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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艺术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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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艺术特点

文学艺术特点范文第1篇

[关键词]语文教学;艺术特征;审美性;情感性;形象性;创造性

教育具有很强的艺术性,而这一重要特征长期以来被学校教育所忽视。作为基础性学科的语文,在学校教学过程中应该张显语文教学艺术性特征。语文教学艺术作为一种教学的高境界,应具有其鲜明的特点,认真总结并科学的把握这些特征,便于具体而深入地理解教学。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它的形成机制与培养途径,更好地为素质教育服务。语文教学艺术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一、审美性特征

艺术的本质是人对现实的审美观照。在每个领域中出现的凡是值得被称为艺术性的活动都必定具有审美意义。既然教学艺术是教师运用综合的教学技能技巧,按美的规律进行的独创性的教学实践活动,那么教学艺术就必然带有审美性的特点,审美创造是教学艺术的特质。

作为基础性学科的语文,它的教学目的本身就有培养学生健康审美观和发现与创造美的能力的要求,成功的语文教学过程本身也应该是审美过程。它从教学内容美和施教过程美二个方面张显其审美特质。

语文教材是教学内容的主要载体,蕴含着丰富的审美内容。语文教材中选编的课文,大都是依照美的法则创造出来的文质兼美的文章的典范。比如小说中塑造的形象美,诗歌中的意境美,说明文中的情趣美,议论文中的哲理美,都可以构成审美教育的资源。教师要利用美的信息激发,引导学生的审美心理和情感,形成正确的审美现念和审美品质。

施教过程的美主要指教师教态美和表达形式美,教态美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仪表,表情,动作诸方面的一种综合美。表现出衣着整齐美观,仪表端庄大方,态度亲切自然等。教师表达形式的美则体现在:富于美感的教学语言要有启发性,鼓动性,幽默性的语言美;教学节奏有张有弛,有起有伏的节奏美;板书层次清晰,简洁明快的板图美。

任何教学艺术的实质在于其教育性,审美性是发挥其教育性本质的有效手段。只有当教学既有审美性且能发挥出更大的教育性,才能称得上真正的教学艺术。这就要求语文教师要有深厚的内蕴美,集中体现在其深厚的审美修养上,具有相当的感受美,欣赏美,创造美的能力。

二、情感性特征

审美教育在本质上是一种情感教育。语文教学艺术的审美性是通过情感的传达和体验交流体现出来的。因此,语文教学艺术必然具有情感性的特征。

教学过程是教师、学生、教材三者之间交流信息的过程。这个过程不是单向的,而是交互的。信息是知识与情感的组合,师生在交流情感的过程中掌握知识,在掌握知识的过程中交流情感。

“文章情铸成”课文是情感信息的密集体。教师要运用课文中所包含的真挚情感,扣击学生的心弦,激发他们感情上的共鸣;教师要善于抓住课文中可能引起共鸣的动情点:“这个‘点’在抒情性作品中是情感的凝聚点;在叙事性作品中是情节的高峰点;在哲理性作品中就是情理的融合点。”

教师还应当注意强化教学语言的情感性。“语言是心灵沟通,情感沟通的好工具。教师应努力创造自己的语言风格,塑造自己的语言形象,努力提高自己的语言修养和品味”。突出不同教学内容的情感特征。一方面要通过吟诵,朗读激情。要注重通过声情并茂的朗读来激起学生的审美情感。如朗诵《荷塘月色》,通过舒缓、浑厚、沉静的朗读让学生揣摩其中的情思,进而把朱自清在特定历史条件下想超脱而又不能超脱的彷徨和渗透在朦胧月色中的淡淡的喜悦和哀愁很好地表现出来。另一方面,要通过讲述,品析激情。如讲《包身工》,重在再现“芦柴棒”的形象及生活,劳动经历,激发学生的情感。

