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研究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研究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研究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研究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研究范文第1篇

[关键词]项目招标;影响因素;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TF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26-0124-01

1.建筑工程项目招标存在的风险分析

1.1 经济风险

所谓经济风险,就是指工程所在地的经济情况、实力、发展趋势等多种因素给工程本身造成消极影响。假使在工程建设期间工程所在地出现通货膨胀比较严重的情况,致使工程所在地的物价大幅度上涨,并且货币也在快速贬值,这样的情况势必会给建筑工程项目有关参与者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工程的价值也会跟预期相差甚远。此外,工程建设期间也可能遭受外汇风险和经济危机。这些经济方面的风险都可能给工程建设的参与者造成利益损失。

1.2 技术风险

技术风险主要包括设计技术与施工技术两方面的风险。工程招标与合同的签订都必须要有科学严谨的工程设计做基础。如果随意变更工程设计,还会导致工程索赔。所以,不管哪一个建筑工程项目,在招标前都必须要确定好工程设计,防止招标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设计技术风险。工程施工过程中也不可避免潜在很多风险。此外,施工中的机械设备、原材料供应等也都潜在风险,假使出现机械设备和原材料不合格或是供应不足等状况,都可能给工程参与方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因此,工程招标前也必须要做好施工技术设计。

1.3 合同风险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合同的法律地位以及作用也备受重视。工程项目承保合同中有关的法律法规不仅仅是承包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有效工具,也是整个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重要支撑。所以,倘若承保合同中存在不足将会对有关当事人造成严重影响。要避免这些风险,工程项目管理者在制定合同前就必须要考虑到项目可能遇到的每一个风险,从风险分析与管理两个角度认真推敲合同中的内容,避免存在漏洞和歧义。

1.4 政治与税务风险

就当前情况来看,工程项目招标最突出的政治风险就是住户拆迁问题,由于拆迁使得工期延误的情况有很多,而工程延期招标方就必然要承担重责,包括工期延误责任和工程延期索赔责任。因此项目管理者必须要牢固掌握专业知识,树立敏锐的政治嗅觉和头脑,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和妥善管理。此外,随着税收政策体系、市场交易行为、税收征管等的不断改进、细化和完善,企业纳税问题也越来越多,一个不留神税收问题就可能成为企业的重要风险。加之,建筑工程项目本身涵盖的内容就很多、很复杂,因此面临的税务风险自然就更大。作为项目管理者,必须要时刻保持警惕,全面落实防范与控制,有效规避税务风险。

2.建筑工程项目招标风险管理措施

2.1 要重视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是项目招投标工作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业主在选择投标单位时要深入了解投标单位的机械装备、技术力量、投标单位管理水平等情况,以及在社会上的信誉度的情况,要对投标单位近几年的工作业绩进行严格的审查。审查投标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资格等。投入本工程的履约情况、主要财务指标、主要设备、关键人员等资格条件。

2.2 控制风险

(1)回避风险

回避项目招标存在的风险因素,进而有效控制风险,如杜绝使用任何对人体有害的原材料。这是比较常用的处理方式。这种处理方式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回避了一种风险,可能会出现另一种风险;二是回避了风险也就失去了从中获得利益的机会;三是项目风险定义越广泛,使用回避方式的可能性就越小。?

(2)损失控制

所谓损失控制,就是降低损失出现的几率,或是削弱损失的严重性来达到风险控制的目的。这种处理方式是预防损失与减少损失的有效组合。依照损失控制的目的可以将其分为两类,一是预防损失方式,如安全计划;二是减少损失方式,如灾难计划、应急计划等。损失控制的主要内容有创建科学完善的安全计划、采取评估和监控措施、反复检查工程建设计划、结合情况制定灾难计划以及应急计划等。其中安全计划、灾难计划以及应急计划是项目招标风险控制中的重要构成部分,安全计划就是预防各种损失的出现;灾难计划就是提供各种事故的处理方式及程序;应急计划就是在事故出现后,怎样用最小的代价处理好事故,尽快让工程建设步入正轨。

