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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护理保险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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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护理保险规章制度

居家护理保险规章制度范文第1篇

关键词:国外;护理;管理;经验

养老护理是指从事老年生活照料、护理和精神慰藉的一种新型的职业。养老护理员是指对老年人生活进行照料、护理的服务人员。他们直接为老年人提供着生活护理、照料陪护等,是养老服务工作中一支基础而关键的力量。

目前,我国社区机构养老护理员供给现状不容乐观,笔者通过查阅文献并总结出其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第一,在社区中,护理人员主要来自下岗职工或农村务工人员,年龄大多在40多岁或50多岁。在“量”方面严重缺乏,而且多数是女性。

第二,相对于其他雇佣人员,养老护理员更可能具有较低的学历。我国养老护理员的文化水平不高,学习和接受新知识的能力不足,对专业技术和服务的学习缺乏兴趣与热情。

第三,工资待遇低且工作劳累辛苦,福利待遇差,收入和付出严重不成比例,矛盾突出。养老护理员的社会认可度低,社会地位低,荣誉感弱

而目前的国外养老护理员,特别是一些发达国家养老护理员行业发展更为迅速,笔者在此文中简述了三个国家的护理员发展现状以及借鉴意义。

一、发展现状及意义

(一)德国

目前,德国已形成了多元化的养老护理体系。2013年底,德国养老机构总数25775所,其中养老护理机构13030所,约占养老机构总数的50%;在养老护理机构中,私立5349所,约占41%,教会及慈善机构7063所,约占54%,国立618所,约占4.7%。目前,德国从事居家上门的服务机构有12746所,其中,私立8140所,约占63.8%,教会及慈善机构4422所,约占34.7%,国立184所,约占1.4% 。2013年,德国有护理从业人员1005524人,约占总人口的0.12%,其中养老护理机构685447人,占护理从业人员的68.2%,居家上门服务机构320077人,占31.8% 。目前,德国护理行业从业人数高达100多万人

德国也有各种老人互助的项目,社区义工也会定期上门。比如年轻时参加“储蓄时间”义工项目,老了就可免费享受义工服务。

(二)日本

在日本,护理员也叫介护福祉士,日本的护理已经成为一门真正独立的学科,而中国并没有。并且日本的护理体系健全,职能分明,日本医院都有明确的护理目标和管理宗旨,护理标准收费体系为护理管理提供了保障,并且在临床护理工作人员中中,24-35岁青壮年是占绝大多数的。

(三)英国

英国的护理员也叫护理助手,与中国不同的是,他们平均每星期只工作37.5小时,英国护理管理体制是完全独立的,护理业务和行政管理由护理人员自己管理,护理质量管理主要是通过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管理委员会进行质量控制。

二、借鉴经验

(一)德国

1、鼓励中外合作办学,加快培养护理人才队伍。2015年3月国际合作中心与德国国际合作机构就中德养老护理培训项目签署了合作协议。中德双方选择了三个项目试点城市,承德市、自贡市和贵阳市。

2、提高政府引导及管理的有效性,相关政府部门应加大养老护理服务和培训的扶持力度;加快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增强政府对养老服务业的投入。建议各级政府拨专款对护理员给予培训专项补贴,对养老护理员实行免费培训,提高人们参加养老护理服务培训的积极性。通过培训和考核相关从业人员并颁发“养老护理水平证书”等方式,让这个职业展现出应有的职业优势,推进我国养老护理员的职业化与专业化。

3、提高护理人员的地位和待遇,按现在的物价水平,如果护理员的月实际收入能达到3000元以上,将会吸引更多有志于养老事业的人员长期从事护理员工作。

4、建议尽快开设法定护理保险,推广“个人服务时间存储”制度。建议我国选择试点城市借鉴和推广德国模式,出台符合中国实际的养老护理保险改革方案。

(二)日本

1、多途径、多渠道培养养老护理员。借鉴日本经验,我们应建立和完善老年护理人才培养体系,在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开设独立的老年护理专业,培养中专、大专、本科甚至硕士等不同层次的老年护理专业人才,加强在岗职业培训。

2、培养“尊老爱老,关爱他人”的服务理念。

3、培养有效的沟通交流能力,护理人员与之沟通时要态度诚恳,语言亲切。

(三)英国

1、丰富护理内涵,目前我国养老机构有养老院、疗养院、敬老院等,很多养老机构并不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也没有配套的疾病护理,只提供长期生活照顾。

2、借鉴NVQ制度,促进我国养老护理人员分层培训体系的建立。根据护理人员不同的年龄、职称、工作能力、生活习惯等进行分层培训管理。

3、完善养老护理员的福利与奖惩制度,养老机构或者民政局也可以开展服务满意度调查,技能竞赛等奖惩制度,来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也间接提高他们的社会荣誉感。

4、完善规章制度,确保持证上岗比例,目前我国很多养老机构还存在无证上岗现象,持证上岗能使老年人获得更高质量的服务。

(作者单位:南京理工大学公共事务学院)

参考文献:

[1] 张海波谈我国养老护理员的生存现状,《新华养老》2015年9月

[2] 钱晓云,社会工作价值观视角下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研究[J]福建教育学院学报,2014年10月

