劳动力) 中期就业技能培训 专项计划接受为期 1 年的中期就业技能培训。

农业部门优先选择一批 专业大户、 农民合作社负责人、 返乡涉农创业者等作为培训重点对象, 定点定向培育一批新型职业农民; 优先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附 近发展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为搬迁劳动力提供 就业岗位。

扶贫部门负责对搬迁贫困劳动力开展短期技能培训和农村 实用技术培训。教育部门负责通过帮助搬迁家庭初中、高中毕业生接 受中等职业教育实现带技能转移就业。

科技部门负责在易地扶贫搬迁 集中安置点附近开展科技下乡促生产活动等专项培训活动。

3.经费保障。由人社部门组织的搬迁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所需 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培训期间可给予参加培训人员适当食宿、 交通等补助,所需资金由参加培训人员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统 筹安排。

〔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局、扶贫办、教 育局、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发展改革委、移民工作管理局、财政 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期限:x—X 年〕 (三)多渠道促进搬迁劳动力就业。

一是大力发展就业扶贫车间。

各县 (市、 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扶贫、财政部门要按照《x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x 市扶贫开发 办公室 x 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就业扶贫车间认定工作的通知》 (崇人社发〔x〕65 号)文件要求,加快就业扶贫车间的认定挂牌工 作,落实相关补贴。要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附近预留一定场所 支持企业创建就业扶贫车间。

对与搬迁劳动力签订劳务协议或承揽合 同, 且搬迁劳动力在 1 年内累计工作不少于 6 个月并给付不低于 6000 元劳动报酬的就业扶贫车间, 按 1000 元/人的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 一次性带动就业奖补,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对达不到 x 人社发〔2017〕82 号文件要求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合作 社等,但已被扶贫部门认定的扶贫车间,各县(市、区)可结合本地 实际,确定县(市、区)级就业扶贫车间认定范围和条件,并做好县 (市、区)级就业扶贫车间的认定挂牌工作。二是鼓励企业和社会组 织吸纳就业。

对吸纳搬迁劳动力就业并与搬迁劳动力签订 1 年以上劳 动合同、 连续工作 6 个月以上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或社会组 织,给予不超过 3 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并按标准给予企业或社会组织 一次性带动就业奖补。其中,对吸纳搬迁劳动力就业 10 人以下的, 按 1000 元/人的标准给予奖补;对吸纳就业 10 人(含本数)以上、 20 人以下的,按 1200 元/人的标准给予奖补;对吸纳就业 20 人(含 本数)以

易地搬迁安置工作管理方案_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最新)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各项决策部 署,促进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劳动力就业创业,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对象 搬得出、稳得住、能就业、有保障、可致富,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 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县实施易地扶贫搬迁 2399 户 10239 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 2014 户 9117 人。搬迁至县城 X 镇安置点 1134 户 4634 人、X 乡安置 点 1164 户 5204 人。X 年,实现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技能培训 3000 人以上,就业 2700 人以上。通过实施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多渠道 开辟就业岗位,确保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实现至少“一户一人”以 上就业。

二、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X 年 3 月 15 日至 4 月 28 日) 1.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移民局局长和 县人社局局长任副组长, 其他相关单位及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 成员的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做好统筹部署。

2.摸清底数。

各乡(镇)对搬迁至县城的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 创业情况进行调查统计,精准摸清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创业信 息,建立易地扶贫搬迁家庭档案,做到一户一档,于 4 月 28 日前将 调查核实的《易地搬迁劳动力就业创业信息台账》经乡(镇)主要领导 签字后报县就业局。

3.强化宣传。

县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召集各用工单位和企业研究 落实用工人数、用工标准、待遇等相关事项,制定并发放县内企事业 单位用工宣传手册。

各乡(镇)要组织干部进村入户宣传就业培训相关 政策,确保群众政策知晓率。

(二)第二阶段(X 年 4 月 28 日至 12 月 30 日) 1.做好就业跟踪服务。

各乡(镇)要对易地搬迁家庭劳动力就业情 况进行动态管理,及时了解劳动力就业失业状况,按月更新《易地搬 迁劳动力就业创业信息台账》 。对已就业劳动力做好跟踪管理,对未 就业劳动力进行岗位推荐, 确保向每个易地扶贫搬迁未就业劳动力推 荐就业岗位 3 个以上,并将就业服务全过程录入《易地搬迁劳动力培 训就业创业全程服务卡》 ,确保一户至少有一人以上稳定就业。

