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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企业管理;社会保险;管理制度;服务制度;宣传力度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TD941 文章编号:1009-2374(2015)24-0167-02 DOI:10.13535/ki.11-4406/n.2015.24.083
1 企业在社会保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社会保险是一个企业的重要组成,更是对于企业人才流失的保障,如何实行以及如何成功实施实实在在地关系到每一位劳动者的切身利益。虽然现在国家对社会保险管理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及相关法律,但是由于社会制度的不完善,以及社会保险的复杂程度,所以就目前来说,社会保险的实施还有一定的难度,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以下三个方面:
1.1 社会保险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由于我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国家对社会保险越来越重视,所以政府为促进社会保险的发展先后制定出多个战略措施。但是每个企业对于社会保险的管理机制不同,政府不能因材施教,企业不能建立健全社会保险体系,所以社会保险管理的各种问题也就随之而出了。一个企业的组成人员不是单一的,企业人员分布广,年龄差距大,导致退休人员数量的不统一,区域跨度大,很多死亡后的退休人员不能及时上报企业,并且仍在继续享受社会保险应有的福利,这样不仅对社会保险基金造成严重的损失,同时也对社会保险的顺利发展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所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的不完善是社会保险的首要问题,也是必须解决的问题。
1.2 社会保险相关服务机构匮乏
资金促进了社会保险的发展,相关的社会保险服务却不够。这就好比一个班级有了班主任,却没有其他老师的辅助,学生们的内在潜能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也就是说社会保险不是单单只依靠资金就能取得全面的完善,还需要配套的相关机构进行内外辅助,才能让社会保险更好的实施和发展。就目前的社会保险发展情况来看,其相关配套服务已远远无法满足社会保险的需求量,很多问题不单单是社会保险管理体系不完善的原因,更是因其相关的服务机构所形成的诟病。如果社会保险的相关服务机构逐步完善,那么企业员工也就不存在看病难、住房难等一系列的问题了。
1.3 社会保险宣传力度小
宣传力度小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方式问题。21世纪是全面的网络时代,企业的宣传方式却还停留在原始的演讲、表演等方面,不能很好地利用网络资源进行有效的宣传,这样既不能贴近员工生活,也就不能让员工们深刻地记住社会保险对自身的利害关系。二是宣传时效问题。一般的国企及各大企业对社会保险采取积极的态度,但是中小型企业对于社会保险意识往往采取忽视或不专注的态度,导致了企业员工无法及时地认知相关政策,也就不能积极地了解社会保险的重要性,更不能充分维护自身权益,使其企业的相关工作人员对待工作不认真,不能深刻认识到自身的职责,也就导致工作效率下降,更有甚者私自挪用其相关经费,对企业的社会保险造成不可忽视的影响。
2 企业做好社会保险管理的重要性
21世纪不仅是网络时代,也是全新的经济时代,社会经济在发展,社会保障也在向多元化提高,那么每个企业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就变成了尤为突出的问题。社会保险问题得到解决,企业员工就没有了后顾之忧,也会积极地完成企业所下达的工作,也就体现了企业做好社会保险管理的重要性。社会保险国家占有重要的位置,在企业中更是主要的支撑点之一,做好企业的社会保险管理,不仅能解决员工的后顾之忧和企业的进步,更能推动企业员工的工作效率和企业的发展问。就目前的企业来讲,做好社会保险管理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2.1 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社会保障主要体现的是员工的合法权益,员工自身的合法权利得到保护,也就是对员工身心健康的保证。员工是企业最主要的生产力,企业做好社会保险管理,不仅能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积极性,同时也能使员工产生对企业社会保险的依赖性,员工依附于企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及发展也就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
2.2 减轻了企业对资源管理的压力
社会保险为企业员工解决了经济压力,对于员工在工作或者非工作情况下所造成的伤害,社会保险都会给予一定的补偿,社会保险把企业的资源负担转变成社会承担,很大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的资源负担,保证了企业资金运转。
2.3 加强员工稳定性
员工是一个企业的首要发展源动力,人员的大幅度流动使企业得不到扎实的地基,向上发展的空间也就得不到保证。企业能不能发展,员工流失就是首要问题,健全的社会保险管理体系让员工得到应有的权益与保障,也就会对企业产生依赖性。员工依赖企业,企业流动性大大下降,地基稳固,企业也会顺利的发展。