[3] 邓淑英,我国养老护理员供给现状研究综述

[4] 告诉你德国真实的养老护理情况,中国护士网,2014年3月

[5] 德国养老护理服务业的发展经验对我国的借鉴

[6] 吴杰,日本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模式及其对上海的启示[J]探索带2014年24期

[7] 日本养老护理机构准入及借鉴意义,中国社会报,2013年

居家护理保险规章制度范文第2篇

江苏农村养老问题的现实表现

为切实解决好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近年来,特别是“十二五”以来,江苏省委、省政府重视发挥政策引领作用,将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民生幸福工程六大体系之一,形成了一批具有江苏特色、受到老年人欢迎的农村养老模式,但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差异仍然很大,不少地方的养老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地区之间养老服务不平衡,有些政策未能落实到位。与经济发达的苏南地区相比,苏中和苏北地区的养老财政资金增长相对缓慢,不少政策未能落实到位。如《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明确规定,对民办养老机构要落实床位建设补贴和床位运营补贴,这是社会福利化的要求,但各地的补贴标准差距较大。张家港对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建设的补贴标准是每张床12000元,运营补贴为每月100元。海门市的补贴标准是每张床1500元,没有床位运营补贴。而苏北相当多的市县对民办养老机构不给予任何补贴。

养老覆盖面偏窄,空巢老人照料缺位。全省农村留守老人、空巢老人约450万,占农村老龄人口一半以上。农村劳动力的大规模流动在很大程度上冲击了农村家庭养老赖以生存的社会环境,对家庭养老传统构成了挑战。不少空巢老人白天下地干活,晚上回家操持家务,靠自己的劳动所得养活自己。而60岁以上空巢老人多数患有高血压等慢性病,限于经济条件,得不到及时检查治疗。一旦生病卧床,生活难以自理。这部分老人受家庭经济条件的影响,多数进不了社区养老院,在家又无人照料,晚年处境相当艰难。空巢老人除了日常生活得不到照顾外,更多的是精神孤独。

社会力量参与积极性不高,民办养老机构管理落后。虽然有些民间资本看好养老行业的市场前景,但由于进入门槛比较高,往往知难而退。不少机构内部管理落后,规章制度不完善,管理人员对老年福利机构的行业标准知之甚少,一般采用的是家庭式管理与服务方式,随意性大。有的机构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经常发生老人与养老机构及家属与养老机构之间的矛盾和民事责任纠纷。养老服务行业存在多头领导的现象,各部门分散管理,一些优惠政策难以落实。

养老服务单一,服务人员专业化水平偏低。有些乡村养老院除了有限的活动场所和零星的健身器械之外,适合老年人的娱乐活动少之又少,更别提老人精神上的关怀与慰藉了。与物质养老相比,老年人精神需求方面的问题越来越突出。现有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大都文化程度偏低,基本没有接受过社会养老服务专业培训,不具备养老护理院的专业资格和职业资格,很难提供有针对性和高质量的服务。

江苏农村养老问题产生的根源剖析

思想认识不到位,现有养老政策难以落到实处。近年来,中央和省级把解决养老问题、发展养老事业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但一些地方政府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对人口老龄化、“银潮”的严峻形势估计不足,对政府应当履行的基本养老服务职能认识不到位。少数乡镇和村干部甚至把养老作为一种额外负担,片面认为这是民政部门的事。而民政部门在基层缺乏统筹协调能力,加之本身力量比较薄弱,人手和经费都无力保障高质量的养老服务,导致养老工作举步维艰。

经济基础不同,城乡、地区之间养老差异大。由于多方面原因,江苏城市与农村、苏南与苏北的差距仍然较大。苏南经济条件好的地方,对养老院投入较大,条件优越。苏北部分村级经济基础薄弱,缺乏维持正常运转的资金,许多中心有名无实,贴标签、挂牌子现象比较普遍,有的只是为了装装门面应付检查。

养老意识较为淡薄,社会养老尚未达成共识。在农村,部分子女对老人缺乏孝心,有的老人养育了很多孩子,但子女们相互推诿,都不愿赡养老人。很多离家的子女长时间对父母不问候,不联系,不探望。不少老人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不愿离开家到别处养老。有些独居老人虽然得不到子女照料,但仍不愿意进社区养老院,误认为进入养老院给人的感觉是子女不孝顺,让外人笑话,很没有“面子”。再加之受自身经济条件的限制,生活得过且过,有病能拖则拖,舍不得“花钱买服务”。

农村养老制度不规范,缺乏统一的行业管理标准。目前,农村养老机构特别是民办养老机构之所以与老人及家属之间的民事责任纠纷不断,主要是因为政府与农村民办养老机构的关系没有理顺,缺乏统一的行业管理标准。此外,农村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涉及民政、水电、国土、消防、工商、税务等众多部门,各部门往往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在发展养老服务业问题上角色混乱,缺乏统筹协调的能力。

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出路

要从江苏省情出发,尽快建立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扎扎实实把农村养老事业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1.落实相关政策法律制度,强化监督检查

近年来,江苏省委、省政府密集出台养老政策,为“十二五”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养老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遵循。各级政府应当将养老工作纳入“惠民工程”,列为目标考核内容,每年进行检查督办。