三、形象性特征

教师在施教过程中,还可以借助动作,图像,影视,音响等手段,使抽象的内容形象化。形象性也是语文教学艺术的一个重要特征。教师的语言要有形象的功能。教学语言描摹教材或某些生活场景中的形象,应该达到“状难写之景”。要注意体态语言的形象功能。体态语言,是“教师用手势,姿态,表情来表达信息的一种无声语言,它辅助有声语言,更准确更生动地表情达意,使抽象的语言符号变为形象的动作。弥补语言表达之不足”。在教学中,教师一个形象的手势,一次鼓励的目光,一个亲切的微笑,都会给学生留下深刻的印象。进而增强教学的形象性,激活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率。教师还可以利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来增强教学的形象化效果。特别是影视艺术,它绘声绘色,直观形象,能让人达到如临其境,如见其人,如闻其声的美妙境界。

四、创造性特征

“创造是艺术的生命",教学艺术的成败也在于创造。语文教学艺术的创造,是教师依据一定的审美理想,按照美的规律而进行的一种培养人的自觉和自由的活动。语文教学的创造性有其独特的特征。

1.要注意语文教学的实际。包括教师的知识结构,学术修养;学生的思维品质,心理发展状况;国家的教育方针,教改方向等。另外,语文教学的传统方式,听说读写的传统优势也不能丢弃。只有正确处理好“固本”、“清源”、“创新"三者之间的关系后,才能真正地创新。

2.教师不仅要自己创新,而且要鼓动、指导学生创新。学生是教学活动的主体。学生的学习是把外部知识、信息主动纳入自己知识结构的过程。在教学方法上,教师要变“灌”、“管”、“压”、为“启”、“导”、“引”。在学法上,学生要变“死记硬背”为“建构自主能力”,挖掘其自身潜力。

3.教学艺术的创造性应该是新颖性和美感性的统一。富有创造性的课堂应充满生命力,教师愉快的教,学生有兴趣的学,师生互动,其乐融融。

许多语文教师有其独特的教学特色。这些特色无不包含着艺术。因此,树立语文教学艺术意识,努力提高语文教学艺术素养,努力进行教学意识实践,是当今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重要内容。

参考文献:

[1][苏]列・斯托洛维奇. 审美价值的本质

[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

[2]曹明海.语文教育学[M].中国海洋大学

出版社,2002.

[3] 杨拥军:教学艺术的情感美[J].语文教

学与研究,2004,(3).

文学艺术特点范文第2篇

 

对于职业教师来讲,备课是我们的工作内容,“备人”则不是每位教师都能做到的。“备人”其实就是研究受教育者——我们的学生——的特点,人是环境的产物,同时我们还要研究当下环境中的学生特点,只有抓住学生特点,才能因材施教,对症下药,使教学更有针对性,教学效果事半功倍。作为一名高校人文艺术课教师,最近几年开始研究当下大学生的群体特点,以下是研究心得和相关教学改革策略设想。

 

一、新媒体环境下90后大学生群体特点

 

(一)何为“90后”大学生

 

理论上,1990—1999年间出生的年轻人我们统称“90后”,自2008年以来,“90后”们陆续进入大学校园学习、生活。我们教育工作者称其为“90后”大学生。这批大学生的成长环境与以前的“80后”、“70后”都不一样,从社会环境来看,他们成长于我国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20世纪末和21世纪初,物质条件相对丰裕,信息来源渠道多样,但是社会贫富分化逐渐加大,“90后”大学生隶属的社会阶层相对复杂;从家庭环境来看,这批大学生大多数来自独生子女家庭,他们的父辈多为“60后”、“70后”,这代人的父母接受的教育相对完备,思想相对开放,价值观相对多元,眼界相对开阔,他们目前正是社会建设的中坚力量;从学校环境来说,“90后”的成长伴随着我国教育改革的深入开展,他们这代人所受教育已经不完全是传统的“应试教育”,而是吸收了很多西方教育理念的改良教育。这些都对“90后”大学生有着直接的影响。

 

(二)“90后”大学生所处的新媒体环境

 