2.4 夯实基础,努力构建出有序、规范的管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随着社会保险行业的不断发展以及各项业务的逐渐规范,约束企业社会保险管理中的职工参保行为、建立健全相关的法规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在大型企业中,要能够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法规、制度。比如,在解决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中出现了少统计、漏统计等问题时要借鉴《员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使员工的保险在缴费上能够得到保障;为了使员工的生育保险管理得到加强,可以参照《企业员工生育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这些规范化的管理制度中的内容能够符合员工的基本需求,并使企业的日常管理得以强化,为企业社会保险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创造了条件。此外,针对日益繁多的社会保险管理业务,企业要构建出科学、高效的信息化管理制度,通过信息化的管理使各项保险的缴纳、查询等业务变得更加科学和准确,能够很好地适应时代的发展和需求。另外一方面,鉴于企业社会保险工作具有强制性、普遍性等特征,业务操作较为复杂,涉及的范围较大,为此,需要业务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素养和工作能力,使思路得以扩宽。
3 结语
当今时代,企业要放眼于员工的衣食住行,不仅能加强企业对人才的管理,也能顺利地开展企业工作,所以企业要充分认识到社会保险管理对企业的重要性,也要了解到社会保险的发展在企业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要确保维护好员工切身利益,落实好社会保险的管理体系,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科学发展观,从而真正地实现国家的发展,经济的发展以及企业自身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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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厂从建设到生产,先后发生了大小不等、程度不同的电气人身事故10余起。究其原因,既有内因,也有外因。内因是受害人安全意识淡薄,其典型表现为违章作业;外因是现场存在不安全隐患。
1.1受害人安全意识淡薄
案例1:1994年8月2日早上,原103车间钳工班班长李某带张某、王某等到窑头用手砂轮打磨煤称绞刀叶片。当李某私自去接电源时,张某提醒让电工来接,李某不以为然,且直接用明线头接在没有盖的插座上,其中一根拧死在上边,一根挂在上边,本人也不清楚哪根是火线,哪根是零线。李某启动砂轮后,出现故障,随让王某去车间再取一个,李某则只将挂在插座上的一根线拔掉,(后来知道是零线),就坐在铁梯子上断开电源线中间插头准备换接砂轮,结果当李某撕下胶布,摸到明线头时,被击倒,由于两手横跨梯子两侧,电流通过心脏,后全力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原因为无证操作,本人是钳工,而不是电工;违章带电操作,接线时,未断开插座电源;违章接线,用明线头直接接于插座;受害人不听他人劝阻,侥幸行事。可见,这是一起由于受害人安全意识极为淡薄而导致的一起十分典型的严重违章事故。案例2:1996年1月23日上午,水泥东线电缆头发生爆炸。为尽快恢复生产,许某和李某等前往牛庄变协助供电公司有关人员检修。23日中午,已到吃饭时间,但此时只剩下回装避雷器项目,大家一致同意干完再走。午后1点20分,避雷器做过耐压试验后,李某主动提出上杆安装。此时,项目负责人许某给李某指示了安全上杆方位,但李某未采纳。当李某上到3m高的位置,探身去摘下边踩板时,踩板突然下滑,慌乱中身体失去平衡掉下,由于杆根多开挖的电缆沟,结果造成右脚被崴脱臼。经前后两次现场勘察、咨询,确认李某在使用踩板时,违反了安全规定,未按规范动作站立踩板,容易失去重心;同时将踩板搭在横担上造成踩板受力下滑脱钩。除了以上原因外,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就是在工作时间过长,尤其是在超过吃饭时间之后,极易产生急躁情绪而草率行事。归根结底还是安全意识问题。案例3:1997年3月5日上午,原104车间总降值班电工师某、张某接通知一起到窑尾变低压间负责送电,当师某试送电时,听到有电火花响声,即关闭空气开关检查,未发现异常,就二次送电,当发现计量表指示有异常时,两人打开柜门检查。发现通向计量表的A、C两相保险管被烧断破裂,这时,师某让张某在此等候,自己去取新保险管,张某想利用间歇时间把断裂的保险管取下来,但未考虑把电源断开。结果当张某用钳子去夹时,因张口大造成相见短路,产生强烈电弧光,右手背被灼伤,两眼也同时受到轻微伤害。违章操作是导致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凡电工巡检作业,尤其是倒闸操作,必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除特殊情况,严禁带电操作,带电(低压)操作应有专人监护。本次事故是一起十分典型的违章作业事故。说典型,是指违章事故的原因一目了然,即违反了电气工作人员应该懂得的基本常识,违反了应该认真执行的《操作规程》,说到底还是安全意识淡薄。综观以上事故的原因,内因都是事故的当事人自身安全意识淡薄和防范技能差,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则是当事人安全意识淡薄的典型表现。
1.2现场存在不安全隐患
案例:1993年5月8日,原103车间仪表电工王某在巡检窑尾热工仪表时,不慎从3m多高的铁平台上(有一方孔)摔下来造成腰脊椎损伤,如果对方孔四周加防护栏杆或对方孔加盖板加固,则不会发生上述事故。上面事故的原因,都与现场的不安全因素、不安全隐患分不开。现场的不安全因素、不安全隐患是事故发生的外因。
2全面电气安全管理