切实加大政府对养老的投入。江苏作为东部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达的省份之一,已经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苏南反哺苏北的基本条件,养老投入应当更多地向苏北贫困地区倾斜。完善的保险制度,特别是长期护理险、养老补贴等资金保障制度,是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要基础。政府对养老的投入应当形成科学增长机制,与GDP和财政收入增长相适应,与物价水平联动。根据不同地区经济水平、财政力量、人口年龄结构及养老资金需求情况,建立并完善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加大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补贴力度。

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各级政府要将农村社区养老用地纳入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民间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享有同等的土地政策,严禁改变养老设施建设用地用途、容积率等。鼓励利用闲置厂房、学校、办公楼等存量房产和土地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支持农村使用村级建设留用地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相关部门给予积极支持,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进一步完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好国家现行支持养老服务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社区养老提供的养护服务免征营业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向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捐赠,符合相关规定的,准予在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税法规定比例扣除。各地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要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要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服务也要适当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养老机构用电、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境内外资本举办养老机构享有同等的税收等优惠政策。

建立健全农村老人社会救济制度。加大省财政和地方财政对农村贫困老人的社会救济补贴力度。可采取现金与实物补贴相结合的方式,针对贫困家庭的老人年龄、数量、健康状况等不同情况,确定补贴的标准和方式。同时,适当开展社会捐助活动,通过个人和民间社会团体的力量,多方筹集农村贫困老人救济金。

2.从实际出发,走养老方式多元化道路

从江苏省情看,城乡、地区发展水平不一,养老应与经济发展水平相结合,与老人的居住习惯相结合,与传统文化相结合。

全面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网络。社区居家养老利用社区的先天优势,集合了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方式的优点和可操作性,具有专业、便利和成本低廉的独特优势。老人居住在自己熟悉的环境中,由社区提供各种专业的养老服务,既满足了老年人不愿离开家的意愿,又解决了晚辈的后顾之忧,使他们的孝心得以实现。搞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可以缓解养老财政的压力,把“包袱”转化为“红利”。因此,要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做到有人员、有场地、有经费、有具体服务项目。鼓励各类社会服务企业和中介组织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依托社区服务信息平台,在社区普遍建立养老服务热线、紧急救援系统、数字网络系统。

以公办为依托,创新养老服务模式。公办养老机构要充分发挥托底作用,重点为特困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不断推进农村五保供养机构改革,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转给社会组织、企业或有能力的个人运营。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委托管理等方式运营公有产权养老服务设施,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激发公办养老机构的活力。各地要充分利用农村闲置的学校、医院等集体用房,以及民房等资源,按照村办养老院、家办托老所等形式,推进农村“老年关爱之家”建设。创新农村养老模式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想方设法让老年人有事干,在干事中主动养老,而不是无所事事地被动养老。通过创新养老模式,形成一个多元化的格局,让老年人有更多的自主选择,真正达到老有所养的目的。

3.引进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养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江苏省人民政府《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加大对社会办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简化手续,并在土地保障、税费减免、购买服务等方面给予优惠,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各级政府亟须从多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为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排忧解难。

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政府要从养老服务的竞争领域逐步退出来,从养老服务直接供应方变成养老服务购买方和监管方,把更多精力花在购买服务和监管服务上。可以采取民办公助、公建民营、公办民营等多种方式,让社会组织成为养老服务机构、设施的投资和运营主体。通过改制改革盘活公办养老机构、设施的存量,引入社会组织以承包、托管、联合、拍卖、股份制合作等方式参与管理和经办,使社会组织有效承担政府委托的养老服务功能和事项。

转变养老服务提供方式。改变过去包办包管养老服务的做法,守住“保困难、保基本”的底线,把钱用来资助社会组织,用在为高龄、失能、困难老人购买基本服务上,使社会组织有条件、有空间参与养老服务,并在这个过程中实现发展壮大。政府要引入和规范竞争机制,出台扶持政策积极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创办、经营社区养老服务。鼓励国外、境外企业和个人到江苏设立外资养老服务机构,与内资养老服务机构享有同样的补贴、信贷和税收等优惠政策,平衡政府资本和社会资本的“政策待遇”,降低入行门槛和经营风险,使社会资本愿意作长线投资,实现养老服务业的可持续发展。

突破关键环节制约。当前,社会组织提供养老服务面临三大瓶颈制约:养老设施建设用地难落实,信贷和融资难到位,养老服务人员难招难留。突破这三大瓶颈,可以根据新修订的老年法精神,将养老用地指标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由政府划拨非营利性养老服务用地、优惠转让其他形式的养老用土地;加大资金投入,改变投资方式,协调各类金融机构实行适度放宽的信贷政策和优惠的贴息措施;发放养老护理服务岗位津贴,建立和实行养老护理人员资质评语和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专业社会工作者技术职称评聘制度,确保养老服务人员有受尊重的社会地位,有略高于社会平均工资的薪酬,有受到法律保护的劳动环境和工作条件,从而唤起社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参与养老服务的热情。

4.扩大社区养老覆盖范围,完善服务内容

居家护理保险规章制度范文第3篇

根据市政府《关于推进我市城乡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成府发〔20*〕4号)精神,为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战略,构建城乡一体化老龄工作新格局,促进和谐*建设,现就推进我区老龄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我区老龄工作面临的形势