“90后”成长的时期也是互联网迅猛发展的时期,是新媒体快速成长的时期。“新媒体(NewMedia)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后发展起来的新的媒体形态,包括网络媒体、手机媒体、数字电视等。新媒体亦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利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通过互联网、宽带局域网、无线通信网、卫星等渠道,以及电脑、手机、数字电视机等终端,向用户提供信息和娱乐服务的传播形态。严格地说,新媒体应该称为数字化新媒体。”①与传统媒体相比,新媒体除了在传播媒介方面可能有所不同以外,在与用户互动方面有着极大的差异,传统媒体与用户的互动往往比较单一甚至滞后,但是新媒体则进入“用户也是信息生产者”的新局面。

 

(三)新媒体环境下90后大学生群体特点

 

1.数码时代原住民。90后的童年伴随着互联网在中国的普及,90后上小学时手机基本普及,90后进入青春期的时候,移动互联网进入爆发增长期。如果要给这代人画一幅漫画,可以画一个右手拿鼠标,左手握手机的形象。这代人对于电脑、网络、手机的黏合度超过了之前的任何一代人。信息获取手段极度多样化。但是这样貌似海量的网络信息海洋,往往是碎片式的信息居多,所以这代人要想拥有系统化的个人知识信息体系仍然必须付出艰苦的努力,并不是“百度”几下就可以解决的。但是这种海量的网络信息,反而会带来90后的认知“幻觉”。

 

教师要认识到这一点,不断引导学生阅读经典,系统掌握专业理论和知识,踏实练习专业实践技能。否则他们将成为熟练掌握搜索引擎的半瓶醋!如果做不到这些,即使获得大学文凭,含金量也值得怀疑,将来发展后劲也可能不足,尤其是打算进入学术研究领域的学生。

 

2.个人选择多元化。这代人在价值观、审美趣味、爱好、追求乃至职业规划方面的选择十分多样化。“古风”派可以穿着汉服到大街上玩“快闪”;“穿越”迷则会成群结队地到雍正陵前烧纸;“火车”迷则会揣着无线电追逐日渐稀少的绿皮火车……很多我们从来没想过的事情,90后认为理所当然地玩嗨天。个人选择多样化的实际反映了这代人思想的多元化,也反映了这代人对自我欲望和需求的尊重,以及他们不随波逐流的勇敢。这对教师的教学要求提出了双向要求——首先,教学内容不要“一刀切”,允许学生多角度多样化的教学反馈。如果可以,尽可能调整教学内容,多准备几个解读角度。其次,教师要注意加强对学生进行主流价值观和集体意识的教育。21世纪的教育既应尊重个体,又不能矫枉过正,对学生放松集体意识和主流价值观的教育,否则容易堕入自由、散漫的个人主义深渊。

 

3.感情表达更直接。90后敢爱敢恨,在感情表达方面似乎更直接——一边看电影一边用“弹幕”软件吐槽就是这代人干的事。由于相当一部分人自幼物质丰富,他们可以毫不吝啬地为喜欢的偶像买单,属于娱乐圈“粉丝”经济的基石。他们对于身边喜欢或不喜欢的人也会不吝于直接表达。这些表达很多都是通过网络或即时通讯软件来完成的,比如贴吧、人人网、微博、微信朋友圈等。

 

这点对于教学评估——对于任课教师要求就高了,因为表达更直接,对任课教师不满意则毫不避讳地打低分,如果喜欢任课老师则会打高分甚至直接对老师示好。比如给老师送礼物,甚至请老师吃饭等。广州某高校的一位教师因为工作原因暂时要在北京逗留一段时间,他的一个学生居然专门从广州坐飞机来北京看他。

 

4.对即时反馈要求高。电子游戏几乎是每个“90后”都接触过的,即时反馈是电子游戏游戏机制的重要特点。“对”或者“错”,在游戏的虚拟世界里会很直接、迅速地反映出来,玩游戏长大的90后似乎习惯了这种反应机制。对即时反馈要求高成为“90后”思维的重要特点。