疏于安全防范,处处、事事、时时都可能发生安全事故。对安全的管理,对安全事故的防范,必须落实到每一处、每一件事、每一分每一秒。因此,必须实施全面安全管理。全面安全管理,全面对安全事故的防范,必须落实到每一处、每一件事、每一分每一秒,而专职安全员不可能处处、事事、时时陪伴你左右,因此,全面安全管理要求“自己首先是自己的安全员”,“人人都是安全员”,自己首先要管好自己的安全工作。
(1)要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
众多事故发生的关键就在于思想麻痹,疏于防范。为了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一是与以往事故的当事人进行假设“换位”,从以往的事故中吸取经验教训,克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麻痹思想;二是认真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技术和安全防范技能,把规程变成自己的自觉行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安全、文明、科学生产的基本保障,是智慧的结晶,也是经验与教训的结晶,是安全工作的“护身符”。基于以上认识,该厂组织人员编写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手册,利用生产调度会、安全签零、安全讲评、安全演讲、悬挂横幅、书写安全标语、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宣传安全生产法,宣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宣传各级领导安全责任追究办法,讲清安全事故的危害,不仅给国家、集体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也给职工个人、家庭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与痛苦,帮助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意识,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组织职工进行安全事故案例讨论、安全技术培训、安全考试、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抽查等,帮助职工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
(2)把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医疗卫生费用的快速增长对政府财政产生了巨大的压力。据历年来中国卫生部公布的统计数据,20世纪90年代以前,我国卫生总费用年平均增长率为17%,90年代后为24%,而同期国内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率则分别为14%和21%,卫生总费用的年平均增长率明显高于国内生产总值的年平均增长率。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有些地区的公费、劳保医疗制度使得国家财政和企业的负担过重,实际上已经难以维持,大批干部职工得不到基本医疗保障,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
在中国农村,合作医疗是中国农村卫生工作的基本制度之一,但事实证明,除部分试点地区和城市郊区,农村合作医疗并没有像预期的那样恢复和重建,1998年卫生部进行“第二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显示,全国农村居民中得到某种程度医疗保障的人口只有12.56%,其中合作医疗的比重仅为6.5%.1997年之后由于农村经济发展迟缓,农村收入增长缓慢,依靠“自愿”参加的合作医疗又陷于停顿甚至有所下降的低迷阶段。
至于有的地方的工会组织和医院以互助共济的形式开展的医疗保险业务,总体保障水平不高,规模也不大,风险分散性较弱。目前此种形式还未得到完全的肯定,有人质疑其增加了企业负担和风险,从而有悖于国家医疗保险体制改革的原则。
显然,仅靠政府的力量不能完全解决全民的医疗保障问题,而且其暴露的问题也日益严峻。那么我国的医疗保障问题应该如何解决?答案就是大力发展商业医疗保险,让商业医疗保险作为必要的一部分,在我国医疗保障体系改革的大潮中肩负起自己的历史使命。
商业医疗保险在医疗保障体系中的作用
商业医疗保险扩大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覆盖面。虽然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都已初见成效,社会上仍将产生大量缺乏医疗保障的人群,而且职工只能享受半费劳保待遇,这些群体尤其渴望购买商业医疗保险。而商业医疗保险将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扩大到能覆盖社会医疗保险所不能覆盖的人群。
商业医疗保险分担高额度医疗费用带给人们的风险。由于开展社会医疗保险时间短,资金积累有限,个人需要支付的费用多,特别是一些大病和特殊疾病的医疗费用远远超过了基本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使患者个人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医药费用的持续上涨强化了人们的保险意识。而只有通过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才能减少潜在的风险。
商业医疗保险满足多层次的需求。从国家已颁布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配套文件看,人们就医将受到更多制约,一些比较高级的诊疗项目基本医疗保险将不予支付费用;对部分经济收入稳定、享受社会医疗保障的群体来说,社会医疗保障仅能提供最“基本”的医疗保险,保障有限,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而商业医疗保险则能适应高层次、特殊的医疗需求。这样可以发挥商业医疗保险自愿投保、全面保障的优点,在不增加国家财政负担的情况下满足部分特殊人群较高层次的医疗需求。