20*年,我区60岁以上人口数为6.17*万人,占全区总人口数的15.44%,已经进入老龄化城区。近两年,我区老年人口快速增长,截止20*年底,全区老年人口达7.3679万人,占全区总人口数的18.3%,人口老龄化日渐突出。老龄工作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认清我区老龄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把老龄工作放在更重要的位置,更加重视老龄工作,更加有效地解决好老龄工作中的各类问题,推动我区老龄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继续深化老年人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一是要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老人实行应保尽保;继续建立和完善养老保障体系。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三无老人”、“孤寡老人”集中供养制度;抓好敬老院建设,全面拓展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引导“三无老人”、“孤寡老人”入住敬老院。三是开展对特困老人临时性救助工作;大力倡导扶老助困送温暖活动;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提高特困老人的生活水平。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老年人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拓展医疗卫生资源覆盖面,满足老年人医疗保健需求。在推进医疗卫生保障制度不断健全的基础上,充分挖掘资源,在基层社区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设施,使老年人不出社区,不出家门,就近就便享受卫生保健服务。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老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确保无劳动能力且符合相关规定的老人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城乡老人补充医疗保险,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二是要完善以老年医疗保健服务为基础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经济的预防、医疗、护理和康复等多种服务,使老年人能够就近、方便、及时地得到各种医疗服务。三是要大力加强老年人健康教育工作。要加大老年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力度,帮助老年人增长保健预防知识,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四是进一步做好为高龄老人提供上门免费体检工作。区卫生局要做好每年免费为我区90岁以上老人提供上门体检服务一次工作的组织实施,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三)进一步完善高龄老年人长寿补贴和老年优待制度。一是进一步完善我区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制度,区老龄办、各街道办事处要做好100岁以上老年人长寿补贴金每人每年3600元、90岁以上老年人长寿补贴金每人每年600元、80岁以上老年人长寿补贴金每人每年120元审核发放工作,确保老年人及时领取长寿补贴金。各街道办事处要及时审核报送和发放长寿补贴金,并将此项工作纳入老龄工作考核;在做好审批发放长寿补贴金的基础上,做好长寿补贴金审批发放情况的检查工作。二是做好省、市老年优待证办理工作。区老龄办要按照即来即办原则,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办理。三是安排、落实好高龄、特困老年人慰问工作。要安排好高龄、特困老年人慰问计划,并抓好落实,不留死角,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及时送到每一位高龄及特困老年人身边。

三、进一步完善为老服务基础设施

(一)抓好老年福利设施建设。规范全区敬老院标识和管理制度。区民政局要加强业务指导,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管理,全面拓展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鼓励老年人集中居住,努力满足老年人多方面的需求,使老年人高兴、家人放心、社会满意;提高“星光老年之家”的利用率。

(二)加强老年活动场所、设施建设。加大为老服务设施投入,完善老年活动场所,加强老年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整合资源,因地制宜,在基层社区建立老年人文化活动和体育健身场所,满足老年人学习、交流、健身、娱乐的需要。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要充分发挥老年学校、老年活动中心和阅览室的作用,为老年人的社会活动创造良好环境。

(三)加强为老服务设施建设。一是各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和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为居家养老提供信息服务。二是按照市政府《关于推进我市城乡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成府发〔20*〕4号)要求,20*年底前,在全区45%的街道办事处建立老年服务中心、25%的社区建立为老服务点。确定合江亭、水井坊、牛市口、莲新、沙河、狮子山、三圣等七个街道办事处为20*年老年服务中心建立单位,其所辖相关社区为20*年为老年服务点建立单位。三是各街道办事处要依托老年服务中心和社区为老服务点,进一步完善社区老年人日托服务设施,为老年人日间照料提供场地。

四、进一步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

养老工作要从老年人需求出发,大力开展助老服务,继续推进居家养老和发展志愿者、专业化服务组织,共同营造为老服务的社会环境。

(一)继续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继续将发展社区养老作为居家养老工作的重点,引导社会组织积极举办老龄产业,培育老龄消费市场,努力促进老龄产业及养老服务业发展,不断提高社区的养老服务水平和养老服务社会化程度;积极发动志愿组织参与为老服务活动,构建政府、社会组织、志愿组织互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

(二)完善社会关照体系,实现多局面服务。深化社区照料体系建设,实施“两线一点”(社区党支部—党小组—党员服务网络,社区居委会—小区管委会—居民院落—楼栋—单元的服务网络,社区为老服务点)服务,建立健全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完善义工为老服务制度,注重发挥邻里关照作用,把帮扶老年人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和完善市场化为老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加快为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培训,不断提高服务技能和服务质量;探索扩大特困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受助范围、扩展服务内容、增加服务时间、提高工时标准,满足我区老年群体多层次的服务需求;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规章制度,加强监督考核,建立服务档案。

(四)强化每日联系空巢老人制度。各街道办事处要指定专人负责,通过巡查探视、电话问候等方式每天至少联系一次空巢老人,确保老年人发生意外时能得到及时帮助。同时,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深入开展“优先、优质、优惠”三优服务活动,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优惠和便利。