 

如果我们可以抓住“90后”的这些特点在教学上进行相应调整:比如缩短教学测验和评改时间差,最好当堂给出结果,这可能会对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有帮助。

 

二、新媒体环境下以90后大学生为教学对象的人文艺术课程教学改革对策

 

(一)利用新媒体优势,做好教学过程管理

 

巧妙利用微信群社交功能,延伸课堂,比如《大学生视唱练耳》课程,可以建立该课微信群,让同学上传自己的视唱音频或视频,教师对此进行考核和评价,这样不仅可以有效进行公共艺术教育课程的过程考核,而且可以节约课堂教学时间(否则考核会占去不少的课堂时间,尤其是对于80人以上的大课堂),同时还可以有效延伸课堂“空间”——微信可以保存交流的影音资料,这些资料可供师生反复研究和学习。

 

(二)利用新媒体优势,做好个性化评价

 

针对当前学生爱好多元化的特点,师生既可以在课程公共社交群体里交流,也可以一对一交流,这样既保证了学生的隐私(比如有个别学生担心自己艺术素养差怕被同学嘲笑,在课堂上不敢开口,与教师一对一交流就可以有效地免去这类学生的担忧),又可以深化教学效果。

 

(三)利用新媒体优势,培养学生团结协作的能力

 

一门课程的学生可以有一个全教学班的微信群,学生也可以根据自己兴趣自行组建小组微信群,比如喜好美声唱法的可以建立“美声群”,喜好民族唱法的可以建立“民声群”,喜好通俗唱法的可以建立“通俗群”,在这些群里他们可以进行充分的内部交流,同时也锻炼了团结协作的能力。教师分别加入每个小组群,便于巡视小组讨论情况。这样可以对学生的具体协作情况有更直观的了解。

 

三、结语

 

“江山代有才人出”,每代人有每代人的特点。教师要与时俱进,善于观察和研究学生特点,善于研究学生学习环境的特点,如果可以据此对教学做出相应的调整,一定可以收到很好的效果。

文学艺术特点范文第3篇

随着我国综合实力的不断提高,教育对学科的综合性要求也在不断提高,而历史本身就蕴含有极丰富的美学元素,因此在历史教学中渗透文学艺术教育具有浑然天成的优势,提高学生的美学素养和人文素质也成为中专教育研究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

中专历史教学;文学艺术教育;渗透策略

中专历史教学作为学生学习历史知识、增长历史见闻的重要途径,不仅能增强学生的民族自豪感,更能让学生从历史中体会美好品德和正确价值观的重要性,再加上历史作为一门人文性学科,其本身蕴含着丰富的历史文化气息和古典艺术内涵,在历史教学中渗透好文学艺术教育,能够增强学生对艺术文化的鉴赏能力,增强学生的全面素质。但在中专历史教学中渗透文学艺术教育的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难点,要想历史教学达到素质教育与文化教育的同步发展,就要解决这些问题。

一、中专历史教学渗透文学艺术的难点

1.历史教学中淡漠和忽视文学艺术

历史教学中淡漠和忽视文学艺术是中专历史教学渗透文学艺术的重要难点。在传统的中专历史教学中,课程要求及安排均以学生掌握历史事件和发展过程、重要意义为主,不曾要求过掌握其中蕴藏的文化知识,因此中专历史教学养成了淡漠和忽视文学艺术的习惯,这些习惯的长期使然致使中专院校和学生也忽视了历史课程中文学艺术的教育重要程度,因此在历史教学渗透文学艺术的过程中,必将遭到学生的心理抵触。

2.传统历史教学中的资源、教师素质难以满足文学艺术

中专历史教学中渗透文学艺术的难点还包括传统历史教学中的资源、教师素质难以满足文学艺术。由于长期对历史课程中文学艺术教育的忽视,现有的中专历史教学资源均以普通教育为主,甚少配置对于文学艺术的解析和欣赏书籍及其他资源,再加上教师对于历史课程的学习也以普通课程要求为主,其自身的文学艺术素养也满足“为学生讲授历史文化及古典艺术”的要求,这对文学艺术在历史教学中的渗透也造成了阻碍。