商业医疗保险发展的有利条件
我国商业医疗保险虽然起步较晚、规模不够、产品还没有丰富起来,但是经过前一段时间的积累和探索,已经具备了非常有利的发展条件:
国家政策的倾斜。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共同构筑了我国的医疗保障体系,目前我国高层领导意识到社会医疗保险还不能满足我国商业医疗保险市场的需求,已经高度重视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朱总理在1998年就指出,我国医疗保障体系改革的目的就是“力求建立一个以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为基础,包括医疗福利和医疗救助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2002年7月,副总理又对商业医疗保险发展的问题做了两次重要的批示,肯定了商业医疗保险的成绩,鼓励大力发展商业医疗保险。
较快的发展速度。由于医疗保险风险控制难度较大,各家保险公司采取比较谨慎的发展策略,主要以附加险的形式办理医疗险业务,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公司声誉、促进业务发展和积累寿险客户。尽管如此,商业医疗保险仍然取得长足的进步。目前,国内已有12家人寿保险公司开展了各种商业医疗保险业务。全国商业医疗保险费收入从1996年的21亿元增至2002年的122亿元,年平均增幅达52%,其增长幅度远高于同期寿险业务。
一定的人才储备。商业医疗保险要求从业人员同时具备保险和医学方面的知识,对医学、风险管理、市场调研、条款设计、市场推动等方面有较深刻的了解。经过这几年的发展,我们已经储备了一定数量的商业医疗保险专业人才,专业横跨保险、精算、统计、医学、法律等学科。他们与美国、德国的医疗保险专家多次在理论和实践方面进行合作,比较系统和全面的掌握了医疗保险的产品设计、精算、风险控制等关键技术,并且在我国的农村健康保险、城市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的实践中取得了成功的经验。
初步的产品开发能力。针对日益高涨的市场需求,近几年各家保险公司都在商业医疗保险产品开发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目前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数据,比较熟练地掌握了医疗保险开发的精算理论和方法,具备了较强的商业医疗保险产品开发能力。目前我国商业医疗保险市场上经营的产品涉及国际上通行的多数类型和各种保障期限的产品,既有医疗费用型保险,又有定额给付型保险,涉及的保障期限有终身、长期和短期,涉及的人群有婴幼儿、大中小学生、职工、妇女和部分老年人,涉及的保障内容有意外、残疾、住院、手术、重大疾病、特种疾病和手术、门诊等100多种产品,为保险市场的不断创新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比较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我国商业医疗保险在几十年的发展历程中业已摸索出一套较粗放但又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无论是在定性风险控制方面还是在定量风险控制方面都取得了长足进步。在定性控制方面,涉及到产品、销售、核保、理赔等环节建立了一套专业的业务流程,经过技术处理规避风险;在定量控制方面,建立了多角度的(即分机构、分险种、分人群等)动态风险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并控制商业医疗保险经营中的各种风险。
由此可见,我国商业医疗保险已经具备了比较有利的发展条件,有能力在我国的医疗保障体系中发挥其重要作用。
但是,应该看到我国商业医疗保险发展的还不成熟,仍然存在着阻碍其发展的多方面的现实困难:
财税政策对商业医疗保险的支持力度不够。目前,财税问题也是制约商业医疗保险发展的一个主要因素。投保人购买商业医疗保险仍然不能享受税收优惠,个人及绝大部分团体购买的医疗保险的保费都是在税后支付,这不利于鼓励团体为员工购买医疗保险,也不利于鼓励个人为自己的健康投资。无疑会挫伤投保人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的积极性、提高保险产品的价格、增加商业医疗保险产品的难度。
规范约束医疗机构行为的法律法规不健全。长期以来形成的医疗服务主体的垄断格局依然存在,加之我国人口众多,医疗服务始终处于“卖方市场”,加剧了医疗费用的上涨,促使道德风险滋生。降低商业医疗保险的经营风险,必须对医疗服务的提供方——医院和医生的行为进行规范,使医院和医生在制定医疗方案的同时考虑到医疗成本的因素。医疗卫生服务体制的配套改革与发展商业医疗保险相辅相成,两者缺一不可。
专业化经营医疗保险的理念和方法还未深入人心。由于保险本身的特殊性,它涉及到保险人、投保人和医疗服务提供者三方关系,而医疗服务提供者的介入增加了医疗保险管理的难度和复杂性。但我国目前没有专门经营医疗保险的公司,医疗保险都是寿险公司在经营,多数寿险公司仍然沿用寿险的管理方法、流程和理念来经营医疗保险,结果往往是导致保费很高、保障很低,但保险公司却亏损。
商业医疗保险专业人才资源储备相对不足。医疗保险的经营要求从业人员必须对医学、精算、风险管理、市场推动等方面有较深的了解,而目前各保险公司的医疗保险业务管理者却并未具备这些多方面的知识。同时,保险公司还缺乏高素质的医疗保险专业营销人员,难以向客户详细解释保险条款,阻碍了业务规模的扩大。而且保险公司的基层缺乏医疗保险专业核保人员,导致在医疗保险逆选择风险高的情况下难以保证核保质量,增加了医疗保险的经营风险。
经验数据收集、整理和分析的体系有待完善。商业医疗保险综合性、技术性很强,它的险种设计和经营需要有周密的市场调研、大量的基础数据分析、严密的精算来支持。而我国商业医疗保险刚起步,积累的经验数据较少,目前都是以国外的经验数据作为精算的基础,但由于投保人群特征的差异,数据必然有偏差,全盘照搬国外的经验数据,势必加大商业医疗保险的经营风险,给商业医疗保险的业务发展埋下隐患。