五、做好老年教育工作及老年文化体育活动

(一)积极推进老年教育。要从老年教育发展规律出发,推进老年教育,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让老年人共享经济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要加大对老年教育的投入,探索老年教育的办学思路,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要将发展老年教育与服务社会相结合,组织多种形式的社会活动,让老年人走出课堂走入社会,“学以致用”、“老有所为”和为社会服务。

(二)积极做好区老年大学、街道老年学校评估定级工作。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做好我区老年大学创建*省A级学校、街道创建*省Β级学校的申报、评估等工作,为我区老年大学学员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

(三)积极开展老年文体活动。加强老年文体队伍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的老年人文化艺术、体育、科普、读书和上网等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组织参加“成都市老年艺术节”活动,推动全区老年文化体育活动蓬勃开展。

(四)积极组织引导广大老年人参加旅游活动。为让老年人实现“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丰富充实他们的晚年生活,让他们保持身心健康、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和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增进知识,培养情趣,颐养天年,应积极组织他们参加旅游活动,让老人们饱览祖国大好河山的旖旎风光,感受祖国的繁荣昌盛,进一步激发老年人的爱国热情。

六、加强宣传、维权工作

(一)加强尊老敬老宣传教育。建立各级老龄宣传工作通讯员制度,完善老龄工作信息报送制度,促进老龄宣传工作开展;开展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增强全民敬老意识;加强老龄工作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强对敬老优待、“阳光助老”、老年维权、农村家庭赡养、社区居家养老和重阳节、老年艺术节的宣传,及时反映全区老龄工作情况。

(二)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服务。继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省优待老年人规定》等涉老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工作,让老年人知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明白依法维权的途径,让每个公民都了解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家庭、社会、单位和个人对老年人应尽的义务,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区司法局要继续做好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严厉打击和惩处严重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利用举办老年法律知识讲座、涉老案件进社区审理等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加大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案件审判和涉老纠纷调处的力度,积极开展老年司法救助和老年法律援助工作;继续做好老年人的来信来访工作。

七、进一步完善促进老龄事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建立老龄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监督考评机制,解决好老龄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区老龄办要发挥好议事协调作用,督促做好涉老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做好调查研究、督促检查、组织协调、宣传表彰等日常工作。涉及老龄工作的有关部门要增强工作主动性,按照责任分工抓好各项老龄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老龄工作队伍建设。各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实际情况配备老龄工作人员,充实街道办事处、社区老龄工作力量,确保老龄工作正常有序开展;要明确老龄工作人员职责,完善监督考评机制,落实好工作人员待遇;要加强老龄工作政策及业务培训,提高老龄工作者自身素质,提高为老服务的水平。

居家护理保险规章制度范文第4篇

目前,我国约有395460家养老机构,149.7万张床位。

调查结果显示,我国愿意选择机构养老的老人占老人总数的9%~10%,其中有支付能力的老人占总数的3%~5%,而我国目前养老机构的床位数只是现有老人总数的1%左右,和国外社会5%~7%的平均水平相差甚远。

尽管创办养老机构有着广阔的市场前景,但“高风险”、“微利”依然是一些民办养老院创办者经常使用的定语。入住的老年人都上了岁数,大部分还身患多种疾病,经营的“风险”显而易见。而一些地方出现的日间照料站和养老服务中介在法律的权利和责任方面,也有待明确。

银发产业的

新课题

85岁的崔玉芝老人入住沈阳博爱老年休养院已经整整20天了。

记者跟随辽宁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工作人员李连生到养老院进行课题调研时,老人正在自己入住的四人间靠窗的床上晒着太阳。

“这里好哇!”这是老人见到记者的第一句话。

家住沈阳市大东区205地区的崔玉芝,有“五朵金花”,老伴早逝,女儿们有的在外地,住在沈阳的也都有各自忙不完的家庭琐事。女儿们不放心老人独自在家居住,于是轮番劝说老人入住养老院。

崔玉芝的状况,是多数希望入住养老院的老人对养老机构需求的一个缩影。

今年年初,沈阳市民政局向新闻媒体披露,目前沈阳市累计投入5.9亿元资金用于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但供求缺口仍是巨大的。辽宁省60岁以上的老人有625万,希望入住养老机构的有93万,但目前只能提供12.26万张床位。

在这一背景下,民办养老机构应运而生。截至目前,全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到604家,这还不包括全省建立的老年服务公司以及各类养老中介机构。而民办养老机构在2005年年初,仅仅是345家。面对数字不断刷新的各类民办养老机构,如何确保接受服务的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以及怎样对这些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明确这些机构的权利和义务,还有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准入、运营、退出等环节的政策法规建设,成了摆在民政部门面前的一个崭新课题。

养老院院长

的忧虑

曾有业内人士披露,置身于多少带有某些病痛的高龄老人之中,担惊受怕已经成了这个行业从业者的一个心理特征。怕老人生病,怕老人受伤,怕老人在院里去世……因为有时候,一些不可抗拒的因素极可能导致与家属的冲突甚至诉讼。

博爱老年休养院院长刘立伟告诉记者,入院之前,院方和老人家属都要签协议。在通常的甲方提供服务、乙方遵守制度之外,协议中还有专门的一项:“如遇紧急情况,是否同意拨打120?”后面留着空位,供家属勾选。如果家属选择“不同意”,他们只能先联系家属。