2.3 自留风险

自留风险是一项财务性的管理技术,由业主承担建筑工程项目招标风险引发的损失。跟控制风险相比,自留风险不影响项目风险性质、项目风险出现的频率以及损失的程度。这种处理方式主要分为非计划性自留风险和计划性自留风险。实际上,如果是一个大型的、比较复杂的建筑工程项目,要完全识别出所有项目潜在的风险是不可能的,也就是说非计划自留风险适用于一般工程的风险处理。但即便如此,风险管理者还是要尽可能避免识别和分析风险时的失误,尽早制定出实施方案和决策,防止被迫承担较大的风险。计划性自留风险就是风险管理者对项目招标进行了科学、全面的分析与评价,有目的、有计划地逐渐转移潜在的损失风险。如果自留风险跟控制风险结合使用,在实施自留风险的时候要最大限度确保对大型复杂工程项目已经实施了工程保险或者是风险控制计划。所以,实施自留风险最重要的就是要靠与工程风险的比较。

2.4 转移风险

转移风险主要有两种,一是合同的转移;二是工程保险。这两种处理方式都能减轻业主承担的风险,不同的是前者是以增加合同价为代价,后者是支出保费为代价。合同转移属于控制性处理方式,而不是单一的让业主承担风险,就业主而言,签订合同是转移风险的有效方式,但同样的承包单位也会借助合同强化对自身的保护。在项目实施后,依照合同中的规定,风险可能是由业主承担,也可能是由承包单位承担,还可能是双方都要承担。工程保险可谓是建筑工程项目招标风险管理计划的关键转移技术与重要转移基础。工程保险在落实的时候常常与控制风险以及自留风险都紧密相连。工程保险的风险控制主要有两类,一类工程保险之前的风险控制。针对不可保风险,实施风险控制技术是必然的,针对可保风险,借助风险控制措施转变风险性质,减少风险量,进而使工程的保险条件得到有效改善,降低保险费用。另一类是工程保险之后的风险控制。在工程保险合同签订之前,保险单位结合自身业务情况,识别出项目中的可保风险,并对风险进行全面调查,最后再科学合理分析与评价风险,进而确定最终的承保条件。

3.结论与认识

工程招投标是一项具有高风险的项目活动,招投标的企业和相关的招投标人员一定要在清楚招投标过程中风险形式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巧妙利用各类工程招投标风险控制政策方案,与整个企业的先进科技水平、社会信服力和科学报价展开竞争,力求把整个工程的招投标风险降到最低。同时,我们也要清楚,工程招投标风险和机遇是共同存在的,在招投标的过程中整个施工企业要对工程投标风险进行详密的研讨、处理分析,以带领整个企业走向繁荣。

参考文献

[1] 李佳欣.工程项目招投标风险研究[D].北京邮电大学,2007年.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研究范文第2篇

关键词:造价控制;建设工程;招投标阶段;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施工合同

中图分类号: TU7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5)04(a)-0000-00

造价控制是建设工程各时期重要的管理与控制工作,提升造价控制有助于建设工程在个关键时期和重要节点得到全面地控制与管理,形成系统性、结构性的基础和保证,维护和促进建设工程的目标达成。招投标时期是建设工程实际运行的重要阶段,积极展开招投标的管理和控制,实现造价的有效规范和管理是各方面最为主要的工作。应该从建设工程实际出发,明确招投标阶段的特点,理解造价控制的基本职能,形成对招标文件、评标体系、施工合同等各环节的系统性强化,使造价控制得优势可以在招投标阶段得以全面体现,形成对建设工程综合、整体、全面地保证功能。

1招投标阶段建设工程在造价环节中的基本特点

建设工程实施招投标进行双向选择是当前建筑市场规范化的重要体现,造价环节是招投标阶段建设工程相关各方彼此交互、相互影响、纵横博弈的关键时期,也是招投标阶段建设工程的重要节点,对招投标阶段建设工程的深入理解应该从造价环节中的特点认知入手,本研究将招投标阶段建设工程造价环节的特点列为如下几点:

1.1招投标阶段建设工程的经济性

无论是招投工作,还是工程建设工作都有在经济上获得最大利益的趋向,建设工程投标人、招标方都力图通过造价环节使自身的经济利益最大化。招标人的主要诉求是通过招投标实现造价的合理控制,实现建设目标和造价目标的有效契合;投标人的主要诉求是通过招投标实现利润和收益的最大化,通过造价控制和招投标竞争来增加自身的优势,进而取得经济上的收益。表面上看,招投标双方有一定的对立性,但是从建设总体来看,招投标阶段建设工程进行造价控制有助于经济性的综合体现,特别对于整个社会和行业发展来讲更是具有重要的价值。

1.2招投标阶段建设工程的竞争性

建设工程是建筑市场的资源,当前我国建筑市场存在供求偏差扩大,低质量竞争加剧的特点,在一些建设工程中存在招投标竞争激烈,供求过剩等时机问题,容易引发恶性的行业发展和不规范竞争。应该在招投标阶段建设工程的关键时期展开造价控制,以造价为平台,构筑建设工程各有关主体的竞争载体,提高建筑工程招投标的门槛,使具有良好发展潜力和科学管理水平的企业获得招投标的机会,以规范、合理、全面地竞争来形成建筑市场的淘汰机制,进而在确保建设工程水平与质量的同时,做到对建筑市场的潜力挖掘和优胜劣汰。

2做好招投标环节对建设工程实现造价控制的意义

以招投标作为建设工程的必由阶段是当前市场经济和建筑行业发展所决定的,在建设工程做好招投标工作之前,应该理解造价控制工作的深层次意义和重要功能。当市场处于不完全竞争状态下时, 建设工程招投标对工程造价产生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而当市场处于完全竞争状态下时,建设工程招投标的一个细微的改变都很可能被放大许多倍而反映在工程造价上,由此可以看到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实现造价控制的重要价值。

3造价控制工作在建设工程招投标阶段造应该关注的要点

3.1做好建设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建设工程招投标文件是一个完整和有机的体系,对于建设工程实际开展的效率、质量,对于控制、管理建设工程有着直接的影响,在建设工程招投标阶段应该将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列为重点,对工程量清单、材料价格、风险条款的重点内容加以强化,避免出现造价控制的误区和缺失,有效避免投标单位抬标、串标等问题,从初始环节消除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各类风险,做到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整体工作的有效保证。

3.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的评标办法

建设工程招投标阶段评标工作尤为重要,由于实际的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因素影响多样、主观认知倾向、恶性竞争等各类问题,导致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开展具有较大的难度。应该发挥评标办法的标杆作用,严格参照评标办法列举的条件和要求,综合采用评标方法,通过多种因素综合,造价环节控制,均衡同意等手段,使建设工程评标工作得以顺利进行,使建设工程招投标得这种智能得到保证,为建设工程招投标各方获取自身合理合法利益创造基础与保障。

3.3规范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签署时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最后环节,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应该引入律师机制,从法律的角度全面规范合同的内容,减少执行合同纠纷,确保各方面利益,此外,要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专用条款应特别注意如价格调整、工程计量调整、工程变更、履约保证、工程结算、合同争议解决的具体方式等作出具体的规定,做到造价层面上的管理和控制。

4结语

建设工程进行招投标工作是现代建设领域的标志,建设企业应该理解招投标阶段的特点,注重招投标工作功能和价值的发挥,以造价工作为途径建立起适应建设工程和建筑市场实际的造价控制体系。要针对当前建设工程招投标时期的具体特点,针对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的缺陷和问题,发挥造价控制工作的主动性和结构性优势,从招标文件形成、评标办法使用、施工合同签署等环节入手,力争实现对造价更为准确、全面地控制,进而实现招投标阶段企业各类目标,为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奠定管理、专业、体系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孙国荣.全过程造价管理中的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J].中国水运(理论版).2007(12)