为了使商业医疗保险成功的担负起自己的历史使命,针对阻碍商业医疗保险发展的现实困难,我们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
内部机制的建立
建立多层次的经营机构网络体系。为了发挥商业医疗保险在整个国家医疗保障体系中应有的作用,必须建设好商业医疗保险经营体系及其组织架构。这个架构中包括专业经营主体——全国性专业性医疗保险公司、专业管理主体——寿险公司中成立的专业化医疗保险管理部门、销售主体——销售医疗保险为主的经纪公司或机构以及健康服务主体——承担管理医疗服务提供网络、费用结算、后期客户健康服务等工作的专业性健康管理公司,逐步形成“经营—行销—服务”一体化的专业性组织体系。
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在行业中各经营单位建立起自上而下的统一、规范、高效、便利的内部业务标准、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体系。包括全行业统一标准、管理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建立起行业内部信息交流和基础研究体系。鉴于医疗保险业务的特性和医疗费用支出的多边性,在险种费率和保障责任上要求较大的灵活性和组合性,在风险控制上要求各类数据的多样性和准确性,因而,长期的基础研究及必要的信息交流和利用,就成为发展商业医疗保险不可或缺的基础工作。
建立健全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为培养出高素质的医疗保险专业化人才队伍,应建立以有关大学、研究机构和各个经营机构为主体,其他专业管理协会为辅助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专业人才教育培训体系。
建立科学高效的风险防范系统。医疗保险的可控性经营风险主要包括决策性风险和经营管理风险。它主要涉及业务开展中售前、售中和售后的各个环节。加强风险防范的重点在于根据现行政策,充分利用各种条件,制定合理发展战略,调动医疗服务提供者参与费用控制的积极性;在业务开展的各个环节建立起相关风险控制机制。主要做好业务规划制定、市场调研分析、经营模式选择、产品开发定位、核保和理赔、业务统计分析、信息反馈等工作,最终实现既能开拓市场,又能控制经营风险的目标。
外在环境要求和配套政策支持
加强法律和财税政策的支持。在构建新的医疗保障体制的过程中,应尽快明确商业医疗保险的法律地位。政府的角色,主要是制定有利于商业医疗保险发展的财税政策,根据经营业务的性质,确定不同的财税待遇。税收政策是政府支持商业医疗保险最主要的方法之一,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税政策不仅对商业医疗保险的供需双方具有双重的调节功能,而且可以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第一条为建立多层次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保障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7〕20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意见》(皖政〔**7〕8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市区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在校学生、未成年人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以下简称“城镇居民”),都可依据本规定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第三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坚持下列原则:一是属地管理原则;二是大病统筹原则;三是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原则;四是个人缴费、政府补助相结合原则。
第四条市劳动保障部门主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日常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区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指导居民委员会开展参保登记等工作。
市教育部门负责协助组织中小学校做好在校学生的参保工作。
市卫生部门应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并配合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工作。
市财政部门应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按时到位。
市地税部门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
第二章基金筹集及参保办理
第五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包括:
(一)参保居民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政府补助的资金;
(三)基金利息收入;
(四)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
第六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筹集标准为:
(一)在校学生、未成年人:120元/人•年。
(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270元/人•年。