此外,还有一则入院协议:如果发生意外情况,以不能自理身份入院的老人,由于已经购买了相关的护理服务,院方将为其负全责;而以能自理身份入院的老人,出现摔倒或是外出遇到突发事件等意外,院方不承担责任。据了解,这一条款,在不少养老机构中“通用”。但辽宁金正律师事务所的于立洋律师则表示:“养老院无法用这种方式在法律上完全免责。此外,一旦发生什么意外,如果证实养老院的护工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养老院肯定在法律上处于劣势。”

给老人办理人身保险,对于养老院规避经营风险来说显然是个不错的选择,然而,现实情况则是,“专门针对高龄老人意外伤害的保险这一块,目前还是空白”。高龄老人的身体状况决定了这一块的保险业务风险大,几乎无利可图,因此几乎所有保险公司都不承接65岁以上的老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这不能不说是个让人遗憾的问题。

曾经为此事咨询了多家保险公司却无一例外碰了壁的一位养老院院长这样期待:“如果政府针对这一块能出一些补贴,可能会有保险公司尝试开展这项业务。”

纠纷:

期待解开的扣

虽然入院时老人们经过身体检查,但一些和其他人格格不入的生活习惯是无法检查出来的,这就给养老院遇到新的纠纷埋下了伏笔。

既然住在同一屋檐下,“统一思想”就成了首要的问题。几十年形成的生活方式突然改变了,一些老人无法适应“受拘束”的生活。卧室内的电视收看哪个频道,过于吵闹,乃至不愿洗澡,都能成为引发老人之间矛盾的问题。如果实在影响到别人又不愿改变,这样的老人只能被“劝退”。然而,好不容易将老人安顿下来的儿女们却并不都能理解养老院的做法。

“你们当初都把人收下了,现在说退就退,算怎么回事啊?”被劝退老人的儿女常发出这样的抱怨。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养老院院长告诉记者,他所开办的养老院发生过这样的事情:一位老人无法适应院里的规章制度,被院里劝退,家属赶来后却与院方发生口角,甚至将被褥铺在走廊里,让老人躺在那儿,准备打一场“持久战”。发生这样的事情,他们只能找辖区派出所解决。

“如果我们也能有个专门的管片民警,平时来这里转转,遇到社会上的琐事或者是家属的无理要求,能帮忙协调解决,就帮了我们大忙了!”一位养老院院长说出了自己的心声。

养老服务中介

组织的悄然出现

介入养老产业的另一支“生力军”就是养老服务中介组织。作为民办非企业养老服务组织,他们在为普通老人提供各种有偿服务的同时,为政府指定的“三无”(即: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定赡养人)、低保、特困老人提供无偿服务,为老劳模、优抚对象提供低偿服务,而政府则为后两者提供补贴。辽宁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工作人员李连生告诉记者,目前,养老服务中介组织都与社区和服务对象签订了双向协议,政府对这样的企业进行监督指导。

市场化运作的良好作用就是能体现竞争机制,优胜劣汰。为了拉住客源,养老服务中介组织尽可能提供更多更贴心的服务,因为每一项服务都能产生利润。喂饭喂药、擦身洗浴、户外活动、代购物品……服务项目几乎涵盖了老人日常生活所需的一切。

但实行市场化运作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如果服务出现了瑕疵,是否能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管辖范畴?其次,如果出现伤害事件,由政府全额或部分购买服务的老人作为并不是普通意义上的消费者,怎样得到赔偿?据了解,由于这是个新兴的产业,细化的专门行业法规还没有出台。

记者了解到,民政部门已开始调研,试图通过法律手段来规范和调解养老机构中老人发生意外所带来的问题。

一个良好

尝试的开端

政府的资金有限,兴建公办养老机构的速度远远比不上需求量的增长,在全日制养老机构床位紧缺的同时,另一部分养老服务的隐性需求进入了民政部门的视线。而且,良好的尝试已经开始―

今年沈阳市传来一个好消息:那就是全市将新建100个集生活照料、文化娱乐、精神慰藉于一体的日间养老照料站。今年年底,沈阳市内五区30%的街道办事处建好的养老院将投入使用;2010年年底之前,沈阳市每个街道办事处都将建一所小型的养老院。

居家护理保险规章制度范文第5篇

[关键词]养老机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

[DOI]1013939/jcnkizgsc201714113

目前,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国家和社会养老压力日益严峻。养老机构作为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部分,发挥着重要的补充作用。但是,目前在我国养老机构建设和管理中,尚没有成型的专业风险管理的内控体系,源自各国五花八门的管理制度和粗放的本地管理制度混杂在一起,使得养老机构运营和管理面临较大的风险。近年来,频频曝出养老院重大安全伤亡事故,2015年5月25日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8人死亡;2017年1月4日,吉林省通化市辉南县朝阳镇一安养老院发生火灾,造成7人死亡。目前,我国养老行业力推PPP模式,养老机构建设如火如荼。但由于缺乏统一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有养老行业人士预测:在未来的2~4年内,中国老龄产业的风险事件还将集中爆发。因此,在养老机构中应提高机构内部控制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提高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的安全性和满意度。