[2]曹东文.工程量清单计价在招标项目中的控制与管理[J].建材与装饰(下旬刊).2007(07)

[3]谷玉荣,赵星,赵振宇.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造价控制研究[J].工程建设与设计.2005(10)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研究范文第3篇

关键词:政府建设工程;招投标;问题;对策

建设工程建设的招投标工作至关重要,是工程建设有序进行的保障,最大限度的降低施工的资金投入,提高工程的效率,保障工程的质量,加强招投标势在必行,可以完善建筑市场机制,对市场资源合理配置使用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政府建设工程制定了招投标法律规章制度,保证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公正以及公开的原则,但在具体的招投标工程中依然存在违反招投标法的行为,破坏了建设工程市场的秩序,给工程建设带来了一定的影响,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科学合理的措施,才能够使招投标工作有序的展开,完善建设工程市场秩序。

1 政府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原则

1.1 透明公开性

政府建设工程在进行招投标工作时应具备透明公开性的原则,工作中的每个部分都必须公开,要求招投标工作必须依托法律程序进行,工程项目建设根据法律程序以及签订的合同条款记录在公共平台上,使招投标工作具有标准性以及规范性,对项目的建设开展做好数据统计,有利于大众监督。

1.2 竞争公正

招投标工作应具有竞争公开的原则,避免不公正的竞争,其也是保证建筑市场经济稳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保证竞争的公正能够提供提高工程建设企业的积极性,能够使他们认识到自身的不足,不断的完善自身的管理机制以及技术要素等。招投标的参与者都应该明确平等公正的意识,使招投标工作能够有序的展开[1]。

2 招投标中的常见问题

2.1 虚假招投标

虚假招投标是政府建设工程招标工作中的常见问题,在重点建设项目中较为普遍,比如规模较大的工程以及政府参与的招投标工作,在一些大企业中部门出现腐败的情况较为严重,在进行招投标工作时,招标人员在工程发包的过程中,对所有的参与人员不进行公开,对部分工程实施内部的招投标,招标人员依靠招投标的部门根据法律程序开展形式化的招投标,联合其他投标企业陪标,然后使评标专业者按照内定好的中标人员作为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中标人,在进行相关的法律程序,应付大众的监督。这种内部的虚假投标,严重的违背了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公开以及公正的原则。招标机构不规范,部分招标单位的机构属于中介,涉及到的人员交涉范围广,特别是不正规的机构,为了追求更多的利益,采取不正规的通道进行虚假招投标,在承包各个招标项目时,通过暗中送礼等方式来中标,不利于招投标的规范性。

2.2 评标问题

在评标方面,缺少专业的评标专家,没有专业的机构,在政府建设工程中大部分评标专家都是类似于专门从事工程施工与工程造价人员,而比如专门的市政工程与园林工程、电力机电工程等专家则就比较少了;还有评标时间控制不足,在招投标过程中,为了保证公正真实性,现今阶段,评标专家都是通过现场抽取或者临时通知等形式进行的,专家在进行评标之前对评标的工程无法进行全面的了解,在评标开始之前只是简单的听取招标单位的介绍,然后在对招标单位的标书进行评判,评审的时间不应超过4到5个小时,特殊情况下在2到3小时左右,在紧急的时间下专家很难做到对招标单位的标书进行全方位的了解与对比,因此难以做到招投标择优的要求。另外,当前政府建设工程中的评俗家的职业素质相对不高,不具备法律知识与评标知识,在评标过程中对时间以及标书的关键内容把握不足,在评审的过程中评标的形式太简单,部分评标专家还会收到利益的诱惑,暗中与投标单位进行利益交易,出现腐败现象,导致招投标严重缺乏公平性与正规性。

2.3 工程招投标监管力度不够

建设工程的招投标行为实质上属于带有法律性质的活动,在当前阶段建设工程的开展中,监督管理制度还不完善,监管部门缺乏专业性与规范性,在进行招投标的过程中经常走形式,部门之间缺乏协调,无记录、无组织,导致工作出现很多失误,无法使监督的力度有效的运用到工程招投标中,由于监管力度不够,导致出现违反招投标法律的情况,比如虚假招投标、串标、规避招标问题,标底无法反应工程造价,影响了招投标秩序,限制了招投标的正常进展[2]。