第七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个人缴纳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对象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标准,具体标准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个人缴纳和政府补助一览表》(附件1)。
第八条参保对象中的低保人员由市民政部门负责认定;重残人员由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认定;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具体界定标准由市民政部门会同财政、劳动保障部门制定,由民政部门负责认定。
其中,A、B类低保人员、重残人员和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统称为“城市困难人员”。
第九条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组织办理参保缴费等手续;未成年人、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到其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办理参保缴费等手续。
第十条城镇居民办理参保手续时应根据需要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学生证、低保金领取证、残疾人证等相关材料。
第十一条城镇居民参保缴费受理截止日期为当年的9月10日。
第十二条政府补助资金由市财政部门负责在每年的12月31日以前划拨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第三章医疗保险待遇
第十三条参保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设立个人账户。城镇居民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于当年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期间(保险年度),享受本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
第十四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包括药品目录、诊疗范围等)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相同。
第十五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一)在校学生、未成年人:20万元;
(二)城市困难人员:15万元;
(三)其他城镇居民:10万元。
第十六条参保居民住院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规定的、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根据人员类别、就诊医疗机构等级等因素,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按规定的比例分担,具体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一览表》(附件2)。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最低不少于参保居民住院发生所有费用的30%。
第十七条参保居民患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目录和待遇一览表》(附件3)所列慢性病的,其年度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基金门诊补助待遇。患有上述慢性病的参保人员,在参保登记时可一并领取并如实填写《慢性病就诊卡申请表》,同时提供本人真实有效的病历、化验及检查报告单等,经市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确认后,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发放《慢性病就诊卡》。参保居民自领取《慢性病就诊卡》之日起,凭《慢性病就诊卡》享受规定的门诊补助待遇。
第十八条慢性病门诊的年起付标准、门诊补助的比例、年补助限额详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目录和待遇一览表》。
第十九条持《慢性病就诊卡》的参保居民,每年可选择一家经批准的定点医院或社区定点医疗机构为自己的慢性病定点诊疗机构,其在定点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规定进行门诊补助。
第二十条慢性病门诊补助药品范围,由市劳动保障部门在征求医疗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另行制定并公布。
第二十一条参保的在校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住院和门诊医疗费用均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其中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80元以上部分,意外伤害在校期间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100%的比例支付,意外伤害非在校期间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75%的比例支付。门诊一个年度内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0元。