3.文学艺术自身的特点所致的渗透问题

文学艺术自身的特点也对中专历史教学中渗透文学艺术教育带来了问题。文学艺术本身具有知识丰富、头绪繁多、难以理解和认识的特点,这些特点导致了文学艺术的学习必定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而在历史教学中渗透文学艺术教育的课时和教学详细程度难以达到文学艺术的学习要求,这也给文学艺术在历史教学中的渗透带来了难度。

二、中专历史教学渗透文学艺术的策略探索

1.加强情感价值教育,唤醒学生的生命意识

优秀的文学艺术作品是用生命铸成的,其中蕴含的精神和文化艺术气息能够唤醒学生的生命意识,丰富学生的情感,让学生更加真切地感受到历史课程中蕴含的文学知识,有利于学生的情感价值培养和对文学艺术的深入了解。例如,在学习《民国时期的新疆》时,老师可以利用《义勇军进行曲》《命运交响曲》等文学艺术作品辅助教学,激发学生对于生命的渴望情怀和对于民族统一和谐的仰慕之情,培养学生正确的情感价值。

2.培养正确审美价值,树立学生的高尚审美观

艺术对于学生成长具有重要的美学价值,让学生能够在历史教学中体会文学艺术的价值,提高学生懂美、认识美的素质,培养学生正确的审美价值、树立学生的高尚审美观,让学生能够更准确地认识到历史课程中的文学艺术之美。例如,在学习《清代新疆》时,教师可以利用《》《圆明园》等纪录片让学生体会林则徐的爱国情怀以及中国古典艺术的魅力,加强历史教学中对文学艺术教育的渗透。

3.注重道德品质教育,培养学生的良好个性

注重道德品质教育、培养学生的良好个性也是中专历史教学中渗透文学艺术教育的策略。艺术的价值不仅仅在于提高学生的文学素养,更重要的是利用文学内涵提高学生的道德品质教育,培养学生的良好个性和健康人格。例如,在学习《隋唐时期的西域》时,可以通过陶渊明的“不为五斗米折腰”、李白的“不肯摧眉折腰事权贵”、文天祥的“留取丹心照汗青”等情怀可以让学生体会我国古代文人正直的情怀,培养学生正确的道德品质。

综上所述,在中专历史教学中渗透文学艺术教育,能够提高中专生的文学艺术教育时长和效果,有利于提高中专生文学艺术素养,但在渗透教育过程中还存在历史教学中淡漠和忽视文学艺术、传统历史教学中的资源和教师素质难以满足文学艺术、文学艺术自身的特点所致的渗透问题等难点,教师可以从“加强情感价值教育”“唤醒学生的生命意识”“培养正确审美价值”“树立学生的高尚审美”“注重道德品质教育”“培养学生的良好个性”等方面下手,逐渐在历史教育中达到文学艺术渗透教育的目的。

作者:方兴海 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湾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文学艺术特点范文第4篇

民间文学艺术(expressionsoffolklore),是指在一国国土上,由该国某个民族或地区的社会群体经过世代相传而逐渐创作出的、反映本民族或本地区的生活历史、自然环境、风俗习惯、心理特征等的文学艺术形式。它应该是个广义的概念,即某一特定民族或一定区域的人群世代相传,留存于民间的,反映该民族或该区域人群历史渊源、生活习俗、心理特征即所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群体特征、等诸多内容的文化艺术表现形式的总和。具体而言,包括:手工艺术生产技艺及其制品;在民族民间流传的诗歌、音乐、歌舞、戏曲、曲艺、谣谚、皮影、剪纸、绘画等艺术表现形式;反映某一民族或区域习惯习俗的礼仪、节日和庆典活动、游艺活动、民族体育活动、饮食、民居、服饰、器具、工具、建筑物、设施、标识及特定的自然场所;在一定区域或群体中流行的语言、文字;传统医药知识;有价值的手稿、经卷、碑碣、楹联等等。[1]