1内部控制

根据1992年COSO委员会发表的内部控制报告的定义,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其他人士为实现以下目标提供合理保证而实施的程序:运营的效益和效率、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1]内部控制是为了实现企业的高效管理,保证资产和信息安全,避免经营风险,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一种重要管理手段。在打破多年来以政府为主导的养老机构建设管理格局,大规模实行民营化的背景下,养老机构运营过程中,面临的风险系数也将增加,机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越来越重要。

2养老机构目前存在的主要风险

21战略风险

养老机构治理如同公司治理,同样需要有战略眼光。养老机构的长期发展,会受到养老机构选址、产品和服务定位、集团扩张、多元化经营策略、企业文化及价值观建设、对市场风险及竞争对手的判断、机构内部组织结构、政企关系等因素的影响。

22市场风险

养老机构建成后的运营时间一般比较长,运营过程中会受到经济发展水平、通货膨胀变化、银行利率浮动、市场竞争对手情况、养老产品发展、消费群体喜好变化的影响。

23运营风险

养老机构的收益基本来自运营阶段,而运营风险也是养老机构面临的最大的风险。在运营过程中,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服务质量、员工尤其是护理员的稳定性、机构内部管理合理性、机构产品定位准确性、政府税收补贴政策等都对养老机构的良好运营带来不确定的风险。

24法律风险

目前,我国在养老行业的法律建设比较落后,养老机构容易陷入事务纠纷。老人入住合同不范不统一、事故责任划分机制不明确、机构事务纠纷诉讼及处理程序不规范、国家法规政策调整、养老行业专业律师缺乏、养老事务法律咨询机构稀缺等各种因素都将对养老机构带来风险。

25财务风险

养老事业属于福利性事业,养老行业属于微利性行业,在养老机构运营过程中,大部分机构都面临财务风险。在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过程中,机构贷款、融资比较难、经营盈利少甚至亏损导致资金链条断裂、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系统不完善、集团资金缺乏监管导致被随意挪用。

3养老机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养老机构目前存在众多风险,为了增强风险意识,提高风险应对的精准性,促进养老行业健康发展,建立养老机构内部控制体系是非常有必要的。

31合法必要性

目前,在国家大力发展养老行业PPP模式的背景下,养老政策密集出台,养老法规逐步完善。新的养老机构服务标准、合同标准、环保标准、消防防疫等安全标准、老年人设施设备标准、募捐及志愿活动等都将陆续建立和完善,政府和行业组织将加大对养老行业的监管力度。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将规范养老机构行为,提高养老机构运行合法性。

32运营必要性

基于养老行业PPP模式市场化和产业化的大背景,养老行业将面临大发展,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模式受到大力提倡,养老机构尤其是民办养老机构将迅速增加,机构运营竞争更加激烈。同时,随着消费群体需求的增长,养老服务更加多样化、高质化,服务群体的服务标准和维权意识也日益增强,有资质的专业护理员严重缺乏,机构不断面临法律诉讼和护理纠纷困境,而能够有效转移运营风险的保险产品严重滞后,机构运营管理日益复杂。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将提高养老机构运作规范性和高效性,提前规避运营风险。

33投融资必要性

在大数据和养老行业PPP模式化背景下,产生了多元化的网络+金融+养老和众筹模式。出于资本的逐利性,养老行业投融资门槛将迅速提高,投资者对养老机构的盈利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将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打算众筹一家养老机构,或者向网络银行贷款,必须要有能够让投资者感到安全的风险管理系统。同时,养老机构开始高度专业化,外包服务和供应链不断拉长,时刻考验着供应链的安全稳定。要实现养老机构投融资,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将极大地减少投资风险,促进投融资顺利进行。

34人力资源建设必要性

养老行业从业人员数量庞大但素质不高、有资质的专业人员短缺。目前,我国仅拥有养老护理员约100万人,持证上岗的养老护理员仅为5万人,养老护理员的缺口达近900万人。[2]另外,从业员工对自身的职业健康保护意识增强,对机构的人文建设、工作环境、薪酬结构等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提高养老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将有效地规范行业管理,提高养老服务质量。

4养老机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41养老机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原则

(1)前瞻性。内部控制体系要超前制定,事先考虑和预测风险,制定并完善风险应急预案机制,防微杜渐,居安思危;在促进企业发展方面,要强化行业品牌意识,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实现专业化、多元化、连锁化战略经营。

(2)标准性。内部控制体系要实现标准化、模块化,增强与各项管理模块的兼容性。在实施过程中,实施标准不因实施对象、实施主体等的差异而随意变更,要强调职责明确,避免政出多门,权力不明,职责不清,同时要善于授权和加强监管。

(3)协调性。要强调内控体系的统一性、连续性和业务完整性,各项指标和体系要相互协调,互相促进,避免出现体系相互排斥冲突的情况;在实施过程中,要方便调整和更新,且调整更新成本低,在操作过程中要便于核对检查。

(4)可行性。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要适应养老行业的外部宏观大环境,如经济、政治、法律、文化、公共环境的情况,也要结合养老机构自身的特点,考虑机构自身所处的地区周边环境、机构实际运营情况、入住老人需求、人力资源状况、机构财务情况等。