未成年人、其他非从业参保居民非他人原因意外伤害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第二十二条参保居民因犯罪、斗殴、酗酒、自残、自杀、医疗事故、交通事故等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参保居民未经批准(急诊除外)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第二十三条保险年度内,在校学生、未成年人因病或非他人原因意外伤害亡故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将向法定受益人一次性支付抚恤金:首年参保支付抚恤金**0元;以后连续参保每增加一年,抚恤金增加**0元,最高不超过10000元。
第二十四条城镇居民连续参保满3年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包括住院、慢性病门诊)增加3个百分点。以后连续参保每增加一年,基金支付比例增加一个百分点,但最高不超过7个百分点。
**7年参保居民的**7年度参保年限连续计算。
第二十五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当年如有节余,将视节余情况,对参保人员当年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较重的,再给予一定补偿。市劳动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医疗保险管理
第二十六条参保人员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本人支付的部分,由参保人员与医疗机构直接按规定结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市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月按规定结算。
第二十七条参保人员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凭有效发票、费用清单、出院小结、批准件等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进行结算。
第二十八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单独列账管理,专项用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经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各项经费不得从基金中提取,由市、区财政根据规定另行安排。
第二十九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按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基金的规范管理,并接受市审计、财政、劳动保障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采取隐瞒、欺诈等手段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除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追回所发生的相应费用外,是参保人员的,暂停下一次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资格,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是定点医疗机构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定点资格等处理。
第三十一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索贿受贿,以及工作失职造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由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追回损失;市劳动保障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8年为我市城镇居民参保缴费的“基准年度”。**8年以后新增的城镇居民(含新出生的婴儿),以成为城镇居民的下一年度为其参保缴费的“基准年度”。断保后又参保的,以断保年度为其参保缴费的“基准年度”。
超过“基准年度”参保的,必须从“基准年度”起补齐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个人缴纳部分,且补缴期间的医疗费完全自理。
第三十三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政府补助标准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运行状况,可做相应调整。调整方案由市劳动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四条在确保参保者权益的基础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借助商业保险社会化管理平台,根据有关规定,探索保险机构参与城镇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合理分散风险。
关键词:医保档案;民生问题;档案管理
一、立足实际,做好档案管理基础工作
(一)研究医保特点,增强档案意识
1.医保档案涉及单位和人员多
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为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机关、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在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覆盖范围最广,涉及的人员类别也最多,既有在职和退休人员,又有灵活就业人员、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等特殊人群。