二、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特征和保护的必要性

1、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作者具有群体性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作者不是一个或者几个自然人,它是社会群体集体智慧的结晶。这个社会群体,可以是一个或者几个民族,也可以是一个或者几个村落,是一定区域内的人创作而成的。

2、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具有继承发展性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母体创作出来以后,它不是停滞不前的,而是在历史长河中,不断地继承以往优良的因素,又加以创作和革新,使得内容更加充实,形式更加丰富。

3、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期限具有不确定性大多数著作权保护客体都存在保护期限,依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对著作权客体的保护期限大多是作者生前加死后50年,也有部分是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然而由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本身具有继承发展性的特点,它一经创作,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发展,因而很难明确规定它的保护期限。

4、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具有不可转让性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具有很强的民族性,这种民族性是源于它在一定区域内流传,跟这个区域的自然和文化因素有较大关联。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转让后,它将不能够很好地展现这个区域的民族风貌,同时也很容易导致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因无法继承而消失。

5、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具有相对公开性民族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特定地域的人通过代代相传共同继承和发展而来的,对于特定群体而言,此类知识是共同掌握、共同拥有的,这种拥有并没有被人工的加以保护措施予以保密。但是由于它并不是每个群体成员都能掌握和运用的,所以它的公开具有相对性。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具有相当程度的必要性。首先,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已经出现了严重的失传现象,如果不加以保护和整理,宝贵的作品将会不断消失。其次,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意味着赋予源生某一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社会群体著作权,这不仅是对创作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社会群体的尊重,更有利于该地区的人通过对作品著作权的行使获得经济报偿,而这种经济支持有利于更好地革新和发展该地区的民间文学艺术文化。再次,一些外国艺术家将我国很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带入国外,并无偿使用,获得利润,这显然严重侵害了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最后,一些文学艺术家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进行改编,在改编过程中损害了作品本身的真实性,并给读者或者观众造成很大误解。可以说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已刻不容缓。

三、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的现状

1、尚未形成统一立法《乌苏里船歌》著作权纠纷案是我国首例关于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案子,在此之前,法律也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我国1990年颁布的《著作权法》第六条明确规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但时至今日,相关的法律、法规仍未出台。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就无法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上升到法律层次,面对著作权受到侵害的情况将会束手无策。

2、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作者无法明确界定由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不是一个或者几个自然人创作出来的,而是一个社会群体创作的,因此确定作者的范围存在困难。另外,我国有相当一部分学者指出,尽管民间文学艺术原生作品事实上的权利主体是产生它的社会集体,但该社会集体不能成为法律上的权利主体并主张权利,他们提出由国家作为民间文艺原生作品法律上的所有权和版权的唯一主体。[2]

3、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范围无法明确规定我国幅员辽阔,民族众多,创作出了大量具有民族特色的作品,然而将这些作品全部纳入《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显然是不合适的。在这些作品中,有能用实体形态表现出来的,也有很多无法用实体形态表现的,对于这些是否是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界定,也存在困难。

四、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的建议

鉴于以上现状,设立相关法律、法规来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确定其保护主体和客体的范围,防止外国文学艺术家的不正当侵害,已经刻不容缓。

1、确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范围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但是,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一种较为特殊的作品,很多作品是无法以某种形式复制,例如民间艺术作品的风格或者民间游戏等,因而对于其范围不应当仅局限于一般作品的范围,而以该作品的种类为依据适当扩大。同时,出于对立法目的的考虑,著作权要保护的其实是民间文学艺术,因而对在已有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基础上再进行创作的演绎作品也应该保护。民间文学艺术演绎作品,是指通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这种作品如果能够体现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主要特征,也应该纳入著作权法律体系。