2.开展就业创业培训。根据我县产业发展需求和用工需求,针对 性地对易地扶贫搬迁家庭未就业劳动力免费开展家政护工、挖掘机、 电工、厨师等技能培训;县上玉工业园区、农业园区企业要对新招用 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开展岗前培训和“师带徒”培训,对有创业愿望 人员开展创业培训和电商培训等, 切实提高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劳动力 就业创业能力,确保“培训一人、就业一人” 。X 年计划开展家政护 工培训 300 人,挖掘机、电工、焊工、厨师等培训 600 人,企业岗前 培训 1400 人,乡村特色旅游从业人员培训 500 人,创业电子商务培 训 200 人。

3.加强劳务合作,推荐输出就业。加大与劳务协作帮扶地区沟通 协调,通过用工信息,举办易地搬迁专场招聘会等形式,组织县 外和劳务协作帮扶地区规模以上企业进场招聘, 提供适合易地搬迁群 众的就业岗位,努力向县外以及帮扶劳务协作地区输送 1500 名以上 劳动力外出就业。

4.建立易地搬迁扶贫车间、扶贫点、扶贫基地并组建扶贫就业专 班,吸纳就业。县上玉园区管委会、高效农业园区管委会要引导贵旺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同辉公司等企业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力争吸纳 500 人以上搬迁对象就业;县投促局要积极引进 1-2 家企业在易地扶 贫搬迁居住点创建就业扶贫加工点, 力争吸纳 200 人以上搬迁对象就 业,各乡(镇)要依托专业合作社、产业基地等建立 2-3 个就业扶贫示 范基地,力争吸纳 200 人以上搬迁对象就业。

5.扶持鼓励创业。各乡(镇)安置点以及县城集中安置点,要利用 临街门面等优势,积极出台优惠政策,鼓励 200 名以上搬迁劳动者就 近创业,并带动其他搬迁对象实现就业。

6.适度开发公益性岗位。按照“控制总量、适度开发”的原则, 合理安置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困难劳动力到公益性岗位就 业。各乡(镇)、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增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置符合 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公益性岗位补贴由就业资金承担 60%,用 人单位承担 40%。(安置期限除聘用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可 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 3 年)。

7.组建就业扶贫施工队。县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等单位发包 的重点工程,要督促施工企业组建就业扶贫施工队,力争全县组建就 业扶贫施工队 10 个以上,吸纳易地扶贫搬迁贫困劳动力就业达 150 名以上。

8.实行就业服务窗口前移。X 镇、X 乡要在易地搬迁安置点分别 设立就业服务窗口, 每个窗口至少安置 2-3 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从事相 关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9.建立就业创业联盟。建立完善企业与求职人员的有效衔接机 制。县上玉工业园区管委会、高效农业园区管委会、经贸局、市场监 管局、工商联、人社局要加强与县内企业联系,积极建立道真自治县 就业创业联盟,开发网络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时时就业相 关优惠政策和提供相关就业服务。对收集到的各类用工信息,各挂帮 干部要及时对有就业愿望的贫困户劳动者进行宣传推荐, 确保实现信 息及时共享。

10.加大资金投入。整合县扶贫办、人社局等部门就业扶贫资金 1000 万元,用于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就业培训和就业创业各项政策兑 现。同时,县人社局、扶贫办要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及资金 使用效率,促进搬迁群众稳定就业、稳定脱贫。

三、优惠政策 1.鼓励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自主创业。

劳动技能培训方案范文第3篇

截止目前,我区共举办就业技能培训班13期,免费为各类就业群体开展汽车驾驶、金属门窗制作、机械操作、发型制作等十余个工种的培训,共培训农民工680人,占年初下达任务1000人的70%,合格率达到100%,362人已通过考试、鉴定,获得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专项能力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占参加培训人员的60%,准备予发放培训补贴资金30万元,资金发放率达到60%,为全面完成今年的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目标任务打下基础。

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任务。为加强我区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领导,年初成立了就业技能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李晓谭任组长,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就业技能培训全面工作,并安排了专人负责档案管理、报表和信息报送等工作。为便于民生工程工作按计划顺利实施,年初我局与各定点培训机构和企业签订了目标任务,制定了2012年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对培训的目标、任务进行了明确,对具体培训形式、内容、对象和培训质量提出了保障措施。