(5)具体性。内控规则要分模块细化具体,要对控制流程做出详细描述。对控制目标、要求、内容、措施、主体、对象、时间、地点、程序、记录等做出详细规定,以实现操作规范性和统一性,既能宏观把握,又能注重微观细节。

42养老机构内部控制体系模块建设

根据养老行业特点,养老机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模块主要有:信息系统、财务管理、法律法规、公共事务、公司治理、人力资源、后勤服务、环境安全、应急预案、市场营销。

(1)信息系统。养老机构信息系统内部控制建设要制定总体的信息系统建设规范,对信息系统的开发、运行、维护、管理、使用进行管理和控制。主要对以下方面进行建设和控制:信息系统安装管理、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管理、信息录入管理、信息传递和使用管理、信息系统变更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操作管理、信息备份和拷贝管理、信息公开管理等。

(2)财务管理。财务管理内控模块要求对养老机构业务流程进行控制,包括:经济业务的授权、审批、审核、结算、复核、盘点、记账、核对和审签等业务。对养老机构的固定资产、物资采购、应收应付等项目进行规范管理,以提高养老机构经营管理活动的效率,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和质量,保障机构及企业的财产安全、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3)法律法规。法律法规内控模块是养老机构各内控模块的基础和原则,也是机构发展的战略方向。养老机构法律法规内控模块主要归纳和学习新、老国家养老政策法律法规、条文条例、规章制度,提高养老机构事务合法性。法律法规模块重点是把握养老事业国家政策方针,培养专业养老事业法务人员,提高养老机构服务和管理、发展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4)公共事务。公共事务内控模块主要是针对机构对外事务的规范和管理,主要包括:政企关系、社会关系、媒体公关、志愿者服务活动、慈善募捐、国际养老文化及经验交流。公共事务内控模块的建立,有利于规范对外公共事务,实现养老机构战略发展、营造良好外部发展环境、提高社会影响力。

(5)公司治理。进行公司治理内控模块建设要对养老机构的企业文化、组织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等进行管理。在公司治理过程中,要建立机构内部的民主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使得养老机构组织文化深厚、组织结构优化、结构设置合理、权责分配得当,公司上下齐心,能进能退,为提供优质高效的养老服务奠定优良的组织和文化基础。

(6)人力资源。人力资源内控模块主要是对养老机构人力资源进行管理。针对对象主要有:养老机构管理人员、护理人员、财务人员、医务人员、培训人员、行政人员、后勤人员、安保人员。在具体的内控设计过程中,要重点针对各类人员的工作规范、员工招聘、薪酬设计和激励、技能培训、身心健康、人事关系等活动进行规范。人力资源内控模块尤其是对护理人员的内控设计最为重要。在对护理人员管理中,要对护理人员业务操作流程、注意事项、纠纷解决、技术培训、薪酬激励等进行标准化规范,提高护理人员的专业性。

(7)后勤服务。后勤服务内控模块是保障养老机构后勤服务质量的根本。主要包括:营养膳食、食品卫生安全、生活护理、社区助餐等内容。后勤服务内控要重点规范后勤操作流程、严格把关食品卫生安全、开发适合老年群体的营养膳食,保障机构老年人的身体健康,为机构老年人提供优质的后勤服务。

(8)环境安全。环境安全内控模块是保障养老机构运营安全、机构工作人员、服务对象的人身安全的重要防线。在进行环境安全内控模块建设中,要加强消防安全、医疗急救、老年设施设备安全建设和管理,要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演练和教育宣传,进行医疗急救流程规范和知识培训,建立机构老年设施、设备安全标准。

(9)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内控模块是减少养老机构突发危机,缓解危机灾害,减少危机后果的重要保障。养老机构应急预案主要包括:突发自然灾害应急程序、突发人为灾害应急程序、机构事务纠纷应急程序、社会公关危机应急程序等。

(10)市场营销。市场营销内控模块具体包括机构业务介绍、服务推广、品牌定位、展会展览、客户评估等内容。在养老机构市场营销内控模块中,要规范养老机构业务推广,形成规范的业务推介和营销模式,精准市场定位,找准机构客源,在提高市场份额的同时,也要加强对目标客户群体的资质、条件审核,对于不符合机构服务条件的群体,采取限制准入的方式,将运营风险提前规避。

养老机构内控体系是一个系统的体系,是机构运行的基础和业务操作的流程和规范,是机构风险管理的重点内容。内控系统的建立,不仅有助于机构内部的系统管理,提高机构运行效率,也是有效应对外部风险、发现和抓住行业发展机遇的基础。在进行养老机构内控体系建设过程中,要植根于养老行业特点,充分结合自身及其他养老机构管理经验,抓住时代特点和政策机遇,不断完善和发展内控系统内容和规范,为养老机构运作和风险管理提供技术、程序支撑。

参考文献:

[1]方红星内部控制――整合框架[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93-95

[2]许江萍,东志中国养老产业投资潜力与政策研究[M].北京:经济日报出版社,2015

[3]陈家军公司内控体系的构建和完善[J].财经界:学术版,2016(10)

[4]李敏我国机构养老服务的现状及问题研究综述[J].办公室业务,2016(2)

[5]张美珊企业加强风险管控的要点[J].中外企业家,20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