3 招投标中的解决对策

3.1 健全招投标机制

健全工程企业中国应健全招投标机制,将法律法规体系落实好,为招投标工作提供法律依据,便于招投标工作能够有效的进行管理,成立专门的管理部门,秉承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管理,提高管理人员的职业素养,确保招投标机制可以更加规范性以及科学性。加强监督管理,具备监督管理的理念,对投招标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要进行监督,在工程建设中对前期中期以及后期都应开展监督管理工作,做好监督管理工作的数据信息统计,确保工程的正常展开;成立招投标工作的审查机制,确保招标者的能力,制定规范的合同文件,规范招投标的程序;加强招投标部门的投资建设,明确部门的岗位职责以及职能,对工程的内部也应加强管理,规范内部招投标工作的环境,避免出现虚假招投标。提高招投标人的素质,招投标人应严格履行招投标法的法律意识,全面了解招投标法的原则,提高自身的素质,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招投标人的培训,不断的完善招投标机制才可确保招投标工作的稳定。

3.2 完善评标流程、提高评标人员的素质

在政府建设工程中,应加大专家库资源共享力度,增加专家数量,控制好评标的时间,完善评标的流程,遵循择优的原则进行评标,在审核标书的过程中应把握关键的内容,能够在有限的时间内评判出最优的标书文件,对评标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完善评标专家的档案制度,提高评标专家的职业素质,政府部门应对评标专家培训学习法律知识、评标知识以及职业素养,还应制定考核标准,保证培训的效率,完善评标的过程,不可注重于形式,严格保证评标专家的素质,防止出现评标专家贪污受贿的现象,对于出现类似情况的评标人员应严惩不贷,也给其他评标人员进行警醒,能够规范自身的行为,只有规范评标的流程,提高评标人员的职业素质,才可确保工程的有序开展。

3.3 创建招投标的信用档案管理

招投标的工程项目应对大众公开,便于大众对其进行监督管理,发现违规违法招投标应对其举报,相关政府部门对举报者做好保密和提供奖励,将违法人员提供给司法部门进行处理,然后将违法招投标的人员以及企业进行档案归总,并进行通报公示,在以后的招投标活动中禁止其参与,针对于违法的招投标企业做好档案管理,避免出现虚假招投标现象,为招投标工作创造出良好的市场环境[3]。

4 结语

招投标在政府建设工程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明确招投标的原则,应不断的健全招投标机制,完善评标流程,提高评标人员的素质,对招投标机构加强管理,加强监管力度,做好招投标档案管理工作,防止出现不合理的招投标现象,为政府建设工程市场提供良好的竞争环境,促进建设工程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尹放.政府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山东大学,2013.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研究范文第4篇

>> 建筑业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建筑工程造价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对策研究 浅议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建筑工程造价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政府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关于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的探讨 我国目前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公路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机动车辆保险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浅析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应对策略 浅谈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 浅析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招投标评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浅谈招投标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及解决办法 水利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应对措施分析 论公路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问题及对策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 1999-08-30.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EB/OL]. /zwgk/2011-12/29/content_2033184.htm, 2011-12-29.

[3]何捷.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规范化管理策略研究. 河南科技2013,03:118.

[4]曹秀君.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5]张芸娟.浅谈招标投标法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2.13,2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研究范文第5篇

一、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能

市招投标监管模式按照"管办分离"原则,为"一局、一中心"模式。"一局"为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挂靠政务服务中心,赋予监管职能;"一中心"为市招投标中心,隶属于市政务服务中心,赋予服务职能。

为加强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市委市政府对原有招投标管理体制进行改革,于2007年3月成立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正县级建制。内设业务科、督查科、综合科。主要履行八个方面的监督管理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国土资源交易、国有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制定建设工程招标、国土资源交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活动监督管理的具体制度、办法。