二是加强宣传,营造参训氛围。通过制作宣传版面、印发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开展街头政策咨询、开设电视专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就业技能培训的方针、政策,使参培人员从思想上认识到当今社会发展对劳动技能的需要,愿意加入到培训中来,从而提高群众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了群众知晓率,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充实培训队伍力量。为切实做好就业技能培训工作,我们多次组织召开了就业技能培训业务会和定点培训机构业务指导工作会,对骨干业务人员进行了系统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同时,我们将经验丰富,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工作情况的骨干人员抽调到该民生工程工作中,充实就业培训队伍力量,确保民生工作目标任务完成。

劳动技能培训方案范文第4篇

一、工作目标

以确保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质量和扩大培训规模为目标,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专家评审和集体研究等方式,认定一批培训质量高、就业效果好的技能培训机构作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定点培训机构。

二、认定原则

采取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分级认定、统一备案的方式,面向全省各类技工院校、职业技术学校、培训机构,严格按照规定的申请认定条件和程序开展评审认定工作,认定过程要实行阳光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培训机构认定

(一)申报对象:

1.各类技工院校、职业技术学校

2.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二)申请认定条件:

以下条件须同时具备:

1.具有法人资格和合法的办学资格;

2.具有年直接培训规模1500人次以上的能力;

3.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教学制度、学员管理制度、学籍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就业服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等;

4.有规范的教学管理体系,包括合理的培养目标,完整的教学大纲,适用的教材,科学的教学计划和规范的教案;

5.有良好承训实力,具备单批次(期)能承训200人以上的教室、技能训练工位、设施设备和师资力量。

(三)需提供申报的材料

1.《*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定点培训机构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认定报告;

3.各项管理制度(包括:教学制度、学员管理制度、学籍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就业服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等)复印件一份;

4.法人资格相关证件和申报单位相应办学资质的批准文件(办学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申请开展培训项目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培训教材各一套;

6.师资和必要的场地证明材料,以及其他需要提供和说明的材料。

(四)申请认定程序

1.申报:省属技工院校、职业技术学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向省劳动保障厅提交申报材料;各地市技工院校、职业技术学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向各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2.专家评审:由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部门从专家库随机抽取若干名专家组成评审小组,以“评分制”和“档案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评审,查看培训场所、了解师资及职业培训开展情况并提出初审意见。

3.公示:对初审通过的培训机构,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4.认定:对公示无异议的培训机构,提交地级以上市推进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工作专责小组认定,并由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部门发文公布。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报省劳动保障厅备案。

(五)培训机构认定时间

各申报单位于每年*月*日(20*年度定点培训机构认定申请截至20*年*月底)前向相应部门申报。定点培训机构认定有效期为2年,期满重新认定,培训机构应在认定期满前3个月重新提出认定申请。

劳动技能培训方案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就业和经济发展为宗旨,以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就业能力为目标,以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为抓手,以标准化、精细化服务管理为手段,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就业培训各项政策规定与措施,全面细化实名制采集和管理信息,建立健全组织实施、监督管理、考核评估的措施和办法,在强基固本和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有效推进培训工作上层次和规范化、常态化运行,促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和“就业一人、培训一人”的目标。

二、目标任务

2012年,全区就业培训30万人,其中:城镇就业技能培训13万人,培训后实现就业11万人;农牧民工就业技能培训13万人,培训后实现就业11万人;创业培训4万人,培训后成功创业2万人,带动就业岗位8万个。

三、培训对象

就业技能培训:法定劳动年龄有就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各类城乡劳动者。重点是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新成长劳动力、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

创业培训:有创业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和处于不同创业阶段的创业者。重点是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创业人员;改善企业培训重点是处于创业阶段的各类创业者和个体工商户。

四、培训容和培训形式

各地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项目拉动就业、重点和特色产业带动就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产业园区和扩展公益性岗位吸纳就业的作用,紧紧围绕自治区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构建多元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培育壮大工业支柱产业,能源、冶金和农畜产品加工业延伸升级,大力扶持装备制造、新兴化工产业和推进沿黄沿线产业带建设以及实施双百亿工程和库区移民安置等重点工程开展就业培训。巩固和扩大合作企业范围,增加就业岗位和渠道。大力开发家庭服务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业急需培训项目,扩大第三产业的专业就业技能培训。