2.医保档案内容复杂
医疗保险主要涉及“医、保、患、药”四个大的方面,“医”是指定点医疗机构,主要包括资格认证资料、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各种医疗费用清单和结算凭证,门诊慢性病认定资料,转诊、转院审批备案表等。“保”即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除了一般的综合档案外,业务方面主要包括参保单位基本情况、基金征缴及基金支付档案等。“患”是指参保病人,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个人帐户每月划入金额明细单、医疗保险关系接续与基金转移等。“药”指定点零售药店,档案主要包括资格认证资料、服务协议、药费清单及结算凭证等。可看出医保档案涉及内容多且专业性强。
3.医保档案实用价值大
医疗保险档案是参保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唯一凭证,一个参保人从办理参保手续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以及费用报销结果要经过诸多环节,有时还要调整缴费比例,缴费基数及报销范围和标准等。所有这些都需根据每个人来完整、详细的信息资料,依照医保政策规定才能完成待遇支付,档案的准确完整与否,直接关系到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
(二)完善建档制度, 规范档案管理
结合医保工作特点,加强医保档案的形成、收集、保管、利用等各工作环节的研究,制定操作性强的医保档案管理制度体系,切实做到收集齐全、分类科学、保管安全、利用方便。
医保档案是指医保经办机构在扩面、征缴、基金管理业务运行过程中形成的文字、数据、报表等资料的总和。其构成主要为医保经办部门收集保管的档案为一级医保档案;由医保定点医疗服务机构负责保管的医保患者诊疗凭证为二级医保档案;由社区保存的居民参保相关资料为三级医保档案;由参保人员个人保存的参保和就诊记录为四级医保档案。
医保档案的归档范围,主要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文件标准类。文件和标准是医疗保险启动运行的依据和纲领。主要是国家和省、市下发的有关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城镇居民保险的政策文件,如市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和经办部门研究制定的相关实施 方案、细则及操作程序等等。这些资料,医保中心必须妥善保存,为以后研究分析医保改革和发展提供历史素材。
2.基础信息类。
3.由于医疗保险业务的特殊性,医保档案的内容主要由参保扩面、基金征缴和基金管理等三大要素构成。这样,就决定了它的基础信息容量大、项目多,既对缴费单位又对参保个人,这是医保档案的中心部分。
医保档案的整理规范:按不同人员类别清理归档,包括①重度残疾人 ②低保家庭成员 ③60岁及以上低收入老人 ④在校学生 ⑤其他18周岁以下居民 ⑥18周岁以上居民等六大类,打印居民医保档案资料目录,内容包括序号、姓名、身份证号、医保号、备注。
两种身份以上人员归类,取序号在前的类别,例如一名18周岁以下的居民,为低保家庭成员,又是重残,则归在“重度残疾人”类别。对档案内容不清楚,不完善的要进行调查,增补完善,同时,为便于管理和联系,应增加参保人员住址变更;健康状况、联系方式等有关内容。
二、建立一支有专业水准的档案管理队伍
医疗保险是一个新生事物,它涉及面广,政策性、专业性强,工作环节多,业务管理繁杂,而且医疗保险档案是参保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唯一凭证,一个参保人从办理参保手续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以及费用报销结算要经过诸多环节,有时还要调整缴费比例、缴费基数以及报销范围和标准等,所有这些都需要根据每个人完整、详细的信息资料,依照医保政策规定才能完成待遇支付。这就要求我们建立一支有专业知R、有文化素质、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好的档案干部队伍可靠、高效的档案管理队伍,即要了解和掌握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还要结合医保工作的实际,保证产生于不同部门、不同门类、不同载体的归档材料齐全完整,保证各类归档信息能被有效利用。做好医保档案管理工作。
三、适应时代要求,强化档案服务
医疗保险是窗口服务单位,因为医保档案涉及千家万户,其信息具有社会性、公益性的特点,每天都会有许多参保人员前来咨询政策,查询报销发票。面对新形势,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用新思想、新方法来指导档案工作, 树立积极的服务意识,多渠道地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消除工作中的盲目性,增强预见性和灵活性,更好地管好、用好档案信息资源, 还社会信息于社会公众,提高医疗保险工作的 公信力,为服务民生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来源。使档案发挥更大效能,更好地为医院的建设与发展服务,为医疗保险事业的长远发展提供翔实、全面的历史数据和资料。
参考文献:
[1]医保档案管理重要性的再认识[J]. 刘岩. 兰台内外. 2014(05).
[2]浅析医保档案管理工作[J]. 夏婷婷. 现代交际. 2015(01).
[3]简析医保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要点[J]. 刘英华. 办公室业务. 2015(05).