3、审核建设工程招标、国土资源交易、国有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的范围和方式,对此活动及有关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备案,对交易后合同的鉴定和履行结果情况实行监督检查,并对有关资料进行备案。

4、建立并管理各类评标专家库,建立中介机构、供应商备选库,建立建设工程招标、国土资源交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参加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诚信档案。

5、受理有关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举报投诉,并按照规定调查处理招标投标交易活动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6、对招标、采购、交易活动当事人的投标(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实行托管并对缴存情况实行监督管理。

7、对市招投标中心交易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职责。

市招投标中心为副处级建制,设督察室和建设项目招投标、国土资源交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4个部。由市招管局进场对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实施监管。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有形市场交易管理制度;负责维护招投标中心的市场秩序,协助职能部门监督交易双方执行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投标活动提供见证服务并全过程进行市场监督。

2、负责收集、审核、各类招投标交易信息;负责为交易各方和各职能部门进场活动、监管提供场所和服务。

3、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交易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受政府委托,对建设工程项目、国有土地、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组织招投标交易活动。

4、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建立并管理各类评委专家库,承担专家库专家的随机抽取工作。

二、任务完成情况及主要做法

2012年1-6月份,市招管局(招标中心)共受理项目210个,工程造价257624万元,公开招标项目178项,工程造价141442万元,邀请招标项目32项,工程造价116182万元,工程项目全部由建设工程招标机构完成。

近年来,市招管局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推动招投标市场的规范运行。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制度建设方面。

市招管局成立之初,坚持制度先行,为加强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招标投标行为,先后制定了全市统一的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和具体的实施细则,即《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同时,联合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察局制定了招投标责任追究制办法。市招管局结合当地招投标活动实际,研究制定了《市建设工程招投标运行程序》、《评标专家抽取管理规定》、《评标区管理制度》、《市招投标中心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代收代退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以制度规范招投标活动各个环节。

(二)业务环节方面。

1、资格审查。提倡一般工程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防止业主通过资格预审排斥潜在投标人现象发生。

2、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帐方式,并实行投标报价风险差额保证金制度,对于一些投资较大的项目,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以防止围标、串标、挂靠和低价抢标等恶意竞争。

3、招标文件编制。为防止招标和评审过程中"量体裁衣"现象的发生,市招管局统一组织编写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和试卷式的暗标评审方式,规范招标文件条款设置和评标的公正性。

4、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针对目前标后监管较薄弱的情况,为防止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现象发生,根据招投标工作实际,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提倡投标人合理报价。对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评标委员会进行着重评审,对投标人未给予合理解释的,其投标作为废标处理。

据初步统计,进入中心的工程建设项目,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人被淘汰率约占60%。

(三)行政监管方面。

市招管局成立三年来,严抓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监管查处力度,坚持依法受理,依法处理。共受理各类投诉和领导交办的争议事项73起,件件投诉均得到有效的处理和合法回复。其中,查处串标案件2起,涉及投标企业10家,对规范招投标市场不正当竞争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

(四)业务开展方面。

1、深入开展调研,不断完善招投标监管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三年来,市招管局不断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加强招投标监管工作的经验,先后就招投标交易履约、城市资金支出管理等方面开展调研,为市领导决策提供咨询。

2、在招投标活动中积极牵头推行"敞开城门大建设"。去年在合肥召开的大建设招投标项目推介会,以及市重点工程项目邀请我省50强施工企业参与投标,有效扩大了大建设的影响。

3、市县级招投标工作联动方面。针对目前市、县级招投标监管机构无行业管理联系的现状,一是涉及招投标方面的文件,主动要求传达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一定要传达到招投标监管机构,二是市招管局依托各行业协会,加强业务培训、评比,不断提高招投标各方主体的诚信意识,传达各级招投标监管机构的监管思路,提高市招投标监管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当前招投标工作中值得关注的几个问题

(一)围标、串标,挂靠问题仍然严重。

围标、串标,挂靠投标一直是招投标活动中长期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缺乏明确的条款界定。发现围标串标行为后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条款说明。