要充分发挥各定点培训机构优质教学资源和实训基地的作用,积极推行校企合作、校校联合等模式,努力实现学员与企业、培训与就业的无缝对接。鼓励和引导定点培训机构大力开展订单、定向、定岗培训,培育精品专业和特色培训品牌,形成鲜明的区域培训特色。年底前各盟市订单、定向、定岗培训比例要达到培训总人数的60%以上,至少打造和培育形成2个以上生源充足、区域知名度高、就业效果好,在全区有开发潜力的特色培训品牌。

各定点培训机构要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和劳动者本人意愿设置培训专业、确定课程和教学计划。围绕区域经济发展、产业结构特点、市场和企业用工需要、紧缺工种和专业、新落地工程项目、劳务转移就业对接等有计划、有针对性地本着实用性和有效性的原则,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企业培训机构或企业委托定点培训机构要根据用人单位的岗位规范和要求确定培训容并组织实施。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培训,定点培训机构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根据居住分散的特点,培训地点、培训设备尽可能向农村牧区转移,通过走出去、请进来,送培训进企业、入嘎查等方式按需施教,尽最大努力方便参加培训人员,有效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开展灵活多样的就业培训促进劳动者就业。

要在开展创办企业培训的基础上,大力开展改善企业培训。启动并实施创业模拟实训,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定点培训机构自建创业模拟实训室,根据实际需要积极拓展培训模式,充实必要的培训容,丰富和完善创业培训技术,不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培训时间

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就业技能培训,要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政办发〔2009〕55号)要求,不得少于120课时。在每期培训班的教学安排上,与本专业(工种)直接相关的职业技能培训应占总课时的90%以上,其中实际操作技能训练不低于总课时的60%。创办企业和改善企业培训均不少于10天(80课时),其中,授课时间不少于9天(72课时),企业考察不少于1天。

六、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2年1月至3月)。主要工作:一是做好劳动力资源、培训对象和企业用工调查摸底,建立生源和岗位用工信息数据库。二是制定培训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三是做好培训计划和资金测算工作。四是落实定点培训机构,做好培训前的准备工作。五是分解下达目标任务。3月底前,各地区要向自治区专题报送劳动力资源、培训对象和企业用工调查摸底情况和年度就业培训实施方案及培训计划。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4月至2012年12月)。全面组织就业培训,认真做好跟踪监督与服务管理工作,确保培训质量和就业效果。期间,自治区通过月调度、季分析、半年总结、转发工作交流信息等方式,总结交流各地好的的做法和经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各地要积极向自治区报送相关信息,及时落实统计、分析和报告制度。按照实名制管理要求及时采集、录入培训和就业信息。

第三阶段:评估验收阶段(2012年12月)。对年度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估,公布评估结果,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促进落实。各地在2013年1月5日前将本地区就业培训工作总结和综合评估情况报自治区。工作总结要肯定成绩、找准问题,突出工作亮点和特色,提出下一年度工作思路。

七、保障措施

(一)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全力以赴落实目标任务。各地区在3月底前要将培训任务逐级分解下达到定点培训机构,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主体,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健全和完善考核办法,坚持日常考核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确保全区就业培训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各级要把城乡劳动力的培训率、鉴定率、就业率、转移率等指标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充分调动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的积极性。

(二)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上半年,自治区出台就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和考核评估操作办法,各地要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明确监管任务,落实监管措施,实施有效监管。建全和完善定点培训机构基础台帐,实行规范化管理,落实实名制管理要求。严肃查处培训不实、质量不高、效果不好,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资金等违规行为的培训机构。切实实行定点培训机构动态管理机制和退出机制。各地务于5月底前上报本地区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名册,承担的培训任务及培训专业。

(三)强化指导与服务,提高劳动者培训后的就业稳定性。加大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后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力度,对参加培训的城乡劳动力,只要符合条件的,相关部门要从简从快为其组织职业技能鉴定,保证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力能够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要紧紧围绕企业和市场用工需求,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和就业岗位对接,积极为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

(四)全面落实实名制管理要求,促进工作精细化管理。把实名制管理作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纸质档案和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两种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就业培训信息采集容,制定落实措施,出台实名制管理办法。加强统计员和业务人员集中培训,提高落实能力。各级就业培训部门要及时采集信息,健全独立的电子版数据库,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能准确及时反映工作情况,为分析研究就业培训提供充分依据,并确保记载真实全面,查有实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