2、确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作者范围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创作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流传的过程中,不断被人们革新和完善,越来越具有某一区域的特色。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作者,不应该限定为一个人或者几个人,而应该是某一地区的社会群体,可以是一个民族,甚至是一个国家。

文学艺术特点范文第5篇

我国是一个文明古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产量丰富,数量众多。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予以保护,有助于挖掘我国的民族文化遗产,弘扬民族文化,发展民间经济,增强民族团结,并有助于实现我国与发达国家之间著作权贸易的平衡。鉴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特殊性,我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其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究竟如何保护,目前还未有一个完整的方案。随着现代科技技术的发展和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一方面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正面临失传或消亡的危险;另一方面,其潜在的文化价值和商业价值却逐渐显现出来,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权属问题日益凸显。面对民间文学艺术被任意使用、破坏乃至失传的危机,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亟待法律的保护。本文拟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一些理论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国际上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制度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受著作权保护的法律制度,是在20世纪60年代以后逐步形成发展起来的,其起始原因在于发展中国家保护自己的传统民族文化,从而提出扩展著作权客体的要求。此前,在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都可以大量无偿地使用发展中国家丰富的民间文学艺术资源。为防止篡改、歪曲、擅自使用民间艺术作品的现象发生,实现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著作权贸易方面的平衡,一些国家和地区先后将民间文学表现形式列为著作权客体加以保护。为了适应这一发展趋势,《伯尔尼公约》1971年修订本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作为“不知作者的作品”的一种特例来处理,该公约第15条第4款规定,各成员国在书面通知《伯尔尼公约》总干事的前提下,可以给不知作者的、未出版的,而又确信于本公约成员国之作者的那一部分作品提供法律保护。

197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为发展中国家制定了《突尼斯样板版权法》,其中专门规定了关于“本国民间创作的作品”的保护条款。1982年,又正式通过了《保护民间文学表现形式,防止不正当利用及其他行为的国内法示范条例》。迄今为止,采用著作权法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主要是发展中国家。

我国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现状及其界定

关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Folklore),我国目前尚无一个统一的概念。一些国家的法律和国际版权公约中,民间文学艺术概念的外延差异也很大。

我国民间文艺协会认为民间文学的特点是“集体创作,集体修改,口头流传,变异性大”。这种观点显然是不够科学的,因为“口头流传”在实际上只划定了以语言形式表达的一部分(或一小部分)为民间文学作品,而那些纯粹的绘画,雕刻、技艺、建筑艺术、风格等艺术形式则被排除在外。事实上,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还有许多精彩的方面,我们仅拿云南做个例子,在云南全省共收集到民族传统乐曲2000多件,绚丽多彩的民族服饰227种,独具特色的民居形式22种,民间美食菜肴72种,这些还不包括云南省边远的一些民间文化。此外,还有像河北的杨柳青年画、湖北的大冶木雕,荆州皮影、陕西的剪纸、云南的傣族织锦、敦煌石窟造型等,它们都体现了一定区域的极富特色的创作艺术。如果仅以传播方法的不同去判别是否为民间文学艺术,必将对某些仅限于特别流传方式的民间文学艺术产生不公平待遇。

由此可以认为,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就是指:在一国国土上由该国的民族或种族集体创作,经世代相传,不断发展而构成的文学艺术作品。一般认为,它包括语言形式(民间故事,民间诗歌等),音乐形式(民歌,民间器乐等),动作形式(民间舞蹈,戏剧等)以及用物资材料创作的形式(绘画,雕塑,工艺品,编织品等)。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保护的几点法律思考

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对象从著作权法上的“作品”扩大到不具备作品条件的“表达形式”,对于完全具备作品形式的诗歌,传说等作品,可适用著作权法的规定直接予以保护;对于尚不完全具备作品必要条件的素材,如民间宗教仪式、民间建筑风格,民间游戏、民间舞蹈等形式,也应予以保护,以防止他人随意利用、歪曲、篡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