2、查实后处罚措施较轻,较低的违规成本和有限的查处手段难以彻底遏制围标、串标,违法分包等现象的发生。

3、挂靠投标现象突出。为争取较大工程项目中标,常常本地施工企业挂靠外地资质较高的施工企业参与投标,中标后难以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二)特殊专业评标专家较少。

市招管局报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核准的建设工程类评标专家人,但对于特殊专业如园林、绿化、消防、暖通等专业方面的专家极为缺乏。为解决评标过程中的这类问题,经常是市招管局到省招标办抽取,不但来回接送,有时还因为某些原因专家不愿前往。极大降低了评标效率。

(三)实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难以鼓励企业争创优质工程。

由于目前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普遍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即可中标,在这种标准下,用最少的资源完成项目要求即成为投标人的最大目标。但对于一些技术要求高的项目,特别是创优工程,施工单位必然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无形中会增加企业成本,即在投标中表现为工程造价的提升。但目前这种相对追求低价的评标办法难以提供优质优价的投标空间,制约了投标企业争创优质工程的积极性。

(四)投标人诚信信息相对缺乏。

一是市招管局只能根据投标人在本地的招投标活动的参与情况,查询投标人本地的诚信信息,对投标人在外地的工程业绩难以掌握。二是查询途径相对缺乏,仅仅是通过工程所在地的建筑市场监管网站进行查询,并且这种信息查询较为被动,往往是不投诉、不调查难以核实真实的投标人诚信信息。

四、工作意见和建议

根据以上调研情况,经总结市招投标监管工作,主要做了以下4个方面的突破:

1、针对目前市、县招投标监管机构分别由各级政府设立,业务开展相对独立的情况,报请市政府下文,市招管局对县级招投标监管机构具有业务指导职能,以此增进业务联系交流。

2、针对标后监管薄弱的情况,已报请市政府同意,由市招管局起草文件,落实标后监管责任。计划由市监察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将各自监管责任落实到位。目前文件正在讨论中。

3、主动联系上级主管部门。市招管局自成立之初,就通过市建委联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请求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在传达建委的同时也一并传达到市招管局,共同做好市招投标监管工作。

4、根据招投标监管工作的实际需要,报请市政府赋予市招管局对于评标专家管理考核职能,可以更直接有效地监督评标专家的业务开展情况,规范评标行为,提高招标质量。

针对市招投标活动存在的主要问题,应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针对当前评标专家相对数量较少,评标过程中"专家不专"的现象,因采取以下措施:

1、多吸纳特种专业的专家评委入库,弥补某些项目缺少评审专家的现象。

2、目前省直及合肥市专家人数相对较多、专业相对较齐全。建议由省招标办在合肥建立远程评标场所,利用高科技手段解决专家因某些原因难以去评标的现象。

3、开展评标专家业务培训,特别是招投标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专家评标质量。

(二)规范招标行为,多角度防范围标、串标现象发生。

严格查处招标机构为招标人规避招标、肢解工程等违法违规行为出谋划策行为;查处招标机构与投标人相互串通,在招标文件中设置限制条款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查处招标机构擅自越权,对报名企业人为设置障碍,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同时要加强机构考核。针对部分招标机构签订合同不规范,档案管理较为混乱等问题,制定、出台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机构考核办法,加强工程招标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规范管理,对其资格条件、市场行为、执业质量状况等进行定期检查和量化考核,规范市场行为。

(三)完善评标办法,鼓励企业争先创优。

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本意是为招标人选择最好的合作伙伴,这个合作伙伴要向招标人提供价格最低,质量最好,速度最快的工程项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意见》(皖政办(2009)103号)将鼓励建筑企业创建优质工程写入其中。因此我们要不断完善评标办法,采取正向激励的措施提高投标人在科技进步和创优质工程这个方面的积极性,在评标办法中将建筑企业获得的鲁班奖、黄山杯加分,采用高新科技在住宅产业化的做法等,应在评标办法中予以体现,鼓励建筑企业争